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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2022-01-28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总结。

方案是我们对未来事情可能遇到情况的应对之策。根据领导新分配的任务,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如何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参考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83号)文件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分场施策、规范运作、有效改造的原则,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坚持奖惩并举、疏堵结合的措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期限:一年(20xx年)

(二)实施主体:大、中、小畜禽规模养殖场。

(三)实施内容:重点突出生猪、牛、羊、家禽四大养殖类,重点支持畜禽养殖雨污分流、饮污分离、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养殖场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实施内容。

1.规模养殖场。一是雨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设施建设;二是饮污分流,饮水设施改造及饮用滴漏水的收集设施;三是粪污收集,粪尿分流设施、刮粪设备、传送带收集设施;四是粪污处理,主要支持堆粪棚(场)、发酵设施、粪污运输车辆、输送管网等。

2.沼气工程。支持原料收集、仓储和处理系统、沼气及沼肥利用系统等设施设备。

三、工作目标

项目建成后,全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整体部署(20xx年11月5日)03KKK.com

镇政府出台《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摸底评估,确定名单(20xx年11月6日~11月13日)

由镇畜牧站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上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养殖场名单。

第三阶段:现场设计“一场一策”,出台奖补细则(20xx年11月14日~11月24日)

对上报实施项目的养殖场进行现状调查、摸底,整理出各养殖场基础资料,建立档案,由第三方设计“一场一策”方案,经专家组审核,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阶段:组织培训(20xx年11月25日~11月26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确定后,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养殖企业业主培训。通过培训理清工作思路,掌握技术要点,营造工作氛围,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第五阶段:启动实施改造(20xx年11月27日~12月20日)

各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建设。要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第六阶段:组织验收(20xx年12月21日~12月31日)

镇政府报告申请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完成达标的养殖场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成立技术指导组,指导组成员由镇畜牧技干组成,具体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加快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镇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范围,各负其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督查检查,信息报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严格绩效考评。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到村(居)和成员单位,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等内容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对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跟踪机制,定期考核,对于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要进行问责,确保各项目标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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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20xx年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实施》要求,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大力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6%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确保不发生一处秸秆焚烧火点。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二)重点区域。实行9个街镇全区域秸秆禁烧。在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以下区域:

1、宁连、宁通、宁淮、绕越、二桥、四桥高速连接线等高速公路、省道、西部干线、东部干线、北部干线、扬滁公路、沿江高等级、205国道、247省道、S8轻轨和宁启铁路等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内;重点包括横梁街道、马鞍街道、龙袍街道、龙池街道、金牛湖街道、竹镇镇。

2、重要生态红线区域、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综合利用督导

针对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指导,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机服务组织、种植户、农机户等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收储或“五化”利用模式,合理、有效使用秸秆,严禁露天焚烧或将秸秆抛入水体,以免造成大气、水体的污染。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上旬和9月上旬)

印发《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组织相关部门、街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建立“区、街镇、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各街镇要认真组织落实,结合实际制定街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巡查方案,于5月15日前报生态环境局。

(二)重点管控阶段(5月下旬日至6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部门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20xx〕37号文)的职责分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成联合督查组,在禁烧高峰时段,每日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街镇切实落实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消除焚烧隐患,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各街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力量,成立现场巡查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每日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开展巡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扑灭焚烧火点。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底)

各街镇要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将秸秆禁烧工作总结于12月底前报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六政发〔20xx〕153号),对各街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公安、城管、交通、科技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街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镇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由街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街镇、村(社区)、组要层层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

(二)加强部门联动,做到齐抓共管

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各司其职,确保禁烧成效。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20xx〕37号文)规定,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对街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督查、考核和发放禁烧补助,及时做好火点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充分利用秸秆禁烧“蓝天卫士”在线监控系统,及时反馈相关火点信息,督促街镇即时处置焚烧火点。区农业农村局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负责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指导街镇建立健全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兑付,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工作。区城管局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负责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原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进行查处;区公安分局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引发事故的当事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干线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区发改委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三)加强禁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区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要通过网络媒体和宣传品发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镇要采取宣传车、宣传信、横幅等形式,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烧秸秆。

(四)加强巡查督查,落实管控措施

秸秆禁烧期间,全区成立禁烧巡查组,加大对全区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火点全区通报。全区秸秆禁烧实行“街镇责任包干、部门分工督查”制度,区级成立四个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城管局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交通运输局派车。监督街道:龙袍街道、横梁街道。

第二督查组: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融媒体中心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农业农村局派车。监督街道:雄州街道、金牛湖街道。

第三督查组: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科技局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生态环境局派车。监督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程桥街道。

第四督查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公安分局派车。监督检查街镇:冶山街道、竹镇镇。

区级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街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账、联防队组建、联络员、24小时值班、预防秸秆焚烧等工作落实情况,对秸秆焚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并及时报告发现的焚烧火点。

街镇要成立三级禁烧巡查组,每天深入村、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开展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

(五)加强综合利用,狠抓目标落实

20xx年,继续推进“夏季秸秆以机械化还田为主,秋季秸秆强化综合利用”的路线,进一步扩大秸秆综合利用单位利用规模,有效推进秸秆多种途径有效利用,形成布局合理、方式多元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按照《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宁政办发〔20xx〕118号),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单位按量补等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用地、用电、工商注册登记等实际问题,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农机具保有量等实际出发,全面分析现状,确定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收储作业重点区域,编制好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宣传推广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积极推广犁耕深翻机械化还田模式,合理安排好任务目标时间节点,规范有序开展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六)加强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

严格执行《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宁政办发〔20xx〕118号)和《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宁环委〔20xx〕19号),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及奖惩,将卫星火点与巡查火点作为扣除相关补助的重要依据,只要发现一个火点,则扣除所在行政村所有市级秸秆禁烧工作补助。对发生全省、全市“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街镇,除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扣除所在街镇全部秸秆相关工作补助。

(七)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街镇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在5月20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街镇于次日上午9点30分前,将巡查情况上报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将卫星和巡查火点情况,编成短信即时发给各禁烧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各街镇要定期向区生态环境局上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有关信息。

参考方案: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巩固白石天河碧水保卫战和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治成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细化、压实我镇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合我镇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镇的环境监管网格。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单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即日起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在全镇建立二级网格,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成立镇环保办,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1、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县政府)指导下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两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镇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镇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镇经发办: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报批;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协调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布局。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及落后产能设备的按期淘汰拆除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镇大建办:配合县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围挡,物料按规范要求实施覆盖,裸露地面绿化硬化,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地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全部运输车辆整车冲洗。镇农水办:指导全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镇排灌站的调度运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镇农技站:负责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负责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和农业灌溉相关管理工作,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建设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镇畜牧站:负责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畜牧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镇纪检:负责对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需追究责任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查处。派出所: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治安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接受环保部门移送的符合条件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督促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个体工商户)。供电所:不得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供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对淘汰、关停企业的停电。镇卫生院: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镇应急办:负责协助环保办制定、、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工作。

(二)三级网格

以行政村为单元,在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村(社区)书记(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在二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各村(社区)负责进一步细化三级网格分布,压实各分片干部责任;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散乱污企业)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三级网格直接向二级网格反映,二级网格直接向一级网格反映。

(一)巡查。三级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二级网格报告。

(二)查处。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镇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全力配合。对不属于本级管辖的,要及时移送、上报一级网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可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第一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保障网格的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移交移动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管理漏洞的,追究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的责任;纪检监察按照相关规定对因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督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实施奖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处机制,在镇1+X考核中设立环保工作分值,按月考核到三级网格;在镇年终目标考核中设置环保工作单项奖进行表彰。

(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动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

方案推荐:畜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畜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20xx年县屠宰管理工作将继续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监管工作要求,以优化布局、提质升级、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加强屠宰重点环节监管,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加快引领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强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定20xx年县畜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为中心,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全程监管,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内部管理由简单粗放向标准化精细化高效化转变,着力构建现代化的畜禽屠宰生产体系和行业管理治理体系,全面排查畜禽屠宰过程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持续整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畜禽屠宰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监管企业

重点是拾分味道食品有限公司、润林农牧有限公司、振兴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肉鸭)、宇飞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肉鸡)、县圣诞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火鸡)等5个畜禽屠宰企业。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畜禽屠宰准入管理。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完善准入程序,规范准入审批。淘汰压缩落后产能。发展优质屠宰产能,积极推进屠宰产能配置优化调整,加强南北对接,鼓励和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屠宰企业、肉品经销加工企业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稳定高效的肉品产销链条。推动生猪就地屠宰、冷链流通、冷鲜上市,大力发展冷库储存、冷链运输和冷鲜销售的冷链服务体系,推动肉品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

(二)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建设作为今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调动屠宰企业积极参与。今年,我县力争完成润林农牧有限公司创建标准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拾分味道食品有限公司标准化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多途径加强示范企业宣传,注重品牌培育,扶持做大做强企业。

(三)切实强化屠宰企业日常监管。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要求,健全相关制度,明晰工作职责,依法履职尽责,县级日常监督检查活动每家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镇(街道)兽医站每月检查不得少于2次。监督检查要注重实效,实行痕迹化管理,建立完整监督检查档案,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坚持不整改到位绝不放过。监督检查要以动态检查为主,重点检查检验检疫制度、环境卫生管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对驻厂官方兽医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驻厂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违纪行为。

(四)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严格屠宰检验检疫,强化品质检验员和驻厂官方兽医培训,严把生猪入厂查验、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等关键关口。督促屠宰企业配齐检测人员和设备,按照生猪不同来源实施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驻厂官方兽医方可出具检疫证明。严格清洗消毒制度,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落实生猪进厂通道、卸猪台、待宰圈、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生猪、生猪产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制度。严格无害化处理管理,对检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猪及其产品,必须在官方兽医监督下移交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记录台账,坚决杜绝病害生猪产品流出屠宰环节。

(五)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导督促畜禽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深入开展屠宰专项整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围绕重要时节、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持续强化屠宰环节违法行为排查和整治。生猪屠宰环节要突出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药注水等重点违法行为,牛羊屠宰环节要突出“瘦肉精”、注水等重点违法行为。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县域交界区、屠宰量较小企业、代宰经营企业的集中排查和日常巡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非法添加、注水等不法行为。

(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屠宰行业监管职能,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职尽责。要采取明察暗访、动态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入场查验、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屠宰活动。加强驻厂官方兽医培训和警示教育,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实施进厂及宰前查验、屠宰检疫、检疫出证、病害产品处理监管,切实规范检疫监督工作,保障肉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八)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屠宰企业对其屠宰、销售的畜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畜禽屠宰企业要配备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完善设施设备,严把畜禽入场查验、品质检验、出场销售关口,严格落实静养待宰、“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病害畜禽及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完善台账记录,健全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肉品安全责任体系。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全程监管,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强化监督执法,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履行告知义务,落实生产主体责任。畜禽屠宰企业生产主体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向所有畜禽屠宰生产企业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风险监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单位要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大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及早制定风险监测方案,科学、合理确定监测区域和抽样规模,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频次,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进一步强化督查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四)强化执法监管,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超范围超剂量滥用兽药、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等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强化宣传指导,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驻场官方兽医要规范屠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非法中违法添加行为,督促生产主体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检疫实施单位要对辖区内畜禽屠宰企业加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做好突发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与蔓延。

“去极端化”工作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实施的“去极端化”工程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切实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点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进一步增强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抵御渗透、明辨是非的能力,切断宗教极端思想传播和渗透的渠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压缩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的空间,铲除宗教极端思想产生的温床和土壤,促进各民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现制定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我县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目标,坚持着力在落实“到人、管用、有效”和争取凝聚人心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和全社会参与”的大宣传格局上下功夫,在创新实践现代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的有效途径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参与、时时宣传、完善宣传、管理、防控体系,不断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在企业蔓延传播,为落实我局各项工作目标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对全局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实现“三个坚决”目标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广大职工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

三、领导机构

根据去极端化建设责任制要求,成立了以**局局长何建伟为组长,**局副局长彭金灵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处理日常事务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四、具体实施

1、加强学习,提高“去极端化”的思想认识。

严格落实文件要求,通过采取集中宣传、学习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党员、干部要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去极端化”整改方案。

2、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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