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2022-01-30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总结 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结 苦卤综合利用工工作计划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总结。

只有事先作好了方案,才能从容地完成重要的事。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你知道有什么写方案的技巧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20xx年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实施》要求,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大力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6%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确保不发生一处秸秆焚烧火点。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二)重点区域。实行9个街镇全区域秸秆禁烧。在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以下区域:

1、宁连、宁通、宁淮、绕越、二桥、四桥高速连接线等高速公路、省道、西部干线、东部干线、北部干线、扬滁公路、沿江高等级、205国道、247省道、S8轻轨和宁启铁路等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内;重点包括横梁街道、马鞍街道、龙袍街道、龙池街道、金牛湖街道、竹镇镇。

2、重要生态红线区域、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综合利用督导

针对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指导,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机服务组织、种植户、农机户等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收储或“五化”利用模式,合理、有效使用秸秆,严禁露天焚烧或将秸秆抛入水体,以免造成大气、水体的污染。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上旬和9月上旬)

印发《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组织相关部门、街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建立“区、街镇、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各街镇要认真组织落实,结合实际制定街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巡查方案,于5月15日前报生态环境局。

(二)重点管控阶段(5月下旬日至6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部门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20xx〕37号文)的职责分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成联合督查组,在禁烧高峰时段,每日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街镇切实落实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消除焚烧隐患,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各街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力量,成立现场巡查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每日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开展巡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扑灭焚烧火点。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底)

各街镇要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将秸秆禁烧工作总结于12月底前报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六政发〔20xx〕153号),对各街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公安、城管、交通、科技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街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镇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由街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街镇、村(社区)、组要层层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

(二)加强部门联动,做到齐抓共管

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各司其职,确保禁烧成效。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20xx〕37号文)规定,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对街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督查、考核和发放禁烧补助,及时做好火点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充分利用秸秆禁烧“蓝天卫士”在线监控系统,及时反馈相关火点信息,督促街镇即时处置焚烧火点。区农业农村局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负责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指导街镇建立健全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兑付,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工作。区城管局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负责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原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进行查处;区公安分局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引发事故的当事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干线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区发改委参与秸秆禁烧期间巡查,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三)加强禁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区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要通过网络媒体和宣传品发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镇要采取宣传车、宣传信、横幅等形式,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烧秸秆。

(四)加强巡查督查,落实管控措施

秸秆禁烧期间,全区成立禁烧巡查组,加大对全区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火点全区通报。全区秸秆禁烧实行“街镇责任包干、部门分工督查”制度,区级成立四个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城管局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交通运输局派车。监督街道:龙袍街道、横梁街道。

第二督查组: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融媒体中心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农业农村局派车。监督街道:雄州街道、金牛湖街道。

第三督查组: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科技局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生态环境局派车。监督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程桥街道。

第四督查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参加,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公安分局派车。监督检查街镇:冶山街道、竹镇镇。

区级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街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账、联防队组建、联络员、24小时值班、预防秸秆焚烧等工作落实情况,对秸秆焚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并及时报告发现的焚烧火点。

街镇要成立三级禁烧巡查组,每天深入村、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开展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

(五)加强综合利用,狠抓目标落实

20xx年,继续推进“夏季秸秆以机械化还田为主,秋季秸秆强化综合利用”的路线,进一步扩大秸秆综合利用单位利用规模,有效推进秸秆多种途径有效利用,形成布局合理、方式多元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按照《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宁政办发〔20xx〕118号),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单位按量补等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用地、用电、工商注册登记等实际问题,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农机具保有量等实际出发,全面分析现状,确定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收储作业重点区域,编制好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宣传推广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积极推广犁耕深翻机械化还田模式,合理安排好任务目标时间节点,规范有序开展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六)加强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

严格执行《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宁政办发〔20xx〕118号)和《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宁环委〔20xx〕19号),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及奖惩,将卫星火点与巡查火点作为扣除相关补助的重要依据,只要发现一个火点,则扣除所在行政村所有市级秸秆禁烧工作补助。对发生全省、全市“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街镇,除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扣除所在街镇全部秸秆相关工作补助。

(七)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街镇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在5月20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街镇于次日上午9点30分前,将巡查情况上报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将卫星和巡查火点情况,编成短信即时发给各禁烧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各街镇要定期向区生态环境局上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有关信息。

03kKk.com其他人还在看

方案推荐: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开发区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园区范围内实行包括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工业和生活垃圾等在内的全域、全年、全时段、全方位秸秆禁烧,力争秸秆禁烧工作保持全县先进行列。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办和巡查督查组。禁烧办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各责任区域联络员为成员。巡查督查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兼任。

三、网格化管理

(一)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体制,监管范围包括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工业和生活垃圾等行为,不留死角;监管时间无“空白期”,严防死守,做到地域不留死角、时间不出空档,保证任何时间、每个企业、地头都有专人负责。

(二)划定包保区域及责任部门。

1、和责任区:纬三路以南,纬二路以北,经二路以西,丰乐大道以东;纬二路、纬三路之间、丰乐大道以西企业。责任部门:综合办、开发区派出所、党建办。

2、责任区:纬三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西干渠以西,经二路以东,到纬二路与高速公路闭合处。责任部门:建设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

3、责任区:纬二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经二路以西,丰乐大道以东;高速公路、纬二路之间、丰乐大道以西开发区企业。责任部门:经济贸易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4、责任区:纬四路以南,纬三路以北,西干渠以西,丰乐大道以东;纬三路、纬四路之间、丰乐大道以西企业。责任部门:帮办中心、城管执法分局、政策兑现办。

(三)巡查督查到位。园区成立禁烧巡查督查组,派出所配备一辆禁烧专车作为巡查督查车辆,对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

(四)源头控制。要求种植户采用符合统一作业标准的农机进行作业,并及时与收割机驾驶员进行对接,明确作业人员身份信息,落实限茬措施,确保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四、严格落实奖罚政策

禁烧工作结束后,对园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兑现奖惩。考核工作分午、秋两季进行,午季考核在8月份进行,考核1~7月份禁烧工作;秋季考核在次年元月份进行,考核8~12月份禁烧工作。

(一)全面实行保证金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派出所长执行县政府秸秆禁烧保证金规定,区域包保责任人每人每半年5000元,其他人员(含部门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和派驻人员、派出所干警、辅警等)每人每半年3000元。保证金由财政分局收取,根据县政府有关政策等额配套奖励。

(二)严格依法处罚。对区域内不顾禁烧令而焚烧秸秆等的种植户、企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包保处罚措施。

1、被卫星监测到有火点的区域,按季取消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的配套奖励,扣除区域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全部保证金;其他人员取消配套奖励,退还保证金;

2、对上级督查发现的火点并有文字通报的,取消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的配套奖励50%;被通报2次及以上的,取消全部配套奖励;

3、园区督查发现的火点,每出现一例,对包保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人员处以100元罚款,累计3次以上取消配套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禁烧政策宣传。利用宣传车、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全年、全域禁烧政策宣传;宣传“点对点”,包保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人员对责任区范围企事业单位、种植户要上门宣讲。做到宣传覆盖无死角,宣传内容全告知。

2、对发现有火点或黑斑的,要立即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做到一天内处罚到位,一天内黑斑处理到位,一天内通报到位,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推进。

方案范文:某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某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根据省、滨州市、市关于秸秆禁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保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等)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指挥。各责任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同规格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农户(业主)为家庭承包(流转)土地所种植作物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职责,实行领导干部包责任区、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各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把禁烧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村、户、地块,每个环节明确专人负责,不留任何死角。镇政府与各责任区、各村签订责任书,村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层层传达压力。镇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农业办、环保所配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环保所牵头,镇村镇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农业办做好秸秆禁烧和相关执法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秸秆禁烧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在公路沿线、各村居、重点区域张贴秸秆禁烧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印发《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做到一户一张;组织宣传车和村内大喇叭循环播放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包村干部到各村、各地块宣传政策,做好群众工作,要让农户形成乐于利用,不愿烧、不想烧、不能烧、不敢烧的思想意识。努力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积极做好秸秆制作有机肥技术推广和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二是积极做好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和秸秆栽培食用菌技术推广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秸秆发电企业和农户的衔接工作,做到能用尽用,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专人包村负责制,包村干部全天驻村蹲点,为所包村第一责任人,村主职干部作为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24小时昼夜巡查,在出现火点后能够立即到达现场处置。各责任区成立督查组,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要到所辖区进行督导巡查,并在每日下午17:00之前,将督查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追究

(一)对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出现火点的责任区、村,每出现1处着火点,扣罚村干部补贴1000元,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扣罚所在责任区工作经费500元,通报批评。对出现2个及以上火点,或在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将约谈辖区负责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上级督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镇政府将依据上级通报和督察组督查情况,按照《关于对工作不落实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台办发[20xx]7号),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夏收、秋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各包村干部或执法队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xx)26号)的规定,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在人口集中地区违法焚烧秸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款500—2000元。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当地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精彩方案: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推进农业生态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惩“第一把火”,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秸秆禁烧期间(6月3日—11月30日),坚决禁烧秸秆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宣传引导。在公路沿线、重点区域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各村悬挂不少于5条秸秆禁烧标语,印发明白纸,做到一户一张;村内大喇叭循环播放焚烧秸秆的危害、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责任部门:环保所,各管理区)

(二)、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包村、村干部包地块负责制。秸秆禁烧期间,每个村必须要有1名以上的值班人员全天驻村蹲守,负责该村秸秆禁烧工作,24小时昼夜巡查,同时成立由全体包村干部组成的秸秆禁烧应急小组,在出现火点后能够立即到达现场。(各管理区、各村)

街道成立七个督查组,由包办领导分别负责七个管理区,秸秆禁烧期间,每日要到所负责的管理区进行督导巡查,并在每日下午17:00之前,将督查情况报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厉处罚焚烧秸秆责任人。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对号入座,严惩焚烧秸秆当事人。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各村值班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灭火,同时上报督查组备案,街道将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xx〕26号)的规定,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在人口集中地区违法焚烧秸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款500-2000元。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责任部门:环保所、村建(城管)、派出所、农机(技)站,各管理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街道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指挥。各村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各自辖区的禁烧工作。管理区负责各村落实包保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派人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宣传办、环保所做好宣传发动;环保所牵头村建(城管)、派出所、农机(技)站做好秸秆禁烧的相关执法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秸秆禁烧的强大合力。

(二)迅速部署行动。各单位、各村要未雨绸缪,迅速行动,抓紧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立即开展宣传攻势,秸秆禁烧期间要让农户形成乐于利用,不敢焚烧的思想意识。

(三)严肃追究责任。街道将依据环保局通报和督查组督查情况,按照《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行为的问责办法(实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村书记、主任包地块责任人、驻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发现一处起火点,年终科学发展观考核扣5分,扣发该地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出现火点的村,生态文明村评选、年底环境保护考核均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发现起火点制止不力的,按照问责办法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街道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工作认真负责,现场处理问题要及时有效并录像、照相存档。

参考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83号)文件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分场施策、规范运作、有效改造的原则,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坚持奖惩并举、疏堵结合的措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期限:一年(20xx年)

(二)实施主体:大、中、小畜禽规模养殖场。

(三)实施内容:重点突出生猪、牛、羊、家禽四大养殖类,重点支持畜禽养殖雨污分流、饮污分离、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养殖场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实施内容。

1.规模养殖场。一是雨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设施建设;二是饮污分流,饮水设施改造及饮用滴漏水的收集设施;三是粪污收集,粪尿分流设施、刮粪设备、传送带收集设施;四是粪污处理,主要支持堆粪棚(场)、发酵设施、粪污运输车辆、输送管网等。

2.沼气工程。支持原料收集、仓储和处理系统、沼气及沼肥利用系统等设施设备。

三、工作目标

项目建成后,全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整体部署(20xx年11月5日)

镇政府出台《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摸底评估,确定名单(20xx年11月6日~11月13日)

由镇畜牧站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上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养殖场名单。

第三阶段:现场设计“一场一策”,出台奖补细则(20xx年11月14日~11月24日)

对上报实施项目的养殖场进行现状调查、摸底,整理出各养殖场基础资料,建立档案,由第三方设计“一场一策”方案,经专家组审核,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阶段:组织培训(20xx年11月25日~11月26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确定后,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养殖企业业主培训。通过培训理清工作思路,掌握技术要点,营造工作氛围,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第五阶段:启动实施改造(20xx年11月27日~12月20日)

各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建设。要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第六阶段:组织验收(20xx年12月21日~12月31日)

镇政府报告申请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完成达标的养殖场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成立技术指导组,指导组成员由镇畜牧技干组成,具体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加快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镇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范围,各负其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督查检查,信息报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严格绩效考评。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到村(居)和成员单位,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等内容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对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跟踪机制,定期考核,对于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要进行问责,确保各项目标按期完成。

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当前已进入罂粟开荒播种的季节,根据禁毒办〔20xx〕1号文件通知要求,确保20xx年我镇实现零种植和无毒村的工作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宁德市、市禁种铲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禁种铲毒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禁毒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禁种铲毒工作机制,按照“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切实提升对原植物的发现、控制能力,使禁种铲毒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非法种植原植物,确保全镇“零种植、零产量”。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禁毒铲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实现“零种植”。

一是加强禁种铲毒工作宣传,确保禁毒宣传教育知晓率、覆盖面达100%,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禁毒知识。

二是在罂粟抽苗、开花、结果季节,对辖区内可能种植罂粟的地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踏查,努力做到“种子不让落地,落地不让开花,开花不让结果,结果不让收割”。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和持有未经灭活的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执法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村要组织两委干部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教育山区农民不种植原植物,已开荒种植的自行予以铲除;教育居民不在自家庭院,阳台零星种植罂粟、大麻,形成浓厚的禁种铲毒宣传氛围。要大力宣传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航拍,借助高科技手段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种”,“不想种”,“不愿种”,达到持续巩固我镇禁种铲毒成果的社会效果。

(二)踏查验收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各村要紧紧抓住原植物种植、开花、结果、收割的关键时期,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护林员和群众积极分子深入山区林场、重点山头、行政区划“三不管”地带和历史种植地块、废弃房屋、居民庭院等地方和部位开展踏查,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4月份,相关重点村要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禁毒办开展的“天目-20”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核查验收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的原植物,确保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巩固扩大“零种植”战果。

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种植原植物线索,按照上级制定出台的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加大对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力度。工作中,各村要注意发现侦破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罂粟经济链”、“大麻经济链”。

(三)总结整改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各村认真总结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及辖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守土有责的高度,切实贯彻落实上级禁种铲毒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成果。坚持早安排、早部署,采取广播、条幅、电子显示屏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禁种铲毒的积极性,提高群众抵御非法种植原植物的自觉性。

(三)抓好时间节点,强化禁铲措施。把组织开展人工上山拉网踏查作为禁种铲毒的有效手段,常态化的一项工作,在罂粟种子落地、开花、结果、割浆等关键季节,组织驻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干部、护林员、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废弃宅地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遍与重点、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等多种办法开展拉网式踏查铲毒行动,做到干部包村、包组,采取网格化管理、拉网式踏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保证踏查铲毒行动不图形势,不走过场。

(四)重拳出击,严打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刀把子”作用,力争破获、查处每一起种植罂粟、大麻的刑事、治安案件,最大限度地挤压种毒活动的空间。

(五)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长效机制。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发挥好禁种铲毒主力军作用,多渠道组织工作力量,在有条件种毒的重点山头,可疑部位、空壳村庄和废弃院落,做好管控工作。要把禁种铲毒工作与治穷治愚结合起来,帮助引导群众合法致富。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和创新思路,建立和完善符合我镇实际的禁种铲毒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总结。5月15日前,各村要对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镇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未能及时发现和铲除的,或者铲除后隐瞒不报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保障水环境安全,确保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水环境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治、用、保”系统推进的科学治污策略,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采取“一河一策、一套班子、一套方案”工作制度。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整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确保我县三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度,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及其他河流断面水质COD浓度优于20mg/L,氨氮浓度优于1.0mg/L,总磷浓度优于0.2mg/L,其余18类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

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严格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职责任务。县“河长制”办公室从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办公,督促指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协调做好全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建闸、导流、疏通;整治河道岸坡种植,做到河道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农作物,杜绝农药化肥随地表径流直接进入河道;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在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开关各类水闸,最大限度维持河道生态水量(水位),保障河流、湿地生态用水需求,杜绝各类超标废水进入河道。(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二)发挥湿地水质净化作用

委托第三方对湿地进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五里河湿地、渔沃河湿地的水质净化作用。同时,对五里河实施生态补水,彻底解决五里河湿地水质超标问题。(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三)完善水环境应急体系

在(东圈头断面上游附近)、(106国道西)、南底河(入河口上游附近)分别新建主干闸、截污闸、南底河闸,同时对夏营河夏营闸、幸福河幸福河闸、渔沃河王庄闸等进行维修、加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四)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措施

建立健全雨季排污协商机制、生态补水机制,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对国、省控断面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达标时限、责任单位,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1.东鱼河北支(万福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各入河排水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水质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坚决杜绝超标废水入河。(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

(2)对106国道至黄河路段生活污水排放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生活污水入河情况。若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河流,立即关闭闸门,同时进行取样监测,坚决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对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南园区企业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其外排废水稳定达标。若发现水质超标,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督促采油六厂和恒世中学完善污水管网,减少管网“跑、冒、漏”现象,提高污水收集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6)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暗访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7)强化南园区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一企一管”建设,彻底解决企业废水混排及废水与雨水混流问题。督促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8)强化城区管网建设,彻底做到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2.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入河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水质异常,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菜园集镇)

(2)对106国道西侧路沟内的废水定期输送至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启动污水处理站建设,集中处理超标废水。(责任单位:菜园集镇)

(3)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陆圈镇污水处理站、镇污水处理站、石化、玉皇化工、华宇橡胶等,每周检查、监测不少于2次,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对垃圾发电厂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杜绝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外排。对其他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垃圾处理厂现场积存的垃圾渗滤液尽快处置到位,并取缔其雨水排放口。同时,进一步完善其渗滤液治理设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6)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7)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彻底解决、幸福河、南底河积存的超标废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3.东渔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2)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3)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五)整治重点工业企业

1.巩固小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取缔成果,坚决杜绝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开展涉水企业环保问题大排查快整治行动,重点对项目“三同时”落实、水质例行监测、治污设施运行、在线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各乡镇(街道)、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

4.严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四家集中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市政府要求的排放限值,即: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六)严厉打击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

1.对水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要运用行政处罚、追究刑责等手段,以“零容忍”的决断态度予以严厉打击,并将违法企业列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红黄牌”管理,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水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高浓度废水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副县级领导干部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水务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同志、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同志、县河务局局长边一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河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河流综合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各企业、河流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监测、监管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三)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畅通河流保护沟通渠道,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各乡镇(街道)承担着辖区内治理水环境的重要任务,对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入河排水口进行检查,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五)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加强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交办的问题清单是否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水质超标的,要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直至追责问责。

某镇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某镇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1.1”宁德市禁毒工作视频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成果,严防反弹回潮,确保实现“零产量”、巩固扩大“零种植”的目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系列部署,围绕“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实地踏查、打击查处、责任落实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天上卫星测、空中飞机拍、地面人工查”的“天、空、地”立体防控体系,确保我镇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不反弹、不回潮。

二、工作目标

预防在先,突出做好今冬明春禁种宣传工作,普遍提高山区农民群众禁种意识,重在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严厉打击,积极开展非法种植罂粟、大麻案件的侦破工作,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毗邻的乡镇,以及各村之间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联合防范和打击能力;全面排查,结合禁种铲毒工作,排查辖区内是否有在荒山野岭、废弃厂房村庄生产制造,及时发现捣毁制度窝点;着眼长远,结合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力发展贫困山区的农业替代种植,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建立禁种铲毒工作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元月13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村要组织干部、群众入村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教育山区农民不种植原植物,已开荒种植的自行予以铲除;教育居民不在自家庭院,阳台零星种植罂粟、大麻,形成浓厚的禁种铲毒宣传氛围。要大力宣传“天目-20”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核查验收工作,借助高科技手段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种”,“不想种”,“不愿种”,达到持续巩固我镇禁种铲毒成果的社会效果。

(二)踏查验收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4月5日)

各村根据原植物生长规律,紧紧抓住原植物种植、开花、结果、收割的关键时期,组织党政干部、政法民警、村干、护林员和群众积极分子深入山区林场、重点山头、行政区划“三不管”地带和历史种植地块、废弃房屋、居民庭院等地方和部位开展踏查,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4月份,各村要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禁毒办开展的“天目-20”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核查验收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的原植物,确保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巩固扩大“零种植”战果。

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种植原植物线索,按照上级制定出台的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加大对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力度。工作中,各村要注意发现侦破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罂粟经济链”、“大麻经济链”。

(三)总结整改阶段(20xx年4月6日至20xx年4月15日)

各村认真总结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懈怠思想。要充分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懈怠、一劳永逸的思想,以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不断壮大禁毒工作队伍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禁种铲毒斗争的局面,严防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现象出现反弹蔓延,巩固来之不易的禁种铲毒成果。

(二)全方位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性。要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不断增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抓好春节前罂粟种子落地入土时节的阶段性集中宣传,动员农民群众不种毒;又要注重春节后罂粟生长、开花、结果期间的宣传活动,动员不法分子自动铲除原植物。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非法种植原植物的危害、典型案例,普及医学常识,到纠正少数地方种植罂粟幼苗用于食用、卤菜食物添加罂粟来充以及夸大罂粟治病功效的错误观念,引导山区农民不种植原植物、不制贩鸦片,真正形成禁种铲毒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重点排查,开展拉网踏查消除隐患。需对本地历史地块及可疑区域和部位开展全面踏查,全面开展对偏僻村落、空壳村、废弃厂房仓库、山头林间等易制毒重点部位的摸底排查,严防长汀籍制毒人员与当地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偏远荒凉、人迹稀少的地方和厂房制造冰毒等,坚决遏制制毒窝点在我镇“筑窝生根”。

(四)重拳出击,严打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刀把子”作用,力争破获、查处每一起种植罂粟、大麻的刑事、治安案件,最大限度地挤压种毒活动的空间。

(五)未雨绸缪,坚决防止非法种植大麻活动形成气候。近年来,国内涉大麻类犯罪活动呈活跃态势,各村要未雨绸缪,防止出现违法犯罪分子将大麻种植技术和大麻种子向我市渗透、输送,形成新的热点问题。对于用电量突然飙升、出现异常的住户,及时进行入户检查,防范不法分子在室内利用电灯照明种植大麻的情况发生。

(六)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巩固工作成果。各村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厅字(20xx]4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委办发[20xx]31号)以及宁德市禁毒委《关于印发《宁德市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的通知》(宁禁毒委[20xx]18号)精神:加大对非法种植罂粟活动屡禁不止、出现反弹的地方的整治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于不主动作为、敷衍应付、导致辖区内非法种植原植物问题出现反弹蔓延的,镇禁毒委将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对有关村实行禁毒重点整治。

镇政府将加大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适时组织督导组对重点村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禁种铲毒行动强力推进。省、宁德市、市禁毒办将继续借助“天目-20”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拍技术,对各村禁种铲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继续鼓励各地自主发现铲除原植物,实事求是地报送铲除罂粟、大麻数据。

方案范本_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力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20xx年重点任务》工作落实意见,切实解决“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对全区“散乱污”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品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界定“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分步治理,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市区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企业,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污”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大气等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企业,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

三、方法步骤

全面排查、逐户建档阶段

各乡(镇)街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本行政区“散、乱、污”企业底数,逐户了解情况,建立综合整治清单(附表2),逐一明确存在的问题、处置方式、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对排查整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排查一项、入账一项,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不瞒报。以乡(镇)街为单位,20xx年3月15日前将整治清单报区生态环境分局。

分类处置、分步实施阶段

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1、关停取缔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布局。无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并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相违背的企业,达到法律法规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列入关闭取缔的,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2、整合搬迁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未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加强排污监管,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各类工业园区。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域外对接,帮扶企业限期整合搬迁到位。

3、升级改造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完成升级改造,加强排污监管,限期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发改、工信、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帮扶企业提标改造,限期达标排放。

总结评估、长期管控阶段

20xx年11月底,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总结、评估工作,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已完成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清单制、台账制、网格化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或转移。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街道。各乡(镇)街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间进度表,淘汰关闭违法违规工业企业,并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按产业布局有序外迁。

(二)区发展改革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按照新的开放理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发展和产业协同联动,支持整合搬迁和梯度转移。

(三)区工业信和息化局。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负责确认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负责对涉案企业实施断电(气)、断水等强制措施,负责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

(四)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排放达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环境问题及时移送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处理。

(五)区自然资源分局。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涉案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六)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负责对涉案企业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企业专项整治的联合执法。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须取得相关审批许可手续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散乱污”场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区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企业依法及时吊销营业执照或核准注销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散乱污”企业(场所)产品质量严格监管,严肃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牵头负责对不具备食品药品生产条件的“散乱污”企业(场所)的整治查处;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负责支持按产业布局落户的整合搬迁企业,转移、完善相关手续。

(八)区营商环境局。负责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手续的企业提出解决意见,并对治理提升类、搬迁改造类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九)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查处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移交的案件。负责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营商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落实网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压实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逐个网格明确网格员和巡查员,切实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严格执法。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决将综合整治落实到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以及逾期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方案推荐:2020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方案


20xx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禁种铲毒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以确保“零产量”、力争“零种植”为目标,针对当前禁毒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我乡禁种铲毒工作,切实提高对乡域内非法种植问题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踏查铲除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坚决遏制非法种植、非法制造问题在我乡出现,特制定乡20xx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春夏季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乡20xx年春夏季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禁毒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禁种铲毒踏查日常事务。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把禁种铲毒宣传纳入全年禁毒宣传工作规划,充分发动宣传、派出所、禁毒办、农业中心、林站、国土、学校等部门和驻村民警、老年协会、退休老党员、治安联防队等社会力量,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等各类新闻媒体媒介和张贴标语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宣传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种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危害、原植物特征和禁种法律法规。要深入村(居)开展各种宣传,公开举报电话,宣传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和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禁种铲毒意识,严防原植物种子落地生根。

(二)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铲毒行动。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密切关注、及时发现非法种植苗头,要根据本地区罂粟、大麻原植物生长的规律,适时组织发动公安民警、乡村干部、联防队员、护林员、村民组长、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废弃矿山、可疑房屋前后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踏查铲毒行动,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动手,广泛开展踏查铲毒行动,确保“零产量”。

(三)严厉打击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乡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一有发现,要彻底追查种子来源和加工的流向,坚决打掉组织种植、集中收购、加工的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种植、加工、销售链条。对于影响广、危害大的非法种毒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月)。乡禁毒办结合本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启动专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1.(2月至9月)。各相关部门、各村(居)根据原植物生长物候规律特点,全面开展禁种宣传、自主发现、踏查铲除、侦查破案等工作,另外,各村每季度需开展一次巡查,如实填写巡查登记表上报乡禁毒办;2.农业中心要对街上农作物种子销售店全面检查,对从业业主进行禁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综合治理,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努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3.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宣传,在校园内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上深入宣传危害、原植物特征、禁种法律法规、公开举报电话,宣传举报奖励制度。

(三)总结阶段(10月)。总结好禁种铲毒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取得成绩。统计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的株数、亩数以及破获非法种植原植物(刑事、治安)案件数、抓获非法种植违法犯罪嫌疑人数等,撰写工作总结并于10月上旬报乡禁毒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禁毒办具体负责铲毒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禁种铲毒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协作。禁种铲毒工作涉及派出所、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村(居)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地面核查和现场督导工作,并如实报告本地区毒情。

(三)加强保障投入。各部门、各村(居)要根据铲毒行动的实际需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乡禁毒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组织开展铲毒行动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积极争取政策、经费、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责任落实。各部门、各村(居)要明确自身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于铲毒行动期间行动快、措施实、工作效果好的,乡禁毒委员将进行通报表扬;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失察,导致出现非法种植问题或隐瞒毒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纳入部门、村(居)年终目标年终考核,确保20xx年我乡非法种植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实现。

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发挥千村综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人居办[20xx]1号)、《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确立及上报工作的通知》(镇农人居办[20xx]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园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环境美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居民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园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

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室外电子屏幕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到环境卫生整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

(二)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园区行政一把手主任为组长的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变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一是动员和组织居民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占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及农作物秸秆;二是组织人员清除小区内的僵尸车,安排专人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禁止乱停乱放;三是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治理小区内电瓶车私拉乱接电源充电现象,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四是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及污水外溢的问题。

2、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一是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按照专人负责,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坚持日日清扫,做到道路两旁清洁,无垃圾淤积,居民点干净、整洁;二是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垃圾分类公共投放点15处;三是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一是树立保护绿化警示牌,对居民进行素质教育,提高居民保护绿化环境意识;二是安排专业队伍对绿化区块进行管护,适时修剪、施肥、除草、除虫,及时清理死苗、倒树,做好缺苗补植等工作;三是对绿化带内擅自种植蔬菜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恢复公共绿地,提升绿化覆盖率,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对公共绿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切实掌握苗木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精细管护常态化。

4、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