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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5
秋冬季秸秆禁烧管控方案 城区土地和规划综合执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www.03kkk.com - 秋冬季秸秆禁烧管控方案】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如何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有着重要作用。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乡区域内全年度实行秸秆禁烧,土地确权总面积4.3万亩。秸秆禁烧面积2.143万亩。严格落实禁烧措施,坚决杜绝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焚烧现象。20xx年全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形成秸秆切抛还田为主,青储饲料为辅助手段的综合利用格局。确保全乡无焚烧火点。

二、提高工作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秸秆禁烧是关系到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的工作,应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细化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动员、快速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各村不得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同时,禁止焚烧垃圾、田间杂草和杂物等。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污染大气环境行为,对焚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各村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刷制墙体宣传标语、村级无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对保障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让禁烧政策家喻户晓。

四、实行网格体制,做到管理无缝隙

进一步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影像,监控禁烧工作。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将各个村庄、道路禁烧任务分解到人,实行乡、村、组三级管理网格,严防死守,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以各行政村区域边界为本级网格管理范围,确定网格管理责任人,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村、组三级管理体系。

五、加强技术指导,多种方式禁烧

在收割前,各村要召开所有农机手会议,要求农机配备切割抛撒装置,并保证留茬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明白纸等广泛宣传焚烧的危害以及上级禁烧秸秆会议精神。根据实际,各村安排成立专门秸秆清运队伍,将能够离田的秸秆集中统一堆放(各村要至少安排1个集中堆放点)然后再转运到乡政府的集中堆放点。各村保证每个防火点上有2--3人严看死守,注明联系电话。佩戴袖章,每个防火点上要配备灭火工具,必须全天不间断巡回检查,派出所抽调干警专门负责治安。

多措并举,将焚烧秸秆控制在萌芽状态。做到及时收割、及时离田、及时耕种、及时排除着火隐患,确保全乡无火点。

六、调整产业结构,实现源头治理

按照“增产增收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产生态协调”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发展特色高效生态农业。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将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推进重点禁烧区域现代农业规模化、农机化、社会化、产业化和生态化发展。

七、加大督查力度,落实考评“一票否决”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与乡政府成立联合巡查组,进行巡回检查。即白天二个巡查组(1、农业办公室一个巡查组,巡查领导:卜扬,司机,葛多贵;2、行政执法队一个巡查组,领导:朱正州,具体人员及司机由朱正州安排。负责巡查及应急火情扑救。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上午、下午分别安排二位人员与乡政府联合巡查)。夜间分三巡查组(1、卜扬带队巡查组,司机,葛多贵2、朱正州带队巡查组,人员及司机由朱正州安排3、葛俊杰带队巡查组,司机,王绍军。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分别安排两位人员与乡政府联合巡查及查岗)。值班人员实行签到制,并佩戴袖章,督查时,人员擅自脱岗1次的,从保证金中扣除200元,村级防火人员从包干经费中按照同样标准扣除。点上人员负责本点区域内禁烧工作,发现焚烧立即扑灭。如村与村相邻之间发生火点,先灭火,不准出现扯皮现象,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问题严重的村,在年终考评时实施“一票否决”。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

八、经费使用与奖惩

今年各村秸秆综合利用经费每亩按60元每亩(午季40元,秋季20元)的标准实行包干使用,各村秸秆禁烧经费报销时须经包村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到“三资”报销。面积按照各村上报面积测算。乡20xx年禁烧面积为2.143万亩。为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实行保证金制度,即参加秸秆禁烧的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每人交纳保证金6000元,其余乡机关参与人员每人交纳保证金40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交纳4000元,(除村书记和享受正职待遇的副主任、副书记外,其他村两委人员交纳3500元/人,其奖励资金从村级防火经费中支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科及正科交纳保证金6000元/人元,其他人员交纳保证金4000元/人。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交纳保证金4000元。处罚和奖励措施: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全天候不间断巡查,不得出现一处焚烧火点。如在检查中被乡政府巡查组发现一处焚烧火点,该点的包村领导、乡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点上其他值班人员每人扣除200元,发现不在岗的,扣除点上人员每人200元;如在检查中被区政府巡查组发现人员不在位的,扣除该点人员每人扣除400元,如有焚烧火点的扣除相关人员每人400元;如在检查中被市政府巡查组发现一处焚烧火点的,该点的包村领导、乡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点上其他值班人员每人扣除600元;如在检查中被市级以上巡查组发现一处火点或被卫星拍到的,该点的包村领导、乡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点上其他值班人员保证金全部扣除,扣除后再追交齐保证金。其他村里安排点上人员的罚金从包干经费中按照相应比例扣除。如被卫星拍到火点,保证金全部扣除。如集中值守时间结束,乡机关干部从值守点上撤离,则禁烧任务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承担,乡政府将安排禁烧应急队伍进行巡查。如被乡政府发现一处焚烧火点,火点所在村的以上人员分别处罚150元,如被区政府发现一处焚烧火点,分别处罚200元,如被市政府及以上发现一处焚烧火点,分别处罚300元,焚烧的面积将从综合利用经费中扣除,标准和补助标准一样,即60元/亩。如全年没有发生火点的,除保证金足额返还外,按保证金的双倍比例进行奖励。如因工作调动等其它原因,只参加一季禁烧工作的,除保证金足额返还外,按保证金的单倍比例进行奖励。

九、严格按照要求,确保报告制度落实

根据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年度内实行全面禁烧,实行秸秆禁烧零报告制度,各村要明确专人,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于每天下午16:00前将当天秸秆禁烧情况上报至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严禁瞒报、漏报现象发生,确保报告制度的落实。

秸秆禁烧值守时间以6月1日为准。乡秸秆禁烧值守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晚上6:30——10:00。乡机关人员白天如果没有特殊工作也要到自己所在的防火点,晚间所有人员必须到各自的防火点进行值守。

各村人员值守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10点,吃饭时间,由村里安排人员轮流换班。禁烧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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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合集


根据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务必高度重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在“疏堵结合”的基础上,以“堵”为主,不准燃烧秸秆。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秸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把秸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镇包村、村包组、组包人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三、构建禁烧网络

建立健全禁烧机制,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村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巡查和驻守值班制度。健全完善“乡镇落实、村民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实行部门联合执法与镇村现场巡查配套联动、互为补充的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确保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查处。镇纪委、办公室全力组织进行督查检查,对禁烧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划片包干、驻村检查,特别要加强田间、地头、村头的值守和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四、加强综合利用

大力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鼓励发展秸秆饲料化产业,稳步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变废为宝,促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强收割机械准入管理,深入收割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粉碎秸秆的长度能满足播种需要;加速秸秆“离田”,各行政村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打捆和收购进度,为秸秆收购公司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禁止堆存在田间地头沟渠,消除焚烧隐患。

五、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网络、微信、手机短信、横幅、大喇叭、宣传车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信息,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确保群众对秸秆禁烧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

六、落实责任追究

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行政村年度高质量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的通知》(菏办发电〔20xx〕39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村即凡是出现1个火点的,村支部书记立即停职处理,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追究包村科级干部、包村负责人责任。

七、加强督导调度

镇成立督导组和巡查组,分工对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自9月19日起,镇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成员,实现各行政村全覆盖。

方案范本_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环境,建设美好,全面做好我乡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禁烧、常态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时段,大力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着力形成以秸秆还田为主的多元化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确保全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目标。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严格秸秆禁烧管理。省、市规定的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期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由乡三套班子领导挂钩包保有关村居,督促、指导开展禁烧工作,同时乡到村居,村到组,组到户层层派出包保巡查组和包片督查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督查;通过召开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现场会,推动建设一批草场和秸秆临时堆放点,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对未还田地块,通过持续开展秸秆“清田”专项行动,对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沟渠等处的秸秆进行集中清除、收集和储存,确保秸秆全部离田;各村居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秸秆清运专业队、应急分队,及时清理田间秸秆,及时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火情蔓延。

(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大马力收割、还田机械,不断提升全量还田装备水平;切实加强对秸秆还田农机作业培训、管理,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鼓励和引导能人大户兴建各类秸秆利用加工企业,发展秸秆饲料、秸秆(食用菌)基料、秸秆发电、固化成型、草编、堆肥、青储、气化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推进秸秆利用产业化发展,变废为宝,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增效。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的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采取“秸秆利用实体+收储站+村居+农户”的模式,合理布局秸秆收购网点,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落实烧荒常态管理。按照全面禁烧和常态管理要求,全乡区域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以及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烧荒行为。已离田但散放于沟渠路旁、田间地头的农作物秸秆纳入农业垃圾管理,须及时清理收集到位。各村居负责管理垃圾、落叶、杂草焚烧行为,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教育,严防随意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现象的发生。禁止烧荒工作将纳入村居网格化管理,以确保禁止烧荒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国家、省秸秆禁烧卫星监控期以外烧荒现象发生。城管部门要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的查处力度。

三、明确工作责任

此项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综禁办:设在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协调日常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牵头开展考核工作。

各村居: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行政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和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

包村领导和包保责任人要深入村居指导和督促村居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参与驻村值班,及时向乡综禁办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工作局:负责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秸秆多形式利用项目建设;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秸秆堆放草场和临时堆放点建设;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的补偿机制;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秸秆机械还田工作;督促各村居对购买秸秆还田机具、秸秆回收综合利用机械,按购机补贴政策予以财政补贴;对各村居秸秆收割留茬高度进行督促指导;做好还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还田质量状况的督查考核工作。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参与日常考核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在依法管理交通的前提下,对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给予通行方面的扶持;做好重大险情应急处理工作。会同联防队积极做好包保区域村居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巡查和驻村值守工作。

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做好对县综禁办协调对接工作,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空气质量常态监测和联动保障工作。配合综禁办参与日常考核工作。

农路站:负责组织开展全乡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打谷晒场督查活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配合综禁办参与日常考核工作。

水利站:负责对全乡河道、沟渠开展常态巡查,保障河道、沟渠无秸秆抛洒和堆放。配合综禁办参与日常考核工作。

财政所:负责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安排,对上缴乡财政保证金的管理等。

城管队:负责焚烧秸秆、焚烧垃圾、落叶等烧荒行为的常态化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包保村居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巡查和驻村值守工作。配合综禁办参与日常考核工作。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乡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浓厚舆论氛围。

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焚烧事件或造成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监督日常考核工作。

实验学校: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党政办:负责做好有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文件制定和印发,配合主要领导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督查工作(重点时段驻片督查)。配合综禁办参与日常考核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推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明确工作制度

(一)实行禁烧工作包保制度。禁烧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包保制度,在国家、省卫星集中监控期间,包保领导和包保责任人员驻村包保村居(详见附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从乡直部门随时抽调部分人员参与村居禁烧值守。乡督查组会同综禁办对各村居包保人员、值守人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督查通报。如因工作失职,导致禁烧工作失控,被省、市、县有关部门巡查、督查或有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焚烧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各村(居)集体向乡财政缴纳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保证金2万元。待本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束后,经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对实现全面禁烧目标与秸秆综合利用目标的村居,全额返还保证金;未实现全面禁烧的,将根据相关办法扣罚保证金。

(三)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各村居是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明确职责。

五、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力宣传发动。召开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签订目标责任状,全面动员部署;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干部入户宣传、一封告知信、悬挂标语条幅、村村通广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使全年禁烧习惯深入人心。

(二)加大政策扶持。继续对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和秸秆还田机械执行国家和省补政策。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乡综禁办将根据其秸秆利用规模向县政府申请资金补助。对于秸秆综合利用较好的村(居)、种植大户进行重点补助。

(三)提高综合利用。各村居要通过“看好机头、管住田头、盯紧人头”三项措施,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确保农机具准备到位,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对还田地块做到“收割一块、灭茬一块、翻耕一块”;围绕奶牛、肉牛养殖,加快推广应用秸秆青贮技术,努力扩大秸秆青贮总量。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与产业发展的“互利双赢”。

(四)实行常态管理。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秋季卫星集中监控期结束后,由各村居依法负责本辖区内日常禁烧的管理工作,严禁焚烧散落秸秆、垃圾、荒草、落叶。乡城管环卫中心会同派出所(联防队)、城管队,具体负责本乡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着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步入制度化、法制化和常态化管理轨道。

(五)严格考核问责。乡党委政府制定考核办法,严格实施考核、强化问责。突出省、市、县“第一把火”、国家、省卫星监控火点,市生态环境局与联通公司实时通报的火点、市县巡查火点以及媒体曝光焚烧行为的考核问责力度。同时因工作失职,导致禁烧工作失控,被上级有关部门巡查、督查或有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焚烧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追究责任。同时,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一线带班和督查,确保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有效实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

方案推荐:秋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秋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镇域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镇村组联动,以统筹推进秸秆机械化犁耕翻还田工作为主线,确保秋季秸秆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综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渠边、村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彻底消除焚烧隐患,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和市区督查零火点记录,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9日至12月31日)完善禁烧组织网络,禁烧帐篷,每村宣传车一辆,落实包保责任,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实行不间断巡查、督查;组织村(社区)持续开展秸秆“清田”,按要求建设秸秆临时堆放点,推进秸秆收贮转运;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秸秆综合利用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全面进入水稻收割、灭茬还田、小麦播种。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常态巡查及应急处置;对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田强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家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三套班子其它领导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李广东同志、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刘跃斌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应急事件处置组、工作效能查处组、宣传组,成员分别由镇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及村支部书记组成。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切实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书写墙体字、发放宣传单、公开信、倡议书、张贴通告,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重点宣传秸秆犁耕翻还田的好处和相关奖补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宣传频次、宣传质量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宣传的社会效果,确保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秸秆综合利用的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点

把工作重点放在每台大型联合收割机及秸秆还田上。镇工作组成员、各村(社区)村组干部要把人员分配好,各村(社区)成立的三人小组要切实履行责任,昼夜24小时进行督查,跟机下田,必须确保收割一块,迅速灭茬一块,综合利用一块,播种一块。督查及应急事件处置组重点督查各村(社区)合格机具的数量、工作组成员跟机作业情况,要求各村(社区)一要确保收割机具和还田机具数量达标,收割机各村(社区)每组数量不少于1台,作业还田机具各村不少于4台;二要确保收割及还田机具符合要求,联合收割机出草口处要加装离心碎草装置必须要,否则不允许下田作业,力争秸秆犁耕翻还田完成任务指标,从源头上控制焚烧秸秆;三要确保还田质量达标,加强对机手的培训管理,指导机手和农民提高还田质量,确保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还田深度15厘米以上,旋切碎度不超过6cm的要求,保证还田效果。

(四)坚持统筹推进

一是统一安排收割进度。要根据水稻成熟时间先后,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制定收割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收割。二是统一调度收割机具。要安排人员,对进入辖区作业的每一台机手签订作业协议,确保服从调度,严格按收割计划、留茬要求进行作业。三是统一灭茬还田。对实际种植户犁耕翻还田面积通过核查、核准面积后,直接由区财政部门一折通打到实际种植户手中。各村(社区)要结合收割计划和进度,组织人员机械,做到即收即综合利用,及时将秸秆集中还田或综合利用,并做好群众还田台帐的建立,以便核查、核实面积。对因实际种植户焚烧秸秆或还田不合格而造成集体奖补资金损失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四是统一调度。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科学调度,确保收割一块、还田一块、播种一块。根据全镇水稻收割、灭茬、还田进度情况,依据重点,灵活调度。工作组成员要绝对服从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办公室的合理调配。五是统一考核奖惩。各村(社区)负责秸秆还田工作以及还田面积的统计,负责统计实际种植户作业面积、联系方式及住址,在统计时要准确及时上报,因上报不准确或虚报、瞒报、漏报造成群众来访或造成极坏影响的,镇纪委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镇工作组成员做好监督工作,如果村(社区)出现大面积焚烧或失控现象,造成严重影响被国家、省、市、区通报的,取消该村(社区)奖励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罚。

(五)完善应急机制

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备足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发现焚烧秸秆后,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灭茬,消除焚烧影响。同时对土地承包人依法足额落实经济处罚,并取消秸秆犁耕翻还田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拘留,对禁烧包保责任人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学校、村庄密集区、工厂、高效养殖、种植区林地等重点区域要重点加强防范,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避免因农机作业故障引发火灾。各村(社区)于6月2日前将应急队员人员名单、组建的三人跟机小组名单及所负责的田块明细表、联系方式、灭火工具种类和数量、秸秆临时堆放点具体位置等上报至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办公室。

(六)强化督查考核

突出六项督查,一是督查各村(社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二是跟踪督查宣传频率、质量及效果;三是督查收割机械及还田机具数量、秸秆留茬高度、还田深度及覆盖均匀度;四是督查各村(社区)有无着火点和零散秸秆是否运至临时堆放点;五是督查收割进度、还田面积、播种进度;六是督查田间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细化要求严格考核,镇制定了《镇20xx年度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表》(具体见附件),从组织保障、秸秆机械化还田、禁烧效果三大方面,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部门联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组负责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舆论宣传工作;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效能查处组负责做好效能督查和责任追究工作;镇秸秆禁烧巡查组负责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巡查,高速公路、325省道、陆仰路沿线、京杭大道沿线、硬化路面沿线道路打谷晒场和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和考核工作;镇农服中心、水务站做好秸秆犁耕翻全量还田、播种等业务指导工作。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材料收集、进度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落实包保责任。对全镇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行三套班子领导包村和镇干部驻村制度。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农业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把下派镇干部、村组干部、低保户、农路养护工等财政供养人员分每三人一个小组,包保到具体小组具体田块,具体落实还田和禁烧工作。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各村(社区)集体向镇政府缴纳保证金5000元,支部书记、分管农业负责人分别交5000、3000元,三套班子领导各交6000元,工作组成员交纳3000元。保证金于10月10日前交到镇财政所,已被安排禁烧的工作组成员未交保证金的要及时交齐,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束后由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四)严格考核奖惩。

1.奖励。凡未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现象和开展秸秆机械化犁耕翻还田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和上级规定的标准,按照缴纳保证金的数额给予补助,并退还全部保证金。

2.严惩“第一把火”。因管控工作不到位,被确定并通报为省、市、区“第一把火”的村(社区)年末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扣除全部保证金,纪委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向全镇公开检讨。

3.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和市、区巡查通报的火点处罚。被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火点和被市、区巡查通报的火点,扣除全部分数和保证金。

4.镇督查组巡查到的火点处罚。被镇督查组巡查到的火点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处扣5分,扣罚保证金500元;100-200(含)平方米每处扣10分,扣罚保证金1000元;200-300(含)平方米每处扣20分,扣罚保证金2000元;300平方米以上分数、保证金全部扣完;被区督查组巡查到分数、保证金扣一半;被市督查组巡查到分数、保证金全部扣完;堆积焚烧酌情扣分和扣罚保证金,扣完为止。

因失职、渎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重大水污染事件、环境污染重大事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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