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和可行性,什么样的方案比较高质量?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我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行为,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市场上无证经营、充装超期钢瓶、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钢瓶溯源、实名制销售、统一配送等管理制度,力争到20xx年全面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自有钢瓶重装制度,建立行业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面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体系,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市场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有序,方便市民生活。
二、职责分工
(一)安监所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个体,协调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或停产停业。
(二)市监所
负责根据企业申请和相关规则办理发放气瓶充装许可证;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倒气、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掺混二甲醚等行为;监督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派出所
负责对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置;对构成非法经营、掺混二甲醚,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城管大队
负责对无证经营、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未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据《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各村居
负责做好本辖区的无证经营、非法倒气等行为和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气安全情况的排查登记,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无证经营门点、非法倒气点的取缔和过期钢瓶的收缴等具体工作,并加强巡查,实现长效管控。
三、整治任务
(一)前期排查
各村居对本辖区内无证经营、非法倒气等行为和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气安全情况开展排查工作。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后及时劝阻并记录在案,同时报镇安监所。
(二)督促整改
网格管理员和镇安监所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体立即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报镇安监所备案。
(三)配合执法
对拒不整改或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无证经营门点、非法倒气点,由镇安监所报相关部门,镇、村积极配合执法,做好取缔和过期钢瓶的收缴等具体工作。
(四)加强巡查
整治完成后,村居网格管理员和镇安监所要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液化气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安全用气的总体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此次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到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wWw.03KKK.cOM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要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整治成果,提升群众安全用气的意识,形成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和安全使用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规范长远管理。要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整治总结相关经验,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我镇液化石油气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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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发挥千村综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人居办[20xx]1号)、《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确立及上报工作的通知》(镇农人居办[20xx]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园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环境美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居民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园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
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室外电子屏幕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到环境卫生整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
(二)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园区行政一把手主任为组长的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变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一是动员和组织居民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占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及农作物秸秆;二是组织人员清除小区内的僵尸车,安排专人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禁止乱停乱放;三是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治理小区内电瓶车私拉乱接电源充电现象,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四是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及污水外溢的问题。
2、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一是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按照专人负责,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坚持日日清扫,做到道路两旁清洁,无垃圾淤积,居民点干净、整洁;二是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垃圾分类公共投放点15处;三是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一是树立保护绿化警示牌,对居民进行素质教育,提高居民保护绿化环境意识;二是安排专业队伍对绿化区块进行管护,适时修剪、施肥、除草、除虫,及时清理死苗、倒树,做好缺苗补植等工作;三是对绿化带内擅自种植蔬菜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恢复公共绿地,提升绿化覆盖率,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对公共绿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切实掌握苗木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精细管护常态化。
4、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方案范本_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力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20xx年重点任务》工作落实意见,切实解决“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对全区“散乱污”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品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界定“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分步治理,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市区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企业,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污”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大气等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企业,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
三、方法步骤
全面排查、逐户建档阶段
各乡(镇)街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本行政区“散、乱、污”企业底数,逐户了解情况,建立综合整治清单(附表2),逐一明确存在的问题、处置方式、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对排查整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排查一项、入账一项,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不瞒报。以乡(镇)街为单位,20xx年3月15日前将整治清单报区生态环境分局。
分类处置、分步实施阶段
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1、关停取缔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布局。无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并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相违背的企业,达到法律法规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列入关闭取缔的,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2、整合搬迁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未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加强排污监管,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各类工业园区。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域外对接,帮扶企业限期整合搬迁到位。
3、升级改造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完成升级改造,加强排污监管,限期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发改、工信、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帮扶企业提标改造,限期达标排放。
总结评估、长期管控阶段
20xx年11月底,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总结、评估工作,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已完成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清单制、台账制、网格化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或转移。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街道。各乡(镇)街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间进度表,淘汰关闭违法违规工业企业,并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按产业布局有序外迁。
(二)区发展改革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按照新的开放理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发展和产业协同联动,支持整合搬迁和梯度转移。
(三)区工业信和息化局。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负责确认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负责对涉案企业实施断电(气)、断水等强制措施,负责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
(四)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排放达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环境问题及时移送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处理。
(五)区自然资源分局。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涉案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六)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负责对涉案企业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企业专项整治的联合执法。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须取得相关审批许可手续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散乱污”场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区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企业依法及时吊销营业执照或核准注销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散乱污”企业(场所)产品质量严格监管,严肃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牵头负责对不具备食品药品生产条件的“散乱污”企业(场所)的整治查处;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负责支持按产业布局落户的整合搬迁企业,转移、完善相关手续。
(八)区营商环境局。负责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手续的企业提出解决意见,并对治理提升类、搬迁改造类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九)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查处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移交的案件。负责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营商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落实网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压实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逐个网格明确网格员和巡查员,切实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严格执法。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决将综合整治落实到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以及逾期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方案范文: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公路安全保护,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治理超限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综合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公路安全和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有力打击道路非法营运,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及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设立两个整治小组:
第一组组长,成员:
第二组组长,成员:
三、整治重点
1.超限超载车辆运输;
2.道路运输车辆改装;
3.非法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清理整顿在公路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
4.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
5.道路运输车辆扬洒;
6.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四、整治措施
对公路及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查处。违法行为较轻的,可按照《省交通行政执法自由栽量权标准》执行。违法行为较重的,按照相关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经费保障
参与整治的执法车辆由运管所提供,并负责这次整治活动的经费,经费包括人员下乡餐费(按区政府文件标准)、办公费、宣传费、车辆停车费、卸载及场地清理费等,经费总支出不得超出罚没收入的10%。
六、整治步骤
宣传调查阶段(4月1日-4月10日),对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针对整治内容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精心部署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10月31日),按照整治活动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七、几点要求
1、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有法必究,执法必严”原则,做到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2、严格罚没款收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没款上缴运管所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