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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2022-01-01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荡涤一切污泥浊水,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依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现在早、打击在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坚持依法严惩,明确政策法律界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平安、法治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为全乡“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和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坚决扛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政治责任

(一)主动担当扛责。乡党委书记和乡长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五个纳入”,将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做到常学习、常领会、常对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作为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经常性开展研究;纳入党委重点工作计划,及时推动解决扫黑除恶斗争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党委平安建设,加大赋分权重,强化结果运用;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内容,强化履职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依法履职尽责。在党委领导下,统筹全乡政法、纪检、派出所及各村支部、村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机制。乡平安办、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惩治犯罪“主力军”作用,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依法严惩、持续发力、重拳出击。乡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将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内容,高质高效推进惩腐打伞。换届办及组宣室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失职渎职追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的,要加大约谈、通报批评力度,综合运用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平安建设政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通风报信、给案件侦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及时通报乡纪委查处。

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拓展线索来源。要坚持情报先行、专群结合。紧紧依靠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派出所要充分运用警务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及110警情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期梳理排查,实时发现掌握由乱生恶的动向、由恶变黑的信号。信访办要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及时移送派出所核查处理。

(二)铲除经济基础。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控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的同时深挖利益链条。对于涉案资产要专门抽调入员组成财产清查组,制定周密的查扣财物方案,对已查明的涉黑涉恶资产迅速出击,及时查封其非法经营场所及成员居住地,冻结其非法资金,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相关证据内容进行提取梳理,全力发现、查扣涉案“黑财”,全力消除转移“黑财”的时机和空隙。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快涉案财产执行处置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四、持续整治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

(一)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全乡要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厘清权力底数和边界,切实把好“源头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净化政风行风,坚决防止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二防范和遏制“村霸”问题滋生。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坚持把依法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作为惩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形成有案必查、露头就打的常态化机制。紧盯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信访矛盾问题突出村、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依法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侵占和垄断集体资产资源、滥开滥采、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紧盯村“两委”换届选举、村民议事、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工程项目等重要事项及关键节点,依法打击操纵破坏换届选举扰乱社会秩序、强揽工程、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同步“打财断血”铲除“村霸”等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整治;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境整治;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开展黄、赌、毒、食、药、环专项整治;开展“执行”难专项整洽;开展减、暂、缓等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深化重点人群管理。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

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司法所、派出所要建立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通报;民政所要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措施;平安办要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推动相关单位对服刑人员家属提供必要救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性安置工作,激励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

五、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组织书记在带领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中的骨干作用,切实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善抓善管。建立包村包点制度,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乡党委书记带头联系,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结合移民搬迁、撤并行政村等工作,及时跟进村党组织设置调整。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和“数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通过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规民约,预防和化解问题矛盾。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广大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乡村对涉黑涉恶间题的“免疫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徳建设,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三)深化“三零”单位创建。把“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和企事业单位创建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载体,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完善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工作共进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信访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将“三零”单位创建做细做实,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努力打造“无黑无恶”村和企事业单位。

六、领导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

政府乡长

人大主席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乡派出所所长

成员:一级主任科员、片工委书记

副乡长、片工委书记

副乡长、片长

副乡长、片长

副乡长、副片长

副片长

乡派出所副所长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具体承办人。

七、加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保障

(一)层层落实责任。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继续负责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乡扫黑除恶斗争,研究提出向党委、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保障常态化运行。

(二)强化队伍建设。乡政府领导班子要加强正风肃纪,结合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建立专项整顿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推动重要岗位交流,着力从制度设计上为维护司法公正,铲除“保护傘”“关系网”滋生土壤提供组织保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通风报信、给案件侦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三)充分依靠群众。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扫黑除恶评价制度,主动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护民利。健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主动提供线索,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舆论引导、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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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并扩大平安建设成效,切实提升"三率"水平,进一步夯实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根据县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镇综治平安建设有效提升,现成立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扫黑办,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三、活动目标

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标准推进"平安"建设。营造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治安,健全农村、企业单位群防群治网络,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确保我镇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平安建设知晓率测评排名有显著提升。

四、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综治平安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意义。

2.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

3.宣传政法系统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政法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4.宣传预防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基本常识、防范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6.宣传《国家安全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宣传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宣传涉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

7.宣传常用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五、活动形式

1、入户走访。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了解群众心声和愿望,重点是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召开动员大会,将会议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二是开展为期6天的集中宣传,落实干部进村入户访视工作,平安建设责任人进行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教育。三是各村(社区)、各单位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群众诉求,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有效提升。

2、行业、领域重点宣传。根据最新综治动态编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在人员密集地设立固定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栏在社区街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利用街面商家、企事业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制作一些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或张贴至旅馆、商场及网吧、村庄让全镇人民真正了解政法综治工作成绩。

3、电话模拟抽查。党政办、镇扫黑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干部组成电话访查小组,进行模拟抽查,落实镇村干部是否开展入户宣传,并进行再一次电话培训。

六、活动要求

开展此项工作,是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和平安建设知晓率。为我镇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重要措施。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厌烦、敷衍思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由镇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综治"三率"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组织周密,效果明显,公众安全感和平安建设知晓率高的村(社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按照要求安排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工作进度缓慢影响综治"三率"提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精选方案_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总体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实现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转变,突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防范管理长效机制体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市场主体更具活力,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为实现我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突出打防结合、源头治理,强化对市场监管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区域的日常监管,在整治行业乱象和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上持续发力,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综合研判施策,实施精准打击,从源头上、制度上入手,强化监管。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要求,突出边整治推进、边总结完善,将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治理经验和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监督制约等制度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始终把“四个最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积极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严格落实《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创造性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助推大中型餐饮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完善药品“六大体系”建设,优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模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股、药械股、大队、各所

(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以电梯、索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防止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帮助并督促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等制度,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特设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以及舆论关注的热点产品,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推动建立行业和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健全和完善缺陷消费品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共治的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股、大队、各所

三、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惩戒机制

(一)线索摸排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的举报信箱和12315投诉电话等渠道和途径,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和案件线索。采取问卷调查、实地暗访、走访市场主体等多种形式,对集市、商场、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滚动摸排,在加强日常监管和走访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本单位发现和受理的线索,要按照部门法定职责和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做好线索反馈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大队、各所

(二)信用监管惩戒机制。持续加强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统一的信用信息规范标准,完善监管对象的信用档案,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同时强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与其它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监督检查、“黑名单”等信息,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特别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聚焦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把打击传销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范围,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持续开展年度打击整治传销行动。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和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完善广告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广告监测网络,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着力铲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质量股、大队、各所

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联动机制

(一)“三书一函”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书一函”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协调对接,建立问题移交、案件会商、联合办案、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实现有效联动。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公安、检察院的线索互通、信息共享、紧密协作、协调办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所、大队

(二)舆情监测工作机制。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建立组织保障机制;依托国家和省级广告监测平台,持续对重点领域开展广告监测,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全面推进“以网管网”,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技术保障机制;实施网络舆情收集,形成舆情工作报告,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消保股

(三)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整治的成果和进展。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宣扬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

(四)考评激励机制。结合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客观实际,建立考核考评台账,完善考评考核体系,综合研判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延伸到平时工作考评,将考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把考评结果作为“创先评优”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评先树优,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觉,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协作、无缝衔接,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确保管理防范措施跟进配套,长效常治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将扫黑除恶列入年度中心工作,把建立和运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掌握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引导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全程领导、全面把关、狠抓落实,深入推进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方案精选】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实施方案合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发〔20xx〕1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市发〔20xx〕11号)和我县《实施方案》(发〔20xx〕13号)精神,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乡振发〔20xx〕20号)要求,健全完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扎实做好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动脱贫群众生活改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调整优化,坚持有效防范风险与应对突发事件相结合,结合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通过常态化排查、及时性整改、责任化保障,着力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可持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瞄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细化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科学制定应对预案,逐项研究并提出预警和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静态清零、动态保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脱贫质量成色经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进一步拓展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拓展乡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拓展饮水安和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有效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三、工作重点

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跟踪监测其“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科学分析原因,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着力补齐短板不足,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化解工作,有效解除返贫致贫风险和隐患。

(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聚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易地搬迁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重病适龄儿童、厌学学生等人群,外出和流入人员较多村、偏远村和人口较少的自然村等区域,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对新发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及时劝返,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坚持“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构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开展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为农村地区补充优秀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二)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聚焦农村长期用药支出较大的慢病患者,突发大病的患者,完善落实健康扶贫、慢病诊疗等帮扶政策,对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监测对象做到“应管尽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门诊慢性病患者按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大病保险继续对困难群众进行倾斜支付。夯实县乡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慢性病签约服务,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进“一站式”结算。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逐步提高村医补偿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乡村医疗机构设备、药品的配备和定期更换,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乡村两级设备使用率低、药品配备少、更换不及时等现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三)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聚焦居住条件差的六类重点人群,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的村庄,常年有人居住且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受损,成为C级和D级的危险房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及时动态跟踪解决出现的问题。实施农房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乡土的安全宜居示范农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聚焦农村居民居住相对分散、水源条件较差的重点区域以及易受干旱、洪涝、地质灾害和冰冻影响的供水工程,加强工程维修养护,解决好水源性、灾害性、季节性等缺水问题。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问题。开展规范化工程建设和老旧工程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平。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体制机制,深入落实“三个责任”,持续完善“三项制度”,高位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提高群众的节水意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措施及方法

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瞄准源头问题,找准症结穴位,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各行业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有的放矢,及时整改。压实整改责任,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拿出举措和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妥善解决,动态清零。

(一)常态化排查响应。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要紧盯重点人群,加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常态化风险排查,主动发现隐患;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村、乡、县逐级排查核实渠道,执行排查“135”制度和解决“710”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

1.排查“135”制度。“1”即: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1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3”即:乡镇干部3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确需帮扶解决的,提交县行业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即: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在5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办法措施和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账。

2.解决“710”制度。“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级领导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重点排查响应

1.强化开学前后学生信息排查。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开学前后数据比对,摸清应入学未入学、开学未返校复课学生的去向,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应劝返尽劝返,实行销号管理。(牵头单位:县教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2.强化大病重病医疗支出排查。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在治疗出院后,及时掌握支出情况,对支出较大引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医疗帮扶政策。(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3.强化因灾受损农户住房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因灾导致住房受损农户,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给出针对性改造建议,并逐户建立改造台账,及时采用租住借住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方式,对住房受损严重不能居住的进行过渡安置,迅速组织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修缮,确保一户不落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4.强化饮水设施旱涝冻灾排查。对不同季节可能出现的水源水量不足、水管冻堵、强降雨引发饮水工程损毁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饮水设施进行排查,建立县级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求。农村供水工程产生影响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机制,按照制定的供水应急预案,由应急抢修队伍按照灾情的轻重缓急情况,对损毁工程进行维修恢复。同时要在工程未完全修复前,采取临时引调水或送水等方式,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将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夯实筑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致贫返贫的底线。

(二)增强工作合力保落实。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城区事务中心要牢固树立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明确工作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排查严密到位,响应解决迅速,对号销账及时并持续巩固。

(三)保障资金投入促落实。要切实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申报实施巩固拓展“三保障”衔接项目。

(四)加强责任追究督落实。要将落实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情况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办理或造成不良舆情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确保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效真实。

【精选】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和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

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安全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安全防范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

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

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

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6日至10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温泉管委会主任

成员:文化馆馆长

图书馆馆长

博物馆副馆长

党建办公室主任

文化股股长

旅游股股长

规划技术股股长

体育股股长

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执法队综合股股长

执法一组组长

执法二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规范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街道退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街道退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垦殖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20xx年5月起,街道(垦殖场)所有水库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在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收回。

2.20xx年6月底前,街道(垦殖场)所有水库禁止投饵投肥(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全面杜绝“肥水养殖”行为;围栏、围网及相关养殖设施须全部予以拆除。

3.20xx年12月底,街道(垦殖场)所有水库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到农业灌溉用水标准。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街道(垦殖场)对本辖区退出承包养殖工作负总责,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产权的退出承包养殖工作负责。

2.问题导向原则。各基层单位要摸清各自责任范围内所有承包养殖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退出承包养殖工作。

3.产权归属原则。产权所有者是谁,就由谁具体负责该承包养殖的退出工作;退出承包养殖后,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管理,实行人放天养。

4.上下联动原则。街道(垦殖场)、各基层单位负责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规范水面养殖及周边畜禽养殖行为,保护水质。

5.维护稳定原则。各基层单位要切实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实施步骤

街道(垦殖场)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工作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分为“调查摸底、广泛动员,集中整治、限期退养,总结验收、建章立制”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广泛动员”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1.全面调查摸底。各基层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内所有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面、周边养殖项目的排污情况和发包方、承包方、承包起止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以及现状情况下饮用水源区与非饮用水源区具体分布情况等。街道(垦殖场)对调查摸底成果负总责,不得虚报、多报、瞒报,否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动员。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退出承包养殖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宣传好水质保护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要摸清承包方社会关系,千方百计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限期退养”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限期收回承包。各基层单位要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谁发包、谁收回、谁管理”的要求,于20xx年10月31日前依法依规收回承包权,并督促承包方必须在20xx年2月1日前完成捕捞作业。从20xx年2月1起,的养殖权和捕捞权必须归产权所有者,确保街道(垦殖场)所有实现退出承包、人放天养的目标。

2.坚决拆除设施。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相关责任人取缔围栏、围网和违规网箱养殖,拆除溢洪道违规设置的渔网等阻水设施,拒不执行的依法予以清除并处罚;严格控制在集雨面积范围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设施;依法整顿污染水源、造成水质恶化的库区周边畜禽养殖项目,严肃查处向直接排放养殖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

(三)“总结验收、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及时组织验收。为使街道(垦殖场)的退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街道(垦殖场)退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xx年10月底前组织对街道(垦殖场)退出承包养殖工作进行验收。

2.完善管护机制。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树立水库塘坝水质达标管理责任公示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人责任,推动退养工作常态长效,若发现退养存在虚假退养、骗取工作奖励资金、“明退暗养”、“变相承包”等行为的,按《县水库退养及水质监督管理工作追责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三、保障措施

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工作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一件民生实事,各基层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坚定的决心、果断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扎实开展有关工作,切实维护我街道“一库清水”。

(一)组织上高位推动。成立由街道办主任担任组长的街道(垦殖场)水库退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垦殖场)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基层单位也要迅速成立水库退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抓紧抓实抓好的退养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宣传上大张旗鼓。街道(垦殖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有效形式,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水库退出承包养殖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基层单位也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要想方设法做通养殖户的思想工作,确保退出承包养殖工作顺利推进。

(三)经费上奖罚有力。街道(垦殖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对实施退出承包养殖的予以适当奖励。

(四)责任上细化明确。严格落实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落实责任,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目标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情节严重的街道党工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同时,街道(垦殖场)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对提前完成退养任务的街道在高质量发展考评总分中加1分,对限期内未完成退养任务的的单位扣减0.5分。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保大庆、保安全、保稳定、零发生”专项行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调处综合机制,及时稳妥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隐患,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全面摸清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

1.围绕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的村居和街巷以及党政单位、车站、学校、医院、广场、商场、水电油气、铁路、公交、客运汽车等重点单位、重要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2.围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以涉众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退役军人、老教师、上访老户等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医患关系、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涉法涉信访、涉众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各司法所】

(二)开展大化解,及时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全面摸清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根据《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名称、印章、标识等基本要素,落实人民调解组织情况报送和登记备案要求。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司法所要在20xx年4月25日前,将摸排登记表(见附件)报促进法治科邮箱。【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5.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邻里、婚姻家庭、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就地及时化解。【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6.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三)开展大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7.全面推进试点任务落实。按照《市司法局推进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实施项目化管理,序时推进,各责任科室要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深做实扫黑除恶“六清”“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9.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双提升”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内容。矛盾排查中,登门入户、做实末端。纠纷调解前后,严格调解工作程序,开展案件回访,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扣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挖掘、培育、宣传工作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适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比,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科室、司法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抓紧抓实抓细、强化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活动组织、指导和督促等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大排查要做到动态排查、不留死角,大化解要抓早抓小抓细,大治理要管当下、管长远。要把重点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上来,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注意在工作推进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取得新成效,及时总结提升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切实开展督促指导。结合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市局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动态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范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县是片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把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县2.08万户9.48万贫困人口和12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如期实现整县摘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县农村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城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村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全县上下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全县广大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乡村振兴重点村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乘势而上推动扶贫产业向乡村产业振兴转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转变,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目标。在5年过渡期内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到2025年,防返贫各项措施深化落实,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大幅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深化、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强化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四个不摘,防止规模返贫。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成果。

三是坚持有序调整,实现平稳过渡。统筹处理好坚持和完善、继承与创新、特惠与普惠的关系,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四是坚持群众主体,增强内生动力。加强扶志扶智,强化政策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广泛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扶持方式,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五是坚持政府引导,各方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作用,引导市杨、社会协同发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并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历史性转变。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过渡期内县本级安排的资金保持攻坚期内年投入规模不变,并维持一段时间,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帮扶对象动态清零的原则,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利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对接,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预警和帮扶准确性。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乡村干部和帮扶队员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采取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建立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动力。对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可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残联)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刚性约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人盯人”跟踪管理包干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两走访一确保”行动,紧盯劝返复学学生、厌学学生、“小升初”易流失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坚持完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教育局班子成员、帮扶干部、学校校长、一线教师为责任主体的五级包干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做到应保尽保,患有大病、重病及时救助。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改造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新四类”重点对象等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实现动态清零。健全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管一体机制,坚持饮水安全每日“零报告”制,进一步靠实各层级农村饮水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和应急抢修,实施重点水源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立足不同类型安置点资源禀赋,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和资金支持,因地制宜谋划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加大扶贫就业帮扶支持力度,对有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通过劳务输出、开发公益性岗位,在交通便利、劳动力人口密集的集中搬迁点扶持建设就业帮扶车间等多种渠道,帮助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提升安置点及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推进建立和完善适应安置区后续发展的社区服务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立关爱机制,通过开展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特色活动“五进社区”等方式,推动搬迁群众身份、感情、文化、习惯、社会“五融入”。(责任单位:县发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对20xx年以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摸底,对非到户类项目资产分年度、分部门、分类别建立县级、行业部门、乡镇及村级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建立主管部门、专项审计和纪委监委的多重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产管护到位、效益充分发挥、不损失浪费。(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县果品中心、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市生态环保局分局、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

三、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六)持续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现有产业建设基础上,以“牛羊菜果薯药”等优势产业和食用菌、花卉、蜂蜜等特色农产品为主攻方向,逐步转变产业项目建设模式,产业扶持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扶持重点从生产种养环节逐渐向加工销售、品牌建立、产业融合等环节转移,扶持方式从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型。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跨乡镇村组集中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以“五园一中心”产业基地为引领,打造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强化“产加销服”贯通、“农文旅教”融通、“科工贸金”联通,构建种养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商贸物流为引领的乡村产业有机整体。聚焦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县抓龙头、镇建强村、村育基地”的工作要求,着力建“点”串“线”,形成农业产业示范村镇,拓宽乡村产业增值增效空间,丰富乡村产业发展业态,加快构建“一乡一业”“连乡成片”“集群成链”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产业质量提升、规模扩大、效益倍增。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着力增强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鼓励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改善生产条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万亩;干鲜果面积稳定在65万亩;畜禽养殖量达到600万头只以上;蔬菜产业稳定在12万亩以上;中药材面积稳定在5万亩以上,基本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带。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借助电商平台及扶贫“832”平台,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畜牧中心、县果品中心、县农发公司)

(七)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按照省、市优化的过渡期内稳岗就业政策,依托县劳务产业促进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健全完善分析调度、动态管理、数据共享、信息核查等工作机制,完善培训机构+劳务中介+就业企业的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打造“秦婷家政”、“上邽电子装配工”、“充国保安”等稳定性强、知名度高的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动力技能化程度和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收入。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护林员政策,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统筹用好管好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按照“控制总量、优先安置”的原则,兜底安置脱贫不稳定户和弱劳动力实现就地就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运用工业化理念持续推动扶贫车间提档升级,逐步将扶贫车间转型为就业帮扶工厂。鼓励通过发展乡村二三产业,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县内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吸纳本县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

(八)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按照“到2035年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当地城镇居民大体相当”的目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编制乡村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详细规划,学习借鉴甘南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和康县“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按照“聚力打造示范村、特色发展旅游村、巩固提升达标村、加快建设薄弱村”的思路,在五年过渡期内,重点在中心城镇、交通干线、产业园区、沿河流域“五个振兴”基础较好乡村逐年不间断实施“113”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三大革命”“六项行动”,到2025年,扶持改建或新建农村卫生厕所0.86万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的市场化运管模式,新建交通干线公共厕所30座;实施庭院硬化1000户;持续巩固全域无垃圾治理成果,村庄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消除农村地区黑臭水体,分阶段分年度支持农村排水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2%以上;打造“风貌革命”示范村50个,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工程,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推进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建设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增加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持续推广太阳能路灯和节能路灯使用,行政村亮化率达到50%以上。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路连接,推进危桥维修、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加快村内巷道硬化项目建设,实现农村巷道硬化全覆盖。推进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服务,积极推进现有农村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强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着力补齐供水、防洪、水生态、抗旱等方面短板。持续扩大农村供水管网覆盖面,推进供水信息化建设,改造提升水处理设施,确保供水系统安全稳定。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争取国家债券支持实施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大力发展光伏等清洁新能源。抢抓国家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政策机遇,积极谋划争取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供电公司)

(九)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按照乡村提质增效、城区扩容增量原则,同步实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升改造项目,切实解决城区学校学位供给相对不足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加强市农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职普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增强农村“两后生”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农村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分专业、分层次、系统化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远程培训,实施好全科骨干、临床骨干及乡村医生骨干基地强化培训项目。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及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实现“50+N”种常见普通病患者90%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目标。提升县乡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大力推进急危重症5大救治中心、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县域5个医学中心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乡检县诊,以县带乡”,实现“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患者、30种大病8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诊治目标。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支持新建宜居示范农房,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健全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委组织部)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相应的救助政策。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使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水平有升有降,达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健全政府主导、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分层分类、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困有所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监测筛查,科学认证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过渡期内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以及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健全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落实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加强低保与产业、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临时救助网络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建立“政策补助+实物+社会服务”救助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切实解决他们在“吃穿医卧暖灶+厕所+安全”方面的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

(十二)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孤儿)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功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孤儿)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的监测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分段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实行绿色就医通道,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监测对象就医不再缴纳押金,出院时只缴纳医保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农村居民,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脱贫攻坚期县上自行开展的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十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完善农村“五保家园”服务人员和设施,切实兜住困难老年人养老保障底线。到2025年,县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40%以上,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入住需求的特困供养人员实现应养尽养。健全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于一体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依规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

(十四)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五、持续深化帮扶工作

(十五)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村。在260个行政村中选择一部分村作为乡村振兴重点村,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发展能力。采取整合涉农资金和行业扶持资金相结合的扶持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以村为单位,一体推进重点村项目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改善基础条件,切实提升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行、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畜牧中心、县果品中心)

(十六)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与天津市河北区建立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优化协作帮扶方式,保持资金投入和干部双向交流力度,争取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项目援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人才支援,积极承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东西双方携手共建产业园区1个,新建就业帮扶车间5个,推动扶贫协作向发展协作转变。深化协作结对关系,教育、文旅、卫健、科技、农业农村、商务等行业部门积极与天津市河北区对口部门保持协作结对关系,进一步推进天津市河北区有关街道、社会组织与我县建立协作结对关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积极引导河北区企业参与我县产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销售和品牌推介及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等。积极对接天津市河北区指导运营好天津消费扶贫中心馆,让其真正发挥我县扶贫产品进入河北区市场的窗口和服务作用。继续加强与国家能源局的对接服务,争取加大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推进实施全省“千企兴千村”行动,继续动员10家以上民营企业帮扶我县边远山区的10个以上脱贫村,积极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公益帮扶。定期对东西部协作进行考核评价,配合国家做好定点帮扶成效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十七)坚持和完善定点帮扶工作。保持脱贫村帮扶关系总体稳定,实行动态优化调整。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帮户和“周五帮扶日”制度。继续实施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机制,强化举措,扩大成果。发挥“一对一”献爱心贫困儿童资助协会、“政协委员在行动”等平台载体作用,强化内引外联,引导党外人士发挥特长优势开展智力帮扶,鼓励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做好资金土地人才等政策的有效衔接

(十八)财政投入政策。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出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确保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项目资金安排要与目标任务要求相匹配、与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整合规模不低于上年水平,此后调整探索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调整优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支持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过渡期内继续落实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

(十九)金融服务政策。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进一步落实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确保应贷尽贷。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县域特色产业的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依托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基金”、“特色产业贷款基金”,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投资渠道。鼓励县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在优先保障已脱贫户、易致贫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县域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供给。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县支行、县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二十)土地支持政策。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坚决不允许占优补劣和耕地长期撂荒,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落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政策。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相关政策,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方案》,鼓励引导各类人才集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上来。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年龄、专业限制,并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本县退役士兵招录(招聘)。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开考比例,积极开展高学历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继续实施好大学生进企业计划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重点对低收入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未就业毕业生实施专项帮扶,开展一对一的援助,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紧扣全县核桃、肉牛、蔬菜等农业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每年组织农业、果业、畜牧、电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分领域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借助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本土电商人才,打造县域直播网红。(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科技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县委)

七、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十二)做好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衔接。继续坚持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坚持县、乡镇、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责任。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专责工作机制,将原脱贫攻坚专责工作组调整为乡村振兴专责工作组,牵头负责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根据乡村振兴职责任务,合理设置工作机构,做好扶贫办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委编办、县扶贫办、县人社局)

(二十三)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理清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分年度分阶段推进措施,明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着落。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稳步有序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负责人,制定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切实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坚持先定村、再派人原则,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稳步有序做好人员轮换。通过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坚持把乡村一线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主战场,把驻村任职作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从乡镇和县直部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市乡村振兴主责部门挂职锻炼,为全县培养一批会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二十四)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注重与中央、省、市、县各级各类“十四五”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重要政策性文件相衔接,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的严谨性、一致性。(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畜牧中心、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残联)

(二十五)做好考核机制衔接。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做好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衔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和上级部门的对接,抓紧制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各专责工作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低保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xx年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市民政工作部署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稳步提升街道农村低保保障覆盖面,有效杜绝“脱保”、“漏保”现象,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完成全街20xx年社保兜底工程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对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低保兜底。重点排查以下几类困难家庭:1、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边缘户及脱贫不稳定户等;2、家庭成员因重特大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殊贫困家庭;3、家庭成员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级以上精神智力残疾人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殊贫困家庭。/

(二)认定办法。依照《关于申请低保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核减的通知(试行)》(合民[20xx]53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巢民字[20xx]84号)及《关于进一步修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工作的通知》(巢民[20xx]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类型分为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困难家庭是按户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重残本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医药费支出后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患者本人。

三、工作步骤

结合本次排查工作,试点开展低保审批权下放改革,市民政局将审批权委托下放到街道,审核权委托下放到村(居)。

(一)全面摸排

街道组织村(居)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详细摸清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实际状况,对照低保政策规定,逐一识别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全面摸排阶段结束后,对初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街道和村(居)委会应主动告知和协助其办理申请低保手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街村出具调查处理意见,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审核阶段

一是入户调查。街村两级开展入户调查,协助拟申请对象提交申请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病历(医药费单据)、残疾证复印件等困难证明材料。二是信息核对。各村居填写拟申请低保对象家庭人员信息(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扶抚养人),由村书记及分片村干部签字负责。街道汇总后,由市民政局录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发起核对。三是村(居)审核。村(居)两委根据信息核对报告和入户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核算其家庭人均收入。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民政办需派专人到场指导),形成拟纳入低保对象名单,确定保障类别及低保金,并在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审核建议并上报街道。

(三)审批阶段

街道成立低保评审小组,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街道纪检、民政、扶贫等部门及村(居)负责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议集中审批(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应为单数)。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由街道组织公示,并在各村(居)委会公告栏长期末端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低保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社会保障脱贫一批”,进一步巩固街道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居)要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工作安排,把握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村(居)委会要逐级压实责任,督促做细抓实,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要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准确掌握困难群体家庭成员、致贫原因、收入构成等基础信息,为排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严格监督指导。街道指导帮助各村(居)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程序不规范、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导致出现“脱保”“漏保”“错保”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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