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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农村饮水安全响应精准施策工作方案汇编

2022-01-01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www.03kkk.com -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方案精选】农村饮水安全响应精准施策工作方案汇编”,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研究决定就农村饮水安全在全乡建立乡、村三级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机制。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成果,保障全乡农村饮水安全,以方便程度、水量、水质、供水保障达标为基本出发点,以强化运行管理为着力点,有效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执行标准

坚持现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安全评价标准不降低,继续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评价标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GHES18-20xx】有关规定。

(一)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二)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L为安全,不低于20L为基本安全。

(三)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人力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人力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

(四)水源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三、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

注重瞄准源头问题,找准症结穴位,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紧盯个别出现的特殊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和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妥善解决,动态清零。

(一)重点排查内容

1、水源井水位下降(水源不稳定)导致供水量不足、建筑物、供水管网损坏导致供水不正常等工程性缺水问题;

2、氟超标或因水源遭污染等水质不达标问题;

3、因运行管理不力导致工程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4、因不收取水费或水费过低,浪费水现象严重导致供水量不足等问题;

5、因畜禽养殖用水占比过高,人畜争水矛盾尖锐,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用水需求等问题

6、对干旱、洪涝、地质灾害引起的水源干涸、工程毁坏等问题。

(二)常态化排查响应。

各村的村委主任为本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村的动态监测和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明确一名管水员,协助村级管理责任人搞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负责村内饮水安全的日常排查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干部按照首问负责制,全程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乡水利站负责常态化监测与快速响应精准施策的技术指导工作。对于各村反映的问题,乡水利站与包村干部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分类提出解决办法或应对措施。

乡村两级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紧町重点人群,加强饮水安全常态化风险排査,主动发现隐患;另一方面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村乡、县逐级排核实渠道,执行排查“135”制度(“1”即:村干部或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題“3”即:乡干部三天内研究确定核査办理意见,对确需帮扶的,移交县水利局;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即:县水利局五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合账)和解决“710制度(“7即:一般性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每月24日,各村将本月排査情和间题解决进展情况上报乡政府;“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

(三)完善村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应急机制。各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求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人以下的饮水不安全时,各村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机制,在工程还未完修复前,采取临时引调水或集中拉水送水等措施,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饮水安全。发生较大及以上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人以上的饮水不安全时,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予以会商解决。

(四)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水费收缴工作。各村要因村施策、分类精准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即每村确定一名管水员,纳入公益岗位,待遇标准参照其他公益岗位执行,积极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按表收费,坚决杜绝用水不收费的现象。对于不收取水费的村庄,工程维修养护自行解决,原则上不得享受国家维修养护补助政策。村级要利用光伏收益等村集体资金,统筹安排运行费用(用于一般性工程维修养护),最大程度地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农村饮水价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机制高效运行,青凉寺乡人民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应急供水保障领导组。

组长:乡长

常务副组长:副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织员

家会片片长

成员:水利员

包村干部支书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二)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监測信息报送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报送方式,对于在动态监测排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并于每月24日报送当月排查情况与处理结果(附表4)。信息报送程序为:由村委报送乡水利站,由乡水利站汇总后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组办公室。不得越级上报,更不能迟报瞒报。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各村要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台帐。

(二)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作风建设贯穿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全过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饮水安全提质提效。

(三)做好总结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解读“农村饮水安全”内涵,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合理引导预期。广泛宣传现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政策内容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讲好群众身边的故事,让政策家喻户晓、成果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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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水利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经县水务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目前我县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情况,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从近期央视曝光的个别省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长期不通水、群众脱贫后饮水仍困难等问题,我局组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及基层6个供水管理所工作人员分乡镇按照行政区划以村为单位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摸和动态监测,按照拾遗补缺的原则,再次逐村、逐户核查核实,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要立足全县农村用水户,重点监测群众经常反映停水断水的村组、偏远山区、管网末端,促进供水隐患零见底,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二)坚持排查、监测全覆盖。督促管理人员对包抓村逐村逐户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按工程进行汇总,建立问题台账。确保运行情况摸排、监测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存在供水隐患的部位,通过采取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必须在故障发生前彻底消除停水隐患,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抢修预案,强化应急抢修演练,储备充足的抢修物资装备,确保饮水故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

三、工作范围

全县15乡镇250个行政村的59648户自来水用户。

四、工作内容

按照农村供水产权划分与运行管理责任的规定,由管理单位、村级组织与用水户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的原则,对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和动态监测,并通过定期沿管线巡查、核查井内设施、入户调查了解管道运行情况、开挖抽点管段等方式,深入排查工程是否正常运行、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自来水到户工程是否完善、群众日常供水是否稳定、取水是否方便,水质是否达标,饮水安全证明是否规范等问题,并及时消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供水正常稳定。

(一)主干管网排查及采取措施

供水干支管及其配水设施,按照供水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由各工程管理所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高位蓄水池开始至村级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重点排查管道途经的沟道、河流、农路、地埂等极易受自然和人为因素扰动的区段,因降雨侵蚀和人为活动造成管道埋深达不到1.2m以上,配水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等极易引发停水现象发生的,有针对性的采取了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实现了提前消除隐患,确保主干管网管道与设施正常供水。

(二)村级管网排查及采取措施

村级管网及其配水设施,以村级管理组织为主体,包村管理员紧密配合,定期逐条管道、逐个检查井进行排查,特别排查工程投入运行后,没有硬化的沙土路受降雨冲刷等自然因素和村内巷道硬化、取土、建房等人为活动因素可能造成停水隐患的具体位置,采取现场挖探的方式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置,能够增加覆土厚度解决隐患的,村级组织受益群众投劳完成,需要更换管道和设备的,供水管理单位无偿提供管材和配件,村级投劳配合完成,避免因村级管网断裂或阻塞而导致区域性停水断水。

(三)户用设施排查及采取措施

户用设施主要由受益用户负责。提醒用户水表井内不能有积水,也不能贮藏蔬菜等生活物资,保持干燥、干净和整洁,以免影响水表正常运行;日常取水裸露在外的立杆和龙头应随时检查并关是否能正常关闭,以免漏水等原因导致户内停水断水。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5月24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及基层6个供水管理所工作人员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留隐患”的原则,对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安排专人负责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往年供水情况,掌握相关资料,保障群众用水正常。坚持即知即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5月24日前完成所有摸排工作。

第二阶段(5月25日至12月31日):由各供水工程管理所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定期核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即知即改,检视问题有无遗漏、有无新增,再督再战,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用水正常。

六、方式方法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题为“掺假的脱贫摘帽”的报道后,省水利厅及市水务局随即下发了《关于开展饮水安全运行情况摸排的紧急通知》,县水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农村供水保障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下一步保障好供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供水工程管理所负责对全县集中供水工程是否正常运行,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水质、水量是否达标,户内供水设施是否正常开展全面的排查摸底,并了解往年供水情况,掌握相关资料,保障群众用水正常。

二是加大排摸,全力解决停水断水隐患。安排6个供水工程管理所定期对各自辖区内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动态监测,特别是重点排查、监测管道途经的沟道、河流、农路、地埂等极易受自然和人为因素扰动的区段,因降雨侵蚀和人为活动造成管道埋深达不到设计值1.2m以上;工程投入运行后,没有硬化的沙土路受降雨冲刷等自然因素和村内巷道硬化、取土、建房等人为活动因素可能造成停水断水隐患的具体位置,以真实情况为支撑,必要时可以采取现场挖探的方式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做到第一时间排除,采取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必须在断水前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主干管网及村级管道与户内设施全部正常供水。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抢修预案,强化应急抢修演练,储备充足的抢修物资装备,确保饮水故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

三是强化宣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我县充分利用村镇广播、村级微信群、持续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加强村户供水设施管护责任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以乡镇、村组为单位向群众更新告知维修人员电话及监督服务电话,进一步畅通了农村供水服务反映投诉渠道,切实确保从“源头”到“龙头”无长期停水断水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是对脱贫攻坚农村饮水问题清零结果的全面检视,务必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松懈思想,要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方式方法。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组要按时限要求,通过入户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过细的工作措施,发现短板、消除盲点、固强补弱,切实达到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供水正常。

(三)强化成果运用。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摸、边发现问题边整改,既要排摸点上存在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促进面上的工作。各供水管理所定期要将监测结果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根据梳理汇总出的问题清单全面认领,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四)严肃问责问效。各工作组带队领导、抽调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真查实核的态度,认真定期排查农村供水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各级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务必做到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同时常态化监测督查问责组对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不认真、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影响全县农村供水的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问

【精选】农村饮水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饮水保障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经研究决定,从11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查得清、改到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大整改,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动态清零。

二、排查目标

以山区及边远地区、水源条件及供水薄弱地区为重点,以各级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以及巡视巡查、督导检查等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为线索,开展全面排查,对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进行复核,认真梳理排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专项排查,全面掌握我县农村饮水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农村居民长期稳定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三、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内容为:

1.检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2.历来农村饮水安全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完成,是否完成用水户回访、销号等“闭环”管理、问题清单、整改资料台账是否规范齐全;

3.乡镇村级饮水管理长效机制是否形成,农村饮水宣传工作是否有效开展;

4.有无新增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情况,制定有效整改方案,边查边改,并及时向县农饮办反馈。

四、排查时间

立即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并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水利局(联系人:钱曌曦,电话:2838,邮箱:3@qq.com)。

五、排查方式

排查采取先乡镇自查后县级复核的方式进行。

1.乡镇自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次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结合历年农村饮水安全反馈问题,迅速组织逐村逐组开展自查,切实做到不漏一处,确保所有问题排查到位。自查结束后要详细梳理并形成整改台账于1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水利局。

2.县级复核

县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照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查看整改台账,并随机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科学组织人员走入基层,了解群众饮水难处,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发现-解决-举一反三-自验复核”的一套完整管理体系,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2.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责任明确到人,时间明确到天,不断夯实工作硬性指标,严格考评考核,逐步建立一支想干能干的农村饮水保障队伍。

【方案精选】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系列讲话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方案范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户施策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户施策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10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的《县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根据脱贫户自身意愿,精准施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概况

项目区所在地主要实施在镇村、村、村、村,项目区镇位于县东大门,东与瓮安县接壤,南临乡,镇相连,北与米坪乡毗邻。距离县城35公里,黔南瓮安县城50公里,是县东部重要的物资集散中心。全镇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76个村民组,共有9319户28057人,常年流动人口4583人,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少数民族人口725人,占全镇总人口的2.7%。建档立卡巩固提升脱贫户136户435人。国土总面积133.8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26925亩,其中田8743亩、土18182亩,土地肥沃,多分布于河谷、山川地带,林地面积86640亩,有大片的低海拔丘陵和荒山。

二、指导思想

以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将扶贫开发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农户脱贫致富步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建设地点及覆盖农户

1.项目建设地点:镇村、村、村、村。

2.项目覆盖农户情况。项目涉及建档立卡固提升脱贫户10户41人,其中:村3户10人,村2户10人,村4户15人,村1户6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房屋漏水维修235㎡,内墙水泥清光100㎡,木房换瓦和加固1户160平方米,修建水池4立方米,购买及安装水塔1个,购买及安装水泵1个,老旧电线线路改造2户240平方米,生猪养殖3头。

各村分别主要建设内容:1、村3户10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房屋漏水维修150㎡,内墙水泥清光100㎡,木房换瓦和加固1户。涉及补助资金2.5万元;2、村2户10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房屋漏水维修85㎡;水塔1个,水池2m³,水泵1个。涉及补助资金0.67万元;3、村4户15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老旧电线线路改造240㎡;新建水池2m³,生猪2头。涉及补助资金0.77万元;4、村1户6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生猪1头。涉及补助资金0.1万元。

(三)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概算

1.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产业化扶贫项目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开扶领办通〔20xx〕6号)文件执行。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2.补助标准及投资概算

①产业化扶贫项目

按照品种进行补助,生猪1000元/头,共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0.3万元。

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

主要针对贫困户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危房改造(建档立卡户住房紧张新建住房,换瓦、维修加固)、安全饮水、屋内老旧电线线路改造等方面进行改造,共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74万元。

3.总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4万元。

四、项目实施的方式

巩固提升脱贫户“因户施策”项目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巩固提升脱贫户在结对帮扶干部和村支两委的指导下与市场对接,自行按要求、按标准组织实施,超出补助部分由农户自筹。对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贫困户无力承建的,由所在村委会与贫困户共同协商,落实施工人员进行代建,代建完工验收后,其项目补助部分直接发放给项目代建方。

项目完成后,镇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镇级验收,并及时申报县级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对巩固提升脱贫户进行补助,补助款直接打在农户“一折通”账户上或代建方。

五、项目实施进度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xx年6月宣传政策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

20xx年6月至20xx年11月实施。

(三)验收总结

20xx年12月组织验收。

六、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

项目资金的使用将严格执行《贵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筑财农〔20xx〕59号)相关的规定。

(二)项目实施管理

1.推进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项目批复后,在行政村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栏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2.建立监管的常态化,建立和完善业务流程,利用行政村基层组织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实行全程监管。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的同时也要负责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七、调度、检查、验收、管护

(一)强化项目调度

结对帮扶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将项目落到实处,镇扶贫工作站全程做好指导工作。

(二)强化项目检查

镇政府成立检查督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镇督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项目按要求按时完成。

(三)强化项目验收

镇政府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对项目进行组织验收、完善资料,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对项目能否达到验收标准作出公正结论,形成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四)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完成后,结对帮扶干部要积极引导和指导农户搞好生产发展,当好农户发展生产的好参谋,提升农户脱贫致富信心,加快同步小康的步伐。同时,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巩固提升脱贫户所养殖的家畜、家禽作好技术指导,严防疫情疫病的发生,确保巩固提升脱贫户的财政安全。

八、效益分析

(一)扶贫效益:

项目实施一是可大大拓宽巩固提升脱贫户增加收入的渠道,提高巩固提升脱贫户自主创收能力,加快同步小康步伐。二是可大大改善该户的住居环境条件,加快同步小康步伐。

(二)社会效益:

一是采取“因户施策”产业发展项目,对巩固提升脱贫户实施直接到户帮扶模式,鼓励探索大干大帮、小干小帮、不干不帮等差异化帮扶措施。结合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致富意愿,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巩固提升脱贫户内生发展动力,着力解决巩固提升脱贫户“等、靠、要”等思想,组织巩固提升脱贫户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发展脱贫产业,提升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攻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二是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巩固提升脱贫户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的积极性,通过产业项目的发展,实时提供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等方面培训,进一步提升巩固提升脱贫户与结对帮扶干部关系,增强了巩固提升脱贫户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产业结构初步形成;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而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

【方案精选】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工作方案模板


按照省政府“7.16”和市政府“7.23”关于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乡政府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把握适度,维护稳定。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要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和农业运输的影响,避免形成网络舆情及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责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的问题。

1.摸清农用车及驾驶人底数,逐村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行政村村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交通安全状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2.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每个行政村村委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委会要与每个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推进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发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问题。

3.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员考核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推动农村网格员与交通安全劝导员互相兼任,互相支持,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员、劝导员源头防控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作用,明确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原则,结合本地生活习俗、农忙务工等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适时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劝导和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路面管控,深化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农用地区道路“两违”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下半年暑期暑汛、秋季秋收、冬季运输等不同阶段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营造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以下简称“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等严重违法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村公路“双违”治理集中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全省统一行动日,每周三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其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

5.加强科技应用,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及时发现、劝导、查纠“双违”等重点交通违法。年底前,要打造2个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得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路口或路段。(责任单位:公安局)

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针对农村地区“一盔一带”推进相对滞后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管理、查纠劝导和宣传引导力度,发挥网格员、“两站两员”作用强化日常劝导提示,常态化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曝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

7.集中整治非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根据辖区林场、农田、果园、菜地等分布区域和作业特点,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非道路行驶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公安局)

8.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的问题。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1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四)集中排查治理农村源头交通安全隐患。

9.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段分工负责)

10.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理。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特别对面包车加大源头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提醒,努力实现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0%,违法处理率超过98%。(责任单位:公安局)

11.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规车辆,从源头上坚决防止隐患车辆新增。(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五)深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警示行动。

12.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集中组织下发“农村大喇叭”广播稿、墙画等适应农村地区工作需要的宣传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广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年底前,所有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国省道沿线乡(镇)至少选树一个“交通安全文明村”,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行动。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教育农民群众不要搭乘农用车出行。要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农用车禁止载人”、“乘坐农用车,安全没保障”、“农用车载人发生事故,驾驶人要赔偿”等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局)

(六)强化农村出行保障,充实交通管理力量。

14.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5.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局)

三、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15日前)

迅速营造强大整治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坚持宣传先行,在专项整治之初,迅速将省公安厅、应急厅等四厅局联合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2月15日)

各乡镇(城区)、村、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6大工作任务及15条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总结审视整治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要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和农田作业运输需求得不到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等易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四、职责任务分工

乡镇(城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助理员、网格员等现有的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农用车违法载人移交处置流程办法》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局: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

农业农村局: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局:负责城市新建或改建道路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综合执法队:负责城市道路养护施工以及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工信局:负责指导识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

自然资源局:严禁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积极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融媒体中心: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信息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项整治期间,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管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一地一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将组建督导组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整治措施。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通报村委会,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网格员、劝导员,对村委会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两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各乡镇于9月10日前上报本辖区农村地区五类重点车辆台账;二是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三是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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