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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实用

2021-12-31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优秀方案: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实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在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善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危改农户档案,切实保障住房安全。20xx年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户,其中义和镇1户、新户镇1户、街道1户、六合街道1户(详见附件4)。

(二)保障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保障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实施改造。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村集体也可盘活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

(四)工作程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面积。改造标准为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不得因建房原因致使脱贫群众返贫。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既有住房不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引导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改造,确保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鼓励对新建农房、既有住房采取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水平。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前提下,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品质,完善使用功能。鼓励有条件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

(三)质量安全管理。按照《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乡村建设相关人员培训,建立技术帮扶机制,落实农房安全性鉴定相关技术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生活习惯的通用图集,免费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加强现场巡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监督验收,确保改造房屋安全。

(四)动态监管。住建部门要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遭遇狂风暴雨、寒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后,第一时间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解决住房安全隐患。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在完成改造计划基础上,对新发现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要及时建立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切实保障住房安全。

(五)档案管理。加强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健全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身份证明、县乡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等级鉴定表、三方服务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

(六)监督和激励引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审查环节等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险”,减轻自然灾害等影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农户提供贷款支持。

(二)明确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整体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省级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8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4.对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节能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4万元。

以上实际费用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三)完善支付方式。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原则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等措施,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需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安全性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实施,统筹做好调配,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予以倾斜支持。

(二)加大督促检查。区住建部门根据实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职责。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四)完善工作调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各镇街每月3日前汇总报送上个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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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春节旅游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优秀篇


根据1月8日召开的县“县局司镇”工作联席会议要求,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的总体要求,力争“春运”期间在县境内不发生源头管理道路交通事故,为新春佳节创造一个良好、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千方百计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春运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并结合我县道路运输的实际,制订20xx年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月8日召开的县“县局司镇”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今年的“春运”工作于1月10日起至2月18日结束,为期40天。在“春运”期间为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好今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和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通行环境,力争“春运”期间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是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交通事故,二是安全生产形势明显趋于稳定,在我县境内实现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的春运道路运输安全保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办公室,办公室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三、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我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结合我县实际,部门领导要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召开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牢固树立起“安全在我心中”的安全意识,加强各个环节的自纠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春节期间漳扎镇路检路查及客货运输保畅工作。根据旅游人数划分的4个等级分级处置,人数达2万人以上设火地坝国大停车场、蓝天停车场、甘海子及县城4个点位,2万人以下设火地坝国大停车场、蓝天停车场2个点位,保障春节旅游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营运企业的源头管理。在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前,各运输企业必须对客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不得参加“春运”。要求企业按会议精神对企业内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等级不符合规定或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的不得参加“春运”。对有固定班线,因客流量大确需加班的,必须严格审查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加班牌。凡到期未进行定期年度检验和维护保养不合格的客车,坚决禁止上路。在1年内报废的客车,不得从事长途客运。

(三)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客车的动态监控。建立客车动态运行记录仪GPS管理制度,定期收集、分析客车运行动态数据,及时处理驾驶员违规操作行为,“春运”期间严格执行“六严禁”规定。严禁超载、超速、超时和疲劳驾驶。一旦有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发生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取消“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资格。

严格控制包车和核发包车线路牌的管理。对违规发放包车线路牌、加班牌的从严查处。

(四)加强客运企业和客车站(点)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实行管理人员分组、分片安全责任承包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包线、包车、包驾驶员并逐一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合理调配营运车辆,绝不允许驾驶员疲劳驾驶。加强客车站(点)的管理,坚决杜绝客车超载出站现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班次签单责任制,实行“谁值班、谁签单、谁负责”。实行车站领导驻站带班制度,严格“三品检查,严禁“三危品”进站上车。对出站客车进行安全提示。车站对发往途经冰雪路段的客车要检查车上是否备有防滑链、三角木、十字镐、砂袋等防滑设施。没有配置的,要配备后才能出站,并提醒驾驶员在行至冰雪路段时,必须挂好防滑链方能运行。

(五)要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要坚决注销从业资格证,并严把驾驶员的准入关,对以上各环节的实行责任倒查。运政驻站人员要严格执行驻站监管日志填报制度,监守岗位,严格监管,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六)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三把关一监督”,认真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签单制度,运输企业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并将驾驶人员身体状况纳入隐患排查范围,杜绝驾驶人员带病上路。将安全例检工作做到“安检、自查、例检制度化。

五、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并在3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不得拖延或隐瞒。

稳定脱贫低收入农户渐退机制工作方案模板


《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办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分类调整各类帮扶政策,优化配置各类帮扶资源,实现帮促对象与帮促举措的动态管理,切实提高过渡期内帮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稳定脱贫低收入农户的渐退工作,探索建立帮扶政策的渐退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与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历史使命,围绕“强富美高”新要求,以稳定脱贫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脱贫农户渐退程序,切实保障“十四五”帮扶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进一步促进社会长期稳定,推动帮扶措施精准化、合理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主自愿。稳定脱贫并符合渐退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在充分了解渐退机制的情况下,按照自主申请的方式参与,自愿接受帮扶政策的调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渐退机制的宣传与执行当中,应当以鼓励引导为主,不得强制要求。渐退过程当中,如有农户要求恢复合理帮扶政策的,相关单位应即刻予以办理。

(二)坚持实事求是。渐退工作要以脱贫农户收入明显增长、生活明显改善为前提,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渐退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准确、档案齐全、结果公正。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力度,强化审核审查,确保渐退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坚持正向激励。对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稳定脱贫农户,要采取表彰、奖励、宣传等方式予以鼓励激励,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自力更生光彩、自主脱贫荣耀的良好氛围。相关镇村与职能部门要做好渐退对象的跟踪服务工作,在补贴类政策适当退出的同时,要确保保障类政策的全面延续和提升类政策的全面加强。

三、渐退方式

自愿退出、鼓励退出、劝退等。

四、渐退标准

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长,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稳定脱贫农户可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设“鼓励线”与“劝退线”两个层面的指导标准。自主申请农户经审核确认达到“鼓励线”标准的,相关部门可将其纳入渐退对象管理;对经干部走访或系统比对后发现达到“劝退线”标准但又未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农户,主管部门和镇村干部应主动上门核实情况并视情开展“劝退”工作。

(一)家庭情况全部满足下列情形的,达到“鼓励线”标准:

1.家庭年人均收入连续两年(前一年实际与当年度预计)超过现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

2.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创业,且就业创业人员月均工资性收入超过4000元的。或者有从事家庭性生产经营行为且参与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超过4000元的;

3.家庭住房条件安全,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6平方米,同质自来水通达到户且正常使用的;

4.适龄子女正常入学且学习费用(接受非必要性培训的不计入)支出低于家庭总支出金额15%的;

5.家庭成员无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年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万元的;

6.家庭成员无重度残疾人员的;

7.家庭成员出行便捷,具有能够满足工作生活需求的安全交通工具的;

8.家庭成员拥有较为健康适宜的文化娱乐生活,家庭有线电视或网络通达且正常使用的;

(二)家庭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劝退线”标准:

1.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两年超过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

2.家庭成员入职公务员、事业编制等财政供养岗位,入职县级以上国资企业或在民营企业中担任高管职务的;

3.家庭拥有中大型农机具、运输车船等生产设备或家庭成员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雇用工人或缴纳税收的;

4.家庭成员拥有2套以上商品性住宅或拥有1套以上经营性房产(含网签购置未交付)的;

5.家庭成员中有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家庭成员有1.6L以上排量或非微型新能源汽车的;

7.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

8.家庭成员有高额改善型消费支出(如旅游出行乘坐航空器,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的;

9.家庭成员拥有资金或财产储备超过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

五、渐退程序

(一)公告。各乡镇(街道)制订完善本级渐退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公告,详细说明渐退对象的标准和申请认定的程序。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与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渐退工作承办与解释工作。

(二)农户申请。有意向的稳定脱贫农户可向所在村自主申请成为渐退对象,填写“县稳定脱贫低收入农户渐退申请表”(附件1),说明家庭收入、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由其帮扶责任人推荐报送至村居委员会。

(三)村镇审核。各村居在收到农户渐退申请7日内,组

织2名以上村干部对申请农户家庭状况进行初步审核,经小村监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评议后,无异常问题的上报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复核确认工作,组织乡镇部门对村居上报的渐退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于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将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的《县渐退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

(四)县级确认。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渐退对象名单进行复核,对其中满足渐退条件的上报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不符合渐退条件的反馈乡镇(街道)。最终确定的渐退名单,由县、乡、村三级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政策调整。渐退名单公示结束后次月内,各相关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居,按照渐退期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渐退对象的帮扶政策调整到位,帮扶责任人与对象户关系由“结对帮扶”调整为“挂钩联系”。相关单位与个人常态化开展跟踪调查服务,确保渐退农户无返贫风险。

六、帮扶政策优化

按照帮扶方式,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20项帮扶政策进行分析梳理,总体分为补贴类、保障类和提升类三个类别。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农户,适度放弃补贴类政策,全面延续保障类政策,着重加强提升类政策。具体政策清单如下:

(一)补贴类

1.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项目收益:参与县乡统筹项目的低收入农户,每年享受精准扶贫帮扶资金投入额10%左右的收益分红。

2.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分红:省、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部分的50%用于分红。

3.产业富民项目分红:产业富民发展资金奖励项目与低收入农户构建利益联结关系,定期分红。

4.教育扶贫资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其他教育阶段免学(杂)费政策。

5.水电费生活补贴:与民政部门政策相衔接,每户每月享受补贴4吨水费和30度电费。

(二)保障类

1.基本医疗补贴政策:财政代缴基本医保费用,参保人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报销最高为35万元。

2.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财政代购大病补充保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合规部分再报销85%;另外县域内住院建档立卡户经报销后自付部分不超过10%(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自付部分不超过5%)。

3.基本养老保费补贴:享受基本养老最低保费缴纳标准并由财政予以全额代缴。

4.残疾人保险补贴:财政代购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意外伤害和首次确诊重大疾病限额赔偿等保险保障。

5.因灾致贫保险补贴:财政代购因灾致贫保险,对人身意外伤害、意外事故和意外家庭财产损失进行保险保障。

6.农业保险补贴:财政代缴水稻、小麦农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7.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就医、住院时产生的医疗报销费用在医保合规范围内除去医保报销,商保大病报销后,剩余部分再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

8.慢性病、特殊病救助: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

9.大病保险“一降一提”: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赔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10.免费健康体检: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11.住房改善补贴政策:为经认定符合兜底安置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房改善搬迁户,提供住房条件兜底保障。

(三)提升类

1.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提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非农职业技术培训,提高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2.有劳动能力低收入人口激励行动:通过发放务工津贴、创业补贴等方式给予自主脱贫人员物质奖励,通过嘉奖、宣传等方式给予自主脱贫人员精神鼓励。

3.扶贫小额信贷:低收入农户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免抵押、免担保、免利息的5万元以下扶贫小额贷款。

4.以“信”换“贷”普惠金融服务:建立农村居民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低收入人口通过个人信用获得贷款。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与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渐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安排分管领导组织精干力量落实本项工作。乡镇(街道)要组织乡村振兴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强化业务学习、指导与培训,统筹协调好各相关条线开展工作,规范好村居的宣传引导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能科室,涉及多个科室的要明确牵头责任人,统揽好本部门的渐退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的作用,确保渐退工作的稳妥推进。

(二)强化跟踪服务。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对帮扶政策的渐退方式进行充分的合理评估,切实做好保障类政策的延续和提升类政策的加强,对渐退对象进行常态化的跟踪研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工作。镇村两级要定期组织开展渐退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返贫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渐退对象在自身发展能力上不

断加强,在社会保障体系上兜底织牢,确保不出现因渐退后导致返贫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县乡村振兴局与宣传部门要积极发掘渐退工作的优秀典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与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乡镇村居也要利用好本级阵地灵活多样的开展宣传工作,以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树立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民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全面开展一次建档立卡人口的信息比对工作,初步筛选出适用于渐退规定的农户名单,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与乡镇村居,帮助主管单位更加便捷高效的开展信息核实,帮助基层干部更加精准的开展宣传引导。

(四)强化督查指导。渐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任务式、指标式渐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渐退工作开展指导检查,做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通报。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在渐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把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用建设。注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运用。对于经相关部门或镇村干部核实达到“劝退线”,在主动开展动员工作仍然拒绝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经审核确认,应由县乡村振兴局将相关信息递交县信用办处理,并视情通知相关人员工作单位采取适合惩戒措施。

【方案精选】农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险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保险期货”金融主体职能作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维护农民收入,以玉米产业带动为依托,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助力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玉米收入保险工作。

三、保险方案

(一)投保要求

凡玉米种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为投保人,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玉米(以下简称“保险玉米”),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玉米品种必须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

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4、生长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理赔周期内因产量或价格变化造成保险玉米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负责赔偿。

所涉及的玉米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数据为准。

(三)保险金额

1081(元/亩)

(四)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约定收入-实际收入)×保险面积

(五)保险费率

5.55%

(六)保费

60(元/亩)

四、保费补贴

大连商品交易所承担40%,县财政承担20%,农户自缴40%。全县建档立卡易返贫人员自缴保费部分由承办保险公司承担。

五、资金申报及拨付

承保工作结束后,承办保险公司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承办保险公司专用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办)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宣传、业务承保、专家鉴定、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组织培训等全面工作;承办保险公司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强化内控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保险职能作用。

(三)强化具体落实。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配合承办保险公司做好核准数据、协助做好农户投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检查。承办保险公司对玉米收入保险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评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荐】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为提高全区地震易发地区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国开发〔20xx〕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建村〔20xx〕83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的通知>》(晋建村函〔20xx〕19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农民自愿、区级指导的原则,以抗震改造与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机制,高质量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逐步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镇镇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所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同志兼任。

三、任务范围

全区7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xx〕115号)文件精神实施,本次原则上以信义镇为改造试点先行开展,其他乡镇、街道后续开展。

四、任务对象

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的对象是住房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镇(村)汇总上报、区级审批的程序,优先支持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实施改造。已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试点范围。

五、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50户。

六、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2种方式为主。农房抗震改造尊重农户意愿,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七、工作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按照下列流程开展:

1.农户申请。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一户多宅的不予改造、认真填写《省农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身份证、房屋现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村(居)乡镇、街道公章。

2.评议公示。村(居)委员会对收到的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各有关乡镇、街道。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核准上报。区住建局对各相关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由设计鉴定单位作出设计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房每户享受1.4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政策,个户工程量计价不达1.4万元的以实结算,改造工程验收达标后予以一次性补助。

4.组织实施。建设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对象认定、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5.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房屋证明、农房抗震改造协议等材料,资料要全面、真实、有效。

6.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开工;20xx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省市区党委、政府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地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农房抗震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规范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将个人申请、政府审核、竣工验收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农户自建,但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住建部门可根据晋建村函〔20xx〕387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采取“三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统一建设,确保改造质量和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管。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区住建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改造户,待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严格对象认定、档案建立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监管,确保符合规定、群众满意。

(四)落实责任。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农房抗震改造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房抗震改造住房宅基地计划指标及相关事宜;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负责对抗震改造农户的资格申请把关,并负责本区域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宣传惠民政策,对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管理,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版)的通知》(来政发〔20xx〕1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本次年度复核核查对象为20xx年已进行实物配租且至20xx年12月底租赁合同到期的1778户保障户(主要分布在小区)。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区住建局为市城区保障性住房运营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为市城区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市主城区内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

(三)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合同签订和管理及小区管理工作。

(四)各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年度复核保障户的材料受理、审核、公示工作。

(五)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以上涉及单位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共同抓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27日)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复核计划、复核工作开展及清退整改等。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人员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资金筹措到位。

3.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期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8日—20xx年3月31日)

进行实际摸底调查,详细掌握具体情况,切实做好保障户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争取被核查对象理解、支持、配合核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四、受理地点

区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五、办理流程

(一)初审

本市保障范围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非本市保障范围户籍的,向务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街道办提交申请表)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所属街道办(城东街道办、城北街道办、河西街道办、来华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公示,低收入家庭需由区民政部局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二)审核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审核各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年度复核申请材料。

(三)复核

区住建局负责复核区住房保障办报送的年度复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在区住房保障网和主流媒体上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办退回给对应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退回给当事人。

(四)续签合同

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户进行续租、合同签订和后续小区管理工作。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现成立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住建局局长、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副组长: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来华街道办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城北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员: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部经理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部专员

街道城建办助理

街道城建办办事员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员

街道城建办办事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完善后续管理,加强舆论监督

1.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实现税务、金融、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以核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要突出抓好准入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退出机制,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保障性住房对象档案,防范、严查骗租骗保及以权谋私等行为。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及先进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抓好信息公开,提高住房保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联合行动,多重保障

1.坚持责任制度。住建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牵头,街道、民政等单位为协办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对各自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单位要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建立快速通道。各单位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办理,保证工作畅通。

方案范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实用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的通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本镇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督战内容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情况。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都能得到集中供养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符合孤儿保障待遇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对象要及时纳入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重点按《县民政局关于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再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排查,落实专人负责汇总录入,按要求上报。

(二)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以及国家和省巡视、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清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清理、脱贫攻坚责任和工作落实“四大专项行动”开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是20xx-20xx年政策、资金到位落实情况。

(四)新增对象审批工作情况。

(五)扶贫领域兜底保障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二、督战方式

按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户、行业部门包政策落实”的方式,以及分类挂牌、分级督战的要求,深入进村入户,认真对照全镇所有贫困对象在兜底保障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既督又战、以督促战,切实推动本镇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

三、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

镇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督战步骤

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3-4月,彻底清理20xx-20xx年政策、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问题清零;3-6月,开展新增对象审批工作,资金及时到位;5-6月,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查漏补缺。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所有档案资料收集归档,装订成册,口径统一,数据真实有效。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挂牌督战工作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明确“督”是为了“战”,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统一要求,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辖区督战工作。

(二)加强统筹调度。为推进督战工作有序开展,脱贫攻坚

兜底保障挂牌督战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分析、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问题整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村入户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见人见事,反馈问题要实事求是,指导整改要较真碰硬。被督战村要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进一步改进或逐步解决的,要在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村民委员会要把此次挂牌督战作为精准补齐短板弱项的重要机遇,督战中,发现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滞后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优秀方案:文旅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工作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全区秋冬季节旅游市场安全持续稳定,结合我区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监督景区强化对危险地段、重要景区安全措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封闭和停止运营存在重大风险的旅游区域和游乐项目,确保秋冬季节旅游安全。

二、工作内容

基于旅游行业特点,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加大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对旅行社包车、包船、包飞机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我局将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要重点做好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加大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对经营冰雪旅游项目的景区检查力度。景区要加强冰上安全检查,确保冰面安全。措施一:冰面系列活动要进行冰面安全评估,冰上娱乐活动场地要待湖面结冰,且冰层厚度达到标准,委托有评估经验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冰面系列活动安全进行。措施二:冰面分区专区专管。在冰面开设不同的区域,开展不同的冰上活动,用绳子及木桩隔开,进行专区专管,避免发生碰撞等危险。措施三:安全员冰面值班巡逻。冰面活动开展期间安排轮岗的安全员,负责冰面巡视,是否有冰层断裂地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措施四:严格控制场地人数。虽然各活动参与人数不同,但是都按比例进行场地人数限制,一旦出现拥挤的情况,都将启动相应的紧急预案,及时对冰面游人进行疏导,采取有秩序的退场,以免发生事故。措施五:广播、告示牌警示安全。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等形式向游人进行宣传,提醒游人注意在冰上的活动安全。在每个区域各设立《冰上游客活动须知》牌1块,在非活动区设立警示牌,宣传警示横幅。措施六:严控冰层厚度,掌握水位变化。设立测冰员,每天填写测冰记录,掌握冰层和水位的变化情况,确保冰层达到厚度。措施七:救护设备一应俱全。冰上活动场点同时准备好担架、竹竿、绳索、梯子、船只、应急灯等救护器材,并做到定位、定人管理。发生冰面塌陷,游人落水时,冰面工作人员将及时携带救生设备赶赴现场组织打捞抢救,其他工作人员将劝阻游人不要围观,及时疏导他们离开危险地区。

三、工作部署

(一)强化责任落实。

局直属单位、各旅游社、景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局直属单位、各旅游行业主要领导,要对领导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既要知责明责,更要履责尽责。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担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冬季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旅游科和质监所要督促所辖企业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发挥好各类媒体的作用,既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剖析一批典型事故案例,一批企业“黑名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类活动。充分发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载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旅游社要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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