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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方案

2022-01-24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全面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平时做事无计划,急时做事无头绪。根据领导新分配的任务,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写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延市民发〔20xx〕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集中认定,全面、清晰地掌握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建立完善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信息库,健全信息动态报送机制,为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细化政策落实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二、认定对象

具有县户籍,农村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处于5400元至8100元之间,城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处于610元至915元之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城乡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条件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认定排查(3月25日前)

请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组织开展对申报对象家庭的集中认定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全面摸底排查申请对象家庭及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完成城乡低收入家庭的确认工作,及时发放《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通知书》。

(二)信息录入、上报备案(4月10日前)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将确认后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录入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并将城乡低收入家庭信息表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认定排查工作。县民政局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督促指导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细做实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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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


20xx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xx〕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68号)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xx年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全县完成改造1252户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公司、供电公司、安然燃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加快推动镇龙湖路与道周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改造提升项目及学府一号安置房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房屋安全管理平台要求,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城管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民宗局、卫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县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公里,实施得仙路(江滨景观路至龙湖大道)道路、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阳光路(江滨景观路至龙湖大道)道路、印石南区西侧区间路、九曲岭片区区间干道、黄仓路(龙湖路至绥城路)、一中人行过街天桥、中华路与国道交叉口人行天桥、金浦大道南段道路、鹿溪北岸东段生态环境整治及配套工程项目、龙泉路改造项目、金鹿中路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5.农村公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县新改建农村公路10公里,包括赤岭畲族乡乡道石土线(Y346)石椅至土塔段、玳油线(Y344)油坑村段、山平村(Y345)大路边至大行村东山后道路拓宽工程等。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

6.公共交通。开展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全县新增公交线路2条,延伸优化1条。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全县至少改造完成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交警大队、邮政局

7.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全县新增35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其中中心城区新增200个;完成印石花园南侧停车场、文庙西侧停车场等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

8.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完成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打造串联西湖公园-龙湖公园-鹿溪两岸景观带的慢行示范片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9.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全县完成麦市街、朝阳大道等2条主次干道“微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结合易涝低洼区域治理和滞洪整治、海绵城市建设,启动建设鹿溪滨水绿带景观项目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龙湖路锐光医院十字路口、金鹿路劳动局十字路口、蓝理路红馆门口路段等易涝点整治工程和文体中心北侧、九曲岭片区等2个排洪工程,全县新改建雨水管网(渠)8公里。加快完成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11.城市供水。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全县新改建供水管网10公里,实施县迎宾大道给水二次加压站工程和县大南坂给水加压站工程,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改造老旧小区、单位宿舍等供水设施,开展老旧自来水表更换,完善老旧市政管网更新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推进桥内水库至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我县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以上,20xx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均比20xx年减少2%。强化鹿溪、南溪水生态环境整治,确保水质稳定提升。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县新建改造修复县城生活污水管网10公里,实施县东线排洪渠污水主干管提升改造、鹿溪北岸江滨片区东段污水主管改造、县城区九条道路及污水主干管清淤检测、东胜路污水改造、鹿水金城排水管道改造、鼎元路、大亭路、朝阳大道污水改造、县滨江南岸及大南坂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完成市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进近岸海域-东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可研修编建设内容包含16个镇区村及21个镇区外村共37个行政村)及临江流域-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可研修编建设内容包含14个镇区村及11个镇区外村共25个行政村),开工建设前亭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启动盐场、厦门湾南岸和六鳌镇翡翠湾旅游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重点建设鹿溪、南溪、浯江溪、赤湖溪、佛昙溪等5条流域沿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入河排污口,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村镇污水处理全覆盖的目标,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30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15.农村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加快推进7个村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县新建、改造提升0.1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110亩、福道10公里;完成金绿欧洲城等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和中华桥等8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临河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或透空围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17.城乡建筑风貌。推进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启动1项城市设计。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18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无裸房行动。全县再整治既有裸房2400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8.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各乡镇大力挖掘海湾岛礁、滨江滨水区域、红树林、沙滩、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滨海岸线环境整治提升,启动火山地质公园、七星海、龙美湾至翡翠湾“百里海景”观光栈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文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

19.城市夜景照明。进一步完善城市夜景照明管理机构,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全县推进LED节能改造300盏,建设完善印石南区、文体中心、一中、绥东溪等夜景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城管局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进牯镇港(旧镇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提升,推进旧镇镇后垅村石牛尾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再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县财政局

21.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加快编制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用好村庄分类成果,优先编制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全域全要素编制,将自然村纳入规划范围,做到整体规划、一体推进,力争到20xx年前实现全县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

(五)管理品质提升

22.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一张网”。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县城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智慧安防小区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23.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全县更新主干道路灯杆80根,包括蓝理路、工业南路等主干道路灯更新。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结合道路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继续完成一批“共杆共箱”整治。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公安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2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成集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和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为一体的垃圾协同处置基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旧镇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圣元环保公司

2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长桥镇作为试点,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南浦乡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供销社

26.村庄清洁行动。突出季节特点、区域特点,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春季、夏季、秋冬战役。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支持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全面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成效,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住建局

27.绿盈乡村建设。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全县新增22个绿盈乡村。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8.新区(组团)建设样板。谋划建设鹿溪江滨(组团)区域,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规划投建一中分校、实验小学分校及幼儿园,推进健康公园、落实民生工程,助推产业落地,完善生活区功能配套。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入驻开发建设,全力打造鹿溪母亲河及两岸景观带为南岸片区“会客厅”特色载体,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29.县城品质提升样板。打造老旧县城中心地区府前唐街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包括传统商业街区、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及周边环境开展整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30.花漾街区建设样板。打造府前唐街花漾街区建设样板,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林业局

31.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启动金浦大道南段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打造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2.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街巷微循环改造等,其中县城区重点整治龙湖大道、金浦大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警大队

33.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推进绥东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绥东溪河道两侧污水主干管提升改造工程,重点以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等,建设雨洪公园或“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示范河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34.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抓1条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交警大队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分项指挥部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各乡镇场、工业区(园)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细化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气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三)落实资金保障。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县级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县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各乡镇场、工业区(园)的正向激励,各地也要加大激励资金投入。在县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各地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县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地提供咨询服务。支持各地政府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组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各乡镇场、工业区(园)挂职服务。支持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执行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县绩效考评内容,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县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

方案推荐:县城管系统人员工作运转调整方案


县城管系统人员工作运转调整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优化城市环境,实现宜居宜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打造一支适应城乡环境整治、城市品质和提升需要的工作队伍,形成城市“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工作运转模式,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城管系统人员工作运转调整方案。

一、面临需解决的问题

1、职责范围划分不清。由于管辖存在交叉情况,职责不清晰,有时造成问题处理不及时情况。

2、系统的整体性不强。由于各单位只顾各自业务,重点关注本职工作,造成互补性不强,合力不够。如巡查中只管自己业务,人力资源浪费较大,还没有形成系统人员人人见事管事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运转调整措施

根据我省城乡环境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面对国家政策和群众对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等方面的要求,借鉴近期到东乡、彭泽等兄弟县区考察和调研经验,结合我县城市管理现状,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对全局系统人员工作运转进行调整。

1、构建“网格化”大城管格局。打破建制,将局机关、环卫所、监察大队、园林绿化路灯所124人,财、权、事统一调配;县城建成区按照社区分布和城区自然现状划分为6个网格,从城市功能设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市政设施、开放式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无论是一栋楼房一盏路灯,一片绿地一段管网、一处占道一块“牛皮癣”、一块禁停标志一宗违法建筑,均需本着公正、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细微点滴处入手,切实做到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定时,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2、实施统一快速运转机制。局机关按县三定方案保留三个股室,撤销下属3个事业单位所有股室,涉及党建、宣传、行政执法审批和处罚等业务工作由局机关统一调配人员处置。6个网格片区成立6个城管中队,原则上由原股级优秀干部竞聘上岗,各中队全面履行各网格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规划监察、市政设施的巡查和查处工作。局机关班子成员带局干部编组全部下沉到6个网格化中队,加强对各中队业务的督促和指导,参与各中队巡查、执法等工作,绩效考核与所在中队同等,全面压实机关及各中队人员责任,确保形成反映迅速,行动及时的人员运转机制。

3、实施全天候上岗机制。为做到城市网格内管理不缺位,实行上岗报告制。6个网格化片区到各社区岗位后,通过手机APP系统向局长报告上岗情况,上岗时间为夏令时7:00-21:30,冬令时为8:00-20:30;取消所有节假日,双休日休息,实行休息轮休制度,弹性安排节假日、双休日上岗人员休息时间,确保各网格片区全年365天每天都有人巡查,有人开展城市相关管理工作,真正使城市管理在时间上、区域上全覆盖,无死角。

4、实施网格化轮换机制。为打破工作任务不平衡,执法尺度不一致等的情形,杜绝“不患寡而患不均”现象,6个网格片区实施每2个月进行交叉换防,通过互相检验工作实效,激励促进工作竞争,即有效打破因人情世故执法不严状况,也给各网格化中队提供不同环境区域内提升管理能力的平台,达到建设作风过硬,工作有效队伍的需求。

5、组建局系统法规机构。因历史原因及机构改革机构设置股室数量限制,我局一直没有单独的法规股室。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依法行政需求,在系统内选调学历较高,年龄合适、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法规科室,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定、行政征收等事宜的认定统一研究决定,各网格片区中队将巡查发现的问题上报法规股室,经法规股裁定后返回中队依照决定进行暂扣,罚没等处罚,实行“运动员”和“裁判员”双轨制,以利于权责明确,各项裁决快速到位,真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6、强化部门间联动机制。进一步统筹相关部门职责,需要有关方面牵头揽总,把住建、公安、市场监督、环保、卫生、交通、交管等部门负责的基本卫生、基本秩序管理工作,与城管执法队伍负责的违规违法查处工作有机结合,将单一的城管执法转向综合执法服务,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问题。

7、加大考核力度。明确网格片区6中队的工作职责,出台任务清单、工作标准;各中队对涉及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重点突出违法问题严管重罚,出台各中队考核办法,利益与绩效考核挂钩。

8、探索共治共享协调机制。此次工作运转模式调整后,各网格化中队融入涂埠镇、永丰垦殖场各社区开展管理工作,社区职责中也有一部分功能与城市管理相融合,建议社区参与网格中队的巡查管理,为所在区域网格化中队提供办公场所,做到信息共享,问题共治,需要有关方面牵头协调解决。

9、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已经部署,为做到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工作“两不误”,决定启动网格化人员调整运行,从4月25日至5月底开展为期1个月的城区环境整治行动,依据城管工作业务标准,所有人员下沉一线,确保人员,措施全部到位,使我县城市管理达到或高于符合省城周边县城经济社会相匹配位置,为城市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卫生的有品质环境。

精选方案_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6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1个成片区改造项目,改造城市老旧小区4100户以上,对城区六大片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将消防基础设施改造一并列入改造范围。对标完整社区标准,重点打造杭东社区中山路片区1个示范“完整社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杭川镇)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新增350套以上安置房,具体为华圣澜山北侧安置房(月山佳苑),碳化硅厂地块安置房(雲景台小区)和华圣澜山侧地块安置房(荣辉悦城)。(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全县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并纳入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落实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措施,通过零星危房收储方式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建成1条以上城市快速路,重点完成中山路快速路建设项目。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加快岭崇渡改桥、乌君山大道(中段)、坪山北二路、县梅树湾大桥等路网建设,加强主城区与外围分散组团的空间联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农村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31公里以上。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单改双”工程、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县鸾凤乡中坊村C039上源线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县X883光乌线饶坪叉口至北坑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涉农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乡(镇))

6.公共交通。延伸优化和改造提升公交线路2条以上,优化延伸X9路至金岭工业园区公交线路、3路公交线路;改造完成1条农村客运班线。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工信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7.公共停车设施。全县新增150个以上路边公共停车泊位,推动集镇零星停车场建设项目、城市零星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地下空间,重点加大对居住区、公园、医院等区域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推动共享单车、共享停车位建设,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注重运用智能化手段,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杭川镇、鸾凤乡、崇仁乡、司前乡)

8.慢行系统。推进1个以上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富屯溪右岸滨水步道、儒堂大桥至四级电站河滨水步道、城片区慢行系统建设工程等3个慢行系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

9.交通整治。推进1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和1个以上具有公交首末站、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加快县交通整治工程及城社会停车场项目建设。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新改建雨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坪山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鸾凤乡水渠护岸建设工程、县老旧小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乌君山大道雨水管网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鸾凤乡)

11.城市供水。新改建供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强管网漏损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完成县西溪水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城市供水设备改造,逐步消除二次供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新改建污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梅树湾沿溪污水主干管网改造工程,完善“毛细血管”,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推行乡(镇)生活污水整体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处理机制。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县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寨里镇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集镇污水收集管网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止马镇杉关村、亲睦村、仁厚村、岛石村、白门楼村、止马村,鸾凤乡饶坪村、君山村、黄溪村、大陂村、上屯村等11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鸾凤乡、止马镇)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完成5处老旧小区口袋公园建设,推动中山台公园、卧牛山公园、集镇绿化项目、滨水空间整治提升工程、华桥乡公园建设、城区绿化景观提升、武夷西麓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7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新建、改造提升公园绿地8公顷以上。新建、改造提升绿道1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寨里镇、华桥乡)

17.城乡建筑风貌。启动县总体城市设计,加快推进县裸房整治项目、止马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止马镇小城镇提升改造工程、体育场改造提升工程、老年大学改造提升工程、仙华洲片区整治提升工程、鸾凤乡村庄品质提升工程、桃林乡村振兴建设、寨里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西大门建设等项目。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并按图集管控。完成整治既有裸房500栋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

18.魅力休闲空间。打造1个以上魅力休闲空间,加快华桥乡“一河两岸”乡村旅游景观示范带、金映茶文化体验园项目、县油溪村生态竹桥等建设。(责任单位:鸾凤乡、华桥乡)

19.城市夜景照明。实施1处以上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提升项目,推进城区夜景照明提升项目、鸾凤乡饶坪村石光驿站夜市经济改造工程、鸾凤乡油溪村村落文化建设—承安桥夜景照明及周边亮化工程、鸾凤乡饶坪五里亭景观提升。完成城区道路路灯LED节能改造200盏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鸾凤乡)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进实施1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司前乡清溪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县文明巷传统街区改造工程、崇仁明清古街文化旅游改造项目等3个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整治提升。完成一批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和活化利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文旅局、崇仁乡、司前乡)

(五)管理品质提升

21.城市网格化管理。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县级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常态化巡查范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2.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城区杆线设施改造,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更新主干道路灯杆90根以上。推进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集镇强弱电改造项目,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利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供电公司,各乡(镇))

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将县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打造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加快推进县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等2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构建“焚烧为主、生物为辅、填埋应急”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体系,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发改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2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城乡厨余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县寨里镇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源头减量和垃圾“干湿分离”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寨里镇)

25.村庄清洁行动。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推进县公厕建设项目,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

26.绿盈乡村建设。推动各乡(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保洁、鸾凤乡人居环境整治、鸾凤乡饶坪-上屯旅游景观带建设等项目,完成7个以上绿盈乡村建设,绿盈乡村创建率达70%以上。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7.新区(组团)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城北新区建设项目、圣农小镇、城西新区建设项目样板。创新新区建设模式和机制,强化组团式发展,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

28.城市老城更新样板。对原林化厂棚户区(亿丰时代)开展城市更新,重点打造老城更新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9.县城品质提升样板。重点打造中山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抓好城区品质提升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集镇环境整治样板。推进建设李坊乡集镇街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和崇仁乡集镇强弱电改造项目。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崇仁乡、李坊乡)

31.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建设崇仁新村新时代农村社区。突出地域建筑风貌,配套建设休闲交流公共空间,打造宜居农村社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崇仁乡)

32.花漾街区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凤凰华府美食街花漾街区建设样板。(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杭川镇)

3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圣农大道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鸾凤乡)

34.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打造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重点打造文昌路沿线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街巷微循环改造等。(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杭川镇)

3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重点打造水美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鸾凤乡)

3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重点打造街区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绿化亮化等方面开展创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杭川镇)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县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精干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二)注重“三化管理”,实行“挂图作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单位、支撑保障和进度要求。实行“挂图作战”,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做到“旬通报、月调度、季推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前期推进,特别要加快落实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征迁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创新融资模式,落实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城乡项目建设。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预算类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要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支出结构,从土地出让金、一般债、专项债等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统筹用于城乡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按照年度投资的一定额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比例拨付至各责任单位,统筹用于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四)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人才保障。争取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到我县挂职服务。多形式组建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五)实行闭环管理,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工程建设情况,加大对项目运作、形象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力度,总结有效举措和工作经验,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乡(镇)、有关部门对各项工作要有安排、有督促、有考核、有效果,形成前期谋划、中期跟进、后期落地、事后奖惩的全过程工作机制,确保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县委大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好督查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评。行业监管要与市场管理进行联动,对于未按合同条款要求推进项目,要经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制其参与本地工建项目投标,实行差异化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中关于工期进度要求、人员到岗到位等处罚条款。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加强信息报道,各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前期、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关键节点应报送至少一条项目相关信息;加大对“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活动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成效、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充分激发市民参与城乡建设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都来关心、支持城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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