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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工作方案实用

2022-01-01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工作方案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需要不断得完善好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精选】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工作方案实用,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和《省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以下简称“一办法、一标准”)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推动”的工作态势,规范执行农村自建房的设计施工监理规章制度,有效提升我县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水平,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从源头防范化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农村房屋建设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推进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20xx年10月底前,各乡(镇)要抽调专人成立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农村房屋建设日常管理工作。20xx年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房屋建筑监管实施细则。20xx年底前,初步建立起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体系,并有效运行。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农村自建房全统计、全管理、全达标。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农村现存房屋安全底数。各乡(镇)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发电〔20xx〕64号)、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房排查整治办函〔20xx〕8号)、市城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房排查整治办函〔20xx〕2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规范排查、鉴定、整治、验收程序,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20xx年年底前完成农村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的整治验收工作, 月底前完成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鉴定工作,并持续推进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验收工作。

(二)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 。县住建局要按照“一办法、一标准”要求,加强农村建房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20xx年底前相关部门组织完成首轮农村工匠培训工作,并发放合格证书。成立用于承揽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项目的农房建设专业合作社、农房建设公司、农房建设监理公司、建设类劳务公司等。20xx年底前编制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的县级农村自建低层房屋设计通用图册,免费供建房人选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要负责本级“一办法、一标准”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同时做好“一办法、一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度配套、工作落实、监督管理、规划执行等工作,推动“一办法、一标准”尽快落地见效。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03kKk.coM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和县住建局要建立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培训制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力度,做好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业务培训。20xx年底前,要完成乡(镇)、村两级的培训。并广泛应用新媒体开展农村自建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悉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本着尊重历史和尊重现实的原则,认真抓实抓好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该通报的通报、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督促落实到位,并做好资料、信息移交共享互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乡(镇)要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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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实用


为促进我区蔬菜产业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全面提升我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提高我区蔬菜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和农民增产增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高质高效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与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相结合,拓展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延长绿色食品产业链条,培育绿色食品产业新业态,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生态、绿色蔬菜”为总体目标,全区绿色蔬菜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持续优化,业态多元融合,质量安全可追溯,蔬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到20xx年12月,全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万亩,建设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5个。

三、创建措施

(一)建立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区、乡、村、企业生产管理体系。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投入品清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凭证。二是推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蔬菜品种、统一购药用药、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包装销售。三是在基地醒目位置设立绿色食品原料(蔬菜)基地标准化创建标志牌,标注基地名称、批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时间,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绘制基地位置和生产地块分布平面图,并对基地生产地块统一编号,以便管理。

(二)建立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一是基地、农户填写好绿色食品(蔬菜)农资投入品登记卡,建立基地生产农事操作和投入品档案。二是建立基地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把好投入品使用关。三是建立基地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投入品目录。

(三)建立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一是建立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推广网络,加强绿色蔬菜生产技术指导。二是以区农业农村局的质监站(绿办)、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经作站等业务站办为技术依托,加强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加强绿色蔬菜创建工作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地农户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绿色蔬菜生产资格证。

(四)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一是加强基地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绿色蔬菜基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开展基地环境质量保护,不得在基地方圆10公里范围内新建未经环境评价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为绿色蔬菜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过高温发酵,确保生产投入品安全有效。

(五)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坚持每年一次的验收督查,经常性地督促基地农户对绿色食品原料(蔬菜)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二是由检测机构进行蔬菜产品抽检,抽检不合格者,加以整改或取消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资格。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作为绿色食品原料收购。三是建立由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四是构建消费监督网,加大对绿色食品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由消费者组成的社会监督网络。

(六)打造三产融合示范园区。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办法》(中绿基〔20xx〕148号)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展我区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延长绿色食品产业链条,在创建期间,打造绿色食品“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5个。积极培育多元融合主体,由龙头企业带动,联合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使参与蔬菜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的企业形成产业联盟,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链条共建、品牌共创的利益联合体。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农业、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康养农业,实现绿色食品产业多元融合,农民跨界增收、跨域获利。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xx年3—4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区级工作领导机构,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

(二)第二阶段(20xx年5—6月)。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咨询公司进行第三方服务,同期签订服务合同并着手开展相关工作,争取6月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资格。

(三)第三阶段(20xx年7—12月)。一是建立“七大体系”。建立健全包括组织管理、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产业化经营、监管在内的七大体系。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完成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食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专项培训。三是开展田间试验。在基地试验田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防控技术等相关大田试验;实行基地允许使用投入品公告制,在各基地单元宣传栏公布示范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四是加强绿色食品认证。依托已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基地获得绿色食品证书产品产量所对应的原料量和覆盖面积要高于全区总产量和总面积的30%。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完成4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定期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验检测。

(四)第四阶段(20xx年1—9月)。自觉接受省、市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对照创建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纠。收集试验田数据比对分析,对效果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绿色防控技术加以推广普及;整理规范各类创建档案资料;协调生态环境局出具基地环境现状证明材料,组织有关机构取样送检;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送完整的验收申报材料。

(五)第五阶段(20xx年10—12月)。于10月底前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创建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全面完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与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验收,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及各乡(镇)、涉农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配套落实基地建设责任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各村落实具体负责人员。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基地创建目标任务。

(二)强化经费保障。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区财政设立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及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50万元,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50万元。

(三)强化技术保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区绿办、质监站、植保站、土肥站、经作站、环能站等业务部门组成的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专家技术小组,保障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协助创建办公室制定绿色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绿色食品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

(四)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有关绿色食品知识,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正确引导绿色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在绿色食品原料基地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强化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提升经营主体的品牌影响力,推动经营主体向外拓展发展,促进村财增收。

(五)强化监督保障。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基地创建工作的跟踪推进,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试点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将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工合作,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创出成效。

【方案精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摸清20xx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且外业调查面积都按房屋实际整体面积计算。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

各村(居)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房现场核实,剔除20xx年前建房和20xx年以后合法合规建房,补充违法违规建房,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上传现场照片。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填写《信息采集表》。各村(居)要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四、时间安排

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组织方式、工作分工和技术路线,尽快开展摸排工作。

10月11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数据结果。

10月28日前,镇对各村(居)民委员会摸排数据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

11月14日前,上报本辖区最终摸排数据成果,镇领导小组向县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居)民委员会支部书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开展摸排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地,开展“地毯式”全面摸排,确保摸排数据真实、全面、无遗漏。负责外业核查、影像收集、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工作。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压实各级责任,严格监督巡查

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不定期对摸排工作进行督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精选】2021年农村居民增收工作方案实用


20xx年,县气象局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三农”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一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自身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增收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及早谋划,及时出台相关气象服务方案

1.及时出台气象服务方案。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提升我县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为着力点,以促进当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确保粮食和农业生产安全为目的,主动出击,率先于全市制定《县气象局直通式气象服务方案》和《县20xx年农业气象周年服务方案》。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发文《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关于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方案》。

2.收集信息,开展直通式、点对点气象服务。一是要及时收集全县所有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信息,开展直通式、点对点的气象服务,在重要农事时节、重要天气时段等对其气象服务短信,通过气象手段保障农业生产。二是抽调单位专家组,开展烤烟生产专题气象服务指标和病虫害指标研究,出台《县烤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方案》,对烤烟生产专户进行了点对点烤烟生产专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

二、积极发挥服务三农工作“千里眼”、“顺风耳”、“雷达兵”、“导航员”的作用

(一)强化常规性农气象服务工作。在重要农事时节,每月、每旬等开展农业气象服务。

通过气象服务平台、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及相关工作群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及时各类气象信息。及时将常规天气预报,天气预警信息,专题天气预报,农业气候评价报告,农业气象旬月报,农用天气预报,重大气象信息快报向社会公布。

(二)充分利用气象部门技术优势,为农业农村提供预警预报、防灾减灾方面的气象服务。

服务农业部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趋利避害、扬长避短,自觉运用气象信息和研究成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做好农村产业结构、品种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布局结构调整等工作。

(三)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做好农民增收宣传和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通过我局农经网开展我县农产品供应宣传和农业新闻信息宣传,及时农业气象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

二是首次开展e农手机app推广和使用工作,向农业种养殖大户和致富带头人推广安装使用,及时传播天气预报,田间快报,价格供求,农业气象,特色农业,气候好产品,专家问诊,乡村振兴,农业技术,防灾减灾,众包服务等,更好更快第服务于农业生产。

三、及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0xx年要针对早期干旱天气、汛期冰雹灾害天气及时开展人工防雹和增雨作业,有效保障农业生产所需水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要加强对烤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作用。人影部门要积极作为,力争20xx年使用人影炮弹不少于2500余发,防雹增雨不少于800万立方左右,人影防雹减少损失不少于2000万元以上。同时,人工增雨消污作业也有效消除了大气污染,提升了我县冬春空气质量,提高人民幸福生活水平。

四、抓实结对帮扶,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巩固脱贫成效。20xx年继续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单位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通过开展疫情防控、引导务工就业、指导农业生产、落实扶贫项目、促销农产品等措施,帮助本单位结对帮扶的蒿坝镇合力村贫困户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力争全年收入较20xx年提高10%以上。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块抓条保”的工作任务,加强对今年调整新增的镇旗隆村开农民增收记账户增收帮扶。领导班子成员要实地开展1-2次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帮扶的10农民家庭成员构成情况、种植养殖情况、务工情况;要针对了解的情况及时与当地村支两委进行沟通,要积极通过开展点对点农业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帮扶慰问、指导就业、发展生产等方式增加收入来源、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要强加对记账户收入和支出记账的指导和帮助,让他们能记好账,全面完成全年增收和记账的目标任务。

五、项目引领,推动农业实效增收

一是要积极调整和优化我局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做到监测更加精密,更加精准指导我县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

二是要积极推动我局蒿坝炮点、沐爱炮点的搬迁改造,提高更加高效的人影服务,切实减少冰雹灾害,保障农业安全生产。

三是加强和推动我县小雷达项目建设,让强对流天气监测无死角,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更加精准。

六、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助力农民增收

一是加强和完善智能气象监测设备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为农气象服务技术,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根据监测数据和农用天气预报,指导实现作物智能补光,智能喷灌、智能通风、智能监控、智能遮阳等功能,以减轻不利天气的影响。

二是大力推广和使用现代为农气象服务信息技术平台。大力通过手机客服端、e农等现代化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获取田间数据。通过气象手段对备耕春耕、作物生长、收获等全生育期的跟踪服务,科学指导田间水肥管理,降低种植成本,实现产量提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七、党建引领,促进农民增收

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要积极通过与镇旗隆村开展支部共建工作,党员同志要积极针对农民增收出谋划策,积极思考农业的体系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联动组织作用,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从而保障农民的收入增加,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优秀方案: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实用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在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善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危改农户档案,切实保障住房安全。20xx年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户,其中义和镇1户、新户镇1户、街道1户、六合街道1户(详见附件4)。

(二)保障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保障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实施改造。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村集体也可盘活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

(四)工作程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面积。改造标准为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不得因建房原因致使脱贫群众返贫。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既有住房不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引导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改造,确保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鼓励对新建农房、既有住房采取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水平。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前提下,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品质,完善使用功能。鼓励有条件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

(三)质量安全管理。按照《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乡村建设相关人员培训,建立技术帮扶机制,落实农房安全性鉴定相关技术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生活习惯的通用图集,免费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加强现场巡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监督验收,确保改造房屋安全。

(四)动态监管。住建部门要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遭遇狂风暴雨、寒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后,第一时间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解决住房安全隐患。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在完成改造计划基础上,对新发现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要及时建立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切实保障住房安全。

(五)档案管理。加强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健全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身份证明、县乡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等级鉴定表、三方服务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

(六)监督和激励引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审查环节等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险”,减轻自然灾害等影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农户提供贷款支持。

(二)明确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整体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省级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8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4.对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节能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4万元。

以上实际费用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三)完善支付方式。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原则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等措施,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需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安全性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实施,统筹做好调配,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予以倾斜支持。

(二)加大督促检查。区住建部门根据实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职责。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四)完善工作调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各镇街每月3日前汇总报送上个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方案范文:农业农村局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汇编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市发〔20xx〕1号)和《关于印发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20xx年度工作要点(5910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实施我市农业一体化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考察和在扎实推进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业融入一体化的深度、广度和密度。

二、工作目标

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深入开展“158”行动示范创建,围绕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20xx年新建省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30个。深入推进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

三、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暨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通知》(市农社函〔20xx〕14号)的要求,经常性地赴开展考察调研,常态化对标学习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的发展思路举措、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全面梳理收集地区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政策性举措和创新性做法,研究形成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对标学习不少于1次。

(二)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把一体化内容纳入规划,同时学习借鉴江浙地区先进做法,梳理确定市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体系。制定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差距,分年度制定任务措施并组织评估,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力争6月底前完成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

(三)“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围绕我市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湾沚区作为全省首批“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单位之一,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新发展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主导产业产值每年增长10%以上,打造成为县域特色的支柱产业。市、南陵县、繁昌区、鸠江区等地也要进一步明确“一县一业(特)”主导产业,打造全产业链。

(四)创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0xx年,按照省厅《关于公布20xx年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省级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皖农规函〔20xx〕75号)创建省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8个,其中市1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1个、湾沚区1个、繁昌区2个;同时创建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2个(创建细则见附件1),其中市7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2个、弋江区1个、湾沚区5个、繁昌区2个、三山经开区2个。力争通过创建,每个省市级基地产值增长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五)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持续提升6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开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南陵县大浦现代农业产业园、鸠江区白茆现代农业产业园、湾沚区六郎现代农业产业园、繁昌区平铺现代农业产业园、三山经开区峨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确保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省年度创建和监测要求。同时,20xx年新创建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细则见附件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品牌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全市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使用量与20xx年相比减少1%,全市农膜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超80%,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92%、95%。持续抓好长江禁渔,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联合执法、联防联控、考核调度通报、工作奖惩等五项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建成“智慧长江”监控平台,健全长江禁渔长效机制,建设长江“渔文化”博物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把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绿色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高创建标准和水平,带动本地区农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上级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向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倾斜,同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在修订时将加大倾斜扶持力度。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对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重点扶持。

(三)加强调度考核。市农业农村局每月调度一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最新工作成果情况。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考核评估,对批准创建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开展工作考核和评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和产业园,将取消创建资格。各县市区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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