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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2022-01-26
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蓝天保卫战总体方案 蓝天保卫战演倡议书

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实施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精彩范文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合集》,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渭南市蓝天保卫战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市上下达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等大气环境指标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重点工作

(一)谋划“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拟定我县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20xx—2025年)。根据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镇办。(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二)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实施节能

审查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准入政策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限制类项目,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单位落实)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县工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落实)

3.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依法依规持续对“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特征的规模以下企业,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县工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办落实)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动态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涉气固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5.继续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淘汰4.3米焦炉(3.8米捣固焦炉除外)。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利用工厂余热、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加快开展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有力推进VOCs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加快推进家具制造、汽修等行业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源头替代力度;采取源头替代、优化整合、关停取缔等方式,抓好综合整治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开展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综合整治。鼓励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交通局落实)

7.深入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开展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全面提升治理设施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全面落实VOCs无组织排放等标准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储罐综合治理、污水逸散有机废气专项治理。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原则上禁止设置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必须保留的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按照与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禁止稀释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8.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持续开展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夏季错时装卸油。严格实施《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xx)》《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xx)》《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县商务局牵头)

(三)深化煤炭污染管控。

9.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总量,到20xx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全县发电量的11.5%,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34%。力争全县天然气消费500万方。(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10.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扩大天然气、电力、地热替代规模,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基本持平。(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落实)

11.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原则,继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与清洁取暖需求。持续巩固清洁取暖工作成效,加强监督检查,查缺补漏,巩固清洁取暖成果。(县发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落实)

12.加强煤质监管。采暖季期间,每月组织开展煤质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销售和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13.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县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严格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xx)》。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成效、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实施“回头看”。(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14.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加快热电联产清洁供热改造和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20xx至20xx年采暖季新增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落实)

15.推进农业领域清洁能源改造。加大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力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四)强化移动源环境监管。

16.持续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加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力度,鼓励开展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落实)

17.源头把控机动车污染排放。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状况监督检查。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落实)

18.强化在用机动车执法监管。加强在用车环保检测和达标监管,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测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全面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对抽检排放超标的在用机动车,责令其限期维修,达标后方可继续使用。对燃气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安装、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开展执法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

19.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大力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以及环卫、邮政、快递、铁路货场等领域新增及更新新能源车辆比例逐步提高。(县工信局牵头,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落实)

20.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监测,禁止不达标机械在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开展作业。(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落实)

21.开展加油站和油品质量专项整治。强化“黑加油站点”治理,依法依规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引导夏季加油站夜间加油优惠相关政策。(县商务局牵头)

22.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对生产、销售的石油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打击和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及生产加工企业。加大全县车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23.提升企业清洁运输比例。监督企业厂内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大力提升自有及外包运输车辆排放标准,深入实施绿色运输。(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信局、交通局、国有资产中心落实)

(五)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24.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在工地公示具体防治措施及负责人信息,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落实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核查渣土车密闭化改装改造,确保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加强渣土车扬尘管理,推进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保持行驶途中全密闭,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卫星定位跟踪等手段,实行全过程监督。(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

25.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大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加强县城及周边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对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牵头)

26.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加强商品混凝土、矿石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的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时采用吸尘、喷淋防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27.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管控,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专项巡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地方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28.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六)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29.深化区域协作机制。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积极响应汾渭平原、关中地区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配合市上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根据市上发布的污染天气预测信息,加强区域会商研判,配合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气象局落实)

30.实施夏季臭氧专项整治行动。夏季高温天气期间,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生产,县城建筑墙体涂装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季错时作业。聚焦建筑装饰、包装印刷、油品运输、干洗业、餐饮等行业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加强VOCs与NOX协同控制,推进臭氧精准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31.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定期调度通报,全面完成各项重点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32.扎实做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持续加强污染源管控和污染物减排力度,确保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七)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33.修订重污染天应急预案。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导向,配合市上研究确定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现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启动、响应、解除机制,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探索重大活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34.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按照市上标准、规范,积极引导重点行业升级为A级绩效企业和引领性绩效企业,对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试点工作。配合市上推进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35.强化组织领导。综合运用通报排名、预警、提醒、公开约谈等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要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实施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36.加大财政投入。财政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力度。专项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重点涉气行业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以及大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等方面,激励支持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县财政局牵头)

37.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配合省上完善PM2.5和O3协同监测网络,加强VOCs组分监测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38.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省市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气环境问题,视情开展专项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失职失责情形,按照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问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39.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围绕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冬季PM2.5治理、夏季O3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针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调动市、县两级执法力量,明确区域内企业执法帮扶包抓人员。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探索建立“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工作模式,强化基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40.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电力资源,研究制定采暖季期间电力调配方案,对现有煤改电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提高群众用电取暖的积极性。(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

41.严格考核问责。将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报请县政府公开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县委组织部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落实)

42.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完善重大舆情管理应对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及县级有关部门参与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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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乡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xx年第一季度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县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深入推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全乡落实落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新,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主要任务。集中选优配强村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优配强村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民理事会;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村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建立健全村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时间安排。原则上20xx年1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1.确定班子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按3至7人配备。全面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村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设纪检委员。

2.严格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农村干部。

在坚持候选人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落实“十不选”要求,列出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要以促发展、促和谐作为基本导向,优先提名切实为百姓办实事好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优先提名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党员干部群众。力求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要结合“十不选”情形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干部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由乡党委研判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决定。

实行村“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3.突出配强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要通过换届,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村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升到30%以上、致富能手比例提升到75%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低至48岁以下。对超过60岁(计算时间截至20xx年1月,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由乡党委报县委组织部研究,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4.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5.优化班子结构。坚持做到“两个优化”,确保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学历水平提升、专业素质提升、整体功能提升、平均年龄明显下降,确保村干部队伍更加适应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要求。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新进村“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优化性别结构,积极动员女性参加选举,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的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

6.拓宽来源渠道。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采取“六个一批”的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从现任村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从村后备干部中充实一批,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新型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注重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三、方法步骤

整个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1月上旬)

1.强化组织机构。乡本级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统战、民政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村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强化调查摸排。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乡党委,采取个别访谈、实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逐一摸排,做到“七个摸清”,摸清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等。尤其是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特别要针对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制定预案。

3.强化分析研判。要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要充分了解现任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的评价,掌握一批换届合适人选。在此基础上,要提前分析研判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人选,做到心中有数。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在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之前报县换届办审核。

4.强化集中整顿。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采取挂牌销号、集中攻坚等办法,“一村一策”集中整顿,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顿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整顿措施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乡班子成员要结对联系、包干整顿;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整顿不到位的不换届。选情特别复杂的,报请县委、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

5.强化离任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各村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村“两委”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督促指导下,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审计结果要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审计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渎职失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强化教育引导。坚持先培训再换届,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乡级层面要对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换届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政策要求。乡党委与所有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

7.定实工作方案。根据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明确总体要求,明确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明确程序步骤,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明确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各村要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有换届选举重点难点的村,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更为积极稳妥的实施方案,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开展。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前,要报乡换届办审核备案。

(二)组织选举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3月底)

1.村党组织选举(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1)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党委。(2)进行资格联审(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按照乡初审、县级联审机制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候选人资格。(3)组织考察(20xx年1月22日前完成)。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乡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反馈村党组织。(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根据审议反馈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报乡党委批准。(5)党员大会选举(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月8日前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9人组成,以奇数为宜。依法依规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精心选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制定村民委员选举工作方案,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月25日前完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认真细致做好选民登记,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并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选民登记工作中,外出村民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或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不在本村,但在该村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自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选民登记可采取居民主动登记和选举委员会人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00户以下的社区登记选民应不少于全体选民的50%,1000—3000户的不少于40%,3000户以上的不少于30%。(3)依法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选民填写提名票、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居民小组会议提名、个人自荐等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式产生,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初步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人选,按照村、乡、县联审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乡党委进行考察。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情况,按照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2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缺额人员,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4)投票准备工作。有条件的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由村统一组织候选人在村民会议上公开竞职陈述,或通过公开候选人基本情况、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增进党员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5)组织投票选举(20xx年3月24-26日前完成)。召开选举大会实行集中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并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实施向选民展示钱物、冲击会场、破坏票箱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县乡指导小组人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提票箱和监票、计票、唱票人员。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只公布得票情况。

3.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任命为监察联络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4.加强配套组织建设(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加强村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按照有关规定推选村民代表,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民理事会成员,提倡村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长,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

(三)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底)

1.组织好班子交接(20xx年4月上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要统一组织村“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工作。要关心爱护离任、落选干部,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妥善保管。县民政局要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建立完善相关机制(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村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管理监督。新一届村“两委”要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工作规程、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理事会、村民主协商等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建立完善村“两委”干部个人档案。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制度,加强对村干部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村干部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验收工作成效(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将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自查验收。对没有开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依规进行选举;对选举中存在严重违法情节的,要坚决纠正;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要责令其认真改正。

4.抓好教育培训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半年内,以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纪检委员、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严肃换届纪律。要加强纪律教育,做到有案必查。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广大党员群众的依法选举意识,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村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建立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四必查”: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

2.加强全程监督。对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纪实,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

3.强化风险防范。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把困难估计足、隐患排查清、风险防控好,重点强化四类风险防控:强化各类干扰风险,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强化信访矛盾风险防控,对选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合村并居的村要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强化舆论炒作风险防控,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换届工作有关信息由换届办负责统一。强化疫情风险防控,针对选举工作中人员杂、人流大等特点,做好常态化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到响应及时、防控到位。对相关风险,要事前摸排,早发现、早关注、早化解,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区换届办,并及时妥善处置。

五、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各村党组织要把村“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履行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担负起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职责。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2.精心精细指导。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紧扣换届关键节点,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选情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乡村两级上下畅通、反应及时的换届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换届引发的重大事件。实行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向每个村派驻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3.合心合力落实。乡人大主席团要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乡换届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乡纪委监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拉票贿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乡经济发展发办公室要落实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经费;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精彩范文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合集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牵头或配合完成的任务,现就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攻坚目标

攻坚期间,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0.8微克/立方米以内。20xx年1月1日-2月28日,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5.8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20xx年底前,大力推进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更新;引导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柴油车数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应当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加快推进国V(含)以上或新能源车运输。(责任单位:运管所)

2.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力度,完成重点路段常态化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冬季柴油车尾气监督抽测任务。(责任单位:运管所)

3.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组织参加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培训,开展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运管所)

4.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以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一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二)加强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建设扬尘防控,将施工单位扬尘管控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的绿色施工管理要求,盯紧土方作业和拆迁作业项目,把好事前审批,做好过程监管,严格违规处罚;城区建筑工地应全部达到“标美化”工地要求。(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2.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强化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强化对城市重点区域道路扬尘源的治理,加大破损和未硬化道路排查治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和不平整路面,减少车辆颠簸撒漏现象,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喷雾的加密作业,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可见积尘、扬尘问题。(责任单位:路政所、公管所、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

3.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喷烤漆作业的汽修企业是否及时更换吸附过滤材料,严禁露天、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对货运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的行业监管,将机动车扬尘治理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停车场出入口应进行平整和硬化,保持场内干净、整洁,对无法及时硬化的场内道路,应加快推广应用高效抑尘剂或采取洒水、喷雾的方式进行抑尘。(责任单位:运管所)

(三)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国省干线清扫保洁力度和频次,强化公路扬尘治理。(责任单位:公管所、绵茂公司)

2.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停止施工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3.根据实际情况,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错峰作业,防止大气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4.全力开展公交出行宣传专题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合理调整公共交通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责任单位:运管所)

5.督促排污企业结合实际,编制或完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督促维修企业停止从事汽车喷涂维修作业;严禁将清扫废物和垃圾违规露天焚烧;废电池、废机油、废轮胎、废漆物等交与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严禁擅自非法处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6.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减少、杜绝不按规定装载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对路面环境的污染和损害,对抛洒滴漏、超限运输砂石车辆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路政所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攻坚措施。局环保办负责统筹协调并加强督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根据职责职能负责具体实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加强联动、共享信息、积极会商、加强监管,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目标管理。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要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攻坚行动任务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防污染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攻坚任务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按市要求每周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进一步严肃考核问责。市目标办将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考核奖惩。各有关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牵头工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若因工作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被通报、约谈、问责,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等情况,将由局主责办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精彩范文 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实施方案合集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业融合。将党建引领贯穿于“千亩村”建设全过程,通过“支部共建”的方式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共同推进,积极与县国土、气象、电力等有关部门,建立“党建联盟”,以党建为媒,围绕发展产业链布局党建服务链,实现党业深度融合,共同助推“千亩村”建设取得实效。

(二)坚持优势互补,强化政策引导。按照“政府领导、村为主体、烟草扶持、共同发力”的思路,在县烟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加大对村村委会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支持与指导力度,科学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政策引导,制定出台互补性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千亩村”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为生产组织方式转型升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坚持降本增效,强化效益驱动。大力实施科技兴烟战略,以实现减工降本、提质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山地烟区中小型机械适应性应用,加快构建数字烟叶建设进程,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一户一策”“一地一法”,最大限度的调动生产组织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效益提升逐步推进生产组织模式的转型发展,吸引更多群众主动加入“千亩村”的建设和发展。

(四)坚持集中适宜,强化高效利用。“千亩村”建设要因地制宜保证集中连片种植,在基本烟田规划区内,选定在烟叶生长适宜区,通过相邻木瓜院村等共同流转优质适产的地块,形成小连片、大集中、成规模,避免流转冰雹灾害多发带、病害连发地块,严格控制土地瘠薄、坡度大的地块,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坚持好中择优,强化主体培育。以村烤烟集体农场为龙头,分流一批有一定生产基础,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自愿种烟的基本烟农,发展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烟农,培养一批有头脑、会管理的家庭农场主,解决“千亩村”谁来种烟的问题。

二、目标任务

以村村委会为土地流转终端,根据20xx年签订烟叶种植面积477亩为基数,按照流转土地面积与种烟面积1.2:1的比例,一次流转年限不低于6年的标准,流转种烟土地800亩左右,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掌握约1200亩左右植烟土地任务。同时以村烤烟集体农场为龙头,积极培育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职业烟农等新型种植主体,以反包倒租的形式,组织各类主体在20xx年与烟草部门签订不低于流转土地面积80%的种植合同。通过提供涉农就业岗位、支付土地流转金、集体提留等方式,实现农户收入、村集体经济积累和镇财政税收的同步增长。

三、建设内容

(一)集中流转土地

根据县烟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合理、准确划定村基本烟田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内,原则上按照平均地价200元/亩的标准,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1.流转并掌握组谭军基户后山至马家坝组龙湾冒壳梁、育苗大棚周边、村委会驻地后坡、烤烟农场东侧等地,共计约400亩土地,形成村委会中心点集中连片种植区;

2.流转并掌握区域侯家山以北70亩左右土地、以西12亩左右土地,与烟区形成约250亩的集中连片种植区;

3.流转并掌握裴家庄组阳山粱至马家坝组大场沟及钟明户、马俊祥户后山,共计约200亩土地,形成裴家庄-马家坝集中连片种植区;

4.流转并掌握马安山组杨家山上70亩左右旧宅基地复垦地;

5.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南岸桥头至大水沟路口70亩左右土地,与寺湾烟区形成约140亩集中连片种植区;

6.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北岸木瓜院村两院路沿线40亩左右土地,户对面15亩左右土地,马家坝组至裴家庄组30亩左右土地,马安山组路口下10亩左右土地,蒲家湾组路口15亩左右土地,共计约90亩土地;

7.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南岸裴家庄组对面20亩左右土地,马安山组路口对面10亩左右土地,共计约30亩土地。

全村掌握可种烟土地资源1200亩左右,有效解决“在哪种烟”的问题。

(二)培育新型主体

按照稳烟田、稳烟农的要求,在流转土地区域内,遵循组织高效化、种植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操作机械化的思路,通过生产组织方式升级,在现有基础上,稳步发展并培育各类种植主体,打造村烤烟发展共同体。

一是做大做强集体农场。按照“一年探索找出路、两年建设打基础、三年运营出经验”的思路,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烤烟集体农场,发挥其在该村烟叶产业发展压舱石的作用,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200亩(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的发展目标。

二是大力培育职业烟农。通过发展本村、吸引外村的形式,按照20亩—50亩的标准,发展若干种植专业户,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500亩(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培育扶持1-2个50-100亩之间的注册家庭农场,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200亩以上(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

三是探索发展烟农合作社牵头下的专业农场。通过共用基础设施、共享劳力资源,积极与略阳县金富农烟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沟通,发挥其在专业化服务方面的全县领军优势,努力发展一个100亩以上烤烟专业农场,促进该村烟叶生产专业化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20xx年确保完成该村与烟草部门签订烟叶种植合同960亩以上,力争突破1000亩的目标,有效解决“谁来种烟”的问题。

(三)完善配套设施

着眼大农业,围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引领村乃至全镇现代农业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降本、提质、增效,确保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新建育苗设施,提高烟苗供给水平。20xx年完成村新建4座标准化集约化育苗大棚项目建设,与现有6座育苗大棚,共同形成10座规模的育苗工厂,满足该村乃至全县优质烟苗供给需求,巩固全镇核心烟区地位,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二是新建机耕道路,实现烟田集中连片。20xx年-20xx年,在已流转土地范围内,新建2-3条机耕道路,以线联网,实现对部分闲置荒地复垦的同时,实现烟田的集中连片。

三是新建烟水工程,增强抗灾保产能力。20xx-20xx年,在在已流转土地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种植区,新建4套左右烟水工程,增强在干旱环境下,对烟叶移栽和旺长所带来的影响,增强烟农抗灾保产能力。

(四)健全轮作制度

根据村生态条件、农作物的生育期、养分的平衡协调供应等因素,以提升烟叶质量为前提,突出烟叶在整个轮作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合理采用轮作、套作、休耕等耕作方式,按照每三年一轮作的要求,加块建立起以烟为主、特色产业为支撑的“1+X”产业轮作融合制度,实现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循环发展、共享发展,为后一步打造烟叶产业田园综合体,奠定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20xx年6月至7月):按照管辖范围,镇、村分别召开不同范围的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或群众会,县烟草部门召开相应的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

(二)方案制定(20xx年8月):由县烟草部门和镇政府共同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土地流转的数量、确定流转价格、规划种植布局、提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成立项目组、划定时间表、制定验收考评与奖惩机制,并报县级有关部门或市烟草部门论证批复。

(三)流转土地(20xx年7月至9月):由村委会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实地测量土地,组织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汇总数据并报镇政府核准后,提交县烟草部门备案。

(四)建设实施(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方案要求,由村委会牵头,在镇政府的领导和县烟草部门指导下,落实种植布局规划、协调配套设施建设、培育新型种植主体,确保建设实效。

(五)评审验收:根据各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于每年10-12月择机开展年度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审验收,其中20xx年以土地流转任务为主,20xx-20xx年以配套设施建设任务为主,2024年及以后以烟叶收购任务和烟农、村集体、镇财政增收为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

(县烟草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镇长)

(县烟草局分管副经理)

成员:(县烟草局烟叶股干部)

(县烟草局木瓜院烟站站长)

(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

(村包村干部)

(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局烟叶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千亩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资金筹集、考评验收等工作组织和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镇政府充分整合农业产业资金和烟叶税收返还资金,依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制定针对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的辅助政策;县烟草部门依据《市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实施方案》(烟汉叶〔20xx〕2号)精神,按年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经市烟草部门审批后,按标准落实给予相应的补贴;此外县烟草部门应协调行业有关政策和力量,为村提供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保障。

(三)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共商、共建、共管”的原则,坚持村委会主体地位,强化镇政府和县烟草部门的指导作用。其中土地流转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计划,须经镇政府核准或审批;烟叶种植布局须经县烟草部门审批;建成后的基础设施验收和运行管护,应按照烟草行业相关要求,逐级申请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由有关方面(村委会、烟农合作社)应当签订资产移交和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形成对烟基资产的长效管护机制。

(四)加强考核奖惩。将“千亩村”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中心、抓住重点、精准切入、创新方法,强化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部门,按照归口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奖励,并优先评奖评优,对于工作履职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归口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精彩范文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合集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并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技、财政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贴发放方案,负责数据复核汇总、及时发放补贴和补贴数据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相关数据、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监管、重点绩效工作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五)序时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发放进度,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管录入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动态,各乡(镇)、街道从5月开始每周二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进度。

精彩范文 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实施方案合集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安排部署,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县人民政府《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力争全面完成20xx年县农村地区“煤改气”任务。

二、目标任务

县利民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依据特许经营区域划分,按照县清洁取暖办确定的20xx年“煤改气”实施范围(附件2),积极组织实施“煤改气”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2300户“煤改气”改造任务并达到市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煤改气”改造用户壁挂炉安装到位、室内采暖设施配套到位并达到通气条件;

2、享受“煤改气”的改造用户,不允许重复享受清洁取暖(“煤改电”、“吊炕”)补贴。

三、补贴政策

1、政府补贴标准

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8号)文件,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28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1000元/户,在竣工验收后3年内逐年拨付。

2、入户材料费

根据县政府与两家燃气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20xx年“煤改气”入户材料费由燃气公司先行为用户垫付,待政府补贴款到位后拨付给燃气公司。

入户材料费包含:天然气表箱及表件、燃气管道进户、灶前燃气自闭阀门、连接灶具的不锈钢波纹软管、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壁挂炉安装、1.5米水暖管及1组1.5米暖气片并负责安装调试到位。

3、取暖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20xx年县政府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10个品牌壁挂炉【20Kw、24Kw、28Kw采暖热水炉(含一台台式双眼灶)价格分别为2800元、3160元、3550元;该价格中包括安装费、烟管、烟管弯头、气管、水暖管件及水管暖等随机辅件及安装调试费】,用户只需承担壁挂炉采购费用,燃气公司负责安装到位;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售后等费用由壁挂炉厂家与燃气公司自行协商。

用户购买中标品牌范围之外的壁挂炉,需向燃气公司申报备案,备案手续及壁挂炉安装完毕并通气,方可享受“煤改气”优惠政策。

若用户只安装燃气灶、不安装壁挂炉的,不享受县“煤改气”优惠政策,燃气公司可按规定向用户收取入户安装材料费。

4、燃气安全装置采购及安装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20xx年2月9日下发的《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第九条之规定,“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

若用户愿意选择安全级别更高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含自闭阀功能),由燃气公司统一安装,安装费用300元/个,由用户直接向燃气公司缴纳,含报警器、铝塑管及管件阀门,燃气公司不允许再额外收取用户任何费用。

5、因居民住户自身原因未完成“煤改气”改造或验收不合格的,入户工程材料费、燃气壁挂炉、室内采暖设施等费用由村居民住户自己承担。

四、补贴程序

1、各乡镇摸底统计各乡镇、各村“煤改气”名单,7月底前上报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公司,要求数据清晰、准确,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杜绝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2、燃气公司依据乡镇提供的改造名单,按照顺序积极组织实施“煤改气”改造,9月30日对改造区域范围内完成“煤改气”改造并通气的用户进行统计汇总,经村委会盖章确认无重复享受其他“清洁取暖”补贴,加盖公章报县住建局燃气主管部门;

3、燃气主管部门按照上报顺序及时对上报的名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煤改气”用户县政府按照相关补贴标准对各燃气公司予以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0日)。召开“煤改气”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县“煤改气”工作。编制印发宣传资料,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迅速掀起“煤改气”工作高潮。

(二)组织施工,集中改造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农村地区“煤改气”确村确户工作,确定“煤改气”改造名单及改造顺序,村委会负责“煤改气”用户的准确性,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杜绝重复享受奖补政策;两家燃气企业按照乡镇政府提供的改造名单,按照改造顺序,积极承担改造责任,不得跨区域施工,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统一验收,确户核准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燃气主管部门及时对各燃气公司上报的“煤改气”改造用户进行验收,完成确户工作。

六、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1、县能源局: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统筹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下达的20xx年农村地区“煤改气”目标任务,并聘请第三方对农村地区“煤改气”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

2、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完善用气价格政策。

3、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验收,并制定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及用气安全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统一拆除、统一处置燃煤区域内所有燃煤炉具。

5、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资金的筹措,统筹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各类可用于支持“煤改气”工作的政府性资金,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按照资金分配方案安排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改气”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积极推进“煤改气”项目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8、各乡镇政府:组织农村地区“煤改气”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煤改气”改造名单及改造顺序,做好与燃气公司对接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及时处理各村在施工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保证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负责确认“煤改气”验收合格用户无重复享受其他“清洁取暖”补贴;负责处理居民家中存放散煤,并与居民签订不再使用燃煤协议书。县政府下达的各乡镇农村地区“煤改气”目标任务纳入20xx年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9、县利民天然气有限公司、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煤改气”工程实施主体,承担“煤改气”工程主体责任,做好建设运营,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土地、规划、安监、质监、施工许可等各项施工手续。各燃气企业应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供气市场的建立。各燃气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规划统一要求,编制企业“煤改气”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农村“煤改气”工程技术导则》相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从门站(气站)到村内调压箱、调压箱到用户燃气表(含燃气表)管道的施工及入户安装工程,并保证挖掘道路的恢复质量。负责办理占掘路、树木移植、穿越河道、铁路等相关手续及户内、外燃气管道工程的整体工程质量和今后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利用自身优势,积极运作协调,增扩气源,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经营区域内居民用气需求及用气质量。做好农村用气安全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强化村民燃气使用知识,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煤改气”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煤改气”工作,及时协调“煤改气”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部门协同,提早谋划部署,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年度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等多种载体,燃气企业要制定发放燃气用户安全手册,加大对“煤改气”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

精彩范文 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合集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省20xx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种业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促进现代种业加快创新发展。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监管队伍。开展县域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按时办结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并及时反馈。建立并公布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结合实际适时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二)开展制繁种基地专项检查行动。在种子基地播种前后一个月内,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的制种情况和落实基地情况进行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种子生产者名称、品种名称、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严厉打击制繁种基地无证生产、违规生产、套牌侵权、生产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种子入库和加工环节监管行动。在秋冬季种子入库的关键时期,对县域内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全面排查无标识标签的“白包”种子,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指标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把种子入出库关。

(四)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制繁种生产环节监管,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制种生产;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设置转基因种子检测点,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结合实际开展以玉米种子为重点的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处理程序,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为公安机关调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种子监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种业监管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把种子监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警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制定20xx年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随时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及时上报年度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和种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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