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2022-01-26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平时做事无计划,急时做事无头绪。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免不了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有关方案你知道怎样去撰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镇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镇城区有规模的老旧住宅小区;同时对其余小区进行摸排登记。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完成30%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完成70%;20xx年完成100%。

四、治理内容

(一)明确标识化管理。各社区要加快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所属社区要发动业主委员会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做好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根据要求,区房管部门负责支持老旧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20xx年底前,全部要完成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要将实行督办整改。

(二)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对存在问题的老旧小区涉及标识化管理的问题事项由物业管理部门或所属社区督促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维修资金的,区房管部门将给予配合、指导,消防部门将就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指导、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充分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帮助周边居民实现优惠便利停车,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现实问题,积极推行、探索实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共享停车等创新方式,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全面掌握,加强信息报送。镇消安委将跟踪掌握、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请各单位将镇城市小区消防通道治理情况摸排表于12月30日前报镇安办

03kKk.com其他人还在看

参考方案: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减少城区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根据区餐饮油烟整治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街道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确保辖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区域。

三、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四、整治对象

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设置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仍在使用煤炭、柴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单位;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4.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五、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xx)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辖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明细,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加强检查。街道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办理合法经管手续,安排达标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管道建设,取缔违法餐饮摊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精选方案:基本医疗扶贫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基本医疗扶贫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脱贫组发〔20xx〕3号)和《关于开展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专治〔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扶贫各项政策,确保在6月30日前我区433名未脱贫人口具备脱贫基本条件,圆满完成20xx年全区脱贫攻坚任务。

二、治理内容

1.贫困人口参保率,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倾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压实责任,立行立改(20xx年4月10日前)

紧紧围绕6月30日前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医保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对能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的要求和标准,限期整改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二)全面摸排,确保达标(20xx年6月30日前)

1、做好信息对接共享。加强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健全完善贫困人口信息交换、比对工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信息准确完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区扶贫办认定提供,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由区民政局认定提供,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实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2、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不少于50%的补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全额补助,农村低保对象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50%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低保对象通过扶贫专项资金给予50%补助。

3、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动态管理。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把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加强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凡贫困人口信息发生变化,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及时提供数据,及时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维护,确保实现动态全覆盖。全面摸排未参保贫困人口情况,逐户逐人进行核对,抓好六类特殊人群(指户口外迁,死亡,参军,服刑,参加职工医保、学生参保等)备案核查补录等工作,形成“未参保贫困人口数据库”,跟踪掌握情况变化,及时做好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100%。

4、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少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等倾斜政策落实到位,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提高未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一站式”结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贯穿集中治理全过程)

要严格按照“百日攻坚”行动目标、攻坚内容、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将加强作风建设贯穿医疗保障扶贫全过程,重点解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医保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是落实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质量开展好每一项工作,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及督促指导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同时,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区医保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科学合理安排

要增强全局意识,善于用系统思维谋划推动工作,防止“打乱仗”。要把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与全区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挂牌督战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积极推进。

(四)加强工作调度

建立月调度机制,明确朱国钢为工作联络员,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和数据。每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每季度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小结,积极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工作方案


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投资法规,疏解投资建设领域堵点,提升投资治理能力,根据国家、省、州发改委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专项行动规定,定于20xx年3月至5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依法集中疏解治理一批投资“堵点”,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政策落地、建设条件落实等一批难点问题,提振社会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挖掘扩大有效投资空间,进一步稳定投资运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检验和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地。加快落实法定职能,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管理重心向监管和服务转型。

二、重点任务

认真开展清理审批事项、治理投资堵点、落实两个《条例》、促进民间投资、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应用、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六大专项行动。

(一)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对照省发改委等15个厅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15部委》(湘发改投资〔20xx〕717号),对县级实施的投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一是清理是否存在依法设立的投资审批事项未纳入清单的情况;二是清理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以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增设审批事项或以“政务服务”等名义变相设立审批的情况。

(二)治理投资堵点。一是治理行政审批“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实际工作中违规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要件、证明材料,审批效率低下,不同部门审批标准、要求不一致,违背项目单位意愿和违反项目前期工作规律及客观实际、僵化套用“审批流程”、强行要求项目单位对有关审批事项先办、后办、代办、等待一起办、“见面办”等,设置所谓“审批前期服务环节”、对实质审查“体外循环”、对审批时间弄虚作假,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二是治理投资政策“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国家政策不落地、执行“中梗阻”,规划、产业政策等不完善、不清晰,要素资源价格和供给方式不透明、不可及,行业准入存在“玻璃门”“隐性门槛”,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资条件与当地投资政策、建设要求不衔接,导致“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乱改旧账”、不按合同办事、轻诺寡信等影响投资信心和预期的问题。三是治理建设条件“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空间规划、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政策不衔接,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落实建设条件会商协调工作薄弱,政府投资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因参与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不够导致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以及划定冲突和边界矛盾解决不到位等问题。四是疏解投资数据“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投资管理工作和投资统计脱节,对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实际影响认识不到位、对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数据督促不够、投资项目统计联网直报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数据失真等问题。

(三)落实两个《条例》。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796号),对县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加快现行制度“立改废”,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二是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对包括建立项目储备机制、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加强投资计划与预算的衔接等,加快落实到位;查找和纠正未批先建、自批自建、擅自调整投资概算、决策审查流于形式导致批后难以实施、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较大变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重点围绕制定统一的核准目录、制定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备案机关制定项目备案统一格式文本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查找和纠正核准职能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不相匹配、简单一放到底、基层托不住,擅自扩大核准范围、核准环节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事项以及对违反产业政策等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四)促进民间投资。建立向民间资本定期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和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所有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一律纳入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管理,加强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相关股室加强与财政对接,一是深入查找和纠正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的运行问题以及更新PPP项目进展信息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按照两个《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xx〕1098号)文件要求,查找和纠正PPP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建立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PPP项目信息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18号)、《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20xx年第3号令)、两个《条例》等法规文件,深入检查在线平台运用落实情况。一是检查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执行在线平台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在线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公示等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利用在线平台提高服务引导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汇集分析和应用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创新性工作情况。

(六)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两个《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第14号令)等规定,建立审批服务窗口与对口业务科室紧密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投资项目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信息报送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依托县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反映渠道和线索转办机制(问题举报电话:0743-6222324)。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改(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对照治理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采用网上征询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项目、深入部门、深入政务服务大厅,及时掌握问题、及时转办协调、及时调度协调、及时疏解到位。

(三)调研督促(根据实际适时安排)。局相关股室对相关工作开展针对性的调研指导,帮助聚焦问题、推动工作,并积极与州、省发改委衔接,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实地调研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升(20xx年5月上旬)。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剖析原因,形成长效机制。于5月10日前报至州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陈昌武任组长,副局长李宇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法规股、投资股、优化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产业股、社发股、环资能源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设法规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股长兼任副主任。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相关股室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对重大复杂问题及时报请研究解决。

(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相关股室要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典型案例,互相借鉴工作经验。要通过媒体和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的生动事例。局办公室将适时宣传推广,促进工作交流。

(三)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发现解决问题和推广正面经验相结合。既要查找整改突出问题,也要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推广交流,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效应。二是自查自纠和督促指导相结合。相关股室要加强组织、督促、指导,要强化发现治理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自查自纠。三是集中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总结制定长效制度。

(四)按期完成任务。20xx年4月10日前相关股室完成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小结纸质版交局法规股;20xx年4月30日前相关股室将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工作总结交法规股;20xx年5月10日,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县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工作总结报州发改委。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xx〕16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xx〕1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坚持目标牵引、问题导向,以20xx年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以及全省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开展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等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追回医保基金损失,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规范引导医药机构诊疗服务与收费行为,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

两类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医保经办机构包含承担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保险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

三、治理重点

(一)医保经办机构治理重点(详见附件1)。在医保系统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在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结算、监管等环节的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缴费、违规拖欠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二)定点医疗机构治理重点(详见附件2)。重点治理内外勾结欺诈骗保、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过度医疗保障),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违规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定点零售药店治理重点(详见附件3)。药品管理不规范,信息系统不完善,信息数据不准确、盗刷、代刷医保卡、违规销售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串换药品、药品价格管理不规范、医疗器械销售管理不规范、销售食品和非药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医保经办机构及两类定点定点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督导检查,收集总结汇报工作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

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时间为20xx年5-10月,分为3个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

5月30日前,完成部署发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方案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6月中旬前,全面组织两类机构开展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相关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两类机构要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梳理、自查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落实省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定点医药机构要全面梳理自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主动退回涉及违规资金,剖析违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书面报告报医疗保障部门,并作出不再违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范本见附件4、附件5)。

(二)检查复核阶段(7月-9月)

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要求,对责任范围内两类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逐一开展检查复核,确保检查复核无遗漏。将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全省飞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为检查复核的重点内容。对检查复核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欺诈骗保、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的,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总结整改阶段(9月-10月)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并督促两类机构认真整改到位,迎接省、市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的复核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部门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联动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部门合力,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切实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社区宣传栏、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报道专项治理成效,曝光违规违法案例,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要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拓宽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举报功能,形成“人人可监督、时时可举报”的立体监管网络,凝聚社会合力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三)着力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重点、薄弱环节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问题领域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治理成果,避免问题“反弹”,要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变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健全监管机制,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方案范本: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防治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督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扬尘突出问题,确保所有工地达到“施工现场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硬化、裸露土地和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保洁、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全县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现场围挡

1、县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储备土地)设置全封闭围墙,施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设置实体围墙,3个月以内的工地、市政工程可按规定设置组合彩板式围挡(如袁河西路提升改造项目)。县区主次干道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5m(房地产项目可根据销售需要设置4.5m高硬质围挡,按围挡比例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宣传比例不低于50%),其余路段若施工不便(如田地)可设置绿色仿真草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工地组合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实体围墙结构形式见《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围墙(挡)提升改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设字【20xx】175号文件)围墙样式四示意图。

3.建筑工地围墙(挡)公益广告要选用县文明办审定公布的内容,并报住建部门审批。公益广告应做到尺寸匀称、色调和谐、规格统一、布设均匀。

(二)出入车辆冲洗

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感应式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并保证水源压力,满足冲洗要求;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冲洗,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能实现可追溯视频倒查。

(三)施工道路硬化

建筑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

(四)裸露土地和散装物料堆放覆盖

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裸露场地和散装物料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五)施工场地洒水保洁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喷淋洒水降尘设施,建立洒水清扫抑尘责任制度,现场洒水清扫保洁须实现全覆盖,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施工现场料具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各作业楼层无尘土。建筑物周围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2、土方工程作业时,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式、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落实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在作业区域内设置喷淋设施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并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

3、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拆除施工中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区域进行覆盖、遮挡,防止扬尘扩散。要及时清运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严禁只拆不清;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

4、市政道路施工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喷淋或喷雾等防尘降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要预拌进场,道路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六)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1、土石方、散装物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且有效蓬盖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并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后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七)严格追究责任

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和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约谈、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等处理。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通报批评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建设单位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由监管部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6个月的工程投标资格,提请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证书,外地企业清出县市场。监理单位未履行相关职责,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由监管部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6个月的工程投标资格,提请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证书,外地企业清出县市场。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苏政传发〔20xx〕268号)要求,落实我处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属地负总责、行业总牵头,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形成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压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

各村、各科室要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坚持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做到摸清摸准底数、见底造册,全面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形成各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明细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表一图”(安全风险明细表和地理位置分布地图)。

(二)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

各村、各科室要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到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无盲区”。落实《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制度,并根据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逐项制定管控措施。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危化品使用台账记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实现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

(三)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要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管控住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或置方案,编制实施重点岗位应急置卡,做到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置卡上墙公示,加强岗位员工培训,开展定期演练,提升员工事故初期应急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各行业主管科室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题培训,通过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切实提升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全覆盖检查,检查时可聘请化工专家库中的专家参与,提升检查效果。各村、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安全监管理念,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全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版)》(原国家安监总局等10科室20xx年第5号公告)执行。

(二)重点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是否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四、任务分工

各行业主管科室要按照职责任务,结合《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xx〕79号)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1.经济发展办公室:(1)牵头负责能源行业(煤矿除外)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和物资储备存储单位及化工、民爆物品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3.派出所:牵头负责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4.综合行政执法局:(1)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市政工程单位、园林绿化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3)负责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5.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施工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6.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负责农业(含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渔业、畜牧业(含畜禽屠宰)等行业,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7.为民服务中心(民政):(1)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教育系统(含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包括各类学校实验室、校园食堂等。

8.为民服务中心(卫健):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含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9.党政办公室:负责新闻出版和印刷发行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五、时序安排

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本方案和任务分工,结合辖区和行业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20xx年6月10日前,各有关科室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表一图”。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科室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并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处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召集人,各相关副主任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街道有关科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村、各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网格作用,采取村(社区)保办事处、办事处保区的联动模式,形成“属地负总责、行业总牵头,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专项治理组织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分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科室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定期调度、通报、会商,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村、各科室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按照隐患整改“两照一表”(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责任分工表)和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要求闭环整改,并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防止由于隐患问题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发挥“查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协同推进。各村、各科室要加强科室协同联动,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物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入手,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跨科室工作协调机制,对本行业领域需要协同推进的问题,由主管科室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书面请示,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对于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报办事处联席会议或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掌握、调度、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村道、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重视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鼓励通过各类途径举报危险化学品使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各村、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确保20xx年12月28日前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村、本科室具体实施方案,20xx年6月8日前、20xx年12月8日前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6月8日前报送总结材料。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村、各科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