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精选方案:基本医疗扶贫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2022-01-31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保护治理工作方案 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综观成大事的人,他们对于重要事情的方案设计非常重视。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首先就应该要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是否有可以参考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精选方案:基本医疗扶贫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基本医疗扶贫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脱贫组发〔20xx〕3号)和《关于开展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专治〔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扶贫各项政策,确保在6月30日前我区433名未脱贫人口具备脱贫基本条件,圆满完成20xx年全区脱贫攻坚任务。

二、治理内容

1.贫困人口参保率,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倾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压实责任,立行立改(20xx年4月10日前)

紧紧围绕6月30日前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医保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对能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的要求和标准,限期整改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二)全面摸排,确保达标(20xx年6月30日前)

1、做好信息对接共享。加强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健全完善贫困人口信息交换、比对工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信息准确完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区扶贫办认定提供,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由区民政局认定提供,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实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2、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不少于50%的补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全额补助,农村低保对象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50%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低保对象通过扶贫专项资金给予50%补助。

3、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动态管理。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把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加强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凡贫困人口信息发生变化,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及时提供数据,及时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维护,确保实现动态全覆盖。全面摸排未参保贫困人口情况,逐户逐人进行核对,抓好六类特殊人群(指户口外迁,死亡,参军,服刑,参加职工医保、学生参保等)备案核查补录等工作,形成“未参保贫困人口数据库”,跟踪掌握情况变化,及时做好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100%。

4、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少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等倾斜政策落实到位,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提高未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一站式”结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贯穿集中治理全过程)

要严格按照“百日攻坚”行动目标、攻坚内容、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将加强作风建设贯穿医疗保障扶贫全过程,重点解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医保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是落实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质量开展好每一项工作,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及督促指导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同时,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区医保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科学合理安排

要增强全局意识,善于用系统思维谋划推动工作,防止“打乱仗”。要把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与全区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挂牌督战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积极推进。

(四)加强工作调度

建立月调度机制,明确朱国钢为工作联络员,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和数据。每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每季度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小结,积极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03kKk.com其他人还在看

参考方案: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减少城区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根据区餐饮油烟整治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街道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确保辖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区域。

三、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四、整治对象

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设置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仍在使用煤炭、柴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单位;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4.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五、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xx)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辖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明细,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加强检查。街道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办理合法经管手续,安排达标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管道建设,取缔违法餐饮摊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xx〕72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一)构建组织领导架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工作分解到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主干等,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经镇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镇“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等为副组长,包村干部,相关所站负责人、村主干等为组员。

(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环保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宣传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切实要负起本村辖区内“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巡查管控,细分责任区,各村进行全面摸排“青山挂白”点位,登记造册,填写“青山挂白”摸底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要求

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摸底表,制定工作方案。针对每个模排点制定方案、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

(二)落实治理

对照方案及问题清单,开展落实,按要求制定时间节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治理工作,洋上村“秋竹垱”的废弃机砖厂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隧道废渣场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村碎石场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争取所有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治理工作。

方案范本: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统一部署和市纪委监委印发《市开展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纪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域集中治理工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市易地扶贫搬迁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去年开展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对这次工作的“回头看”。看工作开展情况,查工作实效。看项目实施情况,查项目是否弄虚作假、工程质量是否低劣、项目管理是否规范。看资金发放情况,查是否违规发放。看资料台账,查是否弄虚作假。看自查督查问题情况,查是否落实整改到位。看建章立制情况、查规章制度是否执行。再次对20xx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坚持自查和整改相结合,从严查处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精准、房屋质量不达标、配套设施不齐全、拆旧复垦工作不主动、后续扶持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到实处。

二、治理重点

1.搬迁对象确定程序不规范、对象不精准;

2.搬迁安置方式、住房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

3.建房补贴不按照标准发放、专款不专用、农户自筹资金超出政策规定范围;

4.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力,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

5.项目完成后建新不拆旧、不复垦、不复绿。

三、责任分工

各相关村(居)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担当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及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按时间节点上报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镇扶贫办:负责20xx年度搬迁对象年度脱贫情况、归档整理搬迁区域划分文件、年度搬迁对象花名册等资料。

村(居):负责搬迁户实际搬迁入住、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自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象精准、拆旧复垦等自查工作,保障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发展产业、实现1个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兜底三项中其中一项后续扶贫措施,归档整理搬迁贫困户“一户一档”等资料。

四、工作步骤

此次易地扶贫搬迁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到20xx年5月1日前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6日)

制定印发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集中治理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并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启动集中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1日)

各村(居)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深入剖析查摆,围绕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大力发展后续产业、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强化扶志教育和宣传引导、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健全安置点公共服务、加强住房质量保障等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各村(居)于4月1日前完成。

(三)集中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6日)

镇扶贫办组织对各村(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普查,查找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督促整改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4月16日至5月1日)

各村(居)要对集中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书面总结于20xx年5月1日前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将对全镇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务必认清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责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清查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立行立改,确保实效。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建立整改台帐。对于整改难度大、周期长,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镇扶贫办提交说明材料并明确具体整改到位时间。

(三)注重纪律,强化监督。及时查处集中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排查时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村组一线排查问题线索,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集中治理不走过场。镇纪委将全面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工作方案


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投资法规,疏解投资建设领域堵点,提升投资治理能力,根据国家、省、州发改委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专项行动规定,定于20xx年3月至5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依法集中疏解治理一批投资“堵点”,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政策落地、建设条件落实等一批难点问题,提振社会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挖掘扩大有效投资空间,进一步稳定投资运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检验和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地。加快落实法定职能,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管理重心向监管和服务转型。

二、重点任务

认真开展清理审批事项、治理投资堵点、落实两个《条例》、促进民间投资、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应用、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六大专项行动。

(一)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对照省发改委等15个厅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15部委》(湘发改投资〔20xx〕717号),对县级实施的投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一是清理是否存在依法设立的投资审批事项未纳入清单的情况;二是清理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以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增设审批事项或以“政务服务”等名义变相设立审批的情况。

(二)治理投资堵点。一是治理行政审批“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实际工作中违规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要件、证明材料,审批效率低下,不同部门审批标准、要求不一致,违背项目单位意愿和违反项目前期工作规律及客观实际、僵化套用“审批流程”、强行要求项目单位对有关审批事项先办、后办、代办、等待一起办、“见面办”等,设置所谓“审批前期服务环节”、对实质审查“体外循环”、对审批时间弄虚作假,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二是治理投资政策“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国家政策不落地、执行“中梗阻”,规划、产业政策等不完善、不清晰,要素资源价格和供给方式不透明、不可及,行业准入存在“玻璃门”“隐性门槛”,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资条件与当地投资政策、建设要求不衔接,导致“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乱改旧账”、不按合同办事、轻诺寡信等影响投资信心和预期的问题。三是治理建设条件“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空间规划、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政策不衔接,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落实建设条件会商协调工作薄弱,政府投资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因参与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不够导致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以及划定冲突和边界矛盾解决不到位等问题。四是疏解投资数据“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投资管理工作和投资统计脱节,对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实际影响认识不到位、对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数据督促不够、投资项目统计联网直报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数据失真等问题。

(三)落实两个《条例》。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796号),对县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加快现行制度“立改废”,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二是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对包括建立项目储备机制、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加强投资计划与预算的衔接等,加快落实到位;查找和纠正未批先建、自批自建、擅自调整投资概算、决策审查流于形式导致批后难以实施、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较大变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重点围绕制定统一的核准目录、制定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备案机关制定项目备案统一格式文本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查找和纠正核准职能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不相匹配、简单一放到底、基层托不住,擅自扩大核准范围、核准环节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事项以及对违反产业政策等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四)促进民间投资。建立向民间资本定期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和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所有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一律纳入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管理,加强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相关股室加强与财政对接,一是深入查找和纠正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的运行问题以及更新PPP项目进展信息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按照两个《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xx〕1098号)文件要求,查找和纠正PPP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建立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PPP项目信息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18号)、《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20xx年第3号令)、两个《条例》等法规文件,深入检查在线平台运用落实情况。一是检查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执行在线平台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在线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公示等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利用在线平台提高服务引导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汇集分析和应用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创新性工作情况。

(六)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两个《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第14号令)等规定,建立审批服务窗口与对口业务科室紧密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投资项目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信息报送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依托县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反映渠道和线索转办机制(问题举报电话:0743-6222324)。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改(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对照治理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采用网上征询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项目、深入部门、深入政务服务大厅,及时掌握问题、及时转办协调、及时调度协调、及时疏解到位。

(三)调研督促(根据实际适时安排)。局相关股室对相关工作开展针对性的调研指导,帮助聚焦问题、推动工作,并积极与州、省发改委衔接,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实地调研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升(20xx年5月上旬)。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剖析原因,形成长效机制。于5月10日前报至州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陈昌武任组长,副局长李宇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法规股、投资股、优化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产业股、社发股、环资能源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设法规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股长兼任副主任。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相关股室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对重大复杂问题及时报请研究解决。

(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相关股室要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典型案例,互相借鉴工作经验。要通过媒体和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的生动事例。局办公室将适时宣传推广,促进工作交流。

(三)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发现解决问题和推广正面经验相结合。既要查找整改突出问题,也要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推广交流,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效应。二是自查自纠和督促指导相结合。相关股室要加强组织、督促、指导,要强化发现治理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自查自纠。三是集中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总结制定长效制度。

(四)按期完成任务。20xx年4月10日前相关股室完成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小结纸质版交局法规股;20xx年4月30日前相关股室将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工作总结交法规股;20xx年5月10日,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县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工作总结报州发改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