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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汇编

2022-01-08
方案范文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方案范文。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方案范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汇编”,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信用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xx〕24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构建起以信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打造“信用”,支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指标分基础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评分指标,相关情况和数据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参评地区应在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基础相关要求。依据《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要求,通过对标创建,建立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突出“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达到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标准。

三、创建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组织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信用产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顶层设计,形成工作机制,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加大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权利与责任、激励与约束的统一。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关键环节,选准突破点,加大攻坚力度。注重操作性和实效性,不断推广使用信用建设阶段性成果,充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

四、创建任务

(一)强化基础建设

1、加快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被执行人整改清理,确保整改到位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相关职能部门)

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日公示”制度,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县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3、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覆盖到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9号)要求,信用措施全部于法于规有据。(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二)重点领域提升

5、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

6、强化诚信文化建设。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充分利用公益广告、信用大讲堂、“信用网”等载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广泛开展“百城万企亮信用”、“诚信活动周”、“百城万店无假货”、“安全生产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多种文艺形式和传播媒介来普及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县属各媒体结合自身特点,拿出重要版面或时段、推出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褒扬诚实守信、曝光失德失信行为,传播诚信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相关单位)

7、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1)加快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整改,确保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整改到位率达到100%,并杜绝新增。(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全县公务员信息(包括不限于基础信息、奖惩、年度考核信息等),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完善公务员信用管理制度,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8、全面强化“信易贷”工作

(1)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依托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平台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根据调查问卷要求,达到有效问卷回收数量100份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职能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9、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信用承诺。持续推进信用承诺应用,达成各领域信用承诺应用制度全覆盖,信用承诺书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全量归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2)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按照已出台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广泛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具体案例。(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3)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加快督促相关治理对象整改推出,确保退出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5月—6月底)

县创建办统筹协调全县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和工作重点。各责任单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办公室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力争6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并按国家要求形成总结材料和台账资料。

(二)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持续进行)

7月15日前,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汇总所有台账资料向市上报,实现基础指标和评审指标“双达标”,力争全面、精准反映我县积极支持市高质量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成效。总结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整理、完善验收材料,全面总结评估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问题加快整改落实;总结创新做法和有效举措,形成可推广和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不断巩固和提升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创建示范城市工作

支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成立县支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具体事务,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协调会议,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督促检查,统筹协调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具体人员,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加大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要在经费和人员等方面加大对创建工作支持力度。县财政局要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创建工作经费,重点用于信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任务落实、社会信用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应用创新与试点、信用示范城市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创建工作督查考核

《县支持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示范城市责任分工》明确了各创建指标内容的具体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标对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情况列为有关涉指标单位营商环境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发改委发挥创建工作牵头协调作用,建立考评、奖励和督导机制,邀请第三方对有关单位的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和检查,县发改委对创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强考核,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抓好创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广泛宣传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的意义、任务和目标,迅速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让创建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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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函》(国土资厅函〔20xx〕1392号)有关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9号)要求和我县实际,为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概况。地处中腹地,总面积20xx平方公里,辖7镇8乡3街道,总人口45万。南距省会城市66公里,北距历史名城110公里,位于连接两大城市的次中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较为便捷,贵开高等级公路使县融入市一小时经济圈,四条高速连通,三条铁路一个港口使客货运输高效通达。境内生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5.65%以上。

(二)矿产资源情况。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全县经勘查发现的矿产资源有磷、煤、铝土矿、铁矿、钼矿、重晶石、高岭土、石灰石、粘土、白云岩、地热水等35种主要矿产。目前,累计探明的磷矿资源储藏总量达19亿吨,特别是被称为“三阳开泰”之首的磷矿是国内磷矿富矿石的重要产地,其中P205(五氧化二磷)含量高于32%的优质富矿储量占全国80%以上,是全国著名的三大磷矿之一,与湖北襄阳、云南昆阳并称“三阳开泰”。磷矿主要分布在金中、双流、永温、冯三、花梨、龙水等6个乡镇。依托资源优势,磷化工已成为县主导产业之一。县域内有效磷矿山23家,而洋水河流域有15家磷矿山,其中开磷集团占6个,因此洋水河流域成为县最重要的磷矿产地。根据已取得的找矿成果,县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以下特点: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但分布不均衡;非金属矿产磷矿资源储量大、分布集中,深部潜力巨大;能源矿产煤炭分布不均,种类较多、煤质较差;金属矿产种类多、资源量不大;地热水资源较丰富,是全县新兴的潜在资源。

(三)开发利用情况。全县有效矿权56个,其中,磷矿23个、铝土矿4个、高岭土矿1个、地热矿泉水1个、石灰岩矿2个、硅石矿2个、砂石土矿23个。23个磷矿山11个正常生产,12个停产,而洋水河流域有10个生产, 20xx年磷矿开采量1174万吨,其中,开磷集团830万吨,民营矿山344万吨;4家铝土矿山,现仅有县马场镇楠木渡铝矾土矿(鑫联公司)达到生产条件,20xx年共生产9.75万吨;20xx年23个砂石土中有16个为20xx年底新设采矿权,现正在办理环评、安评、临时用林用地手续,2家企业自行停产,3家企业正分别办理环评、临时用地用林等延期手续,仅1家企业正常生产;硅石、重晶石等矿山均处于停产状态。

(四)矿山环境情况。随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也不断出现,矿山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等地质灾害问题十分突出。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39处,其中因采矿活动引发的有27处,威胁人数达25185人。全县矿山采空区面积约20.98km2,占县域总面积的1.03%,其中开磷集团矿区采空区面积约16km2;其他矿山采空区主要分布于双流、永温、花梨、冯三等乡镇。

(五)存在问题。县矿业经济经过多年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磷矿投入多,资源增长突出,其他矿产如煤矿、铝土矿等投入相对不足;二是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低;三是矿山多,规模小,开采总量低,经济效益差,集约化合理利用资源尤为不足。综合利用率较低较,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未得到充分利用;四是矿业权人对绿色矿业发展认识不足,矿山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造成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保护措施不够健全,恢复治理工作相对滞后;五是受近几年经济下行影响,矿山经济效益不好,建设绿色矿山需要大量资金,缺乏建设资金。

二、建设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结合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驱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合理规划、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综合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部门协同,督导企业实施。坚持以矿山企业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主体,县发改、自然资源、工信、财政、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管、应急、交通、金融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推动我县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行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共伴生资源、低品位和尾矿等的综合回收利用;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加强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大力改善矿山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坚持科技进步与创新。实施科学办矿、科技兴矿,加强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勘查、开发利用的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实施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由传统产业向现代化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4.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我县不同矿种行业的建设要求,全面部署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全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步达到规范建设要求。重点推进我县磷矿山绿色矿山的建设,再带动全县其他矿种绿色矿山建设。

5.坚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加大绿色矿山建设,以点带面,创建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力争创建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建立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究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3.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新建矿山布局合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通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规范有序,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利用率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20xx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新建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0xx年,大中型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做到布局合理、绿色开采。全县大中型矿山11个(开磷集团5个,民营矿山6个),其中4个为新建矿山(未投产),1个未建设,正常生产6个。

——2025年,全县所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业步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矿山布局,建立完善矿山规划体系。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科学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将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到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合理调控资源开发总量,制定资源开发上限和开发强度,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统筹安排矿业活动,合理设置矿业权,从源头控制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牢固树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资源开发观,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转变过度消耗资源、低效利用资源、牺牲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方式。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相协调,坚持去产能与矿业企业兼并重组、调结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的新途径,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快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三废”要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幅降低矿山企业能耗、地耗、水耗,着力打造“矿业+”绿色产业链,推动“探、采、选、冶、加”五位一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生产方式,形成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绿色发展的矿业产业体系,提高矿山资源产出率,实现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三)全面推进绿色矿产资源勘查。启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各级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要发挥绿色勘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勘查试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出资的地质项目创新推进绿色勘查。探矿权人在进行勘查时,应编制绿色勘查方案。

(四)全面推进新建(改扩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新设采矿权、技改扩能矿山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按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并在矿山筹建过程中同步建设,在正式投产时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监督企业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矿山“三废”得到有效处理,污染物排放达标。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监督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矿山绿色安全生产。

(五)积极推进生产(在建)矿山达标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全面推进生产(在建)矿山的绿色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利用先进采矿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三率”和“三废”监督管理,推进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绿色高效利用、安全生产水平。20xx年底前,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应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20xx年底后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矿区绿化覆盖率和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达到国家标准,并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六)全面推进闭坑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20xx年底前,要完成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历史较长,地质环境问题欠账较多,闭坑、历史遗留矿山的责任主体已灭

失,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使矿区环境整体呈现天蓝、地绿、水净,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七)推动矿地和谐共享共建。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维护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和矿区群众利益,使政府、企业、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促进矿地良性互动。探索绿色矿山共建、责任共担、环境共保、收益共享新机制,共建绿色和谐矿山。按照“开发一处、造福一处,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地和谐、绿色发展”的要求,鼓励矿山资源开发与农村“三变”改革融合,大力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山及周边人居环境;组织就业培训,优先安排矿山周边村民及子女就业,积极开展扶贫救助等惠民活动;将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矿区群众的脱贫愿望相结合,鼓励采取与村集体组织共建高效农业产业、劳务委托、工程承包等方式、模式,支持矿山所在地乡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八)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制,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引导矿山企业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矿地和谐,诚实守信,严格自律。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上下互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矿山自建自评、第三方评估、名录管理、社会监督、随机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等工作新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构建行业协会引领的行业自我约束机制。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和条件,结合县矿业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按照资源开发科学合理化、废物处置生态化、矿区环境优美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要求,通过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及绿色矿山企业的方法,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地推进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时间为20xx年10月—11月)。根据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制订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宣传部署(时间为20xx年11月)。召开全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部署会,安排我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全县20xx年底前,完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任务。

(三)编制实施方案(时间为20xx年12月)。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企业自行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四)建设阶段(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10月)。依据矿山企业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应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自评报告。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的矿山企业于20xx年10月前完成实施方案60%任务量,20xx年12月前完成80%任务量,于20xx年10月前完成全部任务量,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

(五)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按照省绿色矿山建设验收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建设完成的矿山企业开展相关验收工作。

五、建设措施

目前,我县现在主要开发的矿种有磷、煤、铝、铁、高岭土、重晶石、硅、红粘土、石灰石、砂石等矿产。建设标准为:磷矿和重晶石按《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3-20xx)、煤矿按《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xx)、铝土矿和铅锌矿按《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20-20xx)、高岭土、粘土和硅石按《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xx)、石灰岩按《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8-20xx)、砂石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xx)等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分为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6个方面。

(一)矿区环境优美化。做到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治美观。矿山企业要对矿区周边、工业广场、矿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堆矿场地应封闭或者采用大棚进行遮盖;矿石运输车辆要篷布覆盖,杜绝运输过程中的矿石散落,限制运输荷载,每车矿石运量不得超过25吨。矿区截排水系统要修筑完善,防止雨水冲刷矿石,横流四溢造成污染。露天开采矿山企业的矿石破碎加工区域要实现封闭式作业,减少粉尘、噪音污染。要充分利用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周边及运输道路两侧要做到应绿尽绿,营造整洁美观的生产环境,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矿区环境基本实现天蓝、地绿、水净。

(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相关内容,要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要及时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同步恢复治理,不积存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矿山企业要加大对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的投资力度,认真组织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与生态恢复工作,落实治理责任。露天开采矿山更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达到开采一处、复绿一处。闭坑矿山要严格按土地复垦要求对矿山土地进行复垦,实现矿区土地利用效果最优化、利用价值最大化。

(三)资源综合利用。要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科学利用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发展循环经济。探索新的采矿方法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其“三率”指标要达到或高于设计要求。杜绝“采富弃贫、采厚弃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开采中的资源浪费。要拓展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途径,有下游加工产业的磷矿山企业,要最大限度综合回收共伴生的氟和碘等资源,并通过资源转化,推动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四)节能减排。要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体系,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减少“三废”排放。矿山企业要积极研讨资源再利用方案,妥善处置废物,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产生的固液废弃物应有符合安全、环保等规定的废弃物处置方法。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废水处置达标率100%。固体废物要实现合理利用,利用率要≥40%。在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要利用产生的固体废物用于充填采空区、治理塌陷区和制成建筑材料等,减少地面压占。各矿山要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矿坑涌水要处置达标排放,生活废水处置达标排放,并优先用于矿区绿化浇灌。

(五)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矿山企业要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建设数字矿山,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化。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及《开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安全合理开采,要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高效适宜的采矿技术和方法,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化采矿行动,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70%,大力提高矿山企业科学化采矿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矿山企业要采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智能技术,实现生产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和机械设备控制信息化。

(六)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一是矿山企业要建立产权、责任、管理和文化等方面的企业管理制度;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要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备金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设备安全性能,设置危险区自动报警装置,杜绝职业病发生。同时,要建立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健全储量动态监测等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完整。二是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生产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建设,时刻心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为当地村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难题。探索村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矿山建设,共享矿产开发利益。三是矿山企业要与当地村民组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磋商机制,共同研究协商因矿业开发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有关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对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要及时补偿到位。要通过矿地和谐建设,及时化解矿山开发与当地群众的矛盾,杜绝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营造企业与地方共同发展、人与环境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决策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严格矿山建设项目核准、备案;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第三方评估经费的落实,配合做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日常工作、名册管理,负责绿色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三率”指标落实,负责矿山企业占用耕地及林地手续的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矿山“三废”治理和污染物治理的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对矿山技改项目备案,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县水务局:负责矿山开采取水管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监管。

县应急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排土场及尾矿库按照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建设、生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的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配合矿山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县交通局: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维修及日常养护。

县金融办:负责鼓励和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金融服务。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处理矿群矛盾纠纷。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行政审批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增划资源,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允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二是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短期内能够复垦、复绿的,可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支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优先布局建设用地,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纳入计划保障;绿色矿山建设需要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的,可以按规定支取使用已缴纳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预存费用。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减收企业所得税。

(四)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矿业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编制好矿山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从矿区环境、开发方式、资源利用、企业形象、矿区和谐及规范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内容、进度和措施等,安排落实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达到建设标准。

(五)建立绿色金融扶持政策。一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对绿色矿山企业的金融服务,探索开发支持绿色矿山的特色信贷产品,加强绿色信贷支持,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在环境恢复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鼓励引导县域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和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涉及乡(镇)及部门要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绿色矿山、认识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广泛宣传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绿色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年度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进展及成效评估,加大对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等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已验收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采取常效巩固措施导致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的,申报上级部门从名录中移出。对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失职失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方案精选】街道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街道应急体系集成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思想理念,遵循“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平战结合、群专结合、防救结合”原则,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减救灾三大职能,以应急管理工作“五有”为目标,逐步建设形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专常兼备、反应灵敏、联防联控、行动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

1.设立街道应急指挥部。组建以党工委书记为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副总指挥,各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2.设立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限额内,整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防减救灾等资源和力量,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作为街道的内设机构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配有独立办公场所,并挂牌。同时配齐5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3.设立社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社区建立以“两委”书记、主任任组长,“两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街道应急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4.构建应急管理网格。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和力量,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与街道“多网合一”相结合,协助街道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5.组建街道、社区应急救援队伍。街道办事处组建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队长,街道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队,队伍规模保证在30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救援。社区组建由社区主任作分队长,社区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卫生所(室)、志愿者、网格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分队,每支分队规模保证在15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和救援。

(二)健全责任体系

1.落实领导应急管理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工作部门的应急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支持指导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重大问题,组织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其他副职按照工作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街道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3+X的基本架构明确职责。即承担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减救灾+负责消防安全,协调做好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实现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进行应急预警、第一时间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的目标。

3.明确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社区按照3+X的基本架构明确职责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协助街道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减救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对风险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和管控,第一时间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初期处置和救援,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和疏散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4.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在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单位建立应急救援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承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洪涝灾害等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5.网格员工作职责。应急管理网格员要按照“一岗五责”明确工作职责。“一岗”,即:应急管理网格员岗位。“五责”,即:火灾信息员职责、地震地质灾害信息员职责、防汛抗旱信息员职责、防减救灾信息员职责、安全生产信息员职责。主要工作内容是: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救助、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定期排查网格内安全生产及水旱灾害、消防火灾、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风险隐患信息,督促整治隐患并对风险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监控;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内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疏散逃生;承担网格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覆盖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恢复等全时段的工作机制,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并以流程图的形式悬挂上墙。工作机制包括监测预警机制、研判会商机制、应急指挥机制、协调联动机制、调查评估机制等。

2.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值班员应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工作状态良好,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本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如事态紧急,也可越级上报至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而后再向本级领导和街道政务值班室报告。

3.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街道要针对辖区内安全风险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的综合性、“多合一”处置方案。

(四)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1.开展业务培训。街道负责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2.组织应急演练。街道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要在演练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强化公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应急经费和物资保障

针对辖区实际情况、乡情特点和易发多发事故类型,储备了一些相应应急物资。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提高工作标准。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夯实辖区内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三)强化联动协同。应急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工作中强化联动融合的意识,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效。

(四)坚持发动群众。要坚持人民至上,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切实搞好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精选】旅游示范区创建公共服务方案优秀篇


为全面推进我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紧紧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高标准贯彻落实县委加快构建“一地三极、全域生态”,全力建设“五个”的各项工作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全域旅游发展水平,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塑造城市新形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一是掌握好区域内路灯具体位置及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对范围内的所有路灯进行日常的巡查,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更换,确保明亮率不低于98%。二是深化养护管理机制,提升设施养护精细化。完善巡查机制,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不断提升市政管理水平。积极推广精细化养护技术。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市政管理作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化被动为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信息,将监督员意见建议与设施日常检查考核、工程质量验收等管理工作相结合,及时整改日常管理薄弱点。

(二)加强城市排水防涝管理,确保城市排水畅通。一是强化排水系统管理,提升排水设施治理。对我县城市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排水管网通畅。二是对县城重点区域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对全城区的检查井、排水管网、暗涵、明沟、集水井、雨水篦子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淤泥和杂物。提升城市排水防洪水平,做好汛前排水防痨准备工作。

(三)加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安排驾驶员每日两次(每早上11点-13点、下午6点-8点)将垃圾分区分层推放到位,保证堆体边坡不大于1:3,终场边坡能够作业时覆盖消毒。2名消毒员每日进行全覆盖消毒(每日两次:早上9点30-10点30分、下午3点-5点),填埋场采购了先进无二次污染的生物制剂来对整场实施消杀蚊蝇病虫措施。全程按照先消杀、消杀后辗压,辗压后再消杀,消杀后覆盖黑土,尔后再覆盖黄土密封的流程,保证场地无蚊虫害。二是制定专门的考勤奖惩和各种登统计制度,做到工作有痕迹、在岗有考勤、用车登记、操作有记载、用油有监控、用药有数量,消杀有登记、填埋有过程。同时配置一名门卫专职负责场区车辆器材安全和卫生问题,每日按时对场区进行监管和卫生保洁,严格杜绝无关车辆及个人进入场区和其他垃圾进入填埋场的现象发生。三是不断建立健全运行作业、设备维护、消杀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在场区配备了监控设备,监测场区安全和渗滤液密封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同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渗滤池、地下水检查井等项目进行检查,使场内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并且为了更好地检测场地周围环保。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精细擦拭城市家具,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一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进一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督促各个路段环卫保洁人员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进行作业,严格实行每周“一大扫、六普扫、全天候保洁”的作业模式,督促落实全天候精细化保洁作业。对主次干道采取地毯式清扫、人机结合清洗、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的作业措施,利用洗扫车、洒水车,每天对县城主次干道实施循环不间断作业,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加大对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力度,有效防止人行道扬尘污染等问题。同时,加强对主干道、人流量大的路段以及雨水篦子的油污冲洗力度,做到每2天全城冲洗,不留死角,确保地面清扫保洁达到标准的作业质量。二是加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废弃物。结合打造精致街巷和全域无垃圾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各路段环卫工人对各自保洁路段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河洪道沿线、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市区绿化带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整治,重点清理了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三是精细擦拭城市家具,提升城区立面卫生质量。督促各路段环卫工人对辖区路段重点对路灯杆、垃圾房、果皮箱等“城市家俱”进行全面的擦洗和清理,环卫工人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污染严重的城市家俱,先用高压冲洗车冲洗,再用抹布一点一点擦干净,在日常保洁中,每天人工擦洗1次。同时,扩大“城市家具”的擦拭范围,将沿街所有路灯杆、垃圾房、果皮箱等全部纳入擦拭范围,要求保洁人员每天擦拭1次,全面保障城区立面干净、整洁。

(五)强化环卫公厕精细化保洁,维修保养设施设备,不断提升环卫公厕服务质量。一是对环卫公厕做好精细化卫生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公厕管理制度要求,对全县6座环卫公厕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做到随脏随清理,纸篓不外溢,每日对环卫公厕及其周边3—5米范围内做好清扫保洁、对公厕外立面进行冲洗外,加大内部保洁力度及频次,细化保洁项目,并按规定定期除臭消毒,及时消除异味,以保持空气清新,为每座公厕配备免费纸巾以方便市民使用,不断提高市民如厕的满意度。二是对环卫公共厕所和环卫设施设备清洁维护,保持设备整洁完好。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维修,及时更换和维修出现故障的公厕和环卫设施,推进人性化服务,大力展现现代化公厕的新面貌,全面改善出行市民及游客如厕环境。另外,定期检查公厕各种便利设施及第三卫生间(残疾人厕间),对消耗品、免费纸巾及时进行补充,对损坏设备立即更换维修,以进一步方便外来游客及出游市民。

(六)全面落实垃圾收运转运模式,不断提升垃圾收运转运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督促各个垃圾清运车辆对沿街门店垃圾定时巡回收集清运,每日至少5次,垃圾清运按定时定点收集、上门服务收集、入小区收集、垃圾房收集、小型清运车巡回收集6种垃圾收集清运形式。同时及时清运市民的废旧家具及大件物,确保县城内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其它区域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收集,采取垃圾不出院、垃圾定时定点收集等收运方式,坚决杜绝垃圾裸露堆放现象。

(七)加强绿化工作,按照“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推进绿化工作。一是完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城市品位。为完善城市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优化人居环境。今年全年,预计投资50万元对城市重要节点位置进行绿化改造。二是提升绿化养护水平,景观效果日趋完美。以行道树无缺株、歪斜、绿篱无断档、地被无裸露、绿化设施无缺损、园林植物无病害、绿化树木无尘垢的“六无”为目标,多管齐下,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狠抓公共绿地精细养护。广场、街心花坛等路段结合各自实际,以巩固创园为抓手,认真做好园林植物的浇水、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和广场设施维护管理及园容保洁。今年以来,一直加强植物日常管护力度,组织人力,物力浇灌,修剪整形,除虫打药,浇水除杂草等养护管理,有效提高管护作业质量,确保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的造型,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在工作中狠抓重点,切实落实执法整治工作任务,确保整体工作取得成效。

(二)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手段,宣传报道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有关政策,向广大市民讲清非法占道、非法经营、破坏城市环境卫生、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的危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三)各股室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增强全局观念,合理调配力量,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

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工作方案模板


为加快推进全县企业信用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结合实际,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下,制定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通过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等措施,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企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以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为主线,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构建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组织机构

县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下称专项小组)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农局、县民宗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和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国资委、县统计局、县林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烟草专卖局、县邮政管理局、人行支行。

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专项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市场监管局代章。

三、工作职责

(一)专项小组职责

1.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制度体系及相关运行机制建设等工作,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

2.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中长期规划;

3.协调解决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4.推动成员单位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和应用工作;

5.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6.完成县政府和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

(二)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专项小组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2.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提议,研究提出专项小组会议议题;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

4.做好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编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材料;

5.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6.承办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加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结果的互认。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等方面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结果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运用,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加强对“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运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县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归集本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为“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支撑。

3.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及重点企业信用培育。对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融资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各成员单位应该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制定本行业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奖惩制度或备忘录,共同推进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协作。对相关失信企业法人采取约束和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运监管。

4.推动各成员单位互通共享本部门、本行业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规范机制,指导本行业企业信用建设。

5.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各牵头部门要落实好联合检查抽查任务,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6.参与专项小组会议,落实小组会议决定。

7.承办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运行机制

(一)专项小组会议实行集体讨论、统筹审定重大问题制度。

(二)专项小组会议由牵头单位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两次以内专项小组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三)专项小组会议由牵头单位主持,议题由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提出。会议出席人员为: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相关成员单位科室负责人和联络员。根据会议议题可以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四)专项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会议决定,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

(五)专项小组会议纪要,由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拟定后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会议纪要印送各成员单位以及与会议议定事项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六)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专项小组报送企业信用建设相关事项在本单位的落实开展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

优秀方案: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构建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的工作体系,引领提升全州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根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关于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我县、社区、小区4级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分层分类示范引领、分期分批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全县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县、社区、小区建设,探索创新城市基层治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方法载体,为全县城市基层治理树立样板,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

二、建设计划

3年内全县建设4个示范社区。其中,20xx年完成1个示范社区;20xx年完成1个示范社区:20xx年完成2个示范社区。

三、建设内容

城市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原则上,每年选取1个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社区,3年内完成全县4个社区示范建设。我县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社区建设推进。重点在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引导各类组织和驻区单位参与治理,完善居民议事协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涵养社区优秀文化,营造良好社区氛围,提升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带动社区企业培育,强化社区警务建设,提高社区安全防护能力,推动社区警务融入社区治理格局,打造社区治理项目品牌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各相关乡(镇)。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四、主要程序

(一)社区申报。我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20xx年10月初完成本年度县级示范社区申报。20xx年后申报建设时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另行明确。(二)制定方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研究制定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系统安排部署示范建设工作,并将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报县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备案。(三)示范建设。我局按照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安排部署,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四)县级初评。我局对照示范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每年11月底前对本县示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完善,向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县委组织部)报送验收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级建设计划,积极推进申报建设工作。要把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大局,系统研究谋划,统筹部署推动,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扎实推进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二)建立评估验收指标体系。逐条对照示范建设标准,梳理提出评估验收细化指标,20xx年9月底前报同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三)加强工作支持。要加大对示范工作支持力度,要建立定期调度、情况会商等制度,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争创省级示范。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每年将开展全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社区、示范小区”评选。我局要依托县级示范建设,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达标升级、创新拓展,努力争创、积极推荐申报全省“百佳示范社区”。(五)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示范建设的成效,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方案范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xx〕12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xx年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1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xx年版)》文件要求,统筹协调,广泛参与,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全面提升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健康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项公共卫生政策,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积极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

(四)健康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口腔疾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慢性病防治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慢性病患者健康自我管理,完善健康管理服务。

(五)健康促进。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进“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推广运动处方,促进体医融合。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六)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主要指标

(一)健康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2%。每人每天食盐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每人每天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医疗机构18岁以上就诊者首诊测血压率不低于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90%。医疗机构开展肥胖与超重人群筛查,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维持健康体重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开展比率>85%。每两年体检1次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

(四)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我管理小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50%。

(五)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六)高危人群建档率。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血压偏高、超重、空腹血糖和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3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四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不低于50%。

(七)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不低于90%。

(八)口腔防治。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不低于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九)监测报告率。全县死因报告率不低于6‰,脑卒中报告率不低于2‰,冠心病报告率不低于1‰,肿瘤报告率不低于2‰。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根据《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xx年版)》制定实施方案,把慢性病防控等健康措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攻坚克难阶段(20xx年7月—9月)。按照工作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完成指标任务后,提请县创建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进行指导和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各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迎接省级考核各项工作,实现创建目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2月-2024年12月)。巩固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审核印发。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部门协调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1.县委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卫生与健康知识传播计划。

2.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各类媒体分别设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的栏目,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每月至少一次(新闻报道除外)。

3.县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次减盐公益广告片,每季度播放1次《盐与健康》科普电影。

4.强化健康生活方式与行动促进,县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次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和公益宣传广告,主要以滚动字幕方式播放。

5.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融合,负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三)县委编办

负责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股室及专业人员编制的核定和落实。

(四)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将健康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公共营养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六)县财政局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2.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且每年不少于业务总经费的10%。

4.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八)县统计局

负责为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相关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倡导全县企业创建促进职工身体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负责全县企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的开展,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3.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每年至少创建一家健康促进企业。

(十)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协调组织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议事协调机构。

2.负责协调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与慢性病防控和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

3.负责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及慢性病防控队伍。

4.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协助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组织及配合相关单位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5.组织落实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创造条件积极倡导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等。应用推广成熟的技术早发现早诊治患者,加强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管理,并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协助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性健身活动方案,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

8.开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9.负责辖区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0.协助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11.负责落实中医综合服务建设及中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及技术推广。

12.负责落实社区为群众提供快捷的自助式健康监测服务。

13.负责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组织落实无烟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14.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中心

1.负责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

2.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及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多部门联合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1次。

3.协助在社区建立健身场所,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不低于90%。

4.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

5.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6.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7.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包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授课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8.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

9.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三减”(减盐、减油、减糖)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10.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

11.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数量要达到同类学校总数的30%以上。组织落实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12.协助组织学校适龄儿童为重点的口腔检查、龋齿充填、窝沟封闭项目工作实施。

(十二)县民政局

1.协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2.落实因病(特别是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经济救助政策,提供人口死亡信息资料。

3.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4.发挥社会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十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十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2.规划和建设科学合理、适宜性好的主题公园、步道、步行道、自行车道。

3.建设2处健康主题公园及2处健康步道,维护健康主题公园及健康步道。

(十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禁止烟草广告工作。

2.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餐厅(食堂)的创建工作,每年创建不少于2处,创建标准符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

3.在实施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提高健康意识,落实减盐、减油、减糖工作措施。餐饮服务单位减盐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各餐饮单位开展低盐和减盐膳食宣传,建立菜品营养标签,建立食盐和调味品使用台帐,在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管理中增加对减盐环节的监督检查。

4.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5.协助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无烟公共场所建设工作等。

(十六)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1.组织食品商场开展低盐膳食宣传。

2.组织主要超市开设低盐、减盐食品专柜。

(十七)县总工会

1.指导工会建立职工参加健身活动和锻炼的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促进职工健身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单位工间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维护职工健康权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体检机会,建立健康档案,每两年为职工提供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企事业单位覆盖率不低于5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十八)县妇联

1.负责将减盐和低盐膳食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和培训纳入妇联日常工作。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宣传,创建健康家庭,强化妇女健康生活方式意识,引领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理念。

(十九)县科学技术局

1.将慢性病重点科研项目推荐列入县相关科技计划。

2.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中医药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二十)县交通运输局

1.在公交站台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显著位置,协助开展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户外宣传等。

2.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3.负责落实本系统、车站及公交车内控烟工作。

(二十一)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每一类单位占同类单位总数的30%以上。

2.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

(二十二)各镇(街道)

1.创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支持环境,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

2.协助开展社区健康家庭服务,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的60%以上。

3.统筹协调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4.负责协调和创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健康食堂。

5.协助开展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为慢性病防控因素社会调查提供相关数据。

6.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和居民参与有益的健身活动。

7.积极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

(二十三)县政府其他部门

1.依据创建工作指标需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2.负责本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本单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体检的落实和健康档案的建立。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奖惩措施,确保综合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实施。

(二)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县财政按规划、计划拨付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政策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有关部门考核内容。完善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害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四)考核评估。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通报考核检查情况。

【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xx〕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xx〕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保障任务实施在全县基本“全覆盖”,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任务完成效果好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和单位,并适度向脱贫村(社区)倾斜。坚持注重实效,在完成指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组织落实的质量和助力产业发展的成效。坚持创新引领,鼓励各地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激发农技推广活力和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

二、年度目标

全县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5项农业主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8%。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选送1/3以上在编在岗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省级集中培训6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20名左右特聘动物防疫员,5名特聘农技员。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要重点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切实提高公益性服务效能。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及农技推广机构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遴选推介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二)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构建“产学研推用”融合机制。遴选推介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利用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5个长期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标牌。以各类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四)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落实省市县三级主推技术遴选机制,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继续大力推广小麦赤霉病全程绿色持续控害技术集成应用、玉米中后期病虫害智能高效热雾飞防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培训、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继续实施特聘计划。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招募标准,制定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严格招募程序,细化服务任务,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待遇,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指导服务情况实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鼓励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引导承担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引导农技人员和农民充分利用春耕备耕、脱贫村特色产业技术等专题板块指导和开展农业生产。继续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纳入农技人员培训内容。

四、实施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承担20xx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乡镇。

(二)中央财政资金141万元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约37万元)。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约35万元)。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农业农村局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0.7万元)。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0.7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72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3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报省备案。

五、实施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任务实施,统一报送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

(二)规范组织实施。紧紧围绕20xx年总体思路、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农技人员等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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