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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大全

2022-01-03
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优秀方案: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大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函》(国土资厅函〔20xx〕1392号)有关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9号)要求和我县实际,为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概况。地处中腹地,总面积20xx平方公里,辖7镇8乡3街道,总人口45万。南距省会城市66公里,北距历史名城110公里,位于连接两大城市的次中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较为便捷,贵开高等级公路使县融入市一小时经济圈,四条高速连通,三条铁路一个港口使客货运输高效通达。境内生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5.65%以上。

(二)矿产资源情况。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全县经勘查发现的矿产资源有磷、煤、铝土矿、铁矿、钼矿、重晶石、高岭土、石灰石、粘土、白云岩、地热水等35种主要矿产。目前,累计探明的磷矿资源储藏总量达19亿吨,特别是被称为“三阳开泰”之首的磷矿是国内磷矿富矿石的重要产地,其中P205(五氧化二磷)含量高于32%的优质富矿储量占全国80%以上,是全国著名的三大磷矿之一,与湖北襄阳、云南昆阳并称“三阳开泰”。磷矿主要分布在金中、双流、永温、冯三、花梨、龙水等6个乡镇。依托资源优势,磷化工已成为县主导产业之一。县域内有效磷矿山23家,而洋水河流域有15家磷矿山,其中开磷集团占6个,因此洋水河流域成为县最重要的磷矿产地。根据已取得的找矿成果,县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以下特点: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但分布不均衡;非金属矿产磷矿资源储量大、分布集中,深部潜力巨大;能源矿产煤炭分布不均,种类较多、煤质较差;金属矿产种类多、资源量不大;地热水资源较丰富,是全县新兴的潜在资源。

(三)开发利用情况。全县有效矿权56个,其中,磷矿23个、铝土矿4个、高岭土矿1个、地热矿泉水1个、石灰岩矿2个、硅石矿2个、砂石土矿23个。23个磷矿山11个正常生产,12个停产,而洋水河流域有10个生产, 20xx年磷矿开采量1174万吨,其中,开磷集团830万吨,民营矿山344万吨;4家铝土矿山,现仅有县马场镇楠木渡铝矾土矿(鑫联公司)达到生产条件,20xx年共生产9.75万吨;20xx年23个砂石土中有16个为20xx年底新设采矿权,现正在办理环评、安评、临时用林用地手续,2家企业自行停产,3家企业正分别办理环评、临时用地用林等延期手续,仅1家企业正常生产;硅石、重晶石等矿山均处于停产状态。

(四)矿山环境情况。随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也不断出现,矿山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等地质灾害问题十分突出。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39处,其中因采矿活动引发的有27处,威胁人数达25185人。全县矿山采空区面积约20.98km2,占县域总面积的1.03%,其中开磷集团矿区采空区面积约16km2;其他矿山采空区主要分布于双流、永温、花梨、冯三等乡镇。

(五)存在问题。县矿业经济经过多年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磷矿投入多,资源增长突出,其他矿产如煤矿、铝土矿等投入相对不足;二是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低;三是矿山多,规模小,开采总量低,经济效益差,集约化合理利用资源尤为不足。综合利用率较低较,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未得到充分利用;四是矿业权人对绿色矿业发展认识不足,矿山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造成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保护措施不够健全,恢复治理工作相对滞后;五是受近几年经济下行影响,矿山经济效益不好,建设绿色矿山需要大量资金,缺乏建设资金。

二、建设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结合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驱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合理规划、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综合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部门协同,督导企业实施。坚持以矿山企业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主体,县发改、自然资源、工信、财政、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管、应急、交通、金融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推动我县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行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共伴生资源、低品位和尾矿等的综合回收利用;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加强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大力改善矿山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坚持科技进步与创新。实施科学办矿、科技兴矿,加强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勘查、开发利用的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实施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由传统产业向现代化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4.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我县不同矿种行业的建设要求,全面部署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全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步达到规范建设要求。重点推进我县磷矿山绿色矿山的建设,再带动全县其他矿种绿色矿山建设。

5.坚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加大绿色矿山建设,以点带面,创建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力争创建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建立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究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3.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新建矿山布局合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通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规范有序,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利用率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20xx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新建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0xx年,大中型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做到布局合理、绿色开采。全县大中型矿山11个(开磷集团5个,民营矿山6个),其中4个为新建矿山(未投产),1个未建设,正常生产6个。

——2025年,全县所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业步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矿山布局,建立完善矿山规划体系。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科学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将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到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合理调控资源开发总量,制定资源开发上限和开发强度,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统筹安排矿业活动,合理设置矿业权,从源头控制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牢固树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资源开发观,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转变过度消耗资源、低效利用资源、牺牲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方式。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相协调,坚持去产能与矿业企业兼并重组、调结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的新途径,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快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三废”要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幅降低矿山企业能耗、地耗、水耗,着力打造“矿业+”绿色产业链,推动“探、采、选、冶、加”五位一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生产方式,形成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绿色发展的矿业产业体系,提高矿山资源产出率,实现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三)全面推进绿色矿产资源勘查。启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各级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要发挥绿色勘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勘查试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出资的地质项目创新推进绿色勘查。探矿权人在进行勘查时,应编制绿色勘查方案。

(四)全面推进新建(改扩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新设采矿权、技改扩能矿山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按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并在矿山筹建过程中同步建设,在正式投产时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监督企业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矿山“三废”得到有效处理,污染物排放达标。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监督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矿山绿色安全生产。

(五)积极推进生产(在建)矿山达标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全面推进生产(在建)矿山的绿色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利用先进采矿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三率”和“三废”监督管理,推进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绿色高效利用、安全生产水平。20xx年底前,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应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20xx年底后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矿区绿化覆盖率和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达到国家标准,并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六)全面推进闭坑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20xx年底前,要完成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历史较长,地质环境问题欠账较多,闭坑、历史遗留矿山的责任主体已灭

失,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使矿区环境整体呈现天蓝、地绿、水净,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七)推动矿地和谐共享共建。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维护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和矿区群众利益,使政府、企业、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促进矿地良性互动。探索绿色矿山共建、责任共担、环境共保、收益共享新机制,共建绿色和谐矿山。按照“开发一处、造福一处,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地和谐、绿色发展”的要求,鼓励矿山资源开发与农村“三变”改革融合,大力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山及周边人居环境;组织就业培训,优先安排矿山周边村民及子女就业,积极开展扶贫救助等惠民活动;将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矿区群众的脱贫愿望相结合,鼓励采取与村集体组织共建高效农业产业、劳务委托、工程承包等方式、模式,支持矿山所在地乡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八)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制,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引导矿山企业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矿地和谐,诚实守信,严格自律。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上下互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矿山自建自评、第三方评估、名录管理、社会监督、随机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等工作新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构建行业协会引领的行业自我约束机制。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和条件,结合县矿业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按照资源开发科学合理化、废物处置生态化、矿区环境优美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要求,通过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及绿色矿山企业的方法,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地推进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时间为20xx年10月—11月)。根据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制订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宣传部署(时间为20xx年11月)。召开全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部署会,安排我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全县20xx年底前,完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任务。

(三)编制实施方案(时间为20xx年12月)。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企业自行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四)建设阶段(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10月)。依据矿山企业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应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自评报告。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的矿山企业于20xx年10月前完成实施方案60%任务量,20xx年12月前完成80%任务量,于20xx年10月前完成全部任务量,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

(五)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按照省绿色矿山建设验收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建设完成的矿山企业开展相关验收工作。

五、建设措施

目前,我县现在主要开发的矿种有磷、煤、铝、铁、高岭土、重晶石、硅、红粘土、石灰石、砂石等矿产。建设标准为:磷矿和重晶石按《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3-20xx)、煤矿按《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xx)、铝土矿和铅锌矿按《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20-20xx)、高岭土、粘土和硅石按《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xx)、石灰岩按《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8-20xx)、砂石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xx)等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分为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6个方面。

(一)矿区环境优美化。做到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治美观。矿山企业要对矿区周边、工业广场、矿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堆矿场地应封闭或者采用大棚进行遮盖;矿石运输车辆要篷布覆盖,杜绝运输过程中的矿石散落,限制运输荷载,每车矿石运量不得超过25吨。矿区截排水系统要修筑完善,防止雨水冲刷矿石,横流四溢造成污染。露天开采矿山企业的矿石破碎加工区域要实现封闭式作业,减少粉尘、噪音污染。要充分利用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周边及运输道路两侧要做到应绿尽绿,营造整洁美观的生产环境,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矿区环境基本实现天蓝、地绿、水净。

(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相关内容,要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要及时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同步恢复治理,不积存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矿山企业要加大对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的投资力度,认真组织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与生态恢复工作,落实治理责任。露天开采矿山更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达到开采一处、复绿一处。闭坑矿山要严格按土地复垦要求对矿山土地进行复垦,实现矿区土地利用效果最优化、利用价值最大化。

(三)资源综合利用。要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科学利用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发展循环经济。探索新的采矿方法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其“三率”指标要达到或高于设计要求。杜绝“采富弃贫、采厚弃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开采中的资源浪费。要拓展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途径,有下游加工产业的磷矿山企业,要最大限度综合回收共伴生的氟和碘等资源,并通过资源转化,推动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四)节能减排。要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体系,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减少“三废”排放。矿山企业要积极研讨资源再利用方案,妥善处置废物,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产生的固液废弃物应有符合安全、环保等规定的废弃物处置方法。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废水处置达标率100%。固体废物要实现合理利用,利用率要≥40%。在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要利用产生的固体废物用于充填采空区、治理塌陷区和制成建筑材料等,减少地面压占。各矿山要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矿坑涌水要处置达标排放,生活废水处置达标排放,并优先用于矿区绿化浇灌。

(五)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矿山企业要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建设数字矿山,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化。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及《开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安全合理开采,要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高效适宜的采矿技术和方法,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化采矿行动,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70%,大力提高矿山企业科学化采矿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矿山企业要采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智能技术,实现生产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和机械设备控制信息化。

(六)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一是矿山企业要建立产权、责任、管理和文化等方面的企业管理制度;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要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备金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设备安全性能,设置危险区自动报警装置,杜绝职业病发生。同时,要建立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健全储量动态监测等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完整。二是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生产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建设,时刻心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为当地村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难题。探索村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矿山建设,共享矿产开发利益。三是矿山企业要与当地村民组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磋商机制,共同研究协商因矿业开发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有关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对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要及时补偿到位。要通过矿地和谐建设,及时化解矿山开发与当地群众的矛盾,杜绝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营造企业与地方共同发展、人与环境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决策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严格矿山建设项目核准、备案;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第三方评估经费的落实,配合做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日常工作、名册管理,负责绿色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三率”指标落实,负责矿山企业占用耕地及林地手续的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矿山“三废”治理和污染物治理的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对矿山技改项目备案,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县水务局:负责矿山开采取水管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监管。

县应急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排土场及尾矿库按照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建设、生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的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配合矿山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县交通局: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维修及日常养护。

县金融办:负责鼓励和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金融服务。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处理矿群矛盾纠纷。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行政审批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增划资源,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允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二是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短期内能够复垦、复绿的,可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支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优先布局建设用地,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纳入计划保障;绿色矿山建设需要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的,可以按规定支取使用已缴纳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预存费用。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减收企业所得税。

(四)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矿业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编制好矿山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从矿区环境、开发方式、资源利用、企业形象、矿区和谐及规范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内容、进度和措施等,安排落实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达到建设标准。

(五)建立绿色金融扶持政策。一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对绿色矿山企业的金融服务,探索开发支持绿色矿山的特色信贷产品,加强绿色信贷支持,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在环境恢复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鼓励引导县域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和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涉及乡(镇)及部门要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绿色矿山、认识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广泛宣传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绿色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年度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进展及成效评估,加大对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等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已验收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采取常效巩固措施导致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的,申报上级部门从名录中移出。对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失职失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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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汇编


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信用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xx〕24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构建起以信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打造“信用”,支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指标分基础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评分指标,相关情况和数据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参评地区应在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基础相关要求。依据《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要求,通过对标创建,建立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突出“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达到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标准。

三、创建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组织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信用产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顶层设计,形成工作机制,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加大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权利与责任、激励与约束的统一。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关键环节,选准突破点,加大攻坚力度。注重操作性和实效性,不断推广使用信用建设阶段性成果,充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

四、创建任务

(一)强化基础建设

1、加快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被执行人整改清理,确保整改到位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相关职能部门)

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日公示”制度,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县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3、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覆盖到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9号)要求,信用措施全部于法于规有据。(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二)重点领域提升

5、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

6、强化诚信文化建设。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充分利用公益广告、信用大讲堂、“信用网”等载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广泛开展“百城万企亮信用”、“诚信活动周”、“百城万店无假货”、“安全生产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多种文艺形式和传播媒介来普及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县属各媒体结合自身特点,拿出重要版面或时段、推出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褒扬诚实守信、曝光失德失信行为,传播诚信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相关单位)

7、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1)加快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整改,确保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整改到位率达到100%,并杜绝新增。(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全县公务员信息(包括不限于基础信息、奖惩、年度考核信息等),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完善公务员信用管理制度,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8、全面强化“信易贷”工作

(1)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依托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平台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根据调查问卷要求,达到有效问卷回收数量100份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职能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9、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信用承诺。持续推进信用承诺应用,达成各领域信用承诺应用制度全覆盖,信用承诺书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全量归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2)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按照已出台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广泛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具体案例。(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3)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加快督促相关治理对象整改推出,确保退出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5月—6月底)

县创建办统筹协调全县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和工作重点。各责任单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办公室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力争6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并按国家要求形成总结材料和台账资料。

(二)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持续进行)

7月15日前,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汇总所有台账资料向市上报,实现基础指标和评审指标“双达标”,力争全面、精准反映我县积极支持市高质量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成效。总结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整理、完善验收材料,全面总结评估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问题加快整改落实;总结创新做法和有效举措,形成可推广和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不断巩固和提升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创建示范城市工作

支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成立县支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具体事务,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协调会议,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督促检查,统筹协调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具体人员,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加大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要在经费和人员等方面加大对创建工作支持力度。县财政局要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创建工作经费,重点用于信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任务落实、社会信用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应用创新与试点、信用示范城市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创建工作督查考核

《县支持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示范城市责任分工》明确了各创建指标内容的具体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标对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情况列为有关涉指标单位营商环境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发改委发挥创建工作牵头协调作用,建立考评、奖励和督导机制,邀请第三方对有关单位的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和检查,县发改委对创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强考核,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抓好创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广泛宣传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的意义、任务和目标,迅速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让创建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市“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全力推进“十强”产业和四大支撑体系建设,拉强医养健康、精品旅游、高端装备等长板产业,补齐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短板产业,提质壮大高端化工、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海洋等产业,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推动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力争全年“十强”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7%以上,同比增速达到7%以上,支持全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更加强劲,为到20xx年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五年取得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一)修复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0.90亿元,比20xx年增加0.04亿元,同比增速5%以上。

2.攻坚方向。一是培育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重点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兴领域,围绕新兴产业链进行创新链培育,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打造一批新兴特色产业集群。二是建设技术创新新体系。依托骨干和特色优势企业,在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高端软件等重点领域培育认定一批创新中心,建设一批创新实验室,打造一批企业技术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试点示范应用。鼓励企业参与和组建开源社区,推进开源生态建设。整合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联合企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加快培育一批提供技术创新、认证检测、人才交流、市场推广、金融信贷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优势产业+人工智能”行动,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强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积极培育众创设计、网络众包、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完善产业链,打造新型制造业体系。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进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分级、分类树立一批标杆企业。积极发展工业设计,提高面向产品、工艺和服务的自主创新设计能力。

3.优选项目。实施重大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33.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6亿元。(见附表,下同)

(二)巩固升级高端装备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14.36亿元,比20xx年增加1.42亿元,同比增速11%以上。

2.攻坚方向。一是突出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坚持产品和服务并重、海陆并重发展方向,重点加强海洋油气装备、非常规油气装备、智能油气能源装备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高端大型成套产品研发创新,巩固总装及配套产业一体化发展产业集群,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智能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二是深化“石油装备+工程+油服+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的转型模式,加快利用先进技术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融合改造现有企业,打造生产型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和国际化经营能力。三是围绕石油装备现有企业,加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招商,完善相应产业链,进一步延链、补链和强链,助推产业做大做强。

3.优选项目。实施重大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17.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82亿元。

(三)壮大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4.30亿元,比20xx年增加0.20亿元,同比增速5%以上。

2.攻坚方向。新能源产业,一是编制《区新能源产业研究报告》,理顺我区当前新能源发展现状、开发利用情况,明确下一步发展重点和攻坚措施。二是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力度,推广牛庄、六户地热项目成功经验,引导鼓励园区企业、新建小区使用地热供暖,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实行供暖改造,提高地热开发利用率。三是根据我区实际,充分挖掘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和油田低效利用土地等重点区域,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因地制宜实施一批以太阳能、地热能、可再生能源制氢等协同开发利用的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同时,以新能源项目为基础,吸引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我区,培育引进一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新材料产业,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材料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攻关、人才引进、国内外市场开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二是发展高端装备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等,加强新材料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三是大力实施“双招双引”,瞄准新材料行业一流的科研院所,着力引进一批知名工程院士、专家以及急需的科技开发、创新人才。

3.优选项目。新材料:实施重大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7亿元。

(四)聚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78.69亿元,比20xx年增加5.83亿元,同比增速8%以上。

2.攻坚方向。一是深入实施海洋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充分发挥我区石油装备制造业优势,优化海洋装备产品结构,拓展海洋装备产品市场渠道,提高海洋装备自主创新及系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我区海洋装备制造业由中低端向高端转型迈进,依托高新区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装备设计研发制造基地。二是深入实施海洋生物医药业培育行动,依托黄河三角洲地区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产业基础和规模优势,开发以当地优势海洋生物品种为原料的海洋药物,大力发展医药中间体、仿制药、靶向药研发生产,培育海洋药物新兴产业,打造海洋生物高技术产业链,扩大我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规模。三是加快实施海洋科技创新行动,以打造全市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强化创新引领,加快改革步伐,积极推动创新产业体系建设。

3.优选项目。实施重大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25.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79亿元。

(五)快速培育医养健康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24.88亿元,比20xx年增加2.26亿元,同比增速10%以上。

2.攻坚方向。一是提升医疗养老服务业。加快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油地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促进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布局更加科学。落实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着力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重点支持建设护理型床位,力争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引导公立综合医院全面转变发展方式、管理模式、投资方向,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重点提升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做大做强优势专科,补齐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妇幼保健、中医药等专科服务短板,推进远程诊断等智慧医疗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深化医养结合,促进社会办医、社会办养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扩大经营范围,突出优势专长,提升服务质量,走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道路,壮大自身规模和实力。二是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链长制”管理,聚焦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领域,加强关键药物中间体、仿制药、靶向药、原料药研发制造,积极引进生物化学、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设备等项目及配套企业,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生物医药产业企业,加快形成良性循环的产业链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三是培育中医中药产业。推进公立中医院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提高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拓展中医特色康复、保健服务,支持中医特色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全部设立符合标准的康复科,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3.优选项目。实施重大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41.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4亿元。

三、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一)提质发展高端化工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4.71亿元,比20xx年增加0.42亿元,同比增速10%以上。

2.攻坚方向。一是围绕丙烯延伸加工,进一步强化丙烯生产供应,在稳定丙烯来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丙烯产业链条。加大丙烯下游产品开发力度,提升产品层次。以丙烯为原料生产丙烯酸及酯。发展聚丙烯(PP)产品,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二是加大碳四深加工研发进度,充分利用我区炼化企业丰富的碳四资源,为下游产品提供充足的原料。加快下游项目推进力度,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重点推动海科化工5万吨/年弹性体SEBS/SEPS项目、40万吨/年ABS树脂等项目建设。三是引导炼化企业向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转型,引导精细化工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延长产业链,丰富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和等级。加快推动海科高端树脂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神驰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按照《区化工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将招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发其他下游高端化工产品。

3.优选项目。实施重大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2.24亿元。

(二)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20.06亿元,比20xx年增加0.95亿元,同比增速5%以上。

2.攻坚方向。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一是推动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深度融合,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在西城范围内依托油田废旧生产基地建立打造西城“文化+工业”油城特色文化聚集地,面向社会进行创意征集,营造浓厚文化创新、创意氛围。二是建设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城镇,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文化街区、艺术园区等人文空间规划设计品质。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和消费。三是依托“吕剧”品牌,打造吕剧文化效应,突破传统模式,以新形态、新业态(如动漫形式、动画形式)加以互联网+概念进行宣传推广和普及,力争在年轻群体中对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进行推广宣传。四是推动文化产业与农业有机结合,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支持发展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特色农业。五是发展动漫产业、体育竞赛表演等新业态,依托本地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六是研发具有区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参照潍坊的风筝系列产品),推出诸如吕韵娃娃(风格化、动漫化、市场化)油城记忆类产品(面向社会征集设计稿件)。

3.优选项目。实施重大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47.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6亿元。

(三)提速发展精品旅游产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22.73亿元,比20xx年增加1.08亿元,同比增速5%以上。

2.攻坚方向。一是围绕打响“黄河入海、我们回家”文化旅游品牌,编制《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构建旅游产品、品牌、市场、保障等支撑体系,推动精品旅游提质增效。二是培优旅游新动能,围绕胜利石油科技馆布展项目建设,整合盐文化展览馆、电文化体验馆,串珠成链,打造知名石油工业研学旅游线路。加大文旅产业链招商力度,聚力招引一批热度高、引爆力强的好项目、大项目。创新“旅游+”和“+旅游”融合发展路径,助力打造国家一线休闲度假城市。三是深入实施“旅游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开发研学、康养、夜间旅游、海洋旅游等新业态,坚持宜居、宜业、宜游,聚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突出抓好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省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品牌创建工作,争创一批3A级景区、旅游景区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举办好草莓音乐节、黄河口()啤酒美食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打响休闲度假城市品牌。四是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高速路口、景区等完善旅游导览标识系统。推进区级旅游集散中心、重要旅游道路驿站、龙居研学营地等建设。依托智慧文旅,在景区、星级酒店内部配置宣传服务平台,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满足游客多样化出行需求。

3.优选项目。实施重大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78.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99亿元。

(四)提质壮大现代金融服务业

1.发展目标。20xx年产业增加值达到45.01亿元,比20xx年增加1.73亿元,同比增速4%以上。

2.攻坚方向。一是深入推进银企互信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银行进一步扩大信贷服务、推动产品创新,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扎实推进上市挂牌,全程跟进海科新源、胜利监理、德仕能源上市进程,督促券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请证监局验收并向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主动对接证监局、深交所,为企业争取更多支持,推进验收及申报审核进度。三是加快推进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处置进度,压实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主体责任,逐企逐笔制定不良贷款处置计划,综合采取现金清收、核销、转让等多种方式,应处置尽处置。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贯彻落实,提高防非处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四、攻坚措施

(一)集中打造产业集聚区。一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确立了以石油技术服务与装备、海工装备研发制造等高端装备产业为特色引领,以生物医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战略新兴,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121”产业体系。推动成立高新区企业联合会精铸分会、油服分会,加强产业政策扶持,推动协同联动发展,全力打造一流的高端精铸产业集聚区。二是按照全区重点产业“链长制”工作方案,梳理高端装备制造业链主企业、头部企业,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储备库,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链条、关键环节,开展产业招商,加快发展石油装备、海工装备、环保设备、新能源装备等高端装备产业,聚力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区,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高新区)

(二)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优势产业+人工智能”三年行动计划,利用好省市技改资金,打造1个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建设行业级、企业级平台,打造工业互联网示范城市。同步推动数字产业化,围绕有基础有条件的领域集中突破,加快培育高端软件、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扶持“小巨人”企业。实施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倍增计划,20xx年力争新增高成长型企业5家以上。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积极推进“个转企”“企升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选择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着重给予扶持,引导中小企业走“精、专、新、特”道路,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构建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群。(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全力加强品牌创建。实施品牌培塑行动,重点推进石油化工、石油装备、新材料等领域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推动企业向品牌塑造跃升。鼓励科瑞集团、胜机公司等企业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成为国际知名品牌;鼓励德仕集团、天东制药等企业提升产品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力,发展成为具有产品特色、规模效应的行业品牌。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商标注册和品牌创建,打响“吕韵黄河口”品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好胜利工程高端装备产业基地作用,用好中石油管研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石油管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和资质,继续推进石油技术与装备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加快科教园区建设,积极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实体化运行。加快推动我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专业化、品牌化、层次化、立体化方向发展,20xx年,争取新增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高新区、区油地校融合办、市科教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继续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20xx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85家。推进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完善研发体系,20xx年,力争全区4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深化院地校企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14个院地研发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的带动作用,提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积极性。(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七)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以“才聚”为主题,聚焦“十强”产业需求,按照“顶尖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模式面向全球开展人才延揽活动。实施金蓝领聚才提升计划,选拔推荐10名左右的首席技师,“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完成30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年培训100人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承办市乡村振兴技艺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竞赛、举办美容美发茶艺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参加市“匠心”职业技能大赛,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家对标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培养企业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全面落实人才安居工程、“零门槛”落户、医疗保健服务等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双招双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专业精准招商。实施“链长制”,聚力产业链招商。聚焦产业基础好、产业链条相对完善、发展潜力大的重点产业或重要领域,实行“链长制”,由区领导担任链长,重点园区或重点产业所在镇街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园长,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班长,工作专班具体推进,有效链接重点职能部门,构建“链长+园长+班长”的工作体系,实现对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九大产业链工作专班下达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拓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云招商等方式方法,用好“区投资热力图”,选聘部分招商大使(招商顾问),推动市场化招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一批国内外知名招商机构开展市场化合作。筛选部分本地重点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引导企业拿出优质资产开展合作、参与混改。(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

(九)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突出“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一网通办”,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实行企业开办“智能审批”,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发企业登记智能审批系统,实现市场主体掌上开办、智能开办、秒批秒办。加快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等制度落地落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政务服务热线和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十)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继续做好我区优势产业,高端石油装备产业,支持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发展壮大“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领军企业,推进向智能化、海洋方面发展,提升石油装备产业基地影响力。高端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重点推进新智汇材料产业园和海科高端树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形成我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文旅产业,进一步完成我区环境建设,打好文旅产业发展基础,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参加营销活动和举办各类赛事活动,不断创造新亮点、制造新引力。重点壮大科瑞集团、广域科技、天东制药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发展潜力的骨干企业,努力培育成为实力较强的创新型大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

(十一)培育新兴产业。对基础薄弱的产业,加强支持培育,释放发展空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挥黄河三角洲大数据港的集聚作用,推进5G网络布局,加快大数据智能应用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发挥我区优势,重点推进石油领域应用软件开发。新能源产业,重点推进地热能设备制造和利用,推进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利用,争取氢能应用试点工作,促进新能源产业新的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

(十二)创新项目落实机制。坚持“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优化全区重点产业项目库建设。精准谋划储备专项债项目,充分做好前期工作,加大额度争取力度,为项目投资提供有力支撑。发挥区重点项目智慧监管平台作用,完善“3+N”重点项目会商机制,提高“2+2”攻坚、滚动督查等推进效率,压实项目推进责任,打通项目快速落地、快速推进“绿色通道”。细化“要素跟着项目走”配套实施细则,强化要素和政策落地实效。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挤出更多土地用于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节能挖潜、竞购省统筹指标和“十四五”分配指标等方式,破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约束,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推动银行机构对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引导增加信贷投放。充分发挥基金作用,积极争取省市基金不断加大对我区产业项目的支持。对重点项目,有针对性的设立项目专向基金进行定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十三)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坚决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四减四增”要求,牢牢守住环保门槛,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牢牢守住安全准入门槛,加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管,从源头打造安全工程。(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

方案范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xx〕12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xx年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1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xx年版)》文件要求,统筹协调,广泛参与,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全面提升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健康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项公共卫生政策,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积极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

(四)健康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口腔疾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慢性病防治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慢性病患者健康自我管理,完善健康管理服务。

(五)健康促进。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进“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推广运动处方,促进体医融合。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六)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主要指标

(一)健康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2%。每人每天食盐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每人每天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医疗机构18岁以上就诊者首诊测血压率不低于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90%。医疗机构开展肥胖与超重人群筛查,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维持健康体重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开展比率>85%。每两年体检1次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

(四)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我管理小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50%。

(五)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六)高危人群建档率。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血压偏高、超重、空腹血糖和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3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四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不低于50%。

(七)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不低于90%。

(八)口腔防治。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不低于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九)监测报告率。全县死因报告率不低于6‰,脑卒中报告率不低于2‰,冠心病报告率不低于1‰,肿瘤报告率不低于2‰。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根据《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xx年版)》制定实施方案,把慢性病防控等健康措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攻坚克难阶段(20xx年7月—9月)。按照工作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完成指标任务后,提请县创建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进行指导和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各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迎接省级考核各项工作,实现创建目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2月-2024年12月)。巩固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审核印发。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部门协调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1.县委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卫生与健康知识传播计划。

2.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各类媒体分别设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的栏目,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每月至少一次(新闻报道除外)。

3.县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次减盐公益广告片,每季度播放1次《盐与健康》科普电影。

4.强化健康生活方式与行动促进,县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次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和公益宣传广告,主要以滚动字幕方式播放。

5.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融合,负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三)县委编办

负责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股室及专业人员编制的核定和落实。

(四)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将健康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公共营养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六)县财政局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2.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且每年不少于业务总经费的10%。

4.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八)县统计局

负责为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相关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倡导全县企业创建促进职工身体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负责全县企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的开展,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3.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每年至少创建一家健康促进企业。

(十)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协调组织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议事协调机构。

2.负责协调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与慢性病防控和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

3.负责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及慢性病防控队伍。

4.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协助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组织及配合相关单位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5.组织落实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创造条件积极倡导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等。应用推广成熟的技术早发现早诊治患者,加强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管理,并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协助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性健身活动方案,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

8.开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9.负责辖区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0.协助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11.负责落实中医综合服务建设及中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及技术推广。

12.负责落实社区为群众提供快捷的自助式健康监测服务。

13.负责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组织落实无烟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14.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中心

1.负责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

2.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及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多部门联合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1次。

3.协助在社区建立健身场所,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不低于90%。

4.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

5.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6.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7.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包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授课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8.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

9.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三减”(减盐、减油、减糖)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10.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

11.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数量要达到同类学校总数的30%以上。组织落实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12.协助组织学校适龄儿童为重点的口腔检查、龋齿充填、窝沟封闭项目工作实施。

(十二)县民政局

1.协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2.落实因病(特别是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经济救助政策,提供人口死亡信息资料。

3.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4.发挥社会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十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十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2.规划和建设科学合理、适宜性好的主题公园、步道、步行道、自行车道。

3.建设2处健康主题公园及2处健康步道,维护健康主题公园及健康步道。

(十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禁止烟草广告工作。

2.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餐厅(食堂)的创建工作,每年创建不少于2处,创建标准符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

3.在实施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提高健康意识,落实减盐、减油、减糖工作措施。餐饮服务单位减盐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各餐饮单位开展低盐和减盐膳食宣传,建立菜品营养标签,建立食盐和调味品使用台帐,在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管理中增加对减盐环节的监督检查。

4.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5.协助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无烟公共场所建设工作等。

(十六)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1.组织食品商场开展低盐膳食宣传。

2.组织主要超市开设低盐、减盐食品专柜。

(十七)县总工会

1.指导工会建立职工参加健身活动和锻炼的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促进职工健身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单位工间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维护职工健康权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体检机会,建立健康档案,每两年为职工提供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企事业单位覆盖率不低于5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十八)县妇联

1.负责将减盐和低盐膳食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和培训纳入妇联日常工作。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宣传,创建健康家庭,强化妇女健康生活方式意识,引领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理念。

(十九)县科学技术局

1.将慢性病重点科研项目推荐列入县相关科技计划。

2.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中医药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二十)县交通运输局

1.在公交站台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显著位置,协助开展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户外宣传等。

2.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3.负责落实本系统、车站及公交车内控烟工作。

(二十一)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每一类单位占同类单位总数的30%以上。

2.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

(二十二)各镇(街道)

1.创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支持环境,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

2.协助开展社区健康家庭服务,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的60%以上。

3.统筹协调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4.负责协调和创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健康食堂。

5.协助开展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为慢性病防控因素社会调查提供相关数据。

6.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和居民参与有益的健身活动。

7.积极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

(二十三)县政府其他部门

1.依据创建工作指标需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2.负责本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本单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体检的落实和健康档案的建立。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奖惩措施,确保综合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实施。

(二)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县财政按规划、计划拨付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政策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有关部门考核内容。完善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害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四)考核评估。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通报考核检查情况。

优秀方案: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全区水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努力建设更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部署要求,以“河道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景色优美、管护到位”为目标,系统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构建水系相连、河网相通的健康水循环体系,切实提升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为打造“四个”提供水环境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2024年,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216条,总长706.17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不低于50%。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20xx年建设任务: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3条,总长201.33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15条、总长62.3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8条、总长139.0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5条、总长135.0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3条、总长4.0公里)。

(二)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6条,总长219.82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7条、总长61.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59条、总长158.7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50条、总长144.6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9条、总长14.1公里)。

(三)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52条,总长177.2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54.82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7条、总长122.44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0条、总长107.24公里;整治村级沟塘7条、总长15.2公里)。

(四)2024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35条,总长107.7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23.3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30条、总长84.46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25条、总长75.06公里;整治村级沟塘5条、总长9.4公里)。

三、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自20xx年9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20xx年9月)

动员部署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24年10月)

20xx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级下达的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并报区水利局备案,启动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每月10日前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进展情况报区水利局,20xx年度工程按照两批分别于11月15日、12月30日前完成,20xx-2024年度工程最迟于每年度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20xx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需于10月下旬进场施工,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生态河道24条70.35公里,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

2.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第一季度需完成方案编制及招标工作,第二季度工程开工建设,完成总体工程量的50%,第三季度完成总体工程量的65%以上,每年度10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每年10月—11月)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主要考核区级下达的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对建成的农村生态河道,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省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修订)》《省农村生态河道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于每年10月底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自评,自评达标的,及时报区水利局申请复核,区级复核通过后,于每年11月份申报省级最终认定,经最终确认的年度达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长度将作为上级财政安排各乡镇(街道)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资规分局、城管局、工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分指挥部,负责做好本辖区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着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同时对一些破坏河道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成果。

(三)强化责任分工。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牵头做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标准制定、协调服务、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整合多方资源,系统推进本辖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拓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小河道建设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筹集保障,上级财政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同时要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发动农村居民筹资筹劳,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五)强化督查考核。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建立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工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财务管理安全。要跟踪督查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及时通报整改存在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通报问责。

优秀方案: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构建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的工作体系,引领提升全州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根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关于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我县、社区、小区4级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分层分类示范引领、分期分批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全县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县、社区、小区建设,探索创新城市基层治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方法载体,为全县城市基层治理树立样板,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

二、建设计划

3年内全县建设4个示范社区。其中,20xx年完成1个示范社区;20xx年完成1个示范社区:20xx年完成2个示范社区。

三、建设内容

城市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原则上,每年选取1个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社区,3年内完成全县4个社区示范建设。我县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社区建设推进。重点在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引导各类组织和驻区单位参与治理,完善居民议事协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涵养社区优秀文化,营造良好社区氛围,提升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带动社区企业培育,强化社区警务建设,提高社区安全防护能力,推动社区警务融入社区治理格局,打造社区治理项目品牌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各相关乡(镇)。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四、主要程序

(一)社区申报。我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20xx年10月初完成本年度县级示范社区申报。20xx年后申报建设时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另行明确。(二)制定方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研究制定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系统安排部署示范建设工作,并将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报县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备案。(三)示范建设。我局按照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安排部署,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四)县级初评。我局对照示范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每年11月底前对本县示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完善,向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县委组织部)报送验收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级建设计划,积极推进申报建设工作。要把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大局,系统研究谋划,统筹部署推动,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扎实推进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二)建立评估验收指标体系。逐条对照示范建设标准,梳理提出评估验收细化指标,20xx年9月底前报同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三)加强工作支持。要加大对示范工作支持力度,要建立定期调度、情况会商等制度,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争创省级示范。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每年将开展全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社区、示范小区”评选。我局要依托县级示范建设,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达标升级、创新拓展,努力争创、积极推荐申报全省“百佳示范社区”。(五)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示范建设的成效,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荐】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方案合集


近年来,我镇通过大力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据统计全镇现有家庭农场97家,合作社62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合作社10家,初步形成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各类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农民增收的基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xx〕20号)、《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东农办〔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创建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为目标,实现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运行规范、财务社务管理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到20xx年底,实现镇域内所有自然村家庭农场全覆盖;所有社区围绕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创建运行规范、引领带动的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建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镇级动态名录,定期清理监测不达标的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比例达到30%。

二、创建任务

(一)引导培育家庭农场

1.适度规模。在我镇范围内,现有一定规模产业基础,优先培育粮食种植。种植业面积50亩以上;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50亩以上;或年出栏家禽达1000只以上;或设施栽培达20亩以上。在缺水易旱地区以特色经济作物种植或养殖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引导规模适度种植农户培育成家庭农场,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步伐。禁止在县域内国、省、市道路及县主干道沿线、城市待建设区等发展新家庭农场。

2.鼓励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家庭农场。鼓励乡村能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技术员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小农户向现代家庭农场转变。

3.系统管理。将全镇已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推进完善名录系统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及时、准确,依托名录系统做好指导服务、运行监测等工作。

(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

1.引导农民合作社集聚各类要素资源。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开展民宿经济,抱团发展;位于镇中北部社区发展粮食生产订单收购,签定收购合同,开展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或在有建设性用地条件下开展农产品加工等,打造市场品牌。

2.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开展病虫防治服务、农资合作社开展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或半程化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县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科学分配盈余,建立档案台账。

4.及时上报更新系统。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和填报新农直报系统。

三、创建举措

(一)落实相关政策。一是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三是组织实施《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二)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和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建立县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动态名录,镇域内运行正常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全部录入,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示范引领。根据《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扎实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评定和监测活动,每两年监测一次,对监测不合格或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取消示范资格。

(四)做好清理整顿。各社区在镇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对镇域内所有注册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做到逐个排查,一个不漏。在全面普查基础上,重点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空壳社(场)”、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挂牌社(场)”、注册后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僵尸社(场)”进行清查。经镇领导组认定后予以上报清理注销。以后每年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对新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进行清理。

(五)抓好风险排查。建立镇、社区风险排查机制,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领域排查发现的金融风险和问题,建立登记在案制度和化解处置台账,及时了解化解处置情况。对排查出疑似有非法集资风险和问题的,及时报告镇政府上报县政府,通报县金融等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识别认定和风险化解工作。全面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重点排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垄断农业资源、侵犯农民群众合法财产、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问题。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将线索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并上报。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对设施农业生产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对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坚决做到不予项目支持。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申报审批时,实行一票否决,在各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中不予支持。

(六)继续健全辅导员队伍。依托县镇农技、农机、农经技术人员,建立完善县镇辅导员制度,采取定期巡查走访等形式,督促辅导员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给予指导服务。

(七)开展业务培训。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结合,委托县农广校等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通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素质及经营管理水平,系统掌握农业种植、养殖、经营合作等方面的最新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4月底前)。根据《县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和认定条件(试行)》《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认定条件(试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各项规范文件。成立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任务,各社区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本社区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部署。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从20xx年1月在全县全面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清理整顿行动。对县域内所有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对不合格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行动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培育规范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一是加大培育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动员,实现镇域内所有自然村家庭农场全覆盖。二是强化规范建设。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加强财务及台账规范记录,推进农民合作社盈余科学分配,统一制度、档案、台账建设,进行检查、规范。三是抓好示范管理。在全面指导的基础上,重点对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按照建设任务目标进行规范指导,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规范运行上求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上实现新跨越,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探索新道路。四是提升经营能力。引导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绿色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品一标”认证等。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面、全方位对全镇辅导员、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进行培训,完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20xx年底迎接试点工作中期评估。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镇将对各社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下,建立镇级联审工作机制,镇领导组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把试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量化指标,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镇农经站牵头抓好具体创建工作落实,健全镇、社区两级辅导员队伍,制定辅导员工作制度。镇市场监管局负责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市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建设,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等。镇财政局负责落实政策扶持措施,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并做好相关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成立的领导小组,要完善体系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大推进力度。把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落实分解责任,加强指导检查,促进各项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产业性质、发展规模、运营管理等进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法。注重总结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培育典型,强化示范推广,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努力营造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精选】绿色食品高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作出的“以绿色发展落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全域绿色食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在闽工作期间及到调研时作出的“要抓住闽北特色,大力发展‘绿色食品’,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绿色食品是的优势,也有一定的规模,这是今后努力的方向,是会有效益的”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县绿色食品规模化、品牌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持续优化,业态多元融合,质量安全可追溯,全县“武夷山水”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初步实现全县农业主导产业“武夷山水”绿色食品全域化、产品主要品类绿色食品全域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覆盖,产地环境条件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生产基地11万亩以上,形成“10+N”“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协调推进为基本原则。建设具有特色的绿色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合理规划布局,以绿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注重发挥市场对绿色农产品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齐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短板,营造全域发展绿色食品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协同共治,主体分类推进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良种创新推广工程。建立种业科研创新平台,推进主导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强化种业科技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水稻、茶叶、蔬菜绿色新品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绿色基地创建工程。加大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的“五节一循环”技术模式;严格管控外源性污染对农产品产地侵害;以种养多元、质量调优、做出特色为方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流转土地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食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到2025年,围绕茶叶等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创建1个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地环境条件达到绿色食品标准11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龙头带动示范工程。坚持龙头带动,扶持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化、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食品加工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联合打造一批省市级以上绿色食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化,农业产业绿色化。到2025年,培育食品销售收入超1亿元以上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从事食品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3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银监办、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食品园区创建工程。按照“一县一主导产业一方案”培育目标,围绕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打造食品加工园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优势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配置,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在园区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形成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专业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到2025年,打造5个地方特色主导产业食品加工园区,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冷链物流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储备库,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加速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为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与监控平台,明确冷链物流信息报送和信息交换的责任机制,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冷链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提高行业监管和质量保证水平;鼓励农产品的生产者通过冷链物流公共管理平台外包冷链服务需求,将“保质保品保追溯”的产品通过现货市场或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到2025年,全县创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10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六)产品认证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认证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管好一批、认证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联合体,对联合体生产的产品,打包捆绑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最大限度降低小农户认证成本;推进绿色食品认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武夷山水”品牌农产品全部纳入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到2025年,绿色食品认证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认证数达到30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市场营销拓展工程。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使绿色食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在基地建立数字网络,运用“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实现从种养环节到餐桌的溯源防伪;在武夷新区全力打造建设中国南方地区“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交易平台。到2025年,“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授标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切实推动好食品卖出好价钱。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文体旅局、供销社、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八)绿色金融扶持工程。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省市级绿色金改试验区政策,将全县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统一纳入绿色资源库管理,并将资源库资源信息与各类金融部门互通共享,优先优惠享受金融政策;创新各金融机构贷款方式,探索绿色食品证书质押担保方式贷款,合理执行差异化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食品企业,通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等平台给予扶持。

牵头单位:县银监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文体旅局、供销社、银监办、茶业管理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协调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商协调会,统筹推进工作,并建立“三化”运作、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四单”管理的闭环落实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武夷山水”区域品牌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检测认证监管,强化中国白茶城、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要优先用于发展全域绿色食品产业。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奖补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绿色食品产业,对获证的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扶持。

(三)强化产业招商。重点围绕绿色食品主导产业,实施重大绿色食品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强化县乡联动,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跨国公司、中央企业、食品加工行业龙头企业等投资我县绿色食品产业,新上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度高、链条完善、牵引带动能力强的绿色食品产业项目,形成一批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引领全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四)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向全社会倡导新发展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域绿色食品”行动。选择高速路口、城市主干道等最佳路段,重要电视频道的最佳时段,抖音等新媒体的最佳频段,多维度对“全域绿色食品”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五)强化考核激励。各乡(镇、街道)要将全域绿色食品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和绩效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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