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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方案

2022-01-26
宣传体系建设方案 文化体系建设方案 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宣传体系建设方案。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优秀方案: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构建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的工作体系,引领提升全州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根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关于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我县、社区、小区4级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分层分类示范引领、分期分批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全县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县、社区、小区建设,探索创新城市基层治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方法载体,为全县城市基层治理树立样板,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

二、建设计划

3年内全县建设4个示范社区。其中,20xx年完成1个示范社区;20xx年完成1个示范社区:20xx年完成2个示范社区。

三、建设内容

城市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原则上,每年选取1个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社区,3年内完成全县4个社区示范建设。我县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社区建设推进。重点在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引导各类组织和驻区单位参与治理,完善居民议事协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涵养社区优秀文化,营造良好社区氛围,提升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带动社区企业培育,强化社区警务建设,提高社区安全防护能力,推动社区警务融入社区治理格局,打造社区治理项目品牌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各相关乡(镇)。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前。

四、主要程序

(一)社区申报。我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20xx年10月初完成本年度县级示范社区申报。20xx年后申报建设时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另行明确。(二)制定方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研究制定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系统安排部署示范建设工作,并将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报县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备案。(三)示范建设。我局按照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安排部署,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四)县级初评。我局对照示范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每年11月底前对本县示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完善,向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县委组织部)报送验收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级建设计划,积极推进申报建设工作。要把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大局,系统研究谋划,统筹部署推动,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扎实推进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二)建立评估验收指标体系。逐条对照示范建设标准,梳理提出评估验收细化指标,20xx年9月底前报同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三)加强工作支持。要加大对示范工作支持力度,要建立定期调度、情况会商等制度,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争创省级示范。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每年将开展全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社区、示范小区”评选。我局要依托县级示范建设,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达标升级、创新拓展,努力争创、积极推荐申报全省“百佳示范社区”。(五)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示范建设的成效,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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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方案合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重点任务,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为抓手,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职责履行,广泛集聚资源壮大农技推广队伍,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提升服务效能,为农业农村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效管理机制,强化以效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

二、年度目标

建设2个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一批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主推技术,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县所有农技人员熟练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全县1/3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集中业务培训,培育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三、重点任务

1.建立农业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加大农技帮扶力度,将农技推广服务与产业扶贫任务紧密衔接,组织体系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帮扶贫困农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确保每个贫困村及有意愿发展农业产业的贫困户,均有1名专家或农技人员能够给予技术跟踪指导,切实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围绕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针对性地培养乡土农技人才,发挥“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带动作用,加大特色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贫困地区产业提质增效,强化本土人才和特色产业对脱贫攻坚的持续带动能力。

2.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特聘计划实施思路,创新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效果。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履行服务任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成效。

3.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通过分层分类培训、持续提升学历、补充高素质人才、强化激励约束等措施,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一懂两爱”、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一是加强农技人员培训。选派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参加省级脱产培训。因地制宜开展业务提升培训,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在职学历教育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继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三是建立可量化、易评判的绩效考评体系。结合岗位职责履行和服务工作实际,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基层农技人员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绩效分配、职务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4.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示范载体,实现村有科技示范主体、乡镇有科技展示样板、县有产业示范基地。一是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按照与农技人员5:1的比例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种养大户作为示范主体。完善农技人员对口精准指导服务机制,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队伍,切实发挥其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二是规范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建设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统一树立“20xx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同一基地项目支持不超过三年;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直接认定为本县的示范基地。以基地为载体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开展农技指导和培训服务。规范基地运行管理,签订技术示范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制定技术示范实施方案,总结推广成效,健全基地档案,进行考核验收。

5.大力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生猪、果蔬、水产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一是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有重点地遴选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的农业主推技术,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结合农时农事深入乡镇村组、涉农企业和种养殖户,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示范性培训,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并将年度主推技术的文件、明白纸、照片等资料和总结等报市局。二是完善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模式。围绕优质果业,完善“省市县”三级纵向、政产学研推用“六位一体”协同推广模式,健全“高效协作”的组织机制、“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双向反馈”的信息贯通机制。

6.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大力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引导推动广大农技人员、专家教授等,通过APP、微信群、QQ群、直播平台等,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服务。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年度任务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加强年度任务线上考核和成效展示,及时填报项目实施工作情况,实时展示年度任务进展动态和取得效果,在10月底前完成部分工作动态、文件材料、县级培训班、主推技术、主体培育和示范基地等内容的填报;承担年度任务的所有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

四、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27.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17万元,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3.4万元,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3.4万元,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3.4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补助30.6万元。主要用于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购买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等补助10.2万元;示范基地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补助20.4万元。

3.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10.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补助10.2万元。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加强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大信息化绩效管理力度,通过集中考评、线上考查、不定期督导、电话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实现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覆盖。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对农技指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农技指导员工作补助、绩效奖励、评优挂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充分调动每个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强资金监管。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有关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项目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大力总结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在抗击肺炎疫情、保障农业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做法等,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认真做好“寻找全国最美农技员”、“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遴选推介等活动,发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秀方案: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方案范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汇编


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信用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xx〕24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构建起以信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打造“信用”,支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指标分基础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评分指标,相关情况和数据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参评地区应在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基础相关要求。依据《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要求,通过对标创建,建立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突出“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达到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标准。

三、创建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组织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信用产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顶层设计,形成工作机制,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加大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权利与责任、激励与约束的统一。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关键环节,选准突破点,加大攻坚力度。注重操作性和实效性,不断推广使用信用建设阶段性成果,充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

四、创建任务

(一)强化基础建设

1、加快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被执行人整改清理,确保整改到位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相关职能部门)

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日公示”制度,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县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3、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覆盖到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9号)要求,信用措施全部于法于规有据。(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二)重点领域提升

5、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

6、强化诚信文化建设。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充分利用公益广告、信用大讲堂、“信用网”等载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广泛开展“百城万企亮信用”、“诚信活动周”、“百城万店无假货”、“安全生产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多种文艺形式和传播媒介来普及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县属各媒体结合自身特点,拿出重要版面或时段、推出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褒扬诚实守信、曝光失德失信行为,传播诚信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相关单位)

7、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1)加快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整改,确保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整改到位率达到100%,并杜绝新增。(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全县公务员信息(包括不限于基础信息、奖惩、年度考核信息等),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完善公务员信用管理制度,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8、全面强化“信易贷”工作

(1)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依托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平台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根据调查问卷要求,达到有效问卷回收数量100份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职能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9、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信用承诺。持续推进信用承诺应用,达成各领域信用承诺应用制度全覆盖,信用承诺书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全量归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2)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按照已出台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广泛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具体案例。(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3)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加快督促相关治理对象整改推出,确保退出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5月—6月底)

县创建办统筹协调全县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和工作重点。各责任单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办公室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力争6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并按国家要求形成总结材料和台账资料。

(二)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持续进行)

7月15日前,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汇总所有台账资料向市上报,实现基础指标和评审指标“双达标”,力争全面、精准反映我县积极支持市高质量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成效。总结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整理、完善验收材料,全面总结评估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问题加快整改落实;总结创新做法和有效举措,形成可推广和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不断巩固和提升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创建示范城市工作

支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成立县支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具体事务,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协调会议,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督促检查,统筹协调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具体人员,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加大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要在经费和人员等方面加大对创建工作支持力度。县财政局要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创建工作经费,重点用于信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任务落实、社会信用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应用创新与试点、信用示范城市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创建工作督查考核

《县支持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示范城市责任分工》明确了各创建指标内容的具体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标对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情况列为有关涉指标单位营商环境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发改委发挥创建工作牵头协调作用,建立考评、奖励和督导机制,邀请第三方对有关单位的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和检查,县发改委对创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强考核,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抓好创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广泛宣传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的意义、任务和目标,迅速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让创建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方案精选】街道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街道应急体系集成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思想理念,遵循“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平战结合、群专结合、防救结合”原则,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减救灾三大职能,以应急管理工作“五有”为目标,逐步建设形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专常兼备、反应灵敏、联防联控、行动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

1.设立街道应急指挥部。组建以党工委书记为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副总指挥,各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2.设立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限额内,整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防减救灾等资源和力量,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作为街道的内设机构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配有独立办公场所,并挂牌。同时配齐5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3.设立社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社区建立以“两委”书记、主任任组长,“两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街道应急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4.构建应急管理网格。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和力量,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与街道“多网合一”相结合,协助街道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5.组建街道、社区应急救援队伍。街道办事处组建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队长,街道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队,队伍规模保证在30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救援。社区组建由社区主任作分队长,社区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卫生所(室)、志愿者、网格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分队,每支分队规模保证在15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和救援。

(二)健全责任体系

1.落实领导应急管理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工作部门的应急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支持指导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重大问题,组织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其他副职按照工作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街道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3+X的基本架构明确职责。即承担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减救灾+负责消防安全,协调做好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实现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进行应急预警、第一时间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的目标。

3.明确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社区按照3+X的基本架构明确职责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协助街道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减救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对风险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和管控,第一时间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初期处置和救援,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和疏散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4.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在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单位建立应急救援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承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洪涝灾害等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5.网格员工作职责。应急管理网格员要按照“一岗五责”明确工作职责。“一岗”,即:应急管理网格员岗位。“五责”,即:火灾信息员职责、地震地质灾害信息员职责、防汛抗旱信息员职责、防减救灾信息员职责、安全生产信息员职责。主要工作内容是: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救助、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定期排查网格内安全生产及水旱灾害、消防火灾、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风险隐患信息,督促整治隐患并对风险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监控;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内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疏散逃生;承担网格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覆盖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恢复等全时段的工作机制,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并以流程图的形式悬挂上墙。工作机制包括监测预警机制、研判会商机制、应急指挥机制、协调联动机制、调查评估机制等。

2.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值班员应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工作状态良好,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本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如事态紧急,也可越级上报至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而后再向本级领导和街道政务值班室报告。

3.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街道要针对辖区内安全风险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的综合性、“多合一”处置方案。

(四)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1.开展业务培训。街道负责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2.组织应急演练。街道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要在演练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强化公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应急经费和物资保障

针对辖区实际情况、乡情特点和易发多发事故类型,储备了一些相应应急物资。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提高工作标准。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夯实辖区内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三)强化联动协同。应急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工作中强化联动融合的意识,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效。

(四)坚持发动群众。要坚持人民至上,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切实搞好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央政法委提出分批次在全国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市申报参加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简称“创建试点城市”),获得中央批准。为全面推进全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同意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具有亨通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平安亨通建设在上新台阶,为我镇创造更家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镇域社会治理此种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县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镇域社会治理放到镇域经济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镇域社会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xx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

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县特色农牧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构建县域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纵向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横向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

立足全县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在海拔18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种植以党参、羌活为主的中藏药材,以刺五加、乌龙头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1800米之间的半高山地带种植以柴胡、板蓝为主的中藏药材,以核桃、花椒、金丝皇菊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米以下的河川地带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农业,以葡萄、大果樱桃为主的经济林果和观光休闲农业。突出河川、半高山、高山优势产区,狠抓全产业链建设,发展适度规模,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林牧互补、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绿色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增强发展合力并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产业承载经营主体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瞄准需求定产业,找准销路定规模。针对农牧业产业体系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群众协同发力,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推进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与拓展产业链条并重。立足全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地域特色,合理确定各乡镇主导产业,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为农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量身制定扶持“菜单”,灵活开展“菜单式”产业扶持。加大对农牧产业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扶持力度,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带动引领性强的农牧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丰富农业商品种类,拓展销售渠道和市场,促进农牧业由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由初加工向精细化加工转型,由单一产业链条向全产业链条发展。

(三)坚持适度规模与提质增效并重。突出发展以经济林果、中藏药材、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和羊肚菌、黑木耳、金丝皇菊、玫瑰等为主导的特色富民产业,在坚持适度规模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品种改良保护,努力形成“独一份”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抓好品牌培育,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产销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坚持产销对接与健全物流并重。坚持以销促产、产销衔接,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确保种养户获得稳定可观的经营性收入。建立健全农产品储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延长农特产品的销售时间,改善生鲜农产品外销条件,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四、目标任务

以产业振兴为目标,以产业调整为核心,紧盯“五无·美丽”建设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投入扶持资金576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903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82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812万元、财政预算资金220万元),提档升级以从岭藏鸡、中华蜂、黑土猪为主的特色养殖产业,做精做细以党参、黄芪、羌活、当归、柴胡、板蓝根为主的中藏药材产业,大力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种植产业,改良提升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稳步增加金丝黄菊、玫瑰、美人椒、藜麦、油用牡丹、金银花等新型品种种植面积,不断调整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种养产业结构。力争年内全县养殖从岭藏鸡115万只、中华蜂5.6万箱、黑土猪5.5万头,种植中藏药材13万亩、羊肚菌5000亩、黑木耳800亩,栽植乌龙头600亩、刺五加400亩、花椒1000亩。

提升改造已建成从岭藏鸡养殖基地16个、中华蜂养殖示范点31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3个,升级改造绿脉农业观光园和南峪乡南二村小杂粮豆制品加工车间。扶持新建5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2个、七彩山鸡特色养殖基地1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中藏药材示范种植基地5个、千亩中藏药材种植基地1个、金银花种植基地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个、百亩绿色赤芍育苗基地1个。扶持新建花椒收购加工包装生产车间2个、山野菜和中藏药材收购包装加工车间各1个,柿子、藜麦、苦荞加工生产线各1条,有机肥生产加工厂1座、废旧农膜加工回收网点3个、农业产业观光园2个。

五、重点任务

(一)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聚集区,努力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投资30万元编制完成19个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个,每个乡镇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打造一个优势特色产业群,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品牌。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做精做细中藏药材产业。投入扶持资金275.6万元,其中扶持新建5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种植示范基地资金25万元,扶持新建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0万元,已建成13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扩建扶持资金65万元,育苗基地提升扶持资金69.6万元,已建成收购加工基地提升扶持资金20万元,金银花种植扶持资金20万元,重楼推广种植扶持奖励资金60万元,种植技术指导及工作经费6万元。

以打造省级中藏药材重点县为目标,在高山地带种植党参、羌活、大黄、当归等5.2万亩,在半高山地带种植红芪、柴胡、板蓝根、重楼、白芨等7.8万亩。在镇种植金银花200亩,对20xx年已建成的4个收购加工基地进行标准化打造,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药材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全面落实“五无·美丽”建设要求,中藏药材种植全面禁止使用化肥,推动中藏药材产业向无公害、绿色、有机方向发展。

优秀方案: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函》(国土资厅函〔20xx〕1392号)有关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9号)要求和我县实际,为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概况。地处中腹地,总面积20xx平方公里,辖7镇8乡3街道,总人口45万。南距省会城市66公里,北距历史名城110公里,位于连接两大城市的次中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较为便捷,贵开高等级公路使县融入市一小时经济圈,四条高速连通,三条铁路一个港口使客货运输高效通达。境内生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5.65%以上。

(二)矿产资源情况。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全县经勘查发现的矿产资源有磷、煤、铝土矿、铁矿、钼矿、重晶石、高岭土、石灰石、粘土、白云岩、地热水等35种主要矿产。目前,累计探明的磷矿资源储藏总量达19亿吨,特别是被称为“三阳开泰”之首的磷矿是国内磷矿富矿石的重要产地,其中P205(五氧化二磷)含量高于32%的优质富矿储量占全国80%以上,是全国著名的三大磷矿之一,与湖北襄阳、云南昆阳并称“三阳开泰”。磷矿主要分布在金中、双流、永温、冯三、花梨、龙水等6个乡镇。依托资源优势,磷化工已成为县主导产业之一。县域内有效磷矿山23家,而洋水河流域有15家磷矿山,其中开磷集团占6个,因此洋水河流域成为县最重要的磷矿产地。根据已取得的找矿成果,县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以下特点: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但分布不均衡;非金属矿产磷矿资源储量大、分布集中,深部潜力巨大;能源矿产煤炭分布不均,种类较多、煤质较差;金属矿产种类多、资源量不大;地热水资源较丰富,是全县新兴的潜在资源。

(三)开发利用情况。全县有效矿权56个,其中,磷矿23个、铝土矿4个、高岭土矿1个、地热矿泉水1个、石灰岩矿2个、硅石矿2个、砂石土矿23个。23个磷矿山11个正常生产,12个停产,而洋水河流域有10个生产, 20xx年磷矿开采量1174万吨,其中,开磷集团830万吨,民营矿山344万吨;4家铝土矿山,现仅有县马场镇楠木渡铝矾土矿(鑫联公司)达到生产条件,20xx年共生产9.75万吨;20xx年23个砂石土中有16个为20xx年底新设采矿权,现正在办理环评、安评、临时用林用地手续,2家企业自行停产,3家企业正分别办理环评、临时用地用林等延期手续,仅1家企业正常生产;硅石、重晶石等矿山均处于停产状态。

(四)矿山环境情况。随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也不断出现,矿山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等地质灾害问题十分突出。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39处,其中因采矿活动引发的有27处,威胁人数达25185人。全县矿山采空区面积约20.98km2,占县域总面积的1.03%,其中开磷集团矿区采空区面积约16km2;其他矿山采空区主要分布于双流、永温、花梨、冯三等乡镇。

(五)存在问题。县矿业经济经过多年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磷矿投入多,资源增长突出,其他矿产如煤矿、铝土矿等投入相对不足;二是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低;三是矿山多,规模小,开采总量低,经济效益差,集约化合理利用资源尤为不足。综合利用率较低较,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未得到充分利用;四是矿业权人对绿色矿业发展认识不足,矿山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造成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保护措施不够健全,恢复治理工作相对滞后;五是受近几年经济下行影响,矿山经济效益不好,建设绿色矿山需要大量资金,缺乏建设资金。

二、建设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结合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驱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合理规划、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综合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部门协同,督导企业实施。坚持以矿山企业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主体,县发改、自然资源、工信、财政、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管、应急、交通、金融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推动我县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行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共伴生资源、低品位和尾矿等的综合回收利用;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加强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大力改善矿山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坚持科技进步与创新。实施科学办矿、科技兴矿,加强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勘查、开发利用的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实施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由传统产业向现代化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4.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我县不同矿种行业的建设要求,全面部署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全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步达到规范建设要求。重点推进我县磷矿山绿色矿山的建设,再带动全县其他矿种绿色矿山建设。

5.坚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加大绿色矿山建设,以点带面,创建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力争创建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建立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究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3.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新建矿山布局合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通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规范有序,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利用率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20xx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新建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0xx年,大中型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做到布局合理、绿色开采。全县大中型矿山11个(开磷集团5个,民营矿山6个),其中4个为新建矿山(未投产),1个未建设,正常生产6个。

——2025年,全县所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业步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矿山布局,建立完善矿山规划体系。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科学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将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到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合理调控资源开发总量,制定资源开发上限和开发强度,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统筹安排矿业活动,合理设置矿业权,从源头控制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牢固树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资源开发观,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转变过度消耗资源、低效利用资源、牺牲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方式。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相协调,坚持去产能与矿业企业兼并重组、调结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的新途径,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快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三废”要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幅降低矿山企业能耗、地耗、水耗,着力打造“矿业+”绿色产业链,推动“探、采、选、冶、加”五位一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生产方式,形成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绿色发展的矿业产业体系,提高矿山资源产出率,实现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三)全面推进绿色矿产资源勘查。启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各级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要发挥绿色勘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勘查试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出资的地质项目创新推进绿色勘查。探矿权人在进行勘查时,应编制绿色勘查方案。

(四)全面推进新建(改扩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新设采矿权、技改扩能矿山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按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并在矿山筹建过程中同步建设,在正式投产时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监督企业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矿山“三废”得到有效处理,污染物排放达标。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监督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矿山绿色安全生产。

(五)积极推进生产(在建)矿山达标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全面推进生产(在建)矿山的绿色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利用先进采矿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三率”和“三废”监督管理,推进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绿色高效利用、安全生产水平。20xx年底前,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应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20xx年底后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矿区绿化覆盖率和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达到国家标准,并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六)全面推进闭坑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20xx年底前,要完成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历史较长,地质环境问题欠账较多,闭坑、历史遗留矿山的责任主体已灭

失,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使矿区环境整体呈现天蓝、地绿、水净,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七)推动矿地和谐共享共建。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维护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和矿区群众利益,使政府、企业、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促进矿地良性互动。探索绿色矿山共建、责任共担、环境共保、收益共享新机制,共建绿色和谐矿山。按照“开发一处、造福一处,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地和谐、绿色发展”的要求,鼓励矿山资源开发与农村“三变”改革融合,大力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山及周边人居环境;组织就业培训,优先安排矿山周边村民及子女就业,积极开展扶贫救助等惠民活动;将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矿区群众的脱贫愿望相结合,鼓励采取与村集体组织共建高效农业产业、劳务委托、工程承包等方式、模式,支持矿山所在地乡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八)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制,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引导矿山企业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矿地和谐,诚实守信,严格自律。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上下互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矿山自建自评、第三方评估、名录管理、社会监督、随机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等工作新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构建行业协会引领的行业自我约束机制。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和条件,结合县矿业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按照资源开发科学合理化、废物处置生态化、矿区环境优美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要求,通过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及绿色矿山企业的方法,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地推进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时间为20xx年10月—11月)。根据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制订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宣传部署(时间为20xx年11月)。召开全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部署会,安排我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全县20xx年底前,完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任务。

(三)编制实施方案(时间为20xx年12月)。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企业自行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四)建设阶段(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10月)。依据矿山企业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应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自评报告。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的矿山企业于20xx年10月前完成实施方案60%任务量,20xx年12月前完成80%任务量,于20xx年10月前完成全部任务量,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

(五)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按照省绿色矿山建设验收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建设完成的矿山企业开展相关验收工作。

五、建设措施

目前,我县现在主要开发的矿种有磷、煤、铝、铁、高岭土、重晶石、硅、红粘土、石灰石、砂石等矿产。建设标准为:磷矿和重晶石按《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3-20xx)、煤矿按《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xx)、铝土矿和铅锌矿按《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20-20xx)、高岭土、粘土和硅石按《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xx)、石灰岩按《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8-20xx)、砂石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xx)等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分为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6个方面。

(一)矿区环境优美化。做到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治美观。矿山企业要对矿区周边、工业广场、矿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堆矿场地应封闭或者采用大棚进行遮盖;矿石运输车辆要篷布覆盖,杜绝运输过程中的矿石散落,限制运输荷载,每车矿石运量不得超过25吨。矿区截排水系统要修筑完善,防止雨水冲刷矿石,横流四溢造成污染。露天开采矿山企业的矿石破碎加工区域要实现封闭式作业,减少粉尘、噪音污染。要充分利用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周边及运输道路两侧要做到应绿尽绿,营造整洁美观的生产环境,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矿区环境基本实现天蓝、地绿、水净。

(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相关内容,要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要及时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同步恢复治理,不积存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矿山企业要加大对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的投资力度,认真组织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与生态恢复工作,落实治理责任。露天开采矿山更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达到开采一处、复绿一处。闭坑矿山要严格按土地复垦要求对矿山土地进行复垦,实现矿区土地利用效果最优化、利用价值最大化。

(三)资源综合利用。要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科学利用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发展循环经济。探索新的采矿方法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其“三率”指标要达到或高于设计要求。杜绝“采富弃贫、采厚弃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开采中的资源浪费。要拓展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途径,有下游加工产业的磷矿山企业,要最大限度综合回收共伴生的氟和碘等资源,并通过资源转化,推动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四)节能减排。要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体系,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减少“三废”排放。矿山企业要积极研讨资源再利用方案,妥善处置废物,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产生的固液废弃物应有符合安全、环保等规定的废弃物处置方法。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废水处置达标率100%。固体废物要实现合理利用,利用率要≥40%。在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要利用产生的固体废物用于充填采空区、治理塌陷区和制成建筑材料等,减少地面压占。各矿山要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矿坑涌水要处置达标排放,生活废水处置达标排放,并优先用于矿区绿化浇灌。

(五)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矿山企业要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建设数字矿山,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化。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及《开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安全合理开采,要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高效适宜的采矿技术和方法,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化采矿行动,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70%,大力提高矿山企业科学化采矿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矿山企业要采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智能技术,实现生产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和机械设备控制信息化。

(六)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一是矿山企业要建立产权、责任、管理和文化等方面的企业管理制度;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要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备金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设备安全性能,设置危险区自动报警装置,杜绝职业病发生。同时,要建立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健全储量动态监测等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完整。二是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生产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建设,时刻心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为当地村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难题。探索村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矿山建设,共享矿产开发利益。三是矿山企业要与当地村民组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磋商机制,共同研究协商因矿业开发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有关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对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要及时补偿到位。要通过矿地和谐建设,及时化解矿山开发与当地群众的矛盾,杜绝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营造企业与地方共同发展、人与环境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决策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严格矿山建设项目核准、备案;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第三方评估经费的落实,配合做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日常工作、名册管理,负责绿色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三率”指标落实,负责矿山企业占用耕地及林地手续的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矿山“三废”治理和污染物治理的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对矿山技改项目备案,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县水务局:负责矿山开采取水管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监管。

县应急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排土场及尾矿库按照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建设、生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的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配合矿山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县交通局: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维修及日常养护。

县金融办:负责鼓励和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金融服务。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处理矿群矛盾纠纷。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行政审批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增划资源,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允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二是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短期内能够复垦、复绿的,可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支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优先布局建设用地,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纳入计划保障;绿色矿山建设需要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的,可以按规定支取使用已缴纳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预存费用。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减收企业所得税。

(四)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矿业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编制好矿山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从矿区环境、开发方式、资源利用、企业形象、矿区和谐及规范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内容、进度和措施等,安排落实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达到建设标准。

(五)建立绿色金融扶持政策。一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对绿色矿山企业的金融服务,探索开发支持绿色矿山的特色信贷产品,加强绿色信贷支持,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在环境恢复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鼓励引导县域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和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涉及乡(镇)及部门要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绿色矿山、认识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广泛宣传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绿色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年度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进展及成效评估,加大对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等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已验收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采取常效巩固措施导致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的,申报上级部门从名录中移出。对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失职失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模板


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及《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数字”战略部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抢抓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中国的历史机遇,对照试点建设标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总体要求,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动各领域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资源体系。

1.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省、市一体化云、网监管要求,做好政务云资源统一编码工作,确保新增信息系统“应上尽上”,系统上云率达到100%。确保县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均接入省统一身份系统,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大力推动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推进城市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部门梳理,凡是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不予共享的数据,均应按照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种方式提供共享。到20xx年底,县级信息资源共享率要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22个方面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水平。到20xx年底,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4.高质量建设5G网络。强化5G基站与组网部署,提升移动通信网络用户体验。到20xx年底,城区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乡镇驻地达到50%以上,并积极推动规模商用。全面提升乡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5.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县骨干网、接入网、电子政务外网的IPv6升级。推动政府、新闻媒体、大型企业网站、典型应用全面支持IPv6,推广全面支持IPv6的移动和固定终端。到20xx年底,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支持IPv6。(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6.提高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精度和广度。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制作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满足智慧时空大数据平台国家试点项目高精度、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成果更新的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开展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分阶段推进智慧灯杆试点建设,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设施,在重点区域推广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到20xx年底,完成智慧灯杆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推进智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综合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气象智能网格自动监测布局,提高监测精度。挖掘气象大数据,开展面向区域联防、城市运行保障、军民融合、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9.建设多网格融合的综合管理平台。以“全要素”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城乡“多网格融合”。依托政务网,“建立社会资源池”,搭建以网格化信息系统为核心,覆盖城乡、分级应用的信息平台。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解决网格化系统众多、政府投资过高、网格数据共享不到位、网格员队伍重复浪费等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到20xx年底,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

10.实施智慧城管系统综合提升。对初步完成数据汇聚共享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井盖监控预警系统、违章建筑管理系统、智慧城管实景指挥平台等内容,推进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管,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再升级,让城市管理变得更便捷、更智慧,努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xx年底,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0%。(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1.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建设环境质量智慧监测系统,通过综合性监测平台,创新运用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智能监控云平台等,对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信息进行智能化监控。到20xx年底,实现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2.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集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决策指挥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的安全态势进行全面掌控,实现应急管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析决策、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人性化的现代智慧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四)提升数字社会水平。

13.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进一步完善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服务应用,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到20xx年底,实现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大力推进“爱”APP的应用推广。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政务大厅宣传等线上线下推广措施,结合已上线应用服务,将“爱”建设成为政府提供政务服务主渠道之一,切实发挥“爱”APP效能。到20xx年底,“爱”APP日活跃用户数量不少于全县人口总数的2%,分厅新增一链办理事项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在已实现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爱APP”接入,实现社保业务的网上服务、移动APP服务、微信服务、自助终端等服务;通过部署即时制卡设备促进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加快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和线上结算、缴费、认证、应用等场景服务;通过积极使用市级建设的综合服务平台及可信电子签章平台等项目,为全县参保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人社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家居服务、商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将社区与医疗、养老相结合,为社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办证、领取补助等公共服务,搭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形成“互联网+社区”的智慧化社区治理创新模式,全面提升社区安全、自治和便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17.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在农业生产领域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通过大数据计算等手段,科学实施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温室智能管控,智能施肥等新型农艺技术。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普及农业网络化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8.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传统制造向高端、绿色、服务转变。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工程,以护栏板、纺织服装等制造行业为重点,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无人车间”“无人工厂”建设,加快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扩大自动化设备比重,实现生产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运用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辅助制造系统,改造现有生产制造系统,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自动化,提高产品设计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9.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鼓励专业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农村带头人。促进电子商务向一、二、三产业全面渗透,加快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以及农旅特色产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深度融合发展的电商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大数据赋能品牌建设,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培育一批涉农电商企业、涉农网商、涉农网店。到20xx年底,全县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实施“本地企业上云”行动。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上云。到20xx年底,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县上云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1.积极培育跨领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等四大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牵头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持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省级、市级部门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投资与运营,推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助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增强公众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并争取打造1-2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亮点特色,在市级以上平台推广展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四)保障信息安全。完善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目录,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子政务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和保障,建设电子政务网等大型网络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法人数字证书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防护、计算机病毒攻击、数据库脚本注入攻击的防护技术措施,保障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可靠。(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优秀方案: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优秀篇


近期我县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当前火灾防控,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决定自现在开始至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企业、不漏车间的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为保障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序,成立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高新区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4日前)。高新区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5日)。扎实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10日)。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一)开展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对垃圾、杂草、杂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

(二)开展电路、设备、电器火灾隐患整治。1、对企业内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老化脱落、私拉乱接、电线连接不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等引发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治。2、开展企业生产设备和电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生产设备和使用电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燃气火灾隐患整治。1.液化石油气使用企业: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2.天然气使用企业: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违规使用LNG储罐等。

(四)“三合一”场所检查治理:1.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工业类场所及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在生产经营场所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直接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员工的;2.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等问题;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防火分隔不当、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违规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五)闲置厂房安全整治。闲置厂房房屋排查。重点排查电源线路设置情况,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房内储藏物资防火情况,院内及周围杂草和易燃垃圾清理处置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张贴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人知晓。

(二)做好信息反馈。各分包人员和各企业要将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牵头负责人、联络员名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高新区安监局备案;以后每天15点前报告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搞形势、走过场、排查不全面的、落实工作不利的严格按照威安委[20xx]3号文件追究责任。

参考方案: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市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合城管委办〔20xx〕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会议部署要求,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源头控制、分类处理、属地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要求,以决战的姿态、精细的工作、必胜的信念,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力打赢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12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建立起“规建管”有序衔接、管理执法高效联动、城乡统筹推进的违法建设查处模式。实现全镇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治理、“治违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显著提升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程序

(一)治理范围

全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涉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整改项目以及公共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建筑,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范围。

(二)治理程序

1.违法建设的认定。镇市容所牵头,各社区、村对本辖区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对违法建设是否属于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确认。

(1)国有建设用地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法建设的拆除。

(1)督促自行拆除。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由各社区、村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帮助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设但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由各社区、村帮助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按照“属地牵头、部门报到”原则,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强制拆除预案,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15日)。各社区、村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日汇总后报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查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成因、性质和所有人,分类梳理并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档案,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违法建设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抽查、核实,建立全镇违法建设本底资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实时督察、逐一销号。

(二)有序推进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0月15日)。各社区、村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查违、防违、治违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工作组,对全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各社区、村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一案一卷,建立档案,及时对前期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后期,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案卷进行统一集中汇总。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解读、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大力营造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厚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遇重大突发舆情要及时汇报、科学规范处置,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查违执法工作要求。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对社区、村上报的疑似违法建设提交区自规分局进行审核界定并出具认定结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科学合理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查处工作零事故;要坚持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对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要实行公开举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违法建设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三)实行联合惩戒,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失信惩戒。对住宅小区内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切实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建设办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评先评优资格。派出所要与镇市容所、社区、村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对查违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参与鼓动、组织妨碍执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切实做好执法保障。镇文明办要把违法建设治理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督促检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确保违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治理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予以激励。镇纪委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主动拆除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在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涉及镇管以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有关管理单位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市容所,负责全镇治理专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考核等,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村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分工协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的组织实施,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对辖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摸排,落实日常巡查防控和拆除工作。镇直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联动,合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各社区、村强化联勤联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标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区域,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示范引导。各社区、村、镇直部门、集体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要带头拆除。各社区、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要敢于攻坚,快速行动,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带头示范。

(五)妥善化解矛盾。对拆违可能引发的维权、上访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协同镇宣传部门、信访部门等制定应对预案,用好“三解”(解决、解释、解气)工作法,通过“三讲”(讲法律法规、讲政策规定、讲公序良俗),化解矛盾,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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