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优秀方案:防震减灾局正风肃纪工作方案分享

2022-01-26
正风肃纪心得 正风肃纪记录范文 正风肃纪个人感想

正风肃纪心得。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秀方案:防震减灾局正风肃纪工作方案分享”,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下简称“四风”),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经县残联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针对的实际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指导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的开展,并负责每月向纪委汇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

三、工作内容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的具体规定,重点治理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全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强化纪律阶段(7月25日前)。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研究制定本单位“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纪律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11月15日)。主要任务是:对照党章等纪律要求、群众的期盼以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的八个方面问题,深入查找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边查边改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三)专项检查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督查组,通过暗访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科室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面不少于30%),推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5日后)。主要任务是:本单位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联系服务群众等规章制度,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纳入本单位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召开动员部署大局,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进行深入动员和教育、宣传,开设宣传窗口和活动展板,激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感染力,凝聚干部群众的向心力,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力。

(三)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受理、核实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不论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坚持“谁查办谁通报、内部通报为主”的原则,及时通报典型案件。

(四)用好考核评价。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情况,将纳入对20xx年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对在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03kkk.CoM小编推荐

优秀方案:医保局“法律七进”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根据《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营造依法治县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局职工和服务对象学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懂法、守法,规范行政行为和窗口服务,保持法治就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县内各医院、卫生院、药店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县内医药机构依法依规经营;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自觉履行义务,做一名守法公民;加强宣传,强化氛围,为建设幸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思,树立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和《行政法》为主,加强对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

2、建立完善单位普法讲师团。讲师团由单位领导和法律专业人才组成,挑选精干人员,为单位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

3、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的学法阵地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培训制度。加强对就业服务窗口人员法制培训,建立健全各服务窗口法制宣传设施,打造普法示范窗口。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对中小学校法制宣传资料收集工作,在学校以讲座、法律常识问答、小品舞台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使其从小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并协助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创新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工,提高农民工法律知识,维护农民工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创新工作办法,通过深入田间地头,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悬挂法律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普法队伍深入社区以发放宣传图册、放映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要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宣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结合大量相关违法案例,不断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为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活动建言建策,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干部职工要自觉杜绝迷信活动,以身作则,加强对身边人“摒除迷信、相信科学”的思想宣传。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把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积极促进单位开展社会性公益法治宣传,向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展示法治形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县医保局“法律七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带头抓好“法律七进”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法律七进”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有效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

把“法律七进”工作纳入长期工作任务,常抓不懈,扎实推进,把“法律七进”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体系中。

优秀方案:林草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至20xx年12月,将围绕两个专题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范围

20xx年至20xx年12月

二、宣传方式

1.宣传标语标牌。各相关科室(场、站)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使用的宣传标语内容可参考附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规范的宣传内容。

2.强化网路宣传。各相关科室(场、站)要精心组织策划,细化宣传方案,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

三、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专题片,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安排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强调的“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务实举措,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分批组织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把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落实林草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林草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肃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建立符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求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从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要立即整改、堵塞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1.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整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投入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研判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点台账,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详尽事故处置措施及流程,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常态化抓好国有林场、草原、湿地等基础设施安全整治,加强林草生产设备管理等。

2.林草行业危险化学品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印发的《农药管理条例》、《林用药剂安全使用准则》,配合综合监管部门开展林业行业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指导企业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按照省市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林业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单位自身安全水平,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林草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要求边排查边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消防安全整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实施打通生命消防通道工程,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抓好突出问题风险治理,加强林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尤其是对流动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和岗位应急技能培训。做好日常消防应急资源配备,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加强值班值宿。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此次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防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场、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三年行动督查督导和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相关科室(场、站)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优秀方案:县教育系统2021年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优秀篇


根据《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减办〔20xx〕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5月12日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订《县教育系统20xx年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8日至14日。

二、活动主题

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三、活动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教中心。

四、活动要求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各校(园)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充分认识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要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宣讲、专家授课、平台宣传等方式,系统性开展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要坚持关口前移和问题导向,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减少学校及生命财产损失。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御知识技能。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知识竞赛、有奖问答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专刊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促进师生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要进一步梳理掌握本校(园)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本校(园)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等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将校内已有设施改扩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校园灾害防御能力。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各校(园)要组织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职工楼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校园及周边环境等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抓住重大风险重点隐患、重点部位重要环节,摸清全校及周边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教育引导师生提高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要将隐患及时录入应急平台,建立“六项清单”,筹足工作经费,安排具体人员看管跟踪整改隐患。要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制度,明确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责任人,至少安排1名灾害信息员,具体负责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报送工作。

优秀方案:社保局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病毒肺炎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形成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和接触、隔离等人员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全局落实防控措施;根据省、市社保局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疫情防控等具体工作落实;负责各科室疫情防控和问题上报等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四、工作分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协调、综合保障、数据汇总、信息上报对接和防疫物资筹集发放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和有效运转;负责各项综合事务的处置协调。

2.卫生消杀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监督保洁人员对全局办公楼、经办大厅、楼梯间、走廊、卫生间等办公区域的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工作日早、中各1次消毒清洁。

3.监测登记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在入口处对上班人员、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如存在发热等问题人员及时沟通应急组进行处理。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测量体温人员禁止进入。登记表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日报综合协调组进行备案。

4.应急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对职工、来办事人员出现发热等问题情况人员进行组织隔离、联系疫情防控部门、送往就医等工作。

5.经办服务组

组长: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各项业务的日常办理工作,全面推进“不见面”服务,推进“网上办”、“预约办”、“容缺办”等服务要求。

6.监督责任组

组长:

组员: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负责对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疫区往返、外地返双等隔离观察人员进行责任包保。其中科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包保,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分管领导由局长进行包保。包保责任人需对包保隔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确保隔离人员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不得违反规定外出。同时每日抽测隔离人体温,并报综合协调组进行登记备案。在隔离人员发生问题时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进行处理。

五、防控措施

(一)上班职工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天上班时在监测点配合测量体温并登记,工作期间严禁私自外出,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

(二)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等防疫设备,勤洗手、多通风,办公时要保持1米以上间距;

(三)全局职工(含家属)如存在发热、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情况,需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备案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送往医院治疗;

(四)要做好返岗后的日常体温检查工作,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备,并保留记录。做好个人办公区域的每日消毒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准备充足,如酒精、口罩、手套等;

(五)上班人员应以步行、骑行和自驾为主,避免公共交通的使用,减少路途上的交叉感染,同时不得进行聚餐、集会、走亲访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卡点等各项工作要求进行落实,不得随意往返非工作需要的路径和地点;

(六)疫情防控期间,取消非必要的会议和学习等,减少人员集中接触;

(七)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生防疫问题需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班子成员需第一时间开会进行研讨处理;

(八)全局职工需对防疫物资如酒精、消毒液等进行妥善保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注重自身安全。

优秀方案:文旅局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和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切实维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文旅局特制定《关于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其他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防疫领导小组。全员动员,全力保障防控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疫情防控宣传。一是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职工要严明工作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二是督促文化、旅游及体育场所做到全部关停,停止一切大型集会活动。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歌厅、景区、网吧等重点场所的监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全国多个地区近期发生的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来势迅猛,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给文化、旅游、体育等娱乐健身场所带来很大影响。全局干部职工要树立“疫情防控压倒一切”的思想,将疫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做到“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采取下发通知、设置宣传标语、发放传单、现场指导、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

(三)强化纪律意识。将对联防联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处置不力、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优秀方案: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方案分享


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乡村振兴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中的托底保障作用,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年审工作的规定,县民政局决定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全县统一开展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将紧紧围绕“精准救助、及时救助、有效救助”的改革目标,以社会救助年审为主线,自查自纠为抓手,加强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落实救助政策,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严防错保、漏保,不断推进精准保障。

二、工作内容

1.做好动态管理。对新增和在保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按照新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及时作出新增、调整、取消。

2.落实政策措施。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要求,严格落实低保刚性支出抵扣、延退、单人户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照料服务等托底保障政策。全面开展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工作。

3.加强信息建设。按照省、市要求,通过入户调查,加大在保对象家庭信息采集力度,及时将准确信息更新到“智慧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确保信息质量。同时,对于死亡人员和清退人员,及时在系统里进行清理。

4.开展自查自纠。围绕“精准救助、及时救助、有效救助”的社会救助改革目标,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政策执行的指导、监督、管理,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县社区办要组织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统一部署年审期间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开展年审工作前,要对年审事宜进行广泛宣传,有效促进年审工作落实。

2.实施阶段(4月11日至5月30日)。按照年审工作目标,一一对应文件中的工作内容和措施,全面开展年审工作。

3.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乡镇、县社区办要认真梳理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积极向县民政局报送信息,县局将择优刊发并向市局推荐。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操作管理

1.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对所有在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已认定的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核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等;同时在“智慧民政”系统中重新发起核对,结合入户调查结果及核对报告评估家庭困难程度,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新增、取消、调整等年审意见,提高保障精准度。同时,要按照新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结合保障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致贫原因等困难情况,将城乡低保常补和非常补对象分为A、B、C、D四类,A类为常补对象,实行全额保障,B、C、D类为非常补对象,实施差额补助。各乡镇(社区办)城市低保保障月人均补差不低于490元、农村低保保障月人均补差不低于355元。具体内容参照《县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参照表》执行。

2.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审核审批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申报受理、对象公示、入户调查、发起核对、民主听证(可选)、乡镇(社区办)审批等程序,审批过程须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体现。一是严格按规定使用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对新申请对象及时出具《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受理告知书》或《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受理告知书》,对审批不通过对象出具《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对于清退对象出具《省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告知书》,对清退人员已死亡的,应将《省最低生活保障金告知书》发送至其共同生活成员;已死亡且无共同生活成员的,无需发放。二是持续落实公示制度。各乡镇(社区办)应自受理申请的次日起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公示申请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已纳入保障人员,须在保障对象所在的村(居)委员会进行长期公示。三是认真开展入户调查。由至少2人(其中1人须为驻村干部)对申请对象家庭开展入户调查,按规定完成《省困难家庭入户调查信息采集表》并及时上传至“智慧民政”系统。四是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完善申请对象家庭信息并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特别是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养、抚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财产进行核实计算,避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吃低保的问题。对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可终止救助。五是视情开展民主听证。对公示有异议或核对有预警人员,应组织开展民主听证。民主听证应遵循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程序进行。六是按规定落实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备案人员及时在“智慧民政”系统内完善信息,并报送至县局。七是积极落实低保延退机制。对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以上2倍以下的,给予6个月延退期;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高中或者大学毕业后实现就业,给予6至12个月延退期;对于公共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的就业困难家庭,就业稳定后给予2年延退期;对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的残疾对象,就业稳定后给予3年延退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可视情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延退期。

3.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大力推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社会救助业务依托“智慧民政”系统开展。一是各乡镇(社区办)要加强对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每个居(村)委会工作人员须下载安装“智慧民政”手机APP并学会使用,确保每个居(村)委会账号正常使用。(居)村级应充分利用“智慧民政”平台协助乡镇完成基础信息录入等工作。二是尚未完成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治的单位,应利用此次年审的机会,完成数据录入并发起核对,确保在保对象核对率达到100%。三是加快救助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全省统一电子文书的使用,规范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的留存。逐步取消纸质报表,加强系统操作培训和使用,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1.做好重点对象摸排。加大对老人、儿童、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摸排核查力度。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返贫人口,以及因患病、残疾等原因造成失业的人员进行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重病(获得大病医疗救助人员)人员,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形式纳入低保范围。重点围绕脱贫监测户、易致贫边缘户家庭和城镇脱贫解困人员,加大延退政策实施力度。

2.做好分散特困人员照护。严格落实《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要求,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按程序依托当地医疗机构或县级指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按认定类别足额落实特困失能、半失能、全自理护理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督促指导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做好主动发现和救急难工作。各乡镇、社区办要常态化的在乡镇(社区办)、居(村)委会醒目位置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张贴微信自助申报二维码,畅通求助渠道。要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运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技术,动态对接残联、医保、卫健和教体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做好困难对象跨部门转介,促进各部门救助资源融合。

(三)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全面规范和实施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工作,为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打好基础。

1.明确认定条件。低收入家庭指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月人均收入抵扣家庭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的家庭和个人。为了有针对性的开展分层分类救助,各乡镇、社区办要对低收入家庭中存在重大刚性支出的,可进一步识别为支出型贫困家庭,具体相关专项救助政策待有关部门明确后再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条件按照《省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文件规定执行,认定程序按照低保认定程序执行。

2.做好对象认定。年审期间,各乡镇、社区办要采取对象自主申报和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精准排查,重点识别未享受低保或特困供养政策的致贫返贫农村贫困户、近年来享受过临时救助的城乡居民,享受过延退政策的困难对象,以及通过跨部门比对,医疗、教育、住房等部门推送需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

3.规范认定工作。对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对象,规范档案资料,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员台账,做到动态新增和清退,并及时将低收入家庭信息资料同步录入到“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

(四)开展社会救助自查自纠

各乡镇、社区办要将年审与社会救助自查自纠相结合,针对近年来纪委、审计等部门查出的违规违纪案例,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深入自查自纠。

1.查兜底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防止“漏保”问题。

2.查政策落实是否规范。紧盯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公示、审批、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查政策执行是否规范到位,特别是在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社会救助金额评定、死亡人员核销、救助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监管盲区。

3.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工作中作风不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投诉电话开而不用、未长期公示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发现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监督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4.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对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或者个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行为的,乡镇(社区办)要向县民政局报送失信人员失信行为有关情况,县民政局将建立台账备案,并通过批评教育、取消保障、向信用管理部门推送失信人员情况等方式,依法依规惩戒。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年审工作是做好低保动态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困难群众保障权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开展社会救助治理、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推进工作信息化的有力抓手。各乡镇、社区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开展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乡镇、村(居)要建立年审工作台账,对辖区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情况要做到有底可查。

2.强化督查,加强业务指导。年审期间,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年审期间若有乡镇遇有疑难,可邀请县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业务指导;要督促乡镇(社区办)和村(居)委会干部自觉对本人及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扎实做好特困、低保等社会救助家庭情况摸底调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救助对象的系统数据录入清理工作。

3.广泛宣传,提升年审效能。年审期间,各乡镇、社区办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年审效能,要采取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到户,提高政策知晓度。向社会公布求助热线电话,畅通求助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诉求。要结合党史教育,广泛宣传困难群众主动脱困,积极创业的典型案例,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念党情”,增强主动脱困的内生动力。积极宣传社会救助诚信管理制度和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困难群众的守法意识、减少盲目攀比、骗保、闹保等不良风气的生存土壤。

在年审期间,各乡镇、社区办要及时报送工作做法、动态、图片、图像等信息,县局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好的信息将向市局推送。年审期间上报的信息、图片、数据等情况将纳入年审工作通报内容。

优秀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公示工作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关于《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双公示”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双公示”信用建设水平,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实现“放管服效”的有关精神,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全面公开工作

在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公开“双公示”目录及“双公示”信息,并做好信息维护;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在相关网站进行数据更新,确保我局“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

(二)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给办公室,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以便后期信息维护。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监察大队、社保服务中心

责任人:

(三)督查通报工作

定期对“双公示”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双公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1.各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形成“双公示”目录并做好信息上报及公示工作。

2.作出行政处罚的科室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一律不得公开。

3.各科室因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导致公示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撤销的,应及时更新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建立好相关台账。

2.各科室必要时应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请求相关公示业务指导,确保公示信息合规、完整、准确。

3.按照落实“双公示”工作的要求,完善网络及其公示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