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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医保局“法律七进”工作方案优秀篇

2022-01-23
优秀个人工作计划 工作方案 优秀教师个人工作计划

优秀个人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优秀方案:医保局“法律七进”工作方案优秀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根据《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营造依法治县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局职工和服务对象学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懂法、守法,规范行政行为和窗口服务,保持法治就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县内各医院、卫生院、药店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县内医药机构依法依规经营;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自觉履行义务,做一名守法公民;加强宣传,强化氛围,为建设幸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思,树立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和《行政法》为主,加强对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

2、建立完善单位普法讲师团。讲师团由单位领导和法律专业人才组成,挑选精干人员,为单位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

3、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的学法阵地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培训制度。加强对就业服务窗口人员法制培训,建立健全各服务窗口法制宣传设施,打造普法示范窗口。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对中小学校法制宣传资料收集工作,在学校以讲座、法律常识问答、小品舞台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使其从小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并协助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创新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工,提高农民工法律知识,维护农民工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创新工作办法,通过深入田间地头,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悬挂法律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普法队伍深入社区以发放宣传图册、放映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要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宣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结合大量相关违法案例,不断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为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活动建言建策,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干部职工要自觉杜绝迷信活动,以身作则,加强对身边人“摒除迷信、相信科学”的思想宣传。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把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积极促进单位开展社会性公益法治宣传,向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展示法治形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县医保局“法律七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带头抓好“法律七进”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法律七进”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有效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

把“法律七进”工作纳入长期工作任务,常抓不懈,扎实推进,把“法律七进”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体系中。wWw.03kk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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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社保局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病毒肺炎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形成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和接触、隔离等人员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全局落实防控措施;根据省、市社保局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疫情防控等具体工作落实;负责各科室疫情防控和问题上报等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四、工作分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协调、综合保障、数据汇总、信息上报对接和防疫物资筹集发放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和有效运转;负责各项综合事务的处置协调。

2.卫生消杀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监督保洁人员对全局办公楼、经办大厅、楼梯间、走廊、卫生间等办公区域的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工作日早、中各1次消毒清洁。

3.监测登记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在入口处对上班人员、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如存在发热等问题人员及时沟通应急组进行处理。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测量体温人员禁止进入。登记表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日报综合协调组进行备案。

4.应急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对职工、来办事人员出现发热等问题情况人员进行组织隔离、联系疫情防控部门、送往就医等工作。

5.经办服务组

组长: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各项业务的日常办理工作,全面推进“不见面”服务,推进“网上办”、“预约办”、“容缺办”等服务要求。

6.监督责任组

组长:

组员: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负责对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疫区往返、外地返双等隔离观察人员进行责任包保。其中科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包保,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分管领导由局长进行包保。包保责任人需对包保隔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确保隔离人员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不得违反规定外出。同时每日抽测隔离人体温,并报综合协调组进行登记备案。在隔离人员发生问题时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进行处理。

五、防控措施

(一)上班职工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天上班时在监测点配合测量体温并登记,工作期间严禁私自外出,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

(二)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等防疫设备,勤洗手、多通风,办公时要保持1米以上间距;

(三)全局职工(含家属)如存在发热、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情况,需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备案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送往医院治疗;

(四)要做好返岗后的日常体温检查工作,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备,并保留记录。做好个人办公区域的每日消毒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准备充足,如酒精、口罩、手套等;

(五)上班人员应以步行、骑行和自驾为主,避免公共交通的使用,减少路途上的交叉感染,同时不得进行聚餐、集会、走亲访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卡点等各项工作要求进行落实,不得随意往返非工作需要的路径和地点;

(六)疫情防控期间,取消非必要的会议和学习等,减少人员集中接触;

(七)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生防疫问题需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班子成员需第一时间开会进行研讨处理;

(八)全局职工需对防疫物资如酒精、消毒液等进行妥善保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注重自身安全。

方案范文:医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20xx年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单位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本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医疗保障领域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三)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四)确保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一单两库”

基金监管股不断完善“一单两库”,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检查事以及抽查比例,促进执法资源科学分配和合理使用;动态调整本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监管股牵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配合,参照抽查事项清单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三)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

按照本单位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要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靶向性。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实现全覆盖和无遗漏监管,守住安全监管底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

配强人员力量,指导到位、协调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上下一致,协调联动。与其他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

探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及本系统下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

优秀方案:文旅局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和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切实维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文旅局特制定《关于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其他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防疫领导小组。全员动员,全力保障防控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疫情防控宣传。一是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职工要严明工作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二是督促文化、旅游及体育场所做到全部关停,停止一切大型集会活动。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歌厅、景区、网吧等重点场所的监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全国多个地区近期发生的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来势迅猛,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给文化、旅游、体育等娱乐健身场所带来很大影响。全局干部职工要树立“疫情防控压倒一切”的思想,将疫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做到“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采取下发通知、设置宣传标语、发放传单、现场指导、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

(三)强化纪律意识。将对联防联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处置不力、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方案精选】林业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机关单位引领示范作用,结合林业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全市林业系统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创造优良城市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年底,全市林业系统城区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市林业系统城区单位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分类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林业系统城区各单位办公大楼及所附属停车场、仓库、宿舍区等公共场所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废纸(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等),废塑料(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塑料瓶、硬塑料等),废金属(易拉罐、铁、铜、铝等制品),废包装物(包装袋、编织袋、胶带、泡沫塑料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手机电脑等),废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废旧纺织物(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废弃衣服、桌布、洗脸毛巾、书包等),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牛奶饮料、化妆品、日化用品等包装物)等

易腐垃圾:相关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生活区产生的厨余垃圾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含镍氢、镍铬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节能灯等),废旧含汞用品(废湿度计、血压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类中的其他可焚烧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开展发动宣传和教育培训,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办公系统、QQ群、微信群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二)设置设施。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对现有的垃圾桶进行调整和规范,进行分类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颜色区分垃圾种类,在每层办公楼层及公共场所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垃圾桶各1组。

(三)分类管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易腐垃圾按规定建立台账,有害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确定的专门处置场所运输、处置,其他垃圾纳入城区垃圾收运体系。

(四)检查整改。局办公室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提升工作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市林业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裕顺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和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各股室和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本股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制度。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类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荐】文旅局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优秀篇


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七五”普法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会前学法、不良风气治理、社会治安整治、城乡环境治理等“十大行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意义重大。为将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法治宣传

(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组中心学习组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守法情况。

(二)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员培训和年度业务集训学习时增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比重,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认真学习《旅游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崇尚法律的意识,自觉把依法行政上升到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县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统计监督,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自觉性。

(三)开展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扎实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进景区等活动。结合精准扶贫“挂包帮”,深入联系村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执政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五)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经济运行隐患加大监督和揭示问题力度,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监督检查统计数据的真实合法性为基础,揭露和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改进强化统计监督,有效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机关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公开,对日常工作结果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

(七)建立健全机构依法决策制度。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制股在审计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八)依法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坚持统计程序,全面规范统计行为。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的主要环节和依法治理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建立机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统计质量。

(九)畅通诉求渠道。认真执行《宪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作出的决定,举行听证、提请政府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切实保障相关人的权益。

四、强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透明公开

(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执法检查、安全事故查处等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工作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国家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深入推进我局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安监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五、社会治理

(十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涉及本单位的矛盾和突发的信访事件,采取统计监督与服务并重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事要解决”,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六、工作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建立机关推进依法治县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十四)严格工作考核。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保障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别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精选】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优秀篇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目的,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二、工作时间

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设在政工法规股,同志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工作协调和开展。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自查自纠。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检查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

1.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配全,及时更换,确保及时扑灭初始火情。(办公室)

2.对人员集中场所的用电情况及人员疏散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等,做好周密细致的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办公室)

3.对值班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用电情况和人员疏散消防通道做好检查。(办公室)

4.对本单位用火、用电情况做好检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5.对值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防火值班记录情况做好检查。(办公室)

6.对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执法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防止出现线路老化破损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环卫所、园林所、执法大队、办公室)

7.对城市公园、广场的用电、防护栏、广告牌等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执法大队、园林所)

8.对服务管理对象安全管理,督促商户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监管,做好LED屏用电安全管理;对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执法大队)

9.对垃圾处理厂安全管理,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填埋区由专人进行引导倾倒垃圾;垃圾堆积及时增加导气笼;垃圾山加高及时调整钢板路基箱;渗滤液车间运转,按规定进行操作;落实厂区防风、防雪、防汛、防雷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其他违反单位安全规定的行为。(环卫所)

10.对环卫垃圾车、洒水车、路灯安装车等特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环卫所、园林所)

11.对环卫作业工人人身安全防护措施、园林绿化树木树枝的安全隐患、路灯(彩灯)安装施工及日常用电方面的安全隐患、项目施工工地安全进行排查。(园林所、环卫所、执法大队)

12.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人员上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等安全生产工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执法大队)

(二)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做到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局分管领导带队,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易发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各单位、股室要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回头看”阶段。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结束后,对该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责部门分头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提高管理水平。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主动作为。办公室要通QQ群、微信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股室10月31日、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政工股。

优秀方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攻坚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 “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 (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 “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 (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精选】气象局气象信息化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推进我省气象信息化工作,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和省局信息化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依据

全国推进气象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报司信息化工作要点、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省级建设方案、省局信息化工作任务进展等。

二、工作目标

印发气象信息业务领域“十四五”规划,完成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20xx年建设任务,实现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业务运行,推进省级重要业务应用系统融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现“天镜”系统对省级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的统一监控;加强数据收集汇交,提升数据质量控制能力,强化新研制数据产品应用,发展实况业务,强化气象数据安全监管;开展政务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与推广使用;落实中国气象局网络安全技术设计方案。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

1.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印发《省气象信息网络业务发展规划(20xx-2025年)》。

(二)提升关键基础平台能力建设

2.提升省级信息基础设施云平台能力。完成中国气象局下达的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20xx年度建设任务,完善我省大数据云平台建设,扩充省级基础设施云平台计算、存储资源。

3.实现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业务运行。完成我省大数据云平台业务试运行总结,制订业务运行方案并实现业务运行,CIMISS下线停止运行。制定我省大数据云平台应急预案,配合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开展主备系统切换演练。加强运维人员和用户单位培训。

4.加强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天镜)系统应用。开展我省“天镜”系统本地化、个性化建设,推动省、市、县级业务监控集约,完善省级上下行流程监控、MICAPS系统监视、自动告警等功能。推进省级自建业务系统纳入“天镜”系统统一监控。加强各类运行监控信息的关联分析应用,强化“天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实现我省信息化管理评估指标的自动获取、实时展示和分析处理。落实《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加强“天镜”系统运维管理。

(三)推进气象业务系统集约整合

5.强化《省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落地执行。按照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评估标准开展集约化技术评估。把好信息系统立项和验收的集约化要件审查关。推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开展年度信息系统集约化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6.推动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云化”改造。成立省级自建业务系统融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单位报备的“云化”改造计划完成年度融入工作。

(四)加强气象数据业务体系建设

7.加强气象实况产品应用。加强温度、降水等网格实况产品在预报预警、气象服务中的应用,研发网格实况产品在气象服务平台的显示应用。基于国家气象信息中心CLDAS5km温度格点实况产品研发气温客观预报方法,应用于20xx年全国智能预报技术大赛。

8.加强数据收集汇交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和进度要求,完成地面非考核观测站历史数据一次性汇交和实时数据业务传输,依据约定开展其他行业部门的数据汇交以及省级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民航等厅局的数据交换与应用。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全球海洋气象数据资源及收集情况摸底,开展解码后的海洋气象数据应用。

9.推进气象信息标准格式数据应用。实现雷电、水汽和天气雷达组网产品标准格式数据融入大数据云平台并提供应用,完成区域站标准格式数据业务切换,推进天气雷达状态和告警信息、大气成分标准格式数据业务化。

10.扎实做好历史气象资料数字化。继续做好气象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完成20xx年新增档案归档和数字化档案异地灾备抽查、归档工作。推动OCR、AI等技术与数字化工作融合,加快数字化工作整体进度,完成20xx年风自记纸等数字化任务业务验收,开展20xx年EL型、达因型风自记纸和农垦站记录档案数字化工作。继续做好数字化成果整理挖掘和服务工作,更好发挥数字化投资效益。

11.持续提升气象档案业务能力。作为全国数字化气象档案馆建设试点省份,升级完善气象档案业务系统,完成气象档案管理系统融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与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气象数据资源标识符系统对接,实现省际间跨馆共享利用,实现非密文书档案管理和已有电子气象档案资源在线利用。开展档案馆安全状况摸底,完成气象档案馆安全状况调查。完成20xx年之前数字气象档案馆建设任务验收,开展20xx年建设工作。继续做好珍贵气象档案保护和拯救,参与《中国珍贵气象档案名录》编制。

(五)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

1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省气象局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加强等保2.0制度、市县互联网出口统一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参加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开展应急演练,消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网络安全预警信息通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3.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推进落实《中国气象局网络安全设计技术方案》,规范全省气象部门网络安全技术设计和建设。配合国家级完成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系统建设,对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气政通、业务内网等,实现双因素认证,提高账户安全性。

14.落实《气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气象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实施《省气象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完成对外共享服务出口整顿,实现出口统一管理。建立气象数据账户实名管理制度,完成数据管理平台全部账户的实名认证,并重新签订数据使用协议。年度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共享补充目录并向预报司备案。完成我省气象数据对外共享服务情况在线填报。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年度中国气象数据共享服务效益评估报告。根据下发的《气象数据安全分级方案》,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开展气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将数据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评价,完成年度数据安全自查,报送工作总结。完成数据共享服务历史信息导入气象数字资源唯一标识平台,实现平台业务运行,推动气象数据有序流动、合法依规使用、有效监管溯源。

(六)提升政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15.推进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落地应用。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气象行政审批网上平台与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和共享共用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流程,力争实现与地方政务服务“无缝”对接,实现移动端服务,实现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服务落地应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及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等协同监管平台,为气象监管服务创新和社会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16.推进气象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气政通“多应用”正式上线运行。实施气象部门信创工程,开展国产化政务管理平台和分系统建设,完成省局各内设机构人员、各市局内设机构国编人员、各县局一台信创终端和外设的替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做好任务分工和责任目标的细化,按照任务指标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化工作任务。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责任处室要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工作督导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各承担单位要将信息化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20xx年度信息化工作落实到位。

优秀方案:文旅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工作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全区秋冬季节旅游市场安全持续稳定,结合我区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监督景区强化对危险地段、重要景区安全措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封闭和停止运营存在重大风险的旅游区域和游乐项目,确保秋冬季节旅游安全。

二、工作内容

基于旅游行业特点,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加大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对旅行社包车、包船、包飞机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我局将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要重点做好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加大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对经营冰雪旅游项目的景区检查力度。景区要加强冰上安全检查,确保冰面安全。措施一:冰面系列活动要进行冰面安全评估,冰上娱乐活动场地要待湖面结冰,且冰层厚度达到标准,委托有评估经验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冰面系列活动安全进行。措施二:冰面分区专区专管。在冰面开设不同的区域,开展不同的冰上活动,用绳子及木桩隔开,进行专区专管,避免发生碰撞等危险。措施三:安全员冰面值班巡逻。冰面活动开展期间安排轮岗的安全员,负责冰面巡视,是否有冰层断裂地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措施四:严格控制场地人数。虽然各活动参与人数不同,但是都按比例进行场地人数限制,一旦出现拥挤的情况,都将启动相应的紧急预案,及时对冰面游人进行疏导,采取有秩序的退场,以免发生事故。措施五:广播、告示牌警示安全。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等形式向游人进行宣传,提醒游人注意在冰上的活动安全。在每个区域各设立《冰上游客活动须知》牌1块,在非活动区设立警示牌,宣传警示横幅。措施六:严控冰层厚度,掌握水位变化。设立测冰员,每天填写测冰记录,掌握冰层和水位的变化情况,确保冰层达到厚度。措施七:救护设备一应俱全。冰上活动场点同时准备好担架、竹竿、绳索、梯子、船只、应急灯等救护器材,并做到定位、定人管理。发生冰面塌陷,游人落水时,冰面工作人员将及时携带救生设备赶赴现场组织打捞抢救,其他工作人员将劝阻游人不要围观,及时疏导他们离开危险地区。

三、工作部署

(一)强化责任落实。

局直属单位、各旅游社、景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局直属单位、各旅游行业主要领导,要对领导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既要知责明责,更要履责尽责。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担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冬季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旅游科和质监所要督促所辖企业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发挥好各类媒体的作用,既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剖析一批典型事故案例,一批企业“黑名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类活动。充分发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载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旅游社要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优秀方案:农业农村局社会化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双市域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区域行业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系统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揽、各单位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农村农业特色的工作平台。

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内容

(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局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二)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制,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推进企事业单位协商共议涉及企事业发展和员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六)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全员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基层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七)加强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实施强化标准建设、细化数据归集、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挖掘、实化信用奖惩等举措,大力营造崇尚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生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融合与共享交换,形成执法信息电子化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联合监管预警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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