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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模板

2022-01-03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荐】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模板》,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落实我局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现拟定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

建设范围集中在纬一路沿线,涉及共计6个乡镇、10万余亩。工程项目内容涉及机井、电力、清淤、修路、植树、建桥等。施工单位共计81家,总投资1.2亿余元。

一、工作目标

按照设计方案和中标合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目标。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强化对各部门的组织领导,发挥代建部、监理部的作用,调动施工方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力争20xx年9月23日顺利开工,按合同要求如期完成竣工验收,出具验收和结算报告。

二、工作措施

(一)代建部

1.代建部人员及分工

2.办公场所及车辆

代建部设在天宏小区6号楼,车辆2辆。

3.工作措施

(1)负责招投标档案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协助建设单位拟定合同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2)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人员设备进场情况;

(4)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首次工地会议和监理例会;

(5)审核监理单位监理细则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6)加强日常巡查,做好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7)配合第三方验收单位的验收,并审核工程验收资料;

(8)做好建设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理部

1.监理部人员及分工

2.办公场所及车辆

总办公室设在中央公馆写字楼,在三个乡镇分别设有1个分办公室,车辆4辆。

3.工作措施

(1)千方百计控制工程质量

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贯穿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据施工图纸,坚持制度规范规定,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实行对人员和机械设备、原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全方位的动态跟踪监督,最终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2)积极督促施工进度

一是帮助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进度目标。二是随时检查承包人开工准备情况并及时向业主汇报。三是跟踪检查监督承包人的施工方案,资金投入,现场管理和施工进度。四是检查工程设备和材料的供应。五是帮助协调施工干扰和冲突。

(3)认真坚持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和根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很好地坚持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图纸会审制度;二是技术交底制度;三是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四是主要材料进场考察、检验复验制度;五是监理巡视旁站制度;六是隐蔽工程检查复测制度;七是工程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查制度;八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九是工程造价监督制度;十是监理报告制度。

(4)及时组织工地施工会议

在取得业主代建同意的情况下,要将各种会议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会议及时通报工程进度,掌握工地情况,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工地例会按每周公开一次,由于施工单位较多,也可按乡镇或按施工内容分别召开。

(5)对监理人员的六大要求

一是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真正适应并胜任本职工作;二是坚持写好记好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安全日志等,同时督促承包单位写好施工日志以及各项记录材料;三是认真收集整理各种检验、检测、试验等原始材料;四是按照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准则执业;五是搞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互相尊重、平等待人、以理服人,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六是重职业信誉,讲究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树立监理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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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产出能力为入手,通过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全镇农田水利设施,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建立以村集体为主导,农户自身为主体适当配套的管护机制,确保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为推进全镇现代农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顺利实施,镇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领导组,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水利、农业、财政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管和验收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具体抓好落实工作。

三、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补助机制

(一)建设补助机制:

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充分调动兴修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镇政府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对各村纳入计划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二)管护补助机制:

1、补助范围:

固定泵站、3m以上沟渠、堤防、农村河道(沟)、涵闸斗门、在册水库。补助标准:(1)塘坝1万m3以下补助100元/口,1-10万m3补助200元/口;(2)水闸补助120元/座;(3)沟渠3m以上补助1100元/km、1-3m补助800元/km,河沟5-10m补助800元/km、10m以上补助1100元/km,堤防4级补助2000元/km、5级1200元/km、5级以下含撇洪沟1200元/km;(4)水库补助2000元/座(一年)。

使用权归村民组或受益群众所有的塘坝,由使用权人自行筹集管护经费。

2、管护标准:

(1)塘坝管护标准

①坝顶平整,无树根、高草,无积水,无堆积物,坝坡坡面平整,无雨淋沟,无垦植、无荆棘杂草滋生现象。

②放水涵(溢洪道)运行正常,无损坏现象。

③山区有防洪要求的塘坝,汛期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④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记录齐全。

(2)泵站管护标准

①进、出水池及配套建筑物结构完好,无杂草、垃圾,无堵塞、淤积现象。

②做好日常看护确保财产无人为损毁、丢失现象,抗排期间值班并记录运行情况。

③泵房及周边清洁卫生、建筑物无损坏。

④机电设备运行正常,日常维护及时,未发生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能正常排灌现象。

⑤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记录齐全。

(3)沟渠管护标准

①沟渠畅通无杂草、垃圾,无堵塞、淤积现象。

②桥、涵、闸、渡槽等配套建筑物结构完好,标识标牌无损坏。

③涵、闸启闭设施完整无损,日常维护到位、运行正常。④灌排期间有专人调度,合理调节,避免水事纠纷。

⑤定期组织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渠堤清障、清杂,保持渠道清洁。

⑥渠道砌护工程无缺损、塌坡、松动现象。

⑦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记录齐全。

(4)堤防管护标准

①堤顶(戗台)平整,无树根、高草,无积水,无堆积物,堤坡坡面平整,无雨淋沟,无垦植、无荆棘杂草滋生现象。

②护坡坡面平整、清洁,无缺损、塌坡、松动、空鼓现象。

③穿堤建筑物结构完好,标识标牌无损坏。涵闸斗门启闭设施完整无损,日常维护到位、运行正常。

④定期组织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堤防清障、清杂,汛期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⑤灌排期间涵闸斗门有专人调度,合理调节,避免水事纠纷。

⑥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记录齐全。

(5)河道管护标准

①河道畅通,无私拉乱占河面现象,河面清洁无垃圾、无有害水生植物等。

②河堤平整,无树根、高草,无堆积物无雨淋沟,无垦植、无荆棘杂草滋生现象。

③护坡护岸坡面平整、清洁,无缺损、塌坡、松动、空鼓现象。

④穿堤建筑物结构完好,标识标牌无损坏。涵闸斗门启闭设施完整无损,日常维护到位、运行正常。

⑤定期组织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河堤清障、清杂,汛期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⑥灌排期间涵闸斗门有专人调度,合理调节,避免水事纠纷。

⑦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记录齐全。

(6)涵闸斗门管护标准

①进、出水无杂草、垃圾,无堵塞、淤积现象。

②建筑物结构完好,标识标牌无损坏。

③启闭设施完整无损,日常维护到位、运行正常。

④灌排期间有专人调度,合理调节,避免水事纠纷。

⑤有防洪要求的涵闸斗门汛期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⑥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记录齐全。

(7)小水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标准

在册小水库、农村饮水工程水利工程管护标准,按照《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小(二)型水库每年不少于2次清障、清杂。

3、管护办法:

(1)发挥村集体维护管理的主导作用,各村(社区)、圩站要定期对所管辖的水利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设施完好,保证正常运行。

(2)采取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村水利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户)等方式,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由村民委员会确定村级水管员管护。

(3)对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由村委会明确专人进行管护,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具体的管护内容、范围、职责、待遇等事项。日常管护工作做到“一查、二报、三护”。“一查”即坚持对所管护工程进行定期巡查和雨后检查,查工程完好状况和人为自然损坏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二报”即一是管护人员在正常情况下,定期汇报工程情况,二是遇自然或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立即报告受损情况、原因、临时处置措施及结果等。“三护”即护岸,确保沟渠边、池塘边不垮塌;护安全,确保工程安全设施和警示牌标志完好;护环境护畅通,确保沟渠、管网不淤不堵工程运行正常。

(4)加大管护宣传工作,增强群管意识。实行“专管”与“群管”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村民主动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积极性。

(三)考核:

1、镇建立经常性的核查和考核验收制度。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并有考核记录。对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村(社区)和圩站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以奖代补资金。

2、各村(社区)申请管护资金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管护资金申请;

(2)管护内容记录;

(3)管护制度及村级水管员聘用、管理、考核办法;

(4)管护效果照片(前、中、后)。

3、对实际发生的要有佐证材料,镇考核组组织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80分为基本合格,80-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对考核结果达合格的村全额拨付管护资金;对考核结果达优秀以上的村,优先安排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并适度倾斜管护资金;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村(社区)以80分为基点,每少1分扣减管护补助资金1%;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村(社区),不予补助管护资金,同时减少安排涉水工程建设项目。最终以县级验收发放管护经费。一、指导思想

优秀方案: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全面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绩效等项目,推进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争取全县15家医院复审达标。

三、组织保障

(一)县卫健局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及指挥。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专家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工作。

组长:

成员:

评定专家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卫健局安办,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0日)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评审标准》的精神、目的和要求,对照《评审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订本单位《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方案》,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评审标准》进行责任分工,将所有评审项目逐项分解,落实到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并与各责任科室签订创建目标任务责任书。

(二)自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该阶段是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的重点阶段,是弥补差距、全面提高的重要阶段。

1.各单位要按照《评审标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加大管理力度,按照职责抓好、落实好具体创建各项工作,做到每周有工作重点,每周有检查考核。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审标准》,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对差距较大的项目,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各单位对照《评审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资料,并有详实的原始材料作支撑,作好医院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材料的准备。

(三)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

1.各单位应按《评审标准》边自评边整改,不断地查缺补漏。

2.各单位要召开自评总结大会,通报自评情况。院领导小组和各科室对自评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责任到人。

3.自查评分情况及时上报县卫健局安办,一式三份,并申请复审验收。

(四)迎检复审阶段(20xx年6月16日-7月15日)

县卫健局将根据各单位申请的复审验收报告,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复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医院标准化建设是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对全面提升医院整体实力,以及对“十四五”规划和医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全县各医院必须高度重视,在思想上及行动上要保持高度一致,将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医院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与职工绩效相结合。

(三)明确责任,有效落实。医院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医院院长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干部要在创建工作中切实履行好职责,真抓实干,保证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对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力、不作为、复审评定不合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院长年度考核评定不及格,并进行约谈、通报,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降级处置。

(四)齐心协力,全员动员。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需要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要立足本职,加强自律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学习《评审标准》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为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秀方案: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大全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为切实规范镇综治工作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时间节点安排,我镇在11月末全面完成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中心名称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场所建设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有群众接待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和其他相关工作室。

1、信访接待室。镇群众接待室设立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处室。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单独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配置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法律政策及宣传资料,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

3、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动态及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当地联系点研究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和指导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4、网格化办工室。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格长及时参与调解,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重大或重要事件同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落实联系走访制度,了解掌握网格内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开展特殊人群维权缓助工作。

5、心理咨询办公室。对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场所与调解室合用。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对矛盾突发、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心理疏导治疗或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人员组成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好的做法,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政策,总结经验,研究处理重点、难点案件,分析辖区平安稳定形势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坊组织功能,每个月向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

(三)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以案件性质为标尺,分层次明确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需向综合治理办公室递交情况报告并告知当事人。

(四)问题隐患限期督办制度。对于各类安全和治安隐患,由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五)社会治安联防。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六)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

【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xx〕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xx〕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保障任务实施在全县基本“全覆盖”,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任务完成效果好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和单位,并适度向脱贫村(社区)倾斜。坚持注重实效,在完成指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组织落实的质量和助力产业发展的成效。坚持创新引领,鼓励各地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激发农技推广活力和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

二、年度目标

全县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5项农业主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8%。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选送1/3以上在编在岗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省级集中培训6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20名左右特聘动物防疫员,5名特聘农技员。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要重点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切实提高公益性服务效能。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及农技推广机构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遴选推介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二)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构建“产学研推用”融合机制。遴选推介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利用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5个长期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标牌。以各类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四)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落实省市县三级主推技术遴选机制,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继续大力推广小麦赤霉病全程绿色持续控害技术集成应用、玉米中后期病虫害智能高效热雾飞防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培训、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继续实施特聘计划。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招募标准,制定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严格招募程序,细化服务任务,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待遇,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指导服务情况实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鼓励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引导承担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引导农技人员和农民充分利用春耕备耕、脱贫村特色产业技术等专题板块指导和开展农业生产。继续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纳入农技人员培训内容。

四、实施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承担20xx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乡镇。

(二)中央财政资金141万元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约37万元)。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约35万元)。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农业农村局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0.7万元)。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0.7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72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3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报省备案。

五、实施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任务实施,统一报送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

(二)规范组织实施。紧紧围绕20xx年总体思路、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农技人员等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方案精选】农田水利设施整改工作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前阶段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排查结果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充分认清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将20xx年以来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整合力量,协同推进。排查整改要坚持“分类整改、全面整改”的原则,按照“设施可用、长期受益”的标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改、监督整改,确保在8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二、整改内容

(一)整改内容和标准

参照原设计标准,按照“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无安全隐患、群众满意”的目标,分类进行整改。

1.拟报废机井

经评估后按规定进行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2.问题机井

(1)因淤积、出沙导致机井出水量不足的,进行洗井、淘井;

(2)水泵损坏或缺失的,进行维修或更换;

(3)低压设施不通或无低压设施的,进行检修或新铺设地埋线(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4)井口无外保护的,参照原设计标准,配备井盖或井堡,消除安全隐患;

(5)其他问题视情况进行整改。

3.可用机井

各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按照整改标准进行完善提升。

4.高压配电设施

项目原规划设计有高压配电设施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原建设部门及电力部门对接协商,明确整改内容及标准,并由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整改结果符合电力部门接收标准;项目原规划设计无高压配电设施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需要配置的,由乡镇街道向电力部门申请配置。

(二)建立档案

1.整改工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针对问题机井的整改方式及内容,由村民代表进行表决,并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

2.分别拍摄机井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的照片,照片资料要显示机井编号、整改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

3.机井整改后,由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及施工方四方共同签字验收,验收表要有原项目名称、修复内容等主要信息;

4.对于没有编号的机井,须喷涂编号标识。

以上步骤均需留存照片和资料,做到一井一档案、一井一台账,原建设部门、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各留存一份。

5.高压配电设施的整改资料及档案,由乡镇街道及原建设部门各留存一份。

(三)时间节点

各单位必须于8月10日前完成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全部工作,包括高压电力设施资产及低压管护权双移交工作。乡镇街道要对照机井信息及整改目标,逐个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完成后于8月20日前将结果报至原建设部门。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要于9月10日前完成对所有整改项目的现场检查评估。

(四)资金使用

市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覆盖面积,按照每亩25元的标准,筹集资金下拨至各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整改剩余资金可用于项目后期管护或机井灌溉能力提升,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自行筹措。整改资金拨至乡财政,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作为排查整改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全市机电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并负责原市委农办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所需资金筹措等,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原市委农办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

发改、自然资源、水利部门:负责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本部门项目机电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及所需资金筹措,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本部门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高低压电力设施及已经接收的高压设施的整改工作,做好各乡镇街道高低压设施整改的技术指导、高压设施的接收、自建低压设施管护权的移交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项目机井及高低压设施的整改、高压电力设施资产及低压管护权双移交工作。作为整改责任主体,要主动与原建设部门及电力部门进行对接,积极认领任务,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整改工作。在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下,形成“市级统筹、部门组织、乡镇整改”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从严从实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务实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对于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等部门要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主动移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查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整改工作台账,每日将工作进展情况准确、规范的上报到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加强督导考评。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要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各乡镇街道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评比,按照整改任务完成比例,每10天一小结、一评比、一督查、一通报,因日常工作消极懈怠导致督查评比连续两次排在后三名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模板


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及《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数字”战略部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抢抓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中国的历史机遇,对照试点建设标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总体要求,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动各领域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资源体系。

1.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省、市一体化云、网监管要求,做好政务云资源统一编码工作,确保新增信息系统“应上尽上”,系统上云率达到100%。确保县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均接入省统一身份系统,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大力推动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推进城市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部门梳理,凡是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不予共享的数据,均应按照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种方式提供共享。到20xx年底,县级信息资源共享率要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22个方面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水平。到20xx年底,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4.高质量建设5G网络。强化5G基站与组网部署,提升移动通信网络用户体验。到20xx年底,城区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乡镇驻地达到50%以上,并积极推动规模商用。全面提升乡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5.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县骨干网、接入网、电子政务外网的IPv6升级。推动政府、新闻媒体、大型企业网站、典型应用全面支持IPv6,推广全面支持IPv6的移动和固定终端。到20xx年底,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支持IPv6。(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6.提高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精度和广度。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制作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满足智慧时空大数据平台国家试点项目高精度、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成果更新的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开展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分阶段推进智慧灯杆试点建设,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设施,在重点区域推广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到20xx年底,完成智慧灯杆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推进智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综合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气象智能网格自动监测布局,提高监测精度。挖掘气象大数据,开展面向区域联防、城市运行保障、军民融合、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9.建设多网格融合的综合管理平台。以“全要素”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城乡“多网格融合”。依托政务网,“建立社会资源池”,搭建以网格化信息系统为核心,覆盖城乡、分级应用的信息平台。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解决网格化系统众多、政府投资过高、网格数据共享不到位、网格员队伍重复浪费等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到20xx年底,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

10.实施智慧城管系统综合提升。对初步完成数据汇聚共享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井盖监控预警系统、违章建筑管理系统、智慧城管实景指挥平台等内容,推进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管,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再升级,让城市管理变得更便捷、更智慧,努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xx年底,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0%。(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1.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建设环境质量智慧监测系统,通过综合性监测平台,创新运用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智能监控云平台等,对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信息进行智能化监控。到20xx年底,实现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2.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集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决策指挥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的安全态势进行全面掌控,实现应急管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析决策、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人性化的现代智慧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四)提升数字社会水平。

13.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进一步完善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服务应用,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到20xx年底,实现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大力推进“爱”APP的应用推广。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政务大厅宣传等线上线下推广措施,结合已上线应用服务,将“爱”建设成为政府提供政务服务主渠道之一,切实发挥“爱”APP效能。到20xx年底,“爱”APP日活跃用户数量不少于全县人口总数的2%,分厅新增一链办理事项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在已实现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爱APP”接入,实现社保业务的网上服务、移动APP服务、微信服务、自助终端等服务;通过部署即时制卡设备促进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加快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和线上结算、缴费、认证、应用等场景服务;通过积极使用市级建设的综合服务平台及可信电子签章平台等项目,为全县参保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人社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家居服务、商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将社区与医疗、养老相结合,为社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办证、领取补助等公共服务,搭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形成“互联网+社区”的智慧化社区治理创新模式,全面提升社区安全、自治和便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17.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在农业生产领域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通过大数据计算等手段,科学实施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温室智能管控,智能施肥等新型农艺技术。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普及农业网络化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8.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传统制造向高端、绿色、服务转变。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工程,以护栏板、纺织服装等制造行业为重点,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无人车间”“无人工厂”建设,加快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扩大自动化设备比重,实现生产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运用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辅助制造系统,改造现有生产制造系统,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自动化,提高产品设计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9.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鼓励专业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农村带头人。促进电子商务向一、二、三产业全面渗透,加快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以及农旅特色产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深度融合发展的电商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大数据赋能品牌建设,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培育一批涉农电商企业、涉农网商、涉农网店。到20xx年底,全县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实施“本地企业上云”行动。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上云。到20xx年底,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县上云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1.积极培育跨领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等四大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牵头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持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省级、市级部门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投资与运营,推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助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增强公众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并争取打造1-2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亮点特色,在市级以上平台推广展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四)保障信息安全。完善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目录,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子政务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和保障,建设电子政务网等大型网络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法人数字证书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防护、计算机病毒攻击、数据库脚本注入攻击的防护技术措施,保障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可靠。(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荐】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镇、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为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流通量、信息化水平、应急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从而降低农产品损耗,保障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建设内容

根据我县在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产业的生产、流通优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按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设施类型,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鼓励引导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省《实施方案》中的设施类型,详细内容参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省农产品仓储保鲜技术规程》:

(一)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三)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规模在500吨以上的,要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具有称重、测温、测湿、图像等信息采集和网络自动配置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三、实施主体

申报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并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20xx年1月1日后农产品仓储保鲜项目完工的主体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服务和交易服务,或在同县域内多地点、多数量、多类型冷库配套建设的申报主体。

四、资金支持

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以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自筹建设为主,中央财政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依照限定补贴比例、限定补贴额度的“双限”标准,即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符合农业信贷担保政策的项目,省农担公司将按“仓储保鲜设施贷”规定的优惠政策给予信贷担保支持。

五、组织管理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参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本着设施建设与信息自动化采集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

(一)项目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于8月1日前后向社会公布申报起止时间、网络申报方式(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等相关内容。全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申报于8月10日正式启动,我县申报主体要在启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主体申报和项目申报,申报主体要同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申报内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8月20日前完成设施建设申报。8月31日前完成设施建设审核公示。

(二)建设管理。设施建设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实施主体参照省《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三)项目验收。参照省《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项目建成后由建设主体向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申请,根据项目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委托相关技术专家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在全县进行仓储保鲜设施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按照资金补贴办法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要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

(四)强化监督。一要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不再安排承担其他农业项目。二要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调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指导,根据情况委托相关技术专家组或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评估,促进实施过程全程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工程领导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推进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扶持政策。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将设施农业项目范围内与农业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用地需求;对符合规划、集中建设的仓储保鲜设施,应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探索通过租用、入股等方式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同时,协调落实好保鲜仓储设施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三)探索金融支持。支持银行、信贷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发专用信贷产品,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提供优惠贷款、担保等政策,落实好省农担疫情期间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开辟绿色申请通道,简化审批流程,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积极性,放大中央补贴政策效应。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沟通,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充分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工具,创新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投入方式,统筹用好专项债与中央补助资金,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体系。

(四)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等多种渠道,公开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设施验收结果、补贴资金、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平、公正、公开;参照部、省级《技术方案》、《技术规程》规范仓储保鲜技术和操作规程,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中的问题,确保设施使用安全;严格规范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

(五)强化信息采集。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配置完善农产品产地信息数据采集设备,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数据,加强分析与预警,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产品销售。

(六)加强宣传引导。多样化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政策宣贯活动,充分调动实施主体参与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介,及时总结推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先进经验、创新模式,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荐】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的文件精神,平稳推进全乡卫生厕所管护服务工作,加强对中标企业服务质量的管理,确保改厕成效,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依据省、市、县相关标准,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厕所革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管护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完整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的长效管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维修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问题,促进全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建立乡及各社区二级联动管理考核机制,由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乡改厕维修清掏服务站牵头,会同各村分工干部及各社区改厕维修清掏服务分站负责人、村级管理员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考核方法及结论

1、考核对象:乡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中标企业。

2、考核范围:乡全域内

3、考核办法:实行月评制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月评成绩占年度总成绩的80%,年终考评成绩占年度总成绩的20%。乡清掏维修服务站和社区清掏维修服务分站组成督查组,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根据考核办法,依据细则,对中标单位的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进行明察与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提出立即整改意见外,并视情纳入中标企业的月度考核成绩中。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固定证据后,依据考核标准分别纳入当月对中标企业的考核成绩中。每月25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对管护单位进行考核,结合对上月月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实行每月一考核一通报。

4、考核等次:月评等次:100-95分为优秀;94-90分优良;89-85分为合格;84-80为基本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月考评发现的问题,乡要求被考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年度考评时,整改成效同时进行考评。年度考评等次(分值)同月评等次分值。

5、考评结论:每季度的考评结论要形成考评报告,报乡党委会审定。

四、奖惩措施

1、督查组依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当月记录表、结算单或智能平台信息,对中标单位工作进行回访,经回访不实的、群众满意度差或有群众投诉的,经调查核实后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记入中标企业考核结果中,给予扣分并处罚款。

2、对于上级部门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记入中标企业考核结果中,情节严重的或对我乡改厕工作及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中标企业予以双倍扣罚,同时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中止合同。

3、管护单位工作在上级检查、评比中获得好评或受到表彰的,在工作中创造先进经验并获得上级认可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及奖励。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中标企业考核结果的运用

全乡日常考核、随机暗访考核结果,根据《乡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作为对中标企业现场扣罚经费的依据。主要是针对中标企业的管理、工作人员在编在岗情况、机械设备出勤、操作流程情况、日常管理、作业质量等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每季度需将该季度月度考核结果进行一次汇总,考核达标则按合同每季度支付当年合同总额的25%。年度考核总平均分值大于等于85分,可续签合同,小于85分,则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相关问题和整改结果的综合运用

1、上级检查、群众举报等问题的运用:对于上级部门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记入中标企业考核结果,情节严重的或对我乡改厕工作及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中标企业予以双倍扣罚,同时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

2、问题整改结果运用:对已被检查、举报出的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质量问题,且未及时按照要求和时间进行整改的,第一次按此项目考核细则扣分标准对中标企业扣分和处罚,第二次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中标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有权动用该中标企业履约保证金并聘请他人代为整改、落实。因管护服务质量发生改厕突出问题不予整改并情节严重的,将有权对中标企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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