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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排查方案

2022-01-03
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方案范文

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

针对我们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优秀方案: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排查方案”,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为打击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低保管理环境,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排查,严肃处理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全面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办理低保、骗取低保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程序规范,阳光公正,营造进出有序、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低保工作格局。

二、排查内容

违规办理低保;买卖低保资格;吃拿卡要、贪污、侵占、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低保金发放迟缓、不准确、不足额;镇街、村(社区)干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低保管理不规范,审核审批不严格,公开不到位,保障不透明,导致“错保”、“漏保”、“政策保”“平均发放”、“轮流保”;在低保工作中,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纳入低保等。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查处违规办理低保、买卖低保资格、吃拿卡要等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打造风清气正低保环境。各镇街要全面公开在保人员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拓展问题线索排查来源,设立排查行动办公室和专门的举报受理电话、举报箱、来电来访投诉举报登记薄,全面梳理排查来信来访、救助热线、网络平台、媒体曝光、“四不两直”、第三方抽查、走访群众等渠道反映的情况,从中发现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做到排查线索不留死角盲区。同时,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要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力量,逐村排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排查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应保未保”的困难群众,并及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二)集中对现有低保对象开展拉网式的全面自纠排查,全面清理不符合现行低保条件人员,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各镇街要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开展一次在保对象的拉网式排查、复核、清理。一要排查办理低保时的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审核审批过程中是否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在保过程中是否定期复核。二要排查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是否存在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纳入低保的情况;重点排查享受低保的家庭和个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三要排查低保办理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买卖低保资格、吃拿卡要等情形,低保金管理发放是否存在贪污、侵占、套取、挪用、克扣、冒领、发放不准确、发放不及时、发放不足额等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漏保”情况;基层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低保政策,搞“平均保”“政策保”或“轮流发放”等问题。

(三)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从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要梳理政策程序,边梳理边完善,防止制度漏洞。根据国家、省、市低保政策法规,对照检查并修改完善本地低保制度,坚决废止有悖于现行政策规定运行的规章制度,切实纠正违反政策规定的错误做法。二要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复核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要规范应用低保行政文书,健全低保档案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和长期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公开透明。三是要加强低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低保业务知识讲座,组织深入学习低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

四、时间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3日—9月13日)

各镇街对低保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自纠,对本镇街在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复核,对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要按程序退出低保。对群众通过反映、举报、投诉且有异议的、网络媒体曝光的、“四不两直”和第三方抽查存疑的、低保工作人员和村两委班子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从资格条件、办理程序两方面深查细查倒查。对疑似隐瞒收入、财产等状况骗取低保的要逐一入户调查界定。排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存在吃拿卡要、买卖低保资格、违反规定办理低保、不按规定发放低保金或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违规情形的,要坚决做到“零容忍”,该追缴低保金的第一时间追缴,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对负有责任的经办管理人员要移交纪检部门依纪给予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违规线索一经查实,要连同处理情况于9月12日前报区民政局,同时报送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的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报告、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排查进展统计表,专项排查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重点工作评估范围。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14日—9月30日)

区民政局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督导,对镇街专项排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重点复查。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发现线索不调查、查实不处理的,将提请区政府通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总结专项排查工作,着力查缺补漏,巩固深化排查成果。大力宣传专项排查成果、低保政策、长期公示方式及监督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对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举报意识。加强低保领域投诉举报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定期联合网信办、12345热线等部门主动检索梳理群众信访诉求,规范处理流程,做到有线索必调查,调查必出结果,出结果必反馈,群众对反馈结果不理解不满意的,要在确保调查结果无误情况下耐心做好解答。对专项排查工作中发现工作机制上的薄弱短板进一步完善,通过建章立制促进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本次专项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主动担当,切实担负起专项排查的主体责任,结合正在进行的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要求,全力以赴,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排查,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应有成效。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知道专项排查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参与到线索挖掘当中。

(二)责任到位,确保实效。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细化排查内容和措施,压实排查责任。建立排查台账,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依规清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纳入低保、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专项排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抓好整改,确保稳定。各镇街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要结合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程序,强化管理,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排查成果。对因清退低保产生的矛盾突出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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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欺诈骗保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强化基金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的文件要求,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经局领导班子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以廊坊市中医医院骗保案为鉴,举一反三,重拳出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处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县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

(二)排查内容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1.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否存在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问题;是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敷衍塞责,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实问题;存量问题清零后是否出现反弹。

2.编造虚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冒用死亡、服刑等人员名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3.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虚记、多记或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规定,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4.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进销存等票据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持同一异地就医票据重复报销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5.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利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待遇条件,开具超常规处方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门特病等待遇资格。是否存在通过假病历、假诊断等证明材料骗取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等待遇行为;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认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行为。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1日一2月28日)。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对认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取消相关资格,核查情况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

(二)全面检查阶段(3月1日一6月30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逐条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通过智能审核、数据筛查、现场检查、病例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等全面排查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欺诈骗保问题,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征集欺诈骗保线索公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主动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三)总结报告阶段(7月1日一7月15日)。从3月份开始,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对排查整治工作每半月调度一次,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中心每月1日、16日将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7月5日前,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责任

(一)成立专班。县医疗保障局成立工作专班,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稽查股,统一调度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治举措,聚焦整治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提升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二)严厉惩戒。经查实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疗保障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涉及医务人员的违规线索,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三)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举报投诉一经查实,要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对排查整治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强化震慑作用,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

【荐】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522”白银景泰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突发事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公共安全三大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学区、一所一校,覆盖所有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系统事故隐患“大起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损失、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忽会强为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制度、保卫值班、课间活动、食品安全、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等情况以及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全县各学区学校全覆盖。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督查检查与自查自改相结合,突出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校园欺凌、防溺水教育等重点领域,紧盯制度制定执行、三防建设、防范措施落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培训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方面,以监测预警预报、防汛减灾、地震灾害防范等为重点,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风险防治除险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公共安全方面,围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组织等重点内容开展排查,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设防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针对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重点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4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对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6月9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区学校要对督查发现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抓紧落实,同时,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研判总结阶段(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区学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学区学校要重视实地、现场检查,坚决克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对大排查大整治中非法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解决。排摸和整治工作,每周要给局包抓科级干部汇报,整治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或主要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负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台账,于6月2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及台账报县教育局,所有的排查和整治资料要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以后每周报送1次整治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电话第一时间接听,指令第一时间下达,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底,对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参考方案:脱贫攻坚问题对标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问题对标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要求,着力发现和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超六有”短板问题和受肺炎疫情影响产生的就业问题,为今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牢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入户走访贫困群众的通知》和市扶贫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对标排查工作的通知》广脱贫办(20xx)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相关责任村,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对标排查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制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超六有”短板问题和受肺炎疫情影响产生的就业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精干力量,集中10天时间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找准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分门别类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街道脱贫攻坚实现决战决胜。

二、时间范围

3月17日至3月26日,在双槐村、卡房村和同善村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超六有”、家庭成员就业、家庭环境卫生、综合评价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达标及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等情况。

(二)核查20xx年帮扶手册内容完善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培训。3月1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排查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帮扶责任人、责任村,按排查内容、步骤等方面进行培训。

(二)自查。3月17至3月21日,由帮扶责任人负责对贫困户进行逐户排查,并对排查户表和20xx年帮扶手册内容,按要求进行完善,由协管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对问题清单进行收集汇总。3月22至3月26日,街道对排查的问题清单进行研判,3月27日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三)边查边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的问题清单,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对在排查过程中,关于基础信息与系统和帮扶手册不一致的(如实际电话号码、贫困户属性错误等问题,由帮扶责任人负责整理出问题清单,经各村审核汇总后,报街道脱贫攻坚办,按照市扶贫局要求,在国办子系统进行统一修改),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如生活用电、广播电视等不达标的问题),经街道研究后,由街道脱贫攻坚办要按照所属行业原则,组织相关科室,指定专人立行立改;对无法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如贫困户收入不达标、收入不稳定、收入在5000元以下、未就业又有就业意愿、存在返贫风险等问题),由脱贫攻坚办负责收集汇总,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研究予以妥善解决,如有无法解决的问题,经研究后上报市扶贫局,采取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有针对性措施,持续整改。

(四)层层把关。贫困户对排查结果签字(盖指印)认可后,由第一书记复核签字,一式两份交各责任村和街道办留存备查。工作人员将排查表数据汇总,经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确认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同志为组长,街道办主任同志为分管领导,同志为协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具体相关事宜),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村、联建村村支部书记和主任、第一书记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问题对标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二)全面排查整改。街道脱贫攻坚办负责组织各科室有帮扶任务的责任人,并协助双槐村、同善村两委和第一书记积极与帮扶单位对接,对照排查内容,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问,不遮掩、不隐瞒,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街道对标排查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排查工作中不实事求是、掩盖问题、弄虚作假,对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优秀方案: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优秀篇


近期我县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当前火灾防控,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决定自现在开始至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企业、不漏车间的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为保障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序,成立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高新区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4日前)。高新区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5日)。扎实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10日)。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一)开展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对垃圾、杂草、杂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

(二)开展电路、设备、电器火灾隐患整治。1、对企业内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老化脱落、私拉乱接、电线连接不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等引发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治。2、开展企业生产设备和电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生产设备和使用电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燃气火灾隐患整治。1.液化石油气使用企业: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2.天然气使用企业: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违规使用LNG储罐等。

(四)“三合一”场所检查治理:1.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工业类场所及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在生产经营场所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直接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员工的;2.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等问题;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防火分隔不当、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违规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五)闲置厂房安全整治。闲置厂房房屋排查。重点排查电源线路设置情况,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房内储藏物资防火情况,院内及周围杂草和易燃垃圾清理处置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张贴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人知晓。

(二)做好信息反馈。各分包人员和各企业要将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牵头负责人、联络员名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高新区安监局备案;以后每天15点前报告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搞形势、走过场、排查不全面的、落实工作不利的严格按照威安委[20xx]3号文件追究责任。

参考方案:住建局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问题实施方案


住建局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问题实施方案

近年来,县住建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扬建设为民情怀,紧紧围绕把县城建设得更美丽、更宜居的目标,大力开展脚步丈量城市“清晨行动”,深入排查城市建设存在的设施不精致、规划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全局上下付出艰苦努力,卓有成效地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但随着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住建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善于用新发展理念审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着力强化发展为民的价值取向、民生优先的行动指向、民意为重的评价导向,主动适应时代方位、发展阶段的变化,用长远的视角去研判住建领域的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排查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个更”内容,着力做好“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即:“全面深入排查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居民住房‘办证’遗留问题、物业管理服务、无障碍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足长远,紧盯薄弱环节,对近年来数字化城管交办案件、12345投诉案件进行梳理,系统性编排住建领域在民生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一)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基础设施是否齐备完善。重点排查小区主次干道铺装破损、园林绿化缺损、雨污管网堵塞、下水管网损坏、外墙网线杂乱、电梯运行不畅、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摆摊设点、家禽宠物散养、常态卫生保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投诉处理能否有效解决。业主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反应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到位;业主电瓶车充电困难是否进行规划解决;三是智慧平台能否投入运作。深入思考能否采用智慧管理系统,物业管理APP系统,让小区业主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利用系统终端第一时间反馈存在问题,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第一时间做好问题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第一时间网上查看问题处置情况,变现场“交办”为网上“查看”,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责任单位:物管中心)

(二)燃气供水方面。重点排查燃气供水缴费方式,收费营业厅设置是否便民窗口,气压、水压是否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运行是否安全、质量能否保障,燃气供水报修是否方便、反应是否迅速,燃气供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能否形成联运机制。(责任单位:燃气中心、水务中心)

(三)园林市政方面。重点排查城市主次干道路面是否完好、窨井盖是否缺失破损,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馆)无障碍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到位,城市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齐全;城市公园绿地、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布局是否均衡,能否满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需要;公园、道路林荫系统建设是否到位,围绕林荫系统、城市绿道能否将城市景观串联,编制县城旅游导览和赏花地图;城市绿化苗木是否有枯死、倒伏、残缺、病害、虫害现象,乔灌木形态是匀称、平篱边线是否流畅、横纹色块色彩、层次配置是否科学;林下空间利用、游乐设施配置是否合理安全。(责任单位:园林中心、市政科)

(四)雨污处理方面。围绕“城市污水不外溢、雨季不看海”的目标,重点排查城市雨污管网建设是否做到全覆盖,污水处理是否做到全部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是否达标,污泥是否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利用,发生特大暴雨时城市雨水管网是否能满足排涝需要、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责任单位:水务中心)

(五)住房保障方面。重点排查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是否达到应保尽保;交房难、办证难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保障性住房延期交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化解。(责任单位:房产中心)

(六)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房屋建筑从进场施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环节能否得到保障;群众对房屋质量安全的合理投诉能否即时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中心)

(七)施工监管方面。重点排查城市建设施工是否影响市民生活和工作,尤其是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是否得到根本解决;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影响市民出行现象是否得到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水务中心、市政科、园林中心)

二、时间节点安排

住建领域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问题,分三阶段实施:

(一)排查梳理阶段(5月1日—5月31日)。局属相关部门、科室,围绕职责范围,坚持民生导向,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梳理,不遮丑、不护短,全面梳理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

(二)问题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针对问题清单,列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做到问题整改早实施、早推进、早见效。针对社会关切、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民生实事,相关部门要深入谋划、加强论证,争取分批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事项。对受客观条件制约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合理引导预期。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局属相关部门、科室要进一步深化对薄弱环节的认识,深入剖析研判,围绕“加强改革创新,破解体制障碍”的工作思路,加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手段,通过政策集成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住建领域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制定具体配套方案,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问题解决。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表呈局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各责任部门、科室对交办排查出的涉及民生问题事项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脚踏实地,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让工作实效体现在千家万户高品质的生活中,映衬在群众阳光灿烂的笑容里。

(三)强化督查推进。办公室要加强对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一些只提口号不做事,哗众取宠走形式的部门和个人严肃执纪问责,把民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确保高质量把民生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优秀方案: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国网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协调;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10日前)

组织召开全县20xx年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会,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排查时间、对象、人员及反馈整改机制等工作要求。

(二)现场排查阶段(4月10日-8月31日)

工作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对全县企业有序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形成隐患台账定期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联合向问题企业下发隐患告知单,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

(三)整改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各乡镇、园区要做好管辖区域内企业用电隐患治理整改监督工作,县供电公司做好隐患整治指导验收工作。对重大隐患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隐患,各乡镇、园区应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质量。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专项工作小组对隐患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整改是否具有长效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企业安全用电。

三、排点

(一)企业用电情况

1.企业用电性质。

2.变压器台数、容量。

3.现场运行状态。

(二)企业用电设备情况

1.产权分界点线路杆号及真空开关、跌落保险熔丝配置情况。

2.高压设备区、变压器是否有明显标志和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安全警示标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绝缘化,变压器充油设备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3.配电房房屋有无渗、漏,门窗、玻璃、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完好,防小动物要求及配套附属设施是否齐全(空调、除湿机材等),JP柜封堵是否完好,开关保护是否正常。

4.电气设备五防闭锁装置、各进出线双向标识是否齐全,电缆沟内是否有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重要电缆沿线是否有醒目警示桩,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可靠接地保护,接地电阻是否试验合格。

5.是否按照要求配备自备电源、有自备电源用户是否按照要求维护,并加装合格的防倒供电装置。

6.计量装置、负荷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加封。

7.已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是否合理。

(三)企业用电运维情况

1.是否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2.企业是否有专人负责运维及用电管理,是否制定事故停电应急预案;

3.配电设备是否按照《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检修、清扫、及预防性试验,检修、试验报告及巡视记录是否齐全;

4.安全工器具应试验是否合格,试验及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备齐、合格。

5.消防设施、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有超周期使用情况,是否有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是否有定置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的相关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研究部署,各司其职,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二)提高思想认识。电力是工业企业动力的基本来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切实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用电。

(三)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用电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谁用电,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和电力调度命令,落实企业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提高企业用电的本质安全度。

(四)开展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企业自觉做好隐患整治及电力设备运维工作。

优秀方案: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大全


为依法整治非法侵占林地及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管理,按照市林业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的指示精神。市林业局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将专项行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排查整治目标

(一)毁林开矿、探矿、越界采石采矿的行为;

(二)滥砍盗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

(三)毁林开垦违法犯罪行为;

(四)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林业局特成立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整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联系人:

三、具体实施方法

各单位要将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调动起来,对本辖区毁林开矿、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查清各类案件的面积、位置,违法时间,查清违法责任人。清理排查后,形成问题清单,并填报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1)、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与3月20日上报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查找监管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将本辖区划分出责任区,落实到分管责任区领导、分管责任人。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所有涉林案件进行集中清查上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依法收回并及时恢复被损和非法侵占的林地,

此次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12日前,将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明细表、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直至行动结束。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和依法查处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总结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情况,对存在和查处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各单位的总结报告,在全部问题整改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大力宣传破坏林地的危害以及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的重大意义。要及时宣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林业局的部署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清理排查、依法查处,致使林地遭受到非法侵占和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重点打击。各单位要了解掌握破坏林地情况,实行边排查边处理,要抓住重点,快速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保证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并层层上报。林业局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六)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准确的上报材料及统计表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的单位,要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荐】农村供水年度排查巡查方案优秀篇


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市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水发〔20xx〕1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安排会议,开展20xx年农村供水年度排查巡查活动,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年度排查巡查时间:

20xx年全年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源头保护、龙头安全、服务标准、建立长效”工作思路,抓重点、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方位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与管理服务水平,让广大农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排查巡查工程设施内容。一是水源工程,界桩、围网、警示标志是否缺漏,防护网、加盖封闭等是否完好;水源工程周边无潜在污染源存在。二是供水管线,管道沿线有无明显的老化渗漏现象,管道输水能力满足最大用水时的运行要求,是否存在经常性冻管、爆管等现象。三是调蓄工程,调蓄能力满足工程正常运行情况下水量保证的需要,高位水池同时要满足居住较高的用水户用水水压要求;调蓄水池护栏或围网是否缺失,蓄水池池盖应全部上锁。四是净化消毒工程,集中式供水工程配备的消毒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遗漏。五是提水工程,加压泵站安全门是否上锁,水泵运行是否正常。

(二)排查巡查方式。我局将安排技术人员对接乡镇水利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和村级水管员。由村级水管员按照村组供水制度,对所管区域饮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进行日常性排查,并建立台账记录;我局技术人员与乡镇水利负责人将对辖区供水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督查。

(三)排查巡查整改。日常排查由村级水管员负责,排查发现问题后,若问题较小可自己处理则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若问题较大无法自行处理且影响群众饮水,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群众饮水正常,并按照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管理办法,及时上报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抓落实。20xx年是“十四五”开局年,也是实行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安全饮水的重要性。

2、夯实责任抓落实。日常排查与巡查务必求真求实,落实整改方案,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出现问题就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整改落实在村组,不出现省“四级平台”问题反映和向投诉电话的情况。

优秀方案:集中整治规范村牌子多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社区治理组〔20xx〕1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发〔20xx〕36号)、《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规范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社区治理组〔20xx〕1号)及20xx年1月12日会议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解决村办公服务场所机构、制度等牌子数量多、种类多、形式多、虚名多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全面清理、集中整顿、规范准入、减负增效”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据;精简实用,方便群众;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基本原则,对村办公服务场所的机构、制度等牌子过多过滥进行纠治,集中解决好“强行挂牌、考核挂牌”问题,坚决做到“牌子减下来,服务提上去”,从源头上遏制村挂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地为基层松绑减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控机构牌子。在村办公服务场所门口,可保留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民兵连、村党群服务中心4块牌子。在村办公服务场所内部,可保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中心、集体经济组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4块牌子。对工作性质相似、涵盖内容相近、服务对象相同的内部牌子,进行合并整合(见附件)。对标识与功能不符,无实质性业务,或者已经失效的,一律摘除撤销。

(二)清理制度牌子。除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如活动须知、注意事项等)外,内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职责制度等牌子一律不准上墙。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与义务和发展党员程序,悬挂在开展党员活动的功能室内。有关村规民约、业务公开内容或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可统一进入公开栏、宣传栏,或者编印服务手册、折页等“政策一本通”“明白纸”,有条件的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或展示。

(三)规范挂牌样式。在村办公服务场所门口悬挂的4块工作服务机构类牌子,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明确规范制式要求的外,样式一般以长条型竖牌为宜,牌子的尺寸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合理确定(大小在200cm×30cm以内为宜)。党组织牌子为白底红字,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牌子为白底黑字,字体以宋体为宜,牌子上下字体大小要协调。对于内部允许保留的4块牌子,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部门)确定牌子样式,提倡在村办公服务场所内部,制作集合式标识牌或功能性指引牌,可注明联系人和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可按照统一规格样式,组织逐步替换、次第更新,不搞“一刀切”、大呼隆,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标准的牌子,不再进行更新撤换,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层负担或造成新的浪费。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牌子样式遵照主办单位规定,挂牌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村级组织和群众意见,做到简明、规范、有序,确保村民服务活动空间最大化。

(四)严格清单准入。严格落实《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治办〔20xx〕1号)有关要求,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非清单内事项,不得转嫁给村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向村派任务、下指标、挂牌子,不得以部门文件、系统会议部署、领导讲话、“一票否决”、签订“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变相向村下派职责事项,从根本上减轻村委会行政工作负担,增强自治服务功能。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按照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把集中整治、规范村“牌子多”问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等,切实抓好此次集中整治规范组织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摸清所有村各类牌子的底数,立即着手清理所有应该清理的牌子,同时,按照市《集中整治规范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工作方案》(社区治理组〔20xx〕1号)要求悬挂统一制作的牌匾。

优秀方案: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用


为坚决杜绝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7月16日、7月23日省、市政府召开的全省、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办发〔20xx〕30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在全县农机行业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机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机从业人员及农村群众农机安全意识,实现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事故不发生。

二、具体安排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9月8日前)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9日至12月15日)

1.集中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所辖村“两委”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县政府专项整治要求,指导督促村“两委”履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每个村委会按要求设立农机专管员,实现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底数。9月底前,指导督促村委会与每位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所有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机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村“两委”的联系,充分利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同、共管共治的条件,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员,并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劝导工作,消除拖拉机违法载人源头隐患。

3.集中整治道路上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主动加强与县公安交警的协调配合,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4.集中整治拖拉机底数不清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发动村“两委”开展拖拉机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和已公告报废注销但牌证未收回仍在继续使用)底数。每个行政村要建立拖拉机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5.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县农机监理站要严格按照20xx年省、市、县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报废时限、程序、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达到强制报废注销条件的在册变型拖拉机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县公安交警部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加强与县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上道路行驶变型拖拉机的查处力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条件、县农机监理站已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要收缴其牌证,并责令将车辆交售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处理。

6.加强拖拉机注册登记、年检及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与县行政审批局的沟通联系,按照目前各自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年检及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严把注册登记、年检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关,集中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脱离年检、驾驶人无证等问题。

7.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县农业农村局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两微一抖”等平台,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将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大力宣传“不驾问题车,不乘农用车”,不断提升农机从业人员及农村群众农机安全意识。将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机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机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县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乡(镇)长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副乡(镇)长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实效。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人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拖拉机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村“两委”。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9月10日前将本乡(镇)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9月15日前报送本乡(镇)拖拉机保有量情况;每月28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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