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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大全

2022-01-15
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如何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秀方案: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大全”,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依法整治非法侵占林地及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管理,按照市林业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的指示精神。市林业局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将专项行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排查整治目标

(一)毁林开矿、探矿、越界采石采矿的行为;

(二)滥砍盗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

(三)毁林开垦违法犯罪行为;

(四)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林业局特成立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整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联系人:

三、具体实施方法

各单位要将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调动起来,对本辖区毁林开矿、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查清各类案件的面积、位置,违法时间,查清违法责任人。清理排查后,形成问题清单,并填报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1)、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与3月20日上报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查找监管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将本辖区划分出责任区,落实到分管责任区领导、分管责任人。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所有涉林案件进行集中清查上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依法收回并及时恢复被损和非法侵占的林地,

此次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12日前,将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明细表、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直至行动结束。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和依法查处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总结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情况,对存在和查处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各单位的总结报告,在全部问题整改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大力宣传破坏林地的危害以及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的重大意义。要及时宣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林业局的部署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清理排查、依法查处,致使林地遭受到非法侵占和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重点打击。各单位要了解掌握破坏林地情况,实行边排查边处理,要抓住重点,快速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保证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并层层上报。林业局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六)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准确的上报材料及统计表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的单位,要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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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抽查、聘请省燃气专家的办法集中力量开展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燃气门站、气化站、储配站、加气站、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对天然气门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应急调峰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对地下燃气管网设施排查,检查老旧管网安全防护情况,建筑物占压、与其它市政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尤其对这次暴雪冰冻灾害导致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排查情况。

(二)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等环节安全情况。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和非企业自有钢瓶充装使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的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置突发问题能力情况;防止不合格燃气燃具流向市场。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检查,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及开展情况。

(三)排查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重点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以及餐饮场所、医院、学校、宾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天然气管道、设施设备、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风设备、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对城乡居民住宅、城乡结合部老旧平房、棚户区、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等区域燃气用户的排查,加密检查频次,加快设施改造,加强安全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群体瓶装液化气用户的检查提醒,及时协助更换阀门、软管等燃具灶具。认真排查用户室内燃气、炉火双火源同时使用,卧室、浴室与燃气用具安全区不隔离等问题。

(四)排查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做到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应急力量配备情况,要求企业抢险救援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建立起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经过相应培训,能够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通管道燃气的乡镇,企业也要结合农村用气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和相关设备。

三、方法步骤

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住建局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将组成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企业、各类用户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中旬前,各燃气领域企业要根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形成横向责任明确、纵向工作到底的责任机制。各燃气领域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xx年2月中下旬,各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对本行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合力推动。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城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防止用户端发生燃气事故。

(二)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行为,形成大抓排查整治的声势;结合入户排查加强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农村燃气用户要采取接地气的方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认真总结,加强整改。各燃气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具体措施,集中整治。

优秀方案: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工作方案合集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28号)部署要求,决定自5月7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县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二、时间安排和整治措施

(一)动员部署摸底(5月7日至5月15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在属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立即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查准摸清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底数,建立台账。

(二)全面集中整治(5月16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对通过摸底排查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将查出结果上报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县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县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督促加油站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7月1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对前期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逐一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开展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安排专人于每周三下午4:00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见附件)。20xx年6月18日、7月18日分别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应急管理局。

优秀方案: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合集


为充分吸取“1.4”绿晶花园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20xx〕1号)和《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消联〔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切实解决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促进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全力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疾”、“痛症”,为我街道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

三、整治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辖区老旧小区。

(二)社区挂点领导为牵头人,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为成员。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6日)。根据《关于成立街道消防及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工委〔20xx〕5号)。各社区(村)挂点领导、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宣传,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7日—2月5日)。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在2月5日前完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约谈责任人、行政罚款、停业整顿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在2月5日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并结合街道督查情况,分析问题,找查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确保辖区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消防设施。一是排查老旧小区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以及数量是否达标,灭火器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容量),已配置的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指针在绿色范围内),确保正常运行;二是排查消防栓配置情况,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水管、枪头安装情况,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遮挡、埋压、圈占。

(二)排查消防通道。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开展排查整治,实现辖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且有明显标识。配合城管、交警、消防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停车压力大,重新施划停车位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协调老旧小区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

(三)排查小区乱象。一是排查小区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现象;是否在公共空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居住三合一场所。二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整治力度。三是要提醒居民严禁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督促物业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社区(村)要注重发挥社区楼道长、平安巡防志愿者的作用,每栋住宅明确1名楼长(低层多栋小区可连排设置),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求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组织实施小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六、报送要求

各社区(村)按照《街道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表》(附件)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防火办。(联系人:朱莹,电话:8850380)

七、强化督查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整治效果不明显,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街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各社区(村)上报的整改内容,从整改进度、整改效果、整改质量、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并予通报。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却仍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被市、区级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将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优秀方案: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摸排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巩固拓展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和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措施、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现实需要,高质量做好第一民生工程的应有之义。全面系统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脱贫基础,切实巩固拓展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

二、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的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村的所有农户。

三、排查内容和方式

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所有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和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彻底。

四、排点

(一)排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情况

1.机制建立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发〔20xx)6号)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监测范围;是否充分宣传和利用防返贫动态监测平台及“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开展摸排监测,做到应纳尽纳。

2.程序标准规范。“两类人群”进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程序规定进行家庭情况核查、比对、公示、公开,标准掌握是否严格。

3.农户申报途径。农户自主申报“二维码”,是否宣传推广到位,脱贫户和其他困难农户是否知晓“二维码”用途,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是否掌握“二维码”的操作使用方法,是否能够帮助有需要但不会操作手机的农户使用“二维码”填报。

4.干部走访摸排。村级是否建立干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上户走访摸排制度,村干部对农户提出的申报诉求是否及时上户核实,对走访摸排和上户核实情况是否组织村两委会议集中评估研判,研判处理结果是否及时向农户反馈。

5.部门筛查预警。扶贫部门和教育、住建、医保、水利、民政、残联等部门是否定期开展相关数据比对,及时更新信息;部门之间数据是否及时共享,排查出疑似问题和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信息是否及时推送到乡村核实。

6.分类帮扶效果。是否做到根据主要风险原因因户施策、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帮扶责任是否落实,消除风险效果是否稳定,做到“应消尽消”。

(二)排查防止返贫政策落实情况

1.义务教育保障政策。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劝学返校、法定监护人责任落实等教育扶贫政策是否有效落实;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其他农户家庭是否存在因贫辍学。二是各项教育资助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做到脱贫不脱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

2.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一是农村脱贫人口是否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二是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报销比例控制在90%适度范围。三是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四是村级卫生室是否配备合格医生、是否正常运行。

3.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一是是否存在居住C级或D级危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户。二是危房改造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排查鉴定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危房改造台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

4.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一是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户是否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是否符合要求。三是供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得到有效维护。

5.兜底保障政策。一是低保对象、低保残疾人、特困人员等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得到落实。二是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是否加强,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是否到位,救助对象认定是否精准。三是脱贫重症精神病患者、重症残疾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障。

6.产业就业帮扶政策。一是产业就业扶贫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群众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二是收益分配是否合理。三是《关于建立健全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指导意见》要求是否落实,回访排查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开展定期回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就业务工情况。四是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管理是否规范。

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一是搬迁群众产业带动和务工就业政策是否落实,搬迁群众是否稳定增收。二是搬迁群众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更新,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各乡(镇)于5月21日前将本地全面排查报告和全面排查汇总表,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党委政府盖章后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一并报邮箱。县直相关行业扶贫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根据职责分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21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一并报邮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制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履职尽责,排查工作要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为摸排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三)强化纪律作风。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较真碰硬开展排查整改,切实把问题找出来、解决好,做到排查问题不遮掩、不遗漏,解决问题不躲避、不走虚。要把严的纪律、实的作风贯穿排查整改全过程,力戒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作风严实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进行暗访督查,督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优秀方案:家庭农场培育工程工作方案大全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自治州东北部,全县幅员面积5286平方公里,耕地8万余亩,辖12个乡(镇)、100个村10个社区,常住人口8.13万人,农业人口5.5万人。

二、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要求,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努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实现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工商注册登记27户,已实现12乡镇、23行政村中有家庭农场,组织申报州级示范家庭农场3户。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长期稳定务农、初具经营规模、具有较高种养能力的小农户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全县每年培育家庭农场12户以上(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培育一家家庭农场)。

(二)20xx年工作目标

20xx年,全县拟新增家庭农场12户,累计达到家庭农场30户,5个乡镇有示范场(其中县级示范场5户、市级示范场2户、省级示范场1户)。

达到“三个一批”。先培育一批,对目前已经具备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要积极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实现法人式生产经营管理;再辅导一批,对已经从事规模种养殖的经营主体、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意愿和经过培养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使其在短期内达到家庭农场的生产要求,每个行政村要辅导完成一个以上;储备一批,对那些具备种养大户雏形的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农户,要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商业化生产经营方向发展。

(三)项目支持对象

20xx年,实施培育工程(二类)11个。

四、支持路径

要积极鼓励引导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家庭等主体投资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开发,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紧密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型家庭农场的创建。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建设,即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经营市场化、产品品牌化,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势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一)大户、老板创办一批。鼓励现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企业老板向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因势利导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鼓励专业农户流转其他农户土地,引导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类家庭农场要成为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村组干部领办一批。鼓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利用对本地农业发展资源情况、生产环境熟悉等优势,积极创办各类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家庭农场,这一类是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补充,能起到示范带动性作用。

五、时间进度

项目资金到位,省州备案批复后在一个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六、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经所在乡村两级、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后,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制《财政资金报帐拨款审核单》,并附有效原始凭据,经所在乡镇、县级主管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除追回全部资金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家庭农场列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成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编制各种报表,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

(二)营造氛围。广泛宣传申办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成立家庭农场;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服务。工商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农业部门要开展跟踪服务,对已办理证照的家庭农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提高农场经营水平,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考核。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家庭农场的政策落实,建立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将不定期督查通报相关情况。

【荐】文化扶贫专项“三落实”排查工作方案大全


根据《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县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精神,现制定县文体旅局文化扶贫专项“三落实”情况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期间,聚焦文化惠民专项扶贫行动,对乡镇文化扶贫专项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情况开展大排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深入自查

严格自查资金支出情况以及专项扶贫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迅速开展自查,深入分析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准确的反映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要高度重视,确定专门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三落实”相关工作做到位、见实效。

(二)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要认真对照自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逐一说明。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项目推进情况,必须摆明相关数据。对于自查自纠报告上报不及时,没有数据支撑,虚报、瞒报、漏报,以及与自查自纠报告出入较大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

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注重查找根源、解剖麻雀、认真整改,举一反三,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要落实问题整改台账及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时限。对于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目标任务

(一)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清查责任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乡镇、村是否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安排了得力的乡镇、村干部职工担任扶贫专干。县直和乡镇派出的驻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人员是否得力,是否到位。

(二)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村村是否享受文化室达标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家书屋补充更新等政策落实情况。

(三)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清查乡镇、村文化专干、文化管家、农家书屋管理员是否履职尽责,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农家书屋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免费开放。

四、工作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

成立以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文体旅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文体旅局“三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二)实施范围

“三落实”情况实施范围为20xx-20xx已退出贫困村,20xx年摘帽贫困村。即55个贫困村。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21日,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6月24日-20xx年7月11日,前往55个贫困村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时限,并形成专项排查报告。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2日-20xx年7月19日,形成核查报告上报县脱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把“三落实”排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将查摆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对照“三落实”,开展全内容、全流程、全覆盖排查,分类梳理存在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标准和时限。

(三)立行立改。严格对照查摆问题,自查自纠,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说立行、马上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全面整改。坚持“三落实”工作清单化、数量化、有痕迹、可检查,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基础资料、工作流程、项目手续等内容,确保既达标、又符合程序。

(五)防止反弹。着力在“长”和“常”上下功夫,建立动态整改机制,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优秀方案: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模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市关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排污口设置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我县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及“一口一策”问题清单,到20xx年底,完成汀江、闽江支流、赣江支流(古城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确保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三、排污口分类

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将排污口分为五种类型:

1.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矿山及尾矿库、港口码头等排污口。

2.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3.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雨洪排口。

4.农田排口。包括各类农田灌区退水口、规模化经营的农田退水口。

5.其他排口。包括规模以下畜禽、水产养殖场排口,尚未截污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排口,农村污水和雨洪排口,其他农田排口等。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个“清单”

1.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实施排污口排查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内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有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损害担责”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对于尚无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溯源工作,查明排污口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并确定其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或无法分清责任的排污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3.污染源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同步开展水质水量监测,监测方式分为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有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的,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监测指标在水量、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类型及下游断面或水功能区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结合现场排查、日常巡查等方式,逐一查明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主要污染原子、流量流速等信息,建立污染源清单。(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

(二)实施分类整治,完成三个“一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及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分类开展整治。

1.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城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迁建的排污口,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2.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工业企业应布局在工业园区,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均予以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其中,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加快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尽早实现城市、园区污水和初期雨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3.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原则上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便于分清各自责任。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采集水样、计量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1.规范设置审核。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实行设置审核制;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实行备案制;其他排口不纳入审批管理。各地要按照《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和《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补办手续类有关说明(暂行)》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相关设置审核手续。生态环境局要将行政区内入河排口的审核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2.加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排污口名录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对于仅接纳一家排污单位排水的排污口,按现行规定在排污单位厂区边界开展监督性监测,结果作为判断排污单位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对入河排污口开展不定期查抽测,结果用于校核排污单位达标放情况。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3.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未经同意设置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管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因他人借道排污导致排放异常,排污口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且能够自证清白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排污单位应当对所属的排污管道负责,定期开展巡查维护,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应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五、职责分工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委发〔20xx〕23号)有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辖区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监测、溯源工作,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生态环境局为入河排污口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园区落实“查、测、溯、治、管”各项重点任务,统筹全县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收集、整合入河排污口相关资料,建立县级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2.县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河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配合做好各行业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排洪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灌溉等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县财政局负责为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8.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指导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省级以下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督促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县国资委督促指导下属的国有企业主动提供涉及排查范围内排污口信息,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完成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管委会等属地或主管部门(单位)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要抓好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信、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职责,做好相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问题“销号”制度,核实、完善“已整治”排污口信息。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将纳入20xx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并适时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水质未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于每月5日前更新、上报《调度表》(见附件),并及时按照“现场排查情况、水质监测情况、溯源结果、整改措施”四个方面做好工作台账。相关“一口一策”档案情况于20xx年12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公众参与。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局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河长办、工信、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入河污染源监管合力,逐步推动入河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管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监测和规范化设置。

优秀方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优秀方案:生态管护人员选聘工作方案大全


根据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xx年生态管护员选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20xx年在全县17个乡镇2083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中符合条件的每户选续聘一人,安置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生态管护员包括护林员、草原管理员、湿地管护员、河道管理员四个类型,按照1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劳务补助。

二、生态管护员选聘工作开展情况

(一)选聘原则

生态管护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原则上在18--6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良好、责任心强。

4.选聘人员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保证正常履职,定点定时上岗上线,不得安置不履职或无法履职、代履职人员,严格兑现奖惩,坚决纠正“福利”思想,从源头上杜绝“养懒汉”现象的出现。

(三)续聘、新聘及解聘程序

1.续聘。尚未脱贫或已认定脱贫但按照规定仍然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巡护职责且符合上述选聘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2.新聘。符合上述选聘条件的人员予以新聘。

3.解聘。生态管护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

(1)健康原因;

(2)违反协议、无法正常履职、考核不合格;

(3)主动要求退出;

(4)精准识别为建档立卡非贫困人口。

三、全面使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

按照省林林草局《关于开展护林护草人员巡护定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要充分利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选聘的生态管护人员,必须下载安装并注册使用“护林护草定位”APP。

四、管护任务划分

护林员人均每人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湿地管理员人均管户面积不少于7800亩;草原管理员不少于5000亩;河道管理员不少于5公里。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方式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内容。

(二)申报。贫困人员通过村两委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定。

(四)公示。乡镇和村两委将选聘的生态管护员名单在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乡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无异议的生态管护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林草局经县林草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汇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两委与生态管护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劳务合同签订

生态管护员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由各乡镇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职责、管护面积、地名、劳务费金额、劳务费兑付方式、劳务费兑付周期。劳务合同签订一式四份。

六、生态管护员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生态管护员劳务报酬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考核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生态护管护员,一季度兑现一次。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分“基础报酬60%+绩效报酬40%”发放。生态管护员人生意外险由个人主动购买。

(二)管理。

1.培训。年初、年中、年末各一次培训,培训时长每次一天,按照各乡镇工作情况确定具体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包括《森林法》、林业执法、巡山安全、检疫、林权纠纷调处、营造林、林业科技推广、农村种养殖实用技术等知识。

2.考核。考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草站共同组织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占70%,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占30%。每月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和生态护林员的管护情况(巡山记录、管护日志、出勤登记)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发放劳务报酬。考核时间,考核实行一月一考。

3.档案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生态管护员管理档案,对选聘、培训、考核、劳务报酬兑现等规范存档,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存。对动态变化情况应及时更新上报。

七、保障措施

由“县生态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生态管护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分管领导对本乡镇生态公益性岗位工作推进及工作质量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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