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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方案优秀篇

2022-01-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日常生活中,根据上头委派的任务,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精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方案优秀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深入推进冶金、机械、有色、建材、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工贸行业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工作。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迅速传达到各工贸企业。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统筹安排部署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销号制度。同时,各乡镇(街)、各相关管理部门全面掌握辖区、行业内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危险场所、重点岗位及人数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企业台账,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组织召开一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会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会,使各工贸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识标准、掌握标准、应用标准,切实提高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细化责任、全面开展自查。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全面自查,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力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自身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辖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处置,及时安排员工撤离、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将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企业完成自查后,编制自查报告报送至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三、强化领导,加强核查。

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验收核查。在督查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发现或未报告的,应根据重大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责令企业立即采取全面停产或者局部停产等防范措施,并落实整改。针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企业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生产,确保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每月21日之前各相关部门需将排查和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报告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加盖公章)。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所有工贸企业逐户建立排查档案,档案中要包括企业的自查报告、执法文书、企业生产车间重点部位的图片等相关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核查工作,并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出改进措施。(10月30日前完成)

四、严格执法、严厉处罚。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义的认识,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坚持严惩重罚、严肃问责。针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必要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没有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或者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一律依法从重进行处罚,拒绝整改的提请市政府进行关闭。

五、追责问责,严肃考核。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明查暗访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相关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瞒报漏报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建议纪检部门进行追责。同时,排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工作已被列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没有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给予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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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系统提升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树立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的思维导向。结合“五化”工作要求,通过指导服务、警示约谈、精准执法的工作方式,推动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二、任务清单

(一)落实监管人员责任。统筹谋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队伍,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实现定人定位定责。以乡(镇)街、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安监站为基础,形成省、市、县、乡立体化模式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格局,确保辖区内所有工矿商贸企业都能纳入到监管范围。3月30日前完成建立工矿商贸监管人员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工矿商贸企业基础台帐。指派专人负责,实地甄别、校核、完善基础台帐信息,4月30日前完成按照行业类型和专业类型分别建立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基础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严把露天采石场开工验收关。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抓好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复工验收工作,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复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工。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或复工后未按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企业监管新模式,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力争实现各种通知要求可以直接传达到企业末端,解决以往政府文件内循环问题;督促相关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推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专业知识普及,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发各类事故警示通报和极端天气提醒等内容;随时调度抽查企业内业材料,抽检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省厅负责搭建工贸行业WELINK信息平台,明确系统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和维护系统工作。

另外,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提供交叉互检的机会,组织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到异地的企业进行学习,增强企业经验交流,吸纳其他地区企业优异做法及管理经验,交叉互检后,需要撰写检查情况,总结其他地区企业安全管理优秀做法以及本辖区企业亟待提升之处并出台相关方案在辖区企业进行经验推广,提升管理水平。

(五)全面排查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中所列的3个专项类8个行业类59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认真排查工贸行业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标排查,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力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针对检查企业要逐户建立排查档案,其中包括执法文书以及对于可能造成重大隐患部位的图片。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规范,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强化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污水处理及酱腌菜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加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执法力度,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作战图集

为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五化”工作法和“六步”工作法要求,制定相应作战图集,明确好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清单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一)制定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区分行业和专业类型,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实现对帐销号,未完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月30日前,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自4月份开始,每月23日之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排查和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实现按图推进。要采取“干部+专家”的方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只查不罚等问题,必要时可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治理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三)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结合本辖区监管企业具体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将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排查整改48项重大事故隐患贯穿全年,实行“月调度”制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五项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督办调查制度、约谈提醒制度、事故通报制度、严惩重罚制度),加大矿山事故督导力度,对发生亡人事故矿山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四、手册指导

严格依据省厅统一印发的《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监督检点事项》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指导手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机制建设地方标准,推动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通过一系列的手册化指导,确保上下标准统一,可考查、可追溯、可评比。

五、模板推广

加强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结合企业总量、规模、分布等具体情况,积极选树各类示范企业、样板企业,通过整合各类型企业中优秀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等资源,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形成可复制的模板,在辖区内同类型企业中推广,以点带面、共同提高。报送的典型企业要有具体的细则内容,操作步骤。6月15日前梳理总结选树各类型示范企业情况和经验做法。(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机制建设

为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多措并举的鼓励和推动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20xx年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实现6户规上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工作目标。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根据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少年度执法检查频次。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据《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xx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DB22/T2882—20xx)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相关国家标准,将归类梳理后的标准提供给各行业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为企业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提供依据,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量体裁衣,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风险辨识清单、隐患排查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同时要求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情况建档立册,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定期向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并备案,推行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等制度,以点带面。督促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施工图,12月15日前,对全市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总结。(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矿商贸各类企业门类多、数量大、管理基础参差不齐,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高度重视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工贸企业底数摸排、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多管齐下,不断巩固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要采取顶格处罚等方式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安全监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属地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加强宣贯培训。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类专题培训,切实抓好抓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抓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组织保障

为确保用“五化”机制抓好落实,实现由宏观原则要求向微观具体指导转变。根据省厅总结出的“六步工作法”的具体指引,目的就是把我们的工作做实做细。问题导向搞调研,哪有问题就集中盯哪里,哪里有生产,调研就跟进到哪里,深入一线,问计企业,真正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是针对工贸行业企业,做好工作的前提。牵头制定总方案,就是通过省厅制定的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工矿商贸领域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总方案做细、做实、做具体。审核把关分方案,就是加强对制定的方案的审核力度,让分方案真正具有操作性,避免上下一般粗,措施简单化。图表任务定清单,就是把审核后方案中的任务图表化、清单化,使任务更清晰、更明确,可检查、可考核,让措施更具体、更详实。指导检查强监管,就是运用线上监管、线下验证“双线”监管机制,“领导+干部+专家”联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部门责任、任务、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任务、按时限落实到位。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加大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警示、督办、约谈等情况的责任追究。通报问责严督办,就是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坚持严惩重罚、严肃问责。每周统计一次检查情况和处罚结果,每个月通报一次。

优秀方案: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优秀篇


近期我县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当前火灾防控,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决定自现在开始至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企业、不漏车间的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为保障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序,成立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高新区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4日前)。高新区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5日)。扎实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10日)。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一)开展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对垃圾、杂草、杂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

(二)开展电路、设备、电器火灾隐患整治。1、对企业内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老化脱落、私拉乱接、电线连接不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等引发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治。2、开展企业生产设备和电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生产设备和使用电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燃气火灾隐患整治。1.液化石油气使用企业: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2.天然气使用企业: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违规使用LNG储罐等。

(四)“三合一”场所检查治理:1.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工业类场所及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在生产经营场所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直接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员工的;2.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等问题;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防火分隔不当、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违规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五)闲置厂房安全整治。闲置厂房房屋排查。重点排查电源线路设置情况,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房内储藏物资防火情况,院内及周围杂草和易燃垃圾清理处置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张贴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人知晓。

(二)做好信息反馈。各分包人员和各企业要将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牵头负责人、联络员名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高新区安监局备案;以后每天15点前报告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搞形势、走过场、排查不全面的、落实工作不利的严格按照威安委[20xx]3号文件追究责任。

优秀方案: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范本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保障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区安委会工作部署,自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区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为确保会战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突出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属地安全管理、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三个能力提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场所)、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短板不足,采取全面、严格、专业、治本的攻坚整治措施,坚决整治安全责任不落实、培训演练走形式、监管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严控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整治环节内容

(一)严格责任落实。围绕认真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开展工作,督导制定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二)严格打非治违。按照权责清单,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对粮食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重点督导检查是否存在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应停未停或关闭、停产不到位的现象。

(三)严格特殊作业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动火、检维修、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是否到位;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辨识是否全面,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四)严格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严格审批;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作业、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是否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时是否采取连续通风和连续监测,作业人员是否佩戴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设备,监护人员是否全过程持续监护。

(五)严格外来承包商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并实施管理和监督;外来承包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存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现象;企业是否对外来作业施工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是否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是否对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严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否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融合创建;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企业是否制作安全生产风险点公告栏和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知晓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七)严格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或换岗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严格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各镇街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是否定期修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企业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是否配备到位;企业岗位人员是否会熟练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是否会熟练使用和操作应急救援装备。

三、工作机制

(一)实行现场核查机制。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的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10月底前完成新一轮现场核查。此次核查将结合粮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季节特点,以责任落实、设施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内容,形成检查表或检查内容清单,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确保查实查细查到位,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二)调度通报机制。各镇街要建立百日会战调度通报机制,做到“周调度、月通报”,遇特殊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区发展改革局将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调度,对存在问题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区安委会要求“点名道姓”通报。

(三)警示曝光机制。公开曝光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失信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市场准入、联合惩戒等强制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及时报区安委会集中公开。

(四)“面对面”谈话机制。按照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行动安排,开展好新一轮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面对面”谈话。重点是当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传达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新安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专门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修订及执行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外来承包商作业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等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力量,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开展暗查暗访和“面对面”谈话,推动百日会战走向纵深、取得实效。

(二)强化教育引导。各镇街和各企业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落实好“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相关工作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挖掘典型安全生产案例,开展警示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和防范“假重视、假落实、假检查、假执法”问题,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以及在百日会战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顶格处罚,依法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对发现的应立案不立案、应处罚不处罚或处罚不到位单位或相关人员,一律报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走形式、责任不落实等典型情形,区纪委监委将会同区安委会办公室进行问责。

(四)严格应急值守。各镇街和各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关键时段和敏感时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驻厂带班。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物资准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的实战水平。

方案范文: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旅行业实际,决定从20xx年5月至10月,在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采取超常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由局办公室进行协调。

(二)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农家乐、旅游车船公司、网吧、KTV、文物馆,书店。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0月5日

五、检查内容

旅游购物商场、“多合一”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商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的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城市商业综合体内的商业网点、活动场所占用疏散缓冲区域、占道经营。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群租房、旅游购物商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仓储物流等场所超量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半成品等材料。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或压力不足。灭火器数量不足或过期。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指示疏散方向错误。

(六)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入户线路敷设不规范,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未安装火灾报警、喷淋设施和定时继电装置。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重点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不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电焊、气焊、动火作业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高层建筑、老旧住宅、门面楼存在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违规住人乱象。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不会引导疏散,用火用电用油安全意识淡薄。

六、工作步骤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旅游企业、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网吧、KTV、书店要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整治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10月10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星级农家乐、网吧、KTV、书店等按照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6月底前,各单位将自查自改报告、消防安全承诺书报告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20xx年国庆节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是否开展工作部署、内部自查和整改活动,是否建立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填写消防排查检查记录,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验收发现开展行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抓好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实、排查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活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荐】各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深刻汲取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4月5日在全乡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内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以及周边地质安全,同时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供电所、乡消防办、各村

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在建工地。

(二)整治内容:房屋安全方面,坚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查先治,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4月5日,严格按照乡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抓好(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板房等),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去年余存未处置的安全隐患房屋等类型,对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学校、医院、养老院、幸福院、厂房、行政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

在建工程方面,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未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心小学、中学、乡民政办、乡企管站、乡公路站、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农技站、乡水利站、乡安办、供电所等,各村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商场所及企业、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

(三)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学生及教师宿舍、食堂、礼堂、文博单位、实验室、学校老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是否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是否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场所内部工作人员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

牵头领导:

1.乡党委副书记牵头养老机构场所排查整治,

2.乡党委组织委员牵头商场及商贸企业排查整治,

3.乡党委宣传委员吴利武牵头各类学校(幼儿园)、旅游、娱乐场所等场所排查整治,

4.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牵头各类卫生医疗场所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食安办、乡民政办、乡公路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乡安办,各村

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燃气等。

(四)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涉危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标准重新分级评估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环保站、乡企管站、乡建设站,各村

(五)整治内容:民爆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和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是否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人员进出登记是否完整一致;销售单位库房存放零散民爆物品现象是否存在;视频监控、消防、防雷、报警设施等是否有效运转;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各村

(六)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安办,各村

工矿企业,包括非煤矿山。

(七)整治内容: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非法改装车辆及无轨胶轮干式制动器车辆,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不规范放矿,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汛期排查整治尾矿库浸润线、坝体稳定和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尾矿库的防排水设施运行不畅,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汛期日常值班观察分析无记录等问题。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自然资源所、乡环保站,相关村

交通运输、交通安全。

(八)整治内容: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电动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九)整治内容: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客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落实车辆、车站消毒通风,严控客座率,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设置、车辆技术状况(尤其是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系统等安全装置)、槽罐车罐体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智能视频监控车辆情况。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十)整治内容:继续深化开展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取缔从事违法采、制砂点。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乡安办、各村

消防安全,包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高层建筑整治“回头看”、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村居住宅“小火亡人”等。

(十一)整治内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管控治理,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和老旧住宅小区近期火灾多发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深入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全面开展“六个集中整治”活动(即: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防火栓系统、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和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农房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要深刻吸取村居住宅“小火亡人”事故教训,检查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挂村包户、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消防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民政办、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卫生院、乡安办,各村

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十二)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公路站、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三)整治内容: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乡镇、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生态林、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以及护林人员巡查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领导:乡党委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林业站

责任单位:乡安办、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四)整治内容: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林业站、乡建设站,各村

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方法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1、各村先自行排查;2、各相关部门联合检查;3、做好长效机制管理。各村、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对各自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

(三)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录入已建成的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治理双控平台管理,区分轻重缓急,立行立整,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乡安办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治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办具体组织,乡、村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同步推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定期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肃追责问责。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对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部门排查后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精选】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分享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集中行动成效,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增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及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自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为确保会战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重点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和建筑企业。

三、重点整治环节

全面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突出:一是整治临建设施。是否牢固、是否有垮塌和建筑物机械倒塌威胁,应急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用电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要求等;二是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备案、验收、公示等流程,现场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并实战演练等;三是整治脚手架。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超过规范要求时是否编制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架体稳定、立杆基础、防护、脚手板、杆件通道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四是整治施工用电。是否落实外电防护,是否落实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五是整治高空作业。是否落实临边防护,是否采取安全网、安全带、洞口和通道口以及攀登和悬空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隐患措施;六是整治其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法人、项目总监和安全员等重点人员履职尽责。

(二)严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生产风险点公告栏和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重点岗位人员知晓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严格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配备到位;岗位人员能熟练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能熟练使用和操作应急救援装备。

(五)严格责任追究。为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假重视、假落实、假检查、假执法”问题,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以及在百日会战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顶格处罚,采取关停措施,并在全区曝光。

【荐】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522”白银景泰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突发事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公共安全三大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学区、一所一校,覆盖所有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系统事故隐患“大起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损失、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忽会强为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制度、保卫值班、课间活动、食品安全、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等情况以及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全县各学区学校全覆盖。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督查检查与自查自改相结合,突出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校园欺凌、防溺水教育等重点领域,紧盯制度制定执行、三防建设、防范措施落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培训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方面,以监测预警预报、防汛减灾、地震灾害防范等为重点,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风险防治除险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公共安全方面,围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组织等重点内容开展排查,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设防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针对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重点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4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对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6月9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区学校要对督查发现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抓紧落实,同时,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研判总结阶段(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区学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学区学校要重视实地、现场检查,坚决克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对大排查大整治中非法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解决。排摸和整治工作,每周要给局包抓科级干部汇报,整治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或主要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负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台账,于6月2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及台账报县教育局,所有的排查和整治资料要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以后每周报送1次整治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电话第一时间接听,指令第一时间下达,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底,对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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