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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2022-01-05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方案_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一、方案依据

度春季植树造林方案是根据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今秋明春造林计划的通知》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造林任务要求,全年完成新造林3万亩,补植补造2.6093万亩。力争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0.5个百分点。

二、方案地块落实

春季植树造林区域地块落实是根据各乡镇场、生态扶贫公司、森源公司、新兴际华等主要造林主体在前一年度申报后办统计筛选汇总确定,同时做好地块平整等栽植准备工作,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承担自治县植树造林工作监督责任,负责各类苗木采购以及造林技术指导、树种配置、栽植面积测算、道路面积测算及苗木供应、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方案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提出的打造“美丽伊犁”美好愿景,进一步构建“以植树造林为核心的生态大格局”,按照“以水定地、以水定林、以水定绿、适地适树”原则,确定生态林、经济林、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建设重点区域,做好植树造林准备工作,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坚决杜绝先施工后设计,边施工边设计的现象,严格执行“地块不落实不设计,设计不合格不审批,地块和方案不审批不提供苗木”的原则,传导压力、层层把关,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真正做到“栽一片成一片”。

四、取得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补齐了农林间作、四旁植树、用材林为主要内容的网、片、带相结合的平原农田防护体系,对伊犁河流域生态安全,水土保持,农牧业生产和稳定丰收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二是在工程实施当中合理调整生态林、经济林布局和比例,立足山区乡以经济林为主,大河灌区以农田防护林为体系的生态林,兼顾特色林的发展。实现了“荒山荒地披绿装,面积蓄积双增长”,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生态保障。三是以特色林果业为重点,促进富民兴林。以苹果、树上干杏、西梅种植为主,一头连着生态,一头关系农牧民增收,产业促生态意义重大。目前苹果、树上干杏、葡萄、榛子等特色优势树种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了一乡一品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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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分办〔20xx〕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选择本县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实施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逐步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

二、工作目标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20xx年,是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各相关部门要科学统筹年度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层层动员发动,3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成本级动员部署工作。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年度生活分类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季度目标和月推进计划,挂图作业,责任到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任务稳步推进、高标准完成。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减少塑料袋的投放使用。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商品批发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塑料包装袋使用量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农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各负其责,协同建立部门、乡镇(社区)、单位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类别。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配套基础设施。根据各居民小区、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3月底前,做好分类垃圾桶、宣传栏、公示栏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需求统计,5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8月底前配置到位。县直相关成员单位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事业单位等)相应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对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对厨余垃圾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对可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

3.分类投放要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城市环境清扫保洁分工责任制的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对应实行责任人制度。现就责任人规定确定如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类别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分类设施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县分类垃圾收运系统、资源回收处理站。
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镇)

4.社会力量参与。鼓励资质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等方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牵头单位:县供销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实施分类收运、健全处理体系

20xx年10月底前,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县公安交警大队、供销社系统牵头,分别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分类运输车辆采购,确定收运时间、路线,建立完善的监管系统,坚决杜绝前分后合、重走回头路。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鼓励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要按要求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对有害垃圾要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完善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应尽快建设完善。
鼓励利用厨余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推动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

四、职责分工

1.各相关部门、镇:根据各自职能,具体负责分管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2.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并督促、检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3.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协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负责督导市场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倡"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4.县住建局:按照规划审批意见,督促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健全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中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内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督促已建成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放或弥补建设相关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点)。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关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负责拟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标准;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各相关部门、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配合县规划部门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城区内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违规站点。

6.县供销社: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件垃圾、废弃纺织品、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配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负责促进两网融合,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每年结合废品回收行业调查,统计废纸、饮料瓶(罐)等已回收物资的数量,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结果。

7.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向各职能部门提供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并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明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配套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具体位置,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

9.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县直部门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经费。

10.县民政局:指导、规范对社会公益性旧衣物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11.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督促县属各大中小学(院)校配合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财政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牵头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

13.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14.县文明办:负责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15.团县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6.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相关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的协调保障工作。

1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城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场区的管理,督促相关场站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18.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进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抽组专门人员、调整专用场地、赋予独立职能"的要求,4月底前建立完成不低于10名专职人员、乡镇1-2名兼职工作人员的分类组织机构,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

(二)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各类垃圾监管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垃圾分类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量保障,对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的进行纠正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要对统一标准的垃圾转运车、回收车予以通行保障。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可行模式。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主动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要对垃圾分类项目在用地、配套设施方面应给予优先保障。

(四)加强信息监管。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制度,所有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都要建立相关分类台帐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每月25日前向县分类办报送本单位及行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确保报送及时、信息准确完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上下贯通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增强信息管理报送时效。

(五)严格督导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政考评体系,逐步完善部门、社区和系统行业考评办法,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系统,发挥考评杠杆撬动作用,以考促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将分类考评成绩综合纳入对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六)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作用,扩展利用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通过"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要从小做起"的理念,让孩子们带头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从而带动家庭、带动家长、推动社会,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注重吸纳环保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扩充宣传和引导力量,积极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荐】全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xx〕6号)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冀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函〔20xx〕44号)精神,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人民键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充实、完善我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信息制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卫健局、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协;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积极开展"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功能评级机制,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推动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常态化。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到20xx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局(工信)、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适时筹措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开展健康科学指导,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群众开具运动健身指导方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xx年,打造1个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文旅局、卫健局、住建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残联负责)

(四)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提倡无烟文化。倡导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力争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强化戒烟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卫健局、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负责)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卫健局、政法委、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科技局、残联负责)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打造健康环境。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持续改善。(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和唐氏综合征、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做好生殖健康管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与救治,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推进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多形式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提高家长育儿技能。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倡导母乳喂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卫健局、妇联、教育局、残联负责)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肥胖。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启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后,按照市级工作部署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持续下降。(卫健局、人社局、总工会、医保局负责)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健康服务水平。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xx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文旅局负责)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血脂检测仪器,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增加高血压检出设备与场所。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健康指导,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康复。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和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卫健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死因监测和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着力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持续增长;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雾化吸入设施、氧疗设备、无创呼吸机等)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群众合理饮食和科学运动,关注血糖水平。管控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完善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等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防治作用,实施糖尿病预防干预、早期诊断、分级诊疗、分类管控。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十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xx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5%和70%。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引导居民增强肺炎、流感、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性和致病因素管控,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为儿童提供规范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卫健局、公安局、水利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爱卫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各部门制定推进措施,推动各项行动落实。

(二)完善行动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健康领域持续投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先进技术手段、健康类产品应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和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三)整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引导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强县建设,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将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疾病预防,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

(四)广泛动员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健康政策和相关指标解读,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引导群众掌握更多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村镇利用好自身资源,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引导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我县健康中国行动的方案实施,鼓励金融行业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势,凝聚行动合力。

2021年度绿化造林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度绿化造林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标准完成我镇20xx年绿化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我镇绿化水平,按县林业局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县下达给我镇的造林绿化任务4.1万株。其中新造成片林80亩(其中新建20亩、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更新改造林60亩);新建及更新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700亩(其中新建200亩、更新完善1500亩)、四旁植树(包含珍贵树种)3.6万株、森林抚育面积230亩。

二、重点工程

1、高东大沟珍贵树种用材绿化带

高东大沟,境内全长5公里。该中沟在我镇居委会村境内。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我镇绿化水平,将在高东大沟夹堆我镇境内及西环乡路两侧建立26米宽高标准绿化带,树种以栾树、朴树、梨树、女贞等珍贵树种绿化苗木为主。

2、村庄绿化工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以建设生态宜居村庄为导向,做好各村自然村庄庄台绿化工程。树种选择上,以香椿、银杏、榉树等优良树种为主,发展柿树、桃树、苹果、枣树等经济林果。

3、绿化通道工程。沿县乡道路两侧建成绿化苗木带,形成绿色通道;沿新疏浚的大、中、小河堤栽植防护林带,沿镇区至“344”省道两条连接线及通港大道两侧形成绿色屏障。

4、农田防护林工程。紧紧围绕农田水利工程,做到树随路走,树随水走。进一步提高林网建设标准,全面建设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林网。

5、高压线路通道绿化工程。在保障电力线路安全条件下,高压线路两侧清障范围内适宜栽植苗木的区域,可建成苗圃;对因高压线路清障造成林网缺株断带的无法建成苗圃的地段,选用矮杆绿化苗木补植到位,确保林带闭合,林相整齐。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xx年3月上旬)

按照目标任务分解指标;根据情况确定造林地块、做好河道疏浚等规划、苗木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第二阶段(20xx年3月中旬—4月中旬)

开展绿化突击月活动,全面完成绿化任务,检查栽植质量、查漏补缺。

(三)第三阶段(20xx年4月下旬—12月底)

组织农技人员对各村绿化实绩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栽植数量、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村,各单位查漏补缺。

持续落实管护措施,镇农经中心将不定期督促各责任主体做好新造林及前年造林管护及抚育,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8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超前启动,精心谋划,认真做好造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今年的造林绿化任务十分艰巨,重点突出,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要充分利用造林前有限时间,认真抓好五个落实。1地块落实,2任务落实,要结合我镇实际,把造林任务合理分配到各村、落实到人,确保有人造林。3资金落实,保证资金足额到位,确保有钱造林。4苗木落实,今年造林苗木短缺,各村要提前订购苗木。5造林机制落实,各村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造林,大力以展个体造林、承包造林、拍卖造林等多种造林形式。

(二)真抓实干,确保成活,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工程建标准。一是把握栽植关,做到深浅适宜,横竖成线,栽正踩实,环节连续,避免脱节和凉晒苗木。二是浇水关,做到不浇水不造林,浇水要浇透,根据天气情况,旱了就浇,确保成活。

(三)加强领导,成立组织,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我镇成立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各村对此项工作要提高认识,村支部书记负总责,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我镇20xx年造林绿化工作的全面完成。

(四)严格奖惩,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的村(居)支部书记与包村干部同奖同罚。

精彩范文 林业局林地造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绿化江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和《市20xx年“绿化金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清收林地为基础,以停耕还林为根本,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林地造林工作稳步前进,切实提升还林成效,巩固还林成果,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二、工作原则

在林地造林工作中主要坚持以下七条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各负其责的原则;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是坚持依法清收和尊重历史相结合的原则;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六是坚持农户造林和合作造林相结合的原则;

七是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局林地造林面积9671.5公顷。其中:清收还林新建任务103公顷;清收还林欠账整改任务385.01公顷;清收还林补植补造任务9183.49公顷。

苗木筹措

清收还林新植林地苗木由林场负责提供。补植补造苗木由农户自筹解决,费用自理,林场负责监督苗木质量。

五、方法步骤

林地造林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各林场要在制定林地造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明确目标任务,协同属地乡镇(街道)召开林地造林动员会议及村社社员大会,层层分解林地造林工作任务,加大对林地造林政策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农民全面了解和掌握林地造林工作政策法规。此项工作要在3月20日前结束。

(二)调查摸底。各林场要依据森林资源档案、国土三调最新调查结果和土地确权最新调查结果对本区域内非法侵占林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底数;根据20xx年清收还林自查结果,对清收还林补植补造地块建立工作台账,为春季造林和补植补造提供科学依据。林地造林调查摸底工作要在20xx年3月30日前结束。

(三)准备阶段。各林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属地乡镇(街道)协商后,及时确定还林地块。还林地块一经确定,要及时进行公示,下达事先还林告知书、补植补造告知书,组织签订造林合同等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各林场要在属地乡镇(街道)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要做好苗木质量监督、技术指导、跟踪检查等工作,严把造林质量关,确保苗木成活达标。在4月30日前结束。

(五)验收阶段。5月中旬,各林场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地造林地块进行自检,自检验收要认真负责,自检结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自检结果。于5月30日前上报自检结果,林业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林场林地造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核实林地造林任务面积保存情况,造林成活(保存)率等情况等。

六、具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动。各乡镇(街道)是林地造林工作的责任主体,但也是林业部门的主责和主业。各林场要积极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关于林地造林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各林场要成立林地造林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林地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思路等,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各林场要在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林地造林工作,要做好参谋和助手,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林地造林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村、社、到户、到山头地块,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使林地造林工作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政策宣传贯穿于林地造林工作的始终。利用村社大喇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实施林地造林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措施,提高成效。补植补造是今年全局林地造林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障补植补造工作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在补植补造上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努力破解新形势下补植补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林场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是林地造林的主体责任这个杠杆,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按照“谁造谁有”和“谁还林、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还林农户是补植补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补植补造义务。对收回的林地还林后违反规定间作或者连续三年达不到保存率标准的,放弃林地经营权、拒不缴纳林地承包费或不履行补植补造义务的,均由林地所有权单位收回林地重新发包造林;对于收回的林地,如农户再有承包意愿的,没有缴纳林地承包费的,要缴纳林地承包费、苗木费和人工费后,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由承包者负责经营管理;对于缴纳林地承包费的,要补交苗木费和人工费后,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由承包者负责经营管理;对于收回的林地,可以采取由林场先行垫支的方式,先造林,在造林成活(保存)标准达到相关规定后,按照程序申请支取造林补助。要建立明细账目,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推敲。由于今年红松苗木居高不下,如果一律补植红松,会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造林积极性,补植补造的树种,可以适当放宽,要求在不改变林种情况下,树种不限,栽植乔木林的,补植树种可以为落叶松、云杉、樟子松、杨树、桦树、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等乔木林树种;栽植经济林的,补植树种可以为任何经济林树种(但刺嫩芽和刺五加不是经济林树种除外),也可以为乔木林树种。特别是个别乡镇以发展大榛子产业为名,造成个别地块林种不符,设计与现地不符,凡是造林设计上明确为乔木林树种的,现地栽植经济林的,都必须补植补造乔木林树种,否则经济林活的再好,都视为不合格。

(四)严厉打击,加强管护。今年以来,粮食价格居高不下,部分农民受利益驱动,不惜铤而走险,蚕食造林地块或毁林复耕,如果监管不到位,极易造成复耕反弹。各林场要高度重视,对于在还林地内强行种植或复耕的,要依法强制铲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问题严重的,要移交森林公安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对重点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从重判决,真正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要落实管护机制,建立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谁造林、谁负责、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造林地块的后期管护,建立和完善管护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重栽轻管”问题,确保还林一片、成林一片。

(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林场要会同属地乡镇(街道)认真做好涉林信访和矛盾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严厉打击涉林缠访、闹访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强化管理,严格奖惩。在林地造林过程中,各林场要派驻技术人员深入林地造林现场,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还林成效。林业局将在6月初对各单位林地造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林地造林工作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林地造林工作开展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务指标、造林质量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或岗位调整。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20xx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按县域整体推进,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镇(街道)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县生产的茶叶、粮食、果蔬、食用菌、生猪和水产养殖等农产品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均需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特色产业茶叶、果蔬、稻花鱼、鳗鱼、百年蔗、生猪、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月28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9个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要围绕“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善;全县102个行政村、7个社区各配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能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核心,乡镇(街道)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项目建设,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和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能实用。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三是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四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并从政策上给予扶持。五是巩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和“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示点县”建设成果。

(五)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执法范围,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队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四是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和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记录。五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定期通报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七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八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借助媒体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强化生产准入。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二是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动兽药良好经营规范的实施,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面。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四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七)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茶叶、粮食、果蔬、食用菌、水产品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借助申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机遇,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贴码销售。

(八)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切实做好无害化处理。一是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政策措施,指导生产经营者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品一标”企业率先设立质量内检员。二是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一批影响力、带动力较强的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签字仪式,加强对承诺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管,督促其率先履行责任,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道德使命,走质量为本、诚信至上的生产经营之道。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农产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五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依托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依托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大力推广市欣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葵无露”、“牛奶酵素”等生物防治技术,提升产品绿色品质和产品质量安全。参照县南坡湾生态园葡萄产业、稻田养鱼示范基地产业,力争打造一批实施标准种植、水肥一体化、化肥零增长的示范基地。

(十二)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一是推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二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综合整治。三是发展绿色经济,将其作为区域经济的主导。四是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作为发展生态农业重要措施和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

(十三)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推动特色经济发展。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的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通过打造“绿茶”、“红茶”、“万前百年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四)注重风险预警。强化对我县主要农产品:茶叶禁限用农药、肉鸡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生食果蔬的卫生状况等的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十五)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费,并将尽快落实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县里政策,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对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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