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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全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大全

2022-01-01
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荐】全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大全》,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xx〕6号)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冀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函〔20xx〕44号)精神,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人民键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充实、完善我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信息制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卫健局、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协;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积极开展"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功能评级机制,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推动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常态化。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到20xx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局(工信)、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适时筹措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开展健康科学指导,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群众开具运动健身指导方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xx年,打造1个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文旅局、卫健局、住建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残联负责)

(四)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提倡无烟文化。倡导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力争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强化戒烟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卫健局、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负责)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卫健局、政法委、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科技局、残联负责)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打造健康环境。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持续改善。(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和唐氏综合征、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做好生殖健康管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与救治,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推进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多形式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提高家长育儿技能。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倡导母乳喂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卫健局、妇联、教育局、残联负责)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肥胖。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启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后,按照市级工作部署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持续下降。(卫健局、人社局、总工会、医保局负责)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健康服务水平。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xx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文旅局负责)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血脂检测仪器,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增加高血压检出设备与场所。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健康指导,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康复。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和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卫健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死因监测和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着力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持续增长;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03KkK.COm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雾化吸入设施、氧疗设备、无创呼吸机等)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群众合理饮食和科学运动,关注血糖水平。管控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完善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等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防治作用,实施糖尿病预防干预、早期诊断、分级诊疗、分类管控。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十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xx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5%和70%。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引导居民增强肺炎、流感、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性和致病因素管控,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为儿童提供规范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卫健局、公安局、水利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爱卫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各部门制定推进措施,推动各项行动落实。

(二)完善行动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健康领域持续投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先进技术手段、健康类产品应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和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三)整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引导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强县建设,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将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疾病预防,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

(四)广泛动员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健康政策和相关指标解读,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引导群众掌握更多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村镇利用好自身资源,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引导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我县健康中国行动的方案实施,鼓励金融行业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势,凝聚行动合力。

03kkk.coM编辑推荐

方案推荐:健康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健康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健康2030”行动计划》和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健康2030”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推动健康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会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提升健康素养、提倡自我管理、完善健康服务和实现共建共享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早期干预,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环境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前列。

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环境更加优化,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达到全市前列,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实现《“健康2030”行动计划》有关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并完善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和传播机制,组建县级医学专家科普讲师团队伍。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与新闻媒体联办优质的健康科普节目。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2.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实施贫因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xx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1%和0.8%。

3.全民健身行动。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提倡科学运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把我县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5%和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1%及以上和43%及以上。

4.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地方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和酒精制品。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开展烟草使用和饮酒行为流行病学调查。到20xx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別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多部门联合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相关综合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周期生命健康

7.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落实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査政策,不断推进全县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及以下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10万及以下和低于全省平均值。

8.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正确洗手和文明咳嗽普及率达100%。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査,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全面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的有效落实。全面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围绕重点行业,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标准规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创新互联网+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监管平台,提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逐步健全卫健、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民政、医保、应急、生态环境及银保监组等部门间职业健康信息共享机制。至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老年康复科);把中医院福乐康复中心建成市级医养结合综合培训示范基地;把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县康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二级以下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拓宽服务内容,增设养老机构或养老床位,满足群众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xx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培养一支稳定的高水平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7.8/10万及以下和135.1/10万及以下,取得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证书的居民比例分别达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

12.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査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及时执行医保目录调整,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査能力。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6/10万及以下和5.43/10万及以下。

14.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推进全县2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xx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防治,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并持续至2030年。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四)构建新型健康服务模式

16.“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通过推动“多码融合”、互联网医院等建设,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卡(虚拟卡),贯穿就医诊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信息查询、健康管理等各类场景,逐步减少院内临时就诊卡发放,推动实名制就诊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有效落地。

建设县医学影像中心共享平台,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共体内医学影像资料共享;实施数字影像服务,实现个人医学影像查询调阅。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信息化项目、县医学影像系统建设,拓展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健全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检验、心电、影像、电子病历、双向转诊等基础应用。到20xx年,实现我县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共享互认,患者随时随地查看个人影像资料和诊断报告。到2030年,“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县建设形成一体化有序模式,树立“健康”建设的品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健康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健康行动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协作,研究疾病的综合防治策略;要结合实际,细化健康行动有关目标、任务和要求,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二)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三)加强监测考核。在健康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健康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工作。要以《“健康2030”行动计划》和本实施方案各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为监测考核重点,以目标、问题和结果为导向,以人民群众对健康建设的满意度为落脚点。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并落实到村(社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人人关注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倡导和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精选: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分办〔20xx〕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选择本县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实施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逐步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

二、工作目标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20xx年,是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各相关部门要科学统筹年度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层层动员发动,3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成本级动员部署工作。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年度生活分类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季度目标和月推进计划,挂图作业,责任到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任务稳步推进、高标准完成。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减少塑料袋的投放使用。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商品批发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塑料包装袋使用量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农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各负其责,协同建立部门、乡镇(社区)、单位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类别。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配套基础设施。根据各居民小区、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3月底前,做好分类垃圾桶、宣传栏、公示栏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需求统计,5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8月底前配置到位。县直相关成员单位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事业单位等)相应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对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对厨余垃圾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对可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

3.分类投放要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城市环境清扫保洁分工责任制的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对应实行责任人制度。现就责任人规定确定如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类别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分类设施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县分类垃圾收运系统、资源回收处理站。
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镇)

4.社会力量参与。鼓励资质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等方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牵头单位:县供销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实施分类收运、健全处理体系

20xx年10月底前,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县公安交警大队、供销社系统牵头,分别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分类运输车辆采购,确定收运时间、路线,建立完善的监管系统,坚决杜绝前分后合、重走回头路。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鼓励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要按要求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对有害垃圾要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完善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应尽快建设完善。
鼓励利用厨余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推动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

四、职责分工

1.各相关部门、镇:根据各自职能,具体负责分管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2.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并督促、检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3.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协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负责督导市场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倡"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4.县住建局:按照规划审批意见,督促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健全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中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内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督促已建成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放或弥补建设相关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点)。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关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负责拟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标准;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各相关部门、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配合县规划部门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城区内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违规站点。

6.县供销社: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件垃圾、废弃纺织品、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配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负责促进两网融合,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每年结合废品回收行业调查,统计废纸、饮料瓶(罐)等已回收物资的数量,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结果。

7.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向各职能部门提供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并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明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配套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具体位置,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

9.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县直部门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经费。

10.县民政局:指导、规范对社会公益性旧衣物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11.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督促县属各大中小学(院)校配合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财政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牵头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

13.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14.县文明办:负责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15.团县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6.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相关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的协调保障工作。

1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城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场区的管理,督促相关场站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18.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进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抽组专门人员、调整专用场地、赋予独立职能"的要求,4月底前建立完成不低于10名专职人员、乡镇1-2名兼职工作人员的分类组织机构,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

(二)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各类垃圾监管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垃圾分类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量保障,对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的进行纠正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要对统一标准的垃圾转运车、回收车予以通行保障。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可行模式。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主动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要对垃圾分类项目在用地、配套设施方面应给予优先保障。

(四)加强信息监管。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制度,所有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都要建立相关分类台帐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每月25日前向县分类办报送本单位及行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确保报送及时、信息准确完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上下贯通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增强信息管理报送时效。

(五)严格督导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政考评体系,逐步完善部门、社区和系统行业考评办法,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系统,发挥考评杠杆撬动作用,以考促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将分类考评成绩综合纳入对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六)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作用,扩展利用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通过"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要从小做起"的理念,让孩子们带头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从而带动家庭、带动家长、推动社会,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注重吸纳环保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扩充宣传和引导力量,积极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落实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落实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区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死亡人数不断上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吸烟、过量饮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由此引起的疾病问题日益突出。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精神卫生、职业健康、地方病等方面问题不容忽视。

党的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关口前移,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细化落实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设健康环境等部署,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中长期行动,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质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区落实健康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普及知识、提升素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居民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尽早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完善防治策略,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早诊早治早康复。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实现区落实健康行动齐参与。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区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区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专项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以政府为主导,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中心,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利用全国高血压日等健康宣传日,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居民广场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健康宣教,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设立面向家庭和个人的健康教育科普栏目,向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和传播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到20xx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为一般人群、贫困人群、特定人群(孕妇、学生、老年人等)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与指导,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开展“限盐、限油、限糖、限热量”四限活动,提高对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的认知,倡导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xx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增强居民健身意识,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营造全民适量运动环境,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在全社会倡导适量运动,鼓励公众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健步走、骑行、慢跑、游泳、太极拳、舞蹈等安全有效的健身活动。积极组织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倡导工间操制度,开展符合行业特点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含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区教科体局牵头,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各类卫生健康机构提供戒烟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控烟宣传引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价格调节、法律法规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到20xx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相关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区文明办、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大力开展雾霾治理,重点治理PM2.5,加强重点区域、领域和行业的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推动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健康城区、健康社区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广和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推进中医治未病中心、中西医结合治疗中心、热敏灸康复联盟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和中医诊疗服务。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推动中医药与养生融合发展。实施“热敏灸+”推广计划,力争热敏灸联盟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到20xx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并持续改善。(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文广新旅局、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儿童早期发展干预措施,让所有儿童都能够获得最佳的体格生长和心理发育。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现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牵头,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认真实施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运动,围绕“教会”“勤练”“常赛”,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技能+专项技能”教学模式,抓好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积极举办各类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坚持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培育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在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危机管理体系,开展心理教师队伍和心理危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校园心理健康疏导、干预和保健服务,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以及心理咨询和心理素质教育,引导青少年形成适应社会的良好状态,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普及眼保健操。依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医院开展校医、健康教育老师近视防控培训,定期深入学校开展近视防控宣讲。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到20xx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xx年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区教科体局牵头,团区委、区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护宣传,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严防职业中毒。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企资中心、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到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住院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定期开展体检、巡诊、健康指导和健康状况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xx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区卫健委牵头,区民政局、区教科体局、区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宣传和筛查,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完善城乡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能力。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诊疗、救治等服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效果和救治成功率。鼓励、支持红十字会、有关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区红十字会牵头,区卫健委、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肺癌、肝癌、胃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等高发癌症防治知识宣传,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提升我区肿瘤防治水平。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完善癌症患者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及乡村糖尿病检测能力,不断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饮食控制、运动促进等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xx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巩固消除疟疾成果,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区卫健委牵头,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落实健康行动工作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行动(20xx—2030年)》,细化上述16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研究疾病的综合防治策略,做好监测考核。根据医学进步和相关技术发展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健康行动(20xx—2030年)》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区委组织部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区落实健康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乡村、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国有企业要作出表率。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成立以区落实健康行动为宗旨的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科体局、区企资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注重健康管理师、注册(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家庭医师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诊疗攻关课题研究,重点研发计划要给予支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建立并有效运行各类疾病监测系统,掌握人群健康基础数据,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设立区落实健康行动专题、专栏等,大力宣传区落实健康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区落实健康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荐】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管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一20xx)》《市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明电〔20xx〕1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抓手,全面规范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细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功能区,到20xx年底,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

1.严格审批核准。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应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未经核准的处置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建筑垃圾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消纳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能力及场所位置等基本信息,公开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资源化利用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备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加强信用管理,同步建设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违法信息(黑名单)模块,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处理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遗撒垃圾清理机制。对建筑垃圾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遗漏、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出入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运输车辆产生的由运输企业负责清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代履行;对无法查证责任人、责任车辆的,由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

1.狠抓工程渣土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住建、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弄清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外运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拆除垃圾管控。完善房屋拆除工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拆除施工企业要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拆除工程管理机制,弄清每个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装修垃圾集中定点存放和及时清运,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协议》,并监督业主分类投放。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要与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协议,或与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业主、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处置企业清运联单制度,弄清每个装修工地装修垃圾产生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理。其中,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按有害垃圾(油漆桶等)、可回收物、其他废弃物标准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类为可资源化利用类建筑垃圾,进入特许经营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碎木料等可燃物类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类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金属等可回收物类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石膏板等其他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弃物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严格运输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纳入名录的运输企业名单,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并落实违规企业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运输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单位回执联单制度。施工单位选择跨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必须到当地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将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当地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跨县区运输的,要落实转运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扬尘防治和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工地洗车台是否使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办理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检查超量装载的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是否驶出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牌无证、无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广新型环保车辆。大力推行智能环保车和帆布平滑式全密闭箱盖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适合城区通行的装修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四)加快消纳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并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序分类存放。(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

2.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存放。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工程渣土的,要做好覆盖,临时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进行绿化。需要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往施工工地外自行临时存放的,必须到政府指定消纳场存放,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要在其他地方通过填坑等方式存放,改变土地现状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并出示书面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有储备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区水利局对区管河道确权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余区域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铁路及公路保护用地的存量建筑垃圾,限期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依法处罚;对符合规划,土地产权人同意进行绿化的,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鼓励直接应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海造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率先使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目录,定期再生产品市场指导价。划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供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绿色建材推广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利用各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成立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治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机制体系,加强源头减量,强化运输管控,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镇街、商贸园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成效验收评估,并结合每季度工作情况,形成考核成绩,列入对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会商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三)强化督导调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上饶市委《关于推进廉洁上饶建设的实施意见》(饶发〔20xx〕5号)和广信区委印发《关于推进廉洁广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广信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就推进廉洁旭日建设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共建共享为目标、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家风促民风,把加强廉洁思想、廉洁文化、廉洁制度、廉洁纪律融入到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中。全力打造“最讲忠诚、最讲规矩、最讲担当、最讲纪律”的“四最”干部队伍,努力建设“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亲清向好、权力运行清廉高效、社风民风清朗和谐”的“四清”旭日,不断巩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好、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好、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好、干部健康成长好”的“四好”局面,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旭日、推进旭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确保廉洁旭日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头雁效应”,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确保打一仗胜一仗巩固一仗,积小胜为大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扫除阻碍发展的一切“拦路虎”和“绊脚石”。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发展态势,真正把廉洁建设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同向发力,街道、村(居)一体推进,形成推进廉洁旭日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

1、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街道、村(居)两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员干部教育重要内容,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践行。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把践行初心使命的情况纳入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落地落实。利用街道党校平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式好干部”活动,持续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郑钦彬)

2、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忠诚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建设融入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全过程,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压实压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进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等制度落到实处。健全街道、村(居)两级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良倾向。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作表率,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一本清”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马志涛)

3、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决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作风正派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街道重要岗位上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向激励与惩处并举,树立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鞭策后进者的鲜明导向。(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郑钦彬)

4、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和完善街道、村(居)两级监督队伍体系建设,保障制度执行,落实监督责任。选优配强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强化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的落实,发挥好“常驻的巡察组”作用。突出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稳步推进主动有效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制度,实现监督工作具体化、信息化、动态化,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精准研判当地政治生态,推动日常监督“带电、带牙、带刺”。(责任部门: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郭艺晶)

5、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重点整治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遇事上推下卸等作风顽疾,坚持严字当头、实事求是、疏堵结合,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责任部门: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郭艺晶)

(二)营造亲清向好的发展环境方面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服务改革,成立旭日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旭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事项集中于旭日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把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旭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政府”,开展“网上办”、“马上办”、“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完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办事机制,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责任部门:街道党政办;责任领导:街道政班子成员)

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推进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与企业正常交往,营造亲又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做到“四个敢于”,即敢于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敢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敢于为民营企业家正常经营担当作为,敢于在保护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借助政商交往之名行任何违纪违法活动之实,严禁以任何形式由企业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严禁以任何理由对企业正当诉求推诿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等违纪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街道招商办;责任领导:邱斌)

(三)规范重点领域权力运行方面

1、深化廉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监督管理的决定》,坚决执行以上饶特色的报价承诺法(“摇号”)为主的一批刚性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行为,努力实现每一项工程建设质量过关、干干净净。(责任部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责任领导:徐亦光)

2、推进廉洁棚改。加强对棚改征迁干部廉政教育,增强棚改人员的“廉洁棚改”意识,严格按照棚改工作廉洁承诺书做到“九个不”,严肃棚改征迁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着力解决棚改征迁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标准不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公开补偿安置相关信息,确保各个环节监管到位,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反映的棚改征迁工作中不公平、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责任部门:街道棚改办;牵头领导:吴卫华)

3、深化廉洁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水平,努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严肃机关各项工作纪律,提高机关运行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党内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不断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在机关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党政办;责任领导:郑圣波、卢飞、马志涛)

4、深化廉洁村(居)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严格落实村级“三资”监管、“三务”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好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乡镇纪委“有作为”的工作意见》(饶发[20xx]3号),加强和推进街道纪工委“两化”建设。围绕“未巡先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十类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推进村(居)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平稳有序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和其他村(居)“两委”干部交叉任职。进一步提升村(居)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巩固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村(居)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净化,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巩固基层政权、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卢飞、郭艺晶、马志涛)

(四)厚植固本培元的思想基础方面

1、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主流文化。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积极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讲好党的故事、苏区的故事、的故事。把传承“爱国、创造、清贫、奉献”精神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使用效能。(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马志涛)

2、倡导优良家风。坚持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纳入干部“德”的考核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执行好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有关制度规定。大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广泛开展“立家规、晒家训、传家风”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廉思廉、见贤思齐。(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街道妇联;责任领导:卢飞、黄晓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廉洁旭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各项工作,各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做到推进廉洁乡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街道党工委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廉洁旭日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廉洁旭日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廉洁旭日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施工队长”;其他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分管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街道纪工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旭日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站所办、村(居)要自觉把廉洁旭日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旭日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旭日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旭日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落实推进廉洁旭日建设情况纳入目标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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