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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资料:全县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2
实施方案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如何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范文资料:全县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39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14号)要求,切实做好县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全省"三件大事",围绕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建设现代城市、经济强县凝聚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解读我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全县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帮扶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等。

(二)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县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园区经济和生态经济等"四种类型经济",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经济治理效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等。

(三)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化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政策。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退倒五";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污水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我县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等重大政策。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国资国企、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等重大政策。

(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激发金融活力,畅通金融血脉,促进金融与现代产业、民生建设、科技创新、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重大政策。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开展重大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特色园区招商,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重大政策。深度挖掘传统消费潜力,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推动消费市场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的重大政策。

(五)深化改革开放实施创新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深化行政体制、综合执法体制、国资国企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诚信"城市品牌等重大政策。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综合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协同创新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六)抓好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县新区规划建设,文化街区建设,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城市管理,以及巩固提升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力争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等重大政策。

(七)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三农"工作全面进步的重大政策。

(八)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民生实事、就业优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质量、建设健康、增强文化涵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重大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规范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宣传解读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各部门)

(二)建设专项政策宣传解读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建设政策宣传专栏、集中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解读重大政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召开新闻会。对涉及全县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文件,必须以例行新闻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县政府各部门承担新闻首要责任,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新闻年度计划,并向县新闻办报备。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县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新闻"4+2+1·N"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县新闻办进行新闻。(责任单位:县新闻办、县政府各部门)

(五)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单位联系行业企业作用,在重大政策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传达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工商联,由其在各自平台及时宣传。在文件实施后及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开展政策解读,为联系企业建立起了解政府政策的"集散地"。(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政府各部门)

(六)探索开展重大政策集中宣讲。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政策,起草部门要进行集中宣传解读。积极探索组织政策法规宣讲员,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把群众和市场主体实现突破的切入点、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促进经济的增长点讲透彻,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把政策用足用好。(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责任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责任主体是文件起草部门。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以及注明"经县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带头宣传解读政策、权威发声。(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二)规范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起草重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与起草文稿同步进行。县政府各部门上报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大政策文件时,要将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的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县政府。起草部门认为政策文件不需要公开和宣传解读的,要列明理由。(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严格审核把关。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没有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发文;对材料不齐全的,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其补报完整。宣传解读方案应明确宣传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涵盖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增强实际效果。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根据正式印发的文件对解读材料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提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上公开,同时按照宣传解读方案开展宣传工作。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鼓励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增强政策的可读性、时效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县政府各部门要将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年度宣传解读方案,确保宣传和解读与政策文件出台等相关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明确专人联系对接。

(三)提升业务能力。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政策宣传和解读培训,积极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宣传解读专业素质。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组建由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宣传解读队伍、重点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高质量宣传解读。

(四)强化监督考评。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定期对各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情况和单位负责人参与宣传解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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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卫生健康工作转型发展,深化优质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根据省、市、县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群众卫生健康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证件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实行首接责任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办证满意度达100%。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孕期、产后、术后随访到位率达100%。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二、主要内容及宣传对象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全面两孩”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生殖健康、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对象包括期内出生、在孕、新婚、节育对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四证”办理对象,流入人口对象。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面收集宣传对象的手机号码。电话获取方式为:①期内出生对象、在孕对象、新婚对象、节育对象,通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人口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在统计年度内发生出生、在孕、新婚、节育行为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20xx年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③“四证”办理对象,统计年度办理计划生育证件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④流入人口对象,全员流动人口系统中省内跨县流动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培训师资力量。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和要求,加强镇、村卫健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素养66条等内容的培训,为提升卫健服务水平提供坚实后盾。

(二)全面实施阶段。各村要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强化宣传。要树立“宣传就是服务”的理念,认真谋划,多措并举,力求在宣传方式上多渠道、在宣传内容上全方位、在宣传对象上全覆盖,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要不断拓展计生阵地宣传、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利用公开栏、宣传单、宣传品、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健康素养66条宣传要结合问答的方式,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如20xx年市政策知晓电话调查内容有:预防感冒的办法是服用消炎药是否正确,有病后首先选择输液治疗是否正确等。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做好育妇的孕期、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工作。不断简化计划生育四证办理程序,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全面落实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腿”“少走弯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三)调查验收阶段。釆取电话调查方式,对各村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效果进行调查验收。调查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整改巩固阶段。查摆问题,进一步巩固成果。各村根据自查情况、镇调查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调度。镇卫计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进行专项调度,限期整改。

精选: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分办〔20xx〕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选择本县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实施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逐步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

二、工作目标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20xx年,是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各相关部门要科学统筹年度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层层动员发动,3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成本级动员部署工作。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年度生活分类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季度目标和月推进计划,挂图作业,责任到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任务稳步推进、高标准完成。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减少塑料袋的投放使用。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商品批发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塑料包装袋使用量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农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各负其责,协同建立部门、乡镇(社区)、单位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类别。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配套基础设施。根据各居民小区、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3月底前,做好分类垃圾桶、宣传栏、公示栏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需求统计,5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8月底前配置到位。县直相关成员单位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事业单位等)相应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对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对厨余垃圾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对可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

3.分类投放要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城市环境清扫保洁分工责任制的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对应实行责任人制度。现就责任人规定确定如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类别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分类设施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县分类垃圾收运系统、资源回收处理站。
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镇)

4.社会力量参与。鼓励资质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等方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牵头单位:县供销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实施分类收运、健全处理体系

20xx年10月底前,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县公安交警大队、供销社系统牵头,分别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分类运输车辆采购,确定收运时间、路线,建立完善的监管系统,坚决杜绝前分后合、重走回头路。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鼓励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要按要求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对有害垃圾要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完善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应尽快建设完善。
鼓励利用厨余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推动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

四、职责分工

1.各相关部门、镇:根据各自职能,具体负责分管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2.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并督促、检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3.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协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负责督导市场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倡"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4.县住建局:按照规划审批意见,督促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健全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中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内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督促已建成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放或弥补建设相关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点)。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关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负责拟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标准;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各相关部门、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配合县规划部门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城区内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违规站点。

6.县供销社: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件垃圾、废弃纺织品、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配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负责促进两网融合,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每年结合废品回收行业调查,统计废纸、饮料瓶(罐)等已回收物资的数量,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结果。

7.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向各职能部门提供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并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明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配套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具体位置,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

9.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县直部门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经费。

10.县民政局:指导、规范对社会公益性旧衣物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11.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督促县属各大中小学(院)校配合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财政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牵头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

13.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14.县文明办:负责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15.团县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6.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相关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的协调保障工作。

1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城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场区的管理,督促相关场站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18.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进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抽组专门人员、调整专用场地、赋予独立职能"的要求,4月底前建立完成不低于10名专职人员、乡镇1-2名兼职工作人员的分类组织机构,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

(二)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各类垃圾监管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垃圾分类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量保障,对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的进行纠正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要对统一标准的垃圾转运车、回收车予以通行保障。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可行模式。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主动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要对垃圾分类项目在用地、配套设施方面应给予优先保障。

(四)加强信息监管。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制度,所有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都要建立相关分类台帐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每月25日前向县分类办报送本单位及行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确保报送及时、信息准确完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上下贯通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增强信息管理报送时效。

(五)严格督导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政考评体系,逐步完善部门、社区和系统行业考评办法,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系统,发挥考评杠杆撬动作用,以考促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将分类考评成绩综合纳入对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六)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作用,扩展利用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通过"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要从小做起"的理念,让孩子们带头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从而带动家庭、带动家长、推动社会,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注重吸纳环保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扩充宣传和引导力量,积极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精选方案_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一、方案依据

度春季植树造林方案是根据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今秋明春造林计划的通知》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造林任务要求,全年完成新造林3万亩,补植补造2.6093万亩。力争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0.5个百分点。

二、方案地块落实

春季植树造林区域地块落实是根据各乡镇场、生态扶贫公司、森源公司、新兴际华等主要造林主体在前一年度申报后办统计筛选汇总确定,同时做好地块平整等栽植准备工作,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承担自治县植树造林工作监督责任,负责各类苗木采购以及造林技术指导、树种配置、栽植面积测算、道路面积测算及苗木供应、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方案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提出的打造“美丽伊犁”美好愿景,进一步构建“以植树造林为核心的生态大格局”,按照“以水定地、以水定林、以水定绿、适地适树”原则,确定生态林、经济林、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建设重点区域,做好植树造林准备工作,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坚决杜绝先施工后设计,边施工边设计的现象,严格执行“地块不落实不设计,设计不合格不审批,地块和方案不审批不提供苗木”的原则,传导压力、层层把关,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真正做到“栽一片成一片”。

四、取得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补齐了农林间作、四旁植树、用材林为主要内容的网、片、带相结合的平原农田防护体系,对伊犁河流域生态安全,水土保持,农牧业生产和稳定丰收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二是在工程实施当中合理调整生态林、经济林布局和比例,立足山区乡以经济林为主,大河灌区以农田防护林为体系的生态林,兼顾特色林的发展。实现了“荒山荒地披绿装,面积蓄积双增长”,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生态保障。三是以特色林果业为重点,促进富民兴林。以苹果、树上干杏、西梅种植为主,一头连着生态,一头关系农牧民增收,产业促生态意义重大。目前苹果、树上干杏、葡萄、榛子等特色优势树种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了一乡一品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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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xx〕6号)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冀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函〔20xx〕44号)精神,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人民键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充实、完善我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信息制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卫健局、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协;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积极开展"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功能评级机制,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推动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常态化。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到20xx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局(工信)、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适时筹措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开展健康科学指导,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群众开具运动健身指导方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xx年,打造1个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文旅局、卫健局、住建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残联负责)

(四)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提倡无烟文化。倡导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力争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强化戒烟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卫健局、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负责)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卫健局、政法委、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科技局、残联负责)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打造健康环境。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持续改善。(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和唐氏综合征、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做好生殖健康管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与救治,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推进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多形式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提高家长育儿技能。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倡导母乳喂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卫健局、妇联、教育局、残联负责)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肥胖。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启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后,按照市级工作部署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持续下降。(卫健局、人社局、总工会、医保局负责)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健康服务水平。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xx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文旅局负责)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血脂检测仪器,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增加高血压检出设备与场所。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健康指导,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康复。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和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卫健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死因监测和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着力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持续增长;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雾化吸入设施、氧疗设备、无创呼吸机等)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群众合理饮食和科学运动,关注血糖水平。管控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完善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等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防治作用,实施糖尿病预防干预、早期诊断、分级诊疗、分类管控。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十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xx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5%和70%。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引导居民增强肺炎、流感、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性和致病因素管控,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为儿童提供规范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卫健局、公安局、水利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爱卫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各部门制定推进措施,推动各项行动落实。

(二)完善行动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健康领域持续投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先进技术手段、健康类产品应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和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三)整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引导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强县建设,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将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疾病预防,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

(四)广泛动员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健康政策和相关指标解读,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引导群众掌握更多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村镇利用好自身资源,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引导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我县健康中国行动的方案实施,鼓励金融行业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势,凝聚行动合力。

范文资料: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推进县境河水域禁捕工作,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4号)精神,依照《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和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严格实施禁捕政策,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统一,共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负责、统筹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境河水域途经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禁捕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协助等工作。

(二)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相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根据禁捕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压实基层组织的工作责任,确保禁捕政策落到实处。

(三)坚持公开透明、确保稳定。规范有序推进禁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健全矛盾排查机制,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禁捕区域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总体目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县境河重点水域所涉高田镇、丰山乡、镇、屏山镇、大由乡等五个乡镇禁捕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xx年1月1日0时起,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全面禁捕;20xx年1月1日0时起,县境河水域全面禁捕;禁捕时间暂定为十年。

四、主要措施

(一)禁捕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水生生物保护区由省政府统一禁渔公告,水生生物保护区坐标范围由县人民政府;县境河水域禁渔公告呈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后,由县人民政府。

(二)建立禁捕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各类生态补偿资金,支持水生生物保护等工作;积极引导公益组织投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加大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健全河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和评估机制,全面掌握水生生物资源动态变化情况,为制订禁捕后续管理配套政策提供科技支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和高田镇、丰山乡、镇、屏山镇、大由乡等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县境河重点水域所涉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推进本区域禁捕工作。

(二)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统筹安排禁捕资金,加大禁捕宣传、奖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与禁捕直接相关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管理。

(三)强化渔政执法。切实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禁捕水域偷捕、"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禁捕效果;建立健全多部门、跨区域的禁捕联合巡查执法机制。

(四)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将禁捕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渔霸"等黑恶势力;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禁捕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让禁捕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民关注和支持禁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预计和严密防范禁捕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强化群体性事件舆情导控。

(五)落实绩效考核。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必须把水生生物保护区、县境河水域禁捕工作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河(湖)长制等考核体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予以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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