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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实施方案大全

2022-01-21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范文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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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保障全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作用,特制定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领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以下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二)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三)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四)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五)相关企业范围按照全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重点企业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二、政策执行期限

1月26日至3月31日。

三、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依法取得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所属地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其中,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30人(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50人(含)以上的,补助2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累加计算。推荐成功上岗的人员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全日制用工、也可以是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在相对固定的岗位工作,也可以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等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员名单;

(三)相关证明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3.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

4.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付劳动者薪酬的证明;

5.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推荐成功上岗人员进行情况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20%),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定账户。

六、工作要求WWW.03kKK.CoM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及时快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二)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把握审核标准和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审批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补贴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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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调整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原则上包括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教职工。

㈠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㈡区教育系统到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

交流支教的教师。

二、补助标准和执行时间

按照岗位学校所在地距离城区远近、交通状况、生活和工作环境、条件艰苦和边远程度等综合因素,重新确定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一档每人每月300元、二档每人每月400元、三档每人每月500元、四档每人每月600元、五档每人每月900元等五个档次标准(见附件1)。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因办学规模需要,开办新的乡村学校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中洋中镇村级学校按二档每人每月400元、洪口乡按四档每人每月600元,三都镇三都本岛村级学校按四档每人每月600元、其他海岛学校按五档每人每月900元标准执行)。未纳入本次调整标准的其他学校仍按《关于印发

三、补助原则

㈠坚持分档发放的原则

紧密结合我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档次标准,重点向村小、教学点,特别是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倾斜,杜绝平均主义。

㈡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

1.教师在岗时享受补助,离岗(包括退休、辞退、辞职、病退、调离、死亡等)后次月起取消补助。该补助不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2.教职工请病假、事假等按当月实际在岗时间比例发放。

3.在规定产假和法定假期内补助照发,延长产假期间不发放补助款。

4.若遇学校布局调整、教师借出、轮岗支教、校际交流、跟班学习或调动等变动的,从调整(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补助标准核拨相应补助。

5.新到实施范围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从当月起发放该生活补助。

㈢坚持实名制管理原则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行实名制管理,全年按12个月计发。

四、发放程序

1.单位考勤。各学校根据教职工出勤管理规定,在每月1日前对教师上月在岗情况进行考勤。

2.摸底公示。学校按照政策确定补助对象,实名填写《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3.汇总送审。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供学校公示证明,于每年7月份审批当年1-6月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次年1月份审批上年7-12月份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并将《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附件2)和《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核定表》(附件3)送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4.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按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并盖章的《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和《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将生活补助款按时足额核拨至学校,学校按档次标准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己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这项惠师政策落实到位。

2.坚持程序,阳光操作。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确保平稳有序实施。

3.加强监督,严肃追责。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要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范围、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精准、规范。要建立问责制度,对提供虚假数据,存在冒领、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精彩范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实施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探索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20xx年印发的《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资卫办发〔20xx〕215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县卫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优势和特点,明晰家庭医生的责任和任务,创新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之间相对稳定的卫生服务契约关系,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

各村村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村家庭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镇卫生院健康团队团队长是社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团队成员要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为社区居民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负责对辖区内家庭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自愿签约,滚动签约

各村、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家庭医生。

(三)积极开展,全面推进

自20xx年1月起,全镇所有村卫生室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覆盖率达100%,以村、社区为单位签约户20xx年要达80%以上,以后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提高;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90%以上,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达100%。。

三、健康服务团队服务种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对辖区服务居民及家庭进行健康管理,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团队服务种类主要有: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促进;

3.预防接种;

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0-6岁儿童健康管理;

7.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

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9.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0.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11.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

12.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3.计生服务和药具管理;

14.其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

除上述种类外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实现每个居民与家庭医生的责任签约关系,形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良性互动。

四、权力和义务

(一)居民的权力和义务

主要权力

1.自愿签约并选择家庭医生或健康服务团队。

2.享受乙方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约定的个性化服务。

3.对乙方服务有权提出建议、意见。

4.对服务不满意有权提出投诉或要求终止服务。

主要义务

5.根据需求与乙方完成签约并确定服务内容。

6.配合乙方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如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以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等及时、准确告知乙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7.配合乙方完成健康管理工作:(1)预约商定上门服务。需乙方上门服务时,甲方应提前与乙方预约、商定。(2)执行疾病防治措施。积极参与、配合乙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乙方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8.承担不遵守规定的后果。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过程中,因甲方对乙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乙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负。

9.对签约的家庭医生服务满意度进行客观测评:理解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特殊性,配合支持家庭医生工作。

10.拥护农村卫生政策,首诊在村卫生室,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接受家庭医生的转诊建议。

11.约定个性化服务的签约居民主动缴纳相关费用。

(二)健康团队的权力和义务

主要权力

1.有权得到甲方的尊重和支持。

2.有权获知甲方相关信息,对甲方健康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主要义务

1.为甲方提供以下免费服务。

(1)通知甲方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给甲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健康体检,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实施动态管理。配合卫生院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等工作,并将信息资料录入省级平台。

(3)健康教育,及时将印发的健康教育资料(重点传染病、中医健康指导及各种保健知识宣传)发放给签约居民。

(4)提供健康咨询指导。如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甲方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根据病情进行健康生活指导和制定疾病防治方案。

2.为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服务(不同类型的有偿服务包)。对行动不便的甲方,在告知家庭诊疗有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3.联系转诊服务。如甲方病情超出乙方诊疗水平和能力的,乙方不得擅自接诊,而应主动积极为甲方联系上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履行转诊手续。

4.自觉履行约定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求助申请后,应科学安排服务时间,及时、便捷提供服务,乙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时,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安排其他医生为其服务。

5.妥善保管甲方信息,保护个人隐私。

6.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7.除约定的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五、服务流程

1.家庭医生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家庭医生工作内容和形式,与辖区居民建立联系,在小区公示家庭医生信息,向签约居民发放联系卡,充分告知引导居民签订协议。

2.按照自愿原则,家庭医生采取就诊或社区或上门等方式,根据居民健康需要,与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并按有关规定保护居民隐私,共同履行协议条款。

3.按照协议约定,家庭医生落实各项服务内容,并将服务内容记录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台账,以备考评。

4.家庭医生为居民服务后,应及时掌握居民对服务的评价,按照居民要求,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5.定期收集、上报工作动态,及时总计并整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六、健康团队具体服务内容

签约农村居民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家庭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镇卫生院健康团队每月进行审核,作为乡村家庭医生考核内容之一。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家庭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

1.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2.开展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贫困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

3.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4.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面对面随访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在了解自己健康状况的同时,还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村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七、签约模式

根据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村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中心卫生院采取责任医生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二)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居民自愿选择乡村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和家庭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居民选择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

(三)签约时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辖区家庭医生签约。家庭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八、保障机制

镇卫生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家庭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家庭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由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即村医完成40%的任务所得)及一般诊疗费等渠道补偿。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报酬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考核。每年上半年,县财政、县卫计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50%通过镇卫生院作为基本补助足额放给签约乡村医生,剩余的50%年底绩效考核后发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按照执行情况进行预拨;一般诊疗费由县医保局经办机构按月核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按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村卫生室市级绩效复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工作协调、督查考评,保证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部门协调、督查考评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健康团队,团队长具体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健康团队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辖区居民通过明明白白消费,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严格督导。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要加强对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督导,各团队要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镇卫生院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结果列入对健康团队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为保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由镇卫生院统一统印制,由乡村医生、镇卫生院健康团队领取后及时与服务家庭签约并保存备查。

方案范文: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大全


根据省《关于20xx年6月份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进展情况的通报》和《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十六条推进措施》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简化贫困户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满足率,确保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尽快享受到金融扶贫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实施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边缘户。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人民银行支行、农商银行分管领导为组员,负责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简化流程。根据工作实际,简化贫困户的贷款程序,取消包保部门审核的流程。按照《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取消就业局小贷中心和担保公司审核环节,只需向合作银行出具信贷担保函,由农商银行对贫困户借款用途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三)提信增量。以边缘户和已贷款户为重点,提高信用等级,将过去的二、三星户提高到四、五星,增加单体获贷数额。对已还款户,鼓励二次贷、三次贷,切实提高贷款规模。降低小额信贷准入门槛,对具备一定生产技能的贫困家庭,改变以往因历史陈欠因素不授信的做法,综合考虑致贫原因,对贫困户非主观原因形成的,以现实还款能力和产业发展实况为主要参考指标授信。

(四)加大宣传服务。各乡镇街充分利用村公共宣传栏、村广播及微信等媒介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包保干部加强入户走访时对小额信贷的宣传,确保及时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应贷尽贷。

(五)强化监管。做好信息排查工作,承贷银行对贷款户每季度开展一次贷后排查,重点掌握贷款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展产业基本情况、收益情况,确保贷款户用的好、还得上。严格执行“三色预警”机制,对60天后到期的贷款,银行、乡村共同走访,提醒做好还款准备,实行“蓝色预警”;前30天上门指导确立还款计划,实行“黄色预警”;前7天入户督促落实还款资金,实行“红色预警”。对“红色预警”的获贷户,坚持扶贫、银行、乡村三方共同发力,及早商定还贷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职责。乡村干部和包保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户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商行、乡镇街要继续组织开展贷款实施对象的评级授信工作。各乡镇街要做好入户实地调查,全面掌握本年度新增贷款需求。

(二)加强风险防控。各乡镇街要及时关注即将到期的扶贫小额贷款,提前提醒贫困户做好还款准备,主动对照排查风险隐患,严禁贷款逾期问题发生。产业指导员要及时指导贫困户发展生产,合理准确使用贷款,避免出现资金风险。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市扶贫办定期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小额信贷工作在年终考核时所占分值,将考核结果纳入市20xx年乡镇街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当中。

方案范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巩固提升干部群众对全镇村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要结合合村并社统筹抓好村务公开,尤其要做好“三资”的公示公开;坚持让群众知晓和认可来推进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提升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村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本村上季度经济工作、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当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村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明细情况。

(五)举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经费筹集方案,收、管、用情况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脱贫攻坚、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优待优抚、五保供养、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及使用情况。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医疗救助金、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各项支农补贴以及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发放情况。

(九)集体拖欠村民资金和村民拖欠集体资金情况。

(十)村干部报酬、奖金、补贴,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及年度民主评议结果。

(十一)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二)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罢免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审议和批准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撤消、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不合法律法规的决议决定。

(十三)符合政策生育和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都必须公开(如:惠民惠农政策、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三、公开程序及方式

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坚持采取公开栏、院坝会、广播等传统方式和QQ群、微信群等新兴方式进行公开。

(一)公开程序

要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需要公开的内容,事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务公开审查表逐项登记,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并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居)务公开记录簿》作好公开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并审查属实无误的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才予公开。

(二)公开方式

1.区域较大的村应当在村民小组设置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公开延伸到小区、院坝、楼栋。

2.针对留守人员普遍老龄化、文化程度较低、行动不便等问题,要通过院坝会、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知晓、了解、监督,做到村居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全镇所有村都要规范化运行村务公开微信(QQ)群,用微信(QQ)群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及时公开

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当及时公布或根据群众的要求进行点题公开;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坚持每季度公开惠民惠农政策信息、民生工程推进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三资管理情况等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档案管理

按照《省村务公开条例》要求,每季度公示的内容都要拍照留存,建立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村务档案。

六、监督检查

(一)各村要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镇纪委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畅通信访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三)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弄虚作假的或者不推行村务公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建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启动罢免程序。

(四)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民政局将相关线索移交至镇纪委,由镇纪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方案范文: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色标管理实施方案


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色标管理实施方案

色标管理是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具有形象直观、信息清晰、警示明显等特点。为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结合我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研摸底、督促指导、树立典型、稳步实施,推进学校食堂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色标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全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重点单位。全市学校食堂(含幼儿园,下同)、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下同)和就餐人数200人以上的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实施内容。以加工烹饪间(区)、专间、清洗消毒间(区)、食品库房等为重点区域,以粗加工清洗、贮存、切配、烹饪、备(分)餐间、餐饮具消毒等为重点环节,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砧板、菜刀、容器等加工制作工具和从业人员工作服进行色标管理,按不同颜色标识区分使用。

(三)建设标准。参照《市餐饮服务食品切配工用具和工作服色标管理操作指南》(附件1)中的标准进行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调查摸底(20xx年3月底前)。色标管理是从业人员规范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色标管理重点对象的基本情况,为推进色标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树立典型示范(20xx年4月-5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大型以上餐馆和城区公立学校试点先行,通过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突出重点对象(20xx年6月-8月)。各县(市、区)局要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工作经验,提高色标管理建设水平,完成就餐人数2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城区大型以上餐馆、城区学校食堂色标管理工作。

(四)全面推进实施(20xx年9月-10月)。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色标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全面实施色标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探索创新。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不断丰富完善和拓展延伸色标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探索多样化的色标管理形式,以色标管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完善基础设施设备,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色标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利用学校(企业)现有资源和设备,尽量避免重复投入,造成浪费,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制作色标管理示意图等形式,对色标管理内容进行展示,提高色标管理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色标管理。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色标管理的深入推进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xx年6月30日前、10月30前将工作情况进展表(附件2)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参考方案:县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县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切实落实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下简称“药具”)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具服务工作,做好药具采购、存储和调拨等管理工作,保障药具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避孕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免费避孕药具育龄人群获得率≥40%。

(二)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

(三)药具发放信息系统个案录入率≥50%。

(四)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40%。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二、服务对象

全县辖区内的育龄人群。

三、服务内容

按照《省免费提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信息管理等工作。

(一)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通过发放药具服务宣传品、播放音像资料、网络推送宣传文字或视音频信息、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等方式,对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避孕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药具使用知识、获取免费药具途径等进行宣传教育。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应通过宣传栏、显示屏等宣传媒介进行药具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实物的宣传展示,每年面向辖区育龄群众开展不少于2次的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活动。

(二)加强咨询指导工作。一是药具发放机构要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咨询方式,向服务对象介绍避孕方法,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难问题,提供有效避孕措施;二是县妇幼保健院、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其它医疗机构应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点,由医技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情况介绍2-3种适宜的避孕方法,说明其优缺点、基本原理和避孕效果,结合当事人情况,提出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的建议;三是介绍免费避孕药具种类、适应证和禁忌证,展示药具样品、讲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发放宣传品;四是告知随访目的、时间、地点及形式;五是完善咨询档案,处理和记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

(三)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公益服务。一是以群众领取便利为原则,设立一定数量的免费药具发放网点;二是拓展多种渠道、不同模式的人工或自助发放网点,以适应群众获取免费药具的需求。三是推广应用二代身份证智能发放机等能采集领取信息的智能药具发放方式,逐步取代无记录式发放。四是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术、输精管结扎(吻合)术、输卵管结扎(吻合)术八项免费手术,由县妇幼保健院免费提供服务。五是鼓励通过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方式进行发放,可在城区医院、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点等地开展人工和自助相结合的发放服务,力求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

(四)做好避孕药具随访工作。对辖区内服务对象使用免费药具正确性、适应性、避孕效果及副反应等结果进行跟踪,并继续给予适宜的指导服务;了解育龄夫妇对更新药具的需求,征求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是随访服务的主体,主要以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或微信随访等方式开展随访工作。

(五)规范避孕药具信息管理。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信息乡级起报,县级统一应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对避孕药具调拨、储存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管理

(一)县妇幼保健院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的政策、法规,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药具服务。

2.负责全县药具的计划编制、发放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药具发放管理工作,组织药具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对各乡镇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严格按要求做好药具出入库调拨工作,并及时做好分类、分户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

5.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新药具推广普及工作,并做好药具零售市场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

1.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的药具计划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本乡(镇、街道)避孕药具需求数量及使用药具人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本乡(镇、街道)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和帐、表、册的登记工作。

4.负责所辖村居的药具知识普及和基层药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乡(镇、街道)使用药具对象的随访工作。

6.负责组织对村级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村卫生室及其他发放点

1.负责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2.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登记、随访登记工作,并将随访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逐级上报。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免费提供药具服务的乡村卫生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要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村(社区、居)委会等管理,掌握辖区内已婚育龄人群人口信息、避孕需求信息、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

2.按照《省免费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行需求计划乡级起报制度,同时上报需求编制说明。规范出入库管理,根据库存周转和发放情况,合理安排计划分配,提高调拨效率。

3.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咨询、随访、发放、技术服务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护执业(助理)资格,有一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践经验或接受过咨询知识的培训。

4.强化避孕药具技术培训。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管理服务队伍,从事避孕药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积极参加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县级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师资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5.提高免费避孕药具使用率。县、乡服务机构在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优先推广使用免费避孕药具,充分保障育龄人群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避孕节育成本,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满意度。

6.加强督导检查。避孕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内容,县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为项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六、经费保障

1、基本避孕项目资金:项目相关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统筹安排。

2、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结算标准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印发的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xx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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