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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大全

2022-01-23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范文

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方案范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大全,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为贯彻落实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巩固提升干部群众对全镇村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要结合合村并社统筹抓好村务公开,尤其要做好“三资”的公示公开;坚持让群众知晓和认可来推进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提升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村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本村上季度经济工作、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当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村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明细情况。

(五)举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经费筹集方案,收、管、用情况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脱贫攻坚、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优待优抚、五保供养、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及使用情况。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医疗救助金、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各项支农补贴以及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发放情况。

(九)集体拖欠村民资金和村民拖欠集体资金情况。

(十)村干部报酬、奖金、补贴,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及年度民主评议结果。

(十一)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二)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罢免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审议和批准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撤消、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不合法律法规的决议决定。

(十三)符合政策生育和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都必须公开(如:惠民惠农政策、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三、公开程序及方式

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坚持采取公开栏、院坝会、广播等传统方式和QQ群、微信群等新兴方式进行公开。

(一)公开程序

要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需要公开的内容,事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务公开审查表逐项登记,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并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居)务公开记录簿》作好公开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并审查属实无误的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才予公开。

(二)公开方式

1.区域较大的村应当在村民小组设置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公开延伸到小区、院坝、楼栋。

2.针对留守人员普遍老龄化、文化程度较低、行动不便等问题,要通过院坝会、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知晓、了解、监督,做到村居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全镇所有村都要规范化运行村务公开微信(QQ)群,用微信(QQ)群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及时公开

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当及时公布或根据群众的要求进行点题公开;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坚持每季度公开惠民惠农政策信息、民生工程推进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三资管理情况等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档案管理

按照《省村务公开条例》要求,每季度公示的内容都要拍照留存,建立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村务档案。

六、监督检查

(一)各村要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镇纪委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畅通信访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三)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弄虚作假的或者不推行村务公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建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启动罢免程序。

(四)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民政局将相关线索移交至镇纪委,由镇纪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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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资料:道路运输货运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道路运输货运企业的良好秩序确保道路货运企业、车辆技术、动态监控落到实处,有力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有效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抽查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抽查,由局安全法制科牵头,依托政务外网"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取工作由局安全法制科会同运输管理所共同实施。

三、抽查对象、执法人员、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从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执法人员。

由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双随办")从"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库中抽取4人。

(三)随机抽查时间。

20xx年8月。

四、随机抽查依据及内容

(一)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二)抽查内容。

1、是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2、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3、货运经营者是否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4、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5、货运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6、货运经营者是否强行招揽货物;是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货运经营者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8、货运经营者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方案推荐:乡镇征地补偿实施方案


乡镇征地补偿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镇村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我县近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结合本次征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征地范围以《关于县20xx年第七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xx]116号)、《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的通知》(延市土批字发〔20xx〕74号)批准征收建设用地范围为准,凡在此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所有地上构筑物、附着物均属征收对象。

第二条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0271公顷,涉及镇行政村1个村民小组(本次涉及征收土地面积75.4065亩)。

第三条自《征地公告》后,被征地人应停止生产经营和土地租赁活动,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地协议。由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负责征地具体工作,并将相关手续交县统征办备档。

第四条在本次征地范围内涉及土地经营权的出租、转让的,被征地人应在本《方案》后5日内向县统征办提供相关证明,逾期则按正常的征地程序处理。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补偿安置,由产权所有人自行拆除。

(一)违法、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二)在告知后,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抢种、抢栽的农作物和树木(在设计单位勘测时,未经县乡统一规划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大棚、树木等农作物);

(四)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六条征收土地公告时,征地(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按规定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第七条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征地(迁)人拒绝领取补偿费的,征地(迁)人可申请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第八条征地(迁)人和被征地(迁)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按期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九条征地补偿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十条征地补偿标准。参照我县近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结合本次征地实际,参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宜政发〔20xx〕2号),每亩地价5.311万元,按照天然气管道征收补偿标准盛果期苹果每棵补偿700元、花椒每棵350元;其他征收标准参照《延长至黄龙和黄龙至蒲城(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延政征发〔20xx〕3号)文件标准。

第十一条征地补偿方式。根据本次征地实际,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统一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核算进行。由镇政府负责登记造册,汇总后报县统征办负责审核并申请相关拨付资金。

第三章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此次征地工作意义重大,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全力以赴做好征地工作。

第十三条征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挪用、截留、挤占征地补偿费,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被征地人应承当民事赔偿责任。

(一)敲诈勒索财物的;

(二)煽动群众闹事,影响社会稳定,阻挠国家建设的;

(三)拒绝、阻挠甚至辱骂、殴打征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十五条在规定期限内被征地人或土地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停止经营活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不得享受征地安置政策;逾期不搬迁的,报经县政府或依法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各征地工作部门必须建立严格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对征地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

第十七条本方案自之日起执行。

方案范文: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大全


根据省《关于20xx年6月份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进展情况的通报》和《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十六条推进措施》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简化贫困户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满足率,确保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尽快享受到金融扶贫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实施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边缘户。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人民银行支行、农商银行分管领导为组员,负责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简化流程。根据工作实际,简化贫困户的贷款程序,取消包保部门审核的流程。按照《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取消就业局小贷中心和担保公司审核环节,只需向合作银行出具信贷担保函,由农商银行对贫困户借款用途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三)提信增量。以边缘户和已贷款户为重点,提高信用等级,将过去的二、三星户提高到四、五星,增加单体获贷数额。对已还款户,鼓励二次贷、三次贷,切实提高贷款规模。降低小额信贷准入门槛,对具备一定生产技能的贫困家庭,改变以往因历史陈欠因素不授信的做法,综合考虑致贫原因,对贫困户非主观原因形成的,以现实还款能力和产业发展实况为主要参考指标授信。

(四)加大宣传服务。各乡镇街充分利用村公共宣传栏、村广播及微信等媒介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包保干部加强入户走访时对小额信贷的宣传,确保及时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应贷尽贷。

(五)强化监管。做好信息排查工作,承贷银行对贷款户每季度开展一次贷后排查,重点掌握贷款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展产业基本情况、收益情况,确保贷款户用的好、还得上。严格执行“三色预警”机制,对60天后到期的贷款,银行、乡村共同走访,提醒做好还款准备,实行“蓝色预警”;前30天上门指导确立还款计划,实行“黄色预警”;前7天入户督促落实还款资金,实行“红色预警”。对“红色预警”的获贷户,坚持扶贫、银行、乡村三方共同发力,及早商定还贷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职责。乡村干部和包保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户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商行、乡镇街要继续组织开展贷款实施对象的评级授信工作。各乡镇街要做好入户实地调查,全面掌握本年度新增贷款需求。

(二)加强风险防控。各乡镇街要及时关注即将到期的扶贫小额贷款,提前提醒贫困户做好还款准备,主动对照排查风险隐患,严禁贷款逾期问题发生。产业指导员要及时指导贫困户发展生产,合理准确使用贷款,避免出现资金风险。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市扶贫办定期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小额信贷工作在年终考核时所占分值,将考核结果纳入市20xx年乡镇街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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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有效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更切实深入开展好我镇今年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全镇整体卫生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目的和要求

今年我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以总书记5月24日下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全面开展全镇卫生整治活动,治理环境、村居卫生和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领导、全民参与,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在全镇掀起群众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卫生面貌,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不断的发展。

二、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村居卫生整治活动。

1、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专业保洁队伍,统一标准,做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时清运,日产日清;规范村居的环境卫生和居民卫生;清除村内、村周边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并注意保持,争取整治一片,保持一片。相关村委会要做好卫生厕所改建工作。

2、搞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等工作,特别是要抓好绿化地的整修和消杀工作。

3、清除各村居辖区道路及两侧、厕所、河道、公园、餐饮店周边、公共绿地以及水(阴)沟内的积水、积存垃圾、白色污染、"树挂"(废弃、破损标语)和乱贴乱画,加强垃圾日常管理,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4、定期开展居民楼院卫生整治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居民开展卫生整治活动,清除楼院、道路旁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积存垃圾。各村居要加强与中航环卫的协调监督,落实好中航环卫卫生管理的范围和职责。

5、各村居要加强市场的综合整治和消毒消杀,搞好垃圾日常清理管理,市场内物品摆放规范、整洁。

(二)开展各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落实各单位"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按照市容管理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各单位门面美化,不得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做好各单位内部食堂、办公室、宿舍、厕所、绿化地、下水沟等卫生清理和消毒消杀;各单位设有卫生专业管理、保洁人员,随时进行卫生清理、保洁,投入资金加强各单位绿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卫生意识教育,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并建立起各单位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全镇统一组织开展的各项爱国卫生集中活动。

(三)加强清除违章建筑工作力度。

结合全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大舆论宣传氛围,全面排查、清理违章建筑,尽力督促自行拆除,对居民楼院、主干道两侧、村宅基地以外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并做好依法拆除以及拆后建筑垃圾清理的各项工作。

(四)做好除"四害"工作。

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广泛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居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堆积杂物和陈旧性垃圾,彻底清除各类卫生死角;鼓励群众从清洁家园、维护公共环境的点滴小事做起,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清除"四害"孳生地,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为辅,重点清除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和各类积水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发动群众疏通沟渠、翻盆倒罐,彻底清除室内外各类闲弃容器和积水,铲除病虫孳生环境;开展灭鼠、灭蝇蚊、灭蟑活动,降低"四害"密度。各村居、各单位要在镇村卫生院(所)的指导下开展好清除"四害"活动,要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落实全年的统一定期清除"四害"和消杀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

三、爱国卫生月具体时间安排和重点治理部位

(一)具体时间安排。今年爱国卫生运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30日为活动宣传日,各村居、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工作,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讲卫生、讲文明、讲道德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6月份在嘉贤里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召开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全面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抓好宣传发动,积极自查、提出要求、布置任务、明确责任、不留死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7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按照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析存在问题,周密计划,科学安排,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环境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活动,在全面整治的同时搞好集中活动,重点治理影响市容环境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影响面,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3、巩固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30日,已整治的区域要注重保持,出现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要将爱国卫生运动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镇卫健办。镇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于12月1日-12月15日对各村居、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县检查的准备。

(二)重点整治部位。

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集中整治村容村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彻底清除村内及村周边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垃圾点,防止二次污染;进行村内道路两侧、居民门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治理,落实好主干道,所辖路段两侧积存垃圾的整治。各居民区要严格治理楼院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绿地漂浮物,保持楼院环境卫生,杜绝脏乱现象。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单位"门前五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保洁队伍,抓好卫生整治,提升环境质量,圆满完成今年爱国卫生运动目标任务。

四、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一)广泛宣传发动,落实群防群控措施。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开动一切宣传工具,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将整洁环境、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造家园,美化环境,预防疾病,切实做到全民参与,群防群控。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和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稳定和谐,是各村居、各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各各村居、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根据活动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我镇成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查考核小组,对各村居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于群众的举报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并将今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考核验收的结果列入今年各村居、各单位年终绩效总评。

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分享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的肺炎疫情,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镇全民核酸检测组织动员、登记、采样等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制定目的

针对肺炎疫情局部散发或爆发时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争取在1—2天内,科学、有序、规范地组织完成镇全民核酸检测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肺炎疫情局部散发或爆发时启用。

四、相关准备工作

各部门收到此预案后,要立即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全力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

1.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编写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动态;组织制定和修订肺炎疫情相预案及预案控制技术方案;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工作和辖区内隔离人员管控,及时报告并转送发现的可疑病例,掌握好疫情信息收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负责协调市卫健部门处理疫情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

2.卫生院

指导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工作,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等提供保障,及时拨付医保基金;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建工作办公室、文化体育站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病毒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负责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加强网上新闻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病毒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我镇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4.财政办公室、

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督促各村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5.扶贫与乡村建设办公室、民政办

负责统筹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市粮食、蔬菜、食品等的生产、供应、集散和调运等工作;根据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和需求,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求;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基础,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核查、收集和研判预警,动态监测网上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格防范敌对势力滋扰破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风险印花由疫情防控领域向社会稳定甚至政治领域传导演变,全力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7.水利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对疫情重点国家及其他省份来龙人员情况进行预警;对卫健局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进行核查;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8.城管办、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落实进口食品、物品在口岸、运输、流通等环节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物品的排查管控,加大检测频次和覆盖范围;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品进口商、承运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集装箱、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的全面消毒处理工作以及一线工作入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做好农贸市场、售卖海鲜和肉类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的防护、防控工作,指导做好消毒工作。定期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物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物品依法进行查处;对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进行研判,提出完善物防工作的建议、措施:承担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9.平安建设办公室、农机技术推广站

督查、检查各村、各相关科室病毒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相关科室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依法打击阻挠防控措施实施,扰乱医疗机构处置疫情、救治患者秩序,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五、检测对象

镇所有常住人口

六、镇基本情况

我镇下辖22个村、4个社区。全镇现有常住人口约7500人。

七、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副镇长李英为组长的--村全民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具体指导下,及时有序组织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工作。

八、前期准备

(一)临时采样点设置

临时采样点场所要求:

原则上设在规模较大的学校操场、村卫生室、村部、养老大院等较空旷的位置设立采样点,分别为镇政府、官船村村部、大箕村村部、勇进村村部、奋斗村村部、桃源村村部、龙水村养老大院、宝兴村村部、应岩村养老大院、文化村养老大院、细鳞村卫生院、水北村村部、铜尚村村部、廉明村养老大院、铜佛一小、铜西村养老大院、永胜村村部、泗水村养老大院、大马村养老大院、新成村村部、天宝社区办公楼、太阳村集体民宿。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采样点,组织群众前往采样点。

核酸检测采样点各区要有明显标识,公共区域需保持通风,每个采样点要满足“三区两通道"。

1.室外临时采样点:由镇政府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安装照明设备,配备充足的桌椅及取暖设备,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和隔离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

2.室内临时采样点:由镇政府负责选择室内临时采样点,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等侯区、登记区、采样区和隔离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每隔4小时消杀一次。

(二)采样点现场布局

物资保障区;工作人员存放防护用品、消毒设施药品、穿衣镜等必要物资储存区域,进入工作现场前设置缓冲区;

等候区:地面设置1米线(可张贴或粉刷),设置引导线以确保各通道不交叉且相隔至少1米,方便被检测人员保持社交距离,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

登记区:收集并登记录入受检者相关信息,按照组别进行编号。

采样区:负责居民的咽拭子采集工作,按照组别进行编号。

隔高区:位置相对独立、不与采样点共用出入口,标识醒目,用于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患者的临时隔离。

(二)工作人员配备

每个临时采样点原则上配备19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入户调查动员、1名测温人员、1名现场秩序维护、2名登记及、采样引导、1名信息核对、1名消杀人员共8名(乡镇政府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位委干部、包保单位工作人员组成),1名派出所民警负责安全保障,2名志愿者负责登记及录入,6名医务人员负责采样,2名疾控中心人员负责集中在乡镇的样本转运对接(可根据采样任务量适当增减人员数量)。

(三)物资准备

各村屯(社区)均配备帐篷1顶,配备桌子4张,椅4把,电源插座1个.备用口罩50只,音响1个,小喇叭1个,红外线测温仪1把、隔高带(区域分开、设置专用通道,人员分流等地方用)1个,白色喷漆(划线用)1个、水银体温计1个、防护服及隔离衣各30套、面罩30个、一次性乳胶手套30副、消毒液1瓶、75%酒精1瓶、小喷壶1个、干手消、横幅、湿纸巾和登记用品若干、应急车辆等。

九、应急启动

(一)组织动员

接到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按照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本镇全民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完善临时采样点各种功能设施设置,根据提前掌握的常住人员排查情况,入户、微信、电话等方式动员村民(居民)按时前往临时采样点等待咽拭子采样,同时,告知出门时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保持1米以上社交师离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呼吸道标本的采集

卫生院根据任务量分别安排2-6名采样人员前往临时采样点,在现场工作人员配合下进行咽拭子采集,结束集中采样后,各村屯(社区)安排专人每问隔4小时(室外是半天一次)对采样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采样组完成临时采样点任务后,按照村委会(社区)提供的行动不便人员的信息表,进行入户采样。本级乡镇卫生院采样人员不足时,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采样人员。

(三)样品转运

卫生院严格按照《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负责镇各村屯(社区)采样点样品的收集与运输,并安排专人核对采集管标签与混采登记表信息,确保准确完整,编号一致后,将采集的样品转运至乡镇卫生院集中,并交给疾控中心接样人(金红梅13894300911),

(四)信息汇总上报

镇各村屯(社区)全民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7:00前将当日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信息和未完成人员信息上报至镇政府和镇卫生院,镇政府和镇卫生院根据采样进度,另行安排未完成人员核酸采样的时间。

推荐:乡镇健康社区实施方案示例


健康是全民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健康家庭是健康社区建设的细胞工程,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xx]35号)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中疾控社发{20xx}227号),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家庭成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质,倡导健康生活习惯,让健康生活理念走进家庭,更好地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县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组织动员全镇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健康社区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氛围,为建设宜居环境、共筑幸福新家园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造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每个村居都可以报名参与评选。

三、评比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1.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社区所在村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统筹领导健康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2.制定健康社区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村居环境整洁。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4.设立免费自助健康监测点,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有固定的宣传栏,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且活动设施达3种以上。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并有健康支持工具(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控油壶、限盐勺等)展示。

5.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6.社区内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和指导活动每月至少1次。

四、评选方式和要求

各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各项建设内容的纸质材料,开展健康社区评选活动。

五、评选流程

健康社区以村为单位开展评选,提供各项建设内容的纸质材料送镇卫生计生办公室,经卫计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考核,再由镇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研究并通过。

方案范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实施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保障全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作用,特制定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领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以下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二)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三)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四)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五)相关企业范围按照全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重点企业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二、政策执行期限

1月26日至3月31日。

三、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依法取得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所属地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其中,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30人(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50人(含)以上的,补助2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累加计算。推荐成功上岗的人员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全日制用工、也可以是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在相对固定的岗位工作,也可以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等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员名单;

(三)相关证明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3.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

4.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付劳动者薪酬的证明;

5.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推荐成功上岗人员进行情况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20%),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定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及时快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二)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把握审核标准和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审批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补贴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乡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预防青少年发生溺水事故,确保青少年的生命安全,根据20xx年县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县有关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全镇各村(社区)预防溺水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教会青少年自救的技能,提高青少年自护和防范能力;做好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着力建立预防青少年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全镇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抓好以下“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1.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班主任组织青少年观看安全教育平台的防溺水视频,作好记录。

2.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学校利用广播、晨会、电子显示屏,进行防溺水警示。

3.组织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布置自主学习,制作的手抄报。

4.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

5.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

6.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各班主任尤其针对的孩子进行专访、提醒。

7.印发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收回“回执”留存。

8.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9.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各班班主任周五晨会安全主题时间可组织青少年通过平台视频学习、教师讲授、青少年交流学习等。

10.悬挂一幅预防溺水宣传横幅,可以通过电子屏将“六不一会”向师生、家长宣传。

11.开展一次青少年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宣誓、签名。通过以上活动,强化青少年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二是重点教育青少年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三是拓展青少年自我教育的形式。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手抄报、宣传橱窗的设计、“一长两员”制、让青少年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调动青少年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相互监督的积极性,让青少年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青少年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特别要关注低年级青少年,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以近年来,镇内外青少年溺水死亡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使青少年情感上有触动,避免空洞说教。对爱好游泳、玩水的青少年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讲清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青少年心中。(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二)增强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管理。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青少年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做到节日、假期青少年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责任单位及人员:村、社区及学生监护人)

二是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青少年校外监管责任,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少年家长。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青少年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家长,让家长认真阅读,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提醒青少年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孩子外出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三是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调中心校、各村对学校周边、青少年上下学途中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造册登记,及时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网。(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三)加强联动,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青少年,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青少年午间管理,特别是午托青少年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青少年动向,严防青少年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假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日常管理;四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青少年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青少年在校期间外出游泳。(责任单位及人员:学校及学生监护人)

二是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所在街道、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开挖的大水坑、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所在街道、村委员会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设置“公益岗”,安排专人“看水域”,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青少年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要求镇各矿区内的大水坑也要有警示标志,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通过张贴宣传画、反复播放公益宣传语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政府相关部门、村、社区及厂矿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校各班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对各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上报镇政府或县教体局。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同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底安全考核,凡发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学校、班级、教师在年底安全考核中将一票否决。

(二)沟通协调,畅通信息。学校领导小组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凡发生青少年溺亡事故的,各村将迅速向镇政府及中心校报告。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事故处理结束后,中心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县教体局。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

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1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20号)要求,规范我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的复函》(司函〔20xx〕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将70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赋予我县乡镇实施。

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简约

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的文件精神,紧紧结合我县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实际,进一

步明确了赋权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

(一)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

《实施方案》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沉的工作要求,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首批70项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实施,确保乡镇对于所赋予职权真正放得下、

接得住。

(二)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步骤

已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13个乡镇,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辖区内集中行使相关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余乡镇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后,再行实施本方案。

(三)加强县乡两级执法协作

县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与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提供给各乡镇,及时转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执法解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动态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县直主管部门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县直主管部门应根据《关于建立县乡(镇)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尽快给与答复。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并可会同县直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联合执法。

精选方案_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有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养殖管理,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镇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镇畜禽养殖污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管理,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全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环保所、畜牧兽医站、国土所、水利站、村建办、派出所、经管站、各责任区等相关单位、站所依据各自职能做好配合。

2、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户)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力度。

3、养殖环保优先。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新建养殖场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的承载能力,采用干清粪工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雨、防渗、防溢流、防异味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必须三证一备案,即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养殖用地备案证,原有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全部按要求配建畜禽粪污设施。

二、整治目标

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完成非禁养区内存在污染的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治理,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户);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镇农用设施用地审批制度,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做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范围及工作标准

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实施关停

对全镇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全面关停。

(一)做好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

1.镇范围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生猪≥500头(年出栏量)、奶牛≥100头(存栏量)、肉牛≥100头(年出栏量)、蛋鸡(鸭)≥10000只(存栏量)、肉鸡(鸭)≥50000羽(年出栏量)、羊≥500(年出栏量)、兔≥3000(存栏量)。2.镇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3.整治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相关标准实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按照《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执行。

(二)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一控两分四防两配套一基本”的原则实行。“一控”,即改进节水设备,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即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四防”,即配套设施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流、防异味要求。“两配套”,即养殖场配套建设贮粪场和污水贮存池。“一基本”,即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粪污处理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由环保所协同市级相关部门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环保、农业领导任副组长,环保所、农业办、畜牧兽医站、村建办、国土所、经管站、镇纪委、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环保所设办公室,由蒋金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执行、指导督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各村为单位,镇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共同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关停、整改畜禽养殖场(户)的牵头单位为环保所,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为镇纪委、派出所、环保站、财政所、农业办、畜牧兽医站等部门。

党政办公室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相关督查考核工作。

镇环保所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列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清单,督促各村(社区)在20xx年6月30日前依法关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核算和考核;督促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登记;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专项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畜牧兽医站职责:负责加强畜禽粪污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因地制宜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指导畜禽养殖场(户)采用减量化节水工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种养循环利用设施,配套足量的粪肥还田土地消纳面积;配合环保所做好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验收。

镇纪委职责:负责对全过程开展监督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派出所职责:负责维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综治信访办职责:负责依法维持整治工作相关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5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畜禽养殖污染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做好养殖场(户)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引导养殖场(户)自觉开展整治行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10日)

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状况,以整治方案实施为契机,各责任区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规模、现状,摸清底数上报,环保所、畜牧兽医站根据摸排情况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调查分析,掌握情况,分类列出整治名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1日-7月21日)

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分类开展整治。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积极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雨污分流,采用干清粪工艺,实现粪尿干湿分离,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贮粪场和贮液池等粪便污水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防止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渗漏、散落、溢流、雨淋、异味散发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2日-7月30日)

1、检查应治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相关标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是否按照《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执行,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

2、对达到治理标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治或不达标的养殖场(户),由环保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重新明确治理期限。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户),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由市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停业、关闭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照相关法律委托镇政府代履行。

3、组织督导检查。20xx年8月份,镇政府组织督导组对各责任区限期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治理不彻底的养殖场(户),每发现一处对所在责任区通报批评。

五、建立长效机制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规范管理。

(一)科学规划养殖区。按照城乡发展要求、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以及畜禽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由环保所牵头会同村建办、国土所、水利站等单位制定全镇禁养区划定。

(二)严格畜禽养殖审批程序。投资新建养殖场,养殖场主应首先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向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召开农用设施用地联席会议,同意后发放备案申请表,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备案申请表报市国土局备案,不符合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建设单位未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直至责令恢复原状。用地未经土地部门审批或未经环保部门评估的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户),畜牧部门不得给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得提供检疫、防疫服务。

(三)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养殖场场(户)负责人负有主体责任,必须保证畜禽粪污设施正常运行,按技术指导要求完成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各村网格员为日常巡查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督促养殖场(户)整改,拒不整改及时上报畜禽粪污整治领导小组,保持常态化运行,切实改变脏乱差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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