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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实施方案大全

2022-01-23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需要不断得完善好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精彩范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实施方案大全》,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为进一步探索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20xx年印发的《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资卫办发〔20xx〕215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县卫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优势和特点,明晰家庭医生的责任和任务,创新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之间相对稳定的卫生服务契约关系,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

各村村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村家庭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镇卫生院健康团队团队长是社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团队成员要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为社区居民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负责对辖区内家庭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自愿签约,滚动签约

各村、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家庭医生。

(三)积极开展,全面推进

自20xx年1月起,全镇所有村卫生室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覆盖率达100%,以村、社区为单位签约户20xx年要达80%以上,以后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提高;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90%以上,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达100%。。

三、健康服务团队服务种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对辖区服务居民及家庭进行健康管理,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团队服务种类主要有: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促进;

3.预防接种;

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0-6岁儿童健康管理;

7.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

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9.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0.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11.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

12.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3.计生服务和药具管理;

14.其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

除上述种类外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实现每个居民与家庭医生的责任签约关系,形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良性互动。

四、权力和义务

(一)居民的权力和义务

主要权力

1.自愿签约并选择家庭医生或健康服务团队。

2.享受乙方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约定的个性化服务。

3.对乙方服务有权提出建议、意见。

4.对服务不满意有权提出投诉或要求终止服务。

主要义务

5.根据需求与乙方完成签约并确定服务内容。

6.配合乙方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如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以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等及时、准确告知乙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7.配合乙方完成健康管理工作:(1)预约商定上门服务。需乙方上门服务时,甲方应提前与乙方预约、商定。(2)执行疾病防治措施。积极参与、配合乙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乙方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8.承担不遵守规定的后果。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过程中,因甲方对乙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乙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负。

9.对签约的家庭医生服务满意度进行客观测评:理解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特殊性,配合支持家庭医生工作。

10.拥护农村卫生政策,首诊在村卫生室,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接受家庭医生的转诊建议。

11.约定个性化服务的签约居民主动缴纳相关费用。

(二)健康团队的权力和义务

主要权力

1.有权得到甲方的尊重和支持。

2.有权获知甲方相关信息,对甲方健康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主要义务

1.为甲方提供以下免费服务。

(1)通知甲方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给甲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健康体检,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实施动态管理。配合卫生院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等工作,并将信息资料录入省级平台。

(3)健康教育,及时将印发的健康教育资料(重点传染病、中医健康指导及各种保健知识宣传)发放给签约居民。

(4)提供健康咨询指导。如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甲方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根据病情进行健康生活指导和制定疾病防治方案。

2.为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服务(不同类型的有偿服务包)。对行动不便的甲方,在告知家庭诊疗有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3.联系转诊服务。如甲方病情超出乙方诊疗水平和能力的,乙方不得擅自接诊,而应主动积极为甲方联系上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履行转诊手续。

4.自觉履行约定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求助申请后,应科学安排服务时间,及时、便捷提供服务,乙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时,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安排其他医生为其服务。

5.妥善保管甲方信息,保护个人隐私。

6.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7.除约定的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五、服务流程

1.家庭医生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家庭医生工作内容和形式,与辖区居民建立联系,在小区公示家庭医生信息,向签约居民发放联系卡,充分告知引导居民签订协议。

2.按照自愿原则,家庭医生采取就诊或社区或上门等方式,根据居民健康需要,与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并按有关规定保护居民隐私,共同履行协议条款。

3.按照协议约定,家庭医生落实各项服务内容,并将服务内容记录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台账,以备考评。

4.家庭医生为居民服务后,应及时掌握居民对服务的评价,按照居民要求,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5.定期收集、上报工作动态,及时总计并整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六、健康团队具体服务内容

签约农村居民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家庭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镇卫生院健康团队每月进行审核,作为乡村家庭医生考核内容之一。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家庭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

1.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2.开展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贫困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

3.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4.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面对面随访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在了解自己健康状况的同时,还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村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七、签约模式

根据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村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中心卫生院采取责任医生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二)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居民自愿选择乡村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和家庭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居民选择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

(三)签约时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辖区家庭医生签约。家庭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八、保障机制

镇卫生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家庭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家庭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由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即村医完成40%的任务所得)及一般诊疗费等渠道补偿。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报酬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考核。每年上半年,县财政、县卫计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50%通过镇卫生院作为基本补助足额放给签约乡村医生,剩余的50%年底绩效考核后发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按照执行情况进行预拨;一般诊疗费由县医保局经办机构按月核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按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村卫生室市级绩效复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工作协调、督查考评,保证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部门协调、督查考评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健康团队,团队长具体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健康团队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辖区居民通过明明白白消费,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严格督导。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要加强对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督导,各团队要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镇卫生院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结果列入对健康团队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镇卫生院健康团队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为保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由镇卫生院统一统印制,由乡村医生、镇卫生院健康团队领取后及时与服务家庭签约并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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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教体系统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创造优质育人环境,着力构建和谐教育,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努力营造团结、友爱、平等、和谐的社会氛围,着力建立并壮大文明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提供志愿服务。紧扣社会民生问题,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助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和意愿,围绕其日常生活、学习、心理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开展志愿服务,让留守儿童得到亲情关怀,让留守儿童得到健康成长,让留守儿童得到真诚关爱。坚持就近就熟就便,专项志愿者为主、其他志愿者为辅开展结对帮扶。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服务对象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提供贴心服务。

三、活动主题和服务对象

(一)活动主题: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

(二)服务对象: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外出打工,而留守农村的孩子和随父母务工进城缺乏照顾的农民工子女)。

四、留守儿童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对留守儿童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广泛推广家长制,对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经济帮扶、生活帮助、精神抚慰、思想行为引导、心理健康咨询等志愿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心灵有人抚,全力帮助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

(一)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兴趣、阅读习惯等,督促其按时完成作业,引导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使他们学习上有进步。

(二)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的咨询和引导。陪留守儿童一起游戏、聊天、郊游等,了解其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对早恋、自卑、孤僻乖张、自负等心理现象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养成乐观、自信、大方、开朗、健全的人格。对懒散、自私、不文明礼貌等行为习惯进行纠正,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沟通,宣传讲解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引导监护人正确教育孩子,消除溺爱、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或漠不关心等现象。

(三)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感恩教育。讲解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意识。敦促并帮助父母和监护人主动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亲情传递”主题活动。通过电话、写信、网络视频、送礼物等方式,让父母了解、关心其子女成长情况,让留守儿童感受亲情,懂得知恩回报,让他们在心理上有依靠、在精神上有关爱、在生活上有照顾。

(四)关心留守儿童日常生活,与留守儿童一起过节假日,在“六一”等节庆日赠送小礼物,有条件的可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进行经济帮扶。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重点和活动安排

(一)工作重点

以“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将关爱留守儿童纳入今年志愿服务行动的工作重点。

(二)活动安排

1.全面复学后各中小学校要着手开展志愿者与关爱对象结对等活动,建立扩大志愿者队伍,确定关爱对象,号召社会公众参与,为全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6.1”国际儿童节期间,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活动,掀起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行动高潮。

3.元旦、中秋、春节期间,以送温暖和吃团圆饭为主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让留守儿童度过愉快、欢乐、祥和、幸福的节日。

七、工作机制和阵地建设

(一)大力推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的工作机构建设。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组织、指导本校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二)大力推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的影响力,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依托青年学生志愿者、教职工志愿者等重要群体,不断壮大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队伍。

(三)大力加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按统一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原则,建立集组织、协调、实施功能为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阵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中小学校要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为开展工作提供一定条件。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报纸、新闻、校园网络、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青年团员、青年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加大宣传力度,使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深入人心。要着力在单位、个人、服务对象中培养挖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宣传他们先进事迹,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人参与,推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要根据本方案安排,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具体活动方案,推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注意总结,及时推广。对活动好的团队和个人,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推广。要根据本方案,统一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形成规模。

(五)注重落实,规范管理。要积极配合团县委开展青年学生志愿者、教师志愿者招募工作;认真落实以学校为主体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责任,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花名册,制订落实志愿者关爱计划和志愿者管理方案,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提供基础。

各中小学校要在5月25日前制定活动方案,6月24日前将阶段性小结及活动材料(图片和文字资料)上报至教育股。

精彩范文 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实施方案模板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和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xx〕1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xx〕61号)、《关于印发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卫发〔20xx〕6号)、《市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卫发〔20xx〕10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发〔20xx〕13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社字〔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是通过改变村卫生室管理模式、规范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机制、强化乡村医生管理培训指导、规范村卫生室资产管理、把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管理范围和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本方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注册在公办卫生室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本方案所称卫生室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政府办村级卫生室(以下简称公办卫生室)。

二、主要内容

(一)公办卫生室管理模式

1.组织管理

区政府成立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全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参照区里模式,成立镇(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及公办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对乡村医生及公办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等进行考核。

2.机构设置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各镇(街道)每个行政社区(管区)设置一个公办卫生室(中心村卫生室),实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所辖公办卫生室为同一法人,公办卫生室只设负责人。公办卫生室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为一体,区财政按照每个公办卫生室每年补助不低于6000元标准拨付给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于公办卫生室水、电、暖、网、维修等基本运转费用。

(二)规范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

严格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5‰的标准配备,鼓励每个公办卫生室配备1名女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中医);

2.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乡村医生未被聘用在公办卫生室工作的,可根据取得的相应资格在农村举办个体卫生室、诊所、门诊部。

(三)乡村医生聘用与管理

1.在乡村医生总量满足需求时,由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区域内(本镇、街道)乡村医生的调配使用,调配使用情况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乡村医生总量不足时,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经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组织招聘,实行县招乡聘村用。

2.公办卫生室实行“三制六有六统一”管理,即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补偿制、养老保险制;门诊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积极探索公办卫生室事务、人员、房屋、药品、财务和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3.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申请、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查、考核,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后,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聘期3年。期满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可以续聘,聘期内达到退出年龄的自然解聘;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不满60周岁,参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自享受养老金待遇次月起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用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2)日常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拒不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和义务的;

(3)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罚仍不改正的;

(4)执业证书被吊销或注销的;

(5)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6)违法违纪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合的。

5.乡村医生解聘经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解聘手续。

6.乡村医生有辞聘的权利。辞聘应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后,须在15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7.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一体化乡村医生管理档案,对其聘用、执业地点变更、考核、培训、奖惩、退出等情况及时入档、动态管理。

(四)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必须履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xx〕1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的义务,并承担下列职责:接受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协助村(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合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处置突发卫生事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服务;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规范落实双向转诊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等工作。完成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机制

1.乡村医生实行绩效考核补偿制。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补助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构成,根据乡村医生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要全额返还乡村医生,不得以任何名目截留或挪用。乡村医生补偿随各级政策调整及时予以调整。

2.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机制。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乡聘村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实施“乡聘村用”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年龄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下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财政补助原则上男到60周岁、女到5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对男到60周岁、女到55周岁后仍然在公办卫生室执业的,可按相应标准补助至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为止。

未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乡聘村用”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鼓励其具备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不予承担。

3.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xx〕1号)通过认证的乡村医生,可自愿选择养老保险补助或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两种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强化乡村医生管理培训指导

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举办业务讲座、召开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公办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按时对公办村卫生室业务督导和考核。乡村医生每周1天或每月4天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临床实践,或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公办卫生室坐诊,开展临床带教指导,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七)规范公办卫生室资产管理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辖公办卫生室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固定资产包括所有政府投入建设的房屋、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卫生室使用。做到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账物相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

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办卫生室经济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公办卫生室收入全额上缴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开支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绩效考核落实相关待遇。

(八)公办卫生室纳入医保管理范围

区政府加大公办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投入,将公办卫生室接入区域卫生信息网络,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数据传输。公办卫生室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纳入医保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对所属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额度按照上级医保部门安排给予适度增幅,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九)严格执行绩效考核

1.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区一体化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镇(街道)一体化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

2.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乡村医生及公办卫生室考核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方式,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德医风、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补助发放的依据;同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树优、续聘的主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8月16日—20xx年9月3日)。区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医护人员的积极性,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合力。

(二)准备阶段(20xx年9月4日—20xx年9月24日)。制定和完善相关方案、措施,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

(三)实施阶段(20xx年9月27日开始)。将有关改革政策系统化、制度化,全区范围内实施“县招乡聘村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长效机制。

(四)核验阶段(20xx年7月开始)。区政府组织行业部门,对乡村医生实行“县招乡聘村用”的实施工作进行核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医改目标任务,认真研究,严密部署,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公办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为公办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购买的养老保险以及各类专项补助资金,按要求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足额安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职能部门和执行机构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大力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精彩范文 城区沿街楼宇亮化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品质,进一步美化亮化城市,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流光溢彩、优美和谐的城市夜景,以优异成绩敬献建党100周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区沿街楼宇亮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启动、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要求,采取县政府统一组织,各单位广泛参与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方式,以城区主要街道亮化为框架,以标志性建筑物亮化为重点,营造整洁、温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亮化范围

城区沿街单位楼宇(含驻县单位)、房地产开发小区。

三、工作内容

对城区沿街楼宇进行亮化,并根据建筑风格组合使用LED系列发光源、霓虹灯对楼宇进行亮化装饰、点缀,体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住小区的标识、建筑轮廓,楼体的修饰及亮化效果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突出行业特征,同时体现各楼宇的不同特色和总体协调性。

(一)沿街房地产开发小区、单位楼宇自行设计实施楼宇亮化,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初步亮化效果,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亮化效果。

(二)按照“简约大气、适度亮化、绿色节能”原则,参考建设银行、供销华铺超市(南门桥头)亮化效果,安装灯条、灯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多彩亮化提升夜景效果。

(三)沿街楼宇灯光以暖色调的静态灯为主,采用的光源色温控制在3000K左右。高层建筑、楼宇亮化工程采用绿色节能环保LED光源,所用材料及工程安装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规范,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防风、防震、防漏电、防爆等保护措施,保证设置牢固和使用安全。

四、责任分工

(一)县城管局负责城区沿街楼宇亮化设计的审批、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城区沿街楼宇照明效果、开闭灯时间、照明设施及沿街楼宇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二)县大督查组、县政府督查室、县城管局负责城区沿街楼宇亮化工作的日常检查及考核。

(三)县住建局督促做好新建、在建、预建工程的亮化工作。

(四)熊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居民自愿原则负责沿街住宅楼的亮化工作,并配合支持各单位实施楼宇亮化工作。

(五)各沿街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进行装饰、维修,楼宇亮化建设、改造和安装以及后期维护费用由各单位、开发商(物业)支付;夜景照明电费纳入市政用电范围,统一列入财政预算。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楼宇亮化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淘汰材质不合格的亮化设施。

(二)沿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制订亮化工作方案,包括设计方案、效果图、投资额等。

(三)城区沿街楼宇的装饰、维修及亮化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施工,确保高空作业安全实施。

(四)设置亮化设施不得造成光污染,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损害身心健康。

(五)不得设置有碍观瞻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亮化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楼宇亮化是树立城市形象和提升城市品位的先决条件,是文明城市的标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本单位楼宇亮化、项目申报、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部署工作落实到点到位。

(二)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县大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城区沿街楼宇亮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进行督查,并列入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宣传,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加强对城区沿街楼宇亮化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城区亮化工作任务。

精彩范文 镇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大全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资源等生态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政办字〔20xx〕5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乡、村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体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全镇设立总林长,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为副总林长。参照路长制、河长制的做法,相关镇领导干部担任镇级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兼任镇级林长。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总林长、副总林长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村(居、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协作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镇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内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村(居、社区)级林长的具体职责由各地自行明确。

二、主要任务

参照配合县镇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进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本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精彩范文 某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进一步推动我乡爱国卫生工作,巩固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控制“四害”孳生、繁殖,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场范围内开展以整治脏、乱、差和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除“四害”工作要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原则,专业防治和群众防治相结合、长期防治和集中防治相结合,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消杀措施,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做到不漏单位、不漏居民户、不留死角,把鼠密度、蝇密度、蚊密度、蟑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省级卫生村要率先垂范,做好带头作用。

二、工作范围

(一)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以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四害”生活生长规律进行地毯式清理,不留死角,消除“四害”栖息地,进一步完善防制设施。其中应把乡村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餐饮行业、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垃圾中转站及公共部位的草坪绿地、广场、河渠两岸、车站、学校、食堂、单位和住宅区等工作、生活环境列为重点整治的部位。

(二)科学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各村和乡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县、乡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在全面整治环境卫生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以灭蚊灭鼠为重点的消除“四害”活动。想卫健办、卫生院要强化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科学有效地开展灭杀工作,确保降低和控制“四害”密度,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三、工作方法

采取统一领导、统一行动、集中药物消杀的办法进行。技术上做到“三个饱和”(即时间饱和、空间饱和、药量饱和);以及“三不漏”(即对重点场所不漏、下水道不漏、绿化带鼠道不漏)。乡辖区公共场所由除“四害”专业队伍按要求进行药物消杀。

(一)灭鼠:采用多次饱和投饵法,外环境将毒饵投放在有鼠活动的隐蔽处,每3--5米投放1堆:室内将树鼠药放在房间四角沿墙根及老鼠经常出入的道口、洞口等处,每间房(15平方米标准间)投放3--4堆毒饵,每堆15--30克。鼠药投放24小时后观察补遗,遗漏了要及时补投,直至老鼠不再盗食为止。凡有鼠的地方都要投放毒饵,不留死角,保证毒饵到位率、覆盖率、保留率达到100%。鼠药选用0.5%的大隆或溴敌隆抗凝血机毒饵。

(二)灭蚊子、蟑螂、苍蝇:采用药物喷洒杀灭,室内用低毒的灭蟑、灭蚊喷雾剂和灭蟑毒饵杀灭蟑螂、蚊子;室外用可用除虫菊酯类或其他低毒类药物喷洒灭苍蝇、蟑螂、蚊子,原则上不使用敌敌畏杀虫剂;乡辖区公共场所下水道采用热烟雾消杀。

(三)注意用药安全。各单位在施药前做好预先告知,让群众清楚,共同做好防范。在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维生素K1是溴敌隆鼠药有效解毒剂)。做好除四害消杀人员的培训工作,掌握科学、规范的技术操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使用药品和器械,遵守操作规程并严格做好自身防护。投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药物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投药:投药结束后要组织一次大扫除,全面清理鼠尸、蟑尸,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职责分工

乡党政办、科教文卫办、各村要做好有关灭“四害”的目的及意义、科学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宣传工作;卫健办、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人员培训等工作;各村的除“四害”活动由各村组织实施;乡各单位的除“四害”活动由乡卫健办协调组织实施;乡各类公共场所的除“四害”工作由乡卫健办、卫生院组织安排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20xx年春季除“四害”具体日程安排:4月1日至9日为宣传发动时间及灭“四害”专业队伍培训时间;4月10日至19日为环境卫生统一清理阶段,清除“四害”孳生地,同时做好消杀前的准备工作及全乡“四害”监测;4月20日至22日有线电视公告灭鼠通知及注意事项时间;4月23日至26日为鼠药统一投放时间(若出现下雨时间顺延);4月27日至4月30日为全乡环境卫生消杀时间。

(二)20xx年秋季除“四害”具体日程安排:10月8日至10月13日为全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时间;10月14日至18日为宣传发动时间及灭“四害”专业队伍培训时间;10月19日至21日有线电视公告灭鼠通知及注意事项时间;10月22日至25日为鼠药统一投放时间(若出现下雨时间顺延);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为全乡环境卫生消杀时间。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卫健办、卫生院、各村要加强除“四害”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除“四害”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务必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确保除“四害”措施落实到实处。各村和乡直有关单位要选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各村村民户室内外的药物分布、投放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除“四害”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四害”对人类的危害,切实掌握科学除“四害”方法。党政办、科教文卫办、各村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介主渠道作用,使广大群众了解消杀活动的目的和具体做法,号召大家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并积极配合除“四害”工作,大力营造浓厚除“四害”氛围,形成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局面。

(三)配合监测事项。要严格按照县级的监测方案,配合开展“四害”种群、密度监测,孳生场所调查,查明种群、密度基本情况,制定防制措施,做好日常监测记录及监测资料的整理归档。各单位、各村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灭鼠效果记录,并将效果记录材料送交乡卫健办。

(四)组织人员培训。乡卫健办和卫生院要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县级除“四害”技术和业务培训;乡卫健办及卫生院要负责对各村参与除“四害”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时间要在开展消杀活动前完成。

(五)开展督促检查。除“四害”活动结束后,由相关领导牵头,组织乡党政办、纪委、卫健办、科教文卫办、卫生院等部门进行督查,不合格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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