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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某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2022-01-11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方案范文:某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某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要求,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工作,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全镇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推动镇卫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争创市20xx年度卫生先进单位。   

三、实施步骤    

我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

主要任务:传达和学习上级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文件要求;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按时申报

主要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和具体要求,结合本镇日常卫生工作,展开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积极落实,并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充分准备,积极迎检

主要任务:全方位总结本镇20xx年度创建工作,认真查缺补漏,做好卫生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积极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镇高度重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成立镇创建市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邓宏俊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陈永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业务。

二是健全制度,确保规范开展。健全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制度、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推进我镇卫生工作规范化,把创建工作规划为镇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广泛发动,统筹全镇参与。卫生先进单位创建需要全镇居民积极参与、协调合作,要明确各单位责任,动员全镇居民参与到卫生清洁工作中,确定每月10日为镇卫生清洁日,并由镇创卫工作小组每季度对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等单位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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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合财资〔20xx〕262号,以下简称《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镇镇政府清产核资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政府机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5月31日为清产核资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镇所有部门(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镇统一组织开展本次清产核资工作。

(二)镇本次的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县财政、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我镇资产核实事项予以审批。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管理权限及要求:

1、资产盘盈。单位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价值,并在清查报告中予以说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2、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单项损失低于5万元、批量损失低于10万元的,货币性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分类损失额低于1万元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部门核销,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备案;

固定资产单项损失高于5万元、批量损失高于10万元的,货币性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分类损失额高于1万元的,单位应当逐级上报,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核销。

3、资金挂账。单位应当逐级上报,经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后调整有关账目。

四、实施步骤

本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于20xx年6月初开始至20xx年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成立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召开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宣传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

对20xx年5月31日前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附件2)、应收账款(附件3)、预付账款(附件4)、其他应收款(附件5)、存货(附件6)、固定资产(附件7)、无形资产(附件8)、应收及暂付(附件9)、应付及暂存款项(附件10)清理出处置情况等项目进行登记。重点填报清理挂账账龄长、金额大,挂账原因不清,甚至形成了呆账、死账的往来款项,以及债务不实款项和内部往来之间形成的“三角”债务等。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接受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内容督查,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领导小组通过后,镇财政所将申报文件、清产核资统计表、专项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县政府审核后公示。

(三)汇总报送

审核汇总并公示后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包括正式文件、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清产核资统计表(包括电子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具体负责落实任务。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注重工作纪律和实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按照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分步落实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推动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

某镇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某镇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镇决定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把握形势要求,确保攻坚态势更加强劲

今年以来,通过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春、夏、秋三季攻势,全省“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疫情灾情影响全面克服,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作用全面发挥,精准帮扶全面深化,全镇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实现高质量脱贫胜利在望。

冬季攻势是今年“四季攻势”最后一战,是脱贫攻坚期关键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战。全镇上下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咬定减贫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坚持紧盯核心指标,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牢牢把握决战决胜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汛救灾保卫战“三战”叠加的复杂形势,全力克服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牢牢把握“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任务,强化稳岗就业、监测帮扶、兜底保障,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牢牢把握“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工作要求,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抓好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镇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盘点、全面査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抓好“三保障”全面巩固。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加强社区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预警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扎实做好社保兜底扶贫工作严格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检视核验,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抓好各类问题“清仓见底”。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国家脱贫攻坚督査、省督查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4.抓好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xx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

5.抓好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再对接、就业信息再摸排、持续跟踪再帮扶,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在当地、稳在企业。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为返乡回流等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提前谋划20xx年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做到就业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就业信息早收集早、技能培训早计划早实施、就业人员早组织早输出。

三、全面巩固拓展成果,确保脱贫攻坚质量好成色足

6.持续巩固疫情灾情应对成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

7.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干部包户责任。持续抓好县域结对帮扶,着力在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和互援互助。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

8.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9.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四、全面做好有效衔接,确保为“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10.扎实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确保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举旗帜·送理论”等系列宣讲活动。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1.扎实推进志智双扶。采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风尚引领典型示范带动、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

12.扎实推进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任务、规划、政策、力量、责任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保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五、全面落实攻坚责任,确保决战全面胜利

13.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

14.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围绕考核评估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15.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全面发挥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作用,全面盘点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真落实真见效。全面盘点定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帮得准、帮得实。全面盘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不松劲、不懈怠。全面盘点县域结对帮扶任务落实情况,做到聚合力、解难题。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做到常态化、可持续。

16.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精选方案_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十三五”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切实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措施,推进我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进程,按照《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市区20xx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地防办发〔20xx〕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抓好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以消除血吸虫病为主的方针策略,杜绝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完成我镇20xx年消除达标的任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落实查灭螺、查治病、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全镇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报告,无感染性钉螺,巩固血吸虫病达标成果。

(二)按时间节点完成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血防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血防专业队伍能力,保障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年度目标:20xx年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镇20xx年年初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加大对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的保障力度,启动消除血吸虫病达标工作,及时开展血吸虫病询诊查病工作,及时发现病人,对血吸虫病病人进行相关治疗,保护患者身体健康,控制传染源。查螺面积220万平方米,灭螺70万平方米,询诊查病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二、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镇14个历史有螺村。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查、灭螺工作:全年开展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各村加大查螺力度,确定易感地带,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药物反复喷洒、泥糊等方式灭螺,控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

春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春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5月20日前,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秋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秋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20日前,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

2.查、治病人:询诊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人,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由各村村委会组织、协调、动员,乡村医生、卫生院人员共同完成询诊查病、血检查病、化疗治病工作,询诊查病、血检查病时间段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同时开展治病工作,治病工作全部在20xx年6月底完成;各村医生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以及户口册的登记工作;20xx年7月30日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户口册的核实和装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加强血防工作的组织协调;镇卫生院要全程参与技术指导,举办相关培训会议,把好查螺、灭螺质量关;镇卫生专干要定期督导检查、考核等血防综合管理,并对各村(社区)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数量、进度、质量和完成工作情况给予综合评价,评价与劳务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

(二)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人员投工投劳,确保查螺灭螺任务完成。

(三)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教育,使群众认识到血防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自觉参与血防工作。

【荐】某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二)目标任务。从20xx年12月到20xx年12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建立起“规建管”有序衔接、管理执法高效联动、城乡统筹推进的违法建设查处模式,实现全镇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治违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显著提升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程序

(一)治理范围

镇域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整改项目以及公用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建筑,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范围。

(二)治理程序

1.违法建设的认定

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国土分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对违法建设是否属于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认定。

(1)国有建设用地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法建设的拆除

(1)督促自行拆除。镇城管执法分局对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在社区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帮助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设但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由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社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帮助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镇城管执法分局依法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并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强制拆除预案。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各社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月汇总后报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查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成因、性质和所有人,分类梳理并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档案,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违法建设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抽查、核实,建立全镇违法建设本底资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实时督察、逐一销号。

(二)有序推进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各社区、相关单位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管理任务,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查违、防违、治违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全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镇城管执法分局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一案一卷,建立档案,及时对前期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执法分局,镇分管城市管理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镇党政办、镇治安办、镇司法所、镇国土分局、镇建设办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治理专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考核等,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情监测、应对、引导等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镇治安办负责现场及时制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违法建设拆除政策合法性审核,做好拆违案件行政复议等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保障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经费。镇国土分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标注,暂停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同时将标注信息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暂停该房产的买卖合同网签。镇建设办对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督促自拆,负责对依法承揽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业主违建行为,对失职失责的物业单位,建立相关监管失信名单。镇应急办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疑似违法建设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将违法建设信息移交镇国土分局进行界定,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整改。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法进行违法建设查处。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认定的违法建设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对已经批准发放有关证照的依法责令整改;对违法建设涉及违规加装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情形,依法进行查处。镇信访办负责牵头做好涉及违法建设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负责市民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涉及违法建设事项的受理和转办工作。镇林业站负责国有林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公路站负责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镇水利站负责国有河流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供电公司、水厂、深燃天然气公司对已认定的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工作原则

1.强化属地责任原则,明晰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社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社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落实日常巡查防控和拆除工作。镇治安办要与镇城管执法分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执法保障,对查违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针对可能引发矛盾的重难点违法建设,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对参与鼓动、组织妨碍执法行为或暴力抗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要落实专项经费,违法建设治理所需装备、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2.实行公开举报原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镇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为:,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同时公布违建举报电话并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3.坚持宣传先行原则,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决策部署,指导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解读、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遇重大突发舆情应当及时报告并在宣传、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舆情处置,确保正面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查违执法责任链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处置办法。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确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开展,特别是要依法定程序界定,依法定程序拆除,科学合理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查处工作零事故。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要坚持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对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增加当事人违法经济成本,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相对人的牟利心理。

5.实行联合惩戒原则,强化失信惩戒。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失信惩戒。待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惩戒措施后,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失信主体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惩戒措施。对住宅小区内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切实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建设办收集信息并上报住建物业管理部门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评先评优资格,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现行规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在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上加重惩戒。

6.严肃责任追究原则,落实惩防并举。镇党委、政府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治理进展快、效果好的社区、相关部门予以激励。镇纪委、组织办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主动拆除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在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组织办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涉及县管以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有关管理单位查办。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勤联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标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区域,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2.严格审批监管。镇国土分局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核,切实做好规划管理,强化对批后事项尤其是在建项目的巡查监管,优化部分常见易识别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建立与城管执法分局共享渠道,减少违法建设发生的可能性。

3.强化示范引导。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要带头拆除。对拆违可能引发的维权、上访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协同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4、统筹拆建结合。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着力拆除沿街沿路、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里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拆后建设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开展绿化、景观提升、停车场等民生工程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常态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做到监管常态化,不断提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精彩方案:某镇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某镇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查找补齐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百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整治,达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及时消除、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的目标,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

三、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范围

全镇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非法成品油销售等行业领域。

四、安全大检点内容

(一)各村、社区:

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农林企业、学校、农贸市场、商场、饭店、旅馆、敬老院、教堂等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制度、持证上岗、现场管理、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全面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区、镇、村(社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道路交通领域。交警中队、农管所、交管站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要针对事故多发路段,集中警力开展上路巡查活动,严查超载、超速、酒驾、毒驾和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中小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特别是旅游客运和农村客运车辆的检查。加大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的整治力度。加强国道、省道、农村道路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是312国道沿线村、社区对12个重点路口要继续加强交通文明劝导,规范非机动车、行人的文明出行行为,加大本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员培训。

(三)建筑施工领域。规划建设办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力度,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全面检查整治深基坑、高边坡、高支、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严禁赶工期、抢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

(四)人员密集场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开展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人员控制、疏导措施。加大对电梯、用电、基础设施的检查,开展消防、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危险化学品领域。派出所、经济发展办、交警中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运输各个环节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雨、防汛、防雷电措施,切实做好对危险性较高的化工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

(六)工贸领域。经济发展办要开展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情况,坚决防范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煤气中毒、受限空间窒息等事故发生。镇农管所要开展农林企业的安全监管、督查。重点检查农林企业、连栋大棚、拱棚、看护用房等结构安全、用电规范,注意宣传用工的安全防范。

(七)非法成品油销售。村、社区继续加强辖区内非法成品油销售点、流动加油车辆的摸排、日常巡查,信息及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继续做好无证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的查处和取缔,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派出所对巡查发现的流动加油车进行依法扣押,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执法保障,严查涉嫌成品油犯罪行为;交警中队对巡查发现的流动加油车进行依法扣押,检查成员油运输车相关证件检查;综合执法所协助非法加油点罐体和加油设备的拆除、查扣及现场秩序维护;经济发展办(安委办)协调联系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

五、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三)村、社区属地监管。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人员、时段,重点抓好小作坊、小企业、农贸市场、学校、建筑工地等单位区域安全监管。建立安全档案,常巡查,多监督,熟悉掌握辖区安全生产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镇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措施,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行动。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要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实行最严格、最彻底的整改,用最短的时间根除事故隐患。对“三无”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严密监控,消除事故苗头,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三清单”制度,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要坚决予以问责。

(三)加强值班,积极应对。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重点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要立即作出处置,及时上报信息,跟踪事态的发展,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于每月15日、2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记录单、问题清单(附件1、2)报镇安委办(经济发展办)。

方案范文: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乡镇(街道)开展拖欠公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围绕9月9号会议部署安排,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公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三套班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其他部门和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财政所负责文件的收集、发放、报送,定期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统筹协调相关事项,其他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单位自查与专项整改相结合的办法,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对核实的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20xx年9月29日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9月10日至9月14日)。由财政所根据县财政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报县审计组进行核实查证。

(二)专项整改阶段(9月15日至9月29日)。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核实查证情况,形成专项治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款项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整改规范阶段(9月25日至9月29日)。对自查核实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报县审计组,对进一步完善镇往来款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明确部门职责

(一)纪委:1、牵头各部门催缴工作;2、负责在职在岗人员和离职人员的追缴工作。

(二)财政所:1、核查统计拖欠公款具体明细;2、上报县要求各种表格及数据。

(三)农村工作局及各村(社区):负责涉及各村干部、离任三大员和所在村人员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涉及各工业企业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五)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涉及工程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六)水务站:负责涉及水利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各部门每三天上报拖欠公款的追缴进度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县要求,是镇党委、政府重要决定,是推进完善财务管理重要抓手,涉及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必须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要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要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切实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不得马虎应对,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要加强密切配合。财政所要牵好头,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服从财政所工作指挥,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不得各自为政,我行我素,按照统一要求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四)是要按时保质完成。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部署,对照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全面的,推诿塞责,不认真开展自查,不如实上报实际情况,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等,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优秀方案: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模板


我县于20xx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规定,20xx年需进行复审。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复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委、县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策部署,以“医疗卫生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高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配置中医药卫生资源,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xx年版)》(国家级评审),结合我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力争今年通过专家组复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面细致的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落实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贯彻执行有利于中医药的医保政策、补偿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关考核机制。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县人民医院按规范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药煎药室。同时,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要设置基层指导科、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均按规范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95%的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比例配备中医诊疗基本设备、中药饮片,能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针对不同机构、不同类别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巩固和提高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要求配齐中医类别专业技术人员。

(四)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水平。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能够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至少开展4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大力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率和知识知晓率。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实现城乡居民、基层中医药服务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0%,满意率不低于85%。

(六)加大县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建设。县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建设要求,加强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开展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

(七)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针对慢病患者制定个性化中医药治疗方案。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中医药卫生资源的配置;

(二)财政局: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医保局: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中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研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时相应倾斜政策,注重发挥中医药优势,引导居民应用中医药服务;

(四)编办:负责落实中医药人员编制,对中医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五)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协调政府各部门,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完善中医药服务城乡居民的有关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在医疗、预防、保障、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六)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药及医疗器械等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人社局:支持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研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配备;

(八)各乡镇(街道):支持和帮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推进辖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7月1日前)。召开全县复审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复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等。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达标。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迎查细则,进行资料、现场准备,确保中医药服务工作量、中医病案书写合格率、门诊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中药饮片质量、中医专科建设、中医药人员培训率和基本设施设备配置等重点指标达到《细则》要求。

(二)迎审验收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完善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医药软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资料汇总,积极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专家组的评审。同时,邀请各级专家来临进行检查指导,针对专家反馈意见,积极抓好整改落实,为迎接复审做好准备工作。

(三)整改巩固阶段(9月1日-12月31日)。经复审后,进一步采取措施巩固中医药三级网络建设,抓好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搞好中医技术管理,巩固和发展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全县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迎接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复审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大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筹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复审迎查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要对复审工作牵头抓总,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四)严格自查,及时整改。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培训力度,使每个医务人员熟悉标准要求,要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逐条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限时整改到位。要不断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好的做法、经验和效果,统筹推进全市复审迎查准备工作。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要加强对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划片包干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指导,对复审工作力度大、推进快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被动应付、影响复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个复审迎查准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对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医务人员认识到中医药是我国医学领域中的宝贵财富,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齐心协力推进全县基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优秀方案:电商强县强镇电商集聚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电商发展模式,增强电商发展动力,完善电商发展体系,全面助推电商产业发展提质升级,创建电商强县、强镇(乡)、电商集聚区,发挥电商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新引擎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坚持“五个三”总体思路,以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电商产业发展需求,依托现有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构建现代电商产业发展生态,促进发展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推动电商发展综合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扎实做好电商领域群众关心的实事,统筹调动现有电商、产业、人才、服务等建设基础资源,充分融合国家、省、市相关电商项目,进一步完善县域电商发展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引导力度,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强化电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研究解决电商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全面创建电商强县,力争进入“省级电商强县”,发展电商强镇(乡)3个(解店镇、汉薛镇、贾村乡),电商集聚区1个。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电商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电商产业相关的许可备案审批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限,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落实“三个清单”,为电商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

(二)升级电商产业体系

加快电商达人培育。结合“技能”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整合部门培训资源,加快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重点对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中小微企业及行业管理队伍开展培训。整合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资源,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促进电子商务人才的合理流动。

着力打造“明星网店”。做大做强生鲜水果、糕点食品等特色商品网络零售旗舰店,提升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创新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农产品、手工艺品等垂直型电子商务平台与我县特色产业融合,鼓励电商企业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发展便民新业态,打造新时代“明星网店”。

加快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加快县、乡、村宽带、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有效整合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建设乡村物流收发站,优化现有网络流通布局,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打通村级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税收等优势,对电商平台、网店、社区、直播、服务支撑等模式电商企业,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帮助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普及经济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比例增大,并与县域特色产业实现有机结合;电子商务创新能力增强,具有较好的辐射示范作用。

培育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社交电商、网红直播、内容电商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业态电商企业,建设电商直播基地,完善配套供应链服务,设立网红培训运营机构,利用电商直播、社交电商等电商新模式促进本区域名特新优产品、餐饮、商业等消费场景加快复苏,不断提升营销水平,共同推动品牌、企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深化农村电商发展

建立农产品销售体系。立足我县农林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开拓特色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全面扩大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以农产品电商优势为基础,延长延伸产业链,发展加工食品电子商务,增加产业附加值,稳定农村网店电商产品供应;发挥农村电商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专业种植合作社、种养殖专业户等农产品生产大户与电商龙头企业积极对接,增加农产品网上销量比例,助力农民增收。

引导农产品品牌提档升级。推动县乡村名优特、“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络营销,鼓励农资企业及供销社等开展O2O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涉农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农资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农产品网上订货、配送、结算。培育打造一批网红产品和网红品牌,发展网红经济。

扩大农村地区电商消费。推动县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逐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商品流通网络;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乡镇,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进一步提供农村电商消费服务需求,弥补农村地区线下实体经济供应的不足,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和扩大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化农村地区生活服务。

(四)加快电商集聚区建设

完善集聚区服务功能。对标先进电商集聚区建设发展经验,以电商孵化中心、晋南水果生鲜直发中心为依托,不断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和孵化能力,对接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和市场优质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电商龙头企业联系,吸引更多的电商企业集聚发展,为全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专业优质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层层压实工作职责,聚焦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电商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顶层设计。各有关部门立足创建高标准、高起点电商强县、强镇(乡),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定位精准,统筹兼顾,突出特色,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切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电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和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加大对电商强县、强镇(乡)、电商集聚区的扶持。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五)严格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做好电商强县、强镇(乡)、电商集聚区的统计建档工作。加强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税务、工信、文旅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构建安全放心的电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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