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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9
实施方案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精选方案_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十三五”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切实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措施,推进我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进程,按照《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市区20xx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地防办发〔20xx〕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抓好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以消除血吸虫病为主的方针策略,杜绝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完成我镇20xx年消除达标的任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落实查灭螺、查治病、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全镇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报告,无感染性钉螺,巩固血吸虫病达标成果。

(二)按时间节点完成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血防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血防专业队伍能力,保障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年度目标:20xx年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镇20xx年年初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加大对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的保障力度,启动消除血吸虫病达标工作,及时开展血吸虫病询诊查病工作,及时发现病人,对血吸虫病病人进行相关治疗,保护患者身体健康,控制传染源。查螺面积220万平方米,灭螺70万平方米,询诊查病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二、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镇14个历史有螺村。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查、灭螺工作:全年开展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各村加大查螺力度,确定易感地带,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药物反复喷洒、泥糊等方式灭螺,控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

春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春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5月20日前,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秋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秋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20日前,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

2.查、治病人:询诊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人,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由各村村委会组织、协调、动员,乡村医生、卫生院人员共同完成询诊查病、血检查病、化疗治病工作,询诊查病、血检查病时间段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同时开展治病工作,治病工作全部在20xx年6月底完成;各村医生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以及户口册的登记工作;20xx年7月30日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户口册的核实和装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加强血防工作的组织协调;镇卫生院要全程参与技术指导,举办相关培训会议,把好查螺、灭螺质量关;镇卫生专干要定期督导检查、考核等血防综合管理,并对各村(社区)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数量、进度、质量和完成工作情况给予综合评价,评价与劳务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

(二)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人员投工投劳,确保查螺灭螺任务完成。

(三)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教育,使群众认识到血防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自觉参与血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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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某镇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镇决定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把握形势要求,确保攻坚态势更加强劲

今年以来,通过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春、夏、秋三季攻势,全省“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疫情灾情影响全面克服,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作用全面发挥,精准帮扶全面深化,全镇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实现高质量脱贫胜利在望。

冬季攻势是今年“四季攻势”最后一战,是脱贫攻坚期关键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战。全镇上下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咬定减贫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坚持紧盯核心指标,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牢牢把握决战决胜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汛救灾保卫战“三战”叠加的复杂形势,全力克服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牢牢把握“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任务,强化稳岗就业、监测帮扶、兜底保障,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牢牢把握“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工作要求,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抓好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镇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盘点、全面査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抓好“三保障”全面巩固。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加强社区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预警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扎实做好社保兜底扶贫工作严格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检视核验,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抓好各类问题“清仓见底”。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国家脱贫攻坚督査、省督查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4.抓好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xx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

5.抓好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再对接、就业信息再摸排、持续跟踪再帮扶,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在当地、稳在企业。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为返乡回流等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提前谋划20xx年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做到就业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就业信息早收集早、技能培训早计划早实施、就业人员早组织早输出。

三、全面巩固拓展成果,确保脱贫攻坚质量好成色足

6.持续巩固疫情灾情应对成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

7.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干部包户责任。持续抓好县域结对帮扶,着力在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和互援互助。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

8.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9.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四、全面做好有效衔接,确保为“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10.扎实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确保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举旗帜·送理论”等系列宣讲活动。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1.扎实推进志智双扶。采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风尚引领典型示范带动、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

12.扎实推进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任务、规划、政策、力量、责任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保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五、全面落实攻坚责任,确保决战全面胜利

13.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

14.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围绕考核评估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15.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全面发挥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作用,全面盘点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真落实真见效。全面盘点定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帮得准、帮得实。全面盘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不松劲、不懈怠。全面盘点县域结对帮扶任务落实情况,做到聚合力、解难题。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做到常态化、可持续。

16.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范文:某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某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要求,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工作,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全镇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推动镇卫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争创市20xx年度卫生先进单位。   

三、实施步骤    

我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

主要任务:传达和学习上级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文件要求;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按时申报

主要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和具体要求,结合本镇日常卫生工作,展开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积极落实,并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充分准备,积极迎检

主要任务:全方位总结本镇20xx年度创建工作,认真查缺补漏,做好卫生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积极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镇高度重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成立镇创建市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邓宏俊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陈永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业务。

二是健全制度,确保规范开展。健全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制度、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推进我镇卫生工作规范化,把创建工作规划为镇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广泛发动,统筹全镇参与。卫生先进单位创建需要全镇居民积极参与、协调合作,要明确各单位责任,动员全镇居民参与到卫生清洁工作中,确定每月10日为镇卫生清洁日,并由镇创卫工作小组每季度对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等单位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总体目标。到20xx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冶金、建材、建筑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区有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社区中心有专(兼)职执法人员,社居委有协管员,加强职业健康执法网底建设,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初步建立区、社区中心、社居(村)三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

(三)具体目标

1.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2.冶金、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査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1.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社会事业局负责,各社区中心配合)

2.集中开展冶金、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印发治理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明确治理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以及不同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防尘工程措施、检查要点,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推动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入手进行整治,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社会事业局负责,经贸局、建发局配合)

3.对已经开展过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行业领域,通过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治理成效。(社会事业局负责,应急局、各社区中心配合)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冶金、建材等用人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

1.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在现有重点职业病监测方案基础上,增加目标疾病病种,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加强尘肺病主动监测,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通过职业病信息管理系统逐级汇总上报相关信息。(社会事业局负责,各社区中心配合)

2.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人事局、社会事业局、政法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社会事业局、人事局、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人事局负责,社会事业局配合)

(三)职业健康监管行动。

1.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到20xx年底前,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社会事业局负责,各社区中心配合)

2.加强对冶金、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并依法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震慑作用,确保这些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社会事业局负责,各社区中心配合)

3.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强化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要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从严处罚。对于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到20xx年底前,冶金、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社会事业局负责,各社区中心配合)

(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

1.用人单位要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粉尘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2.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如实申报粉尘危害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加强防尘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为劳动者配发合格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粉尘危害及防护知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健康禁忌的,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4.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提升粉尘危害防治水平。在重点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到20xx年底前,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上由社会事业局、经贸局、人事局、建发局、高新区税务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

1.建立完善区、社区中心、社居(村)三级支撑网络。20xx年底前,区疾控中心分站等职业病防治机构为职业病防治技术提供技术支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和力量,明确职责、功能和目标任务。(社会事业局负责,各社区中心配合)

2.按照“区能体检,社区中心有康复站,社居(村)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前,高新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社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设置氧疗室、治疗室、教育室、抢救室等用房,配备心电图机、吸氧装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备齐治疗尘肺病常用药物;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尘肺病康复点,配备制氧机等设备和医疗床位,备有常用药物。(社会事业局负责,各社区中心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协调解决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

(二)落实法规标准。认真贯彻国家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实国家修改完善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粉尘危害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健康监护以及职业病诊断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职业健康服务能力。严格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管理,强化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发展壮大诊断医师队伍。按照逐级分类培训原则,组织对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劳动者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普及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攻坚行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方案范文:城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蕉城区地处省东北沿海,鹫峰山脉东南坡,背山面海,地理坐标界于东经119°8′30″-119°51′20″,北纬26°30′36″-26°58′之间,东临三沙湾与霞浦隔海相望,西邻古田、县,南接罗源县,北靠周宁县、市。全区土地总面积207.8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61.54万亩,有林地面积14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33%,其中:松林面积61.9393万亩、杉木林面积23.23万亩、毛竹林面积16万亩、阔叶林面积33.45万亩。松林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43.1%,所以松林资源及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在蕉城林业中处于举足轻重之地位。

(二)疫情发生情况

1.松材线虫病防治历史

蕉城区于20xx年1月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情面积达12290亩,涉及蕉南街道、蕉北街道、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7个乡镇(街道)、28个行政村、104个小班。经过综合防控,20xx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5047亩;20xx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5380亩,分布在蕉南办事处、蕉北办事处、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和福口国有林场,共清理枯死松树67229株。

区政府和林业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近年来,积极采取林分改造、枯死松树清理、松墨天牛综合防治等措施,疫情蔓延、扩散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护了蕉城区内山重点防控区霍童镇、赤溪镇、洪口乡、石后乡、洋中镇、虎贝镇、南街道办事处7个乡镇(街道)的大片松林安全。

但目前还有疫情存在,松林内枯死树和媒介昆虫松墨天牛数量较多,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2.20xx年防治情况

20xx年蕉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蕉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林业部门和各乡镇密切配合,努力通过管源头、强执法、防蔓延、重防控、全监管、保成效、拼绩效等综合措施,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保护了内陆山区占蕉城全区2/3以上面积的松林未受松材线虫病危害。20xx年共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4266亩松林,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2196亩、预防性采伐改造2070亩;至20xx年8月共清除各类枯死松树72158株(20xx年区财政未按《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拨付经费,防治经费的短缺造成山场还有近3万多株未清理,一并纳入20xx年枯死松树清理除治)。秋季还有新的枯死松树发生,将根据山场实际在20xx年秋季普查时重新统计枯死松树;全区共挂设诱捕器1500套,诱捕松墨天牛32万多只,完成以菌治虫5086亩(详见附表1)。截止本方案编制时间,蕉城区20xx年已投入防治经费700多万元(防治性采伐改造和综合防治经费还未支付)。

3.现有枯死松树及疫情发生情况

20xx年秋季普查,全区共发现枯死松树102154株,涉及松林面积130370亩,分布在15个乡镇(街道)及福口国有林场(详见附表2)。经取样鉴定,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6642亩,分布在蕉北办事处、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七都镇、八都镇、九都镇等9个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的19个村(社区、工区)30个大班56个小班。其中原疫点小班面积3982亩(蕉南街道办事处已没有疫情发生),新发生小班面积2660亩,本年度新增小班分布于七都、八都、九都三镇(详见附表3-1)。

20xx年秋季普查正在进行,将以林分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将严格要求取样;对新发生枯死松树的区域进行重点取样、鉴定。鉴定结果将按照省松材线虫病防治主管部门规定上报疫情面积。

4.发生原因分析

虽然采取了防治性采伐改造和清理枯死松树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减少了疫情存量,但松材线虫病疫情和枯死松树未得到有效遏制。原因主要为:一是持续高温天气影响;二是受肺炎疫情和防治资金的影响,个别乡镇在去冬今春枯死松树除治工作中,进度较缓慢,错过最佳除治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枯死松树数量增多;三是发达的交通和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新的疫情,新增疫点的枯死松树数量较多;四是蕉城区枯死松树量多面广,无法全面监管到位,造成个别乡镇清理不够彻底、除害不够到位,枯死松树数量同比增多。

5.方案编制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xx年修订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26号);

(4)《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xx〕117号);

(5)《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三号,20xx年11月23日;

(6)《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的通知》(闽林文〔20xx〕18号);

(7)《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松林改造优化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xx〕75号);

(8)《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闽林〔20xx〕2号);

(9)《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xx);

(10)《松褐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T1866-20xx);

(11)《松褐天牛引诱剂使用技术规程》(LY/T1867-20xx);

(12)《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

(13)《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23478-20xx);

(14)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林〔20xx〕7号);

(15)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闽林文〔20xx〕164号);

(16)《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xx〕13号)

(17)《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文〔20xx〕47号)

(18)《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xx〕57号);

(19)《市林业局关于扎实推进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攻坚战的通知》(宁林综〔20xx〕19号)等。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枯死松树清理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达100%;松墨天牛主要发生区的防治率达100%;

2.压缩疫情面积3457亩,疫情面积不扩大,力争在下一年度实现疫点个数和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的目标。

(二)防治任务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松林改造优化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xx〕75号),结合蕉城区枯死松树数量、分布和疫情发生实际,20xx年度蕉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为:松林监测全覆盖;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枯死松树;防治性采伐改造面积0.3457万亩;挂设诱捕器1500套、以菌治虫0.5万亩,打孔注药保护5000株。

1.监测普查

对全区松树资源实施监测,重点监测辖区内61.9383万亩松林,定期开展枯死松树月巡查和专项普查工作,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及时取样、检测或送检。

2.枯死松树清理

对20xx年预计的11万多株枯死松树,按照技术规程及时全面清理除害,确保防治质量。

3.防治性采伐改造

完成除治性采伐改造0.3457万亩。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诱捕器挂设1500套;以菌治虫5000亩。

5.打孔注药保护

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树实施甲维盐颗粒剂注干保护,数量为5000株。

6.检疫检查

不定期开展山场及周边疫木检查;对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进行复检;对辖区内涉木企业进行检疫检查。

各乡镇、街道及福口国有林场20xx年主要防治任务如表2所示,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详见附表3、附表3-1、附表3-2。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1.分区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治防并举”的策略和《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结合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实际发生情况、不同生态区位、经济建设发展状况、松林资源分布及枯死松树分布等,全区划分为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2个防控类型(表3),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1)发生除治区:将发现松材线虫疫情的蕉北街道、城南镇、飞鸾镇、金涵乡、漳湾镇、三都镇、七都镇、八都镇、九都镇、福口国有林场的所有松林划为发生除治区,涉及松林面积286023亩,其中疫点发生面积6642亩。

(2)重点防控区:将其余剩下的霍童镇、洋中镇、石后乡、赤溪镇、虎贝乡、蕉南街道、洪口乡的所有松林划为重点防控区,涉及松林面积333360亩。详见附图1。

2.对策

2.1.发生除治区对策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采取以清理枯死(病死、濒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媒介昆虫药剂防治、诱捕器诱杀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

1.监测普查: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专项普查和所有松林每月巡查,加大对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常年出现枯死松树或与原疫情发生区毗邻松林的疫情排查工作。把监测工作和林业日常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根据清理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松树除害处理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等要求执行。实行枯死松树GPS定位清理,并填好GPS定位登记表(详见附表5),便于检查监管工作。

3.除治性采伐改造:将疫情发生小班纳入除治性采伐改造范围,完成上级下达的采伐改造任务,减少媒介松墨天牛的滋生地。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采取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施用绿僵菌专化性粉剂等多种措施综合防治松墨天牛,降低林间天牛种群密度,有效抑制疫情传播。

5.检疫检查和疫木监管:经常性对使用、加工经营松木及其制品企业和调进使用木质包装材料单位(个人)开展检疫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调运、使用、加工经营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xx〕117号),采伐的疫木原则上采取就地除害处理。

6.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即时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性,营造有利于方案实施的良好氛围。实行防治专业队、护林员岗前技术培训制度,明确除治技术标准,规范枯死松树清理除害技术和安全利用要求,确保防治质量和成效。

2.2.重点防控区对策

1.监测普查: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专项普查和所有松林每月巡查,加大对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常年出现枯死松树或与原疫情发生区毗邻松林的疫情排查工作。把监测工作和林业日常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及时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松树应及时择伐清理,并做除害处理,除害处理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大力实行枯死松树GPS定位清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3.检疫执法: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加工、经营、使用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防治措施同发生除治区。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监测普查

(1)时间要求

日常监测以每月定期巡查为主;

专项普查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4月进行春季普查,于9-10月进行秋季普查。

(2)技术要求

全区松林全覆盖。查清可疑枯死松树发生分布范围、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和枯死树数量,确定疫情发生范围、面积,绘制发生分布图表,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①范围重点:已发生疫情的小班周边,交通(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建筑工地、仓库、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曾经查获到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制品的地方附近的松林。

②监测方法:可以采取踏查、遥感调查或诱捕器调查等方式监测,蕉城区主要采取踏查方式,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的枯死松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对可疑枯死松树进一步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并填写调查记录表。

③取样方法:对可疑的枯死松树、濒死树(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他病虫害等原因)进行取样鉴定,该工作可结合专业队枯死松树清理时进行。

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墨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取样要点: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仅枝条表现症状的取上部和枝条。

抽样数量:以林分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对新发生枯死松树的区域要进行重点取样、鉴定。

样品要求: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

标签要求: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④分离鉴定。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采用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3)组织形式

蕉城区林业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和专项普查,监测队伍主要依托基层护林员。建立疫情监测联系人制度,主要由各行政村干部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

2.枯死松树清理

(1)时间要求

1-3月的松死枯树在3月底前清理除害完毕;4-8月发现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集中清理(必要时按照成立应急队伍要求,做到发现一株拔除一株);9-12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在12月底前清理除害完毕。

(2)技术要求

实行GPS定位清理,在现场操作允许的条件下,枯死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对伐除的枯死松树伐桩、树干、枝桠以及枯枝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清理枯死松树时,需填写GPS定位登记一览表,典型枯死应结合月巡查取样初检,填写样品检测记录表。要求伐除的枯死松树当天除害处理,枯死松树清理率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达100%。

伐桩除害方法:每株枯死松树伐桩位置用GPS定位登记。在操作允许情况下,枯死松树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并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也可采取挖出后粉碎(削片)或者烧毁。若是操作时伐桩经剥皮后,伐桩没有松墨天牛侵入孔和羽化孔,就无需施药及覆膜,可视同已除害处理。

树干、枝桠以及枯枝除害方法: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由业主和监理共同确认),选择采用就地切片、焚烧等处理方法。

就地切片处理:在山场、实施采伐山场的山下或集中连片防治内的适宜场所设就地除害处理点。利用粉碎机、切片机或旋切机,就地将松木或枝桠等切成厚度小于6毫米的碎屑、小木片或旋切成单板。

焚烧:就地选择林边空地安全地段,集中小火堆烧(包括1厘米以上的枝桠),用火必须按《森林防火条例》备案,选择雨后或无风天气的清晨,严禁在禁火期内堆烧。所在乡镇政府应指派专人严密监视,彻底焚烧除害。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熏蒸处理:原则上不使用。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单株枯死松树可使用。在业主方和监理方确认使用位置确需使用该除害处理方式,并具备回收条件时,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极少量采用套袋熏蒸的方式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处理后,经抽查,确认天牛100%死亡后,严格做好熏蒸袋的跟踪管理、回收工作。

处理方法:枯死松树砍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无遗漏装入专用熏蒸袋(熏蒸袋为二层结构,内层为防枝条刺穿的尼龙袋,外层为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密封袋,外层袋颜色须与周边环境协调),再投放磷化铝(20克/M3),密封熏蒸袋后隐蔽有序堆放,并在袋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熏蒸10-20天后,随机抽样,检查松墨天牛幼虫死亡情况,死亡率应达到100%。对所清理除治的枯死松树,须每株提交现场图片资料及精准的坐标点位,并装订成册(一树一档)。

熏蒸处理1-2个月以后,经检查熏蒸袋内松墨天牛幼虫100%死亡后,将熏蒸袋集中回收(包括内、外袋)。

该除害处理措施不可大面积使用,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有新的强制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3)组织形式

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负责实施。通过招标确定防治公司开展辖区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工作,在合同中明确枯死松树清理范围、工作量、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疫木流失的责任和处罚条款。切勿出现清除枯死松树时按株结算、砍小留大的现象。督促监理单位加强防治进度、质量和疫木监管等;指派专人负责疫木监管等,防止疫木流失。

3.防治性采伐改造

(1)时间要求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xx〕57号)和《市林业局关于扎实推进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攻坚战的通知》(宁林综〔20xx〕19号),为了完成防治攻坚战的除治任务,方案设计的3457亩松林采伐改造任务均要在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2)技术要求

根据《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xx〕13号)《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文〔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皆伐规划小班内的所有寄主松树,严禁采伐其他树种。采伐山场先清理枯死松树再采伐剩余松活立木,松活立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采伐的疫木统一运到就地除害点,需要承包者签订承诺书,明确运输的路线和造成疫木流失的处罚措施。采伐迹地的尾梢和直径超过1cm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采取就地集中小火堆烧除害处理,严禁炼山。所在乡镇要指派专人加强疫木监管,堆烧疫木过程要专人看管,并要摄像并拍照存档,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3)组织形式

由所在乡镇和福口国有林场组织实施。

所在乡镇落实采伐改造山场林木权属,督促林木所有权者完成采伐改造任务。采伐改造区林木权属单位集体的,该单位集体可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除治公司进行采伐改造;林木权属个人的,林木所有权者要委托有资质的除治公司进行采伐改造,并依法签订劳务协议;有资质的除治公司,也可自行向林木所有权者承包采伐改造。采伐改造完成后,向区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林业局组织第三方验收。

所在乡镇指派专人监督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林木所有权者、除治公司确保采伐改造工作质量,加快采伐进度,按时完成采伐改造任务,并防止疫木流失。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1)诱捕器诱杀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林分的中心区域或枯死松树较多、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虫口密度较高的松林,挂设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以降低虫口密度。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

作业要求:3月下旬做好1500套诱捕器(含每套每年7个诱芯)的挂设,4-10月每半月收集成虫一次,并按技术规程更换诱芯,11月份可以不换诱芯但可继续诱杀。一般每30亩左右可设置一套,每套之间的距离约150米,并用GPS定位,并导入林业基本图示意位置。鼓励应用二维码扫描定位信息采集、轨迹追踪管理系统等新技术进行全程后台实时监控管理。诱捕器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诱捕器应垂直挂设,下端应离地面l.5米以上,有条件的情况下挂得越高越好(以松树第一轮枝桠高为极限),在林中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诱捕器挂设工作,必须合理性、科学性,全区由区林业局统一布设管理,统一做好汇总统计。

诱捕器挂设后要加强管理(二维码扫描管理),防止人为和极端天气破坏,定期统计诱捕数量,及时更换诱芯或添加引诱剂(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推荐产品),清理诱捕器中枯枝落叶。均要记录诱集的松墨天牛成虫数量。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乡镇林业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的诱捕器布设及管理的监管工作。

(2)以菌治虫(绿僵菌)

时间要求:施用一般选择在4-5月,即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林间湿度90%以上时进行。

作业要求:将已筛选出对松墨天牛致病性强的绿僵菌菌株,做成专化性菌粉(孢子含量应在30亿/克以上),通过林间机器喷粉或制成粉炮在林间施用感染松墨天牛。防治面积5000亩(1250kg)。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乡镇林业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药剂药械的监管工作。

5.打孔注药保护景观松树

20xx-20xx年三都澳旧海关周边70多株古松树病死,面对重点区位的名松古树、乡村风景松林等松树病死,林业部门该采取何种措施来防治,基层群众反映强烈。20xx年从浙江农林大学陈安良教授处引进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试验,原计划投入10万元,在镜台山选择松树活立木1500株试药。后因未列入财政预算,林业局只能从其他渠道调挤3万元,在九都贵村风景林中试药480株,在镜台山登山道边试药17株,注药保护的松树至今未发病。20xx年冬拟扩大防治规模,在《20xx年度防控方案》中列出30万元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防治内容,因区财政未按《防控方案》要求拨付经费,试验经费欠缺,无法实施。为补救上年度未实施项目,在《20xx年度防控方案》中再次列出30万元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防治内容。

时间要求:根据蕉城区的气候条件,选择在冬至前后即松树蒸腾能力较弱时进行(若防治经费不足则不实施)。

作业要求:注药时用直径10mm钻头在树的基部,向下倾斜45°钻深为5cm的孔,将甲维盐颗粒剂塞入孔中(胸径小于15cm,1粒/棵;胸径16-20cm,2粒/棵;胸径21-25cm,3粒/棵;胸径26-30cm,4粒/棵;胸径每增加5cm,增加2粒),用橡皮泥(超轻黏土)封口,并用号码牌钉在树干进行标记,同时记录每棵树胸径及注药量。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林业局森防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药剂药械的监管工作。

(三)档案管理

1.档案内容

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随时调阅、检查。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责任书、防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防治措施小班分布一览表、分布图,各项措施具体实施数量等基础材料;

(3)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档案;

(4)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月、季度监测记录;春秋季普查报告;

(5)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6)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施工单位的阶段施工报告、监理报告等;

(7)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8)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相关的宣传资料,如标语、宣传牌、警示标志、宣传册等;

(9)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等。

2.档案管理

按照不同的内容,分类归集立卷,根据防控进度,及时更新归档。跨年度的档案,放在所针对的最新的年度归档。

(四)工程监理

1.监理依据

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政策、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设计文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监理主要内容

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已通过专家论证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实施。监理主要是确保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包括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的监理,实施过程中施工阶段的监理,项目完成交工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3个环节组成林业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完整的过程。

施工前期监理:检查承包方(施工单位)拟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与计划是否齐全、规范、科学。包括承包方的年度实施计划、质检体系、劳力组织、物资材料、药品质量等。

施工阶段监理:主要任务是检查督促承包方(施工单位)是否按总体方案和计划规范实施,各工序是否合格。

(1)是否按要求采伐松林林分,伐区不超伐滥伐,伐区内不留寄主松树;

(2)采伐的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枯死松树全部及时伐除且其伐桩除害处理合格。伐倒木和1厘米以上的枝桠除害处理不遗漏,疫木不流失。

(3)及时发现是否按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并要求及时整改,对通知不执行、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等;

(4)防治所使用的药械有质量保证书,药剂配比和用量符合防治技术要求。定位标签、登记表格等齐全。

(5)诱捕器挂设、换药、天牛处置,以菌治虫等各种防治技术措施是否符合防治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

(6)对防治公司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进行审定。

(7)根据需要提交阶段性监理记录、监理报告、总结等

(8)监理《技术规程》、《方案》规定的其他项目。

施工结束阶段:提交监理记录、监理报告、总结等。

(五)检疫检查

1.山场检查

在防治期间,对山场、就地除害处理点的松木段、伐桩、1cm以上枝桠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当天砍伐当天除害处理,排查山场周边村民(房前屋后)是否存在擅自捡拾、挖掘、采伐、存放松木等行为。区森防站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山场检查并通报,如发现违反《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行为,造成疫木流失的,按照第五十一条进行处罚。

2.落地检查(即复检)

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来源情况,根据调入单位上交的植物检疫单证,森防检疫机构必要时开展复检,发现违规情况,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

3.市场检查(包括涉木企业检查)

重点排查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路、铁路、电力、通信、建筑等部门(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检查是否有《植物检疫证书》、松木是否可能染疫、是否建立台账、剩余物是否销毁,是否存在出售、收购、处理、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等违法行为。发现违反《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后5日内未将植物检疫单证交由区林业局森防检疫机构的,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货证不符,未建立木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台账,未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的,由区林业局分别按照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

防治过程检查,由区林业局、林业站、护林员和乡镇监管人员和监理公司等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质量验收由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自行组织,出具验收报告后报区林业局。

2.检查时间

第1次检查安排在12月份进行,检查松林采伐改造完成情况和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情况,监理单位出具阶段监理报告;

第2次检查在4月份进行,检查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情况,监理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阶段监理报告。

松墨天牛综合防治专项检查根据具体实施进度安排检查时间。

符合验收要求的各有关乡镇(街道、林场)组织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

3.检查内容

包括过程检查和质量验收。过程检查主要检查阶段防治进度和质量,每次需填写记录和质量检查表;质量验收主要检查枯死松树清理除害情况、林分采伐改造完成情况、诱捕器防治和以菌治虫情况、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要出具验收报告,业主如有聘请监理,需同时检查监理和防治作业。

4.检查方法

采取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如有聘请监理,需要检查监理内业资料和防治外业情况。综合评定出验收结果。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整改通报

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防治质量不合格的,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纳入防治质量评估,作为效果评定或兑现合同依据。

(2)纳入企业诚信管理

要实时公告不良记录。一旦发现防治公司或专业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服务质量或擅自不履行合同等问题,经乡镇(街道)林业站核实后,上报至区林业局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予以通报。凡有不良记录的防治组织及从业人员,限制其在本辖区承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

(二)绩效评价

1.组织形式

由蕉城区政府或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和福口林场上报的检查及验收报告,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与成效开展阶段检查和年度检查。

2.检查时间

根据蕉城区政府或市蕉城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安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内容

春季检查内容包括:

(1)枯死松树清理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和除害处理质量。

(2)防治性采伐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

(3)枯死松树清理与防治性采伐山场疫木管理情况。

(4)疫情监测、春季普查情况。

(5)综合防治准备情况。

年度检查内容包括:

(1)枯死松树清理及除害处理完成情况。

(2)防治性采伐年度完成情况。

(3)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完成情况。

(4)疫情监测、秋季普查情况。

(5)检疫执法和涉木企业检查情况。

(6)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7)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

(8)年度防治成效评估(含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方法

采取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参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蕉城区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以及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林文〔20xx〕3号),对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分值量化评分考核。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纳入企业诚信管理

对检查发现不合格情况进行春季阶段通报和年度通报,并扣减乡镇防治资金;对检查发现防治专业队的不良记录的,按照《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林〔20xx〕3号)进行信用评价,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实行“黑名单”管理。

(2)责任追究

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疫情发现不及时和除治不力、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疫木监管漏洞大等情形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xx〕55号)等有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案件移送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①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疫情,或违规实施松树采伐的;

②擅自采伐、出售、收购、加工和利用疫木的;

③违反国家植物检疫规定,引起松材线虫病疫情,或者有引起松材线虫病疫情危险的;

④违反《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有犯罪行为的。

五、防控工作进度安排

防治工作实施期为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除治专业队应根据《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据项目特点和项目防控目标,采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的原则,及时总结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成效与经验,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进行合理有序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各项措施实施时期见表4。

【荐】某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二)目标任务。从20xx年12月到20xx年12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建立起“规建管”有序衔接、管理执法高效联动、城乡统筹推进的违法建设查处模式,实现全镇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治违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显著提升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程序

(一)治理范围

镇域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整改项目以及公用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建筑,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范围。

(二)治理程序

1.违法建设的认定

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国土分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对违法建设是否属于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认定。

(1)国有建设用地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法建设的拆除

(1)督促自行拆除。镇城管执法分局对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在社区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帮助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设但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由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社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帮助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镇城管执法分局依法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并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强制拆除预案。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各社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月汇总后报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查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成因、性质和所有人,分类梳理并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档案,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违法建设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抽查、核实,建立全镇违法建设本底资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实时督察、逐一销号。

(二)有序推进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各社区、相关单位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管理任务,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查违、防违、治违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全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镇城管执法分局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一案一卷,建立档案,及时对前期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执法分局,镇分管城市管理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镇党政办、镇治安办、镇司法所、镇国土分局、镇建设办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治理专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考核等,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情监测、应对、引导等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镇治安办负责现场及时制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违法建设拆除政策合法性审核,做好拆违案件行政复议等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保障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经费。镇国土分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标注,暂停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同时将标注信息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暂停该房产的买卖合同网签。镇建设办对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督促自拆,负责对依法承揽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业主违建行为,对失职失责的物业单位,建立相关监管失信名单。镇应急办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疑似违法建设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将违法建设信息移交镇国土分局进行界定,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整改。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法进行违法建设查处。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认定的违法建设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对已经批准发放有关证照的依法责令整改;对违法建设涉及违规加装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情形,依法进行查处。镇信访办负责牵头做好涉及违法建设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负责市民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涉及违法建设事项的受理和转办工作。镇林业站负责国有林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公路站负责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镇水利站负责国有河流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供电公司、水厂、深燃天然气公司对已认定的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工作原则

1.强化属地责任原则,明晰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社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社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落实日常巡查防控和拆除工作。镇治安办要与镇城管执法分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执法保障,对查违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针对可能引发矛盾的重难点违法建设,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对参与鼓动、组织妨碍执法行为或暴力抗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要落实专项经费,违法建设治理所需装备、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2.实行公开举报原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镇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为:,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同时公布违建举报电话并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3.坚持宣传先行原则,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决策部署,指导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解读、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遇重大突发舆情应当及时报告并在宣传、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舆情处置,确保正面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查违执法责任链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处置办法。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确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开展,特别是要依法定程序界定,依法定程序拆除,科学合理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查处工作零事故。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要坚持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对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增加当事人违法经济成本,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相对人的牟利心理。

5.实行联合惩戒原则,强化失信惩戒。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失信惩戒。待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惩戒措施后,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失信主体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惩戒措施。对住宅小区内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切实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建设办收集信息并上报住建物业管理部门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评先评优资格,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现行规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在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上加重惩戒。

6.严肃责任追究原则,落实惩防并举。镇党委、政府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治理进展快、效果好的社区、相关部门予以激励。镇纪委、组织办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主动拆除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在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组织办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涉及县管以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有关管理单位查办。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勤联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标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区域,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2.严格审批监管。镇国土分局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核,切实做好规划管理,强化对批后事项尤其是在建项目的巡查监管,优化部分常见易识别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建立与城管执法分局共享渠道,减少违法建设发生的可能性。

3.强化示范引导。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要带头拆除。对拆违可能引发的维权、上访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协同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4、统筹拆建结合。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着力拆除沿街沿路、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里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拆后建设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开展绿化、景观提升、停车场等民生工程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常态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做到监管常态化,不断提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精彩方案:某镇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某镇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查找补齐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百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整治,达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及时消除、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的目标,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

三、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范围

全镇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非法成品油销售等行业领域。

四、安全大检点内容

(一)各村、社区:

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农林企业、学校、农贸市场、商场、饭店、旅馆、敬老院、教堂等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制度、持证上岗、现场管理、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全面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区、镇、村(社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道路交通领域。交警中队、农管所、交管站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要针对事故多发路段,集中警力开展上路巡查活动,严查超载、超速、酒驾、毒驾和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中小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特别是旅游客运和农村客运车辆的检查。加大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的整治力度。加强国道、省道、农村道路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是312国道沿线村、社区对12个重点路口要继续加强交通文明劝导,规范非机动车、行人的文明出行行为,加大本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员培训。

(三)建筑施工领域。规划建设办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力度,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全面检查整治深基坑、高边坡、高支、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严禁赶工期、抢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

(四)人员密集场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开展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人员控制、疏导措施。加大对电梯、用电、基础设施的检查,开展消防、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危险化学品领域。派出所、经济发展办、交警中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运输各个环节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雨、防汛、防雷电措施,切实做好对危险性较高的化工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

(六)工贸领域。经济发展办要开展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情况,坚决防范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煤气中毒、受限空间窒息等事故发生。镇农管所要开展农林企业的安全监管、督查。重点检查农林企业、连栋大棚、拱棚、看护用房等结构安全、用电规范,注意宣传用工的安全防范。

(七)非法成品油销售。村、社区继续加强辖区内非法成品油销售点、流动加油车辆的摸排、日常巡查,信息及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继续做好无证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的查处和取缔,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派出所对巡查发现的流动加油车进行依法扣押,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执法保障,严查涉嫌成品油犯罪行为;交警中队对巡查发现的流动加油车进行依法扣押,检查成员油运输车相关证件检查;综合执法所协助非法加油点罐体和加油设备的拆除、查扣及现场秩序维护;经济发展办(安委办)协调联系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

五、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三)村、社区属地监管。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人员、时段,重点抓好小作坊、小企业、农贸市场、学校、建筑工地等单位区域安全监管。建立安全档案,常巡查,多监督,熟悉掌握辖区安全生产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镇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措施,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行动。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要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实行最严格、最彻底的整改,用最短的时间根除事故隐患。对“三无”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严密监控,消除事故苗头,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三清单”制度,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要坚决予以问责。

(三)加强值班,积极应对。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重点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要立即作出处置,及时上报信息,跟踪事态的发展,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于每月15日、2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记录单、问题清单(附件1、2)报镇安委办(经济发展办)。

【方案精选】某街道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明电〔20xx〕66号)和《市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街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从4月1日起对符合接种人群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重点地区优先、重点行业优先、重点单位优先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先后顺序,初期要考虑必要性、需求性,先慢后快,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

按照“知情同意、免费接种、应接尽接”的原则,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可能实现全民接种,目前疫苗接种人群年龄范围18-59周岁,确保在6月底之前完成常住人口的40%即18456人的接种任务。

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准备工作阶段。按常住人口40%的接种任务制定接种工作方案。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试运行阶段。各村(居)继续做好接种对象摸底、动员、登记。

第三阶段,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开展接种阶段。各村(居)动员组织本辖区内的接种对象有序到接种点接种。4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4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5月31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5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和4月份的第二针剂接种。6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40%约18456人的接种任务(6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1962人、社区3902人、社区3498人、社区2126人、社区1328人、社区2132人、村858人、村1492人、村1158人。

20xx年7月之后,继续做好应种未种对象的摸底、接种工作,做到12月底之前,全街实现符合接种人群全民接种目标。

三、建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对目标人群中有接种意向的人群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定本辖区的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设定分月接种计划,倒排进度、压茬推进。认真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做好辖区疫苗接种摸底统计,要明确专人负责接种人群摸排、信息收集和报告,对报告人员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继续倡导接种疫苗后个人防护措施不减,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

方案范文: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乡镇(街道)开展拖欠公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围绕9月9号会议部署安排,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公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三套班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其他部门和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财政所负责文件的收集、发放、报送,定期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统筹协调相关事项,其他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单位自查与专项整改相结合的办法,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对核实的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20xx年9月29日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9月10日至9月14日)。由财政所根据县财政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报县审计组进行核实查证。

(二)专项整改阶段(9月15日至9月29日)。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核实查证情况,形成专项治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款项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整改规范阶段(9月25日至9月29日)。对自查核实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报县审计组,对进一步完善镇往来款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明确部门职责

(一)纪委:1、牵头各部门催缴工作;2、负责在职在岗人员和离职人员的追缴工作。

(二)财政所:1、核查统计拖欠公款具体明细;2、上报县要求各种表格及数据。

(三)农村工作局及各村(社区):负责涉及各村干部、离任三大员和所在村人员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涉及各工业企业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五)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涉及工程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六)水务站:负责涉及水利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各部门每三天上报拖欠公款的追缴进度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县要求,是镇党委、政府重要决定,是推进完善财务管理重要抓手,涉及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必须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要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要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切实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不得马虎应对,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要加强密切配合。财政所要牵好头,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服从财政所工作指挥,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不得各自为政,我行我素,按照统一要求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四)是要按时保质完成。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部署,对照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全面的,推诿塞责,不认真开展自查,不如实上报实际情况,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等,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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