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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10
实施方案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合财资〔20xx〕262号,以下简称《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镇镇政府清产核资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政府机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5月31日为清产核资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镇所有部门(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镇统一组织开展本次清产核资工作。

(二)镇本次的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县财政、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我镇资产核实事项予以审批。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管理权限及要求:

1、资产盘盈。单位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价值,并在清查报告中予以说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2、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单项损失低于5万元、批量损失低于10万元的,货币性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分类损失额低于1万元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部门核销,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备案;

固定资产单项损失高于5万元、批量损失高于10万元的,货币性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分类损失额高于1万元的,单位应当逐级上报,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核销。

3、资金挂账。单位应当逐级上报,经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后调整有关账目。

四、实施步骤

本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于20xx年6月初开始至20xx年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成立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召开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宣传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

对20xx年5月31日前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附件2)、应收账款(附件3)、预付账款(附件4)、其他应收款(附件5)、存货(附件6)、固定资产(附件7)、无形资产(附件8)、应收及暂付(附件9)、应付及暂存款项(附件10)清理出处置情况等项目进行登记。重点填报清理挂账账龄长、金额大,挂账原因不清,甚至形成了呆账、死账的往来款项,以及债务不实款项和内部往来之间形成的“三角”债务等。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接受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内容督查,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领导小组通过后,镇财政所将申报文件、清产核资统计表、专项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县政府审核后公示。

(三)汇总报送

审核汇总并公示后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包括正式文件、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清产核资统计表(包括电子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具体负责落实任务。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注重工作纪律和实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按照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分步落实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推动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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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十三五”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切实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措施,推进我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进程,按照《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市区20xx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地防办发〔20xx〕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抓好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以消除血吸虫病为主的方针策略,杜绝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完成我镇20xx年消除达标的任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落实查灭螺、查治病、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全镇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报告,无感染性钉螺,巩固血吸虫病达标成果。

(二)按时间节点完成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血防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血防专业队伍能力,保障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年度目标:20xx年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镇20xx年年初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加大对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的保障力度,启动消除血吸虫病达标工作,及时开展血吸虫病询诊查病工作,及时发现病人,对血吸虫病病人进行相关治疗,保护患者身体健康,控制传染源。查螺面积220万平方米,灭螺70万平方米,询诊查病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二、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镇14个历史有螺村。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查、灭螺工作:全年开展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各村加大查螺力度,确定易感地带,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药物反复喷洒、泥糊等方式灭螺,控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

春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春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5月20日前,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秋季查螺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5日前,并上报查螺报表,秋季灭镙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20日前,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螺卡、螺表的登记完善工作。

2.查、治病人:询诊6500人,血检查病5000人,化疗治病1200人,发热病人监测100人。

由各村村委会组织、协调、动员,乡村医生、卫生院人员共同完成询诊查病、血检查病、化疗治病工作,询诊查病、血检查病时间段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同时开展治病工作,治病工作全部在20xx年6月底完成;各村医生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以及户口册的登记工作;20xx年7月30日完成查病、治病花名册、户口册的核实和装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加强血防工作的组织协调;镇卫生院要全程参与技术指导,举办相关培训会议,把好查螺、灭螺质量关;镇卫生专干要定期督导检查、考核等血防综合管理,并对各村(社区)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数量、进度、质量和完成工作情况给予综合评价,评价与劳务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

(二)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人员投工投劳,确保查螺灭螺任务完成。

(三)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教育,使群众认识到血防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自觉参与血防工作。

方案范文:某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某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要求,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工作,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全镇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推动镇卫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争创市20xx年度卫生先进单位。   

三、实施步骤    

我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

主要任务:传达和学习上级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文件要求;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按时申报

主要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和具体要求,结合本镇日常卫生工作,展开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积极落实,并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充分准备,积极迎检

主要任务:全方位总结本镇20xx年度创建工作,认真查缺补漏,做好卫生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积极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镇高度重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成立镇创建市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邓宏俊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陈永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业务。

二是健全制度,确保规范开展。健全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制度、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推进我镇卫生工作规范化,把创建工作规划为镇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广泛发动,统筹全镇参与。卫生先进单位创建需要全镇居民积极参与、协调合作,要明确各单位责任,动员全镇居民参与到卫生清洁工作中,确定每月10日为镇卫生清洁日,并由镇创卫工作小组每季度对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等单位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荐】某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二)目标任务。从20xx年12月到20xx年12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建立起“规建管”有序衔接、管理执法高效联动、城乡统筹推进的违法建设查处模式,实现全镇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治违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显著提升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程序

(一)治理范围

镇域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整改项目以及公用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建筑,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范围。

(二)治理程序

1.违法建设的认定

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国土分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对违法建设是否属于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认定。

(1)国有建设用地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法建设的拆除

(1)督促自行拆除。镇城管执法分局对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在社区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帮助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设但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由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社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帮助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镇城管执法分局依法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并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强制拆除预案。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各社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月汇总后报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查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成因、性质和所有人,分类梳理并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档案,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违法建设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抽查、核实,建立全镇违法建设本底资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实时督察、逐一销号。

(二)有序推进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各社区、相关单位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管理任务,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查违、防违、治违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全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镇城管执法分局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一案一卷,建立档案,及时对前期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执法分局,镇分管城市管理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镇党政办、镇治安办、镇司法所、镇国土分局、镇建设办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治理专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考核等,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情监测、应对、引导等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镇治安办负责现场及时制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违法建设拆除政策合法性审核,做好拆违案件行政复议等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保障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经费。镇国土分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标注,暂停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同时将标注信息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暂停该房产的买卖合同网签。镇建设办对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督促自拆,负责对依法承揽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业主违建行为,对失职失责的物业单位,建立相关监管失信名单。镇应急办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疑似违法建设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将违法建设信息移交镇国土分局进行界定,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整改。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法进行违法建设查处。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认定的违法建设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对已经批准发放有关证照的依法责令整改;对违法建设涉及违规加装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情形,依法进行查处。镇信访办负责牵头做好涉及违法建设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负责市民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涉及违法建设事项的受理和转办工作。镇林业站负责国有林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公路站负责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镇水利站负责国有河流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供电公司、水厂、深燃天然气公司对已认定的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工作原则

1.强化属地责任原则,明晰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社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社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落实日常巡查防控和拆除工作。镇治安办要与镇城管执法分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执法保障,对查违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针对可能引发矛盾的重难点违法建设,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对参与鼓动、组织妨碍执法行为或暴力抗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要落实专项经费,违法建设治理所需装备、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2.实行公开举报原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镇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为:,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同时公布违建举报电话并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3.坚持宣传先行原则,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决策部署,指导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解读、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遇重大突发舆情应当及时报告并在宣传、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舆情处置,确保正面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查违执法责任链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处置办法。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确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开展,特别是要依法定程序界定,依法定程序拆除,科学合理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查处工作零事故。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要坚持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对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增加当事人违法经济成本,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相对人的牟利心理。

5.实行联合惩戒原则,强化失信惩戒。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失信惩戒。待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惩戒措施后,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失信主体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惩戒措施。对住宅小区内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切实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建设办收集信息并上报住建物业管理部门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评先评优资格,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现行规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在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上加重惩戒。

6.严肃责任追究原则,落实惩防并举。镇党委、政府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治理进展快、效果好的社区、相关部门予以激励。镇纪委、组织办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主动拆除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在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组织办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涉及县管以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有关管理单位查办。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勤联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标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区域,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2.严格审批监管。镇国土分局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核,切实做好规划管理,强化对批后事项尤其是在建项目的巡查监管,优化部分常见易识别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建立与城管执法分局共享渠道,减少违法建设发生的可能性。

3.强化示范引导。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要带头拆除。对拆违可能引发的维权、上访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协同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4、统筹拆建结合。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着力拆除沿街沿路、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里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拆后建设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开展绿化、景观提升、停车场等民生工程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常态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做到监管常态化,不断提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精彩方案:某镇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某镇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查找补齐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百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整治,达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及时消除、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的目标,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

三、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范围

全镇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非法成品油销售等行业领域。

四、安全大检点内容

(一)各村、社区:

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农林企业、学校、农贸市场、商场、饭店、旅馆、敬老院、教堂等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制度、持证上岗、现场管理、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全面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区、镇、村(社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道路交通领域。交警中队、农管所、交管站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要针对事故多发路段,集中警力开展上路巡查活动,严查超载、超速、酒驾、毒驾和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中小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特别是旅游客运和农村客运车辆的检查。加大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的整治力度。加强国道、省道、农村道路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是312国道沿线村、社区对12个重点路口要继续加强交通文明劝导,规范非机动车、行人的文明出行行为,加大本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员培训。

(三)建筑施工领域。规划建设办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力度,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全面检查整治深基坑、高边坡、高支、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严禁赶工期、抢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

(四)人员密集场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开展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人员控制、疏导措施。加大对电梯、用电、基础设施的检查,开展消防、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危险化学品领域。派出所、经济发展办、交警中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运输各个环节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雨、防汛、防雷电措施,切实做好对危险性较高的化工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

(六)工贸领域。经济发展办要开展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情况,坚决防范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煤气中毒、受限空间窒息等事故发生。镇农管所要开展农林企业的安全监管、督查。重点检查农林企业、连栋大棚、拱棚、看护用房等结构安全、用电规范,注意宣传用工的安全防范。

(七)非法成品油销售。村、社区继续加强辖区内非法成品油销售点、流动加油车辆的摸排、日常巡查,信息及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继续做好无证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的查处和取缔,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派出所对巡查发现的流动加油车进行依法扣押,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执法保障,严查涉嫌成品油犯罪行为;交警中队对巡查发现的流动加油车进行依法扣押,检查成员油运输车相关证件检查;综合执法所协助非法加油点罐体和加油设备的拆除、查扣及现场秩序维护;经济发展办(安委办)协调联系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

五、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三)村、社区属地监管。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人员、时段,重点抓好小作坊、小企业、农贸市场、学校、建筑工地等单位区域安全监管。建立安全档案,常巡查,多监督,熟悉掌握辖区安全生产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镇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措施,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行动。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要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实行最严格、最彻底的整改,用最短的时间根除事故隐患。对“三无”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严密监控,消除事故苗头,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三清单”制度,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要坚决予以问责。

(三)加强值班,积极应对。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重点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要立即作出处置,及时上报信息,跟踪事态的发展,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于每月15日、2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记录单、问题清单(附件1、2)报镇安委办(经济发展办)。

方案范文: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乡镇(街道)开展拖欠公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围绕9月9号会议部署安排,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公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三套班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其他部门和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财政所负责文件的收集、发放、报送,定期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统筹协调相关事项,其他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单位自查与专项整改相结合的办法,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对核实的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20xx年9月29日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9月10日至9月14日)。由财政所根据县财政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报县审计组进行核实查证。

(二)专项整改阶段(9月15日至9月29日)。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核实查证情况,形成专项治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款项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整改规范阶段(9月25日至9月29日)。对自查核实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报县审计组,对进一步完善镇往来款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明确部门职责

(一)纪委:1、牵头各部门催缴工作;2、负责在职在岗人员和离职人员的追缴工作。

(二)财政所:1、核查统计拖欠公款具体明细;2、上报县要求各种表格及数据。

(三)农村工作局及各村(社区):负责涉及各村干部、离任三大员和所在村人员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涉及各工业企业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五)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涉及工程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六)水务站:负责涉及水利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各部门每三天上报拖欠公款的追缴进度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县要求,是镇党委、政府重要决定,是推进完善财务管理重要抓手,涉及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必须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要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要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切实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不得马虎应对,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要加强密切配合。财政所要牵好头,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服从财政所工作指挥,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不得各自为政,我行我素,按照统一要求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四)是要按时保质完成。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部署,对照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全面的,推诿塞责,不认真开展自查,不如实上报实际情况,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等,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方案精选】某街道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明电〔20xx〕66号)和《市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街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从4月1日起对符合接种人群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重点地区优先、重点行业优先、重点单位优先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先后顺序,初期要考虑必要性、需求性,先慢后快,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

按照“知情同意、免费接种、应接尽接”的原则,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可能实现全民接种,目前疫苗接种人群年龄范围18-59周岁,确保在6月底之前完成常住人口的40%即18456人的接种任务。

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准备工作阶段。按常住人口40%的接种任务制定接种工作方案。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试运行阶段。各村(居)继续做好接种对象摸底、动员、登记。

第三阶段,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开展接种阶段。各村(居)动员组织本辖区内的接种对象有序到接种点接种。4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4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5月31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5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和4月份的第二针剂接种。6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40%约18456人的接种任务(6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1962人、社区3902人、社区3498人、社区2126人、社区1328人、社区2132人、村858人、村1492人、村1158人。

20xx年7月之后,继续做好应种未种对象的摸底、接种工作,做到12月底之前,全街实现符合接种人群全民接种目标。

三、建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对目标人群中有接种意向的人群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定本辖区的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设定分月接种计划,倒排进度、压茬推进。认真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做好辖区疫苗接种摸底统计,要明确专人负责接种人群摸排、信息收集和报告,对报告人员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继续倡导接种疫苗后个人防护措施不减,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

【荐】镇房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建设办、农办室、民政办、扶贫办、安监站、财政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任办公室主任,为镇房屋安全管理专干。

二、加强房屋安全排查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聚焦解决房屋安全问题,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辖区内的房屋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各村(社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由各村(社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排查上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现场查勘及会议研究等方式,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统一组织进行专业鉴定,并对被检测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定期进行巡查,督促居住者,房屋产权人搬离并进行修缮或者拆除,并立档建册。

三、危险房屋鉴定

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危险房屋管理措施

对被检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由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告,张贴在危房外,并同时向居住在危房内的居住者下达书面通知。

(一)A级房屋。对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不构成安全隐患。

(二)B级危房。书面告知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其自行尽快修缮。

(三)C级危房。要求居住者尽快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修缮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D级危房。要求居住者立即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拆除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危房的居住者不配合修缮危房及时搬离,当遇险情或者灾情时,政府将把危房居住者强行带出,并在临时指定安全区域进行安置。

五、补助对象及政策

根据历年来的《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其中贫困户要有扶贫办的认定,低保户、五保户要有民政等部门的认定。补助政策只针对上述对象,且只针对C级、D级危房的居住者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来源为镇级以上财政补贴。根据最新的《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C级危房原则上应当修缮,D级危房原则上应当拆除。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城镇户口居民危房改造如上级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则按文件执行。

因危房改造补助的发放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核查监督机制,对补助对象的条件限定也十分严格,建议危房的修缮成本或者重建成本由居住者自行承担,如上级有相应的补贴政策则积极申请并做好宣传。

六、无功能住房拆除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对我镇现有无功能住房进行拆除,拆除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如后期已拆除房屋区域面临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需要征收,根据拆除前房屋实际按相关征收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七、档案管理

建立农村危房管理纸质档案,对被检测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农户申请;

2.村委会评议记录:

3.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4.审核、审批表(见附件1):

5.乡镇公示复印件;

6.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7.竣工验收表(见附件2)

镇校车公司化运营推进实施方案


镇校车公司化运营推进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校车公司化改革,保证校车整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9月11日《关于印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xx〕6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4日-7日)

镇政府组织召开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管区书记、相关校车管理部门负责人、县校车公司负责人、镇教育办主任、校车服务学校校长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进行发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管区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宣传发动,并对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8日-8月20日前)

1、组织校车评估工作。非国标(平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进行补偿,完成相应车辆手续注销工作;县校车公司参与国标(尖头)校车评估工作;国标(尖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校车车主与校车公司完成相应车辆的过户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补偿的视为放弃。

2、各管区、县校车公司、学校协调做好校车安全运营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形成良好氛围。20xx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校车整合工作。

(三)实施运行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

镇校车公司化正式运营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力协作,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维护正常的校车运营秩序。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教育办、镇财政所、镇交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管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成立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改革推进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财政所、镇教育办、镇交管所及镇宣传办、镇司法所、综合执法办、镇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教育办: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注意留存、登记校车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维护。

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发放收回校车标牌;指导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镇财政办公室:对接县财政局,做好平头车和尖头车补偿款发放工作。

交管所: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积极开通农村寄宿学校周末班车,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整治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校车服务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校车公司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管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成立工作小组,做好校车公司化过渡期间的动员、协调,车辆的评估、补偿、注销、回购以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乡道、村道及学校附近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建设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四)严格监督检查。镇教育办要会同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交管所、镇城建委等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整治保障机制,加强校车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路检巡查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学生现象。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限期整改,对已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加强研判,全力化解。要建立健全约谈见面、挂牌督办、渎职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学生接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纪依规给予处分,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营过程中学生人身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

参考方案:镇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镇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按照县委“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工作思路,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树立“强管理、转作风、提质量,力争跻身第一方阵”的目标,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扶领字〔20xx〕9号),为打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责任担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坚持大扶贫格局,坚持“六看六确保”“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和“四严”“四单”“四覆盖”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提升脱贫质量,进一步完善防范致贫机制,继续开展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早明确、重点措施早谋划、资金项目早安排、宣传发动早推进,为20xx年我镇脱贫攻坚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各村(居)、镇直单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把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精心谋划部署全年工作。召开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早研究、早谋划、早部署、早见效。各村(居)、镇直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全年工作重点、政策措施、进度安排,统筹调配攻坚力量、要素资源,落实各项举措。

(三)着力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58+1”个问题和省委专项巡视脱贫攻坚的27个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各村(居)对照整改清单逐项逐条进行整改,确保问题真整改,避免整改走极端,出现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到“四确保四不放过”。召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动员会。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

(四)继续开展“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考核评估反馈及省考核评估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开展到村到户全面排查,列出整改清单,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提升,迎接省里4月份开展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继续做好“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模式推广。

(五)抓好产业扶贫工程。制定20xx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结合贫困户自身实际,加强产业发展指导。制定“5011”工程实施方案,在贫困人口较多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建设扶贫社区,不断壮大村级集体资产,提高村集体发展动力、带动贫困户致富能力。进一步完善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机制,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稳定收益。继续实施推广“景区+贫困村”模式,加强乡村旅游扶贫培训。

(六)推进就业扶贫工程。精准选择20xx年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地点,进一步加强已建扶贫驿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开展贫困劳动者摸底调查工作,完善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信息,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接您回家”等系列专项招聘活动,按照贫困户的真实就业培训需求定制培训方案和方式。

(七)实施金融扶贫工程。按照贷款基本条件和“四有一项目”原则(即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有合适发展项目),强化注重绩效原则,开展扶贫小贷前期调查摸排工作,大力强化贫困户的政策知晓度,大力加强贫困户的参与度,大力推动落实“一自三合”工作。提高扶贫小额信贷精准支持力度,严格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加强存量“户贷企用”贷款监管。

(八)抓好教育扶贫工作。全面摸清全镇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加强对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确保20xx年春季学期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部署20xx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台账,做好补助兑现准备工作。

(九)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执行“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构建结对帮扶体系,减轻病人就医负担。做实做细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工作,规范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深入贫困家庭进行高血压、糖尿病监测,实施高危人群主要危险因素开展针对性干预措施,定期随访观效,减少或延缓慢性病发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利用明白纸、一封信、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引导群众分级转诊,提高报销比例。加强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和重点疾病防控,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素养。

(十)强化住房安全保障。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启动20xx年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调整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2月底前完成全镇脱贫攻坚项目库信息更新。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监管,确保项目程序规范。

(十二)强化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全面梳理核查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标注脱贫措施录入指标体系解释,做好全镇贫困人口的补录、人口自然变更回退等事宜。开展全镇扶贫系统业务骨干培训,针对咨询较多的收入计算、指标界定、操作规程等问题制作答疑清单。

(十三)持续推进数据质量提升。坚持数据监测“周筛查”制度,持续动态监测数据疑点,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整理汇编问题答疑题库,开展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清洗培训。

(十四)建立健全涉贫信访机制。制定完善涉贫信访工作制度文件,推进涉贫信访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来电、来信、来访、网上留言“四大板块”涉贫信访办理工作高效联动,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受理、处置、督办工作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目标任务早明确。各村(居)、镇直单位要把打好20xx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作为打赢脱贫攻坚年度战役的关键举措,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做到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终查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重点措施早谋划。各村(居)、镇直单位要认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措施,用好用活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扶贫干部的帮扶责任。

(三)资金项目早安排。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用足社会资源,主动对接定点扶贫、对口帮扶、企业扶贫、社会组织等帮扶力量,集中资源合力攻坚。

(四)宣传发动早推进。充分利用各类节日期间农村团圆喜庆气氛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当形式,通过政策宣传单、明白纸、一封信等张贴到户、发放到人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脱贫攻坚政策,全面增强党和政府脱贫攻坚政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及时总结推广“春季攻势”的好做法好典型,大力宣传政策举措和行动成效,营造“春季攻势”的浓厚舆论氛围。

参考方案:镇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镇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镇人大监督职能,激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和公共预算管理,搭建民意表达平台,促进政府公共财政运行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为公众参与提供制度化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积极探索乡镇参与式预算监督改革,深刻认识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形成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主要工作内容

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在开展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中,坚持财力导向、民意导向、公平导向,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结合,主要分为以下工作任务:

(一)项目征集

1.征集对象:镇域范围内所有选民。

2.征集形式:“线上+线下”征集为民办实事项目。

“线上”征集是指:通过镇、村两级微信工作群,开展:“镇政府的钱包由你来决定”专题征集活动,广大选民可通过村居微信群直接留言。

“线下”征集是指:组织动员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填写《镇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一线调研,并以议案、建议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镇人大办。

3.结果应用:镇人大办将对所有意见、建议、议案进行汇总,并提交镇政府。

(二)项目走访

项目走访工作包括:①访谈人员。人大代表可以通过入户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等方式,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收集选民意见。②访谈实地。一方面人大代表可主动走进项目实施地,了解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另一方面由镇人大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向镇政府项目负责人进行询问,提升重大项目认可度。③选民代表、人大代表还可通过其他可行方式开展走访活动,对重大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

(三)项目恳谈

1.恳谈参加对象

(1)人大代表:镇域范围内各级人大代表。

(2)选民代表: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由各选区选取政治素质高、关心乡村发展、表达能力较好的选民,包括党员代表、团代表(14-28周岁)、妇女代表、企业代表、乡贤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普通群众代表等;二是由群众自愿报名参与。

(3)专业人员:包含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如:工业、农业、水利、城建、公路、财政等方面的专业人士。

2.预算知识培训

一是恳谈代表培训,由镇财政所邀请专业财政人员对拟参加恳谈会的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对财政预算基本知识进行专项培训同时安排专人对重大项目初步候选项目进行说明;二是业务技能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基础知识的讲解,保证整体会议质量。

3.选区征求恳谈

(1)参加对象。本选区范围内的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和部分专业人员代表。

(2)恳谈地点。以选区为单位开展选区征求恳谈。

(3)活动开展。会议设立主持人,由与恳谈主题无相关利益、有较强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者担任主持人,公正、中立地引导恳谈活动有序、理性地开展。会上,每位代表都可发表意见,与专业人员、政府成员进行充分交流。在交流发言中,配备记录员(建议由“乡村振兴新村干”担任),认真记录恳谈意见。选区征求恳谈时间一般为1天。

(4)问卷调查。针对初步候选项目进行重要性问卷调查,重点调查初步候选项目的可行性,通过数据统计,变定性描述为定量分析,一方面了解选民较为关心的民生工程;另一方面准确掌握恳谈对象对本年度初步候选项目的选择情况。

(5)会后反馈。镇人大办及时将选区征求恳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向镇政府反馈,镇政府要根据恳谈意见的结果,对初步候选项目进行修正和调整。

4.代表工作站征询恳谈

(1)参加对象。恳谈对象为工作站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和专业人员(包括相关项目直接参与人员)代表。选民代表可由各选区推荐发言有条理以及所提意见受关注度较高的代表参加。

(2)恳谈地点。各代表工作站(我镇设有7个工作站,分别是居代表工作站、杨岗居代表工作站、姬楼居代表工作站、曹庙居代表工作站、梨园村代表工作站、太和居代表工作站、裴南村代表工作站)。

(3)活动开展。代表工作站征询恳谈会由人大代表工作站站长负责召集和主持。镇政府应当指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工作站征询恳谈会,介绍重大项目初步候选项目确定及其预算编制原则、依据、过程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广泛征求选民不同意见,回答有关询问。在讨论发言中,要配好记录员(由联络员担任),认真记录恳谈意见。代表工作站征询恳谈会时间一般为1天。

(4)会后反馈。镇人大办应对各个代表工作站征询恳谈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提交镇政府。镇政府对重大项目初步候选项目草案作出修改,并提交第一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提交镇民主恳谈会讨论。

5.民主恳谈会

(1)参加对象。镇域范围内所有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群众自荐代表、专业人士代表。

(2)恳谈地点。镇政府二楼大会议室。

(3)准备工作。一是镇政府对选区征求恳谈会、代表工作站征询恳谈会上选民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斟酌并对重大项目的确定及其预算进行第一次修改,将修改后的重大项目及其预算草案装订成册提前分发到恳谈对象手中。二是针对前期恳谈中发现但未提交此次会议讨论的问题进行简要说明。三是镇人大征求相关专业人员意见后对调查问卷进行修改。

(4)组织方式。此次会议由镇人大主席杨庆峰主持,设记录小组。会议采取分组恳谈与集中恳谈相结合的方式,把与会人员按工作站分成7个小组,针对第一次办公会议提交此次恳谈会的问题轮流进行两次小组恳谈和两次集中恳谈,反复对重大项目确定及其预算草案展开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每次小组讨论后,各小组要提出本组较为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大会交流,由组长推选大会交流发言人,经过两次大会交流发言后,确定会议集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提交第二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提交镇人代会进行讨论。大会集中开展互动恳谈,选民代表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专业人员面对面对话、交流、辩论,让各种意见充分表达、多方观点相互碰撞,充分体现恳谈的民主性和实效性。

(5)会后反馈。镇人大办对会议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将恳谈的问题汇总后,提交镇政府。镇政府对20xx年重大项目确定及其预算草案作出第二次修改,并提交镇人代会审查批准。

(四)项目票决

1.票决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审议和票决两个环节。

2.票决地点。中心小学报告厅。

3.票决程序。一是项目说明,是指在人代会召开期间,镇政府将重大项目候选项目的总体概况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作出具体说明。二是项目票决,是指镇政府将重大项目候选项目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票决,项目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确定为正式项目。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意识到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部署,精心组织,推动该项工作有力开展。

(二)规范运作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民生实事项目提出、预算编制、确定、实施、验收评估等各环节实行严密的程序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预算编制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跟踪问效。镇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时定点的做好活动组织及任务分解,尤其是要组织群众以及恳谈代表对上年度制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并参与监督,确保项目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要对项目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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