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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区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优秀篇

2022-01-1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社区活动方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

日常生活中,根据上头委派的任务,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方案精选】区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优秀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充分发挥试点先行作用,根据《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社办〔20xx〕1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建〔20xx〕21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民〔20xx〕18号)要求,现就我区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在工作期间大力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在福州考察时对社区工作提出的“三个如何”重要要求,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为基本内容,以政府公共服务集约供给、居民邻里互助、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方式,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助推省“一十百”试点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探索路子、总结经验、培育模式。

二、主要任务

试点社区:确定镇海街道阔口社区、镇海社区、拱辰街道拱辰社区、濠浦社区4个社区为省级试点社区,西天尾镇后黄社区、黄石镇惠下村、北高镇山前村、拱辰街道张镇村4个城乡社区为市级试点社区,除省、市试点社区外,各镇(街)可参照方案各选择2个城乡社区开展区级试点工作。重点围绕近邻“五助”服务内容和三项服务方式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应包括:

1.积极有效地探索创新社区近邻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内容;

2.在政府公共服务集约供给、居民邻里互助、社会力量参与等近邻服务方式方面,能够最大限度集聚各级各类治理要素、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成效;

3.依托“党建+”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加强城乡社区社工站(室)规范化建设,推进“五社联动”实践,让居民享受到更多专业、便捷、舒心的生活服务;

4.辖区小区100%推行近邻服务,各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把开展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民政(社会事务)办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的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进度。要以近邻党建为引领,采取一线工作、项目清单等方法,对工作进展、具体问题等定期会商、制定对策。

(二)制定落实方案。各试点社区按照所确定的省、市近邻服务试点,于3月26日前将《全省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全市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和工作方案等报送区民政局。各试点社区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注重工作实效。试点社区要确实发挥作用,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试点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此项工作将纳入省、市、区平安综治、乡村振兴和民政综合工作等考评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报道近邻服务的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近邻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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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分享


为加快推进我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县20xx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扣“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达标三年走前列”的目标定位,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如期顺利通过试点工作考枝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年的工作任务,以全面对标推进、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在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的同时,着力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社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各项指标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三年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国绕“一个全面,三个着力,一个杜绝”推进年度试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对标《实施方案》,全面认领与乡镇相关的各项任务,确保今年应完成的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内应启动的工作全面启动,为明年全面完成打牢基础。

(二)着力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围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十大”体制机制,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指定工作机制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协助县公安部门做好反奸防谍工作。

(2)建立健全反那教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各村组的职责任务,建立调查研究、督查请示报告、会商研判等制度。

2、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定期议稳机制。建立乡党委会议定期研究维稳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

(2)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应评尽评,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佔向各系统各领城延伸、向基层延伸,切实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乡村范围内。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综合治理机制“民转刑”案件预防等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多调联动对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第三方常态参与矛盾化解的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

3、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全面建立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2)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综治督导机制。健全市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差异化考核方式,严格落实综治督导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3)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实战工作机制。县综治中心建立组团式服务机制,健全综治中心民安、民生事项的收集、流转、交办、督办和工作调度、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乡村综治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受理、首问责任制、分流办理、分级上报、反馈核验、台账管理等制度。

4、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机制,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机制。全面落实乡村协商,制定乡村协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基层和行业自治制度。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4)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健全完善诚信激励约東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创新社会组织解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建设政务(政法)网络新媒体,做好政务(司法)公开、信息、與论引导、公共服务借鉴“网上枫桥经验”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愦机制,推进社区、网格、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相应的诉求搜集、解决、回应机制。(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问题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完成时限:年内启动并长期坚持)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机制。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公安、联防队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6、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2)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法治宣传相关国家规划,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7、建立健全红色基因融入社会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党建引领机制。推行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紧密融合。(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红色治理研究机制。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加强苏区治国理政经验总结研究,以项目或课题形式,开展红色治理研究,全面探索运用,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8、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推进机制。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建立专班运行、投入保障、调度通报、督査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工作有机接融合的市域社会治理考核机制,同时将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列为全乡改革创新的特色品牌,进行集成打造。(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三)着力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坚持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和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城基础性、关键性“十大”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质效,

1、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运行工程。按规范要求落实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配备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等级化创评,确保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合格率达到100%。年内,乡综治中心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2、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工程。整合党建、综治、消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等现有网格,建设统一的社会治理网格,统一网格编码,实现“多网合一”,民安民生深度融合。完善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并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年内,各地基本完成社会治理网格力量整合、职责整合,构建“全科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兼)职网格员,日均网格巡查至少2小时,每名网格员月均上报事项不少于10件。(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年内完成农村“雪亮工程”(含“天网”六期)建设,每个行政村不少于5个监控点,每个自然村不少于2个监控点,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任务。

4、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工程。依托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平安社区(村)”“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园区”“平安市场”等区域、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平安创建精品亮点。(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5、矛盾纠纷调处平合建设工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抓好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建设,村重点抓好调解室建设,乡、村平台建设均达到100%。同时,要大力推进网上调解平台建设,培育一支经验丰富、本领高超,数量充足的调解员队伍。

6、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属地负责、逐级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要求和标准》,加大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压实部门和辖区主体责任,推进具体任务落实。

7、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改进和优化便民服务,建设并打通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快“贛服通”3.0版、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年内,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90%以上的村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动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统一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实现对各类民安、民生事件及时采集、实时监测、分流处置和跟踪问效。(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

8、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全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初步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搭建县乡村三级心理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全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推动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等重点群体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

9、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切实加强政法系统入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共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具体实施意见》,完善政法系统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强化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等能力培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积极培育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组型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完成时限:20xx年启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

10、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工程。在村探索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相对突出、民生诉求不能安全保障等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深化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完成)

(四)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底线任务,着力推进“六大”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1、社会治安领域专项打击行动。坚持以打开路,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昆仑20xx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一是“线索清仓”。对全国扫黑办12337平合和省扫黑办下发的、尚未有查处结论的举报线索,加快核查进度,精准作出结论。二是“逃犯清零”,组建抓捕专班,穷尽一切资源、力量、手段,全力开展追逃行动。三是“案件清结”。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如期高质量办结。四是“伞网清除”全面回湖深挖“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绕黑恶犯罪组织发迹史,抓住关键节点,逐条梳理研判,推动一査到底。五是“黑财清底”、坚持抓捕涉案人员和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査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六是“行业清源”强化重点行业领城的突出问题整治,促进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乱象根治到位。

3、重点行业领城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职责要求,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黑恶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乱点乱象,有效整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铲除苛症顽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寄递物流、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出租房屋等行业治安管理和专项治理,补齐监管漏洞。(完成时限:年内实施并长期坚持)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聚焦矛盾突出的地区、领域和人群,重点排查涉稳问题、涉军、涉众、涉企经营、房地产、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以及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與论引导等多元化解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做到95%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就地有效化解,短期不能化解的做到100%稳控。(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5、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市20xx年度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大打击、大整治、大防控、大化解、大服务、大宣传“六大”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挑心事、操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6、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紧扣《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意见》三年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共建共治提升、基础设施提升、隐患清零提升和文明交通提升等四大提升工程建设。今年以打造“高马”公路示范路为基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活动,重点开展示范创建,示范带动提升全县农村道路管理水平。

(五)杜绝负面清单情形

1、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2、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3、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4、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邪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5、杜绝发生其他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特别重大、重大案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6、十万人命案发案率不得高于0.65。(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第1、2项负面清单情形的标准按《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有关分级标准确定;第3、45项标准另行,相关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须及时主动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村委会和各有关职能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竭力维护我乡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工作台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台帐由乡综治办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村要按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精选】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健康中国行动》、《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xx〕2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字〔20xx〕9号)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广卫字〔20xx〕210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果,建立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县域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以疾控中心为健康管理技术支撑和管理主体、以医共体牵头医院为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以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联系纽带、以家庭医生团队为基础网底的“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以下简称“三高”)三级协同、医防融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提高“三高”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区域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等并发症(以下简称“六病”)预防、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路径,强化中西医协同,努力实现“三高”和“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和带动县域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启动试点,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纳入管理的患者治疗率、控制率明显提升,“六病”实现定期筛查、精准治疗、有效恢复和减少复发。

(一)在县人民医院建设三高中心。镇街卫生院三高基地和村卫生室三高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形成基本成熟的一体化“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规范,全县管理三高或两高患者数量争取达到8千人以上,血压、血糖和血脂的总体控制率较基线水平提高10%以上。、

(三)建立“六病”筛查-治疗-康复连续服务链条,管理患者的“六病”发现率、康复率和复发率实现“两升一降”。

(四)探索建立与“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保障、激励和技术支撑机制。

三、任务措施

(一)构建“三高共管”协同服务与联合指导体系。县人民医院负责牵头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鼓励县中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建设“三高中心”,按照医共体合作单位开展工作(即市二院与大王镇卫生院,县中医院与李鹊镇卫生院、乐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划分,对照标准完成“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建设(见附件3)。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工作室在村卫生室建设“三高之家”,承担稳定期患者的常规药物治疗、随访管理和高危人群干预。依托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三高基地”,承担首诊患者和病情不稳定患者提供个性化方案制(审)定和线下、线上协诊服务。依托牵头医院建设“三高中心”,负责难治性、复杂性“三高”患者及“六病”等并发症的诊治和院内就诊患者医防融合服务。县疾控中心建设“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协同承担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开展“三高”精准连续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分级服务清单(见附件4),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路径,完善签约服务包或菜单,实施全过程、一体化、协同诊疗管理。优先将享受“四不摘”健康扶贫政策和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年以上的三高患者纳入试点,逐步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三高之家”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优势,提高能力水平,努力提供三高医防融合连续性服务。“三高基地”要针对患者分级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从整体出发优化用药,做好并发症筛查及其他合并疾病监测。“三高中心”要加强专全结合、多学科联合服务模式探索,推动专科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

县卫生健康局设置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承担“三高共管”项目统筹管理工作;县疾控中心设置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暨“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承担项目业务指导工作。

(三)围绕“六病”强化专科能力建设。强化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中心建设,以现有急救网络为依托,构建卒中、胸痛急诊救治网络。以牵头医院相关科室为龙头,通过联合门诊、专科联盟等形式,加强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糖尿病足诊治专科、糖网病筛查、血液(腹膜)透析等特色科室建设,加强眼底检查设备、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配备,将眼底检查、心电和血压动态监测等纳入远程服务范围,建立起区域内“六病”筛查与防治服务协作网。

(四)加强机会性筛查和行为管理。结合“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指导“三高”高危人群和患者实施生活方式干预。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及并规范血压测量,加强医疗机构内自助监测点的设立及利用;倡导公共场所、社区服务场所内健康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血压、血糖测量提供便利。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种慢病防控行动及健康教育活动,推广饮食(减盐、减油、减糖)、运动、心理等行为干预措施,提高“三高”人群的控制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完善自我管理和远程管理技术,依托互联网或物联网开展膳食、运动、睡眠等行为监测和管理,创新自我管理小组形式,推进体医融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健康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药店、车站等场所健康加油站和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建设,普及血压、血糖自助和远程检测,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自我管理和更新。

(五)完善药品保障和补偿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并将“两病”患者的用药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发挥签约服务费激励作用,推进“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提高签约患者的合理用药率、规范服药率和控制率。积极推动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参与“两病”用药备药、开方、取药和服务,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市级平台建设基础上统筹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配合市级平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专业服务和居民自测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规范三高管理数据的采集和汇总,支持便捷开展在线协诊、签约、随访、远程会诊和疾病风险评估等,随访数据要全部实现智慧采集。积极开发或利用智能辅助系统提高诊疗、协诊和质控水平,通过打卡积分等方式,提升患者管理水平和积极性(参考流程和模板见附件5、6)。

(七)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监测指标体系,综合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电子病历等数据,对患者管理和医防融合效果进行监测,及时评估试点成效,调整完善工作策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制定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6月—12月)。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体系和机制,20xx年6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7月底前公布“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名单并启动试点工作,12月底前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0xx年)。在监测评估和总结经验基础上,20xx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总结典型经验。20xx年底,基本建立“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和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局基妇股和县疾控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对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重点推进任务”(附件2)抓好落实,将其作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实紧密型医共体、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和推进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辖区医疗资源统筹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高血压达标行动、“三减控三高”项目和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等筛查项目的结合,为试点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建全县“三高共管”专家团队,分别对牵头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技术指导方案、工作流程及“三高”“六病”基层规范诊疗。每个机构可结合实际设立首诊医师,确保规范开展患者分层分级管理,提高基层“三高”“六病”预防和诊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督导和总结推广。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精选】旅游示范区创建公共服务方案优秀篇


为全面推进我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紧紧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高标准贯彻落实县委加快构建“一地三极、全域生态”,全力建设“五个”的各项工作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全域旅游发展水平,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塑造城市新形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一是掌握好区域内路灯具体位置及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对范围内的所有路灯进行日常的巡查,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更换,确保明亮率不低于98%。二是深化养护管理机制,提升设施养护精细化。完善巡查机制,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不断提升市政管理水平。积极推广精细化养护技术。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市政管理作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化被动为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信息,将监督员意见建议与设施日常检查考核、工程质量验收等管理工作相结合,及时整改日常管理薄弱点。

(二)加强城市排水防涝管理,确保城市排水畅通。一是强化排水系统管理,提升排水设施治理。对我县城市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排水管网通畅。二是对县城重点区域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对全城区的检查井、排水管网、暗涵、明沟、集水井、雨水篦子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淤泥和杂物。提升城市排水防洪水平,做好汛前排水防痨准备工作。

(三)加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安排驾驶员每日两次(每早上11点-13点、下午6点-8点)将垃圾分区分层推放到位,保证堆体边坡不大于1:3,终场边坡能够作业时覆盖消毒。2名消毒员每日进行全覆盖消毒(每日两次:早上9点30-10点30分、下午3点-5点),填埋场采购了先进无二次污染的生物制剂来对整场实施消杀蚊蝇病虫措施。全程按照先消杀、消杀后辗压,辗压后再消杀,消杀后覆盖黑土,尔后再覆盖黄土密封的流程,保证场地无蚊虫害。二是制定专门的考勤奖惩和各种登统计制度,做到工作有痕迹、在岗有考勤、用车登记、操作有记载、用油有监控、用药有数量,消杀有登记、填埋有过程。同时配置一名门卫专职负责场区车辆器材安全和卫生问题,每日按时对场区进行监管和卫生保洁,严格杜绝无关车辆及个人进入场区和其他垃圾进入填埋场的现象发生。三是不断建立健全运行作业、设备维护、消杀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在场区配备了监控设备,监测场区安全和渗滤液密封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同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渗滤池、地下水检查井等项目进行检查,使场内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并且为了更好地检测场地周围环保。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精细擦拭城市家具,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一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进一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督促各个路段环卫保洁人员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进行作业,严格实行每周“一大扫、六普扫、全天候保洁”的作业模式,督促落实全天候精细化保洁作业。对主次干道采取地毯式清扫、人机结合清洗、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的作业措施,利用洗扫车、洒水车,每天对县城主次干道实施循环不间断作业,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加大对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力度,有效防止人行道扬尘污染等问题。同时,加强对主干道、人流量大的路段以及雨水篦子的油污冲洗力度,做到每2天全城冲洗,不留死角,确保地面清扫保洁达到标准的作业质量。二是加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废弃物。结合打造精致街巷和全域无垃圾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各路段环卫工人对各自保洁路段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河洪道沿线、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市区绿化带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整治,重点清理了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三是精细擦拭城市家具,提升城区立面卫生质量。督促各路段环卫工人对辖区路段重点对路灯杆、垃圾房、果皮箱等“城市家俱”进行全面的擦洗和清理,环卫工人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污染严重的城市家俱,先用高压冲洗车冲洗,再用抹布一点一点擦干净,在日常保洁中,每天人工擦洗1次。同时,扩大“城市家具”的擦拭范围,将沿街所有路灯杆、垃圾房、果皮箱等全部纳入擦拭范围,要求保洁人员每天擦拭1次,全面保障城区立面干净、整洁。

(五)强化环卫公厕精细化保洁,维修保养设施设备,不断提升环卫公厕服务质量。一是对环卫公厕做好精细化卫生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公厕管理制度要求,对全县6座环卫公厕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做到随脏随清理,纸篓不外溢,每日对环卫公厕及其周边3—5米范围内做好清扫保洁、对公厕外立面进行冲洗外,加大内部保洁力度及频次,细化保洁项目,并按规定定期除臭消毒,及时消除异味,以保持空气清新,为每座公厕配备免费纸巾以方便市民使用,不断提高市民如厕的满意度。二是对环卫公共厕所和环卫设施设备清洁维护,保持设备整洁完好。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维修,及时更换和维修出现故障的公厕和环卫设施,推进人性化服务,大力展现现代化公厕的新面貌,全面改善出行市民及游客如厕环境。另外,定期检查公厕各种便利设施及第三卫生间(残疾人厕间),对消耗品、免费纸巾及时进行补充,对损坏设备立即更换维修,以进一步方便外来游客及出游市民。

(六)全面落实垃圾收运转运模式,不断提升垃圾收运转运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督促各个垃圾清运车辆对沿街门店垃圾定时巡回收集清运,每日至少5次,垃圾清运按定时定点收集、上门服务收集、入小区收集、垃圾房收集、小型清运车巡回收集6种垃圾收集清运形式。同时及时清运市民的废旧家具及大件物,确保县城内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其它区域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收集,采取垃圾不出院、垃圾定时定点收集等收运方式,坚决杜绝垃圾裸露堆放现象。

(七)加强绿化工作,按照“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推进绿化工作。一是完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城市品位。为完善城市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优化人居环境。今年全年,预计投资50万元对城市重要节点位置进行绿化改造。二是提升绿化养护水平,景观效果日趋完美。以行道树无缺株、歪斜、绿篱无断档、地被无裸露、绿化设施无缺损、园林植物无病害、绿化树木无尘垢的“六无”为目标,多管齐下,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狠抓公共绿地精细养护。广场、街心花坛等路段结合各自实际,以巩固创园为抓手,认真做好园林植物的浇水、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和广场设施维护管理及园容保洁。今年以来,一直加强植物日常管护力度,组织人力,物力浇灌,修剪整形,除虫打药,浇水除杂草等养护管理,有效提高管护作业质量,确保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的造型,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在工作中狠抓重点,切实落实执法整治工作任务,确保整体工作取得成效。

(二)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手段,宣传报道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有关政策,向广大市民讲清非法占道、非法经营、破坏城市环境卫生、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的危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三)各股室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增强全局观念,合理调配力量,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

特困人员监护照护试点工作方案模板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夯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困人员的监护照护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困人员,以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按照“全面开展照护,重点实施监护”的原则推进监护责任落实,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全面夯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护责任,更好保障特困人员权益。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摸底排查,掌握底数(20xx年5月)。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困人员”主要是指因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以及其他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特困人员。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二)依法确定,签订协议(20xx年6月)。各镇(街道)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护职责相关条款对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困人员的监护人进行确认,通过签订监护照料协议的方式明确监护人应履行的监护职责,由其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可按照情形分成三类:Ⅰ类有法定近亲属监护人;Ⅱ类无法定近亲属监护人的,经特困人员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由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Ⅲ类没有Ⅰ类、Ⅱ类两种监护人的,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特困人员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担任其监护人,村(居)民委员会不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由镇街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水平(20xx年7月至12月)。实施分类监护照料,各镇(街道)对选择集中供养且适合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镇街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对选择集中供养但不适合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如精神障碍人员),经监护人同意后,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入住精神卫生机构实施救治或托养;对选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统筹监护照料、残疾人托养、社会力量和结对帮扶等措施,形成“多对一”“全覆盖”的多元化救助网络。统筹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照护,着力提升分散特困人员救助服务温度。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工作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衡量脱贫攻坚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凡事必督、追责必严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上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切实担当履责。各镇(街道)要组织专门人员逐户深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了解辖区内特困人员基本情况和照料护理意愿。村(居)委会要配合各镇街了解村(居)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情况,掌握照料护理人员(机构)服务情况,做好服务开展的引路人、监督人。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要完善对特困人员监护照料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对服务对象的监督管理和综合评估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巡查探访、满意度调查、绩效评估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救助服务效能。

精彩范文 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模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我镇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探索创新与改革,紧盯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确保我镇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中再上新台阶。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镇社会救助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际需求,按照社会救助功能特点和制度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本地实际、满足发展要求的改革工作新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切实解决我镇社会救助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体系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契机,着力在“点”上求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实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数据精确、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廉洁救助。

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拓展窗口服务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减少审核审批层级,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让社会救助更加暖心。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充分体现低保及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功能;全面建立低保及社会救助标准随物价上涨而自然增长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暖身更暖心。

二、试点内容

(一)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流程为:对象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社会救助审批精准程度。

(二)简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探索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确认权下放到乡镇;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进一步强化常年固定公示公开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核查小组和群众对申请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无异议的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

(三)简化社会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取消可通过社会救助系统及其他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材料,探索推行只需提交“一证一书”(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新模式。

(四)探索人户分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将户籍迁移到居住地后,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迁移的,通过社会救助系统查询未享受低保的,可向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凡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对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等内容真实、详尽负责,无虚假、隐瞒行为,并积极配合低保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和不诚信申报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及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申请对象,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失信惩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失信惩戒,参照执行。

(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收入、刚性支出和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三、工作步骤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任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3月)。根据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成立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4月)。及时召开全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10月)。按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12月)。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试点结束后,对照试点方案,对主要做法逐项做出说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申请的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长期公示等。负责在审批新增和出保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并录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按规定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的复查复核。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信访处理及民政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汇总数据及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正式文件及纸质资料等。

村民委员会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主动做好社会救助发现、报告及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镇纪委监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风巡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宣传。各村民委员会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情况讲细、讲实,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镇村组干部廉政纪律教育,加大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公示等的检查力度。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层层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敢于举报在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自身利益。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等,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现将20xx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任务等工作下达给你们,希各村(社区)接通知后,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里完成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君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分工村(社区)镇干、村(社区)书记为本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每一责任人。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业务指导,镇党委、纪委负责人加强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最低规模为300亩,各村(社区)具体项目点以镇自然资源所确定为准。

三、时间安排及施工要求

项目的选点一经确定,立即启动拆迁工作,时间为6月2日——7月20日;项目复垦时间7月21日——8月20日。对无需拆迁的项目在7月20日前完成复垦。

各村(社区)在开展项目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招标采购手续。

四、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

1、补助标准:按照项目验收批文中的新增耕地每亩补助4万元,该补助款实行包干制。涉及到拆迁规模较大或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的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

2、支付方式:项目启动且在县级启动资金到位时每亩拨付2万元资金;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并下达批复且在县级资金到位后每亩拨付2万元。

五、奖惩措施

为调动各村(社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积极性,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1、工作经费:按时按量完任务成的,另按每亩2000元予以工作经费补助,该补助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各村、社区自行制定)。

2、工作奖励: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实行加分制,总分值设置为10分。同时镇政府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行单项考评,对考核评比中前三名的村(社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3、工作惩处:未按规定时间节点(节点时间一项目一确定)完成任务,村(社区)书记当面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陈述,同时扣减该项目2%补助经费。对镇工作线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点不能按时整改的扣减500元工作奖励经费。

六、其他

项目拆迁复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项目补助款必须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留存影像资料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复垦后必须确保长期耕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其他未下达任务的村(社区)自行主动申报并按时完成任务的,遵照本方案规定予以补助和奖励。

精彩范文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方案汇编


一、总体思路

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要求,今年我县继续推进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二、建设内容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确定实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作业面积13.03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优先实施,应尽量集中连片。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或超过25厘米,作业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我县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农业农村、财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农机深松整地领导小组,负责深松整地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乡(镇)、村级组织要积极协助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农户地块。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考虑受益农户时有重点的向贫困户倾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贫困户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帮扶服务。在县农机深松整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对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深松整地作业主体。作业主体的评审情况要及时报县领导小组审定。承担任务的作业主体不得将任务转包或分包。要在评审条件中明确规定实施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四驱100马力以上且深松机上必须加装深松监测仪。深松作业监测终端设备应与省农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所有深松数据直接上传至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的数据作为实施深松作业质量监测、面积核查、补助资金兑现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资金用途

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对20xx年和20xx年实施过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的耕地不予补助。补助对象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受益对象为试点区域内的相关农户和农场。补助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面积和质量核实全部实行信息化监测。未实施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的,不予兑现作业补助。

2.作业确认及兑现。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根据信息化监测结果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情况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县农机服务中心会同乡镇政府组成深松作业督导检查小组,对合作社作业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作业面积的四分之一,抽查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服务中心、县财政局根据信息化监测结果和公示抽查情况,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公示表》,并通过部门公示栏方式公示7天。同时报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结合信息化监测结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公示表》进行抽查检验。公示无异议和市级抽检合格后,县农机服务中心及时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表》,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兑现给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精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办发〔20xx〕3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镇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切实把城乡低保审批权限接好用实,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要求,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2.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

3.坚持精准施保、统筹兼顾原则;

4.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

三、承接权限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办发〔20xx〕33号)文件要求,由镇村(社区)行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严格落实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及审批结果汇总上报备案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市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一)镇公共服务中心职责:受理辖区内常住农业(非农业)户籍家庭提出的城乡低保申请;组织人员按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指导辖区内村(社区)协助开展城乡低保调查评议有关工作,对村(社区)协办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负责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复查复审、定期核查、有效期管理、动态管理、数据统计汇总、档案管理、城乡低保系统信息录入更新、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咨询、来电来访和信访举报的查实答复等相关工作。

(二)镇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组长、包组干部职责:负责按照政策规定对所包村(社区)低保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家庭人均纯收入;组织村(社区)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形成评议结果;按要求参加镇政府审批会议,公平公正发表审批意见,确保镇政府审批结果客观准确。

(三)村(社区)职责:协助镇政府做好主动发现报告、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城乡低保政策宣传等有关工作。

五、审批流程及资金发放

(一)申请受理

凡我镇常住农业(非农业)户籍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农村(城市)低保标准的,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由户主向镇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村(社区)申请。申请人申请有困难或无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或村(社区)协助,代其向镇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及支出情况,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并对所申请事项进行声明承诺,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授权镇政府对其家庭财产、收入情况进行调查,申请人与低保经办相关人员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

(二)调查评议

1.入户调查。镇公共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由镇包村(社区)领导、镇包村(社区)组长、镇包组干部、村(社区)干部、镇民政专干组成3人以上调查小组,在镇包村(社区)领导的组织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大额支出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填写《城乡低保申请对象入户调查表》。严格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客观、真实、准确。

2.信息核对。镇公共服务中心在每月10日之前将所有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户的家庭成员信息填入《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表》,书面委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新申请对象和在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在收到核对结果后由镇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完成入户核实。

3.民主评议。调查、核对、收入核算结束后,由镇政府包村(社区)领导在村(社区)协助下,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各村(社区)成立以镇包村(社区)领导为组长,镇包村(社区)组长、村(社区)书记(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民主评议小组人员经村(居)民户长会议或镇、村(社区)、组提名推荐,镇政府确定产生。评议小组成员由镇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组成,总人数30—40人,其中村(居)民代表比例要达到2/3(20—27人)。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必须报镇公共服务中心备案。

每次民主评议会议随机从评议人员数据库选取一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人数不得少于2/3(20—27人),其中村(居)民代表不得少于参会总人数的2/3(13—18人)。

民主评议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陈述申请理由;2.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质询;3.调查人员介绍入户调查情况,评议小组成员对调查人进行质询;4.评议小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收入核算情况、家庭实际情况等进行评议;5.评议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当场唱票并宣布投票(举手表决)结果;6.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三)审核审批

1.审核审批。民主评议结束后,由各村(社区)负责将汇总资料报镇分管领导审核,镇分管领导对村(社区)评议环节的操作程序、所有申请人家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调查结果及上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提交镇政府主要领导,镇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由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组长、村(社区)主任、民政专干等成员参加的审批会议,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类别。对于不予保障的对象,由镇公共服务中心书面送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

2.公开公示。镇公共服务中心将审批结果反馈各村(社区),并在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有条件的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出合理理由的,镇公共服务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异议人书面反馈核查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确定为保障对象,颁发《省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通过审批的次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镇公共服务中心对低保工作相关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的,要进行单独登记,并报送市民政局备案。

(四)上报备案

镇公共服务中心将低保资金申请报告、低保发放承诺书、低保发放花名册、低保发放汇总表、低保变动汇总表、公示表、公示影像资料、审批会议记录、《市镇低保经办人员、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市镇单独施保人员备案表》、《市镇享受低保重点核查人员备案表》等,当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资金发放

镇公共服务中心每月30日前以镇政府文件向市民政局申请下月低保资金,由市民政局根据镇政府的申请,通过惠农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每月10日前将低保金统一发放到保障对象惠农资金一卡通专用账户。

六、档案管理

镇公共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低保对象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一)纸质档案。填写低保申请审批表,完善申请书、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情况证明、入户调查表、核对报告、评议与公示记录、审核审批意见及其它相关证明,相关表格要求填写规范、完整并统一归档。按照“谁审批、谁存档”的要求,妥善保管好申报审批档案、台账和报表。

(二)电子档案。以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低保受理、审核、审批都要同步完成系统操作。镇公共服务中心在资金发放前一个月的30日前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录入低保家庭信息、救助情况及审核审批意见,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信息一致。

七、备案管理

镇公共服务中心结合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审批情况,对各村(社区)报送的低保评议材料进行审查备案,根据审查情况向各村(社区)反馈意见,对办理程序不合规、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八、动态管理

(一)低保对象实行有效期管理。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二类对象有效期为两年,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三、四类对象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一个月,镇公共服务中心要通过媒体、网络、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即将到期低保对象进行公告,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必须重新申请,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低保对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低保对象要定期向镇公共服务中心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情况。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二类对象半年报告一次,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三、四类对象每季度报告一次。不按期报告的,暂缓发放低保金,连续两次不报告的,取消低保资格。

(三)低保对象实行定期核查制度。镇公共服务中心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类保障对象每年核查一次;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二类保障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农村三、四类保障对象每季度核查一次。对在有效期内家庭收入发生明显变化的保障对象要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填写《市镇城乡低保对象定期核查表》并存档。

(四)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制度。新增、停发、提标和降标的城乡低保对象按月审批。镇公共服务中心在审批结束后要书面送达《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再行办理续发、停发、增发或减发手续。

九、监督绩效

(一)信访核查。镇公共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健全完善举报核查制度。对接到的投诉举报,逐一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对于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二)实行“三公开”制度。镇公共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坚持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建立统计报表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热线电话制度。完善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在镇、村(社区)、组固定的社会救助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及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抽查检查。镇公共服务中心随机抽查核实各村(社区)评议最低生活保障的结果,并对各村(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资料进行检查,严防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

(四)绩效考核。镇公共服务中心采取年终绩效评价的方式,对各村(社区)低保工作成效进行考核,绩效评价结果将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占有一定分值。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公共服务中心要全力做好审批权限下放运行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查。镇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组长、包组干部要认真落实包村(社区)包组责任,切实将低保审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严格落实谁包村(社区)、谁负责、谁落实的责任机制,认真履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相关职责,确保低保审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各村(社区)主任是低保审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必须明确社会救助工作专干,专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及政策宣传,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

(二)强化监管,严肃纪律。镇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防出现“人情保、政策保、错保、漏保”等现象。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认真落细权限运行各环节要求,不得自定政策、减化步骤、降低标准。对不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而造成不良影响,失职渎职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三)兜底保障,有效衔接。各村(社区)和包村(社区)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社会救助特别是城乡低保相关政策文件,熟练掌握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做到工作衔接精准、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精准,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精选】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大全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精神,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减灾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基层社区防灾减灾工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区20xx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基层社区机制建设,完善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修订完善各类灾害预案,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各类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社区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社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创建方式

(一)申报条件

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要素,且社区减灾工作对其他社区有示范引导作用。

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单位,必须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二)申报程序

严格遵循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原则和《标准》有关规定,按照社区申请、考察推荐、评审考核等程序,认真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上报工作,确定拟创建社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于20xx年4月10日前,将申请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单位以文件形式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股。

被确定为20xx年度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要求内容,于6月底全面完成创建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及创建资料装订成册工作任务,做好迎接省、市应急、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省、市应急、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评估基础上,确定命名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申报数量

20xx年度拟从创建条件成熟,党委、政府支持,组织周密、主动申请创建的基层社区,择优推荐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已获得全省示范社区称号),“全省综合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作为落实有关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批示和论述的具体举措,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

要完善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措施,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办人员,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创建质量,把创建工作做细、傲实、做好,确保创建任务成功。

(三)加大创建力度,落实资金保障。

担负创建工作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支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财力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激励机制。

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不断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参与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对今年积极申报并得到推荐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单位,给予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加2分(未创建成功的)。对今年创建全国、全省减灾示范社区成功单位,给予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分别加6分和4分,获奖荣誉将作为全区绩效考评加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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