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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优秀篇

2022-01-02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优秀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化推进农村户厕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村户厕改造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以主要交通沿线村庄、沿黄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连片示范区、示范村为重点,通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0xx年完成3000座改厕任务,由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组实施”的要求,分级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并认真组织落实工作,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摸清底数,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

(二)鼓励引导整村推进。各乡镇在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时鼓励引导整村推进,优先选择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沿黄和沿山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沿线村、重要水源保护地所在村和中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粪污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后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切忌“一刀切”。在排污管网覆盖村、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优先采用水冲式户厕改造模式;在其他地区,要因地制宜选择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对缺水、储粪池难以改造的行政村推广“通风改良+集中处理”模式;在高寒地区,可选择深埋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

(四)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各乡镇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把好农村改厕质量关,农村户厕改造的结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一是把好厕具产品质量关。严格厕具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选择正规有资质且能提供后续服务的企业,要严格查验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合格证书等,防止一味追求低价,杜绝质量低劣产品。二是把好施工质量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乡镇政府应当安排专人或者村民代表对户厕改造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队伍对户厕的施工质量负责。鼓励以农村工匠为骨干,组建农村改厕专业队伍,采取“专业队十农户”的模式进行改厕,培育一批改厕“土专家”。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关。要一步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由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拨付补助资金。具备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推行农户自愿按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方式。

(五)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农村厕所维护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积金、公益金中设立农村厕所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技术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县上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住建局、文旅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全面领导、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改厕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统筹推进本辖区农村厕所改造;村委会要做好改厕农户的摸底和群众参与改厕的宣传组织工作。形成县、乡、村、户合力推进农村改厕机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二)细化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合力推动改厕工作落实,做好检查验收;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及厕所粪污处理的技术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县文旅局负责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县扶贫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负责本区域改厕实施方案的制定,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三)保证资金投入。省级对农村户厕改造按照1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县级按照省、县1:1的比例配套,主要支持农村厕所前端卫生化改造和后续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中央安排资金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且厕所粪污经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进行奖补,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通过卫生宣传栏、刷写改厕宣传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卡,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主导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经验做法、成效等,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营造全社会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基础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农村户厕改造“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工作,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各行政村要对已完成的新改造户厕农户,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厕档案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改厕模式、厕所编号以及改厕前、中、后相关图片等,实行台账化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提供采购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施工资料、影像资料齐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调度表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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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实施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省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厅办字〔20xx〕1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的重要性,对全镇所有农村户厕逐村逐户逐厕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农村户厕现状,建立农村厕所革命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农村户厕长效管护工作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摸排整改范围

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所有农村户籍居民(含空挂户、空心户)户厕进行摸排登记和分类整改。

三、摸排整改要求

(一)培训部署

1.我镇于20xx年5月21日下午三点,在镇五楼会议室召开培训部署会,对参与摸排整改工作的乡村干部、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级改厕“明白人”和改厕施工负责人等进行摸排登记和问题整改等操作进行培训。

2.各村于20xx年5月23日前,召开村级工作部署会,落实摸排登记和问题整改具体责任人。

(二)入户摸排(6月底前完成)

1.户厕信息采集登记

(1)入户摸排

各村以公安部门户籍数为摸排对象依据,根据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户厕信息采集表》(附件1)的内容,逐户逐厕进行入户登记户厕相关信息,并拍摄厕屋(卫生间)、厕具(含便器、冲水设备)和化粪池三张照片,照片要图像清晰,化粪池要完整展现不能被遮盖且有参照物,照片要标注户主姓名,照片以PG格式存为电子版以备大数据信息系统使用。

(2)表格登记

《农村户厕信息采集表》包含农户基本信息、农村户厕问题摸排调查表和问题整改情况三个板块,所有信息必须按照表格所附的填表说明准确填写,字迹清晰。户主联系电话(填报手机号)和填报人签名必须完全准确。户主本人无联系电话的,要填报熟悉其户厕情况的亲属或村组干部的手机号码;调查时户主不在家的,在征得户主本人同意后,可由悉其户厕情况的亲属或村组干部代签。

2.摸排问题整理汇总

(1)摸排重点

重点摸排“问题厕所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两类问题。

一是问题厕所。聚焦目前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的厕所。重点摸排:①不能使用:已失去厕所功能,一年四季均无法使用;②不能全年使用:具备厕所功能,但一年中部分季节无法使用,如冬季无法使用。农户因外出务工导致厕所季节性闲置不属于问题厕所;③厕屋问题:厕屋(卫生间)缺失或损坏等;④厕具问题:厕具(如便器、冲水设备)缺失或损坏等;③粪池问题:化粪池(如三格、双瓮)、储粪池缺失或损坏,或过粪管、清掏口等安装不规范、口径过小等;⑥用水问题:对于水冲厕所,没有上水或水压、水量不足,没有配备储水设施等;⑦防冻问题:在冬季厕所管道冲水设备等被冻住无法正常使用;⑧粪污处理问题:粪污清掏困难、渗漏或溢岀,或直排到开放环境或水体、污染环境等;⑨后期维护问题:厕所维修缺乏服务支持等。

二是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摸排:①是否存在目标任务不合理,盲目赶进度、压任务;②是否存在推进方式简单化,不尊重农民意愿强行推、简单把发厕具当成改户厕③是否存在不顾客观条件一种技术模式套到底,新技术新产品在大范围推开前未经过试验示范;④是否存在产品和施工质量把控不严、改厕不到位不好用;⑤是否存在管护机制不健全,设备坏了无人修、管道堵了无人通、粪污满了无人掏等问题。

(2)分类整理

根据《农村户厕信息采集表》中“农村户厕问题摸排调查表”登记的问题,结合“厕所建造年份”信息,按照《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村级调查表》(附件2)格式,对所有问题户厕进行分类整理,分为20xx年(不含)之前和20xx-20xx年两张表格汇总名单,做到填写完整、不漏项、不错项.

(3)数据汇总

根据《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村级调查表》(附件2)的农户花名册,按照《农村户厕问题摸排乡级汇总表》(附件3)格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和汇总,做到数据逻辑正确,数字与个案名单相符。

(三)建立台账(7月底前完成)

扶贫部门已建立农村厕所革命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问题厕所电子合账。各村根据要求将所有农户厕所情况和摸排出来的问题厕所信息,按照《录入、审核、整改销号流程图》(附件4)的规范要求如实录入系统。镇、村二级要逐级汇总好《农村户厕问题摸排调查表》、《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汇总表》等有关数据台账,以备督查检查。

(四)分类整改(8月底前完成)

各村对摸排发现的户厕问题及时汇总,并于7月30日前上报镇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专班,镇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专班统一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各村要建立整改合账,合账要有整改前后对比图片。对问题厕所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要坚持边摸排边整改,不等不靠,能立行立改的确保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由于特殊原因一时不能整改的,力争在1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五)检查评估(撲排整改任务完成前)

对每一个问题厕所要严格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和《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整改到位。问题户厕完成整改后,各村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汇总上报镇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专班复验,经镇、村两级验收符合无害化标准且能够正常使用后,再申请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户签字同意后销号。镇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专班对各村摸排整改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周调度,并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看排查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是否到位、销号是否合理等,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目的是汲取有关地区教训,坚决纠治脱贫攻坚和农村改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各村要深刻认识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拿出过硬举措,切实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摸排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各村委会是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要把农村改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摸排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入户摸排、信息录入、整改验收、问题销号等工作,彻底解决户厕存量问题要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摸排整改责任制,入户摸排要结合询问农户使用情况和现场查看来判断是否属于问题厕所,防止乱填乱报。要确保摸排范围全面、问题摸排准确、不留死角盲区,坚决杜绝搞纸面排查、表格排查、办公室排查。

三是强化考核。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实行分村分组包干制度,将摸排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彻底深入开展摸排,扎实推进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摸排整改工作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年综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镇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专班将对各村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摸排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严肃处理。

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合集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工作目标。从20xx年起,逐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精准施策,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9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完善、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

(三)改造范围。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是对2000年以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具有合法产权、且居住环境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房屋老旧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建全、群众反映强烈,尚不具备整体拆除重建条件的住宅小区以及与老旧住宅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原则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重功能、重实用”,完善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立面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集中连片,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摸清老旧小区底数,按照“集中连片、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并优化改造方案,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工作品质化。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可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四)创新机制,管治并举。充分发挥社区和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兼顾居民生活需求,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小区后续管理正常化、专业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改造计划

经摸底统计,目前我县城区老旧小区共有95个,涉及居民户数3557户,改造面积36.3057万平方米。具体为四个片区。总体思路是先搞好试点工程,探索经验,分板块、分片区、分年度逐步稳步推进。20xx年,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程,涉及居民户132户,改造房屋面积10855平方米。20xx年改造小区35个,涉及居民户1500户,改造房屋面积16万平方米。其余的58个小区,将纳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

四、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及居住环境改优四个方面。若居民有出资改造强烈意愿的,可自行增加部分改造项目一并实施。

(一)改观小区面貌。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现象;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统一规范;对小区围墙进行修复和改造。

(二)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维修屋面防水;

对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修复楼道灯;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进行修缮。居民群众有出资意愿的,可加装电梯和设置门禁,可同步对居民室内老旧的上下水管网和老化的电路、供气、供暖设施进行改造和加装。

(三)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建;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车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等;维修和更换老旧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以及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设置自行车棚;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四)改优居住环境。改造或配套建设养老、托幼、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纳入改造范围,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遴选项目

1.全面摸清底子。由县棚改办组织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2000年前建成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居民改造意愿等。

2.广泛发动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目的、意义和内容。

3.居民提出申请。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向县棚改办提出书面改造申请。

4.制定初步方案。以居民意愿为主,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报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改造方案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

5.确定改造小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因素,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二)确定方案

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小区现状、居住需要,聘请设计单位,完善小区改造设计施工方案,向居民征求意见后,确定改造方案。

(三)组织实施

由县棚改办按县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可根据规定简化项目审批,采取灵活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水、电、气、弱电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四)验收考评

项目完工后,由县棚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移交归档工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五)长效管理

改造小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并形成长期机制。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等,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企业积极性,多条渠道、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三)强化项目管理。坚持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督和验收严谨规范;项目责任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小区内统一的设计方案要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工作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巩固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巩固改造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社区兜底、居民自治等多种模式,加强日常管理;对有业主委员会或实施自治的小区,引导其自主选择专业化社区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模式;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方案推荐: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4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全面实施小区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贯彻党的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精神,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政府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回应需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善养老、托育、助餐、购物、文化、医疗、家政、快递等服务设施。

(三)成片改造,注重特色。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要兼顾传承历史、完善功能和保护利用,落实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街道、社区的作用,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探索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创新,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前(条件允许可放宽至2005年前,比例不超过15%)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智慧安防、环卫、消防、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水电气、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和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工作实际,我县计划用3年时间(20xx年至20xx年),全面完成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中解社区、建光社区、东门社区、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263栋、户数6713户、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在“十四五”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四)工作计划。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中解社区、建光社区、东门社区等社区,楼栋79栋、3039户、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建光社区、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94栋、1850户、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90栋、1824户、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建立县政府、街道、社区分级负责工作体系。县政府牵头各部门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相关业主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二)计划申报。县住建局和双溪街道密切配合,组织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和分年度计划。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涉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管线改造计划的单位,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1.征集改造需求。县政府统筹安排,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城管、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组织、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长效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

2.制定初步方案。优先推进水电气路网、雨污分流、消防等基础类设施改造,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提升养老、健身、家政等服务设施,做到量力而行、能改则改、应改尽改。要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结合我县财政承受能力,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企业同步制定初步改造方案。

3.确定改造计划。街道办事处在项目范围内对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改造项目清单,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项目清单报送县住建局汇总。

(三)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落实项目方案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具体工作。

1.简化项目审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经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后,可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对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住建部门可公布一批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信誉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建设单位择优选择。

2.加强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鼓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

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邀请居民代表参加。涉及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验收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健全机制。物业主管部门可公开征集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资源库。街道可结合实际,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街道、社区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落实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居民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

(二)财政资金支持。县财政部门应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中央、省级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统筹使用。

(三)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供水、站房及箱柜设施改造,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上述管线(除燃气外)的迁改、规整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鼓励以“平台+创业单元”创新模式,结合夜间经济、户外经济等新需求,依法依规统筹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房屋、存量用地,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务、物业服务、商旅文创等新业态,打造特色街区街巷,注入创新动力,推动旧城复兴。

(五)金融税收支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全县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问题和事项,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成效,营造改造方案群众认可、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社区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

(四)完善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社〔20xx〕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印发〈省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xx〕15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农村户厕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强化督促调度,强化作风建设,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技术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努力在农村厕所革命中“作示范、勇争先”,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成立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

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事宜,具体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卫健委副主任)、(县扶贫办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县爱卫办负责人)、(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组成。

三、工作范围

全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开展的所有乡镇(区)。重点摸排20xx年以来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包括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和其他部门牵头改造的,及老百姓自己改造的。

四、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5月中旬)

我县将于5月中旬召开全县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推进会暨改厕技术培训会(具体时间届时以通知为准),针对排查、整改及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农村改厕相关技术培训,能更好的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抓好整改、健全机制,确保本次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到位。

(二)问题摸排(7月底前完成)

1.摸排重点。重点摸排“问题厕所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两类问题:一是问题厕所。重点聚焦目前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的厕所。二是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摸排:是否存在目标任务不合理,盲目赶进度、压任务;是否存在推进方式简单化,不尊重农民意愿强行推、简单把发厕具当成改户厕;是否存在不顾客观条件一种技术模式套到底,新技术新产品在大范围推开前未经过试验示范;是否存在产品和施工质量把控不严、改厕不到位不好用;是否存在管护机制不健全,设备坏了无人修、管道堵了无人通、粪污满了无人掏等问题。

2.落实责任。县级层面摸排整改工作由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扶贫办配合;乡镇(区)层面摸排整改工作由本级党委政府明确的农村厕所革命主抓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区)扶贫工作站配合(原则上新农村建设点摸排整改工作由各乡镇(区)分管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负责);各乡镇(区)党委、政府作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责任主体,要把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提升工作质量,彻底解决存量问题。

3.摸排方式。在全县范围内以村为单位,对所有农村户厕逐村逐户逐厕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农村户厕现状,实行“谁摸排、谁签字、谁负责”摸排整改责任制。要通过入户调查、查阅改厕台账、验收记录、资金奖补情况等方式,对农村户厕进行逐户逐厕排查。农户在家的,要结合询问农户使用情况和现场查看来判断是否属于问题厕所;农户不在家的,要实地查看或当场使用,检验厕所情况,防止乱填乱报。要确保排查范围全面、问题摸排准确、不留死角盲区。

4.建立台账。县扶贫办将牵头建立农村厕所革命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问题厕所电子台账,各乡镇(区)扶贫工作站要及时将所有农户厕所情况和摸排出来的问题厕所分级如实录入系统。县、乡、村三级要逐级汇总好《农村户厕问题摸排调查表》等有关台账档案,以备督查检查。各乡镇(区)要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摸排工作。

(三)分类整改(8月底前完成)

以乡镇(区)为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厕所,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方案于8月底前报县级农村厕所革命主抓部门审核备案。要明确整改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保障、时限要求等,并分级建立整改台账。对问题厕所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不等不靠,对因施工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导致的问题厕所,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因技术模式不适宜等导致的,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逐步整改。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求。

(四)调度指导(摸排整改任务完成前)

县级农村厕所革命主抓部门要定期调度掌握工作进展、问题和困难等情况,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省级将对农村户厕摸排整改工作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机制,列入暗访指导重要内容;市级要对县级工作情况每半月一调度,以厕所革命信息大数据为依托,及时研判,形成常态化推进态势。同时,县工作专班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区)摸排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检查评估(9月底前完成)

对每一个问题厕所,要严格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整改到位。完成整改后,由县、乡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且能够正常使用后,由农户签字同意后销号,整改进展情况每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分别报县主管部门。县级农村厕所革命主抓部门要对问题厕所和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重点查看排查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是否到位、销号是否合理等,并将全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总结、整改进展和下步整改计划,按照市级层面明确的工作机制,由县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扶贫三部门联合行文,于9月底前报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级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复核。

(六)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各乡镇(区)要举一反三,把此次问题摸排整改与健全政策体系、优化制度设计、改进工作作风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农村改厕工作质量,力争“十四五”期间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要严把农村改厕十关,有条件的乡村,要推进改厕和污水治理一体化,积极探索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要结合“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和“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重视支持、部署推动,从讲政治的高度持之以恒把农村厕所革命这项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二)强化技术支撑。县卫健委要牵头为摸排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所有排查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县扶贫办要对摸排登记、系统录入、审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问题整改台账建立准确规范。各乡镇(区)要选优配强摸排整改工作力量,组织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参与指导,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开展摸底排查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区)要以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宣讲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改厕的意义和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农村改厕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改厕的良好氛围。省、市级将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推进部署。

(四)强化督导考核。省、市、县将组织专家组对各乡镇(区)摸排整改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发现排查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各乡镇(区)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用好通报约谈等举措,全面彻底深入开展排查,扎实推进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排查整改工作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两年一度的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先进以及有关专项户用厕所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年终,县级将对各乡镇(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区)通报或约谈。

【精选】街道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社〔20xx〕4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府办发〔20xx〕3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全面摸排农村户厕问题,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争取用半年左右时间,完成全街道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存在问题排查工作,确保排查范围全面、问题摸排准确、不留死角盲区。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前)。各村(社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摸排方案,组建摸排工作机构,开展技术培训。

(二)摸排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各村(社区)要通过查阅改厕台账、验收记录、资金奖补情况等,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改造或新建的卫生厕所组织全面排查,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摸排已失去厕所功能、一年四季均无法使用,或虽具备厕所功能、但一年中部分季节无法使用的厕所。摸清导致厕所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的原因,重点掌握厕屋(卫生间)、厕具、粪池、用水、防冻、粪污处理、后期维护等问题。以行政村为单位组成摸排小组,逐组(寨)逐户摸排,登记造册,逐级统计汇总,形成问题厕所台账,切实把问题找出来、把底数摸清楚。

(三)整改阶段(12月底前)。各村(社区)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厕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保障、时限要求等,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分类整改,因施工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过关、使用过程中设备损坏等原因导致的问题厕所,力争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

(四)持续推进巩固提升阶段(“十四五”期间)。对整改结果,市、县、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全面复核,省级组织开展抽查,评估地方排查整改情况。各村(社区)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农村改厕工作推进机制,力争“十四五”期间改一个、成一个。

四、整改要求

(一)坚持群众主体。各村(社区)要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把群众满意作为整改第一要求,鼓励引导群众自改或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整改,防止“干部干,群众看”现象。要坚持“五先五后”,即先宣传后改厕、先培训后施工、先示范后推广、先建厕后拆厕、先满意后验收,确保整改一户、满意一户、验收一户、使用一户。

(二)全面摸清底数。按照“村村过、户户过”的要求,根据改厕系统录入户数(包括实际已改厕而未录入系统的户),组织人员对改厕户逐村逐户排查、登记,查清楚有问题户厕公厕的改厕时间、主管部门、具体问题、整改办法,排查人要签字确认。要以村为单位将问题厕所数据逐级汇总,形成台账。

(三)切实整改到位。对问题厕所进行分类整改,做到“四个一批”:一是配套完善一批。对设施缺失或毁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配齐,对于通风不畅、缺水的要进行改进、完善,对于未完工的“半拉子工程”要加快进度、竣工交付。二是调整使用一批。对于厕所位置较远、如厕确实不方便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调换或迁建,争取就近如厕、进院入室。三是适当重建一批。对于拆而未建、质量问题严重,确实不能使用的,根据群众意愿,重新修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四是引导使用一批。对部分观念未转变、不习惯使用新厕所的群众,注重宣传引导,普及改厕知识,做好思想工作,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农村厕所管护维修机制,为村民提供维修服务电话,方便村民联系、及时维修;加快建立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形成以村民自主清掏还田为主,以社会化有偿服务清掏为辅的粪污收集利用体系。确保农村厕所粪污满了有人掏、出了问题有人修,切实做到“建、管、用”统筹。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街道成立了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街道农村服务部部长)

(街道党建综合部办公室主任)

(街道社会事务部部长)

(财政分局局长)

(街道农业管理办主任)

(街道规划建设办主任)

(街道农牧市场综合管理办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村服务部,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项目谁实施,整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要严格排查整改质量,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排查整改一户,群众满意一户。各村(社区)每月1日、15日分别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户厕排查整改情况。

(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在发挥好宣传画、宣传册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农村改厕好处、如何使用、怎样管护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卫生厕所能建、会用、能管、会修。要经常总结交流各地排查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学习,共同提高。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把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作为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以农村户厕问题的有效整改,促进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方案推荐:2020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镇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改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厕任务,现调整镇农村改厕工作领导组,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目标任务

20xx年确定完成7个改厕整村推进村、9个永久性居民点、19个近期保留居民点的人居环境整治自然郢常住户、美丽乡村点、贫困户改厕、危房改造户及主干道沿线等急需改厕户的改厕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农户改厕档案。各村(社区)组织开展20xx年农村改厕政策宣传和摸底登记。坚持以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户以投资投劳的方式参与厕屋建设并作为申请改厕的前置条件。对纳入20xx年改厕计划的农户,以村建立农户改厕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及时将农户改厕信息录入省住建厅省农村改厕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加强核实比对,做到系统信息与户档信息一致。

(二)确定农村改厕模式。以各村(社区)摸排登记改厕任务为主,在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使用砖砌式(预制)三格化粪池厕所。在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污水直接接入管网),在确定产品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测算户均投入,坚决防止简单“最低价”中标。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

(三)规范农户改厕选址。坚持“以改为主、以建为辅”原则,按照“进院入室”要求,动员农户自行利用院内的旧厕屋、旧厢房、旧畜舍改建厕所,或者利用房屋或院墙墙体新建厕所。新建厕所必须是拆旧建新,实行“一宅一厕”。一户多厕的,应拆除多余的旱厕。无人居住的空房户(含已有卫生厕所的一户两宅的老房)不得再建新厕。父母随子女生活的,不得以分户为由要求新(改)建厕所。新(改)建厕屋选址需经分工村干部、分片领导确认报镇爱卫办审核后方可施工,厕屋结构要安全,不渗漏,室内净尺寸不得小于1.2m*1.4m,净面积不得小于1.68㎡,高度适宜(原则上要求大于2.2m),满足如厕需要。合理设置门(尺寸1.8*0.8)、窗(尺寸0.4*0.3)以及通风,并有防蝇设施,地面经硬化处理。安装电灯,便器水箱接通自来水。

(四)严格执行改厕流程。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社区)批准、乡镇审核、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流程。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格改厕验收严控改厕成本的通知》要求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严禁使用厕屋建设,厕屋建设奖补资金由乡镇自筹。

(五)科学确定施工单位。新(改)建厕屋由农户委托村(社区)组织的经县、镇爱卫办培训合格的施工队伍施工或农户自行组织施工,但需符合县、镇厕屋验收标准。化粪池根据厕屋的选址情况,坚持以“进院入室”“一宅一厕”的原则由农户申请经分工村干部确认报改厕工作组成员审核后方可实施,施工人员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镇爱卫办根据《县农村改厕技术实施导则》(20xx年修订版)要求确定改厕标准,并负责改厕任务落实、施工质量监管、初次验收和村(社区)改厕工作指导。村(社区)负责落实改厕对象,并筛选农户改厕施工队伍。村(社区)与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签订协议后报送一份致镇爱卫办备存。

(六)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农村改厕工程实行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村(社区)要与施工人员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并报乡镇备案,与改厕户签订协议书,明确农户义务和责任。依照县爱卫办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和改厕技术培训与指导,并统一验收;镇爱卫办要加强对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并确定改厕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对改厕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村(社区)作为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的监管,并加强宣传发动改厕户对改厕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七)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改厕完成,由县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根据《镇20xx年农村改厕管护机制实施方案》(丰政〔20xx〕3号)精神,坚持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运行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全面建立农村改厕管护“一站两体系”,做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渣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

(八)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新建或改建厕所在申请验收前完善“一站两体系”监督机制,市、县两级农村改厕监督电话张贴至村(社区)公示栏及自然郢醒目位置,镇、村(社区)两级农村改厕监督电话张贴到每座户厕,建立健全群众投诉问题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应改尽改。

(九)开展农户满意度测评。各村(社区)要通过登门入户、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群众满意原则,村(社区)完成户厕改造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农户满意度测评,没有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或测评不满意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1日—3月20日)

1.召开会议,下发工作方案,落实改厕任务;

2.开展政策宣传,使改厕意义、方式、原则、补助等家喻户晓,营造浓厚氛围;

3.入户登记,收集资料,与改厕农户签定协议,明确职责;

4.镇、村(社区)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县爱卫办组织的改厕业务培训;

5.各村(社区)上报工作落实情况和农户改厕需求量,镇进一步完善改厕工作方案,报县爱卫办备存。

(二)户档建立(3月21日—5月31日)

1.镇、村(社区)按照改厕户档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图片采集,与改厕农户签订协议,完成“一户一档”建立和系统录入;

2.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人员技术培训;

4.镇、村(社区)分别组织监督巡查,适时召开调度会。

(三)实施农村改厕工程(6月1日—9月30日)

1.县爱卫办组织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2.实施改厕农户旱厕改造;

3.采集改厕后照片,并上传省农村改厕信息系统。

(四)组织验收(10月1日—10月31日)

1.村(社区)申报完工,镇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2.镇爱卫办对户厕档案与信息系统比对,统一归档;

3.县爱卫办组织专家验收;

4.拨付改厕经费;

5.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落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村改厕工作在县爱卫办指导下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镇爱卫办负责改厕任务的分解落实、改厕方案的制定、改厕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信息摸底统计上报等工作;镇财政所负责按年度计划,将农村改厕经费、后续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做好改厕工作车辆、就餐、会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村(社区)负责落实改厕对象筛选改厕队伍并指派一名懂电脑操作的年轻干部作为业务负责人。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关于严格改厕验收严控改厕成本的通知》文件规定严禁将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用于厕屋建设。省(100元)、市(800元)、县(15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格式化粪池施工、厕具采购、厕屋维修等。严格落实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政策,农户自行建设达标的厕屋一次性给予2300元的补助,农户厕屋补助资金由镇财政承担。验收合格并经农户签字确认后,镇财政所将农村改厕专项资金拨付至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居按实拨付至施工队伍或农户,县级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100%的村(社区)按照每座厕所300元给予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参与改厕的镇村工作人员及厕所的长效管护等。结合我镇下发的《镇20xx年农村改厕管护机制实施方案》丰政〔20xx〕3号,保障“一站两体系”正常开展工作。另对每座卫生厕所管护补助90元的标准补贴到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社区)结合管护协议使用管护资金,其中县级补助60元用作粪污清掏(每年清运三次,超出次数按20元/次收取人工费),镇补助30元用作厕屋厕具、水电、门窗等维修,实行专款专用,做好政策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改厕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充分发挥广播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开展改厕宣传,加大有关使用厕所知识的普及,让农民会用、会修、会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将文明创建与改厕结合,深入开展卫生户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改善环境、积极改厕的主动性。

(五)严格执行奖惩。

根据《镇“四级联动”争先创优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有改厕任务且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参与该项工作的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加分,合格率低于100%的,进行减分,加减分值对等,具体分值由目标考核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

【荐】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为提高全区地震易发地区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国开发〔20xx〕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建村〔20xx〕83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的通知>》(晋建村函〔20xx〕19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农民自愿、区级指导的原则,以抗震改造与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机制,高质量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逐步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镇镇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所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同志兼任。

三、任务范围

全区7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xx〕115号)文件精神实施,本次原则上以信义镇为改造试点先行开展,其他乡镇、街道后续开展。

四、任务对象

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的对象是住房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镇(村)汇总上报、区级审批的程序,优先支持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实施改造。已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试点范围。

五、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50户。

六、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2种方式为主。农房抗震改造尊重农户意愿,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七、工作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按照下列流程开展:

1.农户申请。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一户多宅的不予改造、认真填写《省农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身份证、房屋现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村(居)乡镇、街道公章。

2.评议公示。村(居)委员会对收到的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各有关乡镇、街道。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核准上报。区住建局对各相关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由设计鉴定单位作出设计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房每户享受1.4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政策,个户工程量计价不达1.4万元的以实结算,改造工程验收达标后予以一次性补助。

4.组织实施。建设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对象认定、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5.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房屋证明、农房抗震改造协议等材料,资料要全面、真实、有效。

6.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开工;20xx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省市区党委、政府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地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农房抗震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规范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将个人申请、政府审核、竣工验收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农户自建,但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住建部门可根据晋建村函〔20xx〕387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采取“三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统一建设,确保改造质量和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管。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区住建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改造户,待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严格对象认定、档案建立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监管,确保符合规定、群众满意。

(四)落实责任。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农房抗震改造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房抗震改造住房宅基地计划指标及相关事宜;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负责对抗震改造农户的资格申请把关,并负责本区域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宣传惠民政策,对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方案范本_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20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目标,以“生物质能引领农村能源革命”为抓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解决农村秸秆焚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户数3000户,计划在卅里铺乡孙家店村实施600户、谷前堡镇袁才庄村实施320户、南河堡乡南河堡村实施625户、王进堡村255户、季冯夭村400户、东沙河村800户。

三、补贴政策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资金补贴主要用于炉具和燃料补贴,按照户均2898.3元实施,主要由市级奖补资金承担,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每户补贴1台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以及2—2.5吨生物质燃料,同时配备一个CO报警器。

四、确村确户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以整村推进为主,优先在秸秆资源丰富、贫困村实施。生物质取暖改造确户对象为在村常驻农户,户在人不在村,长期在外生活的农户不得享受生物质取暖补贴,已享受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要把生物质取暖与乡村提质工程相结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提高政治站位,争当能源革命尖兵。推进生物质清洁取暖,是进一步贯彻践行关于能源革命重要论述,推进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我市争当“能源革命尖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作为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协作推进改造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全县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安洪涛为组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张策、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林为副组长,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能源局负责推动规范生物质清洁取暖的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生物质燃料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各乡镇负责确村确户和补贴物资的发放。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任务。

3、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演示,专题宣讲,把清洁取暖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提升全民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革氛围,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能源革命。

【荐】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试点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四好农村路”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建立“路长制”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农村公路是一次性投入大、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对带动沿线产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发展具有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路长制”实施合力,实现农村公路社会、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坚持协同共管,注重工作实效。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关键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以民为本,实现普惠共享。以交通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坚持创新理念,促进统筹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实现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县辖区内农村公路。

(二)任务目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警民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新机制,形成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农村公路管养“3+1”级路长制新体系。即:设县、乡、村道三级路长,同时每条公路设立一名警长。通过路长制的实施,实现农村公路管理由阶段性突击到常态化管理,由行业单一行为到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由点线重点实施到全覆盖推进的三个转变。不断优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公路安全通行水平;不断提升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通有序、文明整洁的交通环境;不断完善便民惠民服务设施,使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实施路径

(一)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路长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同时设立总警长,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总警长负责打击破坏农村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每条公路设路长,县道、乡道、村道按公路等级和区域范围,分别由县级相关负责同志、乡级相关负责同志、村级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每条公路设一名警长,由公安部门公安干警担任。

县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下设“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负责全县“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路长制”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负责对各级路长监督考核,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报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

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下设乡级“路长制”办公室,乡级“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区域内县道、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级“路长制”办公室的对接沟通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护网格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二)建立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建立“路长吹哨、部门报道”的工作机制,在路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公安、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执法、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运转高效。各相关部门分别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其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县公安局负责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县政府要求,整合省、市、县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落实县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政策范围内做好涉农村公路和路域开发建设的规划、指导和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好相关部门对路域范围内违建的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村公路穿村路段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县林业服务中心负责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技术指导,全县农村公路林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设立。县水利局负责公路沿线水系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协助做好跨河工程建设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立明晰的公路专管体系。县、乡级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量等实际情况,分级负责,通过设置公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农村公路专管员。严格专管员选任,加强专管员履职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度,实施专管员收入与工作成效挂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和奖惩制度。

农村公路专管员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同时建立养护承包人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市场化、社会化养护。

(四)建立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将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机构运行经费,按照县乡职责分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安全防护等管理养护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其中。

(五)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明确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评估办法,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逐级建立、梯次推进、细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的依据,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农村公路各路长责任分工、保障措施、资金筹措、监督考核等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在县路长制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切实规范“路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路长制办公室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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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落实"20xx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居住在场地危险房屋或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危房中,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其他农户危房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农户实际居住唯一住房和由各镇认定身份为其他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虽然符合上述(二)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扶持补助范围:

1.实际拥有车辆且正在使用的(农用车的除外);

2.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4.农户身份是村干部的(由财政拨付工资的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和妇女主任,对于村会计或妇女主任,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后可列入补助范围);

5.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足以改造危房的;

6.长期无人居住,房屋闲置的(具体为房屋已破损,院落荒芜,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

7.农户收入过高等其他情况。

对于无上述情形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均要由农户本人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成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确认身份。各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身份认定工作,加快推进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三)开工建设。各镇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20xx年危房改造户尽早开工。

(四)验收竣工。区住建局采取"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核查验收。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按照补助标准,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六)档案完善。由各镇负责,严格按照卷宗模板要求完善相关档案。档案原件报区住建局审核后留存,复印件由各镇备份妥善保存。

三、政策标准

(一)补助标准

1."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明确补助标准最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xx]40号)要求,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元/户;新建补助为40000元/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0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建、修缮改造方式,结合各镇危房改造户实际情况,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二)面积标准

立足于实现住户安全有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翻建户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如遇婚嫁增加人口、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比户口本多、其他亲属出资共建房屋、原有房屋面积在改造范围之外等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在确保不出现举债过多致贫、返贫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附明确意见后,予以改造。

(三)改造标准

维修:以消除危险点,达到房屋安全为目的,对墙体开裂、起鼓、剥落、下沉处进行加固除险,瓦面漏雨的更换瓦面,对门窗、屋顶、椽子、墙体、地面进行修缮。

翻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在达到住房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不超出标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等级鉴定(认定)、政策解读、督促推进、房屋检查验收等工作。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脱政策户;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四类重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区残联牵头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各镇会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联合认定改造户身份。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各镇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把关、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对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危房户,由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台账,核实家庭状况,完善好佐证材料。对"闲置房屋",要登记造册,挂牌警示。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保障力量。各镇镇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分管副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区住建局要进行督导指导,协助各镇完成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行周报制度,各镇要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上报进度及实地督导核查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解决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

(四)强化问责。对危房改造,重视程度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违规使用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时介入,依纪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各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策,掌握规范程序,逐户宣讲政策。要因户施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获得群众支持理解,动员其主动改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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