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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推荐: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2022-01-07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优秀的实施方案是什么样子的?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方案推荐: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4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全面实施小区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贯彻党的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精神,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政府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回应需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善养老、托育、助餐、购物、文化、医疗、家政、快递等服务设施。

(三)成片改造,注重特色。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要兼顾传承历史、完善功能和保护利用,落实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街道、社区的作用,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探索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创新,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前(条件允许可放宽至2005年前,比例不超过15%)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智慧安防、环卫、消防、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水电气、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和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工作实际,我县计划用3年时间(20xx年至20xx年),全面完成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中解社区、建光社区、东门社区、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263栋、户数6713户、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在“十四五”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四)工作计划。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中解社区、建光社区、东门社区等社区,楼栋79栋、3039户、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建光社区、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94栋、1850户、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90栋、1824户、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建立县政府、街道、社区分级负责工作体系。县政府牵头各部门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相关业主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二)计划申报。县住建局和双溪街道密切配合,组织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和分年度计划。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涉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管线改造计划的单位,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1.征集改造需求。县政府统筹安排,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城管、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组织、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长效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

2.制定初步方案。优先推进水电气路网、雨污分流、消防等基础类设施改造,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提升养老、健身、家政等服务设施,做到量力而行、能改则改、应改尽改。要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结合我县财政承受能力,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企业同步制定初步改造方案。

3.确定改造计划。街道办事处在项目范围内对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改造项目清单,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项目清单报送县住建局汇总。

(三)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落实项目方案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具体工作。

1.简化项目审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经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后,可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对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住建部门可公布一批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信誉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建设单位择优选择。

2.加强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鼓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

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邀请居民代表参加。涉及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验收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健全机制。物业主管部门可公开征集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资源库。街道可结合实际,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街道、社区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落实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居民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

(二)财政资金支持。县财政部门应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中央、省级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统筹使用。

(三)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供水、站房及箱柜设施改造,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上述管线(除燃气外)的迁改、规整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鼓励以“平台+创业单元”创新模式,结合夜间经济、户外经济等新需求,依法依规统筹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房屋、存量用地,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务、物业服务、商旅文创等新业态,打造特色街区街巷,注入创新动力,推动旧城复兴。

(五)金融税收支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全县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问题和事项,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成效,营造改造方案群众认可、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社区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

(四)完善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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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按照>(平政办[20xx]42号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城镇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突出抓好基础设施改建配套、居住环境改造提升、服务设施改善优化和社区管理改进规范,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向"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舒适宜居"城市社区转变,构建"决策共谋、项目共建、实施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实现城市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县政府统筹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工作和具体实施改造工作。

2、政策支持原则。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上级出台的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及时制定出台项目审批、资金奖补、民间资本参与、居民合理承担费用等具体措施,鼓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降费让利,全面引导推动改造。

3、业主参与原则。明确业主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主体地位,积极筹资筹劳,发动群众参与改造决策、过程监督和后期管理。

4、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改造全流程和后续管理中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手段汇聚社会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三)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全改造,有效解决设施老、环境差、服务缺、管理弱等问题,基本达到"小区道路平整、绿化种植提质、路灯廊灯明亮、楼宇标识清晰、车辆管理有序、线路管网规整、建筑外墙美观、安防设施齐备、水气供应顺畅、管理组织健全、物业服务规范"等目标。

二、实施内容

(一)改建配套设施

1、生活设施:包括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广电、排水等。

2、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照明、防水、门窗、垃圾分类收集等。

3、功能设施:包括物业管理场所、社区活动场所、健身场所、停车场所、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充电桩、无障碍设施、公示栏、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文明创建宣传栏以及消防、安防、标识等。

(二)改造居住环境

清理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清理楼宇间、楼道内及屋面、楼顶杂物;清理疏通消防通道;清除小区内各类小广告及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规整空调机位;清理地桩地锁;清理废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小区绿地进行调整与再利用规划,对黄土裸露部位实施硬化或绿化。

(三)改善服务设施

按照社区内配齐养老、托幼、医疗、文化、购物、家政、快递等服务设施的标准,补建群众急需项目,督促服务单位提高标准、价实相符,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改进社区管理

组织老旧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健全业主管理组织;指导、监督业主或业主管理组织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分项委托、捆绑打包、业主自治等方式开展物业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提高群众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划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完善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改造小区目录;对纳入改造目录的小区广泛征求意见、做好群众工作、建立现状台账,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内容细致、问题客观真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制定方案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按要求制定改造工作方案(含改造内容、任务清单、投资计划、时间安排等),上报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备案。对空间相邻、有共同改造需求的楼房或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广电等设施和养老、托幼、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在改造工作方案上报前应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或主管部门形成一致意见。

(三)组织实施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改造项目指挥部,具体负责经县领导小组备案改造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改造项目指挥部就改造内容标准、设计方案、实施模式、工作步骤、筹资比例、后期物业移交等内容征求业主意见,修改完善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办事处具体实施。

(四)工程验收阶段

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改造提质一个、合格一个、交付一个。

(五)物业接管阶段

已经有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城镇老旧小区,在改造结束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业主、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并结合小区改造内容进行管理;无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城镇老旧小区,在确定物业管理单位时,应将能否提供符合改造标准的服务方案作为选聘主要依据。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改造效果持续保持。

(六)项目评估阶段

各办事处对竣工移交的改造项目进行决算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资料的存档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和审计。

四、资金来源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投资、专业经营单位优惠、居民合理分摊、社会捐助补充、县级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专项补贴资金,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对有新增经营性内容的改造项目,各街道办事处可按规定探索成立改造运营公司或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改造运营公司,将设施配套项目、完善提升项目等整体交由运营公司运作,实行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通过引入市场主体解决投入问题。

对改造过程中规整管线和刷新仪表箱体费用,由各专业经营单位承担。需更新、改造、新建相关设施的,由各专业经营单位优先列入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按照最优惠标准计价,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对居民个性化提升投资,按照"个性项目户主负责"原则,通过单户承担、平均分摊、梯次分摊等方式解决。

引导鼓励居民个人通过捐资、捐物、投劳等方式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及社会力量出资支持改造工作,培养"公益事业共同建、小区事情大家办"的行动自觉。

改造所需资金扣除以上部分外,由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承担金额给予一定比例奖补。超出改造范围支出的资金,不纳入县级奖补范围。

改造后物业管理标准提高所需经费由相关业主承担,各街道办事处财政给予一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补贴。补贴原则上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0.3元、补贴期限不少于3年的标准执行,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业主交费情况、日常监督考核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和支付方案。

五、责任分工

(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编制、项目统筹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并做好贯彻实施;负责改造过程中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提质工作,以及绿化提升、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二)县委组织部:结合党员进社区活动,号召党员帮助城镇老旧小区开展改造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报道工作,结合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社区创建打造小区楼道文化,指导协调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工作。

(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参与申报上级项目补助资金。

(五)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所在社区幼儿园建设、改造的指导协调,体育设施建设的指导协调,以及体育器材配备等工作。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城镇老旧小区内通信线路的整修规范、入地改造等工作。

(七)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监控、智慧安防设施的安装与维护,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改造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县民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所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改造的指导协调工作,以及小区地名规范工作。

(九)县财政局:负责申报上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市级补助资金,会同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改造项目奖补办法。

(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规划、城市设计、街区风貌景观技术服务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十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改造过程中垃圾分类等工作;指导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作,协调雨水、污水管网分离和接入公共管网系统等工作;协调供水、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

(十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文化服务场所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改造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四)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指导及检查工作。

(十五)县供电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电力配网、充电桩设置和电力线路入地或架空线路的规范整治等工作。

(十六)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县热力公司、县燃气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老旧管线的规范铺设、更新改造、拆除新建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扛牢责任,全面做好本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县直有关部门、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管理职责,根据需要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工作,按照豫建城建〔20xx〕299号文件要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化融合,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当与城市规划相融合,对标国家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以及各类规范要求,充分考虑街区风貌、建筑历史、社区文化、城市色彩等因素,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无障碍改造、水电气暖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一并开展,避免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坚持改造与管理相融合,提前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高,保持改造效果。统筹处理好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前期工作与具体实施、地上工程与地下工程、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关系,确保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的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按照"保基础、拓空间、增设施、促提升"的要求,一区一策、分类实施。对超出民生基本需求的改造项目,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改造工作应坚持阳光透明、尊重民意,强化业主主体地位,激发居民改造热情,让群众参与到方案制定、工程实施、工作验收的全过程,逐步构建"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四)完善制度,强化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挂牌作战,逐项登记销号,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制定老旧小区改造督导考核办法,对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运营企业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对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对行动迟缓、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建立相互观摩竞赛制度。通过比特色、比创新,看进度、看满意度评定改造效果,对评比优秀的项目在奖补资金发放时给予适当倾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精彩方案:某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某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43号)、《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南政办〔20xx〕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完善社区治理体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增强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贯彻党的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精神,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积极性,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政府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二)突出重点,回应需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善养老、托育、助餐、购物、文化、医疗、家政、快递等服务设施。

(三)成片改造,注重特色。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要兼顾传承历史、完善功能和保护利用,落实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在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常态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前(条件允许可放宽至2005年前,比例不超过15%)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水电气、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和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具体参照《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附件1)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改造目标。用3年时间(20xx年至20xx年),完成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户数5540余户、小区片区46个、楼栋450栋、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以上;“十四五”末期,力争完成2005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四)改造计划。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800户、小区片区15个、楼栋150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老旧小区2200户、小区片区16个、楼栋170栋、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540户、小区片区15、楼栋130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详见附件3)。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改造职责。按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政府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属地街道负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市建工集团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崇安街道、新丰街道、武夷街道、建工集团)

(二)计划申报。属地街道组织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和分年度计划。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消防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广电网络集团、消防救援大队、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征集改造需求。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等负责做好群众工作,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作为凝聚人心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崇安街道、新丰街道、武夷街道)

2.制定初步方案。优先推进水电气路网、雨污分流、消防等“基础类”改造,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提升养老、健身、家政等服务设施,做到量力而行、能改则改、应改尽改。要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结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企业同步制定初步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广电网络集团、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确定改造计划。业主单位在项目范围内对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街道办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改造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崇安街道、新丰街道、武夷街道、市建工集团)

(三)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各相关单位落实方案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具体工作。

1.简化项目审批。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后,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对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住建部门可公布一批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信誉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建设单位择优选择。(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市广电网络集团统一组织广电网络线路整改、建设,广电网络运营单位具体实施。鼓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工信局、广电网络集团、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邀请居民代表参加。涉及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验收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广电网络集团、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公开征集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资源库。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街道、社区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落实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居民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财政资金支持。财政部门应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中央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应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积极申请中央奖补资金,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站房及箱柜设施,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供水、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通讯、广电网络缆线的迁改、规整费用,相关企业承担65%,地方财政承担35%。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广电网络集团、国网电力、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鼓励以“平台+创业单元”创新模式,结合夜间经济、户外经济等新需求,依法依规统筹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房屋、存量用地,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务、物业服务、商旅文创等新业态,打造特色街区街巷,注入创新动力,推动旧城复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城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等相关商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问题和事项,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营造改造方案群众认可、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社区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汇编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8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xx〕40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可持续改造模式,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拟对小区进行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单位平房家属院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三、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家园”。

四、工作标准

(一)改造类型

1.基础类改造。主要解决基础设施缺失和老化问题,以水、电、暖、气、道路、安防、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八项内容的改造为主,辅以拆违拆临、公共照明、环卫、消防、绿化等。

2.完善类改造。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为主要目标,在完成基础类改造的前提下,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重点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3.提升类改造。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为主要目标,包括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二)改造原则

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侧重于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同时在广泛听取业主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进行改造。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老旧小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针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走访入户、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改造内容、改造意愿、改造方式、改造建议等内容书面征求本小区居住群众意见。

(二)汇总上报。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征求意见情况,在保存好原始征求材料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后报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牵头单位,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信息按照改造内容分类处理,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表。

(三)制定计划。各专营单位接到改造任务后,自行到住宅小区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改造意愿程度确定改造顺序,同时,认真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积极征求上级专营单位意见和支持,结合上级专营单位任务安排,确定改造任务和年度计划,并上报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和专营单位根据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拟改造项目名称时序和年度改造计划。

(四)组织实施。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联动改造,统一设计、招标、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支持专营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或管理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建立分类施策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副主任、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及专营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县城区内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改造过程中要同步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完善业主自治组织。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加强专营设施设备管理。水、电、暖、通讯等专业经营单位要按照职责,对完成改造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专营设施设备,担负起承接、维修、保养等责任。执法职能向小区延伸。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房地产服务中心等涉及物业管理相关职能的部门要将执法职能向小区延伸,公布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对小区内违法搭建、侵占绿地、无照经营、污染环境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协调物业管理涉及各方共同抓好小区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筹集和管理。坚持“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及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改造;从住宅、商服用地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探索政府债券方式的融资及金融机构的可持续金融支持等资金筹集形式,整合各类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参与改造。

(四)加强项目监管。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的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确保整治提升项目符合各项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对整治提升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划拨和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涉及到的老旧小区具体改造方案要在小区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要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给居民群众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提升后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居民反应强烈的问题,努力打造“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使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原则。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小区“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由居民决定,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通过对小区的提升改造,从而构建起以居民为核心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改造项目要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解决房屋安全,后考虑功能提升”的顺序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小区改造要根据小区居民的实际 情况,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长效管理。构建共建共享共治联动机制,落实市级推动、部门联动、街道负责、社区实施的责任分工,制定多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改造管理方案;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街道及规划部门要指导改造小区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制度,保障改造提升效果,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

改造范围为街道办事处建成于2000年以前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改造内容

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的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改造任务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对我办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的小区,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情况,科学制定我办小区改造方案,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能改则改。

(四)改造步骤

1.计划申报。按要求向市住建局申报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需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双2/3”条件(即面积占比2/3和人数2/3业主同意),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内容)的认可率达2/3。(1)征集改造意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有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开展入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广泛征集小区居民意见,确定小区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和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況,形成项目清单;(2)制定初步方案。根据项目清单,由办事处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做好居民资金筹集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引进长效管理方案;(3)申报改造计划。对初步改造方案组织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小区居民人人知晓。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列入改造计划。

2.计划确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报市住建局组织审查。

3.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办事处统筹安排落实方案设计与审查、预算编制、立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1)方案设计与审查、预算编制、立项。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编制工程预算,设计方案上报评议、审查,对审查通过的项目出发改批复文件;(2)工程建设招投标。按国家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对发改批复通过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工程实施和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相关部门、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办事处组织施工单位、社区、业委会、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居民自愿投资(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渠道落实政府奖补、社会筹集、企业(单位)支持为原则。

老旧小区原属于企业(单位)产权或由其管理的,鼓励原企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同时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等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从党政办、自然资源分局、综执分局、综合办、规划办、“三违办”等单位抽调组成。

(二)职责分工。各副组长及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安排和负责对接相关主管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涉及的宣传报道、供电、水务、燃气、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安防、交通、文体等工作。

1.党政办。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宣传、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我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

2.财政分局。负责对接上级补助资金拨款工作;负责老旧小区内国有资产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做好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3.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两违清理和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4.综合执法分局。负责老旧小区绿化、市政设施改造及垃圾分类的监督指导工作; 负责组织拆除老旧小区内违法建筑;负责整治小区噪声、油烟等污染问题。

5.综合办。负责宣传动员组织成立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制度。

6.安监站。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督促施工企事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无事故发生。

7.规划办。负责联系设计部门做好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工作、对接市发改局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前期批复手续工作、对接住建局做好老旧小区申报工作、联系服务公司完善项目建设招投标手续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工作、审核工程竣工和结算资料联系造价咨询服务公司做好结算审计工作,并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工作。

8.林业站。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涉及林业相关工作。

9.司法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司法相关工作。

10.综治办。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维稳相关工作。

11.信访办。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中出现的信访相关工作。

12.、新联、幸福社区。负责做好各辖区范围老旧小区改造摸底入户调查、宣传动员、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三)宣传报道。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提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监督检查。做好我办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改造项目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民满意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化推进农村户厕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村户厕改造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以主要交通沿线村庄、沿黄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连片示范区、示范村为重点,通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0xx年完成3000座改厕任务,由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组实施”的要求,分级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并认真组织落实工作,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摸清底数,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

(二)鼓励引导整村推进。各乡镇在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时鼓励引导整村推进,优先选择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沿黄和沿山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沿线村、重要水源保护地所在村和中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粪污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后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切忌“一刀切”。在排污管网覆盖村、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优先采用水冲式户厕改造模式;在其他地区,要因地制宜选择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对缺水、储粪池难以改造的行政村推广“通风改良+集中处理”模式;在高寒地区,可选择深埋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

(四)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各乡镇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把好农村改厕质量关,农村户厕改造的结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一是把好厕具产品质量关。严格厕具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选择正规有资质且能提供后续服务的企业,要严格查验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合格证书等,防止一味追求低价,杜绝质量低劣产品。二是把好施工质量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乡镇政府应当安排专人或者村民代表对户厕改造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队伍对户厕的施工质量负责。鼓励以农村工匠为骨干,组建农村改厕专业队伍,采取“专业队十农户”的模式进行改厕,培育一批改厕“土专家”。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关。要一步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由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拨付补助资金。具备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推行农户自愿按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方式。

(五)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农村厕所维护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积金、公益金中设立农村厕所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技术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县上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住建局、文旅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全面领导、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改厕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统筹推进本辖区农村厕所改造;村委会要做好改厕农户的摸底和群众参与改厕的宣传组织工作。形成县、乡、村、户合力推进农村改厕机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二)细化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合力推动改厕工作落实,做好检查验收;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及厕所粪污处理的技术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县文旅局负责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县扶贫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负责本区域改厕实施方案的制定,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三)保证资金投入。省级对农村户厕改造按照1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县级按照省、县1:1的比例配套,主要支持农村厕所前端卫生化改造和后续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中央安排资金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且厕所粪污经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进行奖补,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通过卫生宣传栏、刷写改厕宣传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卡,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主导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经验做法、成效等,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营造全社会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基础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农村户厕改造“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工作,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各行政村要对已完成的新改造户厕农户,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厕档案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改厕模式、厕所编号以及改厕前、中、后相关图片等,实行台账化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提供采购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施工资料、影像资料齐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调度表和相关信息。

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积极探索社区基础防控单元综合治理、治安防控、服务群众的新路径和新方法,主动对接大数据智能化战略,全面提升社区网格化治理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平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着眼“服务有温度、管理无感知”,聚焦“实战实效、群众满意”,推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全面提升基础管控、信息采集、疫情防控和预警预知能力,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全县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按照基础型、中级型、高级型三种模式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通过布建物联智能前端感知设备,全域、全量、多维、即时感知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建设以人为本、智慧互联、惠民利民、共建共享为特色的智慧安防小区,全面提升小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智能化能力和水平,夯实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20xx年底前城区智慧安防小区实现全覆盖,其他完成覆盖率达到60%的任务目标;20xx年,实现全县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前端感知设施分区分类建设

按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标准,针对小区新建、改建、扩建等不同的建设形式和封闭式、半封闭式、开放式等不同的建设模式,开展基础型、中级型和高级型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小区改造、扩建和老旧小区改造采用基础型或中级型,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中级型或高级型。

1、基础型。主要对小区出入口强化管控,包括布建人脸识别系统、人员出入管理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前端感知设施,对进出小区的路段实现全天候双向高清视频图像采集,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号牌。对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重要设备机房、重要信息机房、重要物品存在场所、二次供水水箱等出入口,内部主要道路和室外消防通道、寄递物品存放区等位置建设监控系统,实现视频图像采集基本覆盖。

2、中级型。在基础型的基础上,小区主要道路视频图像采集全覆盖,重点部位实现高清视频图像采集和智能化应用,有效采集出入人员体貌特征;楼栋单元增设门禁;建设高空抛物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实现高空抛物感知、识别和预警。

3、高级型。在中级型基础上,楼栋单元增设智能门禁(人脸、声纹、身份证等)和单元楼道人脸抓拍机;强化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建设,重要区域及住户室内建设入侵检测和紧急报警系统。

(二)建设模式和数据联网共享

1、建设模式。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坚持“分类推进、多元投资”工作思路。新建小区全覆盖,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合格后,与小区住房等一并交付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分期交付时应当确保交付区域具备使用功能;已建小区可探索使用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或物业管理企业与社会企业相结合,共同出资建设;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或采取众筹模式确有困难的,或物业管理不健全、建成时间较长的小区,应采用政府补贴或托底、办事处自筹等方式推进。

2、管控系统。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分级建设,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其中,小区级系统侧重建设前端数据采集、异常处置、民生服务等功能,以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在互联网建设管控系统;县级系统侧重实时汇集、开放共享辖区内各小区数据,与市级系统对接,开展市县数据一体汇集,支撑本地个性化应用,并联网共享至各职能部门。县级系统完成全量数据汇聚后推送至县大数据中心视频云平台,实现资源集约管理,共享视频解析等算法算力资源和分析服务,避免重复建设。

3、数据汇聚。小区侧使用互联网或感知网等传输网络,通过边界安全防护措施实现与县级管控系统链通;县级系统建库汇聚并向市级系统推送共享。汇聚内容应以小区出入口视频监控、车辆识别、人像识别等感知数据为基础,根据小区建设实际可扩展至小区自建视频监控、射频门禁、水电气暖等其他数据。

(三)强化设施运维和安全管理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中要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智慧安防小区的备案监管制度和日常管理机制,完善智慧安防小区系统项目的方案论证、安全评价、检测验收、效能评估等机制,以制度促规范、管长远,保障智能感知前端等设施长效运转。要加强网络安全传输、系统安全保障、重要信息安全管理等动态监测和主动防护技术手段建设,做到数据安全可控、数据流向可知、数据泄露可追溯。严格智慧安防小区信息使用管理,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加密存储,不得在公共区域展示,小区内部管理单位使用时,应对关键字段和敏感图像要素进行技术性遮盖和省略显示,阻断数据泄露、侵犯公民隐私等安全风险,构建分级分类分域的纵深防御体系和全域覆盖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按照部门职责做好规划、审批、技术指导、验收、数据整合等各项工作,确保智慧安防小区顺利建成、发挥作用。

(一)县委政法委:统筹组织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工作,强化考评驱动。

(二)县公安局:负责智慧安防小区具体推进,建设县级管控平台,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建设技术指导,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检查验收;负责全县智慧安防小区整合汇聚、应用并共享至县大数据中心等职能部门。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所有新建成小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凡是不符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负责将基本安防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满足智慧安防小区基本型建设标准要求;协助统筹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实现小区数据融合共享。

(四)县大数据中心:依托县共享交换平台,统筹做好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数据汇聚、共享和智能应用支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将视频监控接入县视频云平台,推动公共视频监控共享。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认真落实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精彩范文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分享


一、制定背景和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20xx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顺应需求”、“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改管并举,创新机制”的原则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本位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四、主要任务

我县20xx年计划改造10个小区,共1698户。其中基本型6个、提升型3个、精品型1个。

五、改造内容及标准

按照基本型、提升型、精品型三类,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结合居民需求,主要抓好“五改”,即:改观小区面貌、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基础设施、改优居住环境、改良长效管理等五项工作。

六、实施流程

(一)制定方案;

(二)设计招标和各社区组建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委员会;

(三)实施设计方案和工程设计;

(四)造价咨询、财政评审;

(五)工程招标和实施;

(六)竣工验收和落实后期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要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形成合力,协调推进。二是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组织实施、居民全程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属地管理职能,引导居民树立大局、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氛围。四是做好结合文章。要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契机,扬优势,补短板,强实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和国家卫生城相结合的文章,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

方案推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县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县20xx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全面建设“五个”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魅力·养道小镇”的发展战略,按照“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养道小镇、实现全域旅游”与建设“实力、活力、美丽、幸福、效率”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城镇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城乡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为20xx年我县摘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桂冠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乡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办公室成员。基层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任务。在巩固20xx年创建成果基础上,根据中央下发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对照7个测评项目、59项测评内容、125条测评标准,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强弱项、补短板、扬优势,推动我县创建工作由精准创建、精细创建迈向精致创建。全乡上下务必对标对卡对点,按照测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乡落实县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项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进一步加大创文宣传力度。通过专题、专栏、走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地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重要部署、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创建工作的新态势、新措施、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使文明创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居民创建知识的学习宣传,将群众应知应会的创建知识,在辖区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在路口、人员密集区悬挂、书写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内容,普及创文知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20xx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将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积极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全民发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多形式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加的各种创建活动平台,将创建活动做实做深做活,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成果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长效管理。各部门单位、村(居)要成立创建工作长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指导、检査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督查问责。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纪委进行诚勉谈话,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参考】网络改造实施方案范文优选900字


网络改造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xx?13号)要求和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规划, 20xx年,我省将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对中小学教师开展全员远程研修。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研修时间

集中研修:7月30日----8月4日(6天)

分散研修:9月1日----10月31日(2个月)

二、集中研修期间安排

1.成立研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成立各职能工作小组负责研修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远程研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孝村)、副组长(陶世顺)、成员(谢之庆 管志明 王修宝 侯兴江 庞利华 张妍),负责远程研修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

远程研修工作考勤组:陶世顺、谢之庆,负责研修期间的工作考勤与研修纪律监督检查。

远程研修工作技术保障组:刚申群,负责研修期间为教师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

远程研修工作宣传报道组:管志明、侯兴江,负责远程研修优秀作业和宣传稿件的推荐上报,以及研修精彩瞬间的影像资料存留。

2.制定研修工作计划,召开研修培训动员会议,组织教师提前熟悉平台,研修培训由研修组长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分散组织。

3.制定研修工作制度,严格考勤(考勤记录存档),周密安排好分散研修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措施与要求

1.严格落实研修相关工作要求

教委要求各学校务必力求最佳研修成绩,不准出现不合格学员,凡本次研修成绩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准评优评先,不准晋升职称。

2.认真研讨,切实提高作业质量

各参训教师研修期间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按照课程进度要求收看视频、完成作业,积极参与网上研讨,切实落实好本学科教师的面对面研讨,要在完成研修任务的同时,确保提高作业质量,杜绝作业简单应付现象,严禁出现作业抄袭、复制发帖等现象,争取多出优秀作业,多出资源,切实提高研修效果。

宣传报道组在研修过程中和结束后要择优推荐选送一批优秀作业,语文、数学每科不少于15篇,英语组不少于2篇。

3.注重实效,扎实搞好分散研修

分散研修以教研组为单位每周组织实施1—2次集中研修,坚决避免分而不“修”。

4.积极搜集,做好研修宣传工作

各参训教师要重视研修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自己及其它参训教师的研修情况,积极撰写研修体会、经验、心得感悟等。反映研修情况的稿件以新闻稿件、经验做法、图片、简讯等为主要形式;稿件字数一般在1500字以内,内容要充实,能真实反映本单位的具体做法和实效;图片要附上简短的文字说明;文字或图片后要署名作者或单位。

研修宣传报道材料由宣传报道组负责安排、收集与评选上报,并同时发送教委教研室邮箱,报送时间为集中研修每天下午3点前,分散研修期间每周四下午3点前。

5.强化考核,全力保障研修成果

凡在研修过程中,作业、感悟等研修成果性材料被专家点评、推荐或收录的,根据层次和影响大小在期末量化中酌情加1—10分(每次)。此项工作由宣传报道组负责统计整理。

四、校本研修组织计划

20xx年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将启用新的研修平台,提供超量的系列研修课程,满足学校和教师自主选择课程的个性化学习需要。研修模式强调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的整合;学习方式突出线上线下的混合式学习,让老师经历理解学习、案例学习、创建学习的完整学习过程;教学评价方面注重基于数据可视化分析的过程性和质性评价。

学校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成研修组,每个研修组人数以15人左右为宜,人数较多的学科教研组,可以学科年级备课组为主体分成若干研修组。不足5人的学科组,小学可在学校范围内与相近学科合

并编组,小学原则上不跨校(园)编组,每个研修组设组长一名,研修组长原则上由学科教研组组长或学科备课组组长担任。

结合我校实际分为3各组,数学组(15人,组长:谢之庆,指导教师:李以贤)语文组(14人,组长:庞利华,指导教师:王晓艳)英语组(8人,含2名数学教师并入,组长:张妍,指导教师:李磊)

远程研修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仍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参与教学研讨,开展校本研修,享受平台提供的资源服务和网络研修的跟进服务。

五、应急预案

为确保20xx我校教师暑期远程研修的顺利进行,确保本次培训的圆满成功,制定本预案。

具体措施:

1、 技术员要坚持每天将所有机台检修一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每位参训教师正常观看视频、正常网上交流、正常提交作业等。务必有充足的备用微机,以防应急使用。

2、 总务主任具体负责提前与电力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培训期间不出现停电等现象。如遇到强降水、雷电而引发的停电故障,要及时联系解决,所用时间要控制到最低限度。

3、 培训期间,学校电工必须坚守岗位,密切关注用电情况,保证用电畅通。

4、 各研修班组长要各司其责,除搞好一切常规管理外,务必负

责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5、 培训期间,学校医生要准时到岗到位,及时医治可能出现的参训教师中暑病症,特别严重的要负责及时送往大医院救治。

7、 经常对参训教师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若一旦出现问题,相关负责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妥善处理。

8、 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处理突发事件,力争培训工作不受干扰,顺利进行。

9、 培训领导成员要密切关注培训情况,逐研修班进行查看和指导、座谈交流,参与面对面研讨,了解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研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解决,督促研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主要工作配档表

4月18日-28日 学校管理员提交培训报名

5月5日—17日 成立研修组、配置研修组长

7月28日—29日 组织参训教师熟悉研修平台 7月30日---8月4日 全员远程集中研修

9月1日---10月31日 “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校本教研

12月底 20xx远程研修工作总结

网络改造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xx县网络教研评价方案(试行)》为指导,扎实推进“现代教育资源管理应用年”活动深入开展,将常规教研与网络教研结合起来,以网络为平台,实现常规教研网络化、教研管理网络化、网络教研常规化、网络管理制度化,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教研员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搭建网络互动平台,促进共同发展;

2、通过网络教研,促进教师学科研究意识的增强和能力的提高;

3、通过网络教研,加强各学科建设,促进学科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主要措施

1、组织建设

成立专门的网络教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责任到人。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网络教研实施方案,有健全的信息发布和审核等平台管理制度,建立鼓励广大教师参与网络系统教研的激励机制。

2、硬件建设与管理

办好栏目,构建平台

现在开通的教研平台有:临沭县曹庄镇小学宽正教研平台、临沭县曹庄镇教育信息网、网易教师博客圈、各学科qq群。教研室及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平台开展教研活动,进一步探索网络教研的新途径,使这些平台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展示舞台。

3、强化网络技术学习与培训

(1)加强学习,转变教研观念

教干、教师加强学习,转变传统的教研理念,树立新的资源观、教研观和共建合作观,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素养,做到会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能在网上收集、整合、发布各种教育信息和教学资源,不断提高网络教研的能力和实效。

(2)加强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要加强对教师的网络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网络知识、电脑处理文字、学会在网上收集各种教育信息和教育资。

4、开展互动式网络教研

(1)开展联动式网络教研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要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定期总结其先进的教学经验,不断充实“经验交流”栏目;定期发布讨论的专题,创建丰富多彩的“教学论坛”。教研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网上总结教学经验和参与“教学论坛”每期不得少于2次,其参与面要达到100%。各学校要积极引导本校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积极参与“经验交流”和“教学论坛”的活动,力争有精品作品在网上发布,逐步形成教师与专家在网上对话的教研方式。

(2)开展网上论文评选活动

每年举行一次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网上评选活动。参加论文评选的教师,除交纸质文稿以外,还必须将论文的电子文稿在网上“教学论坛”栏目发贴,评选时按论文的点击率占20%,评审专家意见占80%评出等次,未在网上上传的论文不予参评。

四、实施步骤

1、初始启动阶段

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网络教研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网络教研的内容、方法、任务和目标。配备网络教研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科学设置相关栏目,搭建网络教研服务平台。定期开展网络教研骨干培训,逐步掌握网络教研的技术要求。初步做好各栏目教育教学资源的收集、筛癣优化、分类、发布与共享工作。

2、积累经验阶段

加强专业引领和督查评估,逐步形成以点带面、辐射提升的网络教研工作格局。教研室要抓好网络教研先进学科和先进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网络教研工作中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网络教研专业引领团队的先导作用,及时在网上点评教师文章,解答教师提出的问题,主持专题研讨。

3、全面推进阶段

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积极地参与,促进教师进一步提高对网络教研的认识和理解,从一个学习者变为参与者,逐步做好教师参与网络教研的普及工作。建立丰富多彩、富有价值、定时更新的教学教研资源库,广泛开展互动式网络教研,积极组织教师在线交流,形成网络教研特色,推进各学校常规教研网络化。不断提炼网络教研经验,加强对网络教研的管理与考核,营造教师自觉参与网络教研的氛围,促进网络教研常规化、制度化。

网络改造实施方案【篇三】

在我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见商家企业搞一些很有意思的商业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为商家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互联网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及时互动,强调的是用户的参与,因此赋予了网站活动营销更深更广阔的营销空间。网站的营销活动不仅仅局限与线下的传统活动模式,而通过互联网就有了一个更加无限的营销空间。

活动营销是一个典型的整和营销,一个具有轰动性的活动要求非常高,因此精心策划和彻底执行是一个活动营销成败的关键。策划一个成功的网络营销活动,笔者以为有五大关键要素影响需要把握好:采集者退散

一、吸引力

能不能吸引到用户的关注是活动营销策划成功与否的基础。在一个活动营销策划中,要充分吸引用户的注意和参与,就要抓住所在用户群体非常关注的热点,对用户效之以情,效之以利,激发用户的热情,促使用户非常积极的参与。 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就要有创意,策划主题的要能够体现用户的好奇心、荣誉感、自我价值体现、责任感、主人翁、利益等各方面的需求,同时给予适当的精神或者物质激励,这将会大大的提高用户的关注度以及参与意识。今年淘宝网的美胸大赛就非常成功,满足了女人的自我表现和荣誉感,

同时也满足了男性用户的猎艳心态,所以在中国互联网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效果。

二、可信度

活动策划策划好,还需要有一定的可信度,让用户信任你。特别是创业型的网站,基本就没有什么知名度,你的活动策划的再好,但用户都没听书过你的网站,用户的认同感不强,那参与你这个活动的人就不是很多,营销效果也就不是很大。而如何去增强活动营销的可信度呢?

对于创业型的网站,活动营销整和有利资源,寻求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合作伙伴,通过合作伙伴借势起家,这样才会更有权威性。前几年本人刚搭建了一个地方旅游网站,这个时候没有多少人气。这个时候我们先借用政府的名义,和当地最出名的一个自助游论坛合作,利用他们的资源搞了一次非常庞大的旅游活动,从而引起当地甚至周遍城市旅游爱好者的关注,从而把这些核心用户引进我们的网站。最后加快速度自己又搞了几次活动,这样,网站人气和知名度迅速扩大,起到了非常好的营销效果。

三、关联度

活动营销要和网站的产品、品牌文化关联好,不能偏移主要的用户群体,要善于整和关联性的事件以及相关的资源。活动营销没有关联性是非常幼稚和糟糕的策划。

比如,一个B2B行业网站搞一个象芙蓉姐姐、胡哥之类的网络红人吵作活动就非常不妙,B2B行业网站的营销活动必须和其产品服务相关联,能够体现其电子商务领域专业权威的品牌形象。和企业产品、企业家、行业专家、市场事件等相关的领域都是营销活动策划的方向。活动营销的关联度越高其营销效果也就越集中,也就更能体现网站宣传的性价比。

四、执行力

活动营销的效果主要来源于前期精心的策划工作,而营销策划的方案能不能最大化的体现营销目的,营销活动的执行力在整个营销活动中就显得非常重要。执行力主要体现在详细的工作描述、工作流程步骤、执行人员、执行时间、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等。在活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引起用户的不满情绪,那活动的营销效果就会打折扣,甚至对网站起到恶劣的反作用。因此活动营销的谨慎有序的执行力,是整个活动营销中非常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在活动前,对于整个活动的活动方案进行反复推敲,检查是否有漏洞。对于大型的线下营销活动,为保证执行的畅通,最好

有一个比较好的培训和演戏。在活动中要统一指挥,严格有序的执行,保证网站的顺利开展。

五、传播力

网站做活动营销的目的就是把网站的品牌文化传播给更多的用户群体,实现最大化的品牌宣传效益,这也是整个活动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部分,也是集中体现活动营销目的所在。

活动营销的传播力体现在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的各个阶段。活动前,勾起用户的兴趣和关注,为活动产生预热功效;活动中,做好活动组织工作,把活动的内容与主题集中体现出来,通过用户的参与,获取用户对网站产品或网站文化良好的形象;活动结束后,把宣传效应进一步扩散和延伸。通过其他的信息传播媒介,把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获取更大的商业价值。

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市松林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马尾松林分基本情况

马尾松作为荒山造林绿化的先锋树种,在我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马尾松受松材线虫病危害日益严重,各级政府加强主体责任落实,逐年加大投入,取得较好防控成效,但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仍呈扩散蔓延趋势,维护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仍然任重道远。资源档案数据显示,在我县328.61万亩林地面积中,马尾松林总面积达117.32万亩,占35.7%。其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林分面积63.75万亩,占马尾松总面积的54.34%。按起源分:人工林39.61万亩,占33.76%;天然林77.71万亩,占66.24%。按功能分:商品林48.49万亩,占41.33%;生态林68.83万亩,占58.67%。按龄组分:成过熟林27.73万亩,占23.64%;幼中近熟林89.59万亩,占76.36%。按起源和森林类型分:天然起源生态林面积44.05万亩,占56.67%;天然起源商品林面积33.67万亩,占43.33%;人工起源生态林面积24.79万亩,占62.59%;人工起源商品林面积14.82万亩,占37.41%。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基本情况

松材线虫病是我国头号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对松树具有毁灭性的一种流行病,全国18个省(区、市)672个县级行政区,全省除龙岩、平潭外8个设区市41个县级行政区均已发生疫情,全市现有县级疫区8个。我县20xx年度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现有疫点乡镇10个(凤城、城厢、参内、魁斗、蓬莱、金谷、湖头、白濑、官桥、龙门)。据20xx年秋普统计,全县现有疫点乡镇8个,发生面积1.0565万亩。与其他县类同,我县疫情点多、面广,总体呈逐步扩散蔓延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县实施松林改造提升预期目标总面积23.13万亩,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2.24万亩,带状采伐改造提升9.71万亩,皆伐改造提升1.18万亩。通过实施松林改造提升工程,全县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有效降低松林被松材线虫病侵染而大面积死亡的风险,森林御灾能力得到增强,基本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势头,确保森林覆盖率指标得以保持稳定,综合改造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力争走在前列。

三、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期限:20xx-2025年,其中20xx年为实施试点年。根据实施效果,完善技术措施和相关政策,将改造提升行动实施至2035年。

(二)进度安排

“十四五”期间,松林改造提升任务优先安排在“两沿一重点”(“两沿”是指沿主要交通干线和地市交界线;“一重点”是指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一系列点状分布的重点区域)和生物防火林带规划建设区域。

具体进度安排:20xx-2025全县松林改造提升总面积23.13万亩。其中20xx年为试点年,全县实施松林改造提升面积2.5717万亩,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8044万亩,带状采伐改造提升0.6043万亩,皆伐改造提升0.1630万亩,各乡镇任务安排见附件2。

以造林更新改造完成面积为依据,统计改造提升任务完成情况。

四、技术类型

松林改造提升技术措施类型主要分为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带状采伐改造提升、皆伐改造提升3种。各项技术措施优先在马尾松树种组成8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鼓励在马尾松树种组成6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

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仅择(间)伐松类树种,禁止采伐阔叶树种,伐后保留松树平均胸径不小于伐前松林平均胸径,保留木不少于30株/亩(保留木包含阔叶树等树种),且均匀分布,不造成大的天窗。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选择良种培育的壮苗补植套种,优先选用容器苗,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也可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山育林等近自然经营方式。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根据相应林分特点,通过带状采伐方式合理改造。带状采伐时保留带宽度应大于采伐带宽度,且适当控制采伐带长度和宽度(采伐带宽度不大于20米,具体可根据林分状况和立地条件确定),采伐区域只采伐松树,保留阔叶树乔木和幼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鼓励均匀保留少量的母树,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保持原小班的完整性。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造林树种选择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非松类树种,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天然起源的松林采伐区域禁止使用全垦整地造林方式,应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为主,并适当补植乡土优良阔叶树种的方法进行修复提升,以确保小班的天然林属性不改变。

皆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马尾松人工起源成过熟商品林、低产人工用材林改造;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松林。采伐要求:只采伐松树,保留原林分中的阔叶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鼓励不炼山造林,选择一级苗、优先选用容器苗,鼓励营造多树种混交林。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人工商品林。对于采伐成过熟林坡度小于等于30度的可实施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0度小于等于35度面积不超过5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5度的可实施强度不大于40%的择伐;参照《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郁闭度0.3-0.5的中幼和近熟人工用材林,经评审备案后,可按低产林进行改造,省属国有林场经设区市林场管理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备案;其他权属的,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2.生态公益林。三级保护公益林中的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松林可以采取择(间)伐、小块状采伐或带状采伐(不大于45亩)等方式合理改造,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一、二级保护公益林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松林(一级保护公益林中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保护地除外),可采取择(间)伐封育的方式进行改造提升。

3.天然林。采取择(间)伐或带状采伐改造提升措施。带状采伐改造提升应科学合理布局采伐带,其中:幼、中龄林要求采伐带的面积累计不超过小班面积40%,近成过熟林要求采伐木蓄积不超林木总蓄积40%;对采伐带内的阔叶树乔木和幼树予以保留,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以确保天然林小班完整和天然林属性,不改变资源档案起源。天然起源生态林改造还需符合上述“生态公益林”的有关要求。

4.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根据《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森林、林木,经设区市林业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防控方案中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经检测鉴定属于新发生的松材线虫病(含高度疑似)确需采伐松林的,可不受林种、起源、年龄、坡度、采伐方式、采伐强度、伐后林分郁闭度的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金保障

各乡镇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松林改造提升行动顺利推进。要加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要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将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补助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针对不同改造类型制定补助标准预算如下:

1.松木采伐及除害处理费用(不含造林费用)989.35144万元。

①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380元/亩;

18044.11亩×380元/亩=685.67618万元

②带状采伐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400元/亩;

6043.41亩×400元/亩=241.7364万元

③皆伐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380元/亩(皆伐改造提升小班同时列入年度防控方案和松林改造方案的,仅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补助,不得重复补助)。

1629.97亩×380元/亩=61.93886万元

2.造林费用:根据采伐后林分郁闭度情况,确定具体的造林更新方式和补助标准。

①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主要采取封山育林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暂不予补助资金。

②皆伐(含带状采伐)改造提升:a.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达到0.3以上的,采用封山育林方式进行恢复森林植被,暂不予补助资金;b.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在0.2~0.3之间的,应采取补植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每亩补植二年生阔叶树种容器苗50株,每亩补助200元,按实际补植地块计算面积;c.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在小于0.2的,应采取人工更新造林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每亩种植二年生阔叶树种容器苗100株,每亩补助资金400元,按实际种植地块计算面积。

松林改造提升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各乡镇财政自行承担。

(三)技术保障

各乡镇要借鉴长汀县等松林改造提升的先进经验,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逐步完善松林改造提升采伐、造林、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等技术措施。要加大技术业务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方案编制与组织实施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的原则,大力培育速生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着力保障改造提升所需苗木,为改造提升林分质量,形成树种多样、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提供有力保障。

(四)组织保障

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事关全市生态安全,县里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做好改造提升工作。各乡镇要成立政府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认真总结经验,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

1.县财政局职责

负责统筹安排松林提升改造所需资金。

2.县林业局职责

负责制定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检查督促。

林业局各相关科站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松林改造提升工作。森防站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整体工作,并指导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改造提升工作;营林站负责指导择(间)伐抚育、带状采伐改造、皆伐改造提升及相应的造林绿化工作;基金站负责协调指导改造提升资金保障工作;资源站负责指导协调改造提升的采伐限额指标及相应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林政股负责指导改造提升有关政策采伐管理、伐区监管工作;规划站、审批股负责指导改造提升采伐审批办理工作;种苗站负责指导保障性苗圃建设,做好改造提升工程种苗调剂工作;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指导改造提升中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用火安全;林业执法大队负责指导改造提升中疫木管理、杜绝疫木流失,负责打击、查处非法收购、调运、加工疫木等案件。

3.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松林改造提升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主要职责:⑴负责松林改造提升的具体组织实施;⑵拨出资金,专款专用;⑶做好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⑷负责改造提升工作全程监管、确保改造提升质量;⑸负责改造提升过程中疫木监管和疫木除害处理现场监督工作,要以改造提升作业山场为基本单元,确定松木采伐、除害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人员,严格监督管理,督促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台账,杜绝监管空白,杜绝疫木流失;⑹负责伐区监管工作,在改造提升时要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采伐,做好伐区监管、杜绝出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⑺负责改造提升过程中疫木焚烧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凡改造提升过程中需要焚烧疫木及枝桠条的,必须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的通知》(政办〔20xx〕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各乡镇要加大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施工人员和护林员加强疫木处理现场监管,备足充分的人员及扑火工具,开辟隔离带,上足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⑻负责与临时除害处理点签订加工协议、明确加工有关要求,负责辖区内疫木山场临时除害处理点的监管,负责指导采伐单位设立疫木临时除害处理点,做好疫木临时除害处理点疫木进仓、除害处理、出仓等台账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疫木除害工作;⑼负责改造提升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4.村委会和相关企业

村委会和相关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承担疫木监管职责、杜绝疫木流失,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松木管理

松林改造采伐要按照现行规定上报申请。在上级未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之前,疫木仍按照现行的疫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采伐的松木仍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木除害处理(即:根据上级要求,所有的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烧毁处理。本处所谓的“山场就地”就是指采伐山场、采伐山场脚下或者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的适宜场所;所谓的“疫木”就是指全县范围内所有的松科植物)。在实施过程中,若上级有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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