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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实施方案

2022-01-07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好的实施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如何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文旅局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实施方案》,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旅局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事项范围

本方案所指证明,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本方案所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下同)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各行政机关要以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事项目录清单(附件1)。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能够实现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应当实行告知承诺制。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确定适用对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规范工作流程。要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对外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可参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附件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附件3)进行编制。

(四)强化核查监管。要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可参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类核查办法》(附件4)编制。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利用已有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施线上核查。无法线上核查的,应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行政执法协助进行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检查扰民。

(五)加强信用监管。要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类,依法对不同失信情形提出具体惩戒措施。

(六)强化风险防控。要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建立承诺书公示制度,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上级部门有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的,要利用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的风险防控;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3月9日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20xx年3月12日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公布目录清单(20xx年3月31日前)。要及时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本机关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并抄送县司法局。具体事项可以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xx年3月31日前,各行政机关应公布第一批具体事项目录清单及有关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等。

(三)协同有序推进(20xx年5月31日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工作进程。20xx年5月31日前,公布第二批具体事项目录清单。

(四)坚持优化提升(长期推行)。要实时研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效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信息化建设进程、事中事后核查情况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特别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遇到的部门间信息共享、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等问题要大胆探索研究解决。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我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要加强与本系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制遇到的问题,确保本系统上下协同一致。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四)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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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商务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树立“商务为民”的良好形象,现将商务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局、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扎实抓好组织实施,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行、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

加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策宣讲,在各自的窗口张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材料,针对服务对象进行上门点对点的宣传,在广场、商超等人口聚集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知晓度,从而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

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上下协同一致。建立健全问责制,对实施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以任何形式新增条件、变相索要证明、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文旅局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省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

二、组织实施

(一)每年5月集中举行一次

(二)由局办公室责妥善保管宪法宣誓专用书、专用宣誓台。

三、基本程序

宣誓仪式可采取集体宣誓。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1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面向国旗跟诵誓词;誓词诵读完毕后,自领誓人开始,宣誓人依次报自己的单位、职务和姓名。

集体宣誓的领誓人在宣誓人中确定。

四、宣誓流程

(一)主持(监誓)人位置设在主席台下方左侧,宣誓台在主席台下方中央位置,宣誓人在会议室中部前排指定区域就座。

(二)主持人宣布:“现在举行宪法宣誓,请宣誓人起立”后,宣誓人全体起立,领誓人走到宣誓台前(单独宣誓时,宣誓人依次走到宣誓台前)。

(三)主持人宣布:“请宣誓人宣誓”后,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抬起右手并握拳(与耳际同高,拳心向前)。与此同时,其他宣誓人抬起右手并握拳(与耳际同高,拳心向前)。

(四)领誓人开始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目视国旗或国徽跟诵誓词。

方案推荐: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回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强化镇域河流管理保护,落实河流属地管理责任,维护河流水系健康生命,打造河道生态安全屏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镇情概述

镇位于县西部,距县城15公里,地形南北高而中部低,呈带形谷地,平均海拨1644.3米,年平均气温为8.3℃,年降雨量599.8毫米,无霜期163天左右,属温带半干旱区。全镇共辖20个行政村,106个村民小组,一个街道居委会,总户数7302户,总人口36598人。行政区域面积63450亩,其中:耕地面积30904亩,占总面积的48.7%,人均耕地面积0.84亩,绝大多数为山地。突出表现为人多地少,山大沟深,经济基础薄弱,工业化程度较低,财政困难,农村贫困面大。

境内有清水河1条水系,河流总长度19.8公里,其中:干流15.8公里,流经10村;大阳沟干流1公里,流经村;木河沟干流3公里,流经5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着力促进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采砂管理和水行政执法等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处理好河道治理开发与管理保护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修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镇情、水情与河情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分段管理施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覆盖我镇境内所有河流,淤地坝、洪水沟道。力争20xx年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堆乱弃、乱倒乱排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镇主要河道基本实现污水无直排、河道无淤塞、河面无垃圾、绿化无滥伐、河道无违章、河床无圈占的目标;到20xx年,形成河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自觉性普遍形成的良好格局,实现“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一)协调推进机制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卫生、环保、河道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站所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监督考核工作,协调解决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落实河长指令和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河长设置

按照全县提出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建立我镇“镇村组”三级河长体系,形成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镇级河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村级河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村级以下设分段河长,由组干部、精准扶贫帮联干部担任。

(三)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设立镇、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村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由各村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河情、村情实际研究确定。

(四)工作职责

1、各级河长主要职责:各级河长是相应河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对侵占河道、围垦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负责监管,并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上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涉河违法案件。对河道内乱倒垃圾的问题负责监管,并及时与相应村衔接配合,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督导相应河道下一级河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负责接受、处理和回复群众反映的河流、洪水沟道的整治、管护等相关问题及建议。

2、镇级河长主要职责:镇级河长是辖区内所属河流、洪水沟道推行河长制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所有河流河道、洪水沟道的监管。协助县级河长开展日常管护工作,督促村级河长履行职责,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护工作,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河流、洪水沟道的登记造册和管护方案的确定以及河长的设置。

3、村级河长主要职责:村级河长对所属河流、洪水沟道的管护负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河道、洪水沟道的清洁和绿化管理,对辖区内河道、洪水沟道的乱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乱排乱倒及侵占毁坏等行为进行制止、上报和开展清理整理等工作。

4、村以下分段河长主要职责:分段河长对所包河段内河道、洪水沟道的管护负主体责任。负责所包河段内河道、洪水沟道的清洁和绿化管理,对所包河段内的乱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乱排乱倒及侵占毁坏等行为进行制止、上报和开展清理整理等工作。

5、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对本级河长负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承担本行政区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监督下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各项任务。

6、巡河制度:镇级河长对辖区内河道每周巡查2次,村级河长对辖区内河道每两天巡查1次,村级以下分段河长对责任区内河道每天巡查1次。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问责。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全面节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对高耗水和重点取水户节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强化计划用水管理,遏制用水浪费。鼓励雨水集蓄利用、推广利用非常规水源。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健全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积极探索创新水权、排污权交易,逐步完善资源配置与监管体系。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河道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入河排污口监测,严格控制人河排污总量。

(二)强化水域岸线治理与保护。坚持河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等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逐步推进城乡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农牧、林业等部门与河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建立范围清晰、权属明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科学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实规划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规划约束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道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集聚区及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优化入河道排污口布置,实施入河道排污口整治。

(四)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河长设置层级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河道采砂管理权责,全面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全面开展河道采砂规划修编,科学确定禁采区、可采区和禁采期、可采期,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态功能区河道采砂,维护河道健康生命。贯彻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推进河道砂石资源有序开采。监督河道砂石资源费收取和管理使用,保障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和管理保护经费。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及时监督与督促清理河道砂石、废弃堆体,覆平坑穴,平整河道,恢复河道面貌。

(五)实施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乡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在规划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河还湿,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联通,改善水生物的自然环境,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道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管理保护。加快生态水利建设,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立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河道管理法规,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机制和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加强河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完善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落实各项工作经费。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行业执法、专项执法、部分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推动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创新水治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紧跟形势、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问题为导向,按“一河一策、一沟一策”的要求,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区域河道治理保护规划与年度实施方案,并抓好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加强指导,强化督查,逐步推进,保证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问责。按照半年检查一次,一年考核评比通报一次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建立河长制各项任务进行量化,设置考核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奖惩,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上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道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多方筹措,落实经费保障。镇政府要协调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河道管理保护的投入,积极落实河道管理保护经费;深化涉河道治理保护投融资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道治理保护,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建立河道管理保护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精选】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城发(20xx)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道水域管理保护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我镇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区,因此涵养水源、保护水质、维护生态是长期的政治责任,为此明确以下主要任务。

1、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提高河道水环境承载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逐步推进土地、镇村、水利、农业、林业等专项规划与河道环境规划相结合。

2、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查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

3、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对侵占河道、岸线堤防等行为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开采和在河道内堆放倾倒废弃物,提高禁采区、禁采期管理水平。

4、加快重要河流沿岸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严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行无公害养殖。

5、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增强人民群众亲水、爱水、惜水、护水意识,为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良好的水文化氛围。

6、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擅自排污、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和违规网具捕鱼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一)河长设置

1、我镇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我镇境内镇级河长配备河道警长,河道警长由派出所提出人选,报河长确定,并在全镇印发公布。

2、河长制单位由镇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宣办、国土所、派出所等为河长制镇级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3、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人担任,公用事业服务站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

河长是辖区内河流(段)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河流(段)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的防治,水生态保护巡查保洁,安全防护等工作。每周对负责的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督导村管护员做好责任河流(段)巡查管护工作。

村管护员在镇河长的领导下,负责责任河流(段)垃圾的清理处理处置,保洁和群众教育等工作,每天对责任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对发现占用河道乱建乱修、乱堆乱占、乱种乱植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镇级河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政策法规,节水护水等涉水宣传工作。

2、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

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涉河陆路交通项目建设期间的污染防治,河道水上运营安全监管,河道桥梁上下游保护范围内的禁采工作。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以及河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面养殖污染治理、水生物保护、河道水工程建设,电鱼、毒鱼、炸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文宣办:负责组织开展组织中小学生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夏季河道公共安全教育以及水上旅游项目的污染防治和安全监管。

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以及河道外取土挖砂的监管。

派出所:负责落实镇河道警长的确定,以及依法迅速打击破坏河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协助河长做好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

三、组织保障

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河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点评督导。

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制度,要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监督河道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

【荐】文旅局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优秀篇


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七五”普法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会前学法、不良风气治理、社会治安整治、城乡环境治理等“十大行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意义重大。为将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法治宣传

(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组中心学习组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守法情况。

(二)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员培训和年度业务集训学习时增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比重,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认真学习《旅游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崇尚法律的意识,自觉把依法行政上升到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县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统计监督,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自觉性。

(三)开展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扎实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进景区等活动。结合精准扶贫“挂包帮”,深入联系村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执政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五)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经济运行隐患加大监督和揭示问题力度,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监督检查统计数据的真实合法性为基础,揭露和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改进强化统计监督,有效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机关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公开,对日常工作结果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

(七)建立健全机构依法决策制度。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制股在审计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八)依法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坚持统计程序,全面规范统计行为。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的主要环节和依法治理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建立机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统计质量。

(九)畅通诉求渠道。认真执行《宪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作出的决定,举行听证、提请政府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切实保障相关人的权益。

四、强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透明公开

(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执法检查、安全事故查处等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工作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国家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深入推进我局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安监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五、社会治理

(十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涉及本单位的矛盾和突发的信访事件,采取统计监督与服务并重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事要解决”,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六、工作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建立机关推进依法治县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十四)严格工作考核。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保障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别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优秀方案:文旅体局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xx〕2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研究决定制定县文旅体局20xx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把集中攻坚与“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相结合,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六强化、六聚焦”攻坚任务实施,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的工作目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攻坚任务

突出“六强化、六聚焦”开展集中攻坚。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中攻坚。

1.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2.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

3.组织文旅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4.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颍淮行”等活动。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开展集中攻坚。

5.自即日起至7月上旬,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本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实现对辖区行业明察暗访全覆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隐患“清零”,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

6.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对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持续推进制度落实常态化规范化。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攻坚

7.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修订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重点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印刷厂、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包车、星级旅游农家乐等的监管力度。推动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难题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8.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xx〕102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举报奖励、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安责险等制度。

9.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及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并适时通报。

(四)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聚焦“两个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

10.动态更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紧盯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推进明确民宿、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等新业态和新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职责,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由旅游、执法队负责。

11.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紧盯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博物馆、国保单位、省县保单位建立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要求20xx年12月底完成,由文物所负责。排查将原有(老)建筑物改建用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造册,要求20xx年12月底完成,由剧场负责。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旅游包车安全检查,要求20xx年12月完成,由旅游发展中心、执法队负责。

(五)强化事故教训汲取,聚焦事故暴露的深层问题开展集中攻坚。

12.深刻汲取颍上县“20xx323”较大火灾事故、池州“46火灾等事故教训,做好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持续开展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和电动车违规“飞线”充电治理,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小火亡人”。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聚焦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开展集中攻坚。

13.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

14.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典型执法案例;部署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铁腕治理安全评价弄虚作假行为;宣传落实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排查隐患(从即日起到“七一”庆祝大会)。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攻坚任务、攻坚要求、完成时限,高质量组织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颍淮行”活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氛围。

(二)强化措施,破解难题(从“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六中全会)。按照攻坚任务要求,集中对本局牵头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报县安委办。

(三)固化成果,推广典型(从党的六中全会到年底)。认真梳理20xx年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夯基础,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升,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文旅局“联户联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户户访·人人忙”专题实践活动基础上,深入开展“联户联情”群众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紧扣“爱国、团结、守法、感恩”主题,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出机关、进村入户,转作风、炼本领,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工作,奋力推动乡村基层治理实现新突破,使广大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关系更密切、社会建设更和谐、执政根基更牢固,为深入实施县委“一城两心三地”发展战略,把加快建设成为“高原生态家园”凝聚强大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联户联情”群众工作,着力提高干部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引导领导干部由注重对上负责向热心对下负责的转变、由强调管理向强化服务的转变,进一步破解联系服务群众“虚”、群众诉求办理“差”、工作方式转变“难”等问题,使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关系更密切、社会大局更和谐、执政根基更牢固。

三、人员范围及工作方式

(一)科级干部。按照“联户联情”活动全覆盖结对联系群众,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不少于2天(开展工作时要与驻村帮扶结合起来);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走遍所联系村的党员、干部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一般干部。一般干部按照“联户联情”活动全覆盖结对联系群众,一般干部职工每月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开展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

(三)分层兜底包联。县级领导全覆盖联系乡镇、部门,县级部门和乡镇全覆盖联系村(社区),全县干部职工全覆盖联户。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居民,由县级各部门机关干部职工和社区所在乡镇的干部职工负责全覆盖联户。离退体干部由其离退体时所在单位安排班子成员联系。机关于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由玉部职工本人联系,带头管好家庭、直系亲属,在群众中发挥好家庭、好家数、好家风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任务

以“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四问为导向,牢固树立“群众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开展“十大行动”为抓手,同心同向同力开展“联户联情”工作。

(一)开展“思想作风体检”行动。开展以“七问四查一晒”为主要内容的干部思想作风大体检。“七问”即:问一年下过几次乡、进过几次村、入过几次户、了解多少情况、解决了多少问题、听了多少社情民意、面对群众脸上有没有微笑;“四查”即:查是否坚定理想信念、是否树牢根本宗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保持清正廉洁;“一晒”即:到群众中晒问题、接受群众评判。扪心自问、深刻反省、公开亮诺,清除思想观念“杂质”,提纯一心为民“情怀”,进行一次“思想作风大体检”。每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含改非干部)每年撰写1篇思想作风体检报告。

(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行动。持续推行“五诊”工作法(“门诊”解民忧、“出诊”排隐患、“会诊”解难题、“急诊”化矛盾、“复诊”保成效),做好问题收集、分析、处理三个环节,倾听民声、掌握民情、解决矛盾问题。坚持上群众门、见群众面、听群众声,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重点地、重点时,大力开展开门接访、基层寻访、耐心听访、全员研访、努力息访“五项活动”,全覆盖排查基层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管理台账,探索创新畅通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变事后应急为事前防范,做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

(三)开展“联系服务群众”行动。按照“户户访·人人忙”要求,各级干部在原有的基础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全覆盖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采取“三看三听三比”方式,全覆盖走访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有针对性地提供知识、技术、产品信息和用工需求等方面服务,力所能及地解决在上学、医疗、就业、增收等方面实际困难,让群众难有处诉、话有人听、事有人办“三看”即:看政策到不到位、执行有没有偏差、群众认不认可,看群众生活过得好不好,看承诺有没有及时向群众兑现;“三听”即:听困难诉求,听牢骚怨言,听意见建议;“三比”即:比服务态度,比服务方式,比服务效果。每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含改非干部)每年为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不少干2件,一般干部职工不少于1件;每年为联系村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不少于2件。

(四)开展“民生问题整改”行动。围绕脱贫攻坚、低保医保等重点领域实施的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惠民措施开展“回头看”,对已解决的“七难”问题实行群众意见“大回访”,对群众关注度高、意见建议大、怨声骂声多的问题,整理形成当年急器解决的“十大突出问题清单”,并公开公布整改承一诺、印发“民情记录表”,表格涵盖群众姓名、电话、家庭人口数、经济来源、存在困难、群众意见等信息,走村串户,上群众门、住农家屋、说百姓话,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交流,全覆盖走访收集群众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等方面需求,做到村情社情、户情民情、期盼愿望、问题困难、办理情况“五个清楚”。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进村入户系统梳理近年来在基层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会同基层干部对民生工程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管护责任等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农牧民最满意的地方做起,强化问题整改、实行挂号销帐,解决一件,答复一件,销号一件,公示一件。

(五)开展“政策法规宣讲”行动。严格落实群众月宣教制度,常态开展“走基层”活动,以每月1次的干群恳谈会、每月2次的农民夜校学习教育和每季度1次的群众(代表)大会为依托,以“法律政策七进”为基础,采取送政策法规进村、唱爱党爱国爱家乡感恩歌曲、看新旧对比变化、讲正反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组织教育群众、干部教育群众、群众教育群众;运用“农民夜校”等平台载体,组织党员群众学文化、学技术、学政策、学法律,学典型,引导党员群众爱国团结、守法感恩,切实增进“五个认同”。县级领导每年深入联系乡镇、联系村召开2次宣讲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含改非干部)每年深入联系户宣进不少于4次;一般干部每年深入联系户宣进不少于2次。

(六)开展“夯实基层基础”行动。扎实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先锋堡垒·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持线深化“四带四帮”党内帮扶,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带头人队伍帮带,大力培育村级后备力量,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引领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维护稳定能力。采取项目带动、智力支持等方式,帮助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规范经营、科学管理。

(七)开展“干群鱼水深情”行动。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始终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同一个锅里吃饭”,“零距离”问计听音、“零遗漏”访贫问苦、“零时限”为民服务、“零空白”宣传教育,有力融化心理隔阂、融进群众心坎,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级各部门每年组织于部服工到联系村开展2次结对共建活动。

(八)开展“全域脱贫奔康”行动。大力推进脱贫项目建设,县级部门和帮扶干部要充分借力扶贫政策帮助联系村、联系户实现产业增收,通过提升旅游服务、介绍就业带动群众增收;深化“户户访·人人忙”专题实践活动,帮扶干部要对医疗、教育、住房等扶贫政策“一口清”,引导群众对享受政策、收入支出、帮扶措施等方面“入心入脑”,确保扶贫政策落地。

(九)开展“助推乡村振兴”行动。根据中央、省、州和县有关要求,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要求,紧扣“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大力推行“一定两议三监督”村级议事决策机制;指导各村“两委”认真组织起草、反复征求群众意见、依法表决备案等程序,引导群众将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大力开展“十佳百星”“十佳百优”等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以德治县”中的表率先锋作用,展示清洁之美、秩序之美、人文之美,带动邻里养成好习惯、形成好

风气。县级各部门党组织每年与联系的施家堡乡共同开展一次“表彰活动”。

(十)开展“情暖干部心”行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全方位关怀,把严格管理干部和厚爱关怀干部结合起来。副科级以上领导于部要不定期和所联系干部谈心谈话,每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切实了解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倾听他们的心声,疏导他们的思想、解决他们的困难,切实激发全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双报到”机制。联户干部定期向联系户所在的村党组织报到、向联系户报,强化沟通协调,主动认领代办事项,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联户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职的,由联系单位确定新的接替人选,并报县“联户联情”工作办公室备案,确保工作连续性。各级干部根据结对帮扶安排,每人每月驻村蹲点时间不少于2天。

(二)建立情况反馈机制。每季度末向县“联户联情”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建立实效考核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纳入书记抓党建述服评议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实行年度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底由联系户户主、联系户所在村党组织对联户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评议为不满意的,要在全县通报问责;被通报批评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每年“七·一”向县“两联一进”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表扬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在20xx年建党100周年时推荐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六、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作为该乡镇“联户联情”工作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季度一会商、一季度一研判、一季度一通报”制度,进行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工作指导、典型选树、经验总结等。单位要确定1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党组书记要负总责,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

(二)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全县“联户联情”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列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解决难题。要把开展该项工作同做好反分维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基层治理、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起来,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整顿“软乡弱村”结合起来,同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

(三)严明纪律要求。要轻车简从,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联户联情”工作,切实做到“三不两直”:不打招呼、不搞陪同、不浮于表面、直奔现场、直管到底。严禁收受礼品,不得以给线给物代棒进村入户。进村入户干部自行安排食宿,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认真对待、尽力帮助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本人能当场答复或事后办理的,要及时办结反馈,并做好记录;对不能解决的事项,要分类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做好必要的政策解释,及时报告县“联户联情”工作办公室,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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