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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分享

2022-01-26
工程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医疗设备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荐】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分享”,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组织保障

为保证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顺利实施,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我院能力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监督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组长为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竞争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计划利用2年时间,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20xx年底,争取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党建工作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改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紧围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在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核心作用,为医院诊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强化依法执业。县级医院对本院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医院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整改,并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医院管理各项制度,并分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0xx年版)》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质控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控网络在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中的作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探索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严格落实患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及服务指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临床科室医疗安全上报与反馈、改进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细化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责任。加大对患者身份识别、用药安全、手术安全核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危急值报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院内意外伤害防范、信息系统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管理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患者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

4.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逐步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加快建立远程医疗制度,推动县域与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促进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落实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范畴,县级医院按照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患者比例达到70%。鼓励积极参与区域病理、影像、心电等诊断中心的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在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前提下,开展县域医共体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推进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为患者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支持服务,加强医患合作,增强医患互信,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5.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对肿瘤科、产科、新生儿室、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的管理。

6.加强护理管理。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实现县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对住院患者全面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门急诊、手术室、内镜中心等非住院部门结合工作特点,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优质服务。强化落实护理核心制度,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制定完善护理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患者安全。积极为上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护理服务。

7.加强药事管理。完善各项药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完善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流程,实施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全程管理。加大对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抗凝药物、高警示药物、毒麻精放等重点药物类别的管理力度。加强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审核,实施药学查房和药师会诊,提供药品信息与用药咨询,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能力,促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变。

8.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医院法人代表为医院经济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科主任、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等岗位的具体职责,细化管理目标和任务。全面加强医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成本核算与控制、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合同管理、绩效管理以及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医院成本控制、节能降耗、药品和耗材占比、次均费用、人员支出等经济管理年度指标和中长期指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奖励和问责制度。重点公开医院收支情况、次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诊次费用、床日费用、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主要病种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诊疗科目设置。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学、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二级诊疗科目。

2.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1)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近三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我院薄弱专科为外科(肿瘤)和创伤医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重点加强儿科、产科、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医联体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齐以上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加强急诊科建设,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提升对急危患者的抢救与转运能力。在医院整体搬迁实施后,创造条件,组建介入科、精神科、老年科。

(2)夯实专科平台。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学科建设。重点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等专业组。分子生物学我院未开展。)、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CT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等学科建设,提升疑难、危急重症疾病诊断、治疗能力。加强手术室建设,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根据《省手术分级目录(试行)》和手术医师的相应授权,开展适宜的手术操作技术项目,提升手术操作技术能力。

(3)强化核心专科。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重点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提高血液透析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麻醉科建设,扩大麻醉医疗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加强术后监护与镇痛,加快患者术后康复进程。在保障手术麻醉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不断满足群众对舒适诊疗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提升对呼吸、循环等重要生命系统的支持能力,为危急重症患者救治提供有力支撑。

(4)打造优势专科。进一步加强现有实力较强的脑外、心血管、内分泌、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的临床专科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以急需加强的普外、创伤为重点,县每年推广应用一定数量的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重点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20xx年内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断治疗能力,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5)加强“五大中心”建设。整合医院多学科力量,医院已成立“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二个中心。20xx年前,创造条件成立“脑卒中救治中心”、“胸痛救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三大中心。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努力实现胸痛、脑卒中、新生儿、重症孕产妇、复杂创伤等重症抢救的无缝对接,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致残率,打造危重病抢救绿色通道。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医师培训等,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加强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选派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骨干医师培训等,储备高层次临床专科人才。加强在岗全员针对性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县级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

(四)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

1.落实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县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依托诊疗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供健康指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教活动。加强对辖区内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做好慢性病信息报送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死亡病例死因医学诊断和报告,建立健全医院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医共体建设。在县域内加强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组建“1+1+N”(县医院医生、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医)师徒群,开展业务咨询、预约转诊,推进全科医师签约服务。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工作。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

3.加强医联体建设。以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与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针对县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对口帮扶或签订医疗体协议的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派出业务骨干、退休老专家及高年资护士,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医护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

(五)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逐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开展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群众隐私。

2.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以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等多种形式,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采取第三方机构合作模式,开展远程病理服务。

3.稳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建立本院网上便民服务平台,或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为医生在线诊疗和群众在线就医提供支撑。

(六)加强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

发挥医院党组织在人文关怀制度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丰富团委、工委和妇女群团组织在人文关怀制度建设中的各项活动内容,加强医务人员在医德医风和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人文关怀纳入医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建立并完善医院文化理念体系,着力打造医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服务文化,形成良好的文化背景,进一步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职工素质,实现医院品牌的整体提升,不断提高职工和社会的认同感。

五、工作成效

1.学科建设

目前我院急诊科为市重点培育专科,20xx年拟申请市重点特色专科不低于5个。聘请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肛肠科专家、省立医院神经内科专家、合肥市二院康复科专家常年定期坐诊教学指导。20xx年全年邀请上海、合肥、芜湖等地各专业专家会诊手术250台次。同时、与上海瑞金、东方肝胆、华山医院以及省内各大医院建立了友好帮扶协议,20xx年拟将我院重症医学科全托管给铜陵市人民医院,以达到长足提升的目的。

2.医疗质量管理

医院独立成立质控办,每月对医疗质量、运行和归档病历、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科室管理情况、临床路径、医患沟通等全方面进行督查,结合护理、院感、药事等督查内容,以简报的形式下发,每个月循坏改进,真正达到了PDCA的控制与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规避了医疗风险。同时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了大数据,通过数据分析目前存在的缺陷,真正做到了“以数据说话”。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医疗质量管理模式,推动了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患者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3.医学人才培养

每年安排2-3名骨干医师赴上海深造,每年安排不低于5人次的省级医院进修。与合肥市二院建立了人才交流模式,即我院派员前往进修,二院选派骨干技术人员来我院蹲点指导。为确保20xx年开展介入技术,已派送相关人员在中医药大学附院学习。全年参加省市级各种学术会议、短期培训300余人次。

4.加强医患沟通

每月针对临床、医技科室、窗口单位、食堂、物业等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平均患者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独立成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强化医患交流,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争议。部分科室建立了“医患沟通交流微信群”,对出院患者适时沟通、提升了随访效果、改善了医患关系。

5.药事管理

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药事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与合理使用。医院设立了“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专项绩效工资”,从住院病历专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门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输液率、门急诊患者输液率、药占比、省监控药品比例、质量层次Ⅰ比例、省基药比例、挂网药品比例、国家基药比例、住院患者人均输液瓶/袋、辅助用药比例、临床路径辅助用药比例等十五个方面对合理用药全面管理。在市卫计委组织的全市县级医院住院和门诊的各项点评评比中,始终名列首位。20xx年上半年各项核心指标控制如下:

(1)药占比:27.84%;

(2)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2.74DDDs;

(3)抗菌药物使用率:49.63%;

(4)辅助用药比例(21+5):0%;

(5)门诊(除急诊和儿科外)不输液。

6.院感控制

成立了院感三级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多部门合作和持续改进措施,持续开展各项监测工作,继续加强院感质量控制,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的前瞻性综合性监测及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以及全院多重耐药菌监测、手术部位医院感染监测、ICU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每季度做好细菌耐药监测分析的反馈,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修订院感考核标准,常规开展院感质量督查;继续完善修订各项工作的制度和SOP。每季度开展产品索证工作,杜绝不合格和无证产品进入临床。每季度编写《医院感染通讯》,向临床医务人员及时反馈本季度的各项监控数据和感控工作现状。强化手卫生管理和设施配置。认真开展培训和演练,充分调动了临床科室人员参与院感管理,提高各级人员的感控意识。

7.深化合作共建

贯彻共建、共有、共享、共赢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绑定权责明晰的“责任共同体”。明确界定医共体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开通乡镇卫生院及村医上转病人的“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医疗服务,引导村民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二是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实打实补“短板”,手拉手“传帮带”,面对面促“整改”,组成若干个技术帮扶团队,一对一帮扶,帮助各成员单位创建登记医院。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技术指导组,组建“1+1+1”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团队,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并针对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的特色服务包。四是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8.护理管理

实行院长领导下的二级(护理部-护士长)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改革护理分工方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修订和完善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各级责任护士的岗位职责、各类疾病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质量考评标准,并实施护士的岗位管理。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护理行为。基础护理有效落实,依据患者护理级别和病情巡视病人,观察病情变化,协助生活护理。优质护理服务已从病区向门诊、手术室、急诊等科室延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根据各专科特点和个体差异,发放健康教育卡、进行床旁的个别指导、播放健康宣教视频、病区走廊健康知识图文展示等,使患者和家属掌握疾病相关的健康知识,促进身体早日康复

9.信息化建设

持续推进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上线50余模块,全院所有系统实现共享。实现云服务。开通智慧医院,网上预约挂号、缴费、查询等。

10.改善就医感受

按照省市卫健委部署,切实开展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活动。定期召开公休座谈会,开展行政查房,了解群众需求和意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六、工作计划

(一)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8月)

1.20xx年8月—20xx年12月:

医院根据三级医院基本要求,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学科建设(重点是肿瘤科、消化内科、介入科、精神科)、设备添置、制定五大中心建设计划;

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照三级乙等医院标准,查找差距,改进管理模式、强化制度落实与督查;

各临床科室对照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条款认真梳理,年底达到基本标准9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75%以上。

2.20xx年1月—20xx年8月:完成推荐标准条款90%以上,同时达到三级医院评审条款,基本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

(二)考核评估(20xx年9月—10月)

20xx年10月31日前,对照《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及三级医院标准,对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接受验收评估。

七、工作要求

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旨在进一步完善诊疗服务体系,提升我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是医院近两年的工作重点,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全院一盘棋,齐心协力搞创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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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根据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落实配套政策保障等综合措施,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市县乡三级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市县乡一体化、院前与院内急救一体化、日常急救与应急救援一体化的院前急救管理模式,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明显加强,急救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全面普及,急救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城市主城区力争建设独立的市急救中心,辖区县(区)建设独立急救分中心或依托县(区)医疗机构设置急救分中心,有条件的乡镇依托中心卫生院设置急救站点。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

——以市为单位,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常驻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全市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服务满意率达到98。

——市急救中心设立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云平台,与全市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联通与共享。

——急救分中心(站)医务人员数量满足服务需求。救护车应配备医师、护士、驾驶员和担架员各1名。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凸显公益。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完善急救资源配置,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加快健康建设。

(二)坚持科学规划、长远发展。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进一步明确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功能定位,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推动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院前医疗急救资源均衡流动,持续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综合服务能力。

(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优化管理、拓展职业发展空间、落实激励保障等方面着手,着力解决院前医疗急救人才短缺问题,推动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软硬结合、提升内涵。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和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1.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各地要结合地域特色、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等,科学编制辖区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城市地区不断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以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并根据城市规模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农村地区建立县级急救分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站—乡镇卫生院急救站的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加强与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协调配合。

2.加强急救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xx〕268号)相关要求,加强对急救中心(站)建设的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中心(站)建设符合标准。市急救中心积极建设急救培训基地,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和培训团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

3.加强院前急救车辆和设备配置。各地要坚持“满足需要、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急救中心(站)救护车,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的救护车配备。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需要购置或采取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配备水上、空中急救运载工具。加强对急救车辆的标准化管理,统一急救车辆的标识、编号和车载设备配置标准,完善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的更新报废标准,进一步提升车辆和装备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

4.优化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配置。各地要根据急救网络规划,按标准合理配备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急救辅助人员,优化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结构和配置标准,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师和护士招聘引进举措,确保满足服务需求。

5.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加大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组织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定期到三级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学习,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

6.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职业发展。完善符合院前急救医疗专业特点的职称考评制度,侧重考查专业性、创新性和综合服务能力。医院急诊医学等相关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县级以下院前急救机构工作一年,可视作下基层对口支援服务。鼓励各地推动急救中心(站)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人才柔性流动。在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

7.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挂钩。充分考虑单位属性、行业特点、资金保障能力、同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核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

8.加强信息共享联动。依托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急救相关信息管理,提升急救系统监测预警水平。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联动。探索建立120急救报警智能化系统,实现报警呼救、实时定位等急救功能,提升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理能力。

9.提高调度水平。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号码为“120”。市级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云平台,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县级急救分中心实现市级统一受理、二级调度或县级统一受理、调度。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接报调度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1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管理。市急诊急救质控分中心和县(区)急诊急救质控站要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指导,做好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风险分析和工作规划,制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工作流程和考核指标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急救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呼叫响应水平、全程转运速度和患者处置能力。

11.完善院前院内衔接机制。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建立统一的院前-院内衔接流程规范,加快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建设,提高救治效率。探索建设院前急救机构与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实时交互智能平台,推动急诊急救一体化进程

12.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各地要大力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加强公众急救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技术标准、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确保培训质量。探索将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商场及超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学生群体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四)落实配套政策保障

13.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流程和技术规范,统一运载工具、装备配置和着装标准,有效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创伤包扎、呼吸支持、固定搬运等器材配置水平,改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14.完善服务价格体系。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科学核算服务成本,与财政补助相衔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回收部分成本,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有效运行,引导公众合理急救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5.保障救护车辆行驶权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时可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限制;为救护车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快捷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提高救护车道路通行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卫生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在20xx年2月前制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配合改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稳步推进与院前医疗急救调度系统的信息共享与联动,缩短响应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保障急救中心(站)合理待遇。交通部门要制定完善保障急救车辆权利的相关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坚持合理、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发掘和树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和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考核指导。各地要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监督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荐】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模板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患有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需求,依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修订)》(政发〔20xx〕119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补助的通知》(医保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原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待遇的要求实施。

1.坚持以收定支、适度保障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3.坚持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分病种、按比例和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补助范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范围为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实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高龄医疗补贴是指参加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没有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80周岁及以上人员。

三、补助病种和标准

(一)补助病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病种为四大类50—2—种。I类(6)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II类(16)种:慢性肾脏病并发肾功能不全、膜性肾病、恶性肿瘤免疫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乳腺癌靶向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活动性肝炎抗干扰素治疗(含乙、丙型肝炎的抗肝素治疗)、重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焦虑性抑郁症、耐药性结核病、结缔组织病并肺间质纤维化、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重症肌无力、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III(19)种:脑出血及脑梗死后遗症、颅内外血管狭窄血管内治疗术后、颅内外动脉血管中重度狭窄、癫痫、重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征、老年痴呆症、血管性痴呆、高血压病(II级及以上)伴并发症、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冠心病冠脉介入治疗术后、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源性心脏病、血友病、糖尿病伴并发症、紫癜。IV(9种):痛风、骨关节炎、布鲁氏菌病、黑热病、包虫病、砷中毒、普通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甲亢。

(二)补助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在相应确定的病种年度补助限额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报销。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报销比例为90%,其它病—3—种报销比例为80%,超过年度限额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各病种年度最高报销补助限额:I类疾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0000元,其它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Ⅱ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Ⅲ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Ⅳ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经鉴定患有两个及以上规定病种的参保职工,在单一病种年度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可在其它病种中选择一个病种增加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三)高龄医疗补贴高龄医疗补贴每人每年度补助3000元。

(四)待遇享受期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待遇享受期限为三年,期满后重新报备并复检。不申报的,待遇自动终止。对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通过申报、鉴定,符合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的人员,可连续享受待遇不再复检。

四、申报程序

(一)在市参保的职工慢特病门诊补助可随报随备。原则上由本人或近亲属持社保卡复印件和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资料,填报《市职工基本—4—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附件1),向市民中心医保经办大厅窗口报备。

(二)高龄医疗补贴。高龄医疗补贴免个人或单位申报程序,由市医疗保障局于每年11月从职工现运行信息系统提取符合条件数据并由工作人员核查生存状态及缴费信息,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发放。高龄医疗补贴与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五、准入原则和鉴定程序

对提交申报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资料,市医疗保障局聘请二级以上医院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精良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组成鉴定小组,鉴定小组每月集中时间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资料依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中签署鉴定意见。医学鉴定专家组一般为3-5人,鉴定结果须科学真实,专家独立签字确认,并负有鉴定责任。鉴定结果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申报联系人。

六、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

1.当年鉴定符合的从鉴定符合之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2.鉴定为I类和Ⅱ类疾病的,其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于当年11月1日至12月5日前持就医购药检查治疗等费用发票及病情诊断和处方,统一到市民中心医疗保障局服务窗口审核报销。所提供发票须为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机打发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票不予报销。

3.鉴定患有Ⅲ类、Ⅳ类病种的人员,每人每年按照病种定—5—额补助4000元、3000元,于每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由市医疗保障局通过职工医保就医结算信息平台一次性划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4.患有多种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须带病历资料或者诊断证明提交医保局,经鉴定符合后增加病种并增加补助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5.慢特病医疗费补助范围为确定补助病种治疗相关的药品、检查、治疗和相关材料费用。

6.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人员,未达到年度最高限额的,次年不累加。出现以下情形的终止享受资格:未足额缴费、中断参保的;死亡的;其他不应享受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情形的。

7.鉴定为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人员,期间变更备案病种的,需重新申报备案。

七、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

1.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凡伪造病历,骗取医疗费的,取消待遇享受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已享受待遇的追回补助资金。

2.医学鉴定专家小组的医务人员在填写专家组审核意见及建议时,应结合参保人的医治经历,做到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享受对象而骗取医保基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治疗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的人员,治疗处方或者所购药品须与确定的补助病种相符,购药量与药品所规定使用—6—剂量相符,且一次购药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剂量;凡在治疗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基金一律不予支付,且严肃追究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责任。

4.市医疗保障局要认真审核处方和药品目录,不得将不符合治疗病种的药品等费用进行结算。

5、各单位应积极宣传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政策,尤其是要向退休职工宣传解释好医保政策,确保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95号)同时废止。已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95号)享受门诊医疗费补助的人员,享受起止日期按原确定的期限享受,患有多个病种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申报增加病种。

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xx〕1号)精神,牢牢把握提质增效这一目标,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上作示范、走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抓住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关键。

1.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持续巩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是筑牢乡村振兴战略基础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效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体系,把各乡镇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情况纳入年度述法内容,压实责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2.注重全面融合发展。将培养工程融入到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社会各项事业中。推进培养工程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等深度融合。整合基层共青团、妇联、民宗、关工委等组织力量,用好村组干部、连心小分队、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现有资源。推动县直单位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参与“法律明白人”共育工作。(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统战部、县关工委、县文广新旅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直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3.实施典型引路。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典型引路,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全国20xx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黄寿孙同志学习的通知》;开展“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对优秀“法律明白人”进行表彰和宣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

(二)抓实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

1.把准培养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当前培养覆盖率目标在现有基础上不再增加,即十户培养一位骨干“法律明白人”,且农村有“法律明白人”户数占农村总户数的50%,在培养质量和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上要有大的提升。培养标准按照《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不能擅自提高培养标准。“法律明白人”的培养不局限以户为单位,一户有多个符合培养条件的对象,可以一并培养。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和企业拓展,学习高新区让企业家成为“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开展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调研,试点城市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力求“十四五期”间培养工程实现城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精选培训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法治思想作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的重点和首要内容;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农村群众侧重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山林纠纷、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对城镇居民侧重小区物业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劳动争议、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3.灵活培训方式。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因人施教、精准施策。要充分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遵循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教学与书本教学相结合原则,灵活采取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省法治乡村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作用,对“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轮训。县司法局要指导各乡镇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便捷高效优势,用好省级“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加强网校管理工作,引导培养对象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开展网上学习。(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4.开展达标创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在全县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校、祠堂等,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设置一个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法律明白人”骨干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确保培养工程走深走实。(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突破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难点。

1.破解特殊对象培养难问题。结合本地实际,依托流动党支部、商会等,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培养难问题;解决空挂户培训问题,针对农村留守家庭以及“五保户”等特殊家庭遴选“法律明白人”困难问题,落实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制度,由村组干部、包村干部或其近亲属作为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激励制度,激发人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2.破解参与法治实践难问题。按照《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办发〔20xx〕4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落实。发挥好“法律明白人”作用,推动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村民说事”、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在基层热点、难点、重点工作中焕发活力。引导“法律明白人”通过参与法治实践,带领身边人共同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3.破解落实激励措施难问题。落实《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规范(试行)》(抚办字〔20xx〕94号)要求,建立科学配套的“法律明白人”考核奖惩机制,将遵纪守法、业务培训、法治实践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注重在年度考核优秀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中优先发展党员、培养村组干部;有重点地将“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成网格员,推进基层网格员成为“法律明白人”骨干;将“法律明白人”培养与“特邀法官”培养相结合;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对表现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培养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明确重点任务,培养目标,分步实施,扎实有力实施培养工程。

(二)务实工作举措。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务实工作举措,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务实工作举措,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形成工作计划。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工作方案或计划请于5月28日前报县委依法治县办,联系人:刘芳莲,电话:0794-7115212,地址:县新汽车站综合办公楼4楼。电子邮箱:。

(三)务求工作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取得实效。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实施培养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台账管理,把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到培养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注重推进过程中典型经验挖掘和总结,各乡镇每季度末要向县委依法治县办上报一个典型案例,每年度12月20日前推荐一位典型人物。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总结宣传,为各地互相学习借鉴提供样本,为实施培养工程营造良好氛围。

【方案精选】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xx〕7号)和《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政办发〔20xx〕6号)精神,县委、县政府确定在全县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推出不少于100项高频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施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推行“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20xx年年底前,实现自然人、企业全生命周期100项高频事项极简办、全域办,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基本实现“一件事”集成办。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双全双百”事项极简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围绕“双全双百”事项清单,主动寻标对标,对有关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优化办理流程。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事项要素实施同源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12月底前实现更多事项“秒批秒办”“无感审批”。(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镇街区配合)

(二)分类推进关联事项“一件事”集成办。全面梳理“双全双百”事项服务场景,以及相关事项涉及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情况,滚动推出一批“一件事”事项,开展流程优化再造工作。9月底前,对只涉及单一事项或同一部门系统多个事项的“一件事”实现极简办。力争12月底前,对涉及多部门多系统、需要新建业务受理平台的“一件事”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其中,选择群众关心的“出生一件事”“身后一件事”在全省率先推进。(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镇街区配合)

(三)编制工作规范。整合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推动办事指南的个性化、场景化应用,增强可读性、通俗性。及时制定操作规程,厘清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压减办事期限,不断提升“一件事”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9月底前,完成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编制,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镇街区配合)

(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积极打造“无证明城市”。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为政策推送、精准服务、高效监管等提供支撑。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具备条件的关联事项,梳理事项数据需求,建立数据共享应用清单。12月底前,按照清单需求,通过省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国家部委、省市县数据资源跨级共享应用,实现事项办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和功能优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配合)

(五)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结合“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加快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推动建立“一件事”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新模式。固化改革成果,并将“一件事”服务接入政务服务网、爱APP和微信小程序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向医疗机构、派出所、殡仪馆等服务场所延伸,满足线上办理需求。统一受理平台,建立“一件事”主题服务受理功能模块或系统,推进线上与线下窗口同事同标,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一件事”主题服务流程的一体化办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大数据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统筹协调,建立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双全双百”事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本部门本领域政务服务“双全双百”事项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抓好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主责意识,会同协同部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工作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扎实做好各场景事项梳理、“一链办理”等工作,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各镇街根据改革需要在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做好窗口设置、人员和设备配备、办事群众辅导等工作,确保“双全双百”工程全面落地,顺利开展。

(二)坚持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听取企业和群众对“双全双百”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根据流程优化和办事需求,及时扩展充实“双全双百”事项清单,探索推出更多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场景,并配套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数据赋能场景支撑能力,形成持续迭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营造改革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知晓度、参与度,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加强督促调度,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平台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实现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落实和服务评价情况将纳入全县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

县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发〔20xx〕6号)要求,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20xx年在全县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各推出不少于100项高频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着力构建政务服务新模式。20xx年底前,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个人出生、教育、工作、养老等阶段,各推出不少于100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简化事项办理流程。7月底前,县直相关部门围绕“双全双百”事项清单,主动向上对接,主动寻标对标,优化办理流程,对本系统本领域有关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事项要素实施同源管理和动态调整。持续推动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标准化,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12月底前,实现更多事项“秒批秒办”“无感审批”。(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二)优化场景集成服务。8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服务流程和标准,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推进事项集成办理。各责任部门、单位按照统一服务流程和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全面组织实施。(责任分工见附件1、2)

(三)编制标准化工作规范。各牵头部门组织协同部门,与上级部门积极对接,按照优化的服务流程,9月底前,参照省、市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编制承办事项的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全域办。(责任分工见附件1、2)

(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7月底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事项办理和集成服务需要,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12月底前,按照需求清单,与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接,助推国家部委、省、市、县数据资源跨级共享应用,实现事项办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和功能优化。(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规范,9月底前,根据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掌上服务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要求,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根据省、市两级要求和实际,优化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提升业务系统支撑能力。大力优化便民服务,12月底前,在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置相关事项办事窗口,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提升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盯上靠上、抓好落实。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加强业务培训,编制工作规范,做好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的支持和保障,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工作推进落实,确保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全面落地。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牵头抓总、统筹联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县直各部门协同推进,抓好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双全双百”事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具体推进“双全双百”工程的任务落实,每月定期调度各县直有关部门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调度。建立通报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问题定期通报、督办整改,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对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作敷衍塞责、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将各部门相关工作落实和服务评价情况纳入全县政务服务评价范围。

乡镇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为推动落实“十四五”时期全县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补足补短板,提档升级,提高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综合水平,实现全县乡镇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乡镇街道办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政办发〔20xx〕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基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补足短板,全面提档升级,增强公益性,提高普惠性,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推动新时代闻喜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建设任务和进度

到“十四五”末,努力实现全县12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

三、建设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资金

(一)县财政资金。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资金。

(三)社会资金。

五、建设原则

(一)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

工程建设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盘活空闲用地、边角地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统筹规划、贴近百姓、方便可达,建设项目和规模可灵活掌握、量力而行。

(二)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相对集中

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工程可以新建,也可以在原有场地设施的基础上改建或扩建,可与足球场地结合,相对集中满足多人群、多项目使用;以动休闲为主要功能,配置一定数量的体育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绿地、美化景观等。

(三)地方为主、多方参与、体现公益

坚持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落到实处。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工程建设和营,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行管理,切实体现工程建设的公益性并提高健身中心的综合利用率。

六、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标准

(一)根据场地面积和项目设置数量,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分为小、中、大型三类

1.小型:建设面积达到1000m2或以上,可开展5个以上动项目,包括篮球、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等。

2.中型:建设面积达到2000㎡或以上,可开展7个以上动项目,包括两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器械健身、门球或网球等。

3.大型:建设面积达到3000m2或以上,可开展10个以上动项目,包括2-3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器械健身、门球、柔力球、网球、气排球、儿童游乐等。

(二)辅助设施建设内容

1.配套照明设施,可在晚间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广场舞、乒乓球、气排球、太极拳等项目动。

2.健身中心建设围网,田网周围可建设环形健身跑道。

3.1间不小于20m2配套服务房(具备体育彩票销售、饮料副食补给、管理人员休息等功能)。

4.若干场地标识牌(体现中国体育彩票、省体育局、市人民政府援建等内容)和动休息座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12乡镇乡镇长和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闻喜县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从实际出发,细化工作目标,制作具体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力争把工程建设纳入项目储备库,争取上级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实施方案》的进度、数量,每年列出乡镇全民健身工程专项预算,保障建设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供给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减少审批事项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卫健局:负责统揽工程建设的资金申报,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把工程建设列入本辖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联系各成员单位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资金、设计和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工程指导

县卫健局要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推进,严格工程项目库申报和审核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计划和标准,严格资助资金使用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和监督当地工程建设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于本年12月1日之前将下年建设项目前期资料报送至县领导组办公室,争取入市级项目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及实施,严格遵守招投标等相关程序规范,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事项发生。各乡镇政府作为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遵照全民健身中心的公益性原则,建立健全场地设施使用规章制度和人员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精彩范文 人居环境“提升攻坚月”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2.以村为主、社会参与。各行政村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镇成立人居环境“提升攻坚月”领导小组、人居环境提升督导组、人居环境提升宣传组,以镇党委领导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确保抓出成效。

2.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人居环境提升目标任务要求,进行细化量化,以拒绝理由,不讲条件的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3.全面发动,广泛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人人关心环境,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氛围。

4.强化督察,严格奖惩。镇督查组不定期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各村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典型进行宣传并予以表彰。

三、责任要求

1.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各村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

2.督导组负责检查督导各村人居环境提升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并对每个阶段进行考核、验收及问责。

督导一组负责区域:。

督导二组负责区域:。

3.宣传组负责人居环境提升整体工作进度宣传报道及通报,充分利用横幅、微信、广播及入户等宣传方式进行人居环境宣传,广泛宣传推广各村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四、任务时间

本次人居环境提升攻坚月活动时间自20xx年8月5日开始至20xx年9月3日。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0天,完成总任务的40%,第二阶段10天,完成总任务的40%,第三阶段10天(细化收尾阶段),最终达到100%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各村重点工作,巩固常态化管理,对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五、目标任务

镇做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村提升村,要做到整村全面提升;其余17个行政村为农村人居环境区域提升村,要做到本村所有主路及村部周边一个自然屯,逐渐将整村全面提升。

(一)“硬件”提升要求

1.清理本村所有生产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公共场所,包括清理村部、学校、卫生所、广场、企业、农贸市场、及公厕等。清理内容包括残破农膜、废弃农药瓶及秸秆、秧棵等。

2.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乱推乱放物品;拆除各类废弃建筑物、整治和迁移柴草垛。清理内容包括废弃板杖、残垣断壁、废弃房屋等。

3.清理公路两侧、林台、路边沟及沟塘等各类垃圾。

4.清理养殖户畜禽粪污,畜禽尸体。对随意堆放、粪水横流等问题及时进行管理,防止污染环境,要求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5.清理野广告,枯死树枝,对农户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做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6.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要确保路肩整洁,桥涵构架完好,交通标志完整显著,无乱搭乱建,影响交通车辆安全现象。

7.确保河沟清洁畅通。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无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塘,保持“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二)“软件”提升要求

1.各行政村必须完善人居环境整治台账。

2.做到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健全,保洁制度健全。

3.加强保洁队伍管理。

4.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制度,(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5.倡导农户,从我做起,以身作则,抵制陋习的责任感。

精彩范文 发展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372号)精神,促进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四带一自”产业支持,着力在园区建设水平、主体带动效果、自种自养收益和产业发展质量上提升特色种养业,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稳定增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全县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80%以上(基数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省级标准自种自养脱贫户16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200户以上,为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的园区18个以上,发展“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的出列村3个。

三、扶持对象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对有劳动能力,在本县范围内自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并通过验收的或符合本实施方案奖补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奖补。同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了多个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可以一并申报,每户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4000元。当年已享受过财政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行政村。对符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内的村(包括出列村和一般村),其建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到村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三)带动主体。对通过股份、订单、劳务和租赁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村集体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四、扶持标准

(一)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奖补

1.种植类

(1)种植大棚蔬菜(包括瓜类、蔬菜等)1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2)种植露地蔬菜(包括瓜类、水生蔬菜等)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人均种植0.6亩以上中药材,一次性补助1000元。

(4)新建钢架大棚1亩以上,并种植蔬菜、瓜果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

2.养殖类

(1)当年养殖肉禽100羽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当年养殖肉羊6只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5)精养鱼塘3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6)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7)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3.林业类

(1)木本油料林:人均种植0.8亩以上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作物、林业产品。

(2)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0.8亩以上苗木花卉或林业产品。

(3)果树:人均种植0.8亩以上果园(鼓励发展葡萄、桃、无花果等)。

(4)林下经济: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符合上列(1)(2)(3)条件之一或同时发展达到人均0.8亩以上,林木保存率80%以上,抚育管理良好的,历年林每亩补助400元,新增林每亩补助1000元(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符合林下经济条件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但不得与上列(1)(2)(3)以及种植业、养殖业补助项目重复享受。

4.休闲农业类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视为达标并奖补1000元:

(1)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能力。

(2)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

(3)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5.其它类

(1)就业务工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下同)务工,签订务工合同,年收入达50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入股分红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其“自有要素”(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与带动主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400元。

(3)土地流转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流转土地给带动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在获得正常土地流转租金的基础上,带动主体另给予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4)以上条款没有明确,但确已达到《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1111号)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特色种养到村项目奖补

1.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鼓励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支持园区联合兴建,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对经批准新建特色种养业产业园或原有扶贫产业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合格的,按审计决算价给予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所获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2.发挥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引导作用,持续实施出列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对出列村主导特色产业产值达到该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的,给予新达标的村40万元奖补,给予再次达标村1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可自营、合作、参股等形式专项用于产业发展。

(三)对带动主体的奖补

1.继续开展特色种养业示范基地创建行动。产业基地达到《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方案》标准,且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5户以上,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的,或带动所在村发展特色种养产业且上一年度支付村集体分红或租金总额4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被评为省、市、县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增加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业务工,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务工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对带动主体按每带动一户奖补500元。

3.对以订单形式,加价或保底价收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农产品货值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每带动一户奖补400元。

4.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入股分红协议,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带动一户奖补200元。

5.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支付租金的基础上再予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带动一户奖补300元。

6.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为防范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对承包经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种养业和原扶贫产业园(基地)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全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达标产业项目保险政策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贫困户特色种养业达标产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xx〕25号)执行。

7.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借助农交会、农交会以及县里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等平台,加强扶贫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扶贫农产品的产销信息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扶贫产业园(基地)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参展补助。大力倡导消费帮扶,组织机关单位、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扶贫农产品。强化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申报、验收程序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项目。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汇总上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并对到户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负责。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号兑现奖补资金。并将公示、公告、到户补助清册和资金拨付凭证等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县主管部门对乡镇(园区)验收的到户项目进行抽验。

(二)特色产业到村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由乡镇(园区)汇总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评审的,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特色产业到村项目由乡镇(园区)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开工建设后,可以预拨30%资金,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进度款。项目竣工,经乡镇(园区)初验合格后,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初验报告、乡镇研究部署特色产业到村项目建设的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等),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三)产业示范基地(产业园)。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奖补。

(四)其他带动主体奖补项目。由带动主体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需提供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带动合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带动收益凭证等材料],经村(社区)审核和乡镇(园区)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相关资料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特色产业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特殊重要性,把特色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攻坚劲头,做到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缓、工作不松,全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成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督查和指导等工作。乡镇(园区)也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保障。到户项目通过“一卡通”账号直接兑现奖补资金;到村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到乡镇,由乡镇按要求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坚持统筹协调。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普惠政策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政策,形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组合拳”;要统筹出列村与一般村、脱贫户与一般农户,实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特色种养产业稳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致富。

(四)强化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合力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指导和协调,指导乡镇(园区)申报相关项目,督促项目序时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类、养殖类项目以及相关带动主体、示范基地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林业类项目、相关带动主体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审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五)加强指导服务。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产业技术专家组作用,为行政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鼓励通过组织研讨班、轮训班、提升班、考察团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实效性。乡镇(园区)及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要在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的日常扶持上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每名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至少一次参加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六)强化督查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建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实施情况适时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题调度。乡镇(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在9月底前把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腐败和作风问题,妥善保存到村、到户落实清单。

(七)严肃工作纪律。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特色种养业提升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检查,对落实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确保顺利完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目标任务。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强化典型宣传。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选优树新、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荐】非寄宿制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小学生中午接送难、午餐无法保障等问题,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指导意见》(教〔20xx〕4号)、《市教育局关于摸排主城区及县城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关于“放心午餐”工程安排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顺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以给学生减负、为家长分忧为目的,以安全、营养、经济、卫生为标准,扎实推进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放心午餐”工程,打造民生工程新亮点,同步解决“小饭桌”不规范、家长下班时间与学生放学时间不协调和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我县教育内涵。

二、工作原则

(一)学生为本,健康优先。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工作的首要原则和出发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着力保障学生午餐放心安全、营养健康。

(二)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坚持一校一策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午休形式、午间活动规模,家长根据需求自主选择,不强制要求或统一规定。

(三)政府统筹,部门管理。坚持县政府主导,县教科局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原则,做到人员经费有保障、食品安全有监管,全面提升县城范围内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实施范围

县城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108国道以南,所有有需求的公办非寄宿制小学。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县城范围内公办非寄宿制小学“放心午餐”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城范围内公办非寄宿制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总体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标准,及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实施情况等。

五、职责分工

县教科局:负责“放心午餐”工程总体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规范食堂建设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餐费政策宣传指导,落实学校餐费公示制度。

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餐厨垃圾管理。

县卫健体局:负责指导学校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

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做好学校午餐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为安全健康午餐提供技术保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学校食堂、餐厅、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繁城镇:负责配合教科、市场、住建等部门做好“放心午餐”工作。

六、具体举措

(一)工作方法

1.开展调研,摸清底数。通过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摸清县城范围内公办非寄宿制小学配套设施、自愿在校就餐学生人数等基数。

2.严格把关,持证上岗。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及从业人员要全部持健康证明,经过岗前培训上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一律不得供餐。

3.全程追溯,控制风险。以保障学生安全营养健康为中心,强化食品安全追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不断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营养丰富的“放心午餐”。

4.分批实施,逐步推进。“放心午餐”工程从20xx年10月开始实施,分年度渐进式推进,有条件的学校可先行先试,力争到20xx年基本实现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全覆盖目标任务。

(二)服务方式

1.校内食堂供餐。学校加大新建、改扩建食堂及餐厅力度,按照市场监管部门风险审查和验收要求,购齐购全设施设备,严把食品食材进校关,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放心午餐”。

2.午休午间活动。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午休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在宿舍床上休息,没条件的可以安排在教室小憩;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等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丰富午间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支持。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属于小学生课后服务。餐费由家长全额负担,初步拟定每人每餐不高于10元标准。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相应劳务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进行补贴。严禁另行收取或从收取的餐费中截留、挪用。学校食堂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执行,吃多少付多少。

(二)加强安全管理。把严食品安全关,严格落实消防、治安、防疫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提升学校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防止安全事件发生。参与“放心午餐”的学生中午一律不准离校,午休、午间活动一定要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三)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健康合理用餐。认真落实《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积极开展节约教育,筑牢学生“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根基。

(四)坚持分类指导。县教科局和市场监管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学校不同情况,科学、分类进行指导,做到因校施策、合理规划,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需求,夯实工作服务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放心午餐”工程是事关民生的实事、好事,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中央“双减”决策、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合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校长为“放心午餐”工程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建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对饭菜价格和饭菜质量进行评估,对家长和学生进行意见调查,确保“放心午餐”工作平稳有序。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配合,报道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家长评价机制,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正确看待“放心午餐”工程,积极参与全过程管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治理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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