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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2022-01-05
工程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xx〕1号)精神,牢牢把握提质增效这一目标,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上作示范、走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抓住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关键。

1.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持续巩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是筑牢乡村振兴战略基础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效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体系,把各乡镇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情况纳入年度述法内容,压实责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2.注重全面融合发展。将培养工程融入到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社会各项事业中。推进培养工程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等深度融合。整合基层共青团、妇联、民宗、关工委等组织力量,用好村组干部、连心小分队、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现有资源。推动县直单位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参与“法律明白人”共育工作。(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统战部、县关工委、县文广新旅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直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3.实施典型引路。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典型引路,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全国20xx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黄寿孙同志学习的通知》;开展“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对优秀“法律明白人”进行表彰和宣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

(二)抓实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

1.把准培养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当前培养覆盖率目标在现有基础上不再增加,即十户培养一位骨干“法律明白人”,且农村有“法律明白人”户数占农村总户数的50%,在培养质量和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上要有大的提升。培养标准按照《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不能擅自提高培养标准。“法律明白人”的培养不局限以户为单位,一户有多个符合培养条件的对象,可以一并培养。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和企业拓展,学习高新区让企业家成为“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开展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调研,试点城市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力求“十四五期”间培养工程实现城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精选培训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法治思想作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的重点和首要内容;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农村群众侧重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山林纠纷、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对城镇居民侧重小区物业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劳动争议、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3.灵活培训方式。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因人施教、精准施策。要充分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遵循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教学与书本教学相结合原则,灵活采取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省法治乡村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作用,对“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轮训。县司法局要指导各乡镇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便捷高效优势,用好省级“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加强网校管理工作,引导培养对象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开展网上学习。(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4.开展达标创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在全县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校、祠堂等,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设置一个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法律明白人”骨干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确保培养工程走深走实。(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突破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难点。

1.破解特殊对象培养难问题。结合本地实际,依托流动党支部、商会等,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培养难问题;解决空挂户培训问题,针对农村留守家庭以及“五保户”等特殊家庭遴选“法律明白人”困难问题,落实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制度,由村组干部、包村干部或其近亲属作为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激励制度,激发人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2.破解参与法治实践难问题。按照《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办发〔20xx〕4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落实。发挥好“法律明白人”作用,推动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村民说事”、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在基层热点、难点、重点工作中焕发活力。引导“法律明白人”通过参与法治实践,带领身边人共同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3.破解落实激励措施难问题。落实《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规范(试行)》(抚办字〔20xx〕94号)要求,建立科学配套的“法律明白人”考核奖惩机制,将遵纪守法、业务培训、法治实践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注重在年度考核优秀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中优先发展党员、培养村组干部;有重点地将“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成网格员,推进基层网格员成为“法律明白人”骨干;将“法律明白人”培养与“特邀法官”培养相结合;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对表现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培养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明确重点任务,培养目标,分步实施,扎实有力实施培养工程。

(二)务实工作举措。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务实工作举措,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务实工作举措,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形成工作计划。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工作方案或计划请于5月28日前报县委依法治县办,联系人:刘芳莲,电话:0794-7115212,地址:县新汽车站综合办公楼4楼。电子邮箱:。

(三)务求工作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取得实效。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实施培养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台账管理,把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到培养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注重推进过程中典型经验挖掘和总结,各乡镇每季度末要向县委依法治县办上报一个典型案例,每年度12月20日前推荐一位典型人物。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总结宣传,为各地互相学习借鉴提供样本,为实施培养工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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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分享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组织保障

为保证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顺利实施,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我院能力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监督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组长为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竞争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计划利用2年时间,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20xx年底,争取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党建工作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改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紧围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在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核心作用,为医院诊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强化依法执业。县级医院对本院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医院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整改,并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医院管理各项制度,并分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0xx年版)》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质控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控网络在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中的作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探索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严格落实患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及服务指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临床科室医疗安全上报与反馈、改进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细化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责任。加大对患者身份识别、用药安全、手术安全核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危急值报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院内意外伤害防范、信息系统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管理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患者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

4.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逐步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加快建立远程医疗制度,推动县域与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促进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落实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范畴,县级医院按照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患者比例达到70%。鼓励积极参与区域病理、影像、心电等诊断中心的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在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前提下,开展县域医共体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推进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为患者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支持服务,加强医患合作,增强医患互信,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5.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对肿瘤科、产科、新生儿室、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的管理。

6.加强护理管理。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实现县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对住院患者全面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门急诊、手术室、内镜中心等非住院部门结合工作特点,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优质服务。强化落实护理核心制度,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制定完善护理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患者安全。积极为上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护理服务。

7.加强药事管理。完善各项药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完善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流程,实施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全程管理。加大对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抗凝药物、高警示药物、毒麻精放等重点药物类别的管理力度。加强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审核,实施药学查房和药师会诊,提供药品信息与用药咨询,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能力,促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变。

8.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医院法人代表为医院经济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科主任、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等岗位的具体职责,细化管理目标和任务。全面加强医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成本核算与控制、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合同管理、绩效管理以及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医院成本控制、节能降耗、药品和耗材占比、次均费用、人员支出等经济管理年度指标和中长期指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奖励和问责制度。重点公开医院收支情况、次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诊次费用、床日费用、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主要病种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诊疗科目设置。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学、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二级诊疗科目。

2.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1)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近三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我院薄弱专科为外科(肿瘤)和创伤医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重点加强儿科、产科、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医联体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齐以上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加强急诊科建设,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提升对急危患者的抢救与转运能力。在医院整体搬迁实施后,创造条件,组建介入科、精神科、老年科。

(2)夯实专科平台。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学科建设。重点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等专业组。分子生物学我院未开展。)、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CT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等学科建设,提升疑难、危急重症疾病诊断、治疗能力。加强手术室建设,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根据《省手术分级目录(试行)》和手术医师的相应授权,开展适宜的手术操作技术项目,提升手术操作技术能力。

(3)强化核心专科。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重点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提高血液透析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麻醉科建设,扩大麻醉医疗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加强术后监护与镇痛,加快患者术后康复进程。在保障手术麻醉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不断满足群众对舒适诊疗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提升对呼吸、循环等重要生命系统的支持能力,为危急重症患者救治提供有力支撑。

(4)打造优势专科。进一步加强现有实力较强的脑外、心血管、内分泌、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的临床专科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以急需加强的普外、创伤为重点,县每年推广应用一定数量的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重点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20xx年内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断治疗能力,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5)加强“五大中心”建设。整合医院多学科力量,医院已成立“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二个中心。20xx年前,创造条件成立“脑卒中救治中心”、“胸痛救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三大中心。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努力实现胸痛、脑卒中、新生儿、重症孕产妇、复杂创伤等重症抢救的无缝对接,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致残率,打造危重病抢救绿色通道。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医师培训等,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加强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选派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骨干医师培训等,储备高层次临床专科人才。加强在岗全员针对性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县级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

(四)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

1.落实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县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依托诊疗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供健康指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教活动。加强对辖区内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做好慢性病信息报送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死亡病例死因医学诊断和报告,建立健全医院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医共体建设。在县域内加强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组建“1+1+N”(县医院医生、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医)师徒群,开展业务咨询、预约转诊,推进全科医师签约服务。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工作。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

3.加强医联体建设。以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与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针对县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对口帮扶或签订医疗体协议的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派出业务骨干、退休老专家及高年资护士,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医护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

(五)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逐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开展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群众隐私。

2.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以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等多种形式,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采取第三方机构合作模式,开展远程病理服务。

3.稳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建立本院网上便民服务平台,或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为医生在线诊疗和群众在线就医提供支撑。

(六)加强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

发挥医院党组织在人文关怀制度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丰富团委、工委和妇女群团组织在人文关怀制度建设中的各项活动内容,加强医务人员在医德医风和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人文关怀纳入医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建立并完善医院文化理念体系,着力打造医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服务文化,形成良好的文化背景,进一步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职工素质,实现医院品牌的整体提升,不断提高职工和社会的认同感。

五、工作成效

1.学科建设

目前我院急诊科为市重点培育专科,20xx年拟申请市重点特色专科不低于5个。聘请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肛肠科专家、省立医院神经内科专家、合肥市二院康复科专家常年定期坐诊教学指导。20xx年全年邀请上海、合肥、芜湖等地各专业专家会诊手术250台次。同时、与上海瑞金、东方肝胆、华山医院以及省内各大医院建立了友好帮扶协议,20xx年拟将我院重症医学科全托管给铜陵市人民医院,以达到长足提升的目的。

2.医疗质量管理

医院独立成立质控办,每月对医疗质量、运行和归档病历、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科室管理情况、临床路径、医患沟通等全方面进行督查,结合护理、院感、药事等督查内容,以简报的形式下发,每个月循坏改进,真正达到了PDCA的控制与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规避了医疗风险。同时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了大数据,通过数据分析目前存在的缺陷,真正做到了“以数据说话”。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医疗质量管理模式,推动了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患者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3.医学人才培养

每年安排2-3名骨干医师赴上海深造,每年安排不低于5人次的省级医院进修。与合肥市二院建立了人才交流模式,即我院派员前往进修,二院选派骨干技术人员来我院蹲点指导。为确保20xx年开展介入技术,已派送相关人员在中医药大学附院学习。全年参加省市级各种学术会议、短期培训300余人次。

4.加强医患沟通

每月针对临床、医技科室、窗口单位、食堂、物业等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平均患者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独立成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强化医患交流,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争议。部分科室建立了“医患沟通交流微信群”,对出院患者适时沟通、提升了随访效果、改善了医患关系。

5.药事管理

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药事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与合理使用。医院设立了“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专项绩效工资”,从住院病历专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门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输液率、门急诊患者输液率、药占比、省监控药品比例、质量层次Ⅰ比例、省基药比例、挂网药品比例、国家基药比例、住院患者人均输液瓶/袋、辅助用药比例、临床路径辅助用药比例等十五个方面对合理用药全面管理。在市卫计委组织的全市县级医院住院和门诊的各项点评评比中,始终名列首位。20xx年上半年各项核心指标控制如下:

(1)药占比:27.84%;

(2)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2.74DDDs;

(3)抗菌药物使用率:49.63%;

(4)辅助用药比例(21+5):0%;

(5)门诊(除急诊和儿科外)不输液。

6.院感控制

成立了院感三级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多部门合作和持续改进措施,持续开展各项监测工作,继续加强院感质量控制,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的前瞻性综合性监测及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以及全院多重耐药菌监测、手术部位医院感染监测、ICU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每季度做好细菌耐药监测分析的反馈,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修订院感考核标准,常规开展院感质量督查;继续完善修订各项工作的制度和SOP。每季度开展产品索证工作,杜绝不合格和无证产品进入临床。每季度编写《医院感染通讯》,向临床医务人员及时反馈本季度的各项监控数据和感控工作现状。强化手卫生管理和设施配置。认真开展培训和演练,充分调动了临床科室人员参与院感管理,提高各级人员的感控意识。

7.深化合作共建

贯彻共建、共有、共享、共赢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绑定权责明晰的“责任共同体”。明确界定医共体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开通乡镇卫生院及村医上转病人的“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医疗服务,引导村民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二是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实打实补“短板”,手拉手“传帮带”,面对面促“整改”,组成若干个技术帮扶团队,一对一帮扶,帮助各成员单位创建登记医院。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技术指导组,组建“1+1+1”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团队,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并针对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的特色服务包。四是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8.护理管理

实行院长领导下的二级(护理部-护士长)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改革护理分工方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修订和完善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各级责任护士的岗位职责、各类疾病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质量考评标准,并实施护士的岗位管理。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护理行为。基础护理有效落实,依据患者护理级别和病情巡视病人,观察病情变化,协助生活护理。优质护理服务已从病区向门诊、手术室、急诊等科室延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根据各专科特点和个体差异,发放健康教育卡、进行床旁的个别指导、播放健康宣教视频、病区走廊健康知识图文展示等,使患者和家属掌握疾病相关的健康知识,促进身体早日康复

9.信息化建设

持续推进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上线50余模块,全院所有系统实现共享。实现云服务。开通智慧医院,网上预约挂号、缴费、查询等。

10.改善就医感受

按照省市卫健委部署,切实开展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活动。定期召开公休座谈会,开展行政查房,了解群众需求和意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六、工作计划

(一)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8月)

1.20xx年8月—20xx年12月:

医院根据三级医院基本要求,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学科建设(重点是肿瘤科、消化内科、介入科、精神科)、设备添置、制定五大中心建设计划;

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照三级乙等医院标准,查找差距,改进管理模式、强化制度落实与督查;

各临床科室对照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条款认真梳理,年底达到基本标准9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75%以上。

2.20xx年1月—20xx年8月:完成推荐标准条款90%以上,同时达到三级医院评审条款,基本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

(二)考核评估(20xx年9月—10月)

20xx年10月31日前,对照《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及三级医院标准,对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接受验收评估。

七、工作要求

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旨在进一步完善诊疗服务体系,提升我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是医院近两年的工作重点,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全院一盘棋,齐心协力搞创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落实。

精彩方案: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持续提高我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经济发展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建设质量强区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中国制造2025》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产品质量标准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

——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顾客满意度达到我市领先水平,培育二家服务名牌企业。

——区域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均衡,现代农业发展走到全国前列,地区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水平,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质量提升工程。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等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些由我区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在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农业机械、电力装备、智能终端,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等重点产品领域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高新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名优产品高新技术含量显著提高。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加强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测试技术、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满足民众消费升级需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

服务业増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围绕日用瓷、日用玻璃、绿色造纸、洗涤产品完善轻工日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新型家具设计和开发,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和引导服装服饰家纺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特色高端纺织品。加快推进文体用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妇幼、老年人和残疾人用品功能设计和安全标准化,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名牌产品达到5-10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个。(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三)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

农产品、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围绕蔬菜、干鲜果、杂粮、食用菌、畜产品等特色产业,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比重。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振兴发展传统食品、特色食品、现代食品三大食品产业。指导帮扶乳制品、食醋、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以二维码为追溯标识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餐饮品牌建设,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到98%。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塑造工程品牌形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新增省建筑工程汾水杯3项。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全区乡道优良路率达到80%,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区级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质量水平。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决策,保证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质量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从规划设计、建材及部品生产加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到运营管理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管理体系升级。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建筑部品、绿色产品、绿色建筑认证和相应检验检测,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不断提高建筑能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培育2-3家服务品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扩大服务质量升级试点企业覆盖范围,引领服务业质量稳步提升。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体育演艺、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体系,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一些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店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店,培育1-2个左右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品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完善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体系。引导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创建家政企业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标识和管理制度。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物流、高技术、商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推进现代物流业智慧发展,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构建立体式现代物流产业格局。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会展业提速发展,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推进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构建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体系建设,支持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综合效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接文化旅游板块产业集聚、品牌塑造,办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智慧旅游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具备休闲、度假、运动、养生、娱乐、生态等功能的旅游综合体。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加快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全城旅游理念和“旅游+”“+旅游”的思路,建设国际一流、富有特色的体育旅游、娱乐休闲、康养度假设施,拉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旅游供给结构,带动深度旅游,促进全城旅游。加强旅游教育、管理、服务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开展“旅游教育名师”“旅游工匠”“金牌导游”“旅游服务明星”评选推广,全面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影响力。在景区、饭店和旅行社等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单位,推动旅游景区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发优秀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念好“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旅游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左右。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智慧化、数字化、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高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建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民办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对象广泛、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房地产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网,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八)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行动

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融入中部城市群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京津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质量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九)开展生态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生态质量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清洁供热全覆盖,严控大气污染。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加大水污染防治。健全污染土地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和市区园林绿化、生态体建设。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物种资源丰富度和综合植被覆盖度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3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xx年下降2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十)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深化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数据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全面强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等新技术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与促进,全面提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服务牵引、垂直整合与融合发展能力。重点开发党政电子政务系统、网络监测预警、工业控制安全、加密类信息、信息安全终端及服务器等核心产品。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的新架构、新应用和新模式,结合II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成需求引领、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共同推进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覆盖服务质量评价、数据(信息)保护、运行维护、云计算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品测评认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质量创新攻关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战略发展,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提供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领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依托省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积极优化“军转民”“民参军”体制机制,形成集科研教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军品生产于一体的国防工业集群和军民融合板块,努力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立创新攻关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质量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等方面的技术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质量培训和会商会诊,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单个产品做精做细,打造一些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对接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度融合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鼓励各类组织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实现国际标准零的突破,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开展标准分析、标准比对、标准升级,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加快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民生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民生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工程标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治理标准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网络安全、行政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标准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

(四)推进品牌创新建设

以产业集聚地为龙头,开展品牌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地方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的推选和培育保护,开展“中国品牌日”、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打造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荐机制,引导我区优秀的组织和人才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加大对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五)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统筹管理,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建设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与国际一致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推进计量检测资源军民共享,开展军民融合计量科技协同创新。打造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省市标准云平台、标准孵化基地、标准化人才专家库等省级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优秀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企业。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六)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加速培育一批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与高等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共同建设,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组织一支质量培训和管理咨询的专家队伍,强化质量管理培训,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匠心传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探索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重点,提高执法合力和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执法责任,建立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要进出口商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进出境邮快件、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质量统计分析

积极探索建立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开展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研究,积极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健全完善质量综合统计分析制度,围绕区域经济、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开展质量状况分析,通过信息汇集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定期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及质量发展建议。推动我区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反映区域质量发展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实现质量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强化数据信息分析运用,建立集信息、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动态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实施服务质量检测基础建设工程,推广实行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定期向社会行业服务监管、服务质量及用户申诉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九)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步伐。推动企业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质量信用报告。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加强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十)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积极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进国家和省级、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増强行业协(商)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更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與论监督,开展质量首负责任制承诺试点,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把增强竞争优势的重点放在以质取胜上来,加快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统筹各方资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走出“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之路,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发展统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质量提升职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各乡(街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建立质量提升情况报告制度,区乡两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报告上一年度质量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狠抓督察考核

建立完善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和质量提升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把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等纳入督办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健全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区乡两级政府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质量创新攻关、全面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市场竞争力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优先采购各级质量奖获得企业和名牌企业的相关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五)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报道我区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利用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宣传,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质量公益宣传,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把质量理论纳入专题学习培训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优秀方案: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市松林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马尾松林分基本情况

马尾松作为荒山造林绿化的先锋树种,在我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马尾松受松材线虫病危害日益严重,各级政府加强主体责任落实,逐年加大投入,取得较好防控成效,但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仍呈扩散蔓延趋势,维护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仍然任重道远。资源档案数据显示,在我县328.61万亩林地面积中,马尾松林总面积达117.32万亩,占35.7%。其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林分面积63.75万亩,占马尾松总面积的54.34%。按起源分:人工林39.61万亩,占33.76%;天然林77.71万亩,占66.24%。按功能分:商品林48.49万亩,占41.33%;生态林68.83万亩,占58.67%。按龄组分:成过熟林27.73万亩,占23.64%;幼中近熟林89.59万亩,占76.36%。按起源和森林类型分:天然起源生态林面积44.05万亩,占56.67%;天然起源商品林面积33.67万亩,占43.33%;人工起源生态林面积24.79万亩,占62.59%;人工起源商品林面积14.82万亩,占37.41%。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基本情况

松材线虫病是我国头号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对松树具有毁灭性的一种流行病,全国18个省(区、市)672个县级行政区,全省除龙岩、平潭外8个设区市41个县级行政区均已发生疫情,全市现有县级疫区8个。我县20xx年度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现有疫点乡镇10个(凤城、城厢、参内、魁斗、蓬莱、金谷、湖头、白濑、官桥、龙门)。据20xx年秋普统计,全县现有疫点乡镇8个,发生面积1.0565万亩。与其他县类同,我县疫情点多、面广,总体呈逐步扩散蔓延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县实施松林改造提升预期目标总面积23.13万亩,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2.24万亩,带状采伐改造提升9.71万亩,皆伐改造提升1.18万亩。通过实施松林改造提升工程,全县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有效降低松林被松材线虫病侵染而大面积死亡的风险,森林御灾能力得到增强,基本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势头,确保森林覆盖率指标得以保持稳定,综合改造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力争走在前列。

三、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期限:20xx-2025年,其中20xx年为实施试点年。根据实施效果,完善技术措施和相关政策,将改造提升行动实施至2035年。

(二)进度安排

“十四五”期间,松林改造提升任务优先安排在“两沿一重点”(“两沿”是指沿主要交通干线和地市交界线;“一重点”是指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一系列点状分布的重点区域)和生物防火林带规划建设区域。

具体进度安排:20xx-2025全县松林改造提升总面积23.13万亩。其中20xx年为试点年,全县实施松林改造提升面积2.5717万亩,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8044万亩,带状采伐改造提升0.6043万亩,皆伐改造提升0.1630万亩,各乡镇任务安排见附件2。

以造林更新改造完成面积为依据,统计改造提升任务完成情况。

四、技术类型

松林改造提升技术措施类型主要分为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带状采伐改造提升、皆伐改造提升3种。各项技术措施优先在马尾松树种组成8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鼓励在马尾松树种组成6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

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仅择(间)伐松类树种,禁止采伐阔叶树种,伐后保留松树平均胸径不小于伐前松林平均胸径,保留木不少于30株/亩(保留木包含阔叶树等树种),且均匀分布,不造成大的天窗。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选择良种培育的壮苗补植套种,优先选用容器苗,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也可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山育林等近自然经营方式。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根据相应林分特点,通过带状采伐方式合理改造。带状采伐时保留带宽度应大于采伐带宽度,且适当控制采伐带长度和宽度(采伐带宽度不大于20米,具体可根据林分状况和立地条件确定),采伐区域只采伐松树,保留阔叶树乔木和幼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鼓励均匀保留少量的母树,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保持原小班的完整性。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造林树种选择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非松类树种,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天然起源的松林采伐区域禁止使用全垦整地造林方式,应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为主,并适当补植乡土优良阔叶树种的方法进行修复提升,以确保小班的天然林属性不改变。

皆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马尾松人工起源成过熟商品林、低产人工用材林改造;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松林。采伐要求:只采伐松树,保留原林分中的阔叶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鼓励不炼山造林,选择一级苗、优先选用容器苗,鼓励营造多树种混交林。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人工商品林。对于采伐成过熟林坡度小于等于30度的可实施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0度小于等于35度面积不超过5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5度的可实施强度不大于40%的择伐;参照《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郁闭度0.3-0.5的中幼和近熟人工用材林,经评审备案后,可按低产林进行改造,省属国有林场经设区市林场管理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备案;其他权属的,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2.生态公益林。三级保护公益林中的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松林可以采取择(间)伐、小块状采伐或带状采伐(不大于45亩)等方式合理改造,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一、二级保护公益林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松林(一级保护公益林中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保护地除外),可采取择(间)伐封育的方式进行改造提升。

3.天然林。采取择(间)伐或带状采伐改造提升措施。带状采伐改造提升应科学合理布局采伐带,其中:幼、中龄林要求采伐带的面积累计不超过小班面积40%,近成过熟林要求采伐木蓄积不超林木总蓄积40%;对采伐带内的阔叶树乔木和幼树予以保留,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以确保天然林小班完整和天然林属性,不改变资源档案起源。天然起源生态林改造还需符合上述“生态公益林”的有关要求。

4.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根据《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森林、林木,经设区市林业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防控方案中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经检测鉴定属于新发生的松材线虫病(含高度疑似)确需采伐松林的,可不受林种、起源、年龄、坡度、采伐方式、采伐强度、伐后林分郁闭度的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金保障

各乡镇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松林改造提升行动顺利推进。要加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要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将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补助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针对不同改造类型制定补助标准预算如下:

1.松木采伐及除害处理费用(不含造林费用)989.35144万元。

①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380元/亩;

18044.11亩×380元/亩=685.67618万元

②带状采伐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400元/亩;

6043.41亩×400元/亩=241.7364万元

③皆伐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380元/亩(皆伐改造提升小班同时列入年度防控方案和松林改造方案的,仅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补助,不得重复补助)。

1629.97亩×380元/亩=61.93886万元

2.造林费用:根据采伐后林分郁闭度情况,确定具体的造林更新方式和补助标准。

①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主要采取封山育林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暂不予补助资金。

②皆伐(含带状采伐)改造提升:a.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达到0.3以上的,采用封山育林方式进行恢复森林植被,暂不予补助资金;b.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在0.2~0.3之间的,应采取补植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每亩补植二年生阔叶树种容器苗50株,每亩补助200元,按实际补植地块计算面积;c.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在小于0.2的,应采取人工更新造林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每亩种植二年生阔叶树种容器苗100株,每亩补助资金400元,按实际种植地块计算面积。

松林改造提升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各乡镇财政自行承担。

(三)技术保障

各乡镇要借鉴长汀县等松林改造提升的先进经验,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逐步完善松林改造提升采伐、造林、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等技术措施。要加大技术业务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方案编制与组织实施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的原则,大力培育速生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着力保障改造提升所需苗木,为改造提升林分质量,形成树种多样、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提供有力保障。

(四)组织保障

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事关全市生态安全,县里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做好改造提升工作。各乡镇要成立政府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认真总结经验,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

1.县财政局职责

负责统筹安排松林提升改造所需资金。

2.县林业局职责

负责制定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检查督促。

林业局各相关科站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松林改造提升工作。森防站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整体工作,并指导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改造提升工作;营林站负责指导择(间)伐抚育、带状采伐改造、皆伐改造提升及相应的造林绿化工作;基金站负责协调指导改造提升资金保障工作;资源站负责指导协调改造提升的采伐限额指标及相应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林政股负责指导改造提升有关政策采伐管理、伐区监管工作;规划站、审批股负责指导改造提升采伐审批办理工作;种苗站负责指导保障性苗圃建设,做好改造提升工程种苗调剂工作;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指导改造提升中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用火安全;林业执法大队负责指导改造提升中疫木管理、杜绝疫木流失,负责打击、查处非法收购、调运、加工疫木等案件。

3.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松林改造提升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主要职责:⑴负责松林改造提升的具体组织实施;⑵拨出资金,专款专用;⑶做好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⑷负责改造提升工作全程监管、确保改造提升质量;⑸负责改造提升过程中疫木监管和疫木除害处理现场监督工作,要以改造提升作业山场为基本单元,确定松木采伐、除害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人员,严格监督管理,督促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台账,杜绝监管空白,杜绝疫木流失;⑹负责伐区监管工作,在改造提升时要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采伐,做好伐区监管、杜绝出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⑺负责改造提升过程中疫木焚烧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凡改造提升过程中需要焚烧疫木及枝桠条的,必须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的通知》(政办〔20xx〕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各乡镇要加大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施工人员和护林员加强疫木处理现场监管,备足充分的人员及扑火工具,开辟隔离带,上足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⑻负责与临时除害处理点签订加工协议、明确加工有关要求,负责辖区内疫木山场临时除害处理点的监管,负责指导采伐单位设立疫木临时除害处理点,做好疫木临时除害处理点疫木进仓、除害处理、出仓等台账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疫木除害工作;⑼负责改造提升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4.村委会和相关企业

村委会和相关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承担疫木监管职责、杜绝疫木流失,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松木管理

松林改造采伐要按照现行规定上报申请。在上级未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之前,疫木仍按照现行的疫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采伐的松木仍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木除害处理(即:根据上级要求,所有的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烧毁处理。本处所谓的“山场就地”就是指采伐山场、采伐山场脚下或者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的适宜场所;所谓的“疫木”就是指全县范围内所有的松科植物)。在实施过程中,若上级有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方案范文: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动我县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政办发〔20xx〕80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社〔20xx〕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7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等培训、重点群体(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脱贫户和边缘户开展技能培训。

三、培训方式

1.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教育中心。企业应结合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2.全面推行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4.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社会优质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

四、经费保障

1.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所需经费优先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不足部分由提升行动资金予以支持。对企业按规定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省(境)外培训的,所需经费优先从提升行动资金予以支持。

2.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户和边缘户就业的开展以工代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脱贫户、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或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4.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费。

五、申报程序

1.企业根据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提出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

2.县人社局会同县工信局、县总工会等开展跟班抽查及结业验收工作。

3.培训结束后,企业根据实际培训人数上报申请材料,经县人社部门认真审核后由社保失业保险基金专户按规定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县人社局要把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积极协同工信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顺利实施。

2.工信局、总工会要积极发挥主管部门和工会作用,指导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提升培训,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3.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参训人员、培训资料、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组织开展好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培训资料,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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