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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

2022-01-05
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电商集聚区创建实施方案

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好的实施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实施方案该怎么写?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民政局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民政局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

民政局办公室20xx年5月11日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根据州委“学党史·办实事”教育活动和州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总体安排部署,经20xx年第二次两改领导小组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试点工作,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便民利民、服务高效”为目的,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服务效率,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让群众少跑路,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片区婚姻登记处设置工作

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1月全面完成。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中旬)工作动员部署,制定《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的实施方案》。县(市)民政局根据任务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试点有关工作。

(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20xx年7月底)一是必须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县(市)民政局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务必落实编制,每个婚姻登记处必须配备2名专职婚姻登记员,人员隶属民政管理。

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确保人员的稳定性。二是必须设置独立的登记场所。必须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有条件的应设置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登记场所可利用撤乡建镇后的闲置资产。三是必须配置完备的设施设备。婚姻登记处必须具备良好的网络环境,设备技术性能良好。必须配有计算机、身份证阅读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高拍仪、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硬件设备。使用民政厅统一规定的VPN网关客户端,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四是必须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落实。五是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州局统一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

(三)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全面铺开设置片区婚姻处试点各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四)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总结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情况,将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果集中归档,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

三、工作要求wWW.03KKK.CoM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把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作为“学党史·办实事”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内。各县(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成立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推进过程中要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时完成。

(二)积极主动作为。各县(市)民政局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该项工作,并解决编制、场地、设施、经费等问题,确保片区婚姻登记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及时妥善应对。在实施试点过程中,县(市)民政局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妥善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州民政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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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民字[20xx]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我局20xx年度禁毒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形势发展变化的新挑战,全面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结合民政业务实际,推进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结合基政职能,推进社区禁毒。将社区禁毒工作纳入全县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指导基层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无毒社区(村)"创建纳入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措施落实。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指导村(社区)将禁毒内容编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二)结合救助职能,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深入村落社区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及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基本情况,

有针对性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开展救助,将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社会救助局,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各级民政干部要从维护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我县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全县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责任分工事项,要注重工作落实,做好工作台账及档案、图片资料的留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本部门推进禁毒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禁毒工作已纳入全县民政系统整体工作规划,纳入全年综治考核内容,各责任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民政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未按分工履责或分工项目严重影响局禁毒工作年度考核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民政局深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优秀篇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20xx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面推进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为核心,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特殊群体关爱、社区治理等职能统筹衔接的民政领域脱贫防贫工作格局,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实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二)综合施策助力脱贫攻坚。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志愿者服务力量等向扶贫领域聚焦;加强贫困农村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开展贫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三)重点关注非贫困低保对象,完善举措防致贫、返贫。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实现“五应五尽”1、加强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扶贫标准;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全县建档立卡人口中未享受低保、特困保障政策的进行集中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进行保障,对符合临时救助的及时进行救助,对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中已享受低保、特困救助政策的进行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助力解决“三保障”问题,提高保障水平;集中开展以农村低保、特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核查工作,解决“漏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乡镇开展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的贫困人口中老人、无劳动能力人员大排查,落实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坚决兜住脱贫攻坚的底;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建档立卡,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指导意见,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规范性和精准度。2、加强临时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实现应救尽救。将因易地搬迁、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动态监测、及时救助,防止返贫;对已返贫人口,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推动各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3、加强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养育和保障服务,实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高供养服务水平;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政策。4、加强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补尽补。密切与残联部门的配合,从源头上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经常性开展信息比对;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规范资金发放,确保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人员及时足额享受补贴。5、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实现应帮尽帮。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建立各类信息台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继续建立完善分类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二)强化综合施策,聚焦聚力脱贫攻坚6、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支持我县脱贫攻坚;加大我县社会组织对接全县脱贫攻坚需求;配合省民政厅完善社会组织扶贫信息平台和数据统计平台对接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扶贫项目资金落地落实。7、引导慈善、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向扶贫领域聚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实施社会工作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形式完成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的实施推进。8、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贫困乡村群众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到年底,实现每个村都要有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三)完善脱贫防贫举措,防止非贫困低保对象成为新的贫困人口9、筑牢非贫困低保对象保障防线,确保不致贫。充分利用好省民政厅防致贫信息系统,进一步对非贫困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完善电子档案,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乡以上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对低保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加强与扶贫、教育、住房、医保等部门信息比对,对因残、因病、因学、因房或其他意外情况导致家庭刚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水平,符合条件及时纳入民政社会救助范围,发现确实存在致贫风险的,及时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由民政、教育、医保、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及时核实情况,按政策提供救助,实施精准防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二)加强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对标对表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要完善监督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工作督导和纪律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对工作中不担当,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政策落实,影响扶贫脱贫效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三)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项目外包形式,量化购买服务经费,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水平。

优秀方案:民政局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模板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阶段,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向绝对贫困发起最后总攻,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根据《县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局领导同意,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

二、重点工作

(一)着扎实做好社保兜底扶贫工作。严格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检视核验,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1.着力抓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聚焦88户206人未脱贫户、13户26人脱贫监测户、178户485人边缘户,加强排查走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好20xx年脱贫和未脱贫低保贫困户12个月渐退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再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法定赡抚养人系未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不计算赡抚养费”,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单独立户等政策;坚持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做到精准施保。

2.着力抓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严格按照《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退出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贫困户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加强特困供养对象档案管理,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完善集中供养服务协议,规范院内供养人员资料档案。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增强特困供养机构兜底功能,加快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养护能力建设,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积极运用乡镇备用金缓解

急难型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特困)政策衔接,对未(返)脱贫户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可视情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状况如持续,按规定流程纳入低保(特困)。

4.抓好禁捕退捕渔民的生活保障工作。新河镇、丁桥镇要指导村全面掌握建档立卡渔民禁捕退捕基本情况,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5.着力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大动态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精准实施、应补尽补。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在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多方整合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统筹相关渠道资金集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

6.推进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及时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加强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妇女情况,完善农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完成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录入工作,持续推进农村老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工作。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基本服务。

(二)配合所在乡镇(村)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1.着力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暗访、市、县督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2.着力抓好消费扶贫常态长效。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进食堂、进社区、进医院等,鼓励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3.持续巩固疫情灾情应对成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坚持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中心)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核实受汛期影响的188户贫困户、4户边缘户,对经农业、应急等部门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特困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防范因灾致贫返贫。

4.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干部包户”责任,持续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

5.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配合乡镇(村)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6.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协助局包村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质量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7.扎实抓好社保兜底总结宣传。全面盘点社保兜底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全方位梳理兜底政策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标志性变化、趋势性变化、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典型案例等,形成脱贫攻坚总结。扎实做好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8.扎实推进志智双扶。协助局包村推广“爱心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

9.扎实推进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任务、规划、政策、力量、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围绕省考核评估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攻坚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全力做好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等考核评估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全面发挥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作用,全面盘点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真落实、真见效。全面盘点定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帮得准、帮得实。全面盘点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不松劲、不懈怠,做到常态化、可持续。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范文: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督促调度会精神,切实做好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全省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我市农村困难家庭,除纳入特困供养、孤儿保障范围外,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经民政局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督促调度会精神为指针,明确兜底保障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坚定必胜信心和决心,保持战略定力,不停顿、不放松、不懈怠,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基础更牢、质量更高、成色更足,要紧盯“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加大排查力度,主动预警监测,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全力推进我市兜底保障工作行稳致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脱贫渐退政策。要对享受扶贫政策后暂时脱贫,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建档立卡家庭,低保补助金按暂时脱贫前核定水平确定,低保补助金递减幅度为25%。经核算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及时清退。

(二)大力加强易致贫人口监测。要加强“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监测预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特困供养、孤儿保障和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同时,要综合运用好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项救助政策,确保我市农村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应有保障。

(三)坚持公开透明依规操作。要加大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加强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明确工作职责,严密工作流程,夯实责任,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上,做到规范化操作、透明化管理、优质化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政策,搞好发动。各乡(镇)要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大力宣传当前国家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和社会救助政策,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全省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吉民发﹝20xx﹞12号)文件规定,运用农村低保“补差式”核算办法,严格落实“脱贫渐退”以及特困供养、孤儿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项救助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二)严密程序,阳光操作。各乡(镇)在农村低保核查认定工作上,按照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要求,采取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评估计算办法,严密操作程序,公开运作,切实把握好“家计调查、信息比对、评议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杜绝一切形式的暗箱操作行为,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公正透明,阳光操作。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导。各乡(镇)要明确农村低保工作属地管理职责,纳入工作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好“脱贫渐退”政策,实行动态管理,特别是要严格把好农村低保核查认定“出口和入口”关,保证农村低保对象进出有序,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中,民政局要加强督导,适时入户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对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中,擅自违反救助政策、违反操作规程、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问题线索,一经发现,要坚决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

【精选】民政局二次创业工作方案实用


为弘扬提出的“自强不息、求实创新、团结拼搏、奋力争先”的二次创业的精神,进一步提振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2月

二、主要目标

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明确目标,推动绿色发展考评指标争先进位,争取民政各项指标位列全市前三。

三、重点任务

以全方位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超越为目标,围绕“保民生、补短板”,着力从五个方面再攻坚。

(一)养老服务再攻坚。一是认真编制民政“十四五”规划,推进养老项目建设。加大和发改对接力度,集思广益,争取推进谋划一批多层次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抓好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项目建设,采取“两条腿走路”,分别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专项债资金,做好与区发改、区财政的沟通协调,争取列入项目资金盘子,尽快启动项目开工建设;抓好百合养老项目,对照建瓯百龄帮等连锁性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标准,采取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树立我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标竿。二是重点抓养老项目规范管理。对涉及所有养老项目和资金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上下沟通,统一项目管口,做到项目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三是重点抓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所有养老设施在建成半年内必须全面启用,不能闲置或挪作它用。加快与新招标的居家养老第三方机构对接,把城区已建好的紫云、水南、水东、四鹤等4个街道照料中心逐步规范运营起来,并协调街道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开放运营工作。四是重点抓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

(二)社会救助再攻坚。一是要加强同乡村振兴办的有效对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在“补缺”基础上适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落实好“刚性支出扣除、收入扣减、延保渐退”等惠民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所有重病重残户要全部纳入低保。二是实施精准救助专项行动,加强动态跟踪管理,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动态摸底排查,做好监测预警,及时“补漏”,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持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分散特困人员要全面加强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监管,要通过宣传引导、意愿摸排等措施,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要全部落实集中供养,确保年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85%以上。

(三)基层政权再攻坚。提前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利,落实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以上妇女成员。指导村民委员会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学习深化“六要”群众工作法,调动村民参与村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

(四)殡葬改革再攻坚。加快推进区公墓项目,将西芹镇凤山公墓进行国有化改革,盘活墓地资源;加快补齐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确保年内完成现在剩余15个乡镇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弘扬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

(五)安全生产再攻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网三责”,持续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行隐患整治清单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建设,建立民政领域全覆盖、无漏洞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长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民政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把“二次创业”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成立“二次创业”工作专班,压实相关股室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督查考核。对“二次创业”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优秀方案: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合集


为更加深入贯彻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主要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具体安排;20xx年,在我县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为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持续保障和改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和其他困难户的生活实际,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抓好县委、政府关于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做到保障对象“底数清、数据清、基数清”,做到脱贫攻坚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象范围

社会保障扶贫对象为:20xx年-20xx年精准脱贫中需农村低保兜底一批的人数。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

(二)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三)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四)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进度安排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确保到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根据阿县委发〔20xx〕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底做好低保兜底贫困户的收入测算工作。20xx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农村困难群众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国扶办子系统”中低保兜底的对象进行兜底,实行动态管理。发放标准按照人均纯收入每人每年4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发放(省、州标准提高后,按新标准执行)。20xx年低保兜底人数为按实际人数实施动态管理。资金预算:11893人(20xx年预计人数)*185元(20xx年预计金额)*12月=26402460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未脱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在20xx年由省级财政100%全额代缴。20xx年的三类人员养老保险资金按照省、州下达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资金预算:100元(残疾补助标准)*1135人(预计20xx年人数)*12月=13620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资金预算:1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271人(20xx年预计人数)*12月=325200元;70元(二度残疾人补助标准)*415(预计20xx年人数)*12月=348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5200元+348600元=673800元。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低保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保障其达到低保标准,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其尽快脱贫。

2.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深入持久地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乡、镇、村群众积极参保缴费。进一步摸清我县贫困乡、镇、村相关底数,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3.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确保贫困乡、镇、村参保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20xx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1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资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六、社会保障扶贫资金预算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资金:2640246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资金:6738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1362000元。

20xx年社会扶贫保障预算资金共计:28438260元(2843.83万元)

七、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二)实行分工负责。按照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政策,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纳入预算安排,“两线合一”资金差额县财政局据实安排解决。

(四)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关于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把握政策要求,确保落实到户到人、政策执行严格规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加强督查指导。加强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精选】某县空间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汇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以及中央“三块地”改革的战略部署和改革举措,坚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方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强化国土要素支撑与保障,促进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提质增效,树立省内县域农业、生态国土空间治理典范。抢抓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契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挥县域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多产融合的农业第一县,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试点目标

深化细化县域农产品主产区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贯彻落实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耕地的有关保护任务,加强三条控制线的管控并传导到各乡镇(街道)管理单元。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农产品主产区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探索农产品主产区空间治理的战略、路径、方法、政策和措施,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2.0升级版。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农业、生态空间治理为核心,通过改革创新、要素保障、规范用地管理等措施,依托空间治理数字化手段,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和利用效率。通过3年试点,打造(金义)都市田园综合体和若干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区域性示范性农业产业园区,形成农业空间形态集中连片,农业生产高效现代,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国土空间治理新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落实主体功能战略。

1.加强规划引领。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治理、农业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定位。通过规划引导,进一步优化县域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形态,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特色景区的功能布局,增强农业、生态空间的治理能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要求和用途管制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制定对项目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等进行优化调整与细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

2.落实乡镇主体功能。在县农产品主产区的定位基础上,将主体功能进一步精细化至各乡镇(街道),延续县域主体单元类型,分为城镇化优势型乡镇(街道)、城镇化潜力型乡镇(街道)、农产品主产型乡镇(街道)、生态经济型乡镇(街道)、重点生态型乡镇(街道)五类。完善差异化落实政策,通过改革传导,形成县域内上下互动、相互融合的空间主体关系,做到精准施策、精细管控,实现各乡镇均衡发展。

(二)引导农业空间布局优化,保障耕地资源安全。

3.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功能恢复等工程,促进农田集中连片,构建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5片、百亩方永久基本农田20片。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空间布局,加强对农村低小散等低效用地盘整利用。建立农业产业准入和监控制度,支持农用地多元化、生态化、效益化利用政策。

4.完善农业标准地制度。按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要求,开展农业提质增效,研究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地”制度,使之体系化、系统化。标准地具体划分为:一类标准地(一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二类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可种植一年生作物;三类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并确保种植其他一年生作的地块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四类标准地(园地),主要种植一年生作物和多年生的重点农业经济作物。根据标准地的类型实施奖惩激励措施,明确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奖补措施,切实保障提升农民收益。

(三)系统开展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保障生态安全。

5.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严守生态底线。建立以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壶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源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落实保护责任。

6.探索“两山转化”实施路径。落实山区26县“双向飞地”政策,与结对帮扶地区开展产业飞地、创新科技园、产业合作园建设,谋划安排1500亩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谋划布局一批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研宣教等生态经济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四)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探索建立实施新机制。

7.加大力度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立足于县的自然地理特点,从耕地质量、粮食产能、田园景观、生态价值等方面出发,研究制定具有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效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土地综合整治有效实施;系统开展田水林草系统性生态修复,制定符合县的生态修复策略和重点区域,创新引导多元化市场化主体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充分发挥地方投资平台优势,提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效率和质量,提升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中的生态区域的治理能力。

8.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新机制。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入实施以共同富裕为主导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集聚搬迁与生态修复工程,深化“下山脱贫3.0”行动。允许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的原则进行复垦,取得等量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加强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与有机更新的统筹和引导,为土地整治与城乡有机更新提供制度保障。

(五)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革创新,探索农村产业用地分类管理。

9.探索农村产业用地分类管理。为顺应新时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农业农村产业链条,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用地类型,分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业用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用地。对建设永久性建筑设施的融合发展产业用地,严格用途管制,严控新增规模,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对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可恢复为原地类种植条件)的融合发展配套用地,在符合农地农用和国家、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的原则下,探索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以满足农村产业用地和农业配套设施需求。按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的特点,结合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地分类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探索制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用地在空间规划管控、用途管制、项目审批、产权登记、亩均投入产出等中的用地分类衔接和过渡方法,满足县空间治理试点用地管理要求。

10.规范集体经营性用地。建立县域特色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控制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对于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出让、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工矿用地、废弃学校和公共服务用房等用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用于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发展。探索零星地块的腾挪和集聚方式,合理控制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水平,使空间更集聚,实现土地资源的盘活和集约化利用。

11.加大农村产业用地扶持力度。针对农产品主产区定位和发展路径,加大要素资源向农业、生态空间治理产业项目倾斜力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指标使用制度,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规划“留白”、虚位管控和动态实施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补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后备资源。根据项目需要,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规划额度用于空间治理项目。探索农业农村地区新能源项目在农用地内开展复合利用的标准和方式。县由政府投资且经省发改委立项的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优质农文旅项目,省级以预支的方式给予4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省级统筹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比例为40%。

(六)探索农村用地差别化管制,提升空间治理效能。

12.探索差别化管理模式。依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切实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制定和完善有特色的《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分类和管理办法》《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县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县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实施方案》等相应的配套政策与规范,进一步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用地和配套用地的分类、选址、规模、标准、审批(审核备案)、使用年限和监督检查等,明确空间治理项目用地审批(审核、备案)管理机制,探索农业、生态空间用地差别化管理方式。

13.探索创新供地方式。依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创新创业、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集群等业态特点,健全产业项目的准入和准出机制,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制定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特点的建设用地赋能“标准地”,探索多元化、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划定单块面积3公顷以下的开发边界,用于安排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新业态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项目。

14.完善用地保障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和定位,结合县农业、生态空间治理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产业用地的保障政策。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特殊性与生态景观敏感区域的特殊建设要求,有关控制指标确有必要突破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控制指标下限的,经充分论证后,可适当降低容积率、绿地率、停车场配比等指标要求供地。

15.探索差别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用地发展监管体系,强化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严格妥善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防止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名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16.探索土地要素流动补偿机制。建立县级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由占用土地资源多的地区向占用资源少的地区给予经济补偿。探索制定土地要素流动补偿机制的量化指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共同富裕目标。

(七)构建未来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强化数字化赋能。

17.加快“规划协同”应用场景建设。围绕规划协同共治目标,以推动纵横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多跨协同的重大平台及建设项目谋划为落脚点,在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建设“规划协同”应用场景,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以“空间码”为核心,通过码上智编、码上智策和码上智评三个子场景,实现规划矛盾从源头发现、规划协调跨部门共商、规划实施全方位监测,有效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管控和引领作用,保障县空间治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18.加大数字平台监管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县空间治理试点的实施监督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评估预警机制。落实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体检、全面评估、及时预警,全面提升县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试点准备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

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部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依据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专项规划和技术规定等,全面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三)试点总结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分析评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政策与建议,形成农产品主产区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空间治理试点实施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全域办,以及各镇街(联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协同联动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制定、政策工具集成,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制度。省、市加强工作指导,县具体实施,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明确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要求,细化工作职责和内容,加强协调沟通,加大探索力度,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三)确保成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项目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专班工作,客观认真进行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分析阶段性成果。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可行的举措,要及时予以调整,提出相关建议。

五、预期成效与预期成果

(一)预期成效。

1.形成一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区域,整治5个以上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项目区,耕地连片度得到明显提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到试点期末,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指标。

2.全县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勘界定标,一般生态空间得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到试点期末,全县林地、水面面积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指标。

3.高水平实现县域农业现代化。初步建成都市田园综合体,打造不少于2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区域示范性农业产业园区。

4.形成农产品主产区共同富裕的战略、路径、方法,全面提升乡村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和空间治理效能。

5.依据各乡镇(街道)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历程,引导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地形成县域农业、生态差别化发展态势,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目标。到试点期末,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6.强化农村产业用地精准、精细化管理,形成行之有效、合理合规的管控机制。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有效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庄生产生活民主自治机制。

7.建成未来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实现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

(二)预期制度成果。

1.编制《县空间治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优化农业空间格局、做优镇街发展引导、落实主体功能战略、保障耕地资源安全、探索建立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举措、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建立农业用地差别化管控机制、分类引导村容村貌(建筑风貌)建设、安排重点项目等)。

2.编制《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分类规范和管理办法》(暂名)(建立农村产业用地分类和差别化审批、实施、监管机制及方法)。

3.修订《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4.编制《县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

5.编制《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

6.编制《县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实施方案》。

方案范本_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我乡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乡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实现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振兴

(1)产业化发展富硒产业。扶持2-3家富硒农产品龙头企业,争取3年内达到市级龙头企业要求。建设1家稻米粗加工厂,服务全乡稻米粗加工。建立2个具备现代化储藏功能的富硒农产品储存基地,建设3-5个兼具仓储与景观功能的米仓。

(2)营销推广富硒农产品。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新产品包装;组织驻村干部、回乡大学生与技术能人组成专业营销队伍,通过微信、电商等平台的进行富硒农产品营销;召开富硒富锌土壤与新产品新闻会。

(3)完善富硒产业服务管理。成立乡农业技术协会,推广应用水稻规范化种植技术,推行无公害种植模式;保护建设富硒产品核心区,以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目标,引导农户科学种植管理。

(4)融合发展乡村其他产业。远期在富硒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开展民宿、农家乐与农事体验等项目。深化“农业+”旅游、康养、休闲等新型业态的合作。

(5)富硒产业园路网改造提升。以富硒产品核心区为中心,改造提升现有道路条件,打造一个宜居、宜游的便捷出乡、出县特色旅游走廊,完成部分道路的路灯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振兴

(1)保护坑坪村的山林自然景观与河道,保护具有一定历史的木建筑,有序引导乡村发展,整治村庄杆线,推进“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继续推进完成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目前已完成山头自然村的整治,计划今年完成坑坪村的房前屋后整治;

(2)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产品品质。建设2-3处应用生态处理工艺的农村污染处理设施。防范水土流失,治理3处重点滑坡重点区域;

(3)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梯田及茶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置休闲步道。

(三)围绕乡风文明,推动文化振兴

(1)制定村民公约,传承孝道、勤劳、诚信等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休闲文化廊亭修建,打造文明幸福新时代的新农村;

(2)修缮一幢木建筑,作为坑坪村乡村文化传习所;

(3)实施古官道修复,重现古官道历史风貌,发掘历史积淀和人文价值,丰富历史文化底蕴。

(4)打造文旅产业业态。以坑坪村为中心设计乡乡村生态一日游路线,持续开展孝德文化节、“醉美茶园”采摘节等活动,带动沿线特色农产品销售产业发展。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人才振兴

(1)引领示范。充分发挥支部引领,党员带头,采取“支部+合作社+党员+农户+科技”模式,积极鼓励外出劳动力返乡种植。推进示范项目建设,选择1-2个种植管理科学的连片基地予以奖励。

(2)引进人才。依托县“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年轻人积极返乡创业,通过电商平台、微信平台以及一些农特产品店铺等渠道销售大米、黄豆等硒锌特色产品,大大提高种植户收入水平和生产积极性。

(3)培养在地人才。培育30名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邀请乡在职与退休干部以及科技特派员指导发展生产。

(五)壮大人才队伍,推动组织振兴

(1)设立乡村振兴服务站。整合村级农民技术员(含水利技术员、动物防疫员、林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公共卫生员、文化协管员等“六大员”职能、队伍、经费,提高公共服务整体水平。

(2)强化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争取到20xx年,村年经营收入超过20万元。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积极争取上级派出第一书记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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