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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生态管护人员选聘工作方案大全

2022-01-25
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提出 林业生态扶贫工作方案 人员移交工作方案

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提出。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优秀方案:生态管护人员选聘工作方案大全,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xx年生态管护员选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20xx年在全县17个乡镇2083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中符合条件的每户选续聘一人,安置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生态管护员包括护林员、草原管理员、湿地管护员、河道管理员四个类型,按照1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劳务补助。

二、生态管护员选聘工作开展情况

(一)选聘原则

生态管护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原则上在18--6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良好、责任心强。

4.选聘人员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保证正常履职,定点定时上岗上线,不得安置不履职或无法履职、代履职人员,严格兑现奖惩,坚决纠正“福利”思想,从源头上杜绝“养懒汉”现象的出现。

(三)续聘、新聘及解聘程序

1.续聘。尚未脱贫或已认定脱贫但按照规定仍然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巡护职责且符合上述选聘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2.新聘。符合上述选聘条件的人员予以新聘。

3.解聘。生态管护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

(1)健康原因;

(2)违反协议、无法正常履职、考核不合格;

(3)主动要求退出;

(4)精准识别为建档立卡非贫困人口。

三、全面使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

按照省林林草局《关于开展护林护草人员巡护定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要充分利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选聘的生态管护人员,必须下载安装并注册使用“护林护草定位”APP。

四、管护任务划分

护林员人均每人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湿地管理员人均管户面积不少于7800亩;草原管理员不少于5000亩;河道管理员不少于5公里。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方式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内容。

(二)申报。贫困人员通过村两委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定。

(四)公示。乡镇和村两委将选聘的生态管护员名单在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乡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无异议的生态管护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林草局经县林草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汇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两委与生态管护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劳务合同签订

生态管护员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由各乡镇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职责、管护面积、地名、劳务费金额、劳务费兑付方式、劳务费兑付周期。劳务合同签订一式四份。

六、生态管护员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生态管护员劳务报酬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考核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生态护管护员,一季度兑现一次。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分“基础报酬60%+绩效报酬40%”发放。生态管护员人生意外险由个人主动购买。

(二)管理。

1.培训。年初、年中、年末各一次培训,培训时长每次一天,按照各乡镇工作情况确定具体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包括《森林法》、林业执法、巡山安全、检疫、林权纠纷调处、营造林、林业科技推广、农村种养殖实用技术等知识。

2.考核。考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草站共同组织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占70%,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占30%。每月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和生态护林员的管护情况(巡山记录、管护日志、出勤登记)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发放劳务报酬。考核时间,考核实行一月一考。

3.档案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生态管护员管理档案,对选聘、培训、考核、劳务报酬兑现等规范存档,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存。对动态变化情况应及时更新上报。

七、保障措施

由“县生态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生态管护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分管领导对本乡镇生态公益性岗位工作推进及工作质量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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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家庭农场培育工程工作方案大全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自治州东北部,全县幅员面积5286平方公里,耕地8万余亩,辖12个乡(镇)、100个村10个社区,常住人口8.13万人,农业人口5.5万人。

二、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要求,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努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实现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工商注册登记27户,已实现12乡镇、23行政村中有家庭农场,组织申报州级示范家庭农场3户。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长期稳定务农、初具经营规模、具有较高种养能力的小农户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全县每年培育家庭农场12户以上(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培育一家家庭农场)。

(二)20xx年工作目标

20xx年,全县拟新增家庭农场12户,累计达到家庭农场30户,5个乡镇有示范场(其中县级示范场5户、市级示范场2户、省级示范场1户)。

达到“三个一批”。先培育一批,对目前已经具备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要积极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实现法人式生产经营管理;再辅导一批,对已经从事规模种养殖的经营主体、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意愿和经过培养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使其在短期内达到家庭农场的生产要求,每个行政村要辅导完成一个以上;储备一批,对那些具备种养大户雏形的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农户,要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商业化生产经营方向发展。

(三)项目支持对象

20xx年,实施培育工程(二类)11个。

四、支持路径

要积极鼓励引导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家庭等主体投资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开发,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紧密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型家庭农场的创建。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建设,即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经营市场化、产品品牌化,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势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一)大户、老板创办一批。鼓励现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企业老板向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因势利导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鼓励专业农户流转其他农户土地,引导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类家庭农场要成为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村组干部领办一批。鼓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利用对本地农业发展资源情况、生产环境熟悉等优势,积极创办各类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家庭农场,这一类是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补充,能起到示范带动性作用。

五、时间进度

项目资金到位,省州备案批复后在一个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六、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经所在乡村两级、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后,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制《财政资金报帐拨款审核单》,并附有效原始凭据,经所在乡镇、县级主管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除追回全部资金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家庭农场列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成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编制各种报表,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

(二)营造氛围。广泛宣传申办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成立家庭农场;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服务。工商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农业部门要开展跟踪服务,对已办理证照的家庭农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提高农场经营水平,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考核。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家庭农场的政策落实,建立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将不定期督查通报相关情况。

优秀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省、州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市生态环境分期管控“三线一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市政府办副主任

市工科局局长

市发改局局长

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宏市林业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分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日常事务工作。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分区管控

全市共划定14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 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3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

四、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十四五”各项规划的支撑作用,以分区管控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区域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提供依据,降低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与冲突。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尤其是“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要与“三线一单”相互衔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衔接,将其提供的资源环境数据支撑应用到部门本各项综合、专项规划中,预防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区域产业及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1.围绕高水平保护,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2.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面落实环评“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坚持“对不符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新(改)、扩建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红线保护或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同时从项目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加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强化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督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促进园区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3.加强“三线一单”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环评编制单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第三方服务的水平,共同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落地实施。

(二)市发改局

1.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2.优化产业布局,严把项目审批关,不断强化“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3.负责能源消费总量管控,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配合能源部门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城镇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清洁化水平。

(三)市自然资源局

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落实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的刚性约束作用。

2.全面科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成果、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重要举措。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设。聚焦“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系统完善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年度评价、定期评估等业务工作。

3.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国土空间环境管控中。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作与联动。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绿色、高质量发展。

4.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制,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开展新增耕地核实,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

5.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四)市水务局

1.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促进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防范跨界水体环境风险、加强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责任机制。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控用水总量,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农田灌溉用水效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其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用水量、全部水消耗情况、水循环利用率、用水效率等内容进行监控管理。

3.严格生态流量监管。建立河流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实行河流生态用水危机管理,结合生态流量保障和调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建立健全河流生态流量监测信息化平台,提升生态流量自动化监测水平。开展生态流量保障效果跟踪监测评估,建立生态流量保障长效机制。

(五)市林业局

1.严守林业生态空间,建立健全林业资源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等领域的方针政策。

2.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六)市住建局

1.配合发改部门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推进城镇主要污染物减排。

(七)市交通运输局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交通线路选址选线,降低对生态系统的穿越性损害强度。

2.负责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防治,指导督查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市农业农村局

1.优化农业生产空间,严守农业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化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2.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业农村及畜禽养殖业等污染防治工作。

(九)市工科局

1.严守煤炭资源利用总量和利用效率上线,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淘汰落后煤炭产能。

2.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低碳减排。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

3.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落实重大产业项目选址、工业园区产业准入与“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衔接。以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为依据,合理控制产业规模。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内不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产业企业限期退出。

5.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

(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1.按职责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三线一单”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职责指导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数据共建共享。依托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和各成员单位之间共建共享。

(二)履行监督职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生态环境部门要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三线一单”的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依据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圳,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

优秀方案: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大全


为依法整治非法侵占林地及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管理,按照市林业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的指示精神。市林业局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将专项行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排查整治目标

(一)毁林开矿、探矿、越界采石采矿的行为;

(二)滥砍盗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

(三)毁林开垦违法犯罪行为;

(四)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林业局特成立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整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联系人:

三、具体实施方法

各单位要将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调动起来,对本辖区毁林开矿、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查清各类案件的面积、位置,违法时间,查清违法责任人。清理排查后,形成问题清单,并填报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1)、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与3月20日上报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查找监管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将本辖区划分出责任区,落实到分管责任区领导、分管责任人。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所有涉林案件进行集中清查上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依法收回并及时恢复被损和非法侵占的林地,

此次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12日前,将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明细表、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直至行动结束。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和依法查处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总结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情况,对存在和查处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各单位的总结报告,在全部问题整改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大力宣传破坏林地的危害以及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的重大意义。要及时宣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林业局的部署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清理排查、依法查处,致使林地遭受到非法侵占和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重点打击。各单位要了解掌握破坏林地情况,实行边排查边处理,要抓住重点,快速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保证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并层层上报。林业局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六)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准确的上报材料及统计表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的单位,要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优秀方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精彩范文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好打胜“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改善全区环境综合质量,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市20xx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为目标,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执法大练兵、双随机、油煤气环境综合整治、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等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助推全区涉水、涉气、涉危、涉放射源等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助推全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水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规范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4月底前,完成20xx、20xx年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建设后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狠抓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重点对钻井泥浆废液、钻井上液、压裂返排液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石油采出水全部处理达标同层回注。

(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整改到位。全区不再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要求10月底前对现有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拆改。对已实施煤改气的锅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5月份,开展全区加油加气站挥发性气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部达标排放;要求各油气开发企业7月底前轻烃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建筑工地、储煤场、灰场、渣场、商砼站等治理工作。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三)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煤炭开采、采石等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加快受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任务,6月底前,全区在产煤矿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油气开采企业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95%以上。

(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油气开采过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泥浆岩屑、上清液、固废危废等污染物必须做到集中收集,统一转运,综合利用处置;同时,加强输油输气管线、运输车辆等日常管理,确保油气管道、运输车辆等污染隐患及时消除。规范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地块按规定实施风险管控和生态修复。

三、重点任务

(一)以“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为重点,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1.强化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统筹公开企业排污口、厂区管网、产治污环节责任人,上传运污车辆轨迹等信息,开展治污设施、排污口监控设备建设并联网。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及时封堵入河污水直排口。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对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进行分析认证,并纳入监管范畴。实施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立、“一口一档”等规范化建设。完成第一批、第二批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建设情况后督查,4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回头看”,实现涉水涉危企业信息全公开。

2.规范油煤气开采中的废水治理。油气开发企业建设联合站和集输站时,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装置,推进生产废水达标同层回注。同时,在注水站点周边建设地下水观测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控制雨水与煤尘同流造成地表污染,配套建设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完善煤炭洗选废水处理设施,提倡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同时,生产基地生活污水需配套建设处理设备,经处理后回用,切实提升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理利用率。

3.继续推进企业驻地生活污水治理。企业驻地具备入网条件的要将生活污水并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无法覆盖和导致生活污水不能入网的,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工作人员相对分散,生活污水不能收集的工作站点,要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装置、集中收集处理等有效措施。年底前,全区企业驻地或大型站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

4.深入推进企业尾水排放“减量化”治理。各相关企业要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推进尾水回用,提高尾水资源化利用率。6月份完成污水处理厂尾水油区回注试点建设。

5.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加强石油化工、煤化工、制药、烟草、果汁、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涉水行业企业配套治污设施建设,选用先进工艺,实现企业用水节约、排放达标、循环利用。现有治污设施的企业要实施提标改造,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8月底前,要求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完成治污设施建设。

(二)以燃煤燃气锅炉改造为重点,继续深化大气环境治理

1.深入开展燃煤气锅炉整治。各相关企业要加快推进锅炉和炉窑改造,强化大气环境管控。严禁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拆改任务,6月底前拆改率达到80%以上,8月底前拆改率达到90%以上,10月底前拆改率达到100%以上。开展燃气锅炉自行监测,对不达标的,按照“不达标一台,改造一台”的原则,10月底前全部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

2.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以建材、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为重点,加快水泥、砖瓦、石灰、防水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排查整治工作。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清单,要求企业及时制定治理方案,4月份启动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工业炉窑污染减排治理,确保工业炉窑管理规范,达标排放。

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坚决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本企业内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制及测量方法》(GB36886—20xx)规定Ш类限制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要降低使用频率,确定淘汰时限,及时退出。进一步规范非道路机械的使用,开展工程机械排放监测,严防工程机械超标排放。

4.继续开展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完成厂区内外道路扬尘治理。各类储煤场、灰场、渣场必须采用筒仓、封闭煤棚等方式,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所有物料运输车辆须全覆盖后上路。

5.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有关要求,对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定期开展复检复测;要求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要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安装使用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检测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辖区油气开发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场站内轻烃类废气回收治理,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新建、在建的VOCS排放项目,必须建设VOCS治理设施,达标后投运。

(三)以绿色矿山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治理

1.加强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新建露天矿山加以控制,对现有企业要求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确保对受损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及时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

2.推进保护区、景区矿业权有序退出。严格落实《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建立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机制,分类处置,推进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和生态恢复治理。

3.严格落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管控要求,在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等方面,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不触线、不越线。

(四)以固废集中处置为重点,扎实推进土壤环境整治

1.深化油煤气开发生态环境大整治。油煤气开发企业要认真贯彻《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格落实《市油气开发清洁井场建设标准》要求,强化对老旧井场治污设施的维修管护,新建井场必须在投产前建成清洁井场,改扩建井场必须及时完善清洁井场,特殊井场要达到整洁卫生,做到井场内污染物不出井场。6月底前,清洁井场建成率达到95%。全区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严格落实《市煤炭开采清洁矿井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清洁矿井建设,建设生产废水分类处置系统,煤矿雨水收集和废水应急设施,提高废水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储煤区、煤泥晾晒场、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的防渗措施,强化临时堆放场的运行管理,达到国家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确保10月底前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

2.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油气开发企业要结合我区油气开发区地形特征、油(气)区分布以及开发单位油气开发计划,合理规划油气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地点、覆盖范围以及政策实施期限,全面完成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对油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综合利用。原则上一个采油厂(作业区)建设一个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使用年限一般要满足3年以上。煤炭开采企业规范建设矸石临时堆存场,煤炭洗选企业要规范煤炭洗选废弃物的处置,所有产生煤泥全部综合利用。

3.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过程监管。继续规范油煤气开发、石油化工、煤化工、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的含油污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油煤气开发企业要以区(队、站)为单位,按危废处置要求建成危险废物暂存点。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所有含油污泥处置企业要达到无害化处置标准要求,即达到《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1/T1025-20xx)标准,且场内贮存泥渣不得超过一年,定期汇总经营情况,每月10日前报生态环境部门。

4.推进重点企业土壤污染整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配合做好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制定土壤监测方案并实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对污染地块实行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已经完工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要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时,要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先报备后实施。

5.提升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能力。辖区油气开采企业要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重点风险源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贮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安全防范能力。要对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输油管线及时更换,确保隐患管线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油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要开展重点风险源点位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辖区内所有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同于危废管理,需分类集中处置。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资料必须保存3年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各相关企业要根据中省市要求,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申领、方案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执行报告上传等工作,做到全过程管控。8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证核发和登记工作,发证率、登记率均达到100%,形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清单,实现本辖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对20xx年至20xx年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证后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要求企业承诺整改时限,按期完成各项整改,真正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自证守法,坚决杜绝无证排污。

(二)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机制。按照“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准入清单,优化企业布局和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推进环评登记表备案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部分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加强与部门和地方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推进将环评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积极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各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清洁生产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治理,通过清洁生产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减轻污染和保护环境。纳入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要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上报审核评估资料,年内完成审核评估任务。

(四)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各排污企业要按照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年度监测计划,保障监测经费,及时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上传监测数据,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要及时与中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强化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真实准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五)建立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制度。电磁辐射使用和建设单位(如移动、联通、国电、地电和铁塔公司)在建设基站的过程,要确保生态植被恢复到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应管控制度。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建立完善台账,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根据企业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见附件)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按季度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情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要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使用上限处罚、强制曝光、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手段,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要采取扣除退税、区域限批、限贷等措施,在银行、环保、税务等诚信系统留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检察部门联动机制的运用,加大执法监督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追究力度。

(三)坚持科学引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要围绕“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专家团队驻点指导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精准治理,及时落实专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并及时采取监督监测、交叉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手段,持续开展企业排污口监测监管,分析数据变化趋势,追根溯源,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治理,推进企业污染治理精准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强化督察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结合各企业“四张清单”任务要求,建立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制定问题清单,健全验收销号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全过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企业予以通报并排名抄报上级管理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着力报道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行动迅速、推动有力的整治工作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各企业要积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优秀方案: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xx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xx〕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xx-20xx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交接和管理工作,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支部建设;

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舆论导向的引导,协调各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市工信局负责将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进展等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分离办,并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各项工作衔接落实;

市医保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

市发改局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镇(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生活困难的特殊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持范围;

市文旅局、市教科局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市卫体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积极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摸底统计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优秀方案: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大全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为切实规范镇综治工作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时间节点安排,我镇在11月末全面完成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中心名称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场所建设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有群众接待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和其他相关工作室。

1、信访接待室。镇群众接待室设立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处室。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单独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配置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法律政策及宣传资料,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

3、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动态及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当地联系点研究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和指导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4、网格化办工室。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格长及时参与调解,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重大或重要事件同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落实联系走访制度,了解掌握网格内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开展特殊人群维权缓助工作。

5、心理咨询办公室。对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场所与调解室合用。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对矛盾突发、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心理疏导治疗或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人员组成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好的做法,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政策,总结经验,研究处理重点、难点案件,分析辖区平安稳定形势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坊组织功能,每个月向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

(三)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以案件性质为标尺,分层次明确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需向综合治理办公室递交情况报告并告知当事人。

(四)问题隐患限期督办制度。对于各类安全和治安隐患,由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五)社会治安联防。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六)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

优秀方案: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综合提升工作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我镇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街镇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综合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街镇按照全县一盘棋的工作原则,坚持日常监管与指导提升相结合,以打造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的,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业为目标,通过开展旅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巩固“扫黑除恶”“放心消费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成效,切实保障旺季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提升重点及任务分工

--街镇宣传组

1.对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综合提升行动中各站所、各成员单位开展提升行动措施、进展和效果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守法诚信经营的旅游单位和从业人员,对涉旅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

2.配合文旅部门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有关街镇旅游资讯,引导游客有序游览。

--文旅工作人员

1.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完善旅游安全制度,重点加强对景区、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

2.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黑门店”、无证招徕游客的“黑导游”、无讲解资质的“黑讲解员”。

3.加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申报评定工作,督促完善硬件设施和提升软件服务水平。

4.指导A级旅游景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档案、旅游高峰期疏散预案等,及时通过官方媒体向外发送景区客流量现状,全面向社会公布景区预约方式和预约电话,确保不出现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现象发生。

5.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有序参观。

--镇派出所

1.按照发展全域旅游要求,完善街镇旅游警察机制,净化各景点周边旅游治安环境。

2.旅游旺季对重点旅游景区加强治安巡逻,打击各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助指导景点做好旅游高峰期人流、车流的安全疏导,防止大规模交通堵塞,预防人流踩踏等事故发生。

3.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秩序整顿,配合文旅、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查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黑网站”等各种涉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加强游客聚集区域(酒店、娱乐场所、夜市、旅游购物场所等)治安巡逻、排查,严厉打击针对游客的盗窃、勒索、诈骗、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暴力宰客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小旅馆经营者争抢、拉客叫客现象,切实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对景区内部及酒店、饭店、饮食摊点、旅游团队接待餐厅的食品卫生、就餐环境和后厨卫生规范管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2.查处旅游购物店和沿街土特产经销店所售商品以次充好、过期、超前标注、不明码标价、短斤少两、计量器具不规范行为。

3.对景区区间车、特种游乐设施等加强监管,对旅游酒店、餐饮等游客聚集场所电梯进行严格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5.加强旅游商品、纪念品的质量管理,对旅游商品、纪念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

--镇卫生院

1.指导协助各景点建立医疗、紧急救援、紧急救护、救护运送等服务体系,负责联系并指定救援运送医院,协调景区与指定医院签订救援运送协议。

2.对酒店住宿业进行排查,确保客房布草、洗漱用品消毒消杀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

--镇交警队

1.在旅游旺季加强安排部署,拟定疏导路线,在通往重点旅游景区道路增加警力,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增设临时停车位,引导游客车辆就近停靠。

2.对轻微违章的外地游客车辆采取只纠不罚的人性化管理办法,体现街镇交警的人文关怀。

--各A级旅游景区

1.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旅游景区和平安旅游景区活动,从制度建设、人员、措施、设施维护、预案制定和教育培训等方面抓好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排查,增强旅游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景区预约方式和预约电话,确保不出现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现象发生。

2.提升窗口服务质量。(1)进一步完善管理规章和服务标准,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2)加强职工队伍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坚持开展从业人员文明礼仪、技能技巧培训;(3)讲解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商业经营人员统一着装,全体职工统一佩戴编号工牌;(4)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着装配饰,配备语音讲解器材,整洁仪容仪表;强化党史知识、革命史知识、县情知识等培训;强化讲解技巧训练、普通话训练;严格规范讲解员的讲解和接待服务行为,使每个讲解员都成为的窗口和形象大使;(5)组织专家对讲解词内容进行全面修改、挖掘、提升,重新高质量地编写景区讲解词;(6)组织专家对革命旧址展示的照片和文物的介绍进行精准核对并修改,确保历史知识准备无误;(7)建立快速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3.提升景区环境秩序。(1)提高景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水平,消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定期对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景区周边、房前屋后等卫生死角,做好日常保洁;加强花草树木的管理,及时清理枯树、枯枝、落叶等垃圾;(2)规范景区内部的经营摊点,经营证件张贴在醒目位置,出售的商品要摆放整齐、明码标价,不占道经营,要坚决取缔“三无”商品;(3)规范宗教场所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种欺客、宰客及诱导、胁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4)规范管理旅游景区停车场,做到环境整洁、标志清晰、收费公开、规范经营、停放有序;(5)保持厕所的干净卫生,落实专人管理,做到清洁无异味;(6)严格景区内施工企业的管理,对所有在建工程要按照文明工地的标准规范施工,外围要搭设整齐的护栏或护网,与参观区隔离,并悬挂警示牌匾,确保游客通行安全;(7)杜绝“黑导”、“黑车”进入景区。

4.加强价格管理。旅游景区的商品价格、旅游服务收费价格、门票价格及其减免优惠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做到明码标价。杜绝各种欺行霸市和不明码标价、不在显著位置标价、虚抬价格、以高额回扣揽客等行为。

5.完善旅游服务设施。规范游览线路,完善导引标识牌;规范游客须知制作标准,具体包括须知内容、悬挂位置、尺寸、高度、字体、颜色、质地、英文释义、参观时间等,必须做到内容合理、标准统一、醒目美观;设立游客服务咨询窗口或桌台,公示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公示岗位监督照片,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常态化开展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活动。

6.规范景区内部安全,安保人员、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到位,加强安保人员培训,有应急疏散预案,区间车、特种游乐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检测、操作人员培训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站所要正确认识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综合提升行动,正视目前旅游市场现状,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各村及各站所要按照县、镇统一工作部署,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提升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积极引导,注重实效。要引导各旅游企业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在自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督导从业人员规范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行动氛围,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净化旅游环境,对工作中好的做法、事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

优秀方案:某乡2021年禁毒志愿者工作方案大全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为进一步加大我乡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推进我乡禁毒工作全民参与进程,乡党委、政府决定创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并制定相关禁毒志愿者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禁毒志愿者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禁毒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从维护社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禁毒志愿者是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志愿者活动,切实有效地推进我乡禁毒宣教育工作的开展,为我乡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精心搭建全民、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平台,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进一步扩大禁毒工作的认知面、宜传面和支持度,最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志愿者队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禁毒志愿者活动,现成立由乡党委综治副书记任组长,综治办负责人、禁毒民警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禁毒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各成员单位、各村(场)设置两名禁毒志愿者,同时,各村场禁毒专干、禁毒志愿者负责在村内组建一支村级禁毒志愿者队伍。

四、工作内容

开展禁毒各项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关心帮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重归社会。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禁毒志愿服务的实效。发动教师、医生、律师、新闻、媒体,基层共青团、工会、妇联管理人员以及热心禁毒工作的社会人员和戒断巩固的吸毒人员或家庭成员等人员积极参与到禁毒志愿者行动中来。

(一)从精神上关爱吸毒者。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吸毒人员戒毒、回归社会的环境;教育引导吸毒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逐渐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激发他们痛改前非、拒绝的决心,增强他们彻底脱离、重返社会的信心;

(二)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积极配合乡、村禁毒专干,对本辖区吸毒人员摸底排查,掌握吸毒人员的有关情况,从思想、生活上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帮教措施,努力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禁毒志愿者积极帮助吸毒人员家庭中开展母教子、妻劝夫等家庭成员间的禁毒教育,做到生活上关心,感情上关怀,用亲情感化、劝诫吸毒人员远离,增强吸毒人员悔过自新的信心;对目前尚未受到侵害的家庭,重点开展以预防教育为主,帮助家庭成员提高防毒、拒毒的意识,防止产生新的吸毒人员。

(三)帮助吸毒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协助解决帮教对象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婚姻家庭、社交沟通、心理危机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吸毒人员提供多方面支持,尽量减少吸毒对婚姻、家庭生活等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巩固帮教成果。

(四)精心组织,确保成效。加强对禁毒志愿者开展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多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的危害性,推动禁毒宣传活动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禁毒志愿者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组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的有效手段,充分认识开展禁毒志愿者工作对形成全民禁毒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有效开展禁毒志愿者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禁毒各项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努力扩大禁毒教育覆盖面,加大全民参与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

(三)及时收集禁毒志愿者参与活动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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