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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大全

2022-01-22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针对我们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好的实施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优秀方案: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大全”,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汲取紧固器材有限公司“9.28”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

二、总体目标

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安全生产“三个常态化”要求,围绕“隐患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长效机制大建立”工作重点,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和全县安全生产“三大机制、五大行动”,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着力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明显改善、能力明显提升、形势明显好转。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性,成立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各班子成员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组织分管行业股室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安全环保股负责协调相关股室抓好各专项活动的推进、督导检查工作的统筹安排以及活动信息、工作总结等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

四、重点工作任务

在全县经信系统重点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整改落实、能力提升、保障措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隐患排查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红线意识不牢。个别干部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部分企业实际控制人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彻底,怕暴露问题增加企业投入,导致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不力,管控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工作措施:

1.压实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对照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到位;是否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是否存在安全监管职责未写入本部门职责规定、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的现象;是否定期研究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督促、指导企业完成省、市、县级安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挂牌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覆盖,确保风险可控。要狠抓职责范围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重大技术装备、盐业等行业及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化工、成品油、机械、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建材及酒类、食品等行业企业按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对企业自行排查发现、挂牌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验收督查,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2.压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隐患排查作为自己的主体责任,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制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要对每一个场所、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序开展风险辨识,要对生产工艺、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做到全过程、无遗漏;要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隐患,严格实行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隐患挂牌并限期销号,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企业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风险辨识管控、灾害防治计划和事故预防措施。企业负责人要对照“职责清单”,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好本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内容,严格抓好落实。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对照清单内容排查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隐患;要做好风险防控措施,保养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做好作业前、中、后的现场安全检查,做好交接班等工作。

(二)专项整治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长效机制建立不好,治标不治本的问题突出,个别镇和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思想上重视不足,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要害抓症结,以常规工作代替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蜻蜓点水、措施不实,整治重点不突出。

工作措施:全县经信系统开展2项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并按职责分工抓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整治,抓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整治工作。

1.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配合各镇经发办,应急、公安等部门,以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体检”为总抓手,集中解决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存在盲区,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盲目抓产量进度等问题。

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落实。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配合各镇经发办,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重点推动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企业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全县经信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水利、地质灾害等行业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落实。

(三)整改落实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一些地方及部门党政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不愿管、不愿查、怕担责,形式主义严重,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以致督促检查不深入,追责问责不到位,安全责任和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最末端,严管重罚、较真逗硬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没有真正形成。

工作措施:

1.建立问题清单整改。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定准对策措施,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精准施策、精准监管。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实行“扯回销”制度整改。针对清单列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实施,按期完成整改,并及时向交办单位报告整改结果。各镇经发办、各股室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安全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经信科技局安全环保股,10月30日以后的安全隐患严格按隐患通知要求的整改期限完成,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整改落实和按期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工业系统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3.严肃追责问责整改。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防止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特别是到企业安全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交办未交办、应整治未整治情况。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冒险组织生产作业、不服从安全监管指令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措施,移交相关部门,从严查处。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四)能力提升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部分分管安全的领导不懂安全知识,不懂检查方法,查不出问题;个别镇经发办落实“三个必须”不严不实,不敢坚持原则。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知道怎么管安全,有清单未落实,企业管理层面和从业人员,尤其一些一线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违法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工作措施:

1.强化培训。各镇经发办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安全专家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督促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并通过安全培训考核。根据实际集中组织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培训或带安全专家走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把一、二、三责任人,“一线”操作层面员工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确保企业员工培训率达到100%,员工掌握风险防范和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强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安全、时刻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3.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传达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按要求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企业内部要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情况以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要及时张贴通告,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安全生产领域的保障措施不到位,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原有的队伍人员、资金保障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交通、交警、应急等部门人员紧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层层衰减。

工作措施:

1.人员保障。各镇经发办、各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和安全生产服务社会化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专业性。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经费保障。各镇经发办要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需要,保障安全生产专家服务经费开支。积极向属地政府报告与财务室协调,取得支持,化解安全监管资金紧缺的难题。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镇经发办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实际分管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查,狠抓工作到位。经信科技局将根据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镇经发办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特别是对活动安排部署、专项活动组织落实,前期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各镇经发办要及时报告整改、复查结果或实施方案。

(三)强化宣传,狠抓氛围营造。要加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编写安全顺口溜、安全歌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泛关注、全员参与;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举报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积极性。

各镇经发办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部署情况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从20xx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报县经信科技局安全环保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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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卫健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根据《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消联〔20xx〕32号)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卫健系统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县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承诺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履行消防安全承诺制或履职是否到位;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标线;电动车是否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其门厅处停放、充电,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地点、场所;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各项规定要求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停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等。

(三)管道竖井和保温材料。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等。

(四)应急力量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

(五)其他整治内容。是否存在违建建筑及违法装修;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供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依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二)完善消防设施。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等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保障供水不间断;排查解决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等问题,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置专用供电回路,保障供电不间断;定期测试消防电梯迫降、轿厢内消防电话、防水及排水设施等功能,聘请质量检测机构在电梯定期检测中实施重点检测。

(三)严密防火分隔。对占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的违章建(构)筑物,予以拆除。对疏散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故障、损坏或被拆除的,及时进行维修安装。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严密封堵。对避难层设备管道区与避难区以及穿越防火隔墙的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等处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对动用明火的施工区域,严格落实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的防护措施。

(四)减少致灾因素。高层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时,对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排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或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设立保温材料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换。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燃气线路设备和排查清洗油烟管道。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五)畅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高层公共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路桩、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以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六)建强应急力量。每栋高层公共建筑要建立一支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人员和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切实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依法治理。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提高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委托管理单位或业主、使用人的违法成本,促进守法自觉。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计划、方案、责任、措施和资金,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采取约谈警示、抄告抄报、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

(八)广泛宣传培训。大力宣贯《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实施细则》,分类分级培训重点人群。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户外视频、宣传栏等媒介,提示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注身边的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五、整治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1月)。各医疗机构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同时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见附件2),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认真研究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各医疗机构应按照三年整治计划,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20xx年6月底前,县卫健局将按照“三个必须”要求,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12月底前,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内容)得到有效整改。20xx年,高层建筑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专项整治结束后,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县卫健局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和扣分。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积极探索,鼓励创新。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积极探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新思路、新办法,及时总结固化治理经验,健全火灾防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优秀方案: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分享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及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筑牢安全防控基础。按照区安委办印发《市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王安委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格,确保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经开区辖区内各企业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对网格内企业实施分层级、全时段、无缝隙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现事故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形成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管委会主任是经开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班子成员,各部室、办站,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一)制定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企业、建筑工地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二)建立监管网格图。每个网格区域明确分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排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按照辖区内28家企业、5家建筑工地的分布情况,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及时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地所处的位置和生产运营状况。管委会分管领导每月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1-2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按照逐企逐厂过筛子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要求立即整改的,做到立改立销。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五)推进管委会安全管理“十有”建设。即有明确机构、有明确领导、有明确人员、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档案、有培训教育等。

四、辖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一)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车间、班组、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台帐;制定岗位责任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二)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数据、上级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按时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五)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六)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制订印发《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企业基础隐患台帐和档案,合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示意图,并落实网格单元相关人员及责任。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各网格责任部、室、办站及责任人按照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采取周检查、日巡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进行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将立即向区级相关执法部门上报。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网格化监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进行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经开区主任杨斐担任组长,经开区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各企业、建筑工地要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鼓励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引导。要推动本企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在推广过程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素质,提高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上报月度风险分析报告。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建筑工地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和难点,并于每月20日前将(附件7)月度风险分析情况报经开区管委会103室。

【精选】经开区攻坚四季度坚定保安全实施方案大全


为全面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开发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收官,根据10月19日全市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近期省市县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突出做好保暖保供和去产能、限产能企业隐患整治和安全防范,全力以赴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做到“两个全面、一个确保”。“两个全面”即:“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个确保”即: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按照《关于印发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xx〕50号)要求,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并严格按照主任责任清单落实到位。(责任部门:环安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组织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按照“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覆盖到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覆盖到所有单位的所有相关人员”的要求,组织辖区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参加,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所有一线岗位和其他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确保企业所有人员按要求全部参加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分年度归集存档”的原则管理员工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责任部门:环安办完成时限:10月底)

(三)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一是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每半月形成自查报告。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部门:环安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督促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依法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二是督促企业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检验,演练后及时进行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三是督促企业在重点场所(岗位)、重点班组、重点时段推行“每周一小练、每月一大练、每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果断处置。(责任部门:环安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

1、加大对涉氨制冷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传感器;是否为制冷工人配备防静电工作服、橡胶手套、化学防护眼镜、防护耳器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制定防泄漏、防静电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加大对粉尘涉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距离;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隔爆、抑爆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爆电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3、加大对消防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分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规范并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突出问题。

4、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叉车、行车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安全规范、操作规范、人员资质、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现场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5、加大对有限空间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是否到位、作业审批是否到位、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应急准备是否到位,是否制订了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6、加大对瓶装液化气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气瓶存放、气瓶与灶具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用气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强化硬核举措,严格执行重点时段管控机制。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严格实施重点时段管控机制。

1.企业领导驻厂驻矿制度。各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离开县,每天确保有一名厂级领导带班值班。

2.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规定。除必要检维修所涉及特殊作业外,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装置现场动火等特殊作业活动,确需开展的,在作业前应组织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编制作业计划,制定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三个必到现场监督”。

3.严格执行外包作业有关规定。发包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资质条件审查关,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把日常检查关。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承包工程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5号)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5.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开发区将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企业安全总监、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有奖举报、教育培训等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跟进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落实。各部、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10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统筹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执法,全面彻查整改隐患。有关科室要强化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建立检查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提请县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发生事故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三)严肃纪律,强化应急值守。要强化应急值守,企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安全状况,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和突发事故,能够及时上报、快速处置。

优秀方案:水务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模板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水利职工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推动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教育培训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夯实宣教基础,落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有效发挥安全教育培训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支撑保障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实做细做好全市水利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形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三违”行为明显下降,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在职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率达到100%,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培训率达到100%,各级安委会成员、联络员会议培训率达到100%,重要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教育培训内容

(一)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学习、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领会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广泛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推动水利系统学法、知法、守法,增强安全生产法规意识。学习贯彻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定,全力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充分利用网站及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使水利职工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四)突出主题,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安全宣传“五进”行动和“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活动,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演讲、优秀论文评选、安全生产服务基层、岗位技能竞赛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水利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职工观看、讨论、交流体会,充分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水利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重点抓好“三类人员”复训、考核和换证等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大力实施培训考核,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七)着力推进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培训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新上岗、转岗从业人员培训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全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八)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1·9消防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开展水利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九)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培训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不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和“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秩序。

(十)将安全生产培训与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三同时”审查验收相结合,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结合,与事故调查处理相结合,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深入开展。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督导检查,切实把教育培训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培训范围及方式

(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主要包括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互动研讨、案例分析、学习交流、监督检查等方式。

(二)水利企事业单位人员: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

培训方式:在举办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互动研讨、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水利实际,选派参加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三)水利水电施工项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和其他从业人员。

培训方式:根据水利部《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培训。

五、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组织、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分头组织实施。

(一)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xx年3月至7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专门培训计划,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各职能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本业务领域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二)水利企事业单位培训(20xx年3月至12月)。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局安委办组织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非高危领域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抓好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取证培训不少于7天,复审和延期换证培训不少于2天;新员工上岗前培训不少于1天;年度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三)水利水电施工项目人员(20xx年度)。相关业务科室集中组织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培训时间:新上岗“三类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年度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六、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科室、局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局安委办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运行管理与监督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认真研究部署。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研究谋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结合水利实际,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深入进行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

(三)严密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促进教育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体,采取灵活培训方式,抓好全员、全岗位培训,确保培训对象全覆盖。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培训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教育培训效果。

(四)搞好总结验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不断丰富培训内容,积极改进培训方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培训水平,确保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方案范本_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7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区安委会决定组织四个综合整治组,对街道格林社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综合整治行动,达到对格林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整治一批”的目标,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推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时间

8月4日---11月3日

(二)整治对象

街道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防火要求较高的生产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3.“九小”场所及老旧区域消防安全整治。

4.对各类产生噪声、粉尘、生产废水的企业集中整治。

5.对未取得企业主体资格的相关企业综合整治。

6.对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投入使用进行综合整治。

7.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进行整治。

8.对各企业存在的“三违”情况进行整治。

三、分组安排

(一)综合整治一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家俱生产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二)综合整治二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光学镜片加工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三)综合整治三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汽车修理、陶瓷加工、餐饮、食品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四)综合整治四组,整治以上三组整治范围外的其余各类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二)各整治组要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突出查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监管盲区。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纪律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20xx〕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严格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执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为内容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有形化,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录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并建立健全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xx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实施严格考核,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推动实施我县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xx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xx)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5.强化安全文化引领约束。企业要结合实际,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将安全文化贯穿于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约束作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员工从内心深处对企业安全文化的认同,促使安全文化成为员工的共同认知,最大程度激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逐步形成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和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管理。企业要建设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选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本质安全型设备设施。加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淘汰、更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结合企业特点,积极探索、使用符合企业实际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升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从本质上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和生产效率。

2.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和选取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及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3.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重点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xx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4.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xx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xx年底前,重点企业要全部利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xx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xx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xx),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底前全部将安责险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20xx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1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和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及时将工作方案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至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重点推动(20xx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供全县学习推广。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相应年度12月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部门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各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中央和省属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范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成效,从现在起到12月底,在全区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成效,以提升“三个能力”为总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和遏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设置工作的研究部署,摸清辖区内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和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工贸企业底数,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总监设置工作,确保12月底前所有符合设置安全总监条件的工贸企业做到应配尽配。

2.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修订及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管执法,确保辖区所有工贸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配置,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人员数量比例,加强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素质水平。三是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四是探索建立与高水平服务机构常态化合作工作机制,通过聘请高水平安全专家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诊断式检查,消除企业系统性安全风险,借智借力,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示范企业和一支本地化的专家队伍,强化对区域安全监管能力的支撑保障。五是结合《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东安发〔20xx〕17号)要求,明确工贸行业监管的范畴,摸清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确保企业“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能力

1.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力。一是将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执法检要内容,推动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对执法检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二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9月底前亲自组织全员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三是按照事权划分,9月份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于10月底前完成补考,对连续2次考试不合格的列为重点和“不放心”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2.提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能力。一是全区工贸行业所有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以及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企业,12月底前全部依法设置安全总监。二是设置安全总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工贸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12月底前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培育一批会技术、懂工艺、善管理的安全管理工程师。

3.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一是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作业人员和新入职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二是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是新入职员工应经过车间实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进入生产岗位,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四是严格落实全员隐患排查和奖励制度,提升全员参与企业安全管理,主动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的积极性。

4.提升工贸行业重点作业环节安全能力。一是强化动火、有

限空间、检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严格特殊作业风险分析、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防范措施,落实特殊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提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强化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承包商作业资质审查、安全协议签订、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现场检查等承包商作业管理。

5.提升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能力。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融合创建,重点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工贸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引导帮助小微企业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鼓励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争创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是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提升风险超前管控、事故超前预防能力。

6.提升工贸行业重点领域智能化监管水平。企业应大力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进程。企业要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应用,实现“三化融合”,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7.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针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科学高效的应急预案,规范管理,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处置演练。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定期维护保养、改造升级,每年开展不少于10天的人员培训,强化一线作业人员自身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1.隐患整改大起底。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整治提升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大起底”,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见底清零,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落实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确保整改过程不发生问题和上级督查检查中不发现新的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对企业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特殊作业、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修订及落实情况、全员安全培训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整改。

2.严格执法检查。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前期百日攻坚提升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水平低、问题隐患多且同类问题隐患屡改屡犯、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顶格处罚。

3.问题查处零容忍。对工贸行业涉及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失信行为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市场准入、联合惩戒等强制措施,切实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要进一步畅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兑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二)加强警示教育

1.强化“面对面”谈话。在总结前期安全生产“面对面”谈话活动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面对面”谈话,重点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传达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政策文件精神,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督促、再提醒,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修订及执行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外来承包商作业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等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

2.强化安全宣讲。加强宣贯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并将事故警示教育纳入宣讲重要内容,结合近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研究,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用身边事故教育身边人,确保宣讲活动走深走实。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开发区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工贸行业企业点多量大面广、产业链长、涉及危险作业人数和易发生事故环节多等现状,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发生事故作为第一要求,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维护好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这次提升行动,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调度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作为全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调度推进,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同时将工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将作为重点调度通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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