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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汇编

2022-01-17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与我们的行动息息相关,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方案精选】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汇编”,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部署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司法局承担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是稳定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组织开展好这次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围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三大主题”,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肓、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服务于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三)对象范围。司法局全体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四)时间安排。2月底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其中,学习教育按30天计划;查纠整改环节为75天;总结提升环节为15天。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学习教育环节

突出思想教育引领,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增强政治自觉。

(一)开展政治教育。强化政治建警,把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政治轮训,开展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

(二)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增强纪律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违纪违法干部职工案例为反面教材,使更多人引以为戒。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部职工忏悔录警示片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开展英模教育。观看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观看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等,大力弘扬政法英模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积极开展学习政法英模活动,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摸、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五进”、“五必访”爱民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群众观念,可通过组织青年干部职工跟班先进找差距、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查纠整改环节

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一)强化自查自纠。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一是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部职工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必谈。二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党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点,全体干部职工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形成强有力震慑。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拓展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按照下查一级原则,主动配合上级教育整顿指导小组,对本地受理的全国教育整顿办、全国及省市扫黑办、中央及省督导组督办案件和交办线索,“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三是开展本单位案件自查工作。

(三)强化专项整治。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务求实效长效。一是确定整治内容。根据上级政法机关顽瘴痼疾整治方案,按照“6+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查找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着重整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二是查清顽疾底数。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干部职工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方面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部职工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困,深挖顽瘴痼疾的诱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查”: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

四、总结提升环节

突出抓好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

(一)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台账,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情况和剩余存量。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整改措施。

(二)推进建章立制。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提出健全完善机制的意见建议,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三)开展总结评估。召开教育整顿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英模,部署推进整改落实、长效常治工作。根据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结果及教育整顿工作成果等。

五、组织领导

为有效保障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经领导班子同意,决定成立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教育整顿工作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教育整顿办公室成员及人员分工

办公室主任:白玉枫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整顿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石广信、孙波负责会议通知、会场布置、集中政治教育专题学习等工作;梁晨、高金文负责与政法委相关科室沟通以及各种文件、总结、方案、规划等材料撰写、材料收集归档;丁蕊、崔芸蕾负责教育整顿工作的各种报表、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征集、宣传报导、影像资料留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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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


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中宣发﹝20xx﹞12号)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意见》、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理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3、切实抓好民法典在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贯彻实施。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将民法典精神全面融入到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司法行政队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12月底前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2场次。(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2、组织全县司法行政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队伍深入学习。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12月底前举办民法典主题论坛或专题培训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等为抓手,全面推进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协调有关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宣传区域,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朗诵征文比赛等形式,鼓励指导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12月底前开展青少年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活动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诉讼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将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法律援助中心)

2、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要切实履行法治宣传职能,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确保12月中旬前每个村、社区至少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3、举办司法行政公众开放日活动。拟于12月份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利用举办司法行政公众开放日等时机,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4、发挥“两个示范基地”作用。以参加全省第四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为契机,对已获评的“两个基地”进行全面复核,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民法广场”“民法公园”“民法长廊”等,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5、推进民法典媒体普法宣传。发挥“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优势,开辟专栏,积极开展网络宣传,讲好民法典故事,推广系统内学习宣传民法典具体举措、实际行动和经验做法。11月上旬至12月底前,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要撰写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宣传信息各1篇以上,并及时报送普法与依法治室,确保“法治”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2条民法典宣传信息。(责任科室:各股室、各司法所)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1、强化民法典关联规章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等与民法典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室)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室)

3、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紧扣全方位推动民法典实施,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调解中心规范运行,指导镇街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调解中心,有效利用“智慧调解系统”。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利。(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握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重大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强化组织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在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精选】乡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实施方案范本


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我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使此项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夯实思想根基和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求在思想、作风、纪律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方法步骤

这次全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集中突击一个月的时间,按照学习文件、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步骤,通过多种切实有效的形式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阶段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镇机关各科室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学习计划,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学习。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人人都要有学习笔记。学习的主要篇目包括: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五中全会精神。2、《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其他党内重要法规。3、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箕山镇禁止饮酒的规定、让干部队伍充满竞争的活力、最先与最后、优胜劣汰与优化组合。4、为人民服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

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镇机关各科室都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整顿和教育的主要内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领导也将按照分管范围与基层同志们谈心、座谈,要本着有错必纠的态度,动真的、来实的,揭疤亮丑,切中时弊。

一是自查。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镇机关各科室每位同志都要针对本人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认真地进行自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镇党委将按比例抽取部分自查报告在全镇领导干部会议上通读。

二是互查。要通过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同志在找出自己存在的问题的同时,还要认真地查找其他同志的不足和问题,不遮不掩,毫不避讳,真正找出每个同志存在的主要问题、缺点和不足,把问题摆在桌面上。

三是实行开门查摆问题。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镇机关各科室要主动征求服务对象,如办事群众,就医患者,学生家长,企业家等服务对象对各自单位的意见建议,还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镇工作的意见,同时深入到市场、企业、商户、群众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阶段

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原则,每个单位、每位同志都要针对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查出的问题,认真地制定整改措施,写出整改报告。镇直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本单位人员的整改措施书面报告,镇直部门负责人和镇机关一般人员的整改措施书面报分管镇长审查,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整改措施书面报党委组织委员审查,镇党政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书面报镇长审查。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对存在的问题能马上改的要立即改,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也要定出整改计划。对在查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全面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的根源。镇党委政府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体制上、机制上进行约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和镇机关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所有应公开的信息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窗口人员要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认真落实一次办好要求。

(四)检查验收阶段

整改阶段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成工作组,按照制定的本实施方案对每个单位、每个人逐条逐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进行整改,不予过关。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镇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分管负责人要紧紧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开展好整顿活动,以整顿活动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搞好思想动员,把整顿活动的内容抓实抓好,特别是部门负责人是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

(二)加强监督调度。在整顿中,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单位监督检查。对在整顿中走过场、搞形式的要责成补课,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相关负责同志严肃处理。对整顿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镇党委给予通报表彰。

(三)严肃纪律。整顿期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准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视情节给予处理。各单位要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既要保证整顿时间和整顿效果,又要保证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整顿、工作两不误,边工作边学习,以整顿促工作。

(四)加强宣传。整顿期间,宣传办要紧紧围绕活动开展,大力弘扬先进,弘扬正气,专门开辟整顿专栏,通报各单位整顿开展情况,介绍整顿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整顿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向社会宣传,广造舆论,树立良好的形象。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时上报作风整顿办公室。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保大庆、保安全、保稳定、零发生”专项行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调处综合机制,及时稳妥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隐患,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全面摸清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

1.围绕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的村居和街巷以及党政单位、车站、学校、医院、广场、商场、水电油气、铁路、公交、客运汽车等重点单位、重要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2.围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以涉众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退役军人、老教师、上访老户等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医患关系、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涉法涉信访、涉众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各司法所】

(二)开展大化解,及时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全面摸清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根据《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名称、印章、标识等基本要素,落实人民调解组织情况报送和登记备案要求。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司法所要在20xx年4月25日前,将摸排登记表(见附件)报促进法治科邮箱。【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5.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邻里、婚姻家庭、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就地及时化解。【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6.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三)开展大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7.全面推进试点任务落实。按照《市司法局推进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实施项目化管理,序时推进,各责任科室要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深做实扫黑除恶“六清”“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9.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双提升”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内容。矛盾排查中,登门入户、做实末端。纠纷调解前后,严格调解工作程序,开展案件回访,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扣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挖掘、培育、宣传工作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适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比,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科室、司法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抓紧抓实抓细、强化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活动组织、指导和督促等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大排查要做到动态排查、不留死角,大化解要抓早抓小抓细,大治理要管当下、管长远。要把重点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上来,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注意在工作推进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取得新成效,及时总结提升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切实开展督促指导。结合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市局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动态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选】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汇编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决定将20xx年确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年,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修身正己,立德树人”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充分认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担当。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以“修身正己,立德树人”为主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学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增强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匡正师德师风,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用思想铸魂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把加强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以及党的精神作为教师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并做好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各校(园)要围绕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拟定培训方案,认真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集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0学时,将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总学时。

(二)加强法制纪律学习,用规则立德

各校(园)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教师职业规范。机关纪律作风“十条禁令”、《校长十不准》《教师十要十不要》《机关职工十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纪律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同时,要加强师德失范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各校(园)要建立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在教职工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或党员教师大会、教研组会议等会前,固定时间进行学习。明确学习内容,并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期间,要紧紧围绕“正己修身,立德树人”的主题,结合学习内容,开展师德师风问题的大讨论。要注重教师学习实效,讨论主题要鲜明、讨论情况要有记录。

(三)注重典型树德,用榜样示范

坚持党建引领师德师风建设,要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制度,以制度的力量涵养初心、坚定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对标“四有”好老师标准,开展第36个教师节系列活动,挖掘在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采取多种形式,对高尚师德进行宣传和褒扬。20xx年起,县教育局将每年评选一批“县师德标兵”进行表扬激励,并推荐评选“州师德标兵”,获此殊荣者,在职称推荐评审中,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

(四)严格考核评价,用师德规范

各校(园)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局要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管理目标考核和校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各学校要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评价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20%,良好的比例不得超过30%。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资格;师德考核良好及以上,作为今后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必备条件。加强新入职教师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对于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半年上报要求,报县教育局备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防结合,夯实师德失范惩处责任层层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全面动员阶段(20xx年6月下旬—7月初)

学习领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各项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积极对标“四有”好老师标准,全面启动20xx年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

(二)实践落实,全力推进阶段(20xx年6月下旬—11月下旬)

各校(园)要利用暑假或党支部会议、党员教师会议、全校职工大会等,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活动,开展教师自我剖析、自查自纠活动,开展师德师风知识竞赛评比活动。在教师节开展师德模范评选和宣传活动,宣传师德先进典型、激励先进人物。

(三)梳理特色,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12月)

根据本校(园)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梳理存在问题,制定下阶段工作改进措施,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要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全州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研究制定本校(园)具体实施方案和培训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校(园)拟定的实施方案和培训方案,请于7月15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审核后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

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开展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情况每月报教育局人事监察股(9月至11月)。教育局将师德师风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纳入对各校(园)的目标绩效和校长绩效考核。

(三)注重活动实效

各校(园)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切实加强政策创新和方法创新,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推进学习系统化、经常化,往实走、往心里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要深入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年为契机,固化制度和成果并推广运用,健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今后每年加以贯彻实施。要认真梳理和总结提炼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四)严管厚爱并重

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LED显示屏、QQ群、微信群、报刊杂志、互联网和“两微一端”等媒介载体,深入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提振师道尊严。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充分关心关爱广大教师,特别是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安心从教、潜心育人。需要营造尊重教师、理解教师、关爱教师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

方案范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xx〕46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20xx年底前,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有效运行。

(二)20xx年底,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25%以上,与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批下放的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20个领域5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4.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5.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8.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9.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0.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2.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3.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4.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5.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6.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7.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8.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9.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0.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除上述领域外,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市、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地方立法新设或增设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县政府发文明确划转并公布后,同步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由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行使。

(二)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

1、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

整合辖区现有站、所、中队执法力量,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2、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安排如下:

(1)镇班子分管领导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镇合理调配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规定领取执法证。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镇中队部分人员划转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不定期派驻,其派驻干部履行日常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派驻要求为每周至少安排1-2天时间参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同时办公场地定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所在地。

(3)执法队设置实施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其考核工作由乡镇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关主管部门派驻的综合执法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关系、日常工作等其它方面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相关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进行任免。

(三)执法指挥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基层治理四平台”统一指挥协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基层执法体系。

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镇人民政府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案件,需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鉴定,或提供审批资料的事项,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需补办有关审批手续的,在查处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当镇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配合协调解决,无法形成协调意见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四)日常执法保障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党建先行,打造一支思想上“忠诚、担当”,业务上“规范、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镇要根据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为行政执法案件查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涉及事项下放的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指导。

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警务保障制度,依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镇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镇建立工作专班,负责承接具体事项。县级有关部门加强支持配合,明确改革配套政策,支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县委编办负责做好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相关事项保障工作,牵头调整权责清单,做好权责边界梳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起草及审核报批、事项梳理、执法工作衔接指导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执法主体及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监督、研究拟订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疑难会商等制度;县财政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人事管理制度。镇和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相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改革试点期间,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防止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超编进入、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干预有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

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1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20号)要求,规范我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的复函》(司函〔20xx〕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将70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赋予我县乡镇实施。

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简约

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的文件精神,紧紧结合我县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实际,进一

步明确了赋权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

(一)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

《实施方案》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沉的工作要求,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首批70项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实施,确保乡镇对于所赋予职权真正放得下、

接得住。

(二)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步骤

已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13个乡镇,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辖区内集中行使相关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余乡镇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后,再行实施本方案。

(三)加强县乡两级执法协作

县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与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提供给各乡镇,及时转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执法解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动态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县直主管部门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县直主管部门应根据《关于建立县乡(镇)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尽快给与答复。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并可会同县直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联合执法。

【方案精选】某县空间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汇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以及中央“三块地”改革的战略部署和改革举措,坚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方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强化国土要素支撑与保障,促进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提质增效,树立省内县域农业、生态国土空间治理典范。抢抓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契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挥县域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多产融合的农业第一县,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试点目标

深化细化县域农产品主产区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贯彻落实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耕地的有关保护任务,加强三条控制线的管控并传导到各乡镇(街道)管理单元。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农产品主产区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探索农产品主产区空间治理的战略、路径、方法、政策和措施,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2.0升级版。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农业、生态空间治理为核心,通过改革创新、要素保障、规范用地管理等措施,依托空间治理数字化手段,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和利用效率。通过3年试点,打造(金义)都市田园综合体和若干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区域性示范性农业产业园区,形成农业空间形态集中连片,农业生产高效现代,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国土空间治理新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落实主体功能战略。

1.加强规划引领。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治理、农业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定位。通过规划引导,进一步优化县域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形态,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特色景区的功能布局,增强农业、生态空间的治理能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要求和用途管制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制定对项目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等进行优化调整与细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

2.落实乡镇主体功能。在县农产品主产区的定位基础上,将主体功能进一步精细化至各乡镇(街道),延续县域主体单元类型,分为城镇化优势型乡镇(街道)、城镇化潜力型乡镇(街道)、农产品主产型乡镇(街道)、生态经济型乡镇(街道)、重点生态型乡镇(街道)五类。完善差异化落实政策,通过改革传导,形成县域内上下互动、相互融合的空间主体关系,做到精准施策、精细管控,实现各乡镇均衡发展。

(二)引导农业空间布局优化,保障耕地资源安全。

3.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功能恢复等工程,促进农田集中连片,构建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5片、百亩方永久基本农田20片。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空间布局,加强对农村低小散等低效用地盘整利用。建立农业产业准入和监控制度,支持农用地多元化、生态化、效益化利用政策。

4.完善农业标准地制度。按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要求,开展农业提质增效,研究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地”制度,使之体系化、系统化。标准地具体划分为:一类标准地(一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二类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可种植一年生作物;三类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并确保种植其他一年生作的地块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四类标准地(园地),主要种植一年生作物和多年生的重点农业经济作物。根据标准地的类型实施奖惩激励措施,明确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奖补措施,切实保障提升农民收益。

(三)系统开展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保障生态安全。

5.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严守生态底线。建立以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壶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源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落实保护责任。

6.探索“两山转化”实施路径。落实山区26县“双向飞地”政策,与结对帮扶地区开展产业飞地、创新科技园、产业合作园建设,谋划安排1500亩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谋划布局一批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研宣教等生态经济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四)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探索建立实施新机制。

7.加大力度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立足于县的自然地理特点,从耕地质量、粮食产能、田园景观、生态价值等方面出发,研究制定具有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效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土地综合整治有效实施;系统开展田水林草系统性生态修复,制定符合县的生态修复策略和重点区域,创新引导多元化市场化主体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充分发挥地方投资平台优势,提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效率和质量,提升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中的生态区域的治理能力。

8.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新机制。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入实施以共同富裕为主导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集聚搬迁与生态修复工程,深化“下山脱贫3.0”行动。允许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的原则进行复垦,取得等量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加强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与有机更新的统筹和引导,为土地整治与城乡有机更新提供制度保障。

(五)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革创新,探索农村产业用地分类管理。

9.探索农村产业用地分类管理。为顺应新时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农业农村产业链条,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用地类型,分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业用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用地。对建设永久性建筑设施的融合发展产业用地,严格用途管制,严控新增规模,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对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可恢复为原地类种植条件)的融合发展配套用地,在符合农地农用和国家、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的原则下,探索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以满足农村产业用地和农业配套设施需求。按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的特点,结合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地分类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探索制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用地在空间规划管控、用途管制、项目审批、产权登记、亩均投入产出等中的用地分类衔接和过渡方法,满足县空间治理试点用地管理要求。

10.规范集体经营性用地。建立县域特色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控制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对于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出让、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工矿用地、废弃学校和公共服务用房等用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用于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发展。探索零星地块的腾挪和集聚方式,合理控制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水平,使空间更集聚,实现土地资源的盘活和集约化利用。

11.加大农村产业用地扶持力度。针对农产品主产区定位和发展路径,加大要素资源向农业、生态空间治理产业项目倾斜力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指标使用制度,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规划“留白”、虚位管控和动态实施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补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后备资源。根据项目需要,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规划额度用于空间治理项目。探索农业农村地区新能源项目在农用地内开展复合利用的标准和方式。县由政府投资且经省发改委立项的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优质农文旅项目,省级以预支的方式给予4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省级统筹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比例为40%。

(六)探索农村用地差别化管制,提升空间治理效能。

12.探索差别化管理模式。依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切实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制定和完善有特色的《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分类和管理办法》《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县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县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实施方案》等相应的配套政策与规范,进一步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用地和配套用地的分类、选址、规模、标准、审批(审核备案)、使用年限和监督检查等,明确空间治理项目用地审批(审核、备案)管理机制,探索农业、生态空间用地差别化管理方式。

13.探索创新供地方式。依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创新创业、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集群等业态特点,健全产业项目的准入和准出机制,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制定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特点的建设用地赋能“标准地”,探索多元化、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划定单块面积3公顷以下的开发边界,用于安排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新业态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项目。

14.完善用地保障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和定位,结合县农业、生态空间治理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产业用地的保障政策。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特殊性与生态景观敏感区域的特殊建设要求,有关控制指标确有必要突破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控制指标下限的,经充分论证后,可适当降低容积率、绿地率、停车场配比等指标要求供地。

15.探索差别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用地发展监管体系,强化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严格妥善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防止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名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16.探索土地要素流动补偿机制。建立县级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由占用土地资源多的地区向占用资源少的地区给予经济补偿。探索制定土地要素流动补偿机制的量化指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共同富裕目标。

(七)构建未来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强化数字化赋能。

17.加快“规划协同”应用场景建设。围绕规划协同共治目标,以推动纵横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多跨协同的重大平台及建设项目谋划为落脚点,在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建设“规划协同”应用场景,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以“空间码”为核心,通过码上智编、码上智策和码上智评三个子场景,实现规划矛盾从源头发现、规划协调跨部门共商、规划实施全方位监测,有效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管控和引领作用,保障县空间治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18.加大数字平台监管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县空间治理试点的实施监督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评估预警机制。落实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体检、全面评估、及时预警,全面提升县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试点准备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

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部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依据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专项规划和技术规定等,全面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三)试点总结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分析评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政策与建议,形成农产品主产区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空间治理试点实施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全域办,以及各镇街(联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协同联动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制定、政策工具集成,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制度。省、市加强工作指导,县具体实施,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明确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要求,细化工作职责和内容,加强协调沟通,加大探索力度,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三)确保成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项目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专班工作,客观认真进行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分析阶段性成果。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可行的举措,要及时予以调整,提出相关建议。

五、预期成效与预期成果

(一)预期成效。

1.形成一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区域,整治5个以上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项目区,耕地连片度得到明显提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到试点期末,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指标。

2.全县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勘界定标,一般生态空间得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到试点期末,全县林地、水面面积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指标。

3.高水平实现县域农业现代化。初步建成都市田园综合体,打造不少于2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区域示范性农业产业园区。

4.形成农产品主产区共同富裕的战略、路径、方法,全面提升乡村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和空间治理效能。

5.依据各乡镇(街道)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历程,引导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地形成县域农业、生态差别化发展态势,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目标。到试点期末,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6.强化农村产业用地精准、精细化管理,形成行之有效、合理合规的管控机制。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有效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庄生产生活民主自治机制。

7.建成未来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实现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

(二)预期制度成果。

1.编制《县空间治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优化农业空间格局、做优镇街发展引导、落实主体功能战略、保障耕地资源安全、探索建立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举措、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建立农业用地差别化管控机制、分类引导村容村貌(建筑风貌)建设、安排重点项目等)。

2.编制《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分类规范和管理办法》(暂名)(建立农村产业用地分类和差别化审批、实施、监管机制及方法)。

3.修订《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4.编制《县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

5.编制《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

6.编制《县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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