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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参公人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范本

2022-01-17
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方案精选】参公人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范本”,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经县地方志办班子研究,拟在我办一般干部中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

一、职级设置及使用情况

1、编制情况

县地方志办核定参公事业编制5个。领导职数2个(1正1副),实有1正0副。综合管理类职位5个,实有3人。

2、职级数量

根据职数比例,县地方志办核定四级调研员0名;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3名,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四级主任科员2名。

3、职级职数使用情况

目前,县地方志办实有四级调研员0名,空缺0个职数;一级、二级主任科员0名,空缺1个职数;三级、四级主任科员0名,空缺2个职数。

本次晋升职级后,三级、四级主任科员仍空缺1个职数。

二、晋升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20xx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三、晋升职级程序

(一)动议

县地方志办班子成员在充分发扬民主和沟通协商基础上,形成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及意向性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

(二)民主推荐

本次公务员晋升职级,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由领导班子负责组织,推荐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晋升职级人选的重要参考。

民主推荐由领导班子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谈话调研推荐。

2、会议推荐。

3、分析汇报推荐情况,向领导班子汇报。

4、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考察组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察。

1、考察预告。

2、考察了解。

3、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

4、征求意见。

5、形成考察材料。

(四)讨论决定

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晋升决定。

1、逐个介绍拟晋升职级人选情况。

2、逐人表态。

3、进行表决。

(五)晋升前公示

拟晋升职级人选在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履行晋升程序

对晋升职级的参公人员,填写《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填写《公务员晋升职级名册》,一式两份,填报部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各留存一份。

(七)建立职级晋升纪实档案

每名晋升人员形成一本《职级晋升纪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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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基层司法所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优秀篇


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拟在基层司法所晋升三级主任科员1名。

一、职级设置及使用情况

1、编制情况

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核定行政编制32个。领导职数19个(股级),实有6人。综合管理类职位32个,实有25人。

2、职级数量

根据职数比例,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核定三级调研员职数1名,四级调研员职数2名,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19名,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9名,三级、四级主任科员10名。

3、职级职数使用情况

目前,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实有三级调研员0名,空缺1个职数,四级调研员0名,空缺2个职数;一级、二级主任科员0名,空缺9个职数;三级、四级主任科员9名,空缺1个职数。

本次晋升职级后,三、四级主任科员仍空缺1个职数。

二、晋升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20xx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三、晋升职级程序

(一)动议

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在充分发扬民主和沟通协商基础上,形成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及意向性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

(二)民主推荐

本次公务员晋升职级,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由局党组负责组织,推荐结果作为确定晋升职级人选的重要参考。

民主推荐由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谈话调研推荐。

2、会议推荐。

3、分析汇报推荐情况,向党组汇报。

4、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考察组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察。

1、考察预告。

2、考察了解。

3、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

4、征求意见。

5、形成考察材料。

(四)讨论决定

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晋升决定。

1、逐个介绍拟晋升职级人选情况。

2、逐人表态。

3、进行表决。

(五)晋升前公示

拟晋升职级人选在党组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履行晋升程序

对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填写《省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填写《公务员晋升职级名册》,一式两份,填报部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各留存一份。

(七)建立职级晋升纪实档案

每名晋升人员形成一本《职级晋升纪实档案》。

【精选】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合集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等次

平时考核的范围为局内所有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

二、考核时间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1.个人小结

全局参公管理人员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科室直接领导或分管领导。个人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小结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2.审核评鉴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正、副科长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干部职工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

3.确定等次

按有关规定“好”等次人数确定在县社保局参加平时考核参公管理人员总人数的40%以内。“好等次”向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倾斜,每季度,窗口科室负责人按不超过50%比例人数(小数点后舍去)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推荐人选;其他科室负责人按不超过35%比例人数(小数点后舍去)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推荐人选(不足四人的科室应与其他科室合并推荐)。推荐结果由局班子审定。

四、考核备案

平时考核结束后,将平时考核相关材料报省局审核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兑现平时考核奖励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当次奖励1000元(奖励资金来源根据文件具体规定确定)。从20xx年度开始,取消年度考核岗位突出人员年终奖金。

2.与年度考核挂钩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方案范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汇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xx〕9号)、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xx〕41号)、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xx〕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20xx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鼓励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进一步扩大全镇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促进应保尽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

二、征缴内容

(一)征缴标准:20xx年度,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580元,低保对象等人员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资助。

政府资助缴费人员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2.60岁(含60岁)-69岁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50%,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3.农村一女、双女、独生子女伤亡病残家庭孩子及其父母,参保个人缴费由市、镇街财政各承担50%;

4.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5.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符合政府资助人员的资格认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确定;符合多个资助条件的,按最高资助待遇缴费,不重复享受资助。以上资助资金列入市、镇街财政预算。

(三)集中征缴期:20xx年10月25日-12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居民应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各级政府补助(资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征缴范围:具有我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我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非市户籍学生;在我市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在多个地区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已在市外办理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不得在本地重复缴纳。重复参保缴费的,一经发现即终止本地参保关系;已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要退回。对弄虚作假骗取医保资金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征缴方式:

1.普通居民及60岁-69岁减半缴费居民。以镇街为主体,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居民开展集中征缴工作。现场缴费原则上要在本辖区就近完成(各镇街居民医保缴费窗口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居民也可通过建行裕农通(镇)、日照银行银联缴费POS(街道)、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联商务二维码、各银行柜台等多种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2.政府资助人员。由镇残联、民政科、老龄办、乡村振兴办公室、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职责分别确认政府资助人员的资格信息,核对无误后向各自对口科局提供《政府资助人员名单》,作为最终财政资金配套依据。

(六)征缴任务: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一)各党总支、村负责开展征缴宣传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参保登记、信息传递等工作;负责组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征缴工作。各党总支、村要加强资金监管,杜绝发生代征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助资金及个人缴纳资金按时划入国库指定银行账户。集中征缴完成后,各党总支、村要及时以镇医保办提供的缴费名单,在各村做好征缴结果公示工作。

(二)残联、民政科、老龄办、乡村振兴办公室、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各类资助人员信息和做好资格确认工作。

(三)医保办负责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指导工作。对部门提供的政府资助人员名单和信息及时汇总,会同市税务局分局向市财政局提交资助资金拨付申请。

(四)市税务局分局负责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指导各党总支、村开展居民缴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征缴任务;负责保障各缴费渠道畅通,及时将缴费信息共享给市医保局;会同市医保局向市财政局提交资助资金拨付申请。

(五)财政所负责做好政府资助资金、居民医保配套资金的审核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

(六)督查科联合医保办、市税务局分局、财政所,定期督导各党总支、村征缴进度。

(七)联合学区负责辖区内在校学生参保的任务落实及宣传工作。

(八)宣传科负责配合做好征缴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村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形成党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在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二)明确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各党总支、村要明确任务,全面部署征缴工作;集中征缴期间,不准截留、挪用居民个人缴费资金,不准搭车收费、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准落实政府资助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确保享受政府资助人员不遗漏、不重复。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党总支、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发挥村级广播的作用,广泛宣传征缴标准和医保政策,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完成任务。督查科要对各党总支、村参保缴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完成任务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拖拉、措施不力,影响全镇征缴进度和任务完成质量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优秀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方案模板


为切实做好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率需达100%、且人均缴费不低于500元/人。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1。

二、参保范围

全镇范围内16-59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三、缴费标准

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标准为不低于每人500元。

四、参保时间

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完成目标任务统计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9月30日前,按月分四个阶段。

五、参保办法

(一)已参保居民。激活本人社保卡,足额缴费(500元以上),银行统一划扣。

(二)新参保居民。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村(社区),确定缴费档次,办理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计入完成目标任务统计人数。

(三)代缴(资助)参保对象。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核准名单后,由镇统一办理。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1月31日前)。制订参(续)保工作方案,布置20xx年参(续)保工作。组织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参保流程和报送要求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全覆盖。

(二)参保阶段(2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广泛宣传,通知参(续)保对象激活本人社保卡,足额缴费,确保银行划扣成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参(续)保缴费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参(续)保登记和通知缴费参保工作,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具体经办业务。

各村(社区)要全员上阵,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组织等业务工作,督促辖区相关人员及时缴费参保,不留死角。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参保对象、标准、时间和收缴方法向广大居民讲解清楚,使群众自觉配合,主动缴纳参保费,要通过外出人员家庭留守人员、亲戚、朋友等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电话沟通、传媒信息等各种有效手段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因未参保而导致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事情发生。

八、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设进度奖和人均缴费超额完成奖。

1、对9月30日前完成参保目标任务且人均缴费达500元以上的村(社区)设进度奖,奖励标准如下:

6月30日前完成的村(社区),分别奖励每名村干1200元;

7月31日前完成的村(社区),分别奖励每名村干1000元;

8月31日前完成的村(社区),分别奖励每名村干800元;

9月30日前完成的,不奖不罚。

2、人均缴费超额完成奖。对人均缴费标准超过600元(含600元)且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的村(社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惩罚措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没有按要求完成的村(社区),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惩戒。

1、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的村(社区),按人均1元标准分别扣除县级奖补50%、70%、100%。

2、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联系分工村镇干及村分片干部不得评先评优。

3、每月对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情况进行通报,季度排名后三位且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村(社区)在述职会上作出说明,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三名且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村(社区),由镇纪委对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优秀方案:生态管护人员选聘工作方案大全


根据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xx年生态管护员选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20xx年在全县17个乡镇2083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中符合条件的每户选续聘一人,安置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生态管护员包括护林员、草原管理员、湿地管护员、河道管理员四个类型,按照1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劳务补助。

二、生态管护员选聘工作开展情况

(一)选聘原则

生态管护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原则上在18--6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良好、责任心强。

4.选聘人员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保证正常履职,定点定时上岗上线,不得安置不履职或无法履职、代履职人员,严格兑现奖惩,坚决纠正“福利”思想,从源头上杜绝“养懒汉”现象的出现。

(三)续聘、新聘及解聘程序

1.续聘。尚未脱贫或已认定脱贫但按照规定仍然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巡护职责且符合上述选聘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2.新聘。符合上述选聘条件的人员予以新聘。

3.解聘。生态管护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

(1)健康原因;

(2)违反协议、无法正常履职、考核不合格;

(3)主动要求退出;

(4)精准识别为建档立卡非贫困人口。

三、全面使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

按照省林林草局《关于开展护林护草人员巡护定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要充分利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选聘的生态管护人员,必须下载安装并注册使用“护林护草定位”APP。

四、管护任务划分

护林员人均每人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湿地管理员人均管户面积不少于7800亩;草原管理员不少于5000亩;河道管理员不少于5公里。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方式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内容。

(二)申报。贫困人员通过村两委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定。

(四)公示。乡镇和村两委将选聘的生态管护员名单在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乡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无异议的生态管护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林草局经县林草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汇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两委与生态管护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劳务合同签订

生态管护员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由各乡镇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职责、管护面积、地名、劳务费金额、劳务费兑付方式、劳务费兑付周期。劳务合同签订一式四份。

六、生态管护员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生态管护员劳务报酬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考核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生态护管护员,一季度兑现一次。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分“基础报酬60%+绩效报酬40%”发放。生态管护员人生意外险由个人主动购买。

(二)管理。

1.培训。年初、年中、年末各一次培训,培训时长每次一天,按照各乡镇工作情况确定具体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包括《森林法》、林业执法、巡山安全、检疫、林权纠纷调处、营造林、林业科技推广、农村种养殖实用技术等知识。

2.考核。考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草站共同组织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占70%,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占30%。每月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和生态护林员的管护情况(巡山记录、管护日志、出勤登记)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发放劳务报酬。考核时间,考核实行一月一考。

3.档案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生态管护员管理档案,对选聘、培训、考核、劳务报酬兑现等规范存档,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存。对动态变化情况应及时更新上报。

七、保障措施

由“县生态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生态管护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分管领导对本乡镇生态公益性岗位工作推进及工作质量负全责。

【方案精选】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本


为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充分发挥街道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大气污染方面的监管作用,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的格局,街道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友好、保护优先”的理念,转变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着力解决城乡燃放烟花爆竹、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排气、燃煤、燃烧垃圾、焚烧秸秆等污染突出问题。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保障措施

成立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

全街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烧工作。落实领导包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责任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实行24小时昼夜全面禁烧监管。利用条幅、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曝光秸秆焚烧违法案例。各村将《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一个村,《秸秆禁烧倡议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各村制作6条条幅,在村主要干道和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利用入户走访、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上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

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对主干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内的煤点、生活垃圾、自家房前屋后的柴草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进行专项整治,禁止燃烧生活垃圾,做到视线内干浄整洁,切实改善全街整体环境面貌,为厂大群众提供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责任制,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联系各村、社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村、社区书记是本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细化任务安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追究。将大气污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与年度村、社区工作考核相挂钩,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和村、社区领导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作为年底考核评价干部的依据,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

(三)营造舆论氛围。由街道办公室负责,在街道开设大气污染工作专栏,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街道关于大气污染工作的部署、通告和大气污染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方便群众投诉,营造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

【方案精选】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范本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源头防控重大社会矛盾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有效手段。为维护街道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最新部署,现决定在街道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配合,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义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社会突出矛盾及苗头隐思问题开展“大排查”洁动,全面掌握全县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隐患间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解决因各种矛盾问题引发纠纷及其隐患,集访群访、涉法涉诉和进京“越级访”等,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信访难案、积案、老案等重点问题,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把间题解决在基层。

三、排查内容

(一)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査。由街道综治办牵头,联合司法所、街道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卫健住建所、等部门,开展相关领域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对卫生健康、劳动关系、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房地产、教育就业、脱贫攻坚等领域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线索及时汇总,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千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叠加,形成连锁反应。

(二)加强重要节点及人群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对“两会”、“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排査内容为婚姻变化、抚养关系、因病致贫、生活困难、邻里纠纷等矛盾。特别是因疫情防控期间,停业歌业引发的劳动关系、新资报、物业服务、房屋租货等方面的经济矛盾纠纷,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尽可能通过调解手段制住可能发恶性案事件的苗头性问题。

四、时间安排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从20xx年4月28日至20xx年6月10日,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4月28日-20xx年4月29日)。各部门召开社会矛盾化解专门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根据县委政法委《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排查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30日)。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大排査、大梳理,切实摸清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底数,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莫定基础。各单位每周要将摸底排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政法委。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5月31日-20xx年6月0日)。根据排査情况,各部门要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建档立,实行微机管理。要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化解社会矛盾到给的紧迪世、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要认真分析形势,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化解矛盾。要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同题,对已经反映出的开盾纠纷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级分类,逐一进行杭理、逐个分析研判,逐一理清纠纷缘由,逐个找准问题症结,逐一评估风险,逐个制定调处方案,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措施,逐个落买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入。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单位领导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精选】农田水利设施整改工作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前阶段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排查结果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充分认清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将20xx年以来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整合力量,协同推进。排查整改要坚持“分类整改、全面整改”的原则,按照“设施可用、长期受益”的标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改、监督整改,确保在8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二、整改内容

(一)整改内容和标准

参照原设计标准,按照“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无安全隐患、群众满意”的目标,分类进行整改。

1.拟报废机井

经评估后按规定进行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2.问题机井

(1)因淤积、出沙导致机井出水量不足的,进行洗井、淘井;

(2)水泵损坏或缺失的,进行维修或更换;

(3)低压设施不通或无低压设施的,进行检修或新铺设地埋线(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4)井口无外保护的,参照原设计标准,配备井盖或井堡,消除安全隐患;

(5)其他问题视情况进行整改。

3.可用机井

各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按照整改标准进行完善提升。

4.高压配电设施

项目原规划设计有高压配电设施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原建设部门及电力部门对接协商,明确整改内容及标准,并由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整改结果符合电力部门接收标准;项目原规划设计无高压配电设施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需要配置的,由乡镇街道向电力部门申请配置。

(二)建立档案

1.整改工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针对问题机井的整改方式及内容,由村民代表进行表决,并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

2.分别拍摄机井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的照片,照片资料要显示机井编号、整改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

3.机井整改后,由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及施工方四方共同签字验收,验收表要有原项目名称、修复内容等主要信息;

4.对于没有编号的机井,须喷涂编号标识。

以上步骤均需留存照片和资料,做到一井一档案、一井一台账,原建设部门、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各留存一份。

5.高压配电设施的整改资料及档案,由乡镇街道及原建设部门各留存一份。

(三)时间节点

各单位必须于8月10日前完成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全部工作,包括高压电力设施资产及低压管护权双移交工作。乡镇街道要对照机井信息及整改目标,逐个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完成后于8月20日前将结果报至原建设部门。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要于9月10日前完成对所有整改项目的现场检查评估。

(四)资金使用

市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覆盖面积,按照每亩25元的标准,筹集资金下拨至各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整改剩余资金可用于项目后期管护或机井灌溉能力提升,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自行筹措。整改资金拨至乡财政,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作为排查整改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全市机电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并负责原市委农办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所需资金筹措等,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原市委农办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

发改、自然资源、水利部门:负责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本部门项目机电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及所需资金筹措,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本部门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高低压电力设施及已经接收的高压设施的整改工作,做好各乡镇街道高低压设施整改的技术指导、高压设施的接收、自建低压设施管护权的移交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项目机井及高低压设施的整改、高压电力设施资产及低压管护权双移交工作。作为整改责任主体,要主动与原建设部门及电力部门进行对接,积极认领任务,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整改工作。在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下,形成“市级统筹、部门组织、乡镇整改”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从严从实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务实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对于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等部门要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主动移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查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整改工作台账,每日将工作进展情况准确、规范的上报到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加强督导考评。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要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各乡镇街道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评比,按照整改任务完成比例,每10天一小结、一评比、一督查、一通报,因日常工作消极懈怠导致督查评比连续两次排在后三名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精选】语言文字普及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县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把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城镇为重点,兼顾农区和牧区,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文化建设提供强助力,为建设“五个”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xx年,全面开展普通话培训,督查语言文字工作推进情况,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形成反馈意见、整改。到20xx年,我乡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普通话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新闻传媒、广播员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新录入公务员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全乡普通话普及率达到60%;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州级督导评估及省级督导评估专家组抽查。到20xx年,力争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城乡兼顾。县级统筹,我乡具体实施,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攻坚合力。

2.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为重点,聚焦薄弱地区和人群,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

3.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县域差别和城乡差别,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办法,保证攻坚目标如期达成。

二、工作重点

(一)以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教师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主力军作用。

在全县组织的校长综合培训和教师业务培训中,加入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等内容,强化校长和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确保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环境。通过脱产培训、远程自学、帮扶结对等方式,使普通话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教师,尤其是双语教师快速提高普通话水平。同时,严把教师入口关,新任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积极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和中华经典诵读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授能力。在“十三五”期间,使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任课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双语教师普通话能够胜任双语教学工作。

(二)以提升基层干部职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政府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率作用。

切实落实“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的法律规定,重视并提高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和应用能力。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等基层干部的普通话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自学、集中学习、“一对一”互帮互学等有效方式,对基层干部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够用普通话进行沟通交流,能够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文件,能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公文。“十三五”期间,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级甲等以上标准,新录入公务员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

(三)以提升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和窗口作用。

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重点领域全部达标,“十三五”期间,公共服务窗口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以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我县主要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统领,我乡要创造学习条件,创新学习方式,结合我乡产业发展等需求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对不具备普通话沟通能力的青壮年农牧民进行专项培训,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话进行基本沟通交流的能力,并进一步达到就业和职业发展所需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积极与对口支援我乡的九尺镇接洽,将语言文字工作支援列入援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帮助我乡青壮年农牧民提高普通话交流水平,提升其自主就业和创业能力,增强家庭经济“造血”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准备工作。20xx年9月组织召开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启动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文件。

2.全面部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州级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工作制度,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人员职责。

(二)实施阶段。

1.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加强对本单位使用普通话的培训工作。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举办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墙报、专栏,营造良好氛围。

3.在20xx年6月底前做好社会用语用字监督等各项工作,履行好管理监督职能。乡党委、政府要对全乡的、指示牌、标语用字、单位标牌、等广告用字、文化活动、会议会标用字以及其他面向公众的示意性用字进行检查、督办、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广告用字的监管。

4.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承办人员具体抓,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文明单位创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有序推进语言文字评估各项工作,着眼于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的示范作用和服务窗口作用,切实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带动和影响全乡用语用字的规范化。

(三)自检自查阶段。

1.落实我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善各项用语用字管理的规章制度。

2.要对照《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完成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和汇总,并对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根据自查自评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结合单位实际拟写自评报告。

(四)检查落实,申报、迎接评估、认定、总结阶段。

接受检查评估验收、确保顺利达标。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确保顺利通过评估认定。若因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达标评估,将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督导评估工作,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成效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列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与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乡村建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注重资料收集归档,切实履行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应职责,确保顺利通过20xx年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二)设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专人负责语委日常工作,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保障有力的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乡政府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落实本领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要求,确保各项攻坚措施有效实施。

(四)强化推广普及。注重发挥学校对社会和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鼓励学生帮助家长学习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依法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纳入干部培训、业务培训等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测试,满足不同职业、岗位的工作需要。

(五)强化督导验收。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并根据实施情况和社会各方反馈情况,实行通报表扬和劝诫问责制度。

(六)强化宣传工作。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以党政机关为龙头、学校为基础、新闻媒体为版样”的方略,充分调动各相关人员积极性,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加强政策宣传引,创新宣传动员方式,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团体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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