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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

2022-01-09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需要不断得完善好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参考方案: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中宣发﹝20xx﹞12号)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意见》、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理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3、切实抓好民法典在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贯彻实施。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将民法典精神全面融入到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司法行政队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12月底前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2场次。(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2、组织全县司法行政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队伍深入学习。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12月底前举办民法典主题论坛或专题培训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等为抓手,全面推进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协调有关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宣传区域,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朗诵征文比赛等形式,鼓励指导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12月底前开展青少年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活动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诉讼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将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法律援助中心)

2、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要切实履行法治宣传职能,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确保12月中旬前每个村、社区至少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3、举办司法行政公众开放日活动。拟于12月份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利用举办司法行政公众开放日等时机,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4、发挥“两个示范基地”作用。以参加全省第四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为契机,对已获评的“两个基地”进行全面复核,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民法广场”“民法公园”“民法长廊”等,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5、推进民法典媒体普法宣传。发挥“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优势,开辟专栏,积极开展网络宣传,讲好民法典故事,推广系统内学习宣传民法典具体举措、实际行动和经验做法。11月上旬至12月底前,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要撰写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宣传信息各1篇以上,并及时报送普法与依法治室,确保“法治”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2条民法典宣传信息。(责任科室:各股室、各司法所)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1、强化民法典关联规章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等与民法典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室)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室)

3、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紧扣全方位推动民法典实施,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调解中心规范运行,指导镇街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调解中心,有效利用“智慧调解系统”。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利。(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握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重大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强化组织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在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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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合集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推进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施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以更好推进全民依法治市,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三、学习宣传内容

(一)学习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

(二)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等。

四、组织形式

(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周五会课学习简报制”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民法典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和对工作业务开展相关的社区、乡村、企业、建筑工地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利用宣传标语或者LED显示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引导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利用局下属单位两个公园面向广大群众的有利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

(三)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对民法典的学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建管股、科技股、村镇股、城建股、房管股、质安站、燃气办)

(四)关注“中国普法”“司法”等公众号,组织参与由司法局开展的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民法典考试。(责任单位:法规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深刻学习领会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认真贯彻部署落实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三)工作考核。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在12月底前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并持续抓好落实。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资料归档,有关宣传图片、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局法规股。年终将根据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报局党委,作为年终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精选】关于学习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法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重大意义

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用民法精神引导生产生活,有利于人民群众权益更好地得到法律保障,人际交往活动更加有序,社会更加和谐。

三、工作重点及活动内容

(一)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结合常态化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普法知识”集中宣讲和“专家云课堂”以案释法解读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民法典,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

(二)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将民法典纳入职工学法必修课,在全体职工大会中安排民法典学习课程,组织开展志愿者民法典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将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本领,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依托“两微一端”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充分发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作用,推动民法典融入全体职工日常生活。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履行职责。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创新活动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创新宣传发动手段、宣传载体,运用好微博、微信、QQ群、“微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对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作用,创新活动形式,着力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职工喜爱的活动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三)注重成果收集。各单位在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报送相关信息,做好资料归档备查。

【方案精选】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汇编


为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部署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司法局承担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是稳定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组织开展好这次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围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三大主题”,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肓、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服务于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三)对象范围。司法局全体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四)时间安排。2月底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其中,学习教育按30天计划;查纠整改环节为75天;总结提升环节为15天。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学习教育环节

突出思想教育引领,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增强政治自觉。

(一)开展政治教育。强化政治建警,把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政治轮训,开展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

(二)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增强纪律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违纪违法干部职工案例为反面教材,使更多人引以为戒。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部职工忏悔录警示片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开展英模教育。观看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观看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等,大力弘扬政法英模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积极开展学习政法英模活动,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摸、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五进”、“五必访”爱民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群众观念,可通过组织青年干部职工跟班先进找差距、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查纠整改环节

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一)强化自查自纠。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一是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部职工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必谈。二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党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点,全体干部职工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形成强有力震慑。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拓展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按照下查一级原则,主动配合上级教育整顿指导小组,对本地受理的全国教育整顿办、全国及省市扫黑办、中央及省督导组督办案件和交办线索,“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三是开展本单位案件自查工作。

(三)强化专项整治。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务求实效长效。一是确定整治内容。根据上级政法机关顽瘴痼疾整治方案,按照“6+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查找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着重整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二是查清顽疾底数。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干部职工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方面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部职工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困,深挖顽瘴痼疾的诱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查”: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

四、总结提升环节

突出抓好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

(一)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台账,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情况和剩余存量。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整改措施。

(二)推进建章立制。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提出健全完善机制的意见建议,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三)开展总结评估。召开教育整顿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英模,部署推进整改落实、长效常治工作。根据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结果及教育整顿工作成果等。

五、组织领导

为有效保障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经领导班子同意,决定成立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教育整顿工作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教育整顿办公室成员及人员分工

办公室主任:白玉枫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整顿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石广信、孙波负责会议通知、会场布置、集中政治教育专题学习等工作;梁晨、高金文负责与政法委相关科室沟通以及各种文件、总结、方案、规划等材料撰写、材料收集归档;丁蕊、崔芸蕾负责教育整顿工作的各种报表、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征集、宣传报导、影像资料留存等工作。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保大庆、保安全、保稳定、零发生”专项行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调处综合机制,及时稳妥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隐患,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全面摸清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

1.围绕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的村居和街巷以及党政单位、车站、学校、医院、广场、商场、水电油气、铁路、公交、客运汽车等重点单位、重要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2.围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以涉众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退役军人、老教师、上访老户等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医患关系、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涉法涉信访、涉众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各司法所】

(二)开展大化解,及时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全面摸清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根据《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名称、印章、标识等基本要素,落实人民调解组织情况报送和登记备案要求。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司法所要在20xx年4月25日前,将摸排登记表(见附件)报促进法治科邮箱。【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5.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邻里、婚姻家庭、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就地及时化解。【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6.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三)开展大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7.全面推进试点任务落实。按照《市司法局推进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实施项目化管理,序时推进,各责任科室要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深做实扫黑除恶“六清”“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9.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双提升”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内容。矛盾排查中,登门入户、做实末端。纠纷调解前后,严格调解工作程序,开展案件回访,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扣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挖掘、培育、宣传工作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适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比,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科室、司法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抓紧抓实抓细、强化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活动组织、指导和督促等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大排查要做到动态排查、不留死角,大化解要抓早抓小抓细,大治理要管当下、管长远。要把重点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上来,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注意在工作推进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取得新成效,及时总结提升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切实开展督促指导。结合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市局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动态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考方案: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为高标准、规范化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升建立优良形象,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实效,根据《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依法治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明确公示职责。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执法信息公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明确站所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等职责,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全面公示执法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2.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落实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执法局应于每年初在微信平台公开本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相关数据,报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司法所。

3.加强事前公开。全面公开基本执法信息,全面梳理并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制定公示执法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善并公开本站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规范事中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完整公示窗口信息,在镇便民服务中心醒目位置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5.推动事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镇政府微信平台公布行政执法决定,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建立公示内容审查机制,由专人负责收集、梳理、和更新,专人负责审查和监督。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统一平台公示。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依托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和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是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执法局要按照全省各系统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执法文书指引,规范统一本系统执法文书格式和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2.做好音像记录。音像记录是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执法局要建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逐一列明哪些事项、哪些环节需要采取音像记录;根据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及音像数据使用管理制度,对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规范;加强执法音像设备管理,对执法记录设备配备、领取、佩带、开始记录、结束记录、归还等环节进行详细规定;结合本镇本局执法实际,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

3.做好音像与文字记录衔接。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实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在调查与取证环节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的,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重点做好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完整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5.发挥记录作用。要加强执法记录信息精细化管理,整合执法记录信息,形成贯穿执法过程、记录客观准确、查询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记录链条,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行政诉讼、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

1.确定法制审核机构。司法所具体负责本镇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执法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制定完善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司法所结合本镇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和需要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列入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3.规范法制审核流程。司法所要确定和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4.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执法局要全面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细化制定与完善工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要认真审核自由裁量权运用情况,减少和杜绝“同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现象,确保执法局对同类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5.严格法制审核标准。司法所要注重从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事实是否清楚、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并移送等核心内容进行深入审核。司法所完成审核后,要根据不同情形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执法局要对司法所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执法局要为司法所留出足够时间,确保执法办案与法制审核总时间不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6.落实法制审核责任。执法局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司法所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执法局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法制审核力量,使审核人员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司法所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镇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解决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问题,要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四、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12月15日)。执法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学习研究,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吃透各项政策精神。

(二)健全制度阶段(20xx年12月30日前)。执法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编辑形成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包括:三项制度,即本局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四类文本,即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可按照省直部门统一时间安排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五个清单,即《执法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2月30日-20xx年2月15日)。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0日前)。执法局要完成“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向镇司法所报送书面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加大宣传培训。执法局要大力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保障经费投入。要保障执法局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列入镇财政予以保障。

(四)强化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免于执法资格考试。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优秀方案: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大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汲取紧固器材有限公司“9.28”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

二、总体目标

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安全生产“三个常态化”要求,围绕“隐患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长效机制大建立”工作重点,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和全县安全生产“三大机制、五大行动”,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着力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明显改善、能力明显提升、形势明显好转。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性,成立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各班子成员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组织分管行业股室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安全环保股负责协调相关股室抓好各专项活动的推进、督导检查工作的统筹安排以及活动信息、工作总结等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

四、重点工作任务

在全县经信系统重点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整改落实、能力提升、保障措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隐患排查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红线意识不牢。个别干部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部分企业实际控制人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彻底,怕暴露问题增加企业投入,导致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不力,管控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工作措施:

1.压实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对照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到位;是否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是否存在安全监管职责未写入本部门职责规定、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的现象;是否定期研究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督促、指导企业完成省、市、县级安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挂牌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覆盖,确保风险可控。要狠抓职责范围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重大技术装备、盐业等行业及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化工、成品油、机械、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建材及酒类、食品等行业企业按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对企业自行排查发现、挂牌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验收督查,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2.压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隐患排查作为自己的主体责任,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制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要对每一个场所、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序开展风险辨识,要对生产工艺、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做到全过程、无遗漏;要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隐患,严格实行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隐患挂牌并限期销号,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企业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风险辨识管控、灾害防治计划和事故预防措施。企业负责人要对照“职责清单”,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好本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内容,严格抓好落实。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对照清单内容排查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隐患;要做好风险防控措施,保养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做好作业前、中、后的现场安全检查,做好交接班等工作。

(二)专项整治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长效机制建立不好,治标不治本的问题突出,个别镇和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思想上重视不足,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要害抓症结,以常规工作代替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蜻蜓点水、措施不实,整治重点不突出。

工作措施:全县经信系统开展2项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并按职责分工抓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整治,抓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整治工作。

1.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配合各镇经发办,应急、公安等部门,以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体检”为总抓手,集中解决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存在盲区,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盲目抓产量进度等问题。

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落实。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配合各镇经发办,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重点推动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企业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全县经信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水利、地质灾害等行业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落实。

(三)整改落实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一些地方及部门党政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不愿管、不愿查、怕担责,形式主义严重,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以致督促检查不深入,追责问责不到位,安全责任和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最末端,严管重罚、较真逗硬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没有真正形成。

工作措施:

1.建立问题清单整改。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定准对策措施,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精准施策、精准监管。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实行“扯回销”制度整改。针对清单列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实施,按期完成整改,并及时向交办单位报告整改结果。各镇经发办、各股室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安全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经信科技局安全环保股,10月30日以后的安全隐患严格按隐患通知要求的整改期限完成,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整改落实和按期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工业系统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3.严肃追责问责整改。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防止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特别是到企业安全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交办未交办、应整治未整治情况。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冒险组织生产作业、不服从安全监管指令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措施,移交相关部门,从严查处。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四)能力提升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部分分管安全的领导不懂安全知识,不懂检查方法,查不出问题;个别镇经发办落实“三个必须”不严不实,不敢坚持原则。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知道怎么管安全,有清单未落实,企业管理层面和从业人员,尤其一些一线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违法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工作措施:

1.强化培训。各镇经发办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安全专家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督促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并通过安全培训考核。根据实际集中组织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培训或带安全专家走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把一、二、三责任人,“一线”操作层面员工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确保企业员工培训率达到100%,员工掌握风险防范和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强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安全、时刻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3.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传达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按要求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企业内部要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情况以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要及时张贴通告,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安全生产领域的保障措施不到位,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原有的队伍人员、资金保障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交通、交警、应急等部门人员紧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层层衰减。

工作措施:

1.人员保障。各镇经发办、各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和安全生产服务社会化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专业性。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经费保障。各镇经发办要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需要,保障安全生产专家服务经费开支。积极向属地政府报告与财务室协调,取得支持,化解安全监管资金紧缺的难题。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镇经发办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实际分管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查,狠抓工作到位。经信科技局将根据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镇经发办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特别是对活动安排部署、专项活动组织落实,前期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各镇经发办要及时报告整改、复查结果或实施方案。

(三)强化宣传,狠抓氛围营造。要加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编写安全顺口溜、安全歌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泛关注、全员参与;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举报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积极性。

各镇经发办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部署情况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从20xx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报县经信科技局安全环保股汇总。

参考方案: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实施方案


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不断强化街(镇、开发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提质、提速、提品、提效,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职能下放。坚持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街(镇、开发区)双重管理、街(镇、开发区)为主、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要求,通过明晰区、街(镇、开发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和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具体内容

1.理清区、街(镇、开发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突出街(镇、开发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业务培训、行政许可、渣土运输管理、指导协助各街(镇、开发区)对违法建设提请自规部门认定,以及其它重大案件查处等职责;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状态进行督查、考核,牵头组织跨区域重大执法活动,协调解决综合、复杂重大问题,执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其他任务。各街(镇、开发区)实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负责本辖区内除区城市管理局行使职责外的其它城市管理事务。

2.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力量向街(镇、开发区)下沉,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下沉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必须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未经区城市管理局同意,

不得调离城市管理岗位。下沉执法队伍的负责人兼任街(镇、开发区)城市管理部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提名,街(镇、开发区)党工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根据工作需要,人员可以交流轮岗,区城市管理局在征求下沉街(镇、开发区)意见并会商一致后,可以调整下沉队伍人员。下沉执法人员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入属地单位。

3.加强街(镇、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街(镇、开发区)负责本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指挥调度、学习教育等。区城市管理局不断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按照“强基层、转作风、树形象”工作要求,努力夯实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基层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

4.完善经费和福利待遇保障。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20xx年已由区财政核定的下沉人员工作运转、人员费用,扣除已开支部分,划转到各街(镇、开发区)。下沉队伍工作场所、误餐费、加班费和使用车辆的维修保养、油耗、执法装备及其它后勤保障事宜由下沉街(镇、开发区)负责,纳入所下沉街(镇、开发区)财政预算保障。

下沉执法人员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转入所在街(镇、开发区),并与划入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街(镇、开发区)负责绩效考核。工资以及绩效、工会福利等各项福利待遇按照街(镇、开发区)同类型人员标准执行,由所在街(镇、开发区)负责发放。

5.强化配合统筹联动。区城市管理局与各街(镇、开发区)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如遇全区重大保障、重大执法行动或集中整治活动等,街(镇、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服从区城市管理局统一调度开展工作。

三、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城市管理局为主体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和各相关街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街(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成立纪律保障、组织人事、宣传三个政策业务组,各政策业务组要细化职责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周密部署,顺利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街(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职能关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周密组织安排;编制、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强化考核,加强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统筹谋划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各街(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积极探索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机制和模式,建立健全责任制。

原区下发各类文件与此文件规定不相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由区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方案范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xx〕46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20xx年底前,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有效运行。

(二)20xx年底,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25%以上,与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批下放的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20个领域5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4.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5.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8.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9.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0.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2.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3.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4.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5.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6.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7.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8.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9.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0.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除上述领域外,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市、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地方立法新设或增设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县政府发文明确划转并公布后,同步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由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行使。

(二)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

1、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

整合辖区现有站、所、中队执法力量,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2、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安排如下:

(1)镇班子分管领导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镇合理调配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规定领取执法证。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镇中队部分人员划转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不定期派驻,其派驻干部履行日常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派驻要求为每周至少安排1-2天时间参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同时办公场地定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所在地。

(3)执法队设置实施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其考核工作由乡镇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关主管部门派驻的综合执法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关系、日常工作等其它方面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相关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进行任免。

(三)执法指挥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基层治理四平台”统一指挥协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基层执法体系。

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镇人民政府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案件,需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鉴定,或提供审批资料的事项,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需补办有关审批手续的,在查处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当镇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配合协调解决,无法形成协调意见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四)日常执法保障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党建先行,打造一支思想上“忠诚、担当”,业务上“规范、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镇要根据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为行政执法案件查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涉及事项下放的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指导。

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警务保障制度,依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镇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镇建立工作专班,负责承接具体事项。县级有关部门加强支持配合,明确改革配套政策,支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县委编办负责做好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相关事项保障工作,牵头调整权责清单,做好权责边界梳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起草及审核报批、事项梳理、执法工作衔接指导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执法主体及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监督、研究拟订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疑难会商等制度;县财政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人事管理制度。镇和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相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改革试点期间,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防止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超编进入、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干预有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

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1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20号)要求,规范我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的复函》(司函〔20xx〕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将70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赋予我县乡镇实施。

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简约

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的文件精神,紧紧结合我县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实际,进一

步明确了赋权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

(一)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

《实施方案》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沉的工作要求,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首批70项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实施,确保乡镇对于所赋予职权真正放得下、

接得住。

(二)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步骤

已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13个乡镇,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辖区内集中行使相关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余乡镇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后,再行实施本方案。

(三)加强县乡两级执法协作

县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与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提供给各乡镇,及时转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执法解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动态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县直主管部门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县直主管部门应根据《关于建立县乡(镇)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尽快给与答复。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并可会同县直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联合执法。

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提高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规定,结合区局下发的《20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市司法局长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努力推进“五好司法所”创建达标为总抓手,以坚持基司层法所服从于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服务于镇(乡、街道)中心工作为根本,重点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旨在树立典型、创先争优、推进工作,为全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

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奖惩并举”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区各基层司法所

四、考核办法

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工作实地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见附件)、局相关股室测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三大块组成。

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设三项基本分各100分,其中:工作实地考核100分;局相关股室测评100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100分。

总得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局相关股室测评分+工作实地考核分+加分。

工作实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方式,采取“局相关工作股室测评分(占40%)、年终实地考核分(占40%)与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占20%)”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于次年通报。

相关工作股室考核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报表、资料、信息报送等情况,予以汇总考评,全面推行“一月一点评、年中一督查、年末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年终实地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各基层司法所,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凡基层司法所年度内发生:(一)因两类特殊人群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违法犯罪的;(二)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影响镇(乡、街道)社会稳定事项的;(三)全市基层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排在后五位的,将取消所有评先评优的资格。

五、考核组织机构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具体负责协调处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

六、考核结果应用

1、对年度考核中评为先进司法所的,将给予精神鼓励,并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统筹公用经费中奖励工作经费(将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排序表呈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

2、对连续两年评为先进司法所的,在国家、省、市、区各类评比中优先推荐为先进,并作为其负责人提拔调任的重要参考条件;

3、对年度考核总分低于75分且名列全区倒数第一位的司法所,将给予相应的惩处;

4、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在全区倒数第一位的司法所,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建议区委对其司法所长岗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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