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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乡镇抓好耕地抛荒工作方案范本

2022-01-14
方案范文 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方案范文。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精彩范文 乡镇抓好耕地抛荒工作方案范本》,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下大力气抓好早稻栽种面积的落实,确保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产量“一保二稳”的目标,制定如下防止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一、宣传发动

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或电话告知其本人。

二、调查摸底

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

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复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由村集体将收回的耕地进行发包;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农田原貌,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通过镇、村二级做工作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

四、检查验收

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因工作不力继续耕地撂荒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村委会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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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乡镇公共安全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安全防控的总要求,在县应急办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州委和县委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镇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处置办法,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办法衔接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各村(社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公共安全防控

(一)安全生产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农牧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单、标语、微信公信号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搞好安全生产的社会化宣传工作,把安全生产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各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委员会书记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增强处置和预防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加强对所管区域的安全监管。

3.镇辖区各单位,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各驻镇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

5.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目标管理和奖惩机制,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6.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煤气中毒、防人身伤害、防交通肇事等为主要内容,镇各相关负责单位要认真展开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7.加大“元旦”、“春节”等节庆期间的烟花爆竹物品的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形为。

8.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全镇农用车、小四轮进行全面登记,严禁农用车、小四轮无证驾驶、小四轮载人、超速超载,规范公共汽车的停放。

9.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对重点区域(刷马路口、原军分区、原生药厂、原州牧校、吊脚楼)及社区范围内的危房进行排查;对各村(社区)委员会公共设施安全性能进行排查。

10.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护林防火工作,严格加强挂牌值班制度,确保零火情发生。

11.完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道路交通安全

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加大排查监管力度,对各村车辆(包括拖拉机、摩托车、私家车、客运车等)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掌握其基本情况;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要求所有车辆在行车前必须检查车况,保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严禁车辆脱保、漏保及驾驶员配备不符要求。三是加强公路沿线牲畜的管理,防止因牲畜突然出现而引起交通事故和矛盾纠纷。四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易发交通事故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装限速牌,在汛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并及时清理,力争将事故发生率降低至萌芽状态,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五是在镇区协调安装减速带,设置停车位,派出所人员随时对镇区街面进行交通指挥。六是对各种植户随意在公路两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管控,减少事故发生率。七是对部分人员进行指挥交通相关的技能培训,安排其在各个交通要道建筑工地指挥交通,保障过往车辆安全通行。

(三)食品安全

1.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培训。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三无”、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第二,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他们的配合,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保证人身安全;对于街道周边的违法食品摊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取缔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四)消防安全

一是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年度单位综合工作体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三是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落实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四是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对所属的消防工作开展督导。

(五)水利、地质灾害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程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双组长责任制。各驻镇单位积极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筑施工

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

一是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等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对的企业。大号全镇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攻坚战。二是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整治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的引火线、黑火药、组合烟花企业。

(八)森林草原防灭火

1.落实工作职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民大会、村级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将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群众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镇森林防火办要通过贴标语、挂横幅、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等方式搞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

2.积极预防,强化火源、重点人员管理。一是各村(社区)要对进出山道路严格管控,严禁今冬明春带火进山,对田间地头用火要做到人走火灭;二是在农历“十一”、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刻,要教育群众提倡文明的祭祀方式,严防因烧香烧纸发生火灾;三是专职巡查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巡察密度,缩短巡察时段,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扑灭,不酿成火灾。

3.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确保发生火灾能拉得出、扑得灭。一是为适应防灭火工作需要,各村(社区)要设立村级扑火队伍,是各村(社区)火灾先期处置力量,由各村(社区)自行管理,镇政府统一指挥调配;二是镇民兵应急排30人为应急处置力量由镇武装部管理;三是扑火队伍由各村(社区)基干民兵组成,为确保人员的在位率和扑火队伍的稳定性各村(社区)民兵连长为扑火队伍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到拉得出、扑得灭。

4.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各村(社区)和林业工作站要坚持每天将开展的巡查工作上报至镇防火办。二是坚持每天报平安制度,各村(社区)每天下午5:30分前在微信工作群上报平安;三是防火办负责收集汇总工作信息行成工作简报上报县级防火部门。

五、工作措施

(一)细化责任,加大隐患排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责任确实到位,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和项目,以危险化学品行业为点进行全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对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从实从细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将集中整治内容落实企业生产作业一线,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在广播、发放宣传单、微信工作群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强化整改,加大督办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督查,严肃考核问责。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防控阶段性工作

第一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围绕确保全国、全省、全州“两会”和元旦、春节、“十一黄金周、羌历年安全做好今冬明春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1.抓紧整改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xx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第二阶段(20xx年4月至9月):结合汛期和行业特点,持续抓好汛期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所发频发的特点,把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化工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作为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方溃堤等各项措施,严防应发事故灾难。对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出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检查排查整改力度。危化企业、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和酒驾,毒驾。

第三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现象增多和冬季冰、雪极端天气的特点,确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取得实效,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非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检查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道路防滑、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管理制度,实现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第四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1.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属地管辖、隐患排查、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成立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设五个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村级巡查组、专职巡查组、应急处置组。

2.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通过广播、微信群、走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全方面的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常识,强化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

3.广泛开展防火隐患排查。排查林缘边、公路旁、林地内电力线路、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规范。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时组织人员开展辖区本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二)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开展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推诿。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主动加强配合与协作,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注重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事故隐患生产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成有关单位落实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关闭,确保安全生产。

(四)完善台帐,及时上报。各村(社区)居委会、驻镇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隐患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精彩范文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集中解决水库上游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布局规划,完成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坚决对禁养区内养殖户实行关停并拆除棚内设施或转产,坚决遏制畜禽养殖污染扰民、信访高发态势,集中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二、工作任务

1、托清畜禽养殖底数。各管理区、村在前期统计上报反馈底子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掌握辖区内养殖情况,确保底子清,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2、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提升。7月30日前对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配建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除臭设施,养殖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清理达标。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户)依法清理取缔。

3、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取缔或转产。禁养区(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镇驻地、沿河5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进行清理取缔或转产。

4、建立长效机制。在非禁养区实行准养证制度,对符合养殖标准、配建合格由镇畜禽污染整治专班验收的放准养证,对不符合养殖标准的不予发放准养证,并下达停养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再允许养殖。在禁养区建立兽医站、管理区、村三级监管机制,各村加强巡查,发现反弹及时上报管理区,管理区上报镇级层面,及时制止,确保禁养区不反弹。

三、工作标准

1、非禁养区养殖户整改提升标准

(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三级沉淀池,沉淀池上方安装防雨设施,铺设养殖棚通往沉淀池的排污管道。

(2)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储粪场,储粪场上方安装防雨设施。

(3)养殖棚舍内安装除臭设备,并正常使用。

(4)养殖棚舍周边无污水、无污粪,清洁干净,无直排现象。

禁养区养殖户清理取缔或转产标准

(1)全面停止养殖或者转产,未转产的需要拆除养殖设施,拆除养殖棚或养殖圈舍;转产的需要拆除养殖设施。

(2)全面停止养殖或者转产后,需清理圈舍及周边粪污及垃圾,达到地面干净,无污水污物存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包扶所在管理区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牵头各管理区完成辖区内禁养区清理取缔或转产,非禁养区内改造提升工作。各管理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加快整治进度。兽医站负责对非禁养区整改提升提供技术指导,确保养殖户提升有标准可依。

(二)严格验收工作。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的及时上报,镇考核办、兽医站、环保办联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

(三)发挥各方合力。动员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及职能部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动员非禁养区、禁养区养殖户的亲属朋友工作,引导养殖户自觉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兽医站与放苗中间商签订放养保证书。强化各级联动,对拒不拆除或整改提升的,报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对禁养区、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清理取缔及改造提升工作实行每日一调度、两日一通报制度。对各管理区、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度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五、工作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管理区、村,实行百分制考核,各管理区成绩为所辖村成绩的平均值,成绩列入年终考核成绩。

(一)禁养区

(1)自即日起实施停养验收制度,各村畜禽养殖户清栏后利用一至两天时间拆除养殖设施,清理周围环境卫生,报畜禽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等待验收,每出现一户清栏后不上报、不验收的,扣所在村2分,并限期整改。

(2)从即日起每发现一处养殖场(户)清栏后反弹复养的扣村5分,并限期拆除。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根据以上标准加倍处罚。对工作落后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禁养区内20xx年7月30日前应全部清理治理完毕,到期禁养区内仍有养殖场(户)未清理取缔的,扣村10分,并限期拆除,对弄虚作假的根据以上标准加倍处罚。

(二)非禁养区

非禁养区内20xx年7月30日前应全部提升改造完成。每出现一处未按照标准提升改造的扣村5分,并限期整改。

非禁养区内每出现一例虽提升改造完成,但在养殖过程中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管”致使粪污直排的,扣所在村10分,并限期整改。

(三)加减分项目

1、自即日起每转产一处加村5分;每发现一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养殖场扣村50分。

2、每出现一例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力造成群众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造成信访案件的,一经查实,扣所在村10分,并限期整改,禁养区内养殖场一律关停,适养区内养殖场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限期关停,并清理在养畜禽及养殖设施。

(四)考核兑现

年底考核得分前10名的村和前3名的管理区,分别授予“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考核得分最后2名的村和最后1名管理区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方案范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摸清20xx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且外业调查面积都按房屋实际整体面积计算。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

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制作“工作底图”

按照县下发基础资料和“基础底图”按照全面摸清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的总要求,充分利用掌握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审批数据,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全面摸排的“工作底图”。各村(社区)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房现场核实,剔除20xx年前建房和20xx年以后合法合规建房,补充违法违规建房,与县下发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叠加,完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

(二)实地全面摸排

镇乡建办依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底图”,组织镇、村干部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调查测绘违法违规范围,填写《信息采集表》。

调查测绘技术方法可采用解析法、图解法和勘丈法等,各地应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现实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以满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查需求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测绘方法,不能盲目追求高精度、不切实际一律要求界址点、房屋等全部采用解析法实测。同一地区也可分别选用不同的方法,要充分利用规划、审批、核验等测量资料,避免重复测绘。

(三)成果数据汇交

镇乡建办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采集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逐级汇交摸排数据成果。另外,需上报逐级签字盖章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汇总表》(平台可自动生成),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矢量数据”(平台可自动导出)。

(四)成果质量管控

各村(社区)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镇乡建办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村(社区)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摸排期间,镇乡建办将采取现场督导,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村(社区)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四、时间安排

镇乡建办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组织方式、工作分工和技术路线,利用县下发及本地掌握的基础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和培训,尽快开展摸排工作。

10月11日前,镇乡建办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数据结果,并同步数据至国家层面数据汇交平台,完成数据汇交(数据同步方法待国家层面平台后另行通知)。

10月28日前,镇乡建办根据县专项办安排,对摸排初步数据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

11月14日前,镇乡建办上报我镇最终摸排数据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开展摸排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要依据制定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开展“地毯式”全面摸排,确保摸排数据真实、全面、无遗漏。镇乡建办是组织外业核查、房屋信息采集的主体,重点负责宣传发动、外业核查、影像收集、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化解,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党组织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三调”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各村(社区)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压实各级责任,严格监督巡查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要切实担起责任,对住宅类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组)为工作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摸排过程中,要从近、远、侧三个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分类处置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

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不定期会同镇乡建办负责组织全域摸排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规范舆论引导

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互联网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营造摸排工作良好氛围。要积极听取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呼声,坚决惩治强占多占、非法买卖、公职人员违法占耕地建房背后涉及失职渎职的问题,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精彩范文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商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创建绿色商场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参业参与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推动流通领域绿色发展。

(二)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LED屏、条幅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宣传绿色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节水设备;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二)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树立绿色服务理念,建立绿色服务制度;对员工开展节能、节水、环保培训;组织节能环保公益活动;经营和办公区域用水点设置节水提示和宣传标识。

(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观念;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四)开展绿色回收。推广垃圾分类,提升再生资源绿色回收水平,强化环境保护理念,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

(五)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在商场、超市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精彩范文 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医疗美容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卫健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美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省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提升政务服务和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

1.加强机构审批监管。单位或个人申请举办医疗美容机构或医疗机构申请开设医疗美容科室,必须按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办理或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相应诊疗科目核定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把“准入关”,对医疗美容机构(含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人员、设备等基本准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对达不到基本标准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注销。

2.加强违法行为查处。综合执法监督所应设立医疗美容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加强线索收集,落实网格化、属地化监管,严肃查处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移交的生活美容机构、其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师超范围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医疗美容机构许可、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将违法犯罪的机构(个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杜绝零办案。

3.加强广告监管。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疗美容服务广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审核,仅限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对未经批准和篡改广告审查样本或证明文件内容违法医疗美容服务广告的医疗美容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4.健全监管执法机制。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

5.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积极培育医疗美容相关协(学)会等行业组织发展壮大。各级医疗美容相关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度修订和宣贯落实工作,推进行业自律制度化。

6.形成部门合力。网信、教育、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成员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部门间联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部门整体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20xx年7月17日、12月1日前,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和总体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电子版及附件4报送区卫健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将附件2、3汇总后,报区卫健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处理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做好内部综合协调和外部工作联动。

(二)加强检查督导。区卫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适时对我区及相关部门专项工作进行抽查,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医疗美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警示信息,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精彩范文 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本


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已陆续入汛,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部署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夏季主要多雨区在北方地区,黄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南方珠江流域东部可能有较重汛情,全年登陆我国台风偏多。近年来矿山企业曾多次发生因雷电、大风造成的矿井停电、多人被困井下险情,以及洪水淹井事故,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时刻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预警信息

要及时掌握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暴雨、洪水、大风、雷电等可能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山的信息沟通,发现矿山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山发出预警。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防汛、应急等部门,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每处矿山企业的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并督促矿山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确保矿山安全度汛。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矿山企业落实停产撤人措施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撤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自查

组织矿山企业认真分析研判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矿山企业重点自查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是否在雨季前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对防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确保灵活可靠;是否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是否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极端天气是否及时停产撤人到位、严禁入井作业,严防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

尾矿库企业重点自查是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是否进行调洪演算,并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是否建立应急撤人响应机制,编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响应及时、组织有力、落实到位;是否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

四、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

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山西、湖南、新疆等地接连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矿山防治水工作,强化“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的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探放水钻机及配套设备,采用物探和钻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并做到相互验证,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各类矿井都要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要装备潜水泵排水系统,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并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重大水患未彻底根治的,要立即停产。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将各项水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明知有水患仍冒险蛮干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五、强化值班值守,科学快速应急处置

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应急通信装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使矿山管理人员、调度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及时检查维护梯道间、梯子间等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确保其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或发现险情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矿山救护队要强化训练,规范使用氧气呼吸器及相关装备、仪器和用品,严防在施救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

六、加强检查,精准开展执法工作

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xx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矿安〔20xx〕45号)要求,组织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受采空区、老空区水患或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严格精准执法,发现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主要领导报告。

精彩方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xx〕18号)文件中《20xx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我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及取土化验和田间试验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为确保项目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农业绿色高质”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同时合理布置取土化验采样点和田间试验点,继续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改进配方,更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数据库,并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化肥减量增效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核心示范区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1.4万亩;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0.1万亩。开展100户的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示范区配方肥施用占比80%以上,化肥用量较项目实施前减幅不少于3%,肥料利用率大于40%,带动全县化肥用量保持负增长。100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取土化验样品203个所有样品化验土壤容重、常规五项;20%的样品量(与上年样品不重复)另再化验中微量元素。

三、主要工作

(一)化肥减量增效。

1.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在乡(镇),采用“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模式,建设核心示范面积1.4万亩。一是绿肥种植,要求:推荐使用紫云英、苕子、茹菜等专用绿肥及油菜、蚕豌豆、黑麦草等兼用绿肥品种,同时兼顾油菜多功能化生产示范。油菜多功能化示范要在利用肥田功能的基础上,统筹利用“菜用”“花用”“蜜用”“饲用”等功能。二是种植绿肥后茬作物施用配方肥,配方肥施用要求:根据示范区的土壤条件、作物需肥特性、产量潜力和养分综合管理要求,科学制定配方肥配方和施用量,优化氮、磷、钾配比,配合中微量元素,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三是示范作物的示范区秸秆全量还田。

2.遴选实施主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民主动实施为主、补贴政策引导为辅”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地生产条件和土地经营承包情况,遴选实施主体,优先选择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来承担示范任务,至少与1家肥料生产企业建立农企合作,签订示范协议,明确责任义务,为配方肥进村、入户、下田做好服务,确保项目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进行化肥减量增效试验。开展“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模式化肥减量增效试验,试验设置4个处理,3次重复。“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建立技术效果监测点,监测点设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对照(农民习惯施肥)2个处理,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5亩以上。

试验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地势平坦、土壤肥力中等且均匀的地块,各处理除施肥不同外,其他田间管理因素均一致。水稻品种选择当地主栽作物品种或拟推广品种。

4.开展技术宣传与培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通过发放技术手册或明白卡,提高技术覆盖率和辐射率。

5.开展效果监测。开展“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效果监测,建立3个以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技术效果监测点。监测点设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对照(农民习惯施肥)2个处理,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5亩以上。每个监测点实施前要采集耕层混合土样、实施后处理1耕层混合土样、实施后处理2耕层混合土样进行常规五项检测化验,监测“配方肥+增施有机肥”的化肥减量、改土培肥效果。

(二)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

1.取土化验

(1)采样。根据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中采样规范要求,结合本县采样任务,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布置采样点采样。要求每1万亩采集1个土壤,丘陵山区、平原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共计划采集203个样点。

(2)土样化验分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取土化验,严格指导和监督第三方机构,确保取土化验结果质量。所采全部土壤样品需要化验土壤容重、常规五项(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20%的样品量(与上年样品不重复)需化验中微量元素(缓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硒)。

2.田间试验

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20xx年安排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经济作物“2+x”、肥效校正、中微量元素和其他试验等五类试验共500个,其中我县共承担5个试验。

(1)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试验1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肥料利用率试验,试验作物为水稻。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摸清在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条件下,水稻氮肥、磷肥和钾肥的肥料利用率,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供数据依据,展示测土配方施肥田间效果。

(2)绿肥试验1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绿肥试验。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比较不同配方施肥量+绿肥还田的田间效果,为绿肥还田减肥技术提供数据,以期进一步发展恢复绿肥生产,改善农田生态,提升稻田土壤质量。

(3)其他试验3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减肥增效试验。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验证水稻氮磷钾肥料利用率参数,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提升配方施肥质量。

四、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0号)、《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xx〕50号)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成员从农业农村局抽调,主要负责项目协调工作。同时,组建由县土肥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导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验收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狠抓宣传培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主题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测土配方施肥及化肥零增长相关科学施肥知识,宣传标语进村、宣传资料入户,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使用者自觉减少化肥使用、提供化肥利用率,形成多方参与、共同行动、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并通过举办培训班、观摩会、田间学习以及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施肥建议卡等,大力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三)强化督促检查。在项目实施中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在项目实施关键阶段,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定期到各项目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

(四)做好总结验收。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总结和验收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化肥减量增效配方肥+水肥一体化项目验收、资料汇总、工作总结等工作。配方肥+绿肥种植项目于20xx年8月底前提交项目总结等材料。20xx年10月底前将测土配方施肥等基础性工作项目总结、试验总结等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土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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