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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续缴和参保实施方案

2022-01-12
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实施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方案_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续缴和参保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续缴和参保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新农保参保和参保扩面工作。根据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巩固新农保制定建设成果,进一步整合资料,加大财政投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切实做好20xx年保费续交和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在20xx年3月30号前参保率达到80%,力争完成90%。

一、缴费方式

20xx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部门提供了多元化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

二、实施要求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号—20xx年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镇动员大会,总结20xx年度工作、动员、部署20xx年工作。镇、村各级相应召开动员大会,分解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新农保保费续交和参保扩面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各村集中一个星期时间组织干部深入居民家中进行宣传、答疑、动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功能,采用开辟专栏、印发资料、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入户讲解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0日)

全力以赴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确保全镇参保率达到80%以上,力争完成90%。对年满60岁以下的居民子女,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

(三)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积极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踊跃参保缴费。

2、待遇资格认证期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凡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享受条件居民,经本人身份证通过(区农保局)微信公众平台即可认证。

3、各村在12月1日之前要做好资料整理和数据汇总工作。适时召开全镇20xx年新农保工作总结,不断巩固成果,改造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资金核算管理,完善参保档案,加强社会化管理,促进整体工作创新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1、各单位包干领导和包干干部要亲自督促、亲自过问、时刻关注参保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参保进村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各村(场、居)协调推进。

2、各单位新农保协管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业务要指导到位。在参保过程中要收集什么证件、办理什么手续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完毕,该加班要主动加班。

3、各村(场、居)书记、村(居)干部要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居民参与新农保工作,并直接收缴参保金,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收缴任务。

四、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村(居)和分场按得分低进制进行排名。

(一)第一阶段:20xx年1月1号—20xx年3月31日,必须完成总任务的75%,计分80分。

(二)第二阶段:20xx年4月1号—20xx年12月31日,必须完成总任务的90%,计分20分。

计分办法

1、两个阶段分别计分,阶段得分=阶段分值-【(本阶段要求进度-实际完成进度)*100】;

2、加分情况:以阶段任务数为基础,每增加0.1个百分点加0.1分,以此类推,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

五、奖励措施

镇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星期对各村展开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通报进度情况。经考核对20xx年3月30日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场、居)将予以通报表扬,按时完成任务的前三个村(居)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工作经费,分场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工作经费,对工作不到位的,20xx年12月30日前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村(居),姜予以通报批评,经考核并对落后的三个村(居)分别扣发2000元1500元、1000元工作经费;分场分别扣罚1000元、800元、600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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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企业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汇编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增强我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社会综合保障能力,区政府确定在全区开展企业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活动,为确保征缴活动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6日—9月30日。

二、任务要求

把新增就业并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作为的着力点,以园区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新增就业人员和欠费人员为重点,推动新增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稳步增长。要结合全区企业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拉出征缴的具体范围和侧重点,进一步提高新增就业并首次参保的工作成效。

在新增就业上,对新建的园区企业和民营企业,要逐户制定参保计划,并着力抓好参保计划的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就业机构密切配合,力争做到就业1人、参保1人,各类企业应做到全员参保。

在征缴上,要因企制宜,区别对待。把参保人群适当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法督促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按时足额缴费,巩固一部分;鼓励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职工,继续续保缴费,稳定一部分,对区供销社、商业和物资系统所属拆迁企业和破产企业,将资产变现所得和土地处置费来补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续缴一部分。

对已经参保但面临一些困难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按照劳社〔20xx〕6号文件要求,鼓励其继续参保缴费。全区在9月底要确保完成集中活动期间扩面征缴任务。

三、方法步骤

社会保险新增首次参保征缴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办法进行,分宣传发动、集中征缴、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宣传工作要贯穿全过程,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形成氛围。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城区主要街道、商场悬挂宣传条幅;在职工密集的地方和用人单位张贴、散发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养老政策规定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社会保险参保意识。

(二)集中征缴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区、镇(办事处)集中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督导企业筹措资金缴纳保险费,把应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区政府统一组织人员到各镇(办事处)检查验收,对没有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镇(办事处)和企业,通过电视曝光,责令限期完成;对不按规定整改的企业,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相关政策

(一)实行缴费基数公开。继续推行缴费基数厂内公开。人数较多、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职代会(工会)通过。人数较少、工会组织不健全的企业,缴费基数应由职工本人签字同意。

(二)认真稽核。对企业申报的缴费工资,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对不如实申报,人为降低缴费基数的,允许聘请会计(审计)事务所对该单位的账目进行审计,除责令补缴外,所需审计费用由被审计企业支付。

(三)强化监察。区人社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配合扩面征缴集中活动,对有能力而拒不参保缴费的企业,适时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处理、处罚,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加强调度通报。集中活动期间,每周通报一次镇(办事处)进展情况,每月进行排名并召开一次调度会。在电视台公布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镇(办事处)提出表扬,对进展慢、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参照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补缴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集中活动期间可缓缴滞纳金。

(六)集中活动期间,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均可按个体工商户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不够15年的可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

(七)凡完成区下达集中活动目标任务的镇(办事处),予以通报表扬;凡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区政府意见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计入相应加减分。

五、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向各个镇(办事处)派出督导组。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镇(办事处)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全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政府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全社会征缴的合力。

方案范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分享


为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xx〕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政发〔20xx〕32号)、《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衍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完善“政府组织、部门配合、村组参与、税务保障、强化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顺利完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配合联动、互相促进,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从20xx年6月16日开始,到20xx年7月31日结束,各镇街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续保等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20xx年7月底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率达到100%。

三、参保缴费范围及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在户籍所在的镇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共设定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应重度残疾人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五、补贴标准

根据我市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对选择300元及以下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1000元、1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对选择2000元、2500元、3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对选择4000元、5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00元。对于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所需的缴费补贴增加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六、优惠政策

(一)长缴多得。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二)落实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政策。为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

(三)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可以依法继承。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相关手续的,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每人600元。

(四)享受优惠利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是按照“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6.04%。”以后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调整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补缴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时未满60周岁应予参保缴费尚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按每年不低于1000元缴费标准予以补缴,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八、缴费模式

自20xx年4月1日起,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传递的参保信息完成保费征收。集中缴费期内,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时,继续保持“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等集中代收”的管理方式。

九、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区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广泛深入的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镇街要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采取广泛而非接触式的方式进行集中征缴宣传,广泛通过业主微信群、公众号、村组告示栏等形式,进行“非接触式”社保费集中征缴宣传活动,明确年度缴费的时间、档次及办理流程,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保缴费。

(二)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录入阶段(6月21日——7月20日)。

各镇街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以村组、社区为单位,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以集中但不聚集为原则,开展保费的集中征缴工作。各人社所按照相关流程,将税务部门提供人员名单下发各村、社区,村、社区按税务部门提供名单进行保费的征收工作;对照税务部门系统人员信息名单及时完成本镇街新增缴费人员、参保信息变更、补交人员信息采集补录工作,做到人员、费款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各镇街财政所及时将各村、社区征缴的保费汇总,将村、社区上报缴费人员、缴费金额等数据同省集中系统与税务金三系统中信息进行比对,确保一一对应。审核无误后,将所征收的费款交由税务部门组织入库,确保账实相符。各镇街财政所在每天下午4:00前将收缴进展情况报税务部门。

各税务分局、税务所要加强参保数据与省集中系统参保信息比对工作,审核无误后,将参保数据录入金三系统,根据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将社会保险费款及时入库,并在征缴结束后将征缴情况在村、社区张榜公布。公示由税务分局、所与村组、社区配合,完成保费集中征缴工作,站好保费集中征缴最后一班岗。

(三)征缴数据汇总审核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各税务分局、税务所会同人社所于7月31日前对辖区内参保缴费数据进行系统审核与汇总,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村、社区进行纠正。对人为原因造成失误以致违反财政、审计政策的,相关责任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及时编制财政补贴报表报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根据政策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区人社、税务部门按规定及时录入有关账户。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街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征缴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排出日程表,分解任务,落实任务,全力推进保费征缴,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全民参保缴费,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明白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镇街、村组、社区的重要作用,精准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做好参保缴费咨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缴费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网络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镇街政府要建立上下互通信息机制。实行日汇总,日总结,日处理制度,区税务局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职责,主动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政策实施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业务问题,定期通报各镇街政府征缴进度,区人社局及经办机构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参保宣传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各镇街政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保费征缴工作快速启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同时成立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督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我区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方案范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汇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xx〕9号)、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xx〕41号)、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xx〕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20xx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鼓励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进一步扩大全镇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促进应保尽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

二、征缴内容

(一)征缴标准:20xx年度,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580元,低保对象等人员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资助。

政府资助缴费人员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2.60岁(含60岁)-69岁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50%,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3.农村一女、双女、独生子女伤亡病残家庭孩子及其父母,参保个人缴费由市、镇街财政各承担50%;

4.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5.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

符合政府资助人员的资格认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确定;符合多个资助条件的,按最高资助待遇缴费,不重复享受资助。以上资助资金列入市、镇街财政预算。

(三)集中征缴期:20xx年10月25日-12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居民应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各级政府补助(资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征缴范围:具有我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我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非市户籍学生;在我市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在多个地区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已在市外办理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不得在本地重复缴纳。重复参保缴费的,一经发现即终止本地参保关系;已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要退回。对弄虚作假骗取医保资金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征缴方式:

1.普通居民及60岁-69岁减半缴费居民。以镇街为主体,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居民开展集中征缴工作。现场缴费原则上要在本辖区就近完成(各镇街居民医保缴费窗口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居民也可通过建行裕农通(镇)、日照银行银联缴费POS(街道)、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联商务二维码、各银行柜台等多种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2.政府资助人员。由镇残联、民政科、老龄办、乡村振兴办公室、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职责分别确认政府资助人员的资格信息,核对无误后向各自对口科局提供《政府资助人员名单》,作为最终财政资金配套依据。

(六)征缴任务: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一)各党总支、村负责开展征缴宣传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参保登记、信息传递等工作;负责组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征缴工作。各党总支、村要加强资金监管,杜绝发生代征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助资金及个人缴纳资金按时划入国库指定银行账户。集中征缴完成后,各党总支、村要及时以镇医保办提供的缴费名单,在各村做好征缴结果公示工作。

(二)残联、民政科、老龄办、乡村振兴办公室、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各类资助人员信息和做好资格确认工作。

(三)医保办负责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指导工作。对部门提供的政府资助人员名单和信息及时汇总,会同市税务局分局向市财政局提交资助资金拨付申请。

(四)市税务局分局负责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指导各党总支、村开展居民缴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征缴任务;负责保障各缴费渠道畅通,及时将缴费信息共享给市医保局;会同市医保局向市财政局提交资助资金拨付申请。

(五)财政所负责做好政府资助资金、居民医保配套资金的审核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

(六)督查科联合医保办、市税务局分局、财政所,定期督导各党总支、村征缴进度。

(七)联合学区负责辖区内在校学生参保的任务落实及宣传工作。

(八)宣传科负责配合做好征缴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村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形成党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在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二)明确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各党总支、村要明确任务,全面部署征缴工作;集中征缴期间,不准截留、挪用居民个人缴费资金,不准搭车收费、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准落实政府资助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确保享受政府资助人员不遗漏、不重复。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党总支、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发挥村级广播的作用,广泛宣传征缴标准和医保政策,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完成任务。督查科要对各党总支、村参保缴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完成任务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拖拉、措施不力,影响全镇征缴进度和任务完成质量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精选方案_文广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文广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墨香苑项目影响社会稳定,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能够规避、预防、控制、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项目建设过程中无一例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评估范围

生态园。

四、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决策、谁负责,项目实施主体文旅局领导为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要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先进行地毯式排查、全方位解决、全过程留痕。将风险点进一步摸底、排查,做到发现一点,化解一点,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出现群体闹事、上访,对建设幸福美好新造成负面影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投资2723.72万元,总用地面28788.34㎡,总建筑面积2443.8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展览馆、文化交流研习中心、龛碑、石碑、汉字文化展示雕塑等,配套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供电线路、道路硬化、铺装硬化、绿化等。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2、生态环境。主要测评:(1)是否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3)废水、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等。3、工程管理。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特别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4、其它。主要测评:除前3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六、工作机构

为扎实推进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及时、高效协调解决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有关问题,成立县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县文旅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旅局副局长

成员:县文旅局广电规划股股长

县文旅局广电规划股副股长

县文旅局旅游股股长

县文旅局广电规划股干事

县文旅局旅游股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图书馆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日常工作。

七、方法步骤

按照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此项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墨香苑项目的基本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民意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四个方面,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方案精选】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优秀篇


病虫害防控是粮食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是减灾保丰收的重要措施。20xx年我县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人稻曲病等重大病虫害呈偏重发生态势,对我县粮食稳产增产将造成直接威胁。为抓好防控工作,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筑牢粮食安全这个“定海神针”,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分析

根据品种布局、栽培条件、气候因素、病虫害发生规律和特点等综合分析,预计20xx年我县水稻、马铃薯、玉米等粮食主要病虫害总体发生趋势为偏重发生,发生面积68万亩次。

(一)草地贪夜蛾。去年我县14个乡(镇)、街道均已发生为害玉米。预计20xx年全县草地贪夜蛾呈偏重发生态势,主要为害玉米等作物,发生面积预计0.1万亩。

(二)水稻重大病虫害。预计水稻“三虫三病”发生面积65万亩次,同比增加3.4%。其中,稻飞虱总体偏重发生,发生面积26万亩次;稻纵卷叶螟偏重发生,发生面积18万亩次;稻螟虫中等局部偏重发生,发生面积6.5万亩次;稻瘟病总体轻发生,预计发生面积0.5万亩;稻纹枯病偏重发生,发生面积13万亩次;稻曲病近几年有逐年加重的趋势,总体中等发生,发生面积1万亩,在中稻、瓜后稻局部会偏重发生。

(三)马铃薯晚疫病。去年冬季以来,我县降雨明显偏少。预计马铃薯晚疫病对早春收获的马铃薯将产生较少影响,但后期收获的马铃薯后期如遇多雨水仍有流行可能。

二、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xx年全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20xx年省“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闽农保函〔20xx〕124号)和《20xx年县“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农〔20xx〕25号)的要求,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作为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来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防控,加密监测预警,突出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组织应急防治,坚决遏制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努力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和农药减量增效有机结合。

(二)行动目标。确保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关键源头区和重发区防治处置率达到100%,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快推广,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20xx年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

三、重点任务

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关键时节,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联防联控,打好防控战役,实现粮食稳产增产。

(一)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阻击战。按照全国“三区”联防和“四带”布控的要求,实行全县一盘棋,层层阻截诱杀迁飞成虫,治早、治小全面扑杀幼虫,重点扑杀迁入性虫源,压低虫口基数,减小损失,减少北迁虫源。

(二)打好水稻“三虫三病”防控攻坚战。水稻“两迁”害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密切监测迁入虫源,防治指标从严,降低当地危害,减少全县北迁虫源。稻螟虫:降低越冬虫源基数,加强一代蚁螟盛发期防控,压前控后。稻瘟病:狠抓叶瘟初发阶段和破口抽穗期预防,严防大面积流行。纹枯病:突出水稻分蘖期和拔节期防控,遏制扩展危害。稻曲病:重在预防,主抓中稻和瓜后稻孕穗后期(破口前7天左右)进行施药预防,加强破口期、齐穗期补防,谨防流行为害。

此外,要加强马铃薯晚疫病、甘薯小象甲等其他病虫害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治早、治小、治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测预警。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报信息化水平。配合县里加力加密草地贪夜蛾监测,强化定点监测与大田普查相结合,准确掌握草地贪夜蛾、水稻“三虫三病”、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的发生消长动态,落实重大病虫周报、重大急情即报制度,及时准确病虫情报,分类指导种植户开展科学防控,不断提升精准防控水平。

(二)提升统防统治。配合县里建立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区。充分发挥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以示范片区为中心,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全县病虫防控效率和应急防治水平。

(三)推进绿色防控。配合县里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以健身栽培为基础,以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理化诱控为主,辅以化学防治等绿色防控集成技术。提倡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模式,进一步深化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大力推行病虫害综合防治、可持续治理,促进农药减量控害。

(四)科学安全用药。加强科学安全用药指导,继续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和高效药械,坚持达标防治、对症选药、适时适量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用药规定,严防违规用药,避免乱用药。组织开展“科学认识农药使用"专题宣传,宣传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防控责任。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遵循“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要求,落实部门指导、分级负责、县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级防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印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和指导意见,实施分片包干联系督导和专家巡回指导制度,防控关键时期组派精干力量深入生产一线,举办现场培训,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农民开展防治,确保防控技术落到实处。

(三)抓好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通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人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行动安排

(一)制定行动方案。3月下旬,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乡“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工作要求。

(二)及时动员部署。4月上旬、7月下旬,组织参加全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视频会、夏粮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秋粮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分阶段、分作物、分区域动员安排防控工作。

(三)准确会商趋势。5月下旬、8月下旬,分别组织召开早季中后期重大病虫、晚季中后期重大病虫发生趋势会商会,加强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发生形势分析,准确预报预警信息。

(四)严格信息报送。5-10月实行水稻重大病虫、4-9月实行草地贪夜蛾“一周一报”制度,同时执行新发突发重大病虫害当天即报制度,及时掌握发生防治动态。

(五)加强督促指导。配合县里落实分片包干联系指导制度,采取日常联系指导和关键时期现场指导相结合形式,及时调度粮食重大病虫发生和防控进展,督促并协助各地落实防控措施。

【方案精选】农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险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保险期货”金融主体职能作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维护农民收入,以玉米产业带动为依托,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助力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玉米收入保险工作。

三、保险方案

(一)投保要求

凡玉米种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为投保人,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玉米(以下简称“保险玉米”),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玉米品种必须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

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4、生长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理赔周期内因产量或价格变化造成保险玉米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负责赔偿。

所涉及的玉米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数据为准。

(三)保险金额

1081(元/亩)

(四)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约定收入-实际收入)×保险面积

(五)保险费率

5.55%

(六)保费

60(元/亩)

四、保费补贴

大连商品交易所承担40%,县财政承担20%,农户自缴40%。全县建档立卡易返贫人员自缴保费部分由承办保险公司承担。

五、资金申报及拨付

承保工作结束后,承办保险公司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承办保险公司专用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办)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宣传、业务承保、专家鉴定、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组织培训等全面工作;承办保险公司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强化内控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保险职能作用。

(三)强化具体落实。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配合承办保险公司做好核准数据、协助做好农户投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检查。承办保险公司对玉米收入保险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评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街道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巩固普九工作成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加快街道教育发展步伐,提升街道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街道控辍保学巩固率达100%。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成立街道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校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按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方案和制度。

2.加大宣传。要在各校内开展一次以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内容,以“控辍保学”为宗旨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师生要走上街头大势宣传,发宣传单等,在全社会大造舆论,形成浓厚强烈的氛围。还要宣传重教助学的先进集体、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典型教师、学生和开明家长的先进事迹。

3.强化责任。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要求各校辍学情况及时上报,各校每周都要向街道汇报人员情况,街道也随时检查、量化评比,把控辍保学工作绩效与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定职晋级挂钩。为了更好地促进控辍保学工作,采取奖惩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不能“达标”的,相关责任人在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定职晋级中予以“一票否决”;对违反《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4.强化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生档案建设和学籍的管理工作,全力全面做好迎接各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对各校辍学情况,各校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进行量化评比。

5.提高教学。通过教师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同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各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发展现代网上教育工程,培养学生各种操作技能,为学生就业拓宽渠道。

6.加强关爱。切实做好厌学生和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离校造成辍学。各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7.强化帮扶。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学费。多渠道筹措资金,经济扶贫控辍,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

【方案精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和支持农业发展,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投保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四)协同推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品种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保险。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保险。

3.省级传统品种:核桃、花椒、仔猪、种公猪、农房保险。

4.省级创新品种:苹果气象指数保险。

5.市级品种:生猪价格指数、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鸡蛋期货、樱桃保险。

(二)试点规模

根据《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我县的20xx年省级补贴资金规模,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市级《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和召开市县两级级联席会议,确定20xx年度农业保险试点计划和承保机构(详见附表2)。

(三)保费保额及财政补贴比例

20xx年,奶山羊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保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保费由40元提高到60元,费率保持5%不变。

省级财政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或11元(附加地震责任)的补贴。市、县财政参照省级补贴范围,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元的补贴。农房保险按照愿保尽保的原则办理。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参照《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樱桃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樱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鸡蛋期货的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

(四)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各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其中,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区县农业、林业、果业、气象等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辖区内保险品种承保数据和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扎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结算工作,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资金。气象部门应面向保险机构和投保户及时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帮助投保户减轻灾害损失。县金融办应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不断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各乡镇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和资料初审要严格审核、要进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

(二)规范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台账,对上级预拨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分级次单独记录核算。承保机构按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报送经乡镇审核确认后的补贴资金审核确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在行政村村委会公开公示的险种承保规模相关信息资料)。承保机构申请手续不全的,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应在承保机构提交齐全申请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承保机构应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与承保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在承保机构提交申请后及时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保险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20xx年保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承保险种完成时限:小麦四月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五月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玉米为五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六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核桃为三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四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公益林和商品林为八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九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为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苹果为四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五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市级险种生猪价格指数和奶山羊价格指数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

以上险种未在规定期限月底内完成承保任务并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规范经营行为。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从今年起,各承保机构资金申请资料要附乡镇政府签字盖章证明承保险种资料。

(五)将绩效考评、灾后赔付与次年承保资格挂钩。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的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承保进度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险种承保是否真实发生、险种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是否一致、险种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险种审核环节是否按程序进行、险种承保是否合规性、理赔是否及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险机构的承保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竞争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手段,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险种、保费标准、赔付标准和理赔事项一一宣传到位,全力打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脱贫增收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七)严肃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将联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检查,对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的各项承保业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未完成、险种承保资料与实际完成不符、参保群众未真实参保投保或是群众对承保险种相关政策条款不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承保资料弄虚作假、承保资料审核不严格等等现象,按问题严重程度叫停、整改、取消各承保机构承保资质。

方案范文:镇2021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与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该入学的一个不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走。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

二、采取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管力度。中心学校成立以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组,各校校长为成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对镇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不在本镇就学的学生,详细摸清其就读学段、学校、年级、班级、学籍号等情况,并于就读地监护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在外地就读学生动态。未入学适龄残儿因各种障碍,无法随班就读,中心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中为其建立学籍,落实好一生一案。各校要充分考虑残疾儿童残障状况和学习需求,采用入特校就读、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

3、对于年满六周岁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需要填写《县20xx年春季学期延缓入学学生信息统计表》,特殊情况的须在备注栏填写清楚,并提交由家长签字的《延缓入学申请书》(只能延缓一年,年满7周岁必须入学)。

4、我县户籍人口自愿放弃在本地就近入学选择在外地就读的,须提交由家长签字、县外接收学校盖章的《异地就读证明》,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当地政府、镇中心学校、县教体局备案。

5、安排随班就读的,学校要重点关注,与学生家庭签订《随班就读协议书》,如未正常到校就读,需调查清楚原因及学生去向;所有学生信息均须填写在《县20xx年秋季学期随班就读学生信息统计表》,如学生有其他特殊情况,须根据学生身体及智力发育情况重新制定控辍保学计划,确保学生正常就读。

6、对于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办理休学的,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需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和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提交学籍系统报教体局登记,并填写《县20xx年春季学期休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7、对于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法到校正常就读的学生,包括在本地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办理因病休学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安排教师定期送教上门,由镇中心学校和完职中汇总学生信息,填写《县20xx年秋季学期送教上门学生信息统计表》。根据学生的身体与智力发展情况,开展送教评估,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方案,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者机构签订协议,每次送教服务应有不少于2名教师,每周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个学时,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评估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记录、照片等。

8、对于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并和学校共同做好辍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辍学学生复学。”各校要会同当地政府、村委会共同入户劝返,做好辍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并填写完整《县20xx年秋季学期辍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9、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4、进一步完善辍学报告制度,班主任老师发现有思想波动者尽快做家访,达到控辍的目的。学校一旦出现辍学学生,立即对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镇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10、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建立“校长包全校,班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的三级网络管理机制,,政绩均与考核、聘评挂钩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学校要与老师签订《学籍管理工作责任书》,对思想、学习等诸方面相对落后有可能辍学的为重点学生,并建立起重点生档案。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1、对出现辍学生的,当年度学校及包保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

2、对出现辍学生的,扣减学校校长及包保责任人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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