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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022-01-12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秀方案: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特色产业生产实际,开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努力突出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新技术应用于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入户率,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技术需求,按照示范推广到位、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技术先进、设施配套、功能多元、运行规范、带动明显的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点。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用于水果、茶叶、蔬菜、粮食、白莲、花卉、苗木、中药材、畜禽等特色产业。

1、开展试验示范。根据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产业特点等,建立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等的引进、示范和技术培训等。

2、建立标准化基地。改善特色项目基地生产加工条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等。

3、落实优质高效技术。开展化肥减量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高效技术,推广功能性农膜、商品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应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

4、规范项目基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基地生产档案,加强品牌建设,落实源头赋码,鼓励开展基地数控设施建设和农产品检测。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产业基础、技术水平等现状,围绕功能目标,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对象:财务制度健全、核算规范,特色产业生产基地规模较大(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不低于10年,水果、花卉、苗木50亩,其它产业100亩以上)、设施较优、技术先进、基础条件好、标准化生产水平高的农业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补助标准: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五、申报和建设程序

1.申报程序:项目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20xx年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经乡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推荐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依照申报主体生产规模、经济实力、技术力量、经营状况等进行评审,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局务会研究确定建设主体,在市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2.申报材料:书面申请报告(1份);《20xx年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项目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申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申报主体企业征信报告(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组织建设:项目批复后,建设主体按照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建设。

4、进度安排:20xx年6-12月,为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8-12月,为项目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六、资金用途、管理及补助方式

1、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立特色产业示范片,组织开展特色产品宣传展示,建设示范基地田间(园地)基础设施,购买相关设施设备,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使用新农药、肥料,新机具等,已享受其他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2、专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专账,符合项目建设内容且在补助范围内的、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数额不得少于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数额。不在项目补助范围内的开支、20xx年1月1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开支、场地和设备租金等不得作为项目资金列支。

3、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

七、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成立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项目日常工作由局科教股负责,具体工作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实施,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扶持政策

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xx〕82号)文件精神予以扶持。

3、强化监管评价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项目资金监管。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建设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从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中抽调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按批复金额拨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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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发展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372号)精神,促进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四带一自”产业支持,着力在园区建设水平、主体带动效果、自种自养收益和产业发展质量上提升特色种养业,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稳定增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全县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80%以上(基数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省级标准自种自养脱贫户16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200户以上,为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的园区18个以上,发展“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的出列村3个。

三、扶持对象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对有劳动能力,在本县范围内自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并通过验收的或符合本实施方案奖补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奖补。同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了多个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可以一并申报,每户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4000元。当年已享受过财政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行政村。对符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内的村(包括出列村和一般村),其建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到村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三)带动主体。对通过股份、订单、劳务和租赁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村集体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四、扶持标准

(一)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奖补

1.种植类

(1)种植大棚蔬菜(包括瓜类、蔬菜等)1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2)种植露地蔬菜(包括瓜类、水生蔬菜等)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人均种植0.6亩以上中药材,一次性补助1000元。

(4)新建钢架大棚1亩以上,并种植蔬菜、瓜果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

2.养殖类

(1)当年养殖肉禽100羽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当年养殖肉羊6只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5)精养鱼塘3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6)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7)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3.林业类

(1)木本油料林:人均种植0.8亩以上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作物、林业产品。

(2)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0.8亩以上苗木花卉或林业产品。

(3)果树:人均种植0.8亩以上果园(鼓励发展葡萄、桃、无花果等)。

(4)林下经济: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符合上列(1)(2)(3)条件之一或同时发展达到人均0.8亩以上,林木保存率80%以上,抚育管理良好的,历年林每亩补助400元,新增林每亩补助1000元(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符合林下经济条件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但不得与上列(1)(2)(3)以及种植业、养殖业补助项目重复享受。

4.休闲农业类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视为达标并奖补1000元:

(1)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能力。

(2)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

(3)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5.其它类

(1)就业务工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下同)务工,签订务工合同,年收入达50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入股分红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其“自有要素”(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与带动主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400元。

(3)土地流转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流转土地给带动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在获得正常土地流转租金的基础上,带动主体另给予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4)以上条款没有明确,但确已达到《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1111号)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特色种养到村项目奖补

1.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鼓励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支持园区联合兴建,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对经批准新建特色种养业产业园或原有扶贫产业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合格的,按审计决算价给予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所获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2.发挥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引导作用,持续实施出列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对出列村主导特色产业产值达到该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的,给予新达标的村40万元奖补,给予再次达标村1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可自营、合作、参股等形式专项用于产业发展。

(三)对带动主体的奖补

1.继续开展特色种养业示范基地创建行动。产业基地达到《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方案》标准,且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5户以上,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的,或带动所在村发展特色种养产业且上一年度支付村集体分红或租金总额4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被评为省、市、县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增加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业务工,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务工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对带动主体按每带动一户奖补500元。

3.对以订单形式,加价或保底价收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农产品货值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每带动一户奖补400元。

4.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入股分红协议,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带动一户奖补200元。

5.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支付租金的基础上再予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带动一户奖补300元。

6.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为防范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对承包经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种养业和原扶贫产业园(基地)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全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达标产业项目保险政策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贫困户特色种养业达标产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xx〕25号)执行。

7.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借助农交会、农交会以及县里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等平台,加强扶贫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扶贫农产品的产销信息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扶贫产业园(基地)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参展补助。大力倡导消费帮扶,组织机关单位、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扶贫农产品。强化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申报、验收程序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项目。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汇总上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并对到户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负责。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号兑现奖补资金。并将公示、公告、到户补助清册和资金拨付凭证等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县主管部门对乡镇(园区)验收的到户项目进行抽验。

(二)特色产业到村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由乡镇(园区)汇总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评审的,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特色产业到村项目由乡镇(园区)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开工建设后,可以预拨30%资金,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进度款。项目竣工,经乡镇(园区)初验合格后,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初验报告、乡镇研究部署特色产业到村项目建设的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等),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三)产业示范基地(产业园)。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奖补。

(四)其他带动主体奖补项目。由带动主体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需提供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带动合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带动收益凭证等材料],经村(社区)审核和乡镇(园区)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相关资料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特色产业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特殊重要性,把特色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攻坚劲头,做到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缓、工作不松,全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成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督查和指导等工作。乡镇(园区)也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保障。到户项目通过“一卡通”账号直接兑现奖补资金;到村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到乡镇,由乡镇按要求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坚持统筹协调。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普惠政策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政策,形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组合拳”;要统筹出列村与一般村、脱贫户与一般农户,实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特色种养产业稳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致富。

(四)强化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合力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指导和协调,指导乡镇(园区)申报相关项目,督促项目序时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类、养殖类项目以及相关带动主体、示范基地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林业类项目、相关带动主体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审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五)加强指导服务。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产业技术专家组作用,为行政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鼓励通过组织研讨班、轮训班、提升班、考察团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实效性。乡镇(园区)及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要在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的日常扶持上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每名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至少一次参加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六)强化督查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建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实施情况适时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题调度。乡镇(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在9月底前把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腐败和作风问题,妥善保存到村、到户落实清单。

(七)严肃工作纪律。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特色种养业提升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检查,对落实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确保顺利完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目标任务。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强化典型宣传。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选优树新、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参考方案: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xx年2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加快推动全省“5+1”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作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培育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思路、建设目标,提出到20xx年底,创建3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从明确产业定位、壮大产业集群、强化创新驱动、增强承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创新管理体制、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等多方面提出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的具体措施。

1.明确产业定位。特色园区将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确定主导产业,细化明确2-3个重点发展领域,编制“两图一表”,加快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2.壮大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将围绕“1+4”现代工业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专业化优势明显、分工协作紧密的配套企业。推动同类型企业更加聚焦关键环节,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建设大数据、锂电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3.强化创新驱动。特色园区将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增强承载能力。特色园区将配套建设完备的电力、燃气、供水、治污等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需求修建标准化厂房,新建标准化厂房中多层标准化厂房比例不低于30%。促进特色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园区”。

5.提升服务水平。特色园区将增强专业化生产性服务能力,创新政府性资金支持方式,完善“园保贷”等融资分险模式,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金融租赁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围绕特定产业领域人群需求,科学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商业等生活配套设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商事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

6.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建设循环化园区。推动绿色制造发展,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园区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

7.强化规划引领。鼓励特色重点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提前修订和编制区域详细规划并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节约集约,规范土地使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强化建筑风格控制、生态环境管控、公共服务配套以及城市设计引导等。

8.创新管理体制。推广“管委会+运营公司”开发模式。实施机构设置激励机制,理顺园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市、县(区)职能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鼓励园区现有建设开发主体引入营运团队等合作伙伴,提升专业化营运能力。支持特色园区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实现“投建运管”一体化运营。

9.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科学设置园区产业项目准入门槛,联动推行“标准地”供应,不断提升园区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每年对特色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和新落户项目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引导企业提升亩均产出。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评估管理等3个方面为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提供保障。将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列入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特色园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为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省级奖励资金10%的标准,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所在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经费激励。每年对纳入培育名单的产业园区组织评估,对评估指标不达标、特色产业发展滞后的园区进行预警提醒,对连续2次被预警提醒的园区,将约谈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倒逼重点特色园区加快发展。

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工程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1〕1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1〕2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组〔8〕18号)和省政府、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着力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园区带动水平;着力培育产业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主体带动质量;着力实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提升项目实施效益;着力推广特色农业保险,提升产业发展风险防范能力,支持脱贫户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脱贫地区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稳定脱贫增收。

二、实施对象

脱贫地区具备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条件的行政村、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以及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建设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依托当地种养习惯、产业优势,以做优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做精做深优势产业为出发点,在脱贫地区有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条件的村中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建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对已建成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根据产业和主体需求,实施农产品加工、储藏、冷链物流、交易市场等项目,完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三产融合发展。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对0年因洪涝灾害受损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以及因灾受损的到村产业扶贫项目,予以修复或重新安排项目进行完善,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强化资产运营,明确财政资金投入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通过自主经营、租赁、入股等方式带动村集体增收,每个任务园区年度为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政策要求,加强资产监管,确保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

(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产业发展。推动脱贫地区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力度,出台优惠政策或提供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条件。强化主体带动激励,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好的主体在奖补支持、金融信贷、示范评定、项目安排、特色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强化主体带动利益联结,健全完善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诚信档案,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带动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提升主体带动质量。

(三)支持脱贫户自种自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根据脱贫户实际,因户施策指导实施优质高效的自种自养项目,鼓励支持脱贫户持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技术支持、政策扶持,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业扶贫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人员作用,通过入户帮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加大政策宣传、技术帮扶、指导培训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项目。1—3月,研究落实“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项目,筹措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申报、审批。

(二)组织实施。3—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三)定期调度。4月份起,按照省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调度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启动调度制度,定期开展调度。

(四)绩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并于年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五、资金安排

各县(市、区)要加大“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资金投入,资金由各县(市、区)按规定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和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扶贫、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谋划,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发挥产业扶贫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员作用,加大产业发展指导服务力度,积极防范特色产业发展的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市场风险,切实保障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稳定持续、产业收益稳定持续。对实施的到村项目,要从产业选择、品种选择、市场销售、资源环境等方面充分论证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品牌宣传,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三)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增强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精选】苹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七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十四五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产量稳定在95万吨以上,优果率达到92%以上,实现鲜果产值70亿元,“苹果”品牌价值再创新高,位居全国前列。

(一)生产基地建设

1、基地更新。挖除苹果残败老园3万亩;完成新建矮化密植果园2万亩;完成中低产老果园改造2万亩(其中实施果园整行(二次)间伐5000亩,改造提升1.5万亩);建设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500亩,出圃优质苹果苗木80万株。

2、标准示范园(区)创建。创建县级核心区2.26万亩,乡镇级核心区1.3万亩,村级核心区0.95万亩。完成36个成龄标准园的升级晋档,建成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幼园规范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幼园规范管理5万亩。提升50个部门包抓苹果标准园管理水平。

3、新技术推广。实施果园多元免耕覆盖6万亩;建立配方施肥示范点2.4万亩,推广配方施肥24万亩;推广苹果园节水灌溉1万亩。

4、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已搭建防雹网的日常管护,支持冰雹多发区果农自主搭建防雹网。每村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防冻示范点,防冻覆盖面积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

5、质量安全体系。规范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开展检测“双认证”工作;开展“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保护标志)认证及贴标,每镇创建1个“千亩有机苹果示范区”,组织企业认证有机食品基地10万亩以上、绿色食品基地30万亩。

(二)苹果营销及产业后整理

1、配套设施。年内新增冷库贮藏能力5万吨以上,促进智能选果线实效化运营,完善镇级集散市场12个。

2、宣传推介。举办县级宣传推介活动6场次以上,镇级宣传推介活动12场次以上,打造品牌评估价值5亿元以上企业1家,1亿元以上企业2家。

3、渠道开拓。围绕“长三角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巩固和拓展苹果销售份额。支持企业通过社区团购、自媒体推销等新营销模式拓宽销售网络。

4、品牌保护。全面推行授权销售,严格规范电商经营;有效和标识使用,规范苹果包装印制。

5、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巩固提升以“公司﹢农户﹢基地”“协会+会员+基地”等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15个,新增利益联合体5家,关联企业2-3家。

(三)苹果技术研发

1、科研基地建设。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办公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成新优品种展示区20亩、砧穗组合展示区10亩、新技术集成示范区50亩。

2、苹果新优品种选育。嫁接芽变60个以上、优系新优品种20个以上,以红富士品种优系筛选单体储备量达到200个。

3、新优技术研发。开展苹果生产省力化、果园培肥、品质提升等5项技术研究;与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5项以上。力争年内取得发明专利2个以上;完成科研论文5篇以上。

(四)园区带动

年内新增2-3家规模以上深加工或配套加工企业,推进苹果现代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商物流集配中心建成投用,冷链物流能力突破500吨。

(五)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县乡村年度“2-4-6”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培训5场次以上,电商、微商培训10场次以上,职业经纪人培训2000人次。培训果农15万人次以上,继续实施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及农民技术员聘用工作。推进苹果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全面提高县内苹果知识宣传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基地建设水平

1、基地更新改造。对亩效益低于3000元的残败老果园,组织果农挖除更新,11月底完成残败老果园挖除3万亩;对成龄密闭果园采取综合技术措施改造提升,12月底完成高标准整行间伐5000亩、削扁改造提升1.5万亩(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建成12个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园,每个行政村各建成1个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点,5月20日前完成2万亩高标准新建矮密园(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引导育苗果农根据品种调整规划选择育苗品种,推进苗木基地的规范管理和新建苗木基地的技术指导,5月底建成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500亩,年内出圃优质苗木80万株。配合产业园区举办好春季苹果农资、苗木展览展示交易会(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加大苗木市场管理,规范苗木销售行为,3月底前开展一次苗木市场专项整顿,坚决查处品系不纯及带病苗木在县域内的销售行为(农业农村局负责,苹果生产中心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2、苹果高质量“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一是继续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核心区与企业(合作社)经营机制,丰富基地建设内涵。二是按照“一类园做精、二类园晋档、三类园提升”的要求,围绕“百千万”示范工程核心区,抓好36个成龄标准园升级晋档和12个幼园示范点创建,建成百亩以上集中连片幼园规范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幼园管理5万亩,综合配套各项技术措施,提升苹果核心示范区建设整体水平,6月底和12月底分别组织对乡镇成龄园和幼园进行验收评比(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各级核心区必须由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与果农建立紧密性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进适度规模栽植,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指导)。继续抓好50个部门包抓苹果标准园的提升创建工作,综合配套各项技术措施(各相关部门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3、新技术推广。一是开展配方施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推广高效缓(控)释等新型肥料施用,实现化肥零增长,全县建立科学配方施肥示范园2.4万亩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苹果生产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二是以增施有机肥(农家肥)为重点,推广果园生草(种植绿肥)、树盘覆草、地膜覆盖等多元免耕覆盖技术。4月底前完成2万亩绿肥种植、2万亩黄豆或油菜的间作轮茬播种及2万亩的地膜覆盖;11月底前完成秋施基肥任务,亩施有机肥力争达到2000公斤以上(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三是通过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合作社建立富硒、高钙及SOD苹果生产基地1.5万亩以上,推广贴字文化苹果150万个以上(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是做好花期防冻,密切关注灾害天气信息,按照花期冻害技术要点,做好防冻坑熏烟防冻和堆柴熏烟防冻,每村必须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防冻示范点,积极开展群防群控,采取防冻措施的果园面积要达到成龄挂果园总面积的80%以上。同时,要指导果农做好保花保果和疏花定果(县气象局、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二是加强雹灾天气预报与气象指挥,在雹灾多发区继续动员果农自主搭建果园防雹网,5月底前完成防雹网搭建。每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抓建一个百亩以上集中连片的苹果园防雹网示范点(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5、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一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在品牌授权企业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二是有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断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力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的果品质量安全体系,年内贴标销售达到5万吨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检测中心落实)。三是组织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年内通过有机食品转换认证基地达到10万亩以上、通过绿色食品基地认证30万亩,以有机认证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年内每镇创建1个千亩以上的有机苹果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苹果生产中心做好配合)。

(二)苹果产业后整理

1、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是强化品牌宣传。坚持“开门办节会”与“走出去推介”相结合的办法,持续扩大对外宣传力度,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继续办好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苹果博览会(苹果产业园区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方式,在苹果主销城市举办县级宣传推介活动6场次以上(营销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在苹果主销城市,组织举办高标准,多形式的镇级宣传推介活动12场次以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营销中心配合)。积极参加中省市举办或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览会、贸易洽谈会、农产品产销对接会(苹果营销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配合)。二是拓宽销售渠道。按照“吃透一个城市、主攻一个城市、扎根一个城市”的原则,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经济带”重点区域,支持企业深化与连锁超市、知名销售平台合作,通过开设专卖店、社区团购窗口、线上提货点等形式,拓宽苹果中高端销售渠道(苹果营销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成立线上销售团队,在巩固淘宝、京东等传统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借助快手、抖音、微信、今日头条小店等新媒体,开展直播带货业务,增加网上热度,提升苹果影响力,增加线上销量(电商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支持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合作社,积极申请出口资质,依托中欧班列、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出口份额(经发局负责,营销中心配合,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

2、企业自主品牌打造。一是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览展示、对外贸易洽谈等大型节会,提升企业品牌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苹果营销中心负责,各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级农产品企业品牌价值评估,年内打造评估价格5亿元以上企业品牌1家,1亿元以上企业品牌2家(苹果营销中心牵头,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通过果讯通、朋友圈等网络渠道,组织开展“20xx年度消费者最喜爱的苹果企业品牌”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品牌社会知晓度和市场影响力(苹果局、苹果产业协会负责,苹果营销服务中心配合)。二是扶持扶强龙头企业。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支持、招商引资等办法,支持企业提升现代化装备水平、转变营销模式和开拓终端渠道,年内争创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经销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产贮销一体的联合体,采取技术托管、果园流转、农资服务、订单收购等形式,与果农建立产供销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提升苹果品质的一致性,年内巩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15个(苹果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苹果产业园区落实)。

3、切实加强品牌保护。一是加快推进“苹果”汉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进程,积极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苹果产业协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二是落实《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苹果电商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假冒伪劣、乱用标识标志、以次充好等坑害消费者的各类违法侵权行为。积极推广专用快递包装(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商中心、营销中心、苹果产业协会配合)。三是严格规范苹果包装物及专用标识使用,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未取授权随意印制和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识、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标志标识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业农村局、苹果产业协会配合)。

4、完善产业链带动机制。深入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新建冷气库5万吨,促进4.0智能选果线的实效化运营,全面推行分级分价、冷藏保鲜、分类包装等品牌营销模式。探索建立果品营销“托底报价、增值分成”“订单收购+营销分红”利益共享机制,年内新增利益联合体5家,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促进果农增收(苹果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营销服务中心配合)。巩固提升12个镇级苹果交易市场,完善苹果交易、信息、纠纷调解等要素内容,规范经营管理(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苹果营销中心、农业信息中心配合)。

5、持续推进果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苹果文化研究会作用,深入挖掘苹果文化。不断完善和提升中国苹果大观园、中国苹果第一村、京兆万亩观光长廊建设运营质量。精心打造养生、观光采摘、农事体验、农家聚餐、住宿接待等现代生活服务业,全力打造产、村、人、文“四位一体”的特色民俗村和产业小镇,推动果旅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元化升级(文旅局负责,产业园区、苹果局、苹果生产中心配合,各有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三)扎实开展科研试验

1、建立自主科研基地。一是做好县苹果研发中心科研试验基地办公区设施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办公区建设,争取20xx年底前投入使用。二是5月底前建成新优品种展示区20亩、砧穗组合展示区10亩、新技术集成示范区50亩。三是严格按照试验示范课题设计要求,做好100亩基地防雹、肥水综合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的落实工作(苹果研发中心负责)。

2、选育新优品种。一是6月10日前以科研示范基地为依托,嫁接芽变60个以上、优系品种20个以上,扩大红富士品种优系提纯区域面积达到40亩以上(苹果研发中心负责)。二是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红富士为主的芽变筛选工作,年内优系筛选芽变体20个以上(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3、新技术研发。一是省力化栽培技术研究方面。围绕免套袋、化学疏花疏果、矮化果园生产平台、果园喷药设备改进等省力化技术,设立4个科研试验与研发课题,形成技术标准1个以上;二是果园土壤培育技术研发方面。开展果园用油菜籽品种筛选研究,继续开展以“三层节水”技术为主的土壤肥力培育技术研究、块茎作物修复土壤试验研究和果园肥水一体化减肥增效试验研究;三是果园新型产品研发方面。开展果园防冻剂、防冻涂白剂、免疫生态素的研发,继续做好新型移动便捷式果园防冻器研发与量产,并加强推广应用(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开展技术交流合作。一是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深度合作,推进“百校联百县”活动;与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合作完成苹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心建设。邀请院士工作站、国家苹果产业体系及高校专家,围绕“苹果”高质量发展,进行学术交流2-3次。二是引进贮备苹果新品种2-3个。三是与苹果贮藏贮企业、农资经销企业、苹果俱乐部、苹果合作社等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研发和推广工作(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相关企业、合作社配合)。

(四)实施园区带动

1、苹果关联产业及精深加工。加快苹果关联产业集中区和石头加工园区建设进度,壮大果网、果箱、果袋、专用肥、有机肥、生物农药等关联产业发展水平。年内新增2-3家规模以上深加工或配套加工企业,鲜果转化能力达到3万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农业农村局、苹果局、营销中心、民营经济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2、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范苹果电商发展,加快快递分拨中心建设,推进苹果现代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商物流集配中心建成投用,健全乡村批发市场网络,构建通江达海的冷链物流体系,冷链物流能力突破500吨(产业园区负责、电商中心、各相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五)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将技术大比武、培训大比赛、果园大展示“三大活动”和“大观摩、大培训、大学习”活动相结合,加大“优秀务果能手”评定以及县乡村三级果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年内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对具备条件的农民技术员按照职业农民和农民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程序予以颁证认定(苹果局负责,农业农村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继续实施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及农民技术员聘用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果业服务队伍(人社局负责,苹果局配合)。二是加强中小营销企业培训力度,年内开展以苹果贮藏、营销、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培训5场次以上,积极开展以微商、电商为主的培训10场次以上,大力挖掘电商潜力,促进我县苹果营销(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电商中心负责落实)。三是开展职业经纪人培训,围绕苹果销售、社会化服务,年内培训职业经纪人2000人次,构建果农和果商之间的桥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四是推行苹果文化进校园,举办课外苹果实践活动,营造苹果文化氛围,让年轻一代认识苹果产业、参与苹果事业。推动苹果文化进社区,在县、乡城镇建设中植入苹果文化元素,弘扬果乡文化,塑造果乡风采(教科体局、城管局负责落实)。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包镇县级领导、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部门单位包抓标准园和县、乡技术人员包抓示范园科技承包责任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查检查,年内召开两次以上指挥部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夯实责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2、强化项目带动,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对新建矮化果园每亩补贴500元(集中连片100亩以上1000元)、果园二次间伐每亩补贴500元,搭建防雹网每亩补贴500元;苹果园防冻新型烟雾发生器果农每购买1台补贴100元,全县冻害发生重度区域推广5000台;对苹果高质量“百千万”示范工程专列资金60万元。对新技术研发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市场渠道开拓等方面专列资金扶持,聚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支持适度规模栽植、社会化服务、节水灌溉、生产道路建设、机械化作业等基础性建设项目。引导和鼓励发展“金融果园”,围绕果业发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3、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工作落实。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阶段性督查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之中。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行不力的镇、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年内果业综合考核靠后且未完成工作任务的3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问责。

优秀方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打造“两大增长极”、倾力培育“四大增长点”的发展思路,助力打造“技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紧盯产业、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大力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创新产教融合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全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为打造“技能”探索可复制的经验与模式。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完成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到2025年,完成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高度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初步建成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示范区。

(二)具体目标

——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优化。完成市属职业院校办学资源整合,优化县属职业教育资源,实现“一县一校”“一校一品”,全市职教体系更趋完善。

——职业教育办学能力显著提升。公办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双师型”教师比重、专业教学标准等要素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培训质量显著提升。

——高水平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培育省级优质中职学校2-4所、优质专业5个以上,培育市级优质中职学校3-5所、优质专业10个以上;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2-4个;每所职业院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以上,支持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共建等形式建设一批“高端工坊”。

——校企“双元”育人普遍落实。全力打造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培育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3-5家、市级5-8家;培育省级以上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3个、市级5-8个;1+X证书制度试点及现代学徒制改革覆盖全部职业院校。

——普职融通进一步加强。依托职业院校,大力推进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推动普职融通;积极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推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进一步优化高中、中职招生比例,确保普职比例大体相当。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职业教育发展层次

1.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巩固和加强与理工大学联合办学成果,在坚持办好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校区)的基础上,鼓励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围绕十大生态产业,积极对接省内外本科院校,进一步拓展联合开办本科专业;支持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双高计划”建设,全力开展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并以此为基础,争取将职业技术学院申办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进一步提升全市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拓宽技术技能型人才中高本上升通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

2.全力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拓宽职业技术学院与市域内各中职学校合作领域,加大专业共建、人才共育、师资培养、教材开发交流合作,积极构建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共同体;深化职业技术学院与市域内各中职学校人才贯通培养,通过五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整班推进等方式开展一体化办学,力争60%以上市内中职毕业生进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支持市域内中职学校与省内外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院校加强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联合办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全力打造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以职业技术学院为核心区、以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为切入点、以产教融合为牵引,以“双高计划”实施、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和市教师培训基地、众创孵化中心、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企业实训基地、职工技能培训中心等功能区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大政府投入,导入企业投资,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打造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努力把建成省内一流、西部领先、国内知名的职业教育发展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

4.积极推动敦煌艺术学院建设。支持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敦煌研究院整合省内外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设立敦煌艺术学院,协调落实敦煌艺术学院各项建设任务;推进职业技术学院、敦煌艺术旅游中专等职业院校与敦煌艺术学院进一步深化合作办学,以旅游管理、舞蹈表演等实用型本科专业为试点,探索开展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敦煌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5.推进市属职教资源整合。整合城区医疗资源,为职业技术学院增设附属医院;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市直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确保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等优势专业体系建设和申办本科院校达到硬件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

6.培育职业培训品牌。完善职业培训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强化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功能,按照“一县一校、一校一品”发展格局,统筹职业培训资源,组建职业技能培训团队,以行业技能、素养提升为重点,着力孵化10个以上品牌培训基地,承接各类培训项目;支持各培训基地对接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培训,面向十大生态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优化继续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社区教育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功能重组等方式,实现继续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以社区大学为龙头、县级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为载体,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系统架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加快推进品牌创建,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科学调整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按照错位化、差异化、特色化原则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建立专业发展评估监测机制,引导职业院校加强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品牌专业和专业集群,逐步消除专业设置过多、滞后和同质化问题;到20xx年,各中职学校分别建设特色化、品牌化专业群2个以上,重点办好2-3个特色专业,专业群招生人数达到学校总招生人数的30%以上;2025年,实现各中职学校办学以专业群为核心进行招生和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9.保障职业院校基本办学需求。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靠实市、县两级政府职业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校舍、师资、教学设施、实训设备、信息化等办学条件达标;严格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通过专项扶持、资源整合等途径,全面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到20xx年,市内所有公办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建立健全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和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扩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落实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20%的比例要求,支持中职学校以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所聘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经费;支持职业院校招录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选手、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等特殊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允许职业院校将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自主支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市“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和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围绕十大生态产业,特别是面向乡村振兴、先进制造、精细化工、现代服务等支柱产业,针对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问题,重点建设集实践教学、企业生产、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水平、专业化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3个、市级实训基地5-8个;面向民生领域,建设学前教育、家政养老等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2-4个;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每所职业院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以上,支持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共建等形式建设一批“高端工坊”,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创新校企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实训基地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1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接德育教育“百千万”工程,培育省级职业教育思政骨干教师2-4名,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文化品牌5-8个,建成省级“学科德育”“课程思政”微课30门以上;着力构建“三全育人”思想政治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增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等关键能力;全方位推进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工匠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创业文化与学校文化融合建设,大力培养学生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强力推进“双高计划”建设。全面完成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任务和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以实施省级“中职双优计划”为契机,力争在20xx年前建成省级优质中职学校2-4所、优质专业5个以上;以项目资金为牵引,实施市级“中职双优计划”,培育市级优质中职学校3-5所、优质专业10个以上,实现中职学校“双优计划”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技术学院结合留学生教育,加强品牌留学专业、品牌留学课程建设,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学生来酒留学;充分利用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资源平台,鼓励职业院校在人员互访、校际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培训、资源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与发达国家高端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共建高水平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引进国际一流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课程标准、专业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外事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15.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发改、教育、人社、财政、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度参与的产教融合工作协调机制;实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计划,围绕现代农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区域性产教融合型企业,构建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新型职教体系;到2025年,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初具规模,培育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3-5家、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8家,积极争取进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行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树立国际视野,以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为契机,联合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等境内外职教机构、行业协会、优质企业,采取“1+N(行业性职教集团)”模式,在职业教育集团基础上组建“丝绸之路()产教融合育人联盟”;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从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全方位加强校企合作;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建立“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机制,落实相关税收及教育费附加抵免等政策,激发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人行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借鉴“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引导职业院校主动“引企入校”“引企入教”;强化企业育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专业教学资源库,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应用,加快建设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等智能学习空间,推行场景式、体验式等学习方式,形成“互联网+职业教育”新形态;促进“书证融通”,“1+X”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覆盖全部职业院校;坚持职业院校年度技能大赛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参加省、国家和世界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促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县两级财政足额落实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依托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职业教育资源,把保障服务和支持国防、军队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围绕军民融合重大产业发展和国家重大国防军工项目建设,加强校企合作、院校合作,联合西南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加快国防特色高校共建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为新型产业发展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围绕军队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定向士官生培养教育资格,做好面向军人的教育培训,推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与职业教育有机衔接;支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航空航天、军队后勤保障、军民融合装备制造等产业培养人才。(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9.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支持和指导职业院校组建省、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团队,积极承接各类培训项目;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社区合作,共建职业培训学院和社区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由市、县两级职业培训中心统一承担实施,并向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开发,规范教材使用,提高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职业院校人才支撑优势,强化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全产业链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以绿色农业、循环农业、集约农业等为特征的生态农业职教示范基地,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示范点;不断调整优化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布局和专业课程结构,建立契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业体系;探索“地方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乡村”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国家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与文化旅游产业相融合,打造文化旅游发展特色品牌,夯实文旅赋能基础;聚焦“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鼓励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在职业院校建立工作室;围绕服务新型城镇化人才需求,开展农村人口市民化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能力;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核心产业,培养适应中高端产业和产业中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产业走向全国产业中高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推动普职融合创新发展

22.发展普职融通高中教育。鼓励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开展普职融通教育合作,通过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开办“普职融通”班等形式,促进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开放、融合;建立健全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师资交流任教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互开放学科名师、技能大师和数字化课程资源,实现线下线上优质资源共享;确保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4:6。(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强化职业启蒙教育。立足新高考制度改革,依托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面向市域内并拓展面向周边地区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和综合素质评价认证工作;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小学开设职业启蒙教育和劳动课,初中开设生涯规划教育和劳动技术课,普通高中重视发展学生的职业理想和技术能力,并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科学认识职业属性、合理选择职业方向;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贯通普通高中有意愿学生直接转入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教育,探索初中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24.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加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切实提升职业院校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教育、人社、发改、工信、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策合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6.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健全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精神进校园”“争创优秀职校生”等专题活动;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技能大赛成绩突出学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方案范文: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实施方案


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灵魂和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根据县局《关于培育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就在我镇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为主要目标,注重联动融合,汇聚发展要素,着力打造文化特色鲜明、法治内涵丰富、文明程度较高的区域法治文化集群,引导干部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更好服务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集聚要素,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区

利用镇村完善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镇民俗博物馆、馆、镇渔鼓舞展馆、知青馆、雪枫墓园红色教育基地、镇村书屋、刻纸门花作品展示馆、护城河观光带、渔民新村等场所,融入法治文化元素,集中彰显法治文化蕴意、法治文化精髓、法治文化理念,营造浓郁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深入挖掘和整理本地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道德文化、诚信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全面阐释历史底蕴和时代价值,通过法治灯箱、法治书画、法治墙绘、法治共享书屋等载体,用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浅显易懂的方式推动法治文化有形呈现,实现法治文化与生态环境、乡风文明的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二)多元参与,打造法治文化活动特色区

依托镇村组建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在重大节庆和特殊时间点,结合普法“信风”,组织法治文化巡演、镇刻纸门花传承培训班,丰富了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传统艺术的同时,增强了群众对新时代新理念、国家政策、法律知识的了解。此外以法治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以案释法讲座、法律夜(早)市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利用“刻纸门花”传统艺术和民间刻纸艺人,将传统技艺与新时展相结合,运用单刀刻纸技艺创作法治类刻纸作品,此外积极组织草根艺术团等艺术团体,编排各种法治类的节目,文化站、学校组织法治书画、法治漫画作品征集、评比、展览活动,多方联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将法治文化活动融入到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丰富民族传统节日的法治文化内涵,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品牌化。

(三)深化治理,打造法治文化实践样板区

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相融合,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村居孝悌文化、乡贤治理、党支部建设中,融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引导居民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

利用创建“无讼”村居活动契机,推动法治文化与法治乡村建设相融合,将法治文化贯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衔接人民调解、访调、公调、诉调对接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德法教化、熏陶感染,助推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培育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深化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要将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作为实现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推动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培育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是一项开拓性、创新性项目,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要整合各方资源,明确具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与社会文化力量的联动协作。

(三)强化指导落实。司法所统筹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工作,以打造省级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的标准,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分管领导加强日常工作督查,确保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做实做细。

优秀方案: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衔接好国家、省、市、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实现在闽工作期间提出的“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大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重点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xx〕2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xx〕1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产业基础

资源概况:区是省最大的奶牛养殖和乳制品加工基地,省最大的生猪养殖基地,省会城市福州、市重要的副食品生产供应基地,全国首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全区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8家,产值19.58亿元,其中,产值达亿元以上食品加工企业6家,产值超10亿元食品加工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07个,家庭农场353家。全区现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民创业园3个。

品牌概况:全区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26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24个、绿色食品36个、有机食品2个;获得省级知名商标3个、地理标志商标6个;入围“武夷山水”品牌农产品主体28家;区是全国第二批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整区域试点区之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重点打造粮油规上加工企业1家,食用菌规上企业5家,笋制品规上企业2家,乳制品规上加工企业1家,禽蛋规上企业5家,蔬菜规上企业2家,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加紧密,食品精深加工产业更加突显,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利益联结稳定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基本形成,食品加工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一)产业布局更优。到2025年,各乡(镇)、街道建立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加大冷库建设;乡(镇)集镇或城郊设立一批农产品分拣中心,加快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全力打造四鹤街道长沙享通蔬菜产业加工园区、水南街道后谷长富乳制品产业加工园区、百亿乳业产业园。

(二)加工水平更高。推进食品加工产业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到2025年,食品加工产值与一产产值的比值提高到2:1以上。

(三)产品质量更优。到2025年,全区创建1个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达到70%以上,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45个以上。

(四)产品品牌更响。到2025年,全区培育15个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品牌,入选“武夷山水”品牌企业50家。

(五)产业实力更强。到2025年,建设乳业、笋制品、粮油制品、蔬菜、食用菌、生猪、禽蛋食品加工产业集群7个,其中10亿元以上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2家,亿元以上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5家,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从事食品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10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乳业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峡阳、王台、夏道、南山等乡(镇)。上游抓好奶牛扩产,推广奶牛生物垫料发酵床养殖技术,“牛—沼—菜”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中游重点扶持长富乳品有限公司扩大产能,开发新产品;下游重点开发市场,扩大乳品销售渠道和销售半径。到2025年,全区奶牛养殖数量达到3.5万头,乳业全产业链产值达32亿元以上,其中,长富乳品企业产值突破20亿元。

(二)生猪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峡阳、王台、夏道、南山等乡(镇)。坚持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规模化、数字化、基地化引领,加快产能提升,走稳走实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子。上游抓好一春种猪基地建设和全区72家规模养猪场升级改造,抓好生猪疫情防控,推广“猪—沼—果”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中游抓好生猪屠宰,力争培育一家肉制品加工企业;下游支持生猪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冷链物流,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到2025年,规模以上养猪场达到75家,生猪产业集群总产值达55亿元以上。

(三)禽蛋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西芹、赤门、南山、洋后等乡(镇)。上游重点建设圣民、圣鑫、长圣、圣达、德隆全自动化养鸡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中游抓好蛋品深加工;下游保障蛋品包装设计、物流仓储、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建设,促进禽蛋产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区禽蛋总产量达到3万吨,禽蛋产业集群总产值达3亿元以上。

(四)蔬菜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王台、西芹、塔前、南山、赤门等乡(镇)。上游增强享通、跃农龙头企业带动力,建立蔬菜产业联合社,开展全域绿色蔬菜原料标准化蔬菜基地创建;中游支持相关企业开展特色蔬菜加工,开发技术含量高的低温脱水蔬菜、冷冻或速冻菜、蔬菜汁等系列产品;下游重点开发蔬菜市场,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市场,全力保障东部战区蔬菜供给。到2025年,全区蔬菜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五)食用菌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峡阳、塔前、太平、西芹等乡(镇)。上游大力扶持九洲、昌源、元正、虎山绿春、农丰做大做强香菇、海鲜菇、茶树菇等优势品种生产,大力发展猪肚菇、大球盖菇、龙爪菇等珍稀食用菌,提高工厂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中游做好精深加工,开发食用菌即食产品,支持开发菌类药物和保健食品,提升食用菌产品附加值。下游重点开发线上线下交易市场平台,拓展销售空间。到2025年,全区食用菌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六)粮油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南山、峡阳、王台、洋后、巨口、赤门等乡(镇)。上游在种植烟叶、花卉、经济作物的田块推广水旱轮作栽培模式,大力推广优质稻品种,提高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率,充分利用稻草回田、种植绿肥、推广施用有机肥,培肥地力,实行减肥减药,提高稻米品质,促进优质稻米高产高效生产。中游重点扶持瀚林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南粮米业()有限公司、市胡壹坛酒业有限公司发展,开发优质稻米深加工、稻米酿酒等精深加工项目。下游促进绿色优质稻米品牌营销。到2025年,全区粮油全产业链年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七)笋制品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南山、洋后、巨口、赤门、西芹、茫荡等乡(镇)。坚持集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模式。上游以企业为主体,做强闽鲜、万兴、绿鑫等企业。中游积极引进笋制品精深加工企业,开发粗纤维膳食食品。下游紧抓国内民众对于健康食品的要求,依托建瓯中国笋竹城市场平台优势,积极扩大区笋制品市场。到2025年,全区笋制品全产业链年加工产值达到10亿元。

四、推进措施

围绕区主导产业,进一步强链、延链、补链,重点发展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园区打造,推进全区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

(一)强龙头,培育产业发展核心

1.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实施食品加工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聚集资源要素,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资金、品牌、技术、管理等方式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加速企业梯度培育,通过扶育扶优扶强,引导“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打造食品加工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食品加工骨干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引导食品加工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一批食品加工产业化联合体。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农林大学、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引导支持食品加工企业产能扩张、设备更新换代、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鼓励食品加工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转型升级,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优化企业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科技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延链条,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4.强化项目招商。围绕重点产业集群短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强链、延链、补链项目,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跨国公司、央企、食品加工行业龙头企业,新上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度高、链条完善、带动力强的食品精深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建设食品加工园区。至2025年,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资源禀赋,建设一个特色产业园。建设标准厂房、食品检测区、职工公寓区、商业配套区、食品专业市场等软件硬件配套齐全的食品加工园区;打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强化质量品牌创建。强化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商标认证,积极申报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围绕“武夷山水”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实行合格证管理和“一品一码”溯源,推动绿色食品优质好价。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集群,促进产业发展融合

7.加快原料基地建设。推进主导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升种业发展水平。依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大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的“五节一循环”技术模式,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加大村级农产品产地冷库建设力度,乡(镇)集镇中心或城郊设立农产品分拣中心,全力打造“全域绿色食品”交易市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培训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乡入村活动,鼓励支持绿色食品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全区绿色食品线上交易;大力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促进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培育国内大市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打造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作为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和推动“十四五”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区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食品加工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推进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细化食品加工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成立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办公室,并明确责任人,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会商协调会,统筹推进食品加工产业发展工作。

3.强化跟踪考评。建立百亿食品加工产业发展考评指标体系,把食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实行一月一报表、一季度一考评、年终一总评,并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对重点食品加工项目招商工作取得突破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

【方案精选】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优秀篇


按照市畜牧服务中心《关于20xx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分配意见》,20xx年分配给我县粮改饲示范县项目资金46万元,分配任务收储面积0.27万亩。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字〔20xx〕26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今年的粮改饲示范县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1、总体要求

紧扣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聚焦奶牛、肉牛、肉羊和驴等草食畜生产优势区域,以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坚持需求导向、产销对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种养结合、规模适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2、建设内容

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饲喂,引导项目区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在确保粮改饲任务面积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落实机制,通过青贮窖池改扩建、购置高性能青贮饲料收贮机械等方式,构建粮改饲长效机制。

3、资金用途

县20xx年粮改饲资金46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均可申报。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xx〕4号)要求执行: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年销售5000吨以上

2、申报程序

申报粮改饲项目的养殖场或收贮企业(合作社)需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保证书以及对公账户。

3、补贴标准

全株玉米收贮每吨补贴不高于58.96元。每个项目场应得补助资金,按照实际收储量占全部项目场实际收储量比例进行核算。

4、项目实施要求

在项目实施前,各项目承担单位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在收贮期间,完善台账和全株玉米青贮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地块收储合同或者协议、资金支出凭证等,并按照方案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株玉米青贮任务。

5、验收要求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收贮台账、收贮发票或相关票据等。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xx年8月16日—8月22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0xx年8月23日—8月31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20xx年9月1日—10月1日:全株玉米收贮。

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总结、验收,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粮改饲示范县项目的实施,县畜牧服务中心、县财政局成立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事宜。

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跟踪指导和核查。

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加大政策宣传

我们将通过网上公示,印发通知、明白纸等方式,加强对粮改饲项目的宣传,从而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场和收贮企业(合作社)对项目全面了解,切实发挥项目的导向作用。

3、强化项目管理

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督导推动和抽查验收等工作。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核查工作。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拨付,不得擅自扩大支持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项目落实到位。

4、规范考核验收

项目建设结束后,对项目进行核查验收。并聘请相关部门对各项目承担单位出具审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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