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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推荐:农业农村局养鸡生蛋工程实施方案

2022-01-07
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方案推荐:农业农村局养鸡生蛋工程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农业农村局养鸡生蛋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四个不摘”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建立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扶办〔20xx〕2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优化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模式,形成长效机制,并推动工作重心平稳过渡,使扶贫资金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覆盖到乡村振兴领域上,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运用市委、市政府赋予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权利,以稳定提质、全面振兴为目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养鸡生蛋”模式,实现扶贫资金收益最大化,巩固我县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实施模式

整合部分财政资金,设立有偿帮扶基金。对于中央有特定要求或已明确具体项目的资金不作整合,对于省委省政府已明确的重点任务不纳入整合范围;对于保证农民权益,直补到人、直补到户的专项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

(一)资金来源

1.市级以上财政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的结余资金(结余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上级要求回收的除外);

2.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达的未明确具体项目的资金;

3.市、县本级预算的财政扶贫资金;

4.市、县安排给扶贫开发重点村的专项扶贫资金;

5.专项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地方政府债券。

以上资金,20xx年度已整合1亿元,将以上资金划入有偿扶贫资金。

(二)有偿扶贫基金使用方向

投资县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亿元,按年6%获取投资收益。

(三)资金收益使用范围

按照脱贫后提质增效、衔接过渡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继续聚焦瞄准欠发达乡镇、村财薄弱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贫困对象和相对贫困人口等,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现安排收益资金用于:

1.支持年经营性收入未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财薄弱村实现增收;

2.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足全县城乡医疗救助的兜底缺口;

3.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意外险、产业扶贫保险和“扶贫宝”保险等;

4.支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5.支持贫困村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建设,对因出现资金缺口和无法享受上级补助的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6.用于乡村振兴各级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7.用于支持贫困对象、低保、残疾等其他特殊群体“两不愁三保障”的补助。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管理机制。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统筹规划、申报和管理,对每笔资金的使用真正做到全流程跟踪监测,及时根据资金投入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效。

(二)强化监督机制。各乡镇(开发区)扶贫办、乡村振兴办、财政所、三个中心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对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扶贫办、乡村振兴办、财政等部门。

(三)推行公开公示。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公开公示制度的要求,及时将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方案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定的《关于县脱贫攻坚“养鸡生蛋”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云扶办〔20xx〕37号)随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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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农业农村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化肥减量行动”精神,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根据我市任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任务目标

(一)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全市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60个,安排田间肥效试验5个。

(二)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根据土样检测及田间肥效试验结果,完善作物施肥指标体系,肥料配方信息,发放配方施肥建议卡,指导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0万亩(次),带动全市化肥使用量减少2%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开展取土化验。参照20xx年耕地土样点分布图进行土样采集,规范外业调查、土样采集、分析化验、数据录入、审核校对等环节,不断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库。土样检测项目包括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并抽取20%土壤样品(不与上年重复)测定交换性钙、镁。

(二)安排田间试验。开展水稻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全市完成田间试验5个。

(三)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突出水稻粮食作物,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建立示范片2个,树立示范标识牌,推广要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实施主体,推广机械深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以及配方肥,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充分发挥示范片技术集成展示作用。深入推广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推广配方肥,支持企业开展肥料新产品新技术试验示范和肥料统配统施等服务。

(四)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测土配方施肥专家、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分析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分乡镇做好技术指导作用,做好科学施肥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主推技术模式

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确定化肥减量增效主推技术模式,落实实施主体,关键技术与实施要点,细化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使用等,我市主推技术模式:

(一)“配方肥+”技术模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鼓励实施主体按作物养分需求选择配方肥,应用高效施肥技术,合理确定施肥次数,施肥用量等,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二)“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技术模式。选择适合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和施肥技术,实现作物营养需求量与缓控释肥释放速率同步,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三)“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选择适合的高效水溶肥产品,利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精准控制施肥量及施肥时间,满足作物所需养分,减少养分田间残留或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四)“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在酸性土壤上施用土壤调理剂改良土壤,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五)“绿肥(秸秆还田)+配方肥”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绿肥种植或稻田秸秆还田,以扩大有机肥源,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达到有机无机相结合,减少化肥施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五、资金补助内容与方式

按照文件要求,科学测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化和技术补助等方式。

(一)是对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所需要的配方肥、水溶肥、缓控释肥、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肥料和绿肥种子等物化投入补助。

(二)是对应用水肥一体化、机械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给予补助。

(三)是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提供测、配、产、供、施一条龙服务。

(四)是对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产品研发、标识牌制作、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现场观摩等给予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层层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压实试点任务。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试点任务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三)强化项目进度。根据农时季节,合理安排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组织开展田间试验示范等工作,实行工作进度“每月一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四)加快资金拨付。在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缩短资金拨付环节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五)开展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技术培训等,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加强对实施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全面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提供坚强技术支持。

(六)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媒体,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充分挖掘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挖掘鲜活案例,树立一批化肥减量增效的示范样板,普及科学施肥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七)强化督导检查。强化项目任务指标考核和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全部完成。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效果评价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乡镇年底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表,于12月5日前报送给市土肥技术站。

优秀方案: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全区水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努力建设更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部署要求,以“河道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景色优美、管护到位”为目标,系统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构建水系相连、河网相通的健康水循环体系,切实提升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为打造“四个”提供水环境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2024年,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216条,总长706.17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不低于50%。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20xx年建设任务: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3条,总长201.33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15条、总长62.3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8条、总长139.0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5条、总长135.0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3条、总长4.0公里)。

(二)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6条,总长219.82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7条、总长61.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59条、总长158.7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50条、总长144.6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9条、总长14.1公里)。

(三)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52条,总长177.2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54.82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7条、总长122.44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0条、总长107.24公里;整治村级沟塘7条、总长15.2公里)。

(四)2024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35条,总长107.7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23.3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30条、总长84.46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25条、总长75.06公里;整治村级沟塘5条、总长9.4公里)。

三、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自20xx年9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20xx年9月)

动员部署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24年10月)

20xx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级下达的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并报区水利局备案,启动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每月10日前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进展情况报区水利局,20xx年度工程按照两批分别于11月15日、12月30日前完成,20xx-2024年度工程最迟于每年度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20xx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需于10月下旬进场施工,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生态河道24条70.35公里,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

2.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第一季度需完成方案编制及招标工作,第二季度工程开工建设,完成总体工程量的50%,第三季度完成总体工程量的65%以上,每年度10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每年10月—11月)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主要考核区级下达的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对建成的农村生态河道,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省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修订)》《省农村生态河道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于每年10月底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自评,自评达标的,及时报区水利局申请复核,区级复核通过后,于每年11月份申报省级最终认定,经最终确认的年度达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长度将作为上级财政安排各乡镇(街道)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资规分局、城管局、工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分指挥部,负责做好本辖区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着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同时对一些破坏河道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成果。

(三)强化责任分工。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牵头做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标准制定、协调服务、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整合多方资源,系统推进本辖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拓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小河道建设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筹集保障,上级财政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同时要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发动农村居民筹资筹劳,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五)强化督查考核。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建立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工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财务管理安全。要跟踪督查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及时通报整改存在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通报问责。

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2号)以及《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及运行方案的通知》(水农〔20xx〕24号)要求,结合20xx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工作安排,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工程管理维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二、建设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429.7万元,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54处,覆盖人口48.4万人。区水利局组织编制、印发了《区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对辖区内54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包括更换取水泵、送水泵、配水管道、闸阀、入户水表、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及其他供水设备元配件等内容,概算总投资498.07万元,受益人口128.8万人。

三、资金筹措

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概算总投资498.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429.7万元,区级财政投入68.37万元。

四、实施步骤

1.分解落实维修养护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xx〕85号)要求,结合下达各地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情况,省水利厅确定了有关县(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清单(含维修养护处数、覆盖供水服务人口数)。区对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xx〕1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的要求,严格按照维修养护任务清单分解至具体供水工程。区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分配与水费收缴工作挂钩的规定,对未收水费或水费收缴率低的,不安排维修养护经费。

2.编制年度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区水利局根据目标任务清单分解情况,组织编制《区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4月份印发执行。《实施方案》包括农饮基本情况、具体项目范围及存在问题、维修养护主要内容(分供水工程详细说明维修养护内容、工程量及资金情况)、实施阶段(含实施进度等)和预期成果等。

3.抓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区水利局督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12月10日前形成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总结报告,上报市水利局汇总。

五、工程管理

区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等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完善农村饮水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规范化运营管理,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供水保证率。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不断提高水费收缴率,落实工程运行维修经费。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强化供水水质检测,提高水质达标率。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认真研究谋划,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做好投资计划审核下达。水利部门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财政部门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绩效"原则,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3.严格项目管理。区压实压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审查审批,有序组织实施。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审计,注重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发挥效益。

4.完善管护机制。区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将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作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前期重点工作抓实抓紧,夯实工程管护基础。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建设,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良性运

5.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积极强化对农村供水保库完成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区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考核评价等挂钩。

方案范文:农业农村局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汇编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市发〔20xx〕1号)和《关于印发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20xx年度工作要点(5910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实施我市农业一体化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考察和在扎实推进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业融入一体化的深度、广度和密度。

二、工作目标

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深入开展“158”行动示范创建,围绕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20xx年新建省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30个。深入推进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

三、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暨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通知》(市农社函〔20xx〕14号)的要求,经常性地赴开展考察调研,常态化对标学习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的发展思路举措、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全面梳理收集地区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政策性举措和创新性做法,研究形成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对标学习不少于1次。

(二)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把一体化内容纳入规划,同时学习借鉴江浙地区先进做法,梳理确定市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体系。制定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差距,分年度制定任务措施并组织评估,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力争6月底前完成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

(三)“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围绕我市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湾沚区作为全省首批“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单位之一,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新发展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主导产业产值每年增长10%以上,打造成为县域特色的支柱产业。市、南陵县、繁昌区、鸠江区等地也要进一步明确“一县一业(特)”主导产业,打造全产业链。

(四)创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0xx年,按照省厅《关于公布20xx年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省级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皖农规函〔20xx〕75号)创建省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8个,其中市1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1个、湾沚区1个、繁昌区2个;同时创建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2个(创建细则见附件1),其中市7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2个、弋江区1个、湾沚区5个、繁昌区2个、三山经开区2个。力争通过创建,每个省市级基地产值增长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五)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持续提升6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开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南陵县大浦现代农业产业园、鸠江区白茆现代农业产业园、湾沚区六郎现代农业产业园、繁昌区平铺现代农业产业园、三山经开区峨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确保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省年度创建和监测要求。同时,20xx年新创建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细则见附件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品牌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全市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使用量与20xx年相比减少1%,全市农膜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超80%,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92%、95%。持续抓好长江禁渔,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联合执法、联防联控、考核调度通报、工作奖惩等五项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建成“智慧长江”监控平台,健全长江禁渔长效机制,建设长江“渔文化”博物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把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绿色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高创建标准和水平,带动本地区农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上级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向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倾斜,同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在修订时将加大倾斜扶持力度。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对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重点扶持。

(三)加强调度考核。市农业农村局每月调度一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最新工作成果情况。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考核评估,对批准创建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开展工作考核和评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和产业园,将取消创建资格。各县市区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20xx〕67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预〔20xx〕69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20xx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体思路是:聚焦全面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围绕解决“谁来发展产业、谁来建设乡村”问题,着力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新发展格局,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衔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提升素质能力与延伸服务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整体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理念、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管理技能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重点领域。

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聚焦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促进粮食丰收。突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识别、土壤培肥改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关键环节技术培训,提升农业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聚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发展“四优四化”、建设“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两个转型升级”为核心,围绕特色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开展生产管理培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畜禽类加强猪、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升养殖效益,加强疫病防控,助力生猪产能恢复;聚焦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开展培训,促进渔业提质增效;以农机农艺融合、规范安全操作为主题开展农机手培训,促进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配套。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村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

4.促进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农业农村知识、支农爱农情怀、创新创业技术技能等方面培训,促使各类人才更快融入乡村,更好创新创业。利用好各类农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5.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乡村组织振兴发展需求,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带头人。从农民中培养调解仲裁、信息电、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围绕文化振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方面培养,提高农民生活理念。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人才建设体系。

(三)重点任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四类并进”培养行动,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308人。其中,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任务78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种养加销能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30人。

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包括种植、养殖、农机、水产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摸底调研。充分发挥区域站作用,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通过发放问卷、现场问询、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针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者、种养加销能手、农户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各类农民,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育意愿、培育需求和有关建议,把年满16周岁,品德端正,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

(二)遴选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重点选择培训意愿较高,信誉较好,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条件,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遴选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精准遴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培育对象;以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后继者为重点人群,精准遴选农村创业创新者培育对象;针对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重点人群培育需求,精准遴选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围绕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小农户等,将长期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信息电、调解仲裁等培训需求,精准遴选种养加销能手、乡村事业促进者培训对象等,分类组建培训班。积极吸纳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残疾人等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与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人居环境、农垦管理部门等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及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等配合,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

(四)分类开展培养。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专题班,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

(五)优化培育内容、方式。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线上线下课程组合,丰富培训内容,把安全教育、党史教育、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科普知识等纳入培训课程体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乡村治理带头人,要注意增加村庄建设管理、精神文明、优秀支部书记案例教学等。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组织农民学员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基地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培养用好农民讲师,在实训过程中提升能力水平。统筹用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提倡学优学先,本地资源不足时可开展跨区域学习交流。完善学员培训信息线上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线下学员身份、来源等培训台账。

(六)创新培育机制、模式。紧紧围绕振兴乡村主导、特色产业,分产业、分类型开设培训专题班,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紧紧围绕乡村组织振兴中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分类型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及社会事业带头人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管理村镇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坚持训育结合,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师资选聘、优质教材、实训孵化基地、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严格受训学员评价颁证。继续与妇联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育、与共青团联合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培养、与科协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12天+30学时”;专业种养加销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等培训“5天+8学时”。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八)探索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提升学历层次。支持涉农高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推进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用好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开展农民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试点。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

(九)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xx〕178号)精神,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农业农村、人社、教育、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主办部门,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xx〕133号精神,加强与相关银行、保险公司、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焦点问题。鼓励培养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

三、服务保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充分征求财政部门同意,制定操作性强的县级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市级农业农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以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为主,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作用,开展摸底调查、参与培训组织、颁证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建立符合条件培训机构资源库,规范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培育行为,加快形成各类资源在机构间和区域间“一体多元、优势互补、协调协同、高效协作”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教材管理选用。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共享”师资库,用好各类共享师资资源,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培训机构要优先选用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为学员授课。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正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十大优势特色产业”系列精品教材和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每个培训机构(基地)选择省部规划教材2本以上。

(四)加强条件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培育机构(基地)要改善多媒体教学条件,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和网络教室建设,为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供条件保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成果。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积极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高素质农民典型,推介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抓住学员培训结业考试考核重点环节,统一考试标准,严格监督培育合格证书发放,建立不及格补考制度,每个培训班合格率不低于80%。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范围,细化培育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教材购买、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结合实际,严格控制学员食宿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按照《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管理和评价,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评优奖励挂钩。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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