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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农业农村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2022-01-12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范文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方案范文:农业农村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范本”,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化肥减量行动”精神,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根据我市任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任务目标

(一)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全市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60个,安排田间肥效试验5个。

(二)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根据土样检测及田间肥效试验结果,完善作物施肥指标体系,肥料配方信息,发放配方施肥建议卡,指导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0万亩(次),带动全市化肥使用量减少2%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开展取土化验。参照20xx年耕地土样点分布图进行土样采集,规范外业调查、土样采集、分析化验、数据录入、审核校对等环节,不断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库。土样检测项目包括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并抽取20%土壤样品(不与上年重复)测定交换性钙、镁。

(二)安排田间试验。开展水稻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全市完成田间试验5个。

(三)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突出水稻粮食作物,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建立示范片2个,树立示范标识牌,推广要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实施主体,推广机械深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以及配方肥,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充分发挥示范片技术集成展示作用。深入推广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推广配方肥,支持企业开展肥料新产品新技术试验示范和肥料统配统施等服务。

(四)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测土配方施肥专家、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分析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分乡镇做好技术指导作用,做好科学施肥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主推技术模式

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确定化肥减量增效主推技术模式,落实实施主体,关键技术与实施要点,细化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使用等,我市主推技术模式:

(一)“配方肥+”技术模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鼓励实施主体按作物养分需求选择配方肥,应用高效施肥技术,合理确定施肥次数,施肥用量等,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二)“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技术模式。选择适合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和施肥技术,实现作物营养需求量与缓控释肥释放速率同步,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三)“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选择适合的高效水溶肥产品,利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精准控制施肥量及施肥时间,满足作物所需养分,减少养分田间残留或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四)“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在酸性土壤上施用土壤调理剂改良土壤,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五)“绿肥(秸秆还田)+配方肥”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绿肥种植或稻田秸秆还田,以扩大有机肥源,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达到有机无机相结合,减少化肥施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五、资金补助内容与方式

按照文件要求,科学测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化和技术补助等方式。

(一)是对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所需要的配方肥、水溶肥、缓控释肥、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肥料和绿肥种子等物化投入补助。

(二)是对应用水肥一体化、机械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给予补助。

(三)是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提供测、配、产、供、施一条龙服务。

(四)是对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产品研发、标识牌制作、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现场观摩等给予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层层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压实试点任务。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试点任务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三)强化项目进度。根据农时季节,合理安排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组织开展田间试验示范等工作,实行工作进度“每月一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四)加快资金拨付。在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缩短资金拨付环节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五)开展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技术培训等,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加强对实施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全面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提供坚强技术支持。

(六)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媒体,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充分挖掘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挖掘鲜活案例,树立一批化肥减量增效的示范样板,普及科学施肥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七)强化督导检查。强化项目任务指标考核和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全部完成。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效果评价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乡镇年底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表,于12月5日前报送给市土肥技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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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进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xx〕11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20xx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坚持聚焦产业、分级负责、分类培养、精准务实、开拓创新原则,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培育任务。按照省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全年完成县级培训任务80人,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20人、专业生产型40人、技能服务型20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任务安排选派我县各类培育对象参加省级培训。

(二)培育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培育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增强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三)培育体系。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实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为培育机构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为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其他各类市场主体适度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遴选培育对象。各乡(镇)根据产业分类,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开展摸底调研,了解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带头人的产业类型、产业规模、发展规划、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

(二)确定培育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备案管理。形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公益性机构为支撑的培训体系。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相结合,建立实训基地,主要承接现场教学和实训任务。(三)开展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地点、考试考核等做出具体安排,确保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1.培训内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主要开展全产业链技能教育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业知识技能以及法律基础与农村法规、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市场营销等知识。

2.培训时间。经营管理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12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1/3,线上学习课时占比不低于1/10;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4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2/3。

3.培训形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关键技术,分段安排课程。要突出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将培训点设在企、社、场,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开展模块化、情景式、互动式教学。

4.实行全过程培养。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培育对象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在课堂培训与参观交流或实训基础上,采取现代化、信息化培育手段进行培养。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在线学习平台,实现在线学习、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建立网络书屋,共享教学资源信息。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四)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按照农业部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制定《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的培育对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创设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农村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享有优先、优惠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接。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中央财政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3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经营管理型7万元,专业生产型4万元,技能服务型2万元。

(二)补助标准。培育补助标准具体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

(三)支出范围。1.教材支出,主要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的支出。2.师资支出,主要指用于授课散师(含实训指导老师和班级辅导员)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调等方面的支出。3.学员支出,主要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考试考核等方面支出。4.信息化支出,主要指用于在线教育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及信息器材购置等方面支出。5.其他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剧、踪服务及认定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目标任务。要从我县水稻种粮大户中遴选好培育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根据省下发文件培育任务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加强培育管理。建立完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台账(见附件2),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手册,全面记录培育对象基本情况、接受教育培训和指导员服务情况,要加强培育过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电子建档,做到有影像记载,并及时录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以备随机抽查。

(三)实施分类培训。加强培训班次分类管理,组织指导承办机构高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特色,区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种类型,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培训农机手和乡村休闲民宿从业人员。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精准设置培训模块内容,灵活运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足额保证课时要求(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详见附件4)。施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农民上第一课和学员评学评价制度。

(四)确保培育效果。培训机构要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吸收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教师和技术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组建师资团队;要建设和认定一批职业农民创业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加强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教材规划与建设,确保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做到人手一套。要加强认定后的职业农民的管理和知识更新,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

(五)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各地根据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开展跟踪服务。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引导成立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训质量效益。

(六)开展绩效评估。年度农民培训任务应在11月30日前内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跟踪服务可根据农时变化适当顺延。完成县级培训任务后,要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5),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项创新性工作,为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县财政局核算中心主任)

成员:(县农发办副主任)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站副站长)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内,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案、计划、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对培育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培育需求申报,制定工作方案,认定培育机构,工作进展报送、师资组建管理,资金审核拨付,信息录入,宣传培育典型,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培育机构对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选编培训教材,组织培训实训,建立培育档案,后续跟踪服务,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自觉接受各级检查督导。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及时拨付。

(三)加强资金管理。为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建立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冒领、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农业和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组织、参加农民培训相关认定、评审、考核等活动的,一律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用,一律不准收取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模式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发动。要广泛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典型,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精彩范文 化肥减量增效与退化耕地治理工作方案分享


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化肥减量行动”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土壤酸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为工作重点,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取土化验。统筹考虑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需要,以及本乡镇产业布局要求,合理布设土壤样品采集点位,20xx年全区采集土壤样品任务数50个。

(二)安排田间试验。全区开展1个水稻化肥利用率试验,有条件的乡镇开展经济作物田间肥效试验、主推技术模式肥效验证等试验。

(三)创建示范片。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实施主体,以主要作物、主推技术为重点内容,各乡镇建立一个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示范片,集成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充分发挥示范片技术集成展示作用,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大面积推广。

(四)开展调查评价。在全区范围内采集土壤样品,委托有资质的化验室开展化验,充分利用田间调查和取土化验数据,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1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1个。

(五)加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利用12315信息平台、微信、短信等媒体,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通过印发科学施肥指导手册、施肥建议卡等方式,普及科学施肥知识;采用多种形式,对农技人员、广大种植户和肥料生产经销企业进行培训,普及科学施肥知识,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三、主推技术模式

结合当地生产实际,选择确定1—3个主推技术模式,落实实施主体、关键技术与实施要点,细化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使用等,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主推技术模式:

(一)“配方肥+”技术模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鼓励实施主体按目标产量、作物养分需求规律确定施肥总量与施肥时期,合理制定施肥方式、施肥次数,施肥结构等,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二)“水溶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鼓励实施主体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选择适合的水溶肥,利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满足作物所需养分,减少养分田间残留或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三)“绿肥(秸秆还田)+配方肥”技术模式。鼓励实施主体因地制宜推广绿肥种植或秸秆还田,以扩大有机肥源,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达到有机无机相结合,减少化肥施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四)“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在酸性土壤上施用土壤调理剂改良土壤,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四、资金用途

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工作补助。开展土样采集、土壤化验、田间试验示范、标识牌制作、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现场观摩、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给予补助。

(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所需要的配方肥、水溶肥、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物化投入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专业队伍。按照项目工作要求,成立项目技术攻关小组,组长由土肥站站长担任,土肥站副站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土肥站及农技站、植保站、种子站等相关站办同志。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土壤肥料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不断更新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提供技术支撑。

(二)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层层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构建区、乡(镇)、村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实际,遴选一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落实示范片地点、面积,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技术模式。

(三)加快项目进度。按照省厅下达的实施方案与绩效目标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根据农时施肥季节与土样采集化验进度,按项目进度推进落实。

(四)开展技术指导。因地制宜确定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技术模式,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技术培训等,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加强对实施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全面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媒体,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充分挖掘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挖掘鲜活案例,树立一批化肥减量增效的示范样板,普及科学施肥知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方案范本_县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县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整合〔20xx〕5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20xx年县休闲农业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效、有序实施,结合我县休闲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为目标,推进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生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推动全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建设,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引领全县休闲农业持续全面提升,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重点支持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休闲农业示范点中涉及农业生产的内容。主要用于完善提高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改善示范点基础设施条件,包括示范点种养基地面积扩大、种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新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建设田间道路或栈道等农旅结合设施。

(二)项目设施及承担主体

1.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2. 项目承担主体

项目承担主体:石埠乳业生态观光牧场有限公司

(三)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四、实施地点条件

项目实施地址:县镇村。距离县城16公里、南宁市50公里、吴圩国际机场32公里、市62公里,高速公路贯通全程,交通十分便利。渠黎镇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工、农、牧、渔业协调发展的综合型乡镇,地广辽阔,物产丰富,适合发展养殖业。

五、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提升养殖设备改造,提供先进的饲养工艺。通过饲料的合理配方,达到奶牛营养均衡、降低疾病发生率、提高奶质和产量;节省饲料成本、节约劳力时间,大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设备改造总投资55.5万元,其中TMR搅拌车-25立方,1台,31.5万元;TMR搅拌车-12立方,1台,17万元;物料输送系统:2套,每套3.5万元,计7万元。

六、资金筹措及使用方向

购置1台TMR搅拌车-25立方31.5万元,上级部门补助资金23.5万元,其余企业自筹。

七、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在20xx年7月底前建设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有关业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业务站所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和项目质量管理

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资金监管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推进项目设施,确保项目取得实效、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建设要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坚持质量第一,严把每道工序质量关。休闲农业示范项目要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强化对“大棚房”的监督管理,杜绝项目出现中央明令禁止的“大棚房”内容。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要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我县有关单位专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于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及时拨付资金至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主体。

方案范文: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汇编


一、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面积9236平方公里。海拔2089—1136米,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年降水量300mm左右,蒸发量2000mm。全县县辖10镇10乡,有251个行政村、6个社区、14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6.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59万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65万亩,年平均气温9.2℃,无霜期200天,日照时间2600小时,光照条件充足,农业基础条件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二、项目目标

为确保粮食安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全县范围内的撂荒地全部耕种,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20xx年完成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8.3334万亩。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区指全县范围内的全部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已经耕种的不列入补助范围),包括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范围内的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的机耕(根据本县农作物实际耕种时间进行机耕)。

(二)制定标准。一是服务组织农机设备具体标准为: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5台,机耕农业机械每台具备日作业90亩以上能力,必须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二是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一是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服务组织。二是补助标准。为防止“政策垒大户”,接受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结合我县当地实际服务价格,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机耕环节服务补助36元/亩(机耕地是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熟化的给予补助,不是的不补助;费用短缺部分由接受服务方自筹)。

(四)优选服务组织

1.遴选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对20xx年参与服务表现较好的组织应优先考虑,由服务组织总体负责项目实施,原则上每乡镇承接服务组织不少于2家(农机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对于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只选一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进行项目具体实施。

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②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③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④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20xx年5月27日前,各乡镇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备案(附件2)。6月7日前,农业农村局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20xx年6月10日前,由县经管局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内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监督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局、经管局和项目实施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经管局要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具体抓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和内容的,需经农业农村局同意。

(六)检查验收

1.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组织根据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将托管服务合同(附件3)、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4)、经村委会盖章、村负责人核实的服务情况登记、公示表(附件6),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提供照片),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服务组织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

2.乡镇验收:乡镇收到申请后,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填写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5),同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县经管局。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5%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县级核查:农业农村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材料复核后,对当季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服务面积、补助金额进行统计汇总。

(七)兑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和实施服务组织向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申请,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如绩效评价和验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评价验收合格,再拨付补贴资金。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形成本区域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8),以正式文件上报农业农村局,乡镇对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照《县级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7),收集整理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5月17日至5月25日)。项目涉及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区域和实施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签订服务合同(20xx年6月15日至20日)。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补助标准、绩效验收和违规责任等。乡镇要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充分调动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性。

(三)组织实施(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11月15日)。项目实施乡镇按照项目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托管服务工作,并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总结验收(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作业后,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9)》,并签字加盖手印或印章,经农业农村局核实后,填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10)》,以此作为项目验收凭证和资金结算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经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协调推进工作。项目实施乡镇是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要把项目实施工作当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强化资金管理。财政局要会同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农业农村局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方案范本_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20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目标,以“生物质能引领农村能源革命”为抓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解决农村秸秆焚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户数3000户,计划在卅里铺乡孙家店村实施600户、谷前堡镇袁才庄村实施320户、南河堡乡南河堡村实施625户、王进堡村255户、季冯夭村400户、东沙河村800户。

三、补贴政策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资金补贴主要用于炉具和燃料补贴,按照户均2898.3元实施,主要由市级奖补资金承担,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每户补贴1台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以及2—2.5吨生物质燃料,同时配备一个CO报警器。

四、确村确户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以整村推进为主,优先在秸秆资源丰富、贫困村实施。生物质取暖改造确户对象为在村常驻农户,户在人不在村,长期在外生活的农户不得享受生物质取暖补贴,已享受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要把生物质取暖与乡村提质工程相结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提高政治站位,争当能源革命尖兵。推进生物质清洁取暖,是进一步贯彻践行关于能源革命重要论述,推进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我市争当“能源革命尖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作为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协作推进改造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全县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安洪涛为组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张策、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林为副组长,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能源局负责推动规范生物质清洁取暖的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生物质燃料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各乡镇负责确村确户和补贴物资的发放。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任务。

3、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演示,专题宣讲,把清洁取暖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提升全民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革氛围,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能源革命。

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为扎实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全区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转变,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试点的通知》(农办经发〔20xx〕19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办发〔20xx〕48号)、《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托管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以及省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区辖2乡2镇7个街道办、105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5.18万亩,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6.72万亩(其中玉米面积6.29万亩,占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的37.6%)。

截至20xx年底,我区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75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165台(套);玉米收获机总量达到10台,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4.1万千瓦。全区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14.9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14.8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8.2万亩。

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及任务

以玉米、马铃薯、杂粮等产业为主,引导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现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道路,着力解决小农户分散化生产问题。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20xx年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1.58万亩(其中:信义镇8300亩,吴城镇6500亩,枣林乡1000亩),发放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全区范围内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二)补助作物品种。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

(三)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机播、机收、机耕、秸秆还田、旋地以及玉米机械化烘干等环节。

(四)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区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30元;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和面积不少于60%,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补助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机耕作业服务成本6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8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农作物的机播服务作业成本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秸秆还田(或捡拾打捆)服务作业成本6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8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农作物的机收服务作业(包括运输),玉米成本1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54元/亩,马铃薯成本1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54元/亩,谷子成本3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00元/亩,杂粮成本1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54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5)玉米烘干作业服务成本4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2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6)玉米青贮服务作业成本2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60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7)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成本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8)农作物苗期管理、中耕、追肥管理作业服务成本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31万元全部用于以上环节,单环节财政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环节合计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超130元,补助农田面积1.58万亩,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

(五)托管服务效果及标准。

1.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

2.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3.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

4.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机械平缓作业。

5.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以上标准在不适宜机械大面积作业等情况不参照。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上级有关试点工作政策精神,讨论试点方案编制要求,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

(二)优选服务组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农经部门及所涉乡镇(街道办)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情况,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要通过公众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营,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6.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我区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三)签订服务合同。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标准、验收方式等,同时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区农经中心及所涉乡镇(街道办)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检查验收。乡(镇)、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见附件4),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乡(镇)、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区项目领导组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区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六)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或年底完工后兑付补助资金。区农经中心对服务组织或村提供的每一个服务环节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见附件5)不得拖延。

(七)监督项目实施。项目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验收作业面积工作。项目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按照下达任务指标,监督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完成作业任务,作业单位要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见附件6)。区农经部门负责试点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工作。区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八)总结及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所实施乡镇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区农经中心,区农经中心汇总总结上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并书面申请省、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中心,农经中心主任李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区农经中心、财政局等成员单位抽调。领导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财政局主要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农经中心主要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聘请农机等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区乡农经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安排项目前期不低于5万元

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试点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四)严格资金管理。农经部门要建立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核验汇总表》、《支付表》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验收不合格的试点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

方案范本_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1、至9月底前全县分别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25000例以上(见任务分配数)。

2、对筛查出的“两癌”患者和疑似病人治疗率及追访率达分别到95%以上。

3、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服务对象“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妇女常见疾病患病率控制在20%以下。

4、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医疗保健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5、服务对象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6、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两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1、项目地区:本县相关乡镇(街道、场)。

2、目标人群:35-64岁农村妇女。

三、项目内容及流程

继续利用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我县开展“两癌”免费检查。

(一)补助标准:财政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最低补助标准为人均128.6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临床乳腺手诊、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X线检查等工作。

(二)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机构对参加筛查的人员均采用TCT检查,并保管好标本送指定机构(以招标为准)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

(3)阴道镜检查:对初筛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和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筛查机构项目负责人。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筛查机构项目负责人。 

(三)乳腺癌检查

(1)临床乳腺检查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初筛机构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釆用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可疑者(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及以上)进行乳腺X线检查(釆用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同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3)组织病理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乳腺X线检查阳性者(BI-RADS分级0级以及4级及以上)进行组织病理检查(简称活检),推荐经皮活检。同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四)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1、宫颈癌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宫颈细胞学检查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子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2级(以下简称CIN2)及以上者。

2、乳腺癌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色超声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射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3、建立分工协作制度。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应当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高危管理。初筛机构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并负责将诊治结果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对异常/可疑病例,初筛机构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协助筛查乡镇同时负责本乡镇资料整理录入。

4、建立随访登记制度。随访人员要建立随访情况登记册,详细收集检查人群的基本信息,做好随访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生作用,督促随访对象及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四、人员培训

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技术指导组成员对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和考核、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2专业技术人培训

(1)宫颈癌检查: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诊断标准等);宫颈细胞学(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2)乳腺癌检查: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县卫健局成立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项目执行。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转诊机制,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引导组织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两癌”检查工作,参加“两癌”检查的人员承诺无流行病学暴露史和发热咳嗽等症状,现场检查时必须佩带医用外科口罩、间隔1米排队,开展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确定县妇幼保健院为妇女“两癌”初筛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方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涉及的乡镇等有关单位负责发动,协助检查及个案资料整理录入。接诊机构为县人民医院,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南京迪安公司负责检验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相关要求,财政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最低补助标准为人均128.6元,筛查相关经费按规定从补助资金中给予列支。

(三)质量控制。初筛机构县妇幼保健院和接诊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两癌”检查、相关信息填报,并综合病史采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为“两癌”筛查接诊机构,负责做好全县钼靶检查和乳腺异常的随访检查工作,接诊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初筛机构转诊人员,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技术指导组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重点做好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彩色超声检查、钼靶X线检查和数据上报等环节的督导,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通报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全年质控督导不少于2次。

(四)宣传动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利用职能优势,深入村居、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并协助检查单位做好筛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筛查任务。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五)信息收集。县妇幼保健院在“两癌”筛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做好个案登记表、检查登记信息台账和“两癌”检查季度统计表。以乡镇为单位,分村(居)登记,确保筛查个案信息登记齐全,人员信息不重不漏,并通过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进行上报。

方案范文:农业农村局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汇编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市发〔20xx〕1号)和《关于印发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20xx年度工作要点(5910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实施我市农业一体化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考察和在扎实推进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业融入一体化的深度、广度和密度。

二、工作目标

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深入开展“158”行动示范创建,围绕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20xx年新建省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30个。深入推进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

三、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暨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通知》(市农社函〔20xx〕14号)的要求,经常性地赴开展考察调研,常态化对标学习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的发展思路举措、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全面梳理收集地区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政策性举措和创新性做法,研究形成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对标学习不少于1次。

(二)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把一体化内容纳入规划,同时学习借鉴江浙地区先进做法,梳理确定市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体系。制定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差距,分年度制定任务措施并组织评估,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力争6月底前完成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

(三)“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围绕我市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湾沚区作为全省首批“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单位之一,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新发展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主导产业产值每年增长10%以上,打造成为县域特色的支柱产业。市、南陵县、繁昌区、鸠江区等地也要进一步明确“一县一业(特)”主导产业,打造全产业链。

(四)创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0xx年,按照省厅《关于公布20xx年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省级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皖农规函〔20xx〕75号)创建省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8个,其中市1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1个、湾沚区1个、繁昌区2个;同时创建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2个(创建细则见附件1),其中市7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2个、弋江区1个、湾沚区5个、繁昌区2个、三山经开区2个。力争通过创建,每个省市级基地产值增长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五)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持续提升6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开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南陵县大浦现代农业产业园、鸠江区白茆现代农业产业园、湾沚区六郎现代农业产业园、繁昌区平铺现代农业产业园、三山经开区峨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确保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省年度创建和监测要求。同时,20xx年新创建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细则见附件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品牌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全市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使用量与20xx年相比减少1%,全市农膜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超80%,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92%、95%。持续抓好长江禁渔,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联合执法、联防联控、考核调度通报、工作奖惩等五项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建成“智慧长江”监控平台,健全长江禁渔长效机制,建设长江“渔文化”博物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把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绿色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高创建标准和水平,带动本地区农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上级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向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倾斜,同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在修订时将加大倾斜扶持力度。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对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重点扶持。

(三)加强调度考核。市农业农村局每月调度一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最新工作成果情况。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考核评估,对批准创建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开展工作考核和评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和产业园,将取消创建资格。各县市区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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