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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化肥减量增效与退化耕地治理工作方案分享

2022-01-12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方案范文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精彩范文 化肥减量增效与退化耕地治理工作方案分享”,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化肥减量行动”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土壤酸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为工作重点,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取土化验。统筹考虑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需要,以及本乡镇产业布局要求,合理布设土壤样品采集点位,20xx年全区采集土壤样品任务数50个。

(二)安排田间试验。全区开展1个水稻化肥利用率试验,有条件的乡镇开展经济作物田间肥效试验、主推技术模式肥效验证等试验。

(三)创建示范片。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实施主体,以主要作物、主推技术为重点内容,各乡镇建立一个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示范片,集成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充分发挥示范片技术集成展示作用,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大面积推广。

(四)开展调查评价。在全区范围内采集土壤样品,委托有资质的化验室开展化验,充分利用田间调查和取土化验数据,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1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1个。

(五)加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利用12315信息平台、微信、短信等媒体,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通过印发科学施肥指导手册、施肥建议卡等方式,普及科学施肥知识;采用多种形式,对农技人员、广大种植户和肥料生产经销企业进行培训,普及科学施肥知识,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三、主推技术模式

结合当地生产实际,选择确定1—3个主推技术模式,落实实施主体、关键技术与实施要点,细化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使用等,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主推技术模式:

(一)“配方肥+”技术模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鼓励实施主体按目标产量、作物养分需求规律确定施肥总量与施肥时期,合理制定施肥方式、施肥次数,施肥结构等,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二)“水溶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鼓励实施主体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选择适合的水溶肥,利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满足作物所需养分,减少养分田间残留或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三)“绿肥(秸秆还田)+配方肥”技术模式。鼓励实施主体因地制宜推广绿肥种植或秸秆还田,以扩大有机肥源,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达到有机无机相结合,减少化肥施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四)“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在酸性土壤上施用土壤调理剂改良土壤,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四、资金用途

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工作补助。开展土样采集、土壤化验、田间试验示范、标识牌制作、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现场观摩、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给予补助。

(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所需要的配方肥、水溶肥、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物化投入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专业队伍。按照项目工作要求,成立项目技术攻关小组,组长由土肥站站长担任,土肥站副站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土肥站及农技站、植保站、种子站等相关站办同志。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土壤肥料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不断更新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提供技术支撑。

(二)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层层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构建区、乡(镇)、村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实际,遴选一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落实示范片地点、面积,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技术模式。

(三)加快项目进度。按照省厅下达的实施方案与绩效目标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根据农时施肥季节与土样采集化验进度,按项目进度推进落实。

(四)开展技术指导。因地制宜确定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技术模式,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技术培训等,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加强对实施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全面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媒体,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充分挖掘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挖掘鲜活案例,树立一批化肥减量增效的示范样板,普及科学施肥知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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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集中解决水库上游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布局规划,完成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坚决对禁养区内养殖户实行关停并拆除棚内设施或转产,坚决遏制畜禽养殖污染扰民、信访高发态势,集中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二、工作任务

1、托清畜禽养殖底数。各管理区、村在前期统计上报反馈底子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掌握辖区内养殖情况,确保底子清,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2、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提升。7月30日前对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配建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除臭设施,养殖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清理达标。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户)依法清理取缔。

3、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取缔或转产。禁养区(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镇驻地、沿河5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进行清理取缔或转产。

4、建立长效机制。在非禁养区实行准养证制度,对符合养殖标准、配建合格由镇畜禽污染整治专班验收的放准养证,对不符合养殖标准的不予发放准养证,并下达停养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再允许养殖。在禁养区建立兽医站、管理区、村三级监管机制,各村加强巡查,发现反弹及时上报管理区,管理区上报镇级层面,及时制止,确保禁养区不反弹。

三、工作标准

1、非禁养区养殖户整改提升标准

(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三级沉淀池,沉淀池上方安装防雨设施,铺设养殖棚通往沉淀池的排污管道。

(2)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储粪场,储粪场上方安装防雨设施。

(3)养殖棚舍内安装除臭设备,并正常使用。

(4)养殖棚舍周边无污水、无污粪,清洁干净,无直排现象。

禁养区养殖户清理取缔或转产标准

(1)全面停止养殖或者转产,未转产的需要拆除养殖设施,拆除养殖棚或养殖圈舍;转产的需要拆除养殖设施。

(2)全面停止养殖或者转产后,需清理圈舍及周边粪污及垃圾,达到地面干净,无污水污物存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包扶所在管理区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牵头各管理区完成辖区内禁养区清理取缔或转产,非禁养区内改造提升工作。各管理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加快整治进度。兽医站负责对非禁养区整改提升提供技术指导,确保养殖户提升有标准可依。

(二)严格验收工作。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的及时上报,镇考核办、兽医站、环保办联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

(三)发挥各方合力。动员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及职能部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动员非禁养区、禁养区养殖户的亲属朋友工作,引导养殖户自觉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兽医站与放苗中间商签订放养保证书。强化各级联动,对拒不拆除或整改提升的,报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对禁养区、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清理取缔及改造提升工作实行每日一调度、两日一通报制度。对各管理区、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度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五、工作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管理区、村,实行百分制考核,各管理区成绩为所辖村成绩的平均值,成绩列入年终考核成绩。

(一)禁养区

(1)自即日起实施停养验收制度,各村畜禽养殖户清栏后利用一至两天时间拆除养殖设施,清理周围环境卫生,报畜禽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等待验收,每出现一户清栏后不上报、不验收的,扣所在村2分,并限期整改。

(2)从即日起每发现一处养殖场(户)清栏后反弹复养的扣村5分,并限期拆除。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根据以上标准加倍处罚。对工作落后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禁养区内20xx年7月30日前应全部清理治理完毕,到期禁养区内仍有养殖场(户)未清理取缔的,扣村10分,并限期拆除,对弄虚作假的根据以上标准加倍处罚。

(二)非禁养区

非禁养区内20xx年7月30日前应全部提升改造完成。每出现一处未按照标准提升改造的扣村5分,并限期整改。

非禁养区内每出现一例虽提升改造完成,但在养殖过程中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管”致使粪污直排的,扣所在村10分,并限期整改。

(三)加减分项目

1、自即日起每转产一处加村5分;每发现一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养殖场扣村50分。

2、每出现一例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力造成群众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造成信访案件的,一经查实,扣所在村10分,并限期整改,禁养区内养殖场一律关停,适养区内养殖场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限期关停,并清理在养畜禽及养殖设施。

(四)考核兑现

年底考核得分前10名的村和前3名的管理区,分别授予“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考核得分最后2名的村和最后1名管理区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精彩范文 乡镇抓好耕地抛荒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下大力气抓好早稻栽种面积的落实,确保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产量“一保二稳”的目标,制定如下防止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一、宣传发动

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或电话告知其本人。

二、调查摸底

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

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复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由村集体将收回的耕地进行发包;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农田原貌,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通过镇、村二级做工作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

四、检查验收

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因工作不力继续耕地撂荒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村委会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精彩范文 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模板


为认真做好我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按时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根据《县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划分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金政发〔20xx〕44号)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严守“三条红线”执行“四项制度”为重点,严格按照省、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要求,在上年度年压减地下水量任务的基础上,通过实施高效节水工程、调整种植结构、压减灌溉面积、关停地下水开采井等措施,进一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全力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力争全县地下水水位逐年上升,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县共需压减地下水量1018万m3,其中:鸳鸯灌区压减地下水量775万m3,黑河灌区压减地下水量243万m3,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5以上,具体任务如下:

(一)高效节水工程。20xx年度灌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1万亩,压减地下水量144.1万m3(含生地湾农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压减地下水量22万m3),黑河灌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压减地下水量55万m3。

(二)种植结构调整。20xx年度灌区新增调整种植结构面积4.6万亩,压减地下水量55万m3(含生地湾农场新增调整种植结构面积0.5万亩,压减地下水量6万m3),黑河灌区新增调整种植结构面积0.7万亩,压减地下水量8.4万m3。

(三)压减灌溉面积。20xx年全县两灌区七个乡镇及生地湾农场通过停止灌溉、轮耕、休耕压减灌溉面积1.68万亩,压减地下水量756万m3,其中:鸳鸯灌区停止灌溉、轮耕、休耕压减灌溉面积1.28万亩,压减地下水量576万m3(含生地湾农场停止灌溉、轮耕、休耕压减灌溉面积0.16万亩,压减水量72万m3)。黑河灌区停止灌溉、轮耕、休耕压减灌溉面积0.4万亩,压减地下水量180万m3。

(四)关停地下水开采井。20xx年—20xx年全县应关停地下水开采井39眼,其中:鸳鸯灌区关停地下水开采井33眼(含生地湾农场关停地下水开采井6眼),黑河灌区关停地下水开采井6眼。根据20xx年—20xx年关停地下水开采井的任务要求,没有完成的乡镇要在20xx年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生地湾农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促、亲自指导推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结合春耕生产有利时机,抓紧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合理制定符合本乡镇、本辖区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生地湾农场要严格按照《县20xx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分配表》(附件1)中分解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将治理任务纳入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计划中,并于3月25日前将20xx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计划报县水资源办公室(县水政监察大队)。要确定专人负责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做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印证资料收集,于每月20日前报送《县20xx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进度统计表》(附件2),6月5日前报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半年工作总结,10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上将采取定期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的督查落实,及时汇总通报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进度,对各乡镇报送的停止灌溉、轮耕休耕面积年内要停止供水;对确定关停的地下水开采井要及时督促井主办理取水许可关停手续。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将作为各乡镇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督查考核,注重结果应用,确保下达到本辖区的地下水开采量压减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精彩范文 建立散煤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分享


自散煤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上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散煤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有序推动散煤整治清理,为进一步加强散煤持续管控,防止“死灰复燃”,建立散煤防治工作持续推进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夯实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巩固全镇散煤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全镇散煤管控。

二、工作目标

(一)压实责任分工,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强散煤监管常态化

一是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散煤治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要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散煤流通过程全监控,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常态治理。各社区、各部门要保持散煤治理严管态势,持续抓,细致抓,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做到监督治理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要试行“村自查、社区监控、镇督导”制度,层层落实散煤管控责任,严防死守,盯住不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好散煤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三是以民为本。各社区、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工作,消除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答,化解矛盾。同时,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散煤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清洁取暖,做好后续管护,持续推进清洁取暖长期效益发挥

一是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推进村内清洁取暖改造,促进改造工程长效运行。全镇上下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清洁取暖工作要求,严格落实20xx年全镇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目标,结合镇域内情况,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清洁取暖任务。

二是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全镇要结合县委“83”工程关于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及县清洁取暖及供应保障和散煤治理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建立制度完善、队伍健全、服务规范、监督到位的后续管护机制,促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切实让清洁取暖改造惠及群众、展现作用,发挥社会效益。

三、主要任务

一是谋划工作思路。各社区、各部门要针对辖区内实际情况,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的要求,总结经验,探索创新,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巩固散煤治理成果,提高散煤治理长效性。

二是增强巡查排查力度。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不间断开展“拉网式”排查,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严格责任追究,以高压态势遏制散煤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多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自律意识,让保卫碧水蓝天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及时举报违规经营散煤的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同防同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落实督察督导。镇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严格落实履职责任和对责任社区的定向督查责任,采取不定时向社区及镇域内对散煤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每次督查要对上次查处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按要求解决整改。并以点带面、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效果。

五是全面开展工作。6月底前,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督导工作,7月份起,全县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和一次实地督查。各责任单位务必于每月29日前将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督导报告及现场照片交办公室。

精彩方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xx〕18号)文件中《20xx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我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及取土化验和田间试验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为确保项目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农业绿色高质”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同时合理布置取土化验采样点和田间试验点,继续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改进配方,更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数据库,并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化肥减量增效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核心示范区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1.4万亩;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0.1万亩。开展100户的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示范区配方肥施用占比80%以上,化肥用量较项目实施前减幅不少于3%,肥料利用率大于40%,带动全县化肥用量保持负增长。100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取土化验样品203个所有样品化验土壤容重、常规五项;20%的样品量(与上年样品不重复)另再化验中微量元素。

三、主要工作

(一)化肥减量增效。

1.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在乡(镇),采用“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模式,建设核心示范面积1.4万亩。一是绿肥种植,要求:推荐使用紫云英、苕子、茹菜等专用绿肥及油菜、蚕豌豆、黑麦草等兼用绿肥品种,同时兼顾油菜多功能化生产示范。油菜多功能化示范要在利用肥田功能的基础上,统筹利用“菜用”“花用”“蜜用”“饲用”等功能。二是种植绿肥后茬作物施用配方肥,配方肥施用要求:根据示范区的土壤条件、作物需肥特性、产量潜力和养分综合管理要求,科学制定配方肥配方和施用量,优化氮、磷、钾配比,配合中微量元素,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三是示范作物的示范区秸秆全量还田。

2.遴选实施主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民主动实施为主、补贴政策引导为辅”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地生产条件和土地经营承包情况,遴选实施主体,优先选择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来承担示范任务,至少与1家肥料生产企业建立农企合作,签订示范协议,明确责任义务,为配方肥进村、入户、下田做好服务,确保项目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进行化肥减量增效试验。开展“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模式化肥减量增效试验,试验设置4个处理,3次重复。“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建立技术效果监测点,监测点设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对照(农民习惯施肥)2个处理,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5亩以上。

试验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地势平坦、土壤肥力中等且均匀的地块,各处理除施肥不同外,其他田间管理因素均一致。水稻品种选择当地主栽作物品种或拟推广品种。

4.开展技术宣传与培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通过发放技术手册或明白卡,提高技术覆盖率和辐射率。

5.开展效果监测。开展“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效果监测,建立3个以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技术效果监测点。监测点设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对照(农民习惯施肥)2个处理,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5亩以上。每个监测点实施前要采集耕层混合土样、实施后处理1耕层混合土样、实施后处理2耕层混合土样进行常规五项检测化验,监测“配方肥+增施有机肥”的化肥减量、改土培肥效果。

(二)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

1.取土化验

(1)采样。根据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中采样规范要求,结合本县采样任务,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布置采样点采样。要求每1万亩采集1个土壤,丘陵山区、平原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共计划采集203个样点。

(2)土样化验分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取土化验,严格指导和监督第三方机构,确保取土化验结果质量。所采全部土壤样品需要化验土壤容重、常规五项(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20%的样品量(与上年样品不重复)需化验中微量元素(缓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硒)。

2.田间试验

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20xx年安排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经济作物“2+x”、肥效校正、中微量元素和其他试验等五类试验共500个,其中我县共承担5个试验。

(1)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试验1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肥料利用率试验,试验作物为水稻。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摸清在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条件下,水稻氮肥、磷肥和钾肥的肥料利用率,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供数据依据,展示测土配方施肥田间效果。

(2)绿肥试验1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绿肥试验。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比较不同配方施肥量+绿肥还田的田间效果,为绿肥还田减肥技术提供数据,以期进一步发展恢复绿肥生产,改善农田生态,提升稻田土壤质量。

(3)其他试验3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减肥增效试验。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验证水稻氮磷钾肥料利用率参数,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提升配方施肥质量。

四、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0号)、《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xx〕50号)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成员从农业农村局抽调,主要负责项目协调工作。同时,组建由县土肥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导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验收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狠抓宣传培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主题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测土配方施肥及化肥零增长相关科学施肥知识,宣传标语进村、宣传资料入户,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使用者自觉减少化肥使用、提供化肥利用率,形成多方参与、共同行动、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并通过举办培训班、观摩会、田间学习以及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施肥建议卡等,大力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三)强化督促检查。在项目实施中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在项目实施关键阶段,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定期到各项目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

(四)做好总结验收。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总结和验收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化肥减量增效配方肥+水肥一体化项目验收、资料汇总、工作总结等工作。配方肥+绿肥种植项目于20xx年8月底前提交项目总结等材料。20xx年10月底前将测土配方施肥等基础性工作项目总结、试验总结等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土肥站。

精彩范文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分享


近年来,随着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不断深化,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面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和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以治理隐患为导向,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高频度、高强度整治,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态势的“人、车、路”隐患得到有力治理,路面显见性违法大幅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改善,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全面遏制。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先,综合治理。坚持乡村并重、长短结合,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驾驶人和重点车辆以及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多策并举,严格执法。强化路面巡查管控,严格执法管理,依靠科技不断改进管理手段,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态势,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三)履职尽责,协同共治。各村、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格局。

四、整治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0日。

五、工作措施

(一)从严落实货运企业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密切协作,联合部署开展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要深入矿山、管桩、钢筋和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货物源头装载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落实动态监管和安全监管,严防“超载超限车”、“病车”、“病人”上路。严防货车超速行驶,凡货物源头装载企业放任超载超限货车出场,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2.持续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彻底排查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排查所属车辆或所使用车辆是否存在未检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问题;排查是否存在非载客车辆载人、超员超载运输、指使驾驶人违法运输等问题;排查货运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安装使用动态监管设备,动态监管是否到位;排查驾驶人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排查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有效得到整改。

(二)全面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1.强化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根据辖区交通事故、违法特点,针对性开展路面通行秩序管理。加强重点违法查处,在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持续保持涉酒违法高压严管态势;结合冬季重大项目、施工工地赶工期、临时用工需求增加等特点,加强施工、务工人员出行规律研判,在重大项目、施工工地周边道路,严查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在重点区域、路段、时段,严查多功能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逾期未检验和报废、改装改型等违法。加强对存在多次超速违法、吸毒史的客货运驾驶员的监管执法,并加强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2.严厉打击酒醉驾等违法。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大力推进“零酒驾”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酒驾周末、日常“夜查”行动,保持查处酒驾醉驾高压态势。要加大打击酒醉驾违法等违法的宣传力度,集中梳理近年较大事故典型案例,以及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秋冬季易发多发的交通违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教育。

3.强化工程运输车、货车违法查处。以工程运输车常规通行线路和集中出行时间为重点,严查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超载、遮挡号牌、疲劳驾驶等违法,对交通违法、事故、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和车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倒逼企业整改。加强货车违法查处,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入开展冬季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严管大货车靠右通行秩序。

(三)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1.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加大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打击力度,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规范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管理。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和“黑校车”、面包车超员等违法。

2.严查非法载人、非法营运。要逐村逐户摸排正三轮摩托车、多功能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等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机动车所有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从事非法载人或营运、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开展非营运载客汽车的运行轨迹分析,对发现有非法嫌疑的,一律抄送相关部门核查;路长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非法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罚。

(四)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是近年来农村公路提级为国省道和乡村道路提级为县道且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长下坡、急转弯等风险叠加路段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列实施计划、抓紧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管控。对事故多发路段,要组织事故原因剖析与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及防护措施。对近年来所有整治过的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坚持全覆盖、不留一处进行“回头看”,同时要注重农村偏远道路小隐患排查,严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根据路口的交通事故、车流、线形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因地施策采用渠化、减速设施、降坡等技术方案,有效改善支路口通行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百日会战的重要性,做到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狠抓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本部门分工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乡道安办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多发重点地区的驻点指导帮扶。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警示。精心部署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多维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集中抓好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发动媒体力量“声屏报网端”多平台传播,努力营造全民共建文明。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强化督办推进。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紧盯序时进度、紧盯重点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一抓到底,确保实效。对分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汇编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政策执行,坚决遏制和防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县政府办〔20xx〕13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教育和促使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观念,自觉依规用权、按章办事,从源头根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全镇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为镇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进行。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治理时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31号令)明确禁止的行为,主要包括:

1.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自3月8日开始,到4月25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8日—10日)。

成立镇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胡业山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吕俊生和纪委书记熊明生任副组长,唐峰林、杨婷、张晓晨、王翔、杨玉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理办”)设在财政所,由财政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3月8日—3月10日)。

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要书面填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情况承诺书》并在单位公示栏公开;二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填写《县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表》,于3月10日前将自查汇总表上报镇治理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3月11日—25日)。

在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重点单位进行督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治理办,由镇治理办及时整理汇总报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改查纠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1.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并于4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材料上报镇治理办。

2.对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治理办。

(五)总结上报阶段(4月16日—4月25日)。

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举一反三,有效预防的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监管防范规范化,长效化。总结材料要在4月23日前上报县治理办。

四、工作要求

在全镇统一部署开展这次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负责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把抓好津补贴政策和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专项治理的先导性工作来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教育和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知规守纪,按章办事。

(二)明确工作责任。开展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各支部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财政等部门要负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全面自查、重点督查,整改查纠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对照相关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加以整改。对超标准、超基数、超范围或重复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要全面清理;对违规自定项目要立即废止;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要全部清退。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推进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甚至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自查自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轻处理;对被查被纠、明改暗不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财经法规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本单位的内控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要结合各项财务检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确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要建立典型案件即时问责通报机制,对已发现查处的典型案件,快速组织力量,快速核查立案,快速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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