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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2-01-05
建设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建设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优秀方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深化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省20xx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冀办〔20xx〕4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实施方案》(〔20xx〕—31),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雪亮工程”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党政统揽、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坚持利旧利现、集约建设、标准统一、共享兼容,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20xx年10月底前实现全县165个小区“达标型”智慧安防全覆盖,形成智能高效、管理到位、服务全面、安全实用的智慧安防小区应用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按照《省智慧安防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在已建、改建、扩建、新建的封闭式、半封闭式、开放式小区,分级、分期、分类安装、改造、升级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加强小区安防设施建设,着重加强小区出入口监控,在所有人行出入口进出方向加装人脸抓拍摄像机;所有车行出入口方向建设车辆抓拍摄像机。对小区内现有监控设备,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和“雪亮工程”平台联网对接。

(二)推进管控汇集系统建设。按照《省智能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建设智慧安防小区管控、汇集系统,对智慧安防小区采集的数据要能接入县公共安全视频智能化应用平台,进行汇集、传输、整合、分析和应用,并可向上汇聚到市级汇聚平台,向下可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数据,有效提升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规范化采集基础信息。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安装,确保通过对小区前端设备采集出入小区的人、车、物等信息,符合《省智能安防小区数据采集汇集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智能安防小区数据采集汇集标准,系统所采集的各类要素信息规范、标准、准确,确保数据能够实现实时共享。

(四)深化数据信息应用。依托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系统所采集的各类要素信息准确、鲜活。通过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应用,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进行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三、实施步骤

6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尽快组织开工。

8月底前,建设完成率不低于80%;10月底前,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提升月”活动,对验收不合格的智慧安防小区进行整改,对达标型智慧安防小区进行技术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办、政府办、县住建局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乡(镇)长为成员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

(二)严格建设标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1000)、《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公共视频图像分析系统》(GA/T-1399)、《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GA/T-1400)、《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20xx)、省公安厅编制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标准高,共享程度高,实现系统的有序、高效、持续运转。

(三)强化建设保障。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在坚持建设标准的前提下,统筹资源利用,充分考量利用居民小区既有设施和“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交管视频监控以及传输汇聚系统、应用平台等现有资源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利旧利现,节约建设成本。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的高度,切实强化工作落实,倒排工期,定任务、定时间、保进度,确保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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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推广餐饮外卖食安封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打造放心网络消费环境,预防和控制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风险,减少外卖食品纠纷,保障食品安全,提升我县的餐饮消费品质,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外卖“食安封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由外卖商户出餐时在外卖餐饮包装上使用一经开启无法复原的封签进行包装(通称“食安封签”),避免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通过先培养消费者查看“食安封签”完好度的消费习惯,再促使更多餐饮服务提供者提高外卖品质,最终全面提升我县外卖食品安全度,让消费者线上点得放心,线下吃得安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推广使用“食安封签”提升外卖食品安全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以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正阳为组长,王玮、刘刚、安虎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股,负责统筹推广使用餐饮外卖“食安封签”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2日至1月底)。

各市场监管所对各自辖区第三方外卖平台负责人和部分餐饮外卖商家代表进行集中约谈,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积极向餐饮外卖商家宣传使用“食安封签”的重要意义。

(二)推广实施阶段(20xx年2月至3月底)。

指导外卖平台面向全县餐饮外卖商家投放平台统一规格的“食安封签”,培养大众消费习惯。按照逐步推进和简捷易行的原则,由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两家第三方平台负责。

(三)长效落实阶段(20xx年4月至12月底)。

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长效机制,培养消费者检查“食安封签”的消费习惯,从而促使餐饮外卖商家持续使用“食安封签”,规范我县网络餐饮配送服务,保障食品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者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劳动(或劳务)关系所属单位应当对外卖食品配送人员进行使用、辨别“食安封签”的培训。

(二)强化配送人员权利和义务。

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在接受外卖食品时,应当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对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有权拒绝接收。一旦接收外卖食品,视为认可“食安封签”完整。外卖配送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封签的完整性,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在消费者接收外卖食品时,应当告知消费者当面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

(三)引导消费者养成查看“食安封签”习惯。

消费者在接收外卖食品时,应当在外卖食品配送人员未离场的情况下,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一旦接收外卖食品,视为认可“食安封签”完整有效。

消费者有权拒收“食安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

(四)严格落实处罚制度。

1.初次发现不使用“食安封签”的商家,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使用“食安封签”。

2.第二次发现不使用“食安封签”的商家,责令相关外卖平台对该商家进行处罚,在外卖平台停业整顿3天。

3.第三次发现不使用“食安封签”的商家,责令相关外卖平台对该商家进行处罚,在外卖平台停业整顿7天。该商家需书面承诺日后严格使用“食安封签”,如再次被相关平台人员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严格使用“食安封签”,责令相关外卖平台给予该商家永久下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县局对工作情况按照时序进度进行督查,各市场所及时督促平台投放“食安封签”,监督检查外卖餐饮商家“食安封签”使用率,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建立黑名单、公示红黑榜,引导全社会共同监督。

(二)深度引导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进行“食安封签”宣传。通过在商场、广场、商业街、电梯间的电视和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宣传等方式,提高使用“食安封签”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让“食安封签”成为一种常态,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荐】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xx〕136号)《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xx〕7号)《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发展规划(20xx-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20xx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2025年年底前,力争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商贸物流1个特色品牌,打造高铁新城1个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xx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推进5G网络建设和规模组网,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20xx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全覆盖,10000座5G通讯基站具备开通条件。20xx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3000个5G基站,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编制《市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为市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20xx年年底前,争创2个以上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动、联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构建市县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依托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价格体系,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xx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总数继续保持18万路,开展视频监控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20xx年年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公交车视频监控、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年底前,全市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xx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6.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APP分厅、“爱·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xx年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统一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与调度“一网统管”、社会稳定预警“一网统防”、公众服务“一网统办”。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层网格专职网格员移动终端配备率100%,社会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事项流转处置、日常监管考核信息化率100%。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级信用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持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提升信用创新应用水平。20xx年年底前,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管体系,重点建设“一网”“一库”“一图”“一端”“一平台”。20xx年年底前,市级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诉求、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重点应用的建设和拓展,各县区按照市级要求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20xx年年底前,建成市灾害信息预警和信息资源汇聚中心。20xx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提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xx年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12.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数据联网,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停车场“一网运行”。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xx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智慧停车应用优秀案例;实现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20xx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推行“一码就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医疗健康码工程体系,推进健康码在全市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取药等全流程应用。20xx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市电子健康卡(码)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智慧文体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现省市县(区)数字化建设一体化。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建设在线导览展示系统,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xx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省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完成县区级数字博物馆试点建设。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等功能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xx年年底前,主城区及试点县建成智慧社区(村居)18个。20xx年年底前,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30%以上,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50%以上。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智慧社区(村居)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7.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20xx年年底前,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1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VR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20xx年年底前,实现景区非接触式支付体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建特色品牌

20.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

“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20xx年年底前,实现网络零售规模达到380亿元。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专营区20处以上。

“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引进罗滨逊智能化仓储解决方案,建设京东亚洲一号仓,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20xx年年底前,新增标准仓储面积240万平方米,新建仓储50%以上应用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20xx年年底前,培育6家左右网络货运骨干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升智慧化水平,20xx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物流行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及物联智慧云平台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80%本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七)打造区域示范

21.推动高铁新城建设。支持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建设,推进天河产业园建设。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智慧交管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高铁片区推进办,市城投集团)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宣传,《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3月)。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市级自评,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市迎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考核评估、示范推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及主城区(五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实施。各县政府要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突出“一县一品、千城千面”制定建设任务书,细化实施方案,经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智慧应用开发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相关建设专项资金,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财力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人才招引、培养机制,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在各部门和机构增设专业人才岗位,建立高端智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专业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集成、运维,并加强与业内头部企业技术合作,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大数据资源汇聚、大数据创新应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整合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精彩方案: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补齐我市公共卫生短板弱项,完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省、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

一、目标要求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区域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治疗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县级医疗机构建立感染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强化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市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实验检验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疾病防治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含P2+),形成24小时内完成禽流感、鼠疫、中东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快速检测的能力。

(三)实施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完善负压病房建设,配置负压救护车,支持建设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加强重症监测和诊疗设备配置,加快提升医疗机构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

(四)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医用物资储备体系,有效提升医学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培训中心,提升全市紧急医学救援服务能力。

(五)实施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补齐县级医院能力短板,重点支持业务用房达标、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流程再造,改扩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六)实施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中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体系,加强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独特优势作用。

三、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需要,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立高端疾控人才特设岗位引进与支撑保障机制,建立“一类保障、二类激励”的绩效保障政策。优化全市医用物资产能布局和技术储备,构建更加安全高效可控的医用物资供应保障网。

优秀方案: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优秀方案: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20xx年创建成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的总目标,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发〔20xx〕59号)、省交通运输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交发〔20xx〕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工作目标,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安全条件、路域环境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到20xx年,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自然村通畅率达到70%以上。已完成沥青或水泥硬化的等外农村公路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全部改建为等级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成县、乡道和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管好”农村公路。到20xx年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所)设置率100%,100%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构,100%建制村安排专人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镇(街道)、村落实必要的管理经费,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幅改善。

——“护好”农村公路。到20xx年,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标(PQI)逐步上升,日常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培育至少5家农村交通物流示范企业,基本建成覆盖区、镇(街道)、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实施提档升级工程。相关镇(街道)应在区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积极实施农村公路新建改造工程,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实施通村完善、通村联网等工程,确保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畅建制率基本达到100%。实施农村四级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重点对已实现沥青或水泥硬化、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等外农村公路进行升等改造,保证路面宽度、安保设施、排水设施、道路交通安全标线、标志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2.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持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数据库,实施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河傍水、断头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整治。20xx年底,安全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并做好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改造与桥涵配套工作,确保危桥数逐年下降。“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30座危桥改造及桥涵配套工程项目。20xx年底全区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不小于85%。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3.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健全区交通质量监督站相关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检测等从业单位“黑名单”制度。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健全农村公路“六位一体”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提高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重点加强对桥梁和高坡堤坎路段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所建项目应纳入行业监管范围,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及鉴定工作。确保到20xx年农村公路及桥梁工程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二)健全体制,规范运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区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负责对相关镇(街道)、村(居)委会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承担本区域内一般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并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将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纳入对相关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落实相关镇(街道)对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的属地主体责任。根据区域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规模,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应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和议事机构,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巡查、考核、统计、核算等工作,指导各行政村落实专兼职护路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经费应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保障机制。

2.加强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区统一执法、镇(街道)与村(居)委会协助执法的三级群管网络,建立区有路政员、镇(街道)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体系。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应持续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法规细则,相关镇(街道)、村(居)委会在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方面制定率应达100%。加大超载超限治理和常态化流动检测,对逃检和绕行的违法车辆进行严厉打击,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稳步提升。

3.全面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汉台大队、相关镇(街道)应全面加强对公路红线控制区为重点的路域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违法开设平交道口、挖掘占用、占道晒粮、摆摊设点、设置非公路标志、路边种植、乱堆乱放现象的严格查处,推进路田分隔、路宅分家。区林业局、相关镇(街道)根据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选择合理的乔灌草立体搭配和色彩造型搭配,对县道及重要乡道公路交叉口进行园林式绿化、美化改造,综合治理农村公路绿化病虫害,提升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品质,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三)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养护市场化专业化进程。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养护工程,逐步由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养护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县乡道的非专业养护可由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或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或个人承包养护、群众集中性季节性养护等模式。村道的非专业性养护,可委托村(居)委会承担,或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

2.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与考评体系。从20xx年起,实行新建农村公路竣工、达标双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农村公路路田分隔、路肩边坡宽(坡)度、排水设施、桥梁涵洞、安保设施、沿线绿化等项目进行达标验收,验收合格同步列入管养范围,实现建管养无缝对接。加强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科学制定小修养护计划,按需实施大中修工程。建立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细化考核的指标和评比的奖惩标准。

3.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持续完善农村公路基本信息、养护检查与评定情况、营运状况等信息化“电子地图”,推进信息共享,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镇(街道)、行政村要规范档案台账,做好农村公路管护队伍技能与安全培训。

(四)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升农村客运水平。探索推行“路、站、运”协调发展机制,农村客运站点应与新改建农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和无保障措施的路段,不予批准营运线路。引导客运企业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班线网络,督促其不断推进县乡村主干道路公交化改造,确保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村客运班线比例达到100%,持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2.加强农村物流示范点建设。区发改、经合、商务、财政等部门要紧紧围绕运输组织、运力结构、城乡配送等重点方面,研究制定农村物流与拓展对外开放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鼓励“运邮合作”,采用“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实现运输站场与邮政服务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已投入使用的农村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加大对农村物流示范企业的扶持,至少培育5家物流示范企业,基本建成覆盖区、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3.加大文明安全运输与运政执法建设。强化法制与文明宣传,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全域旅游与综合创建工作水平,做好文明班线的监督引导。加强源头企业治超管理,遏制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运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稳步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汉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协调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出针对性的实施步骤和分阶段目标,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应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挖掘典型与素材,并及时报送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2213172)。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环境。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区、镇(街道)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资金筹措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将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积极把握“以奖代补”“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政策,争取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充分发挥省、市、区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区交通运输局要强化资金监管并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按程序组织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优秀方案: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全区水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努力建设更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部署要求,以“河道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景色优美、管护到位”为目标,系统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构建水系相连、河网相通的健康水循环体系,切实提升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为打造“四个”提供水环境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2024年,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216条,总长706.17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不低于50%。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20xx年建设任务: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3条,总长201.33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15条、总长62.3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8条、总长139.0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5条、总长135.0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3条、总长4.0公里)。

(二)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66条,总长219.82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7条、总长61.1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59条、总长158.72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50条、总长144.62公里;整治村级沟塘9条、总长14.1公里)。

(三)20xx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52条,总长177.2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54.82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47条、总长122.44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0条、总长107.24公里;整治村级沟塘7条、总长15.2公里)。

(四)2024年建设任务: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35条,总长107.76公里。其中:区水利局牵头实施5条、总长23.3公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30条、总长84.46公里(具体河道类型为:建设农村生态河道25条、总长75.06公里;整治村级沟塘5条、总长9.4公里)。

三、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自20xx年9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20xx年9月)

动员部署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24年10月)

20xx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级下达的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并报区水利局备案,启动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每月10日前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进展情况报区水利局,20xx年度工程按照两批分别于11月15日、12月30日前完成,20xx-2024年度工程最迟于每年度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20xx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需于10月下旬进场施工,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生态河道24条70.35公里,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

2.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第一季度需完成方案编制及招标工作,第二季度工程开工建设,完成总体工程量的50%,第三季度完成总体工程量的65%以上,每年度10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每年10月—11月)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主要考核区级下达的20xx—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对建成的农村生态河道,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省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修订)》《省农村生态河道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于每年10月底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自评,自评达标的,及时报区水利局申请复核,区级复核通过后,于每年11月份申报省级最终认定,经最终确认的年度达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长度将作为上级财政安排各乡镇(街道)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资规分局、城管局、工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分指挥部,负责做好本辖区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着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同时对一些破坏河道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成果。

(三)强化责任分工。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牵头做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标准制定、协调服务、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整合多方资源,系统推进本辖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拓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小河道建设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筹集保障,上级财政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同时要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发动农村居民筹资筹劳,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五)强化督查考核。区农村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建立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工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财务管理安全。要跟踪督查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及时通报整改存在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通报问责。

精彩范文 乡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群众、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成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暑期游泳等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二)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在每年四月至九月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为每个班级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村(居)委会要在暑期会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期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居)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社区)或镇直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1.各村(社区)、各校、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以游泳安全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水域的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一方平安,要对周边的池塘、河流、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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