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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森林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样本

2022-01-04
建设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建设实施方案。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荐】森林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样本”,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实施《森林生态建设规划(20xx-2027年)》,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为抓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年增绿山川平原,十年建设森林"的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建设目标,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林下、林木、林果"三林经济快速发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法治林、生态立林、改革强林、创新兴林、经营富林。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君文省级湿地公园步伐,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扩容量、提质量、调结构、增效益,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

二、建设目标

20xx年,全县安排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总规模4.25万亩,其中新造林2.7万亩,森林抚育1.2万亩,栽植花卉苗木0.35万亩,建设森林乡村12个。

三、重点工作

(一)生态廊道绿化完善提升工作

1.结合全县1200公里扶贫通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和万村通客车工程,继续做好20xx年原规划立项项目区内的通村廊道建设,对20xx年未完成通村廊道绿化建设的乡镇路段,按照原可研和规划设计完成补植完善工作,对去冬今春没有栽植的廊道断档部分进行栽植,对去冬今春已经栽植的廊道死亡树木要补植补栽到位,实现通村公路生态廊道无缝连接和全覆盖。林业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严把廊道建设进度质量关,各乡镇政府要做好项目区内所需土地的流转工作,原建设单位县发投公司、荣泽水利公司、文投公司、宝新公司、金地公司要立即行动,春节前所有新栽植的路段和补植地块要大头落地,春节后,各公司查漏补缺,确保高质量完成1200公里通村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工作。

2.做好去年实施的宁洛高速、郑尧高速等11条主干路网生态廊道和赵庄镇、肖旗乡通村廊道的补植补造工作。推进省政府提出的"三纵五横"等主要廊道绿化,特别是宁洛高速、郑尧高速生态廊道20xx年实现全面提升。要科学规划,优化树种、品种结构,多设计混交林,积极采用新品种、新技术,以大径级用材林为主,落叶与常绿结合、防护与美化亮化结合,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外来树种,实现由绿化向美化升级。由县发投公司牵头,县林业局配合,继续做好廊道的补植工作及围网、水井、管道的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廊道建设补植补造任务,确保廊道提档升级工作顺利完成。各国有公司要吸取去年重栽轻管的教训,对20xx年栽植后仍出现苗木大量死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建设单位,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标段负责人的责任。

(二)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5万亩。农田林网是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重要测评指标之一,也是粮食稳产、增产的必要保障。要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全县平原区农田林网进行提档升级,完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乡镇是建设主体,各乡镇要坚持林、田、水、路统一规划,村庄、道路、河流、沟渠、农田统筹考虑,按照"一路无沟两行树、一路一沟三行树、一路两沟四行树,不大于300亩一个网格"的建设标准进行科学规划,农田林网道路两侧应恢复拓宽路肩、整理边沟,并进行科学栽植。重点抓好各乡镇空档、断档农田林网建设,提升平原绿化档次和农田防护能力。树种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和优先栽植高大乔木的大径级乡土树种(主要包括楸树、白蜡、泡桐、榆树等,胸径大于4公分)。

(三)"四项创建"工作

1.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坚持以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对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积极改变城乡生态建设二元结构,逐步消除城乡人居环境差距。在城区,重点要通过拆旧建绿、拆违增绿,实现森林进城、森林绕城、森林围城,形成城市绿芯、城区绿网、城外绿带,并积极推进森林步道系统、绿道网络和生态服务设施建设,让居民共享森林生态建设成果。在乡村,重点要抓好"四旁"(村旁、宅旁、坑旁、路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拓展乡村公共生态游憩空间,提升生态宜居水平。确保20xx年,我县成功创建为省级森林城市。

全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绿色发展。

2.创建君文省级湿地公园

力争用一年半时间,从现在起到20xx年上半年,完成君文省级湿地公园相关建设工作,确保20xx年下半年申请省级验收,并投入试运行;要把湿地公园建设成集保护、宣教、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型公园,让保育区得到良好保护、重建区得到快速恢复、宣教展示区发挥宣教功能、合理利用区得到合理开发,构建起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关系,为20xx年申请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打下坚实基础。

3.创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

根据《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评价指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森林特色小镇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绿〔20xx〕2号)精神,以赵庄镇大黄村为中心,以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荣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20xx年完成创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工作。

4.创建国家森林乡村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创建12个国家森林乡村。

(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

由县林业局和县发投公司负责我县11万亩的国家储备林前期准备工作,共同推进国储林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今冬明春的国储林建设项目主要放在大营镇西部山区和汝瓷两馆、汽车拉力赛表演场地周边,重点建设2万亩,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动员村组及群众做好土地流转,相关部门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储林树种目录的规定,造林树种包括银杏、楸树、泡桐、刺槐、榆树、油松、杜仲、侧柏等。

(五)优质林果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2万亩。主要在虎狼爬岭区域因地制宜扩大优质林果种植面积,推广优质林果品种,加强产业化经营。利用虎狼爬岭特殊土壤条件、地理位置和欣荣种植专业合作社比较成熟的梨树种植管理技术,以商酒务镇北部虎狼爬岭为核心区,大力发展秋月梨产业。从今年冬季开始,把大力发展秋月梨种植纳入20xx年的重点工作发展目标,通过公司+农户+产业的模式建设和经营,打造梨特色名片,加快林果经济发展,形成支柱产业乃至全国高品质梨产品基地,助力我县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森林抚育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1.2万亩。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通过森林抚育,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对近年来新成林的幼林地,采用割灌、修枝、定株、松土除草等方式进行抚育,改善幼林生长条件;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等方式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采用卫生伐方式进行抚育,不断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的多样性。

(七)林木种苗花卉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35万亩。相关乡镇政府应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苗木产业,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区域优势、技术支撑的苗木花卉产业基地。

(八)廊道管理运营和发展林下经济工作

加强生态廊道项目的管理运营,加大林地林木管护力度。同时利用资源优势在林下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提高林下资源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生态廊道管理运营模式,最大限度为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创造最大化收益,促进国土绿化提速提质提效工作高效开展,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在今冬明春至少开展2次大型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林业局要及早规划、选择区域、精心组织、做好准备;县财政局要将义务植树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今冬明春义务植树任务科学分解,并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要规划建设本乡镇的义务植树基地,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有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确保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十)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1.实施最严格的林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按照全国林地一张图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林地占用审批制度,确保森林面积不因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而减少;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森林督查规定,做好林业卫片执法和案件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杜绝无证乱砍滥伐林木现象。

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任意毁坏野生植物,促进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不断丰富,维系生物多样性。

3.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火灾24小时内扑灭达到100%。各乡镇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的扑火队伍,定期培训。森林防火紧要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加强火源管理,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堵塞火灾漏洞,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特别是做好香山景区周围历年来市级、县级义务植树基地的防火工作。林业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林区内的杂草,消除火灾隐患,保护造林成果。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森林防火经费,为森林防火工作做好保障。

4.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监测,严防侵入我县。一旦侵入,确保及时发现,迅速处治,避免扩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加强对国土绿化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要完善国土绿化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自然资源局要协调解决造林绿化用地工作,抓好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落实好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绿化项目区内的用水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乡镇政府要做好本辖区生态廊道的抗旱、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生态廊道内禁止栽植任何农作物,特别是小麦等对树木生长有致命影响的农作物,对已经栽植的,由乡镇政府负责全部予以清除,确需发展林下种植的,由廊道所属公司规划种植方案,有计划的进行林下种植。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各乡镇造林绿化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造林绿化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开展,形成林业生态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倡导"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新风尚,营造人人关心生态建设、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多元融资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完善造林机制,积极探索以资代劳、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在荒山荒地、双违拆迁腾出的土地上栽植新造林,加大对围村林和公益林的建设。对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大面积新造林,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完成建设的森林乡村,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每村5万元的奖补资金。历年已享受造林补助的造林地块,因后期天气、灾害等原因,造成保存率低于40%的,重新造林后,可申报20xx年国家、省、市造林补助资金,经国家、省、市核查验收合格的,均可享受20xx年县级造林补助政策。

(四)加强管护,确保成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新栽幼树和成材林管护力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制度,认真做好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林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涉林犯罪,确保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五)强化督导,严格奖惩

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本乡镇生态建设工作,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注重成效。要将造林工作任务列入擂台赛观摩内容,计入打擂成绩。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林业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县政府成立由县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督查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20x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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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6月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到20xx年,全县“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推动源头减量。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开发区)。扎实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求,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到20xx年底,完成清洁生产审核8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经信局)。

建立健全分类贮存收运体系。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转运规范化体系,合理布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鼓励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建设。到20xx年底前,建成1座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到20xx年底前,至少建成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探索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模式,采用密闭车辆收集运输,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警大队)。建立实验室废物统一收运模式,利用危险废物平台,加快推进全县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规范化管理。到20xx年6月底,全县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强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废泥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石材污泥10万吨/年、建筑垃圾50万吨/年)建设并投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20xx年底前完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危废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10万吨/年)和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项目的建设,并完成约4.9万吨飞灰的填埋,确保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县国投集团,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桐君街道)。

加快固体废物环境整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实施绿色开采,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尾矿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其余部分制砂或作为建筑原材料处置(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石材加工行业石粉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石粉污泥历史堆场综合治理。20xx年年底前,钟山乡、莪山乡4个石粉污泥堆场全部完成整改(牵头单位:钟山乡、莪山乡,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利用

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对垃圾总量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各乡镇(街道)、重点单位垃圾减量任务,将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到20xx年6月底,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县内所有超市、商场全面推广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购物方式,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削减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全县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县城3个街道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到20xx年底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广“两定四分”投放方式,提升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县城区、四个中心镇住宅小区按标准配置垃圾厢房,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到20xx年底,全县生活小区垃圾厢房布点建设完成率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支持配套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设施,到20xx年6月底,完成一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推进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置,建成完整的有害垃圾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实现全县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减少有害垃圾危害性,到20xx年6月底,建成1个有害垃圾转运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城区由物业公司、小区工作人员或环卫工人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小区集置点,再进行统一转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到村集置点统一转运[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确保稳步进行。20xx年6月底前,完成易腐垃圾末端处置项目(50吨/天、预留50吨/天)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加快县垃圾焚烧厂项目(处理能力500吨/天)改造并投入运行,确保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投集团)。

探索绿色快递包装减量化与资源化。注重源头管控,减少快递包装废物产生,全面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物。推广快递使用电子面单,降低运单纸张耗材用量。到20xx年底,主要快递品牌协议客户电子面单使用率达到90%以上。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箱、环保袋和环保胶带,20xx年底前,全县邮政快递企业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以上。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7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推动落实邮政快递绿色包装整治,要求寄递企业对其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并重复利用。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鼓励包装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扩大产能。20xx年底前,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三)推行绿色建筑,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绿色施工示范。加快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筑提标。20xx年6月,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保持10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分拣、分类装修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木材、塑料、废纸、废金属,由废品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再利用,装修废油漆桶等作为有害垃圾处理,其他不可再生利用的如废皮革、织物等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利用相关设备对建筑垃圾粉碎、加工再资源化利用,将生产出的不同粒径的再生骨料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砖类产品以及道路基层材料,循环应用于市政、交通、城市建设和装配式施工等领域。到20xx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

规范运输管理体系。明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收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工程类散装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做到“四统一”,并到县城管部门备案及核查,符合资格的予以核发《工程渣土准运证》,根据准运路线实行密闭化运输。成立建筑垃圾整治专班,实现固定队伍负责查处建筑垃圾产、运、消环节的违法运输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

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贮存、分拣、转运及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系统管理全县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情况。协调乡镇属地范围内建筑垃圾临时贮存与分拣工作,加强农村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理的登记备案监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

(四)推进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深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推广使用有机肥,施用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示范推广用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统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项目,推进免费测土配方服务,完善县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构建规模生产主体信息和土壤养分数据库,打造“一户一业一方”的精准施肥模式,推进精准减量。到20xx年底,对全县104个规模生产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服务,完成落实22个田间试验,实现规模主体、乡镇(街道)智慧施肥APP软件县域全覆盖。20xx年完成农药减量10.3吨,推广有机肥1.8万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积极落实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途径,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粉碎翻耕还田技术、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秸秆加工有机肥、加工生物质燃料等适合县的秸秆利用技术,建立健全秸秆收贮运服务体系,建立秸秆收储场所,实现秸秆产出大户就地自行收贮或处置利用秸秆,到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政府财政支持、相关部门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经营企业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单位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废旧农膜分类回收方式。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二次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建立规范化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偏远地块或农膜集中使用区域由村民委员会设置必要的废旧农膜回收站点(临时堆放点),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到20xx年底,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做好设置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持证排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规模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继续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补助经费保障,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助。20xx年6月底前,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健全回收处置体系,落实医疗废物智慧监管

推进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可回收医疗废物分类体系,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统一收集处置,其他类别废物分类收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补齐医疗废物转运短板。持续全域推广“小箱进大箱”,合理制定回收费用标准并由政府专项资金统筹支付,建立“大箱”单位回收、凭证登记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政府监管,补齐“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转运短板,配备数量充足的转运车辆,确保每2天到基层中小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到辖区定点中转站(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

促进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合作。探索与周边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合作可能,形成竞争机制,缩短盐水瓶、袋回收周期,确保辖区可回收医疗废物及时、高效回收处置(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实施全流程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对医疗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采用视频监控、数据跟踪的方式,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接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省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平台,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六)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结合“五水共治”,继续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狠抓工业污水防治,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工作。20xx年底完成镇、镇、镇和街道4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镇、街道)。

整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建设管理短板,健全排水管理体系,填补排水户管理空白,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规模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到20xx年底,完成富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3万吨/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七)坚决落实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落实蓝天保卫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实施计划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扬尘灰气”治理,全面加强工地、工程、矿山、砂场、码头等扬尘防控,对暂不开发的场地实施绿化覆盖,工地拆除实施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密闭化。[牵头单位:县八清办,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力争到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稳定达到95%,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与20xx年相比保持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污染防治“八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与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积极联动,根据指标体系和建设任务分工做好具体落实;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落地,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评价考核。依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全程跟踪、动态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三)加大要素投入。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无废城市”建设。

(四)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各部门与各乡镇(街道)的联动监管,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与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五)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无废”文化。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持续提升。

精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城市建设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填补城市安全漏洞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短板及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和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健全燃气行业管理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燃气场站规范化管理,突出"四个问题"整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倒装的违法经营问题;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的问题;三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联合对街头巷尾的餐饮作坊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1.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指导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2.指导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落实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选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农房设计图要求,压实各村监管农村建房的主体责任,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过程安全。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标对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及责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责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荐】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实施方案


为加快创建县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打造建筑特色彰显、公共空间完善、传统文化传承、社区治理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村民住宅小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xx〕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6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市区)、集镇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名单及成效要素(建设指引)的通知》(闽建村〔20xx〕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镇小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为主体,因地制宜,开展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工作,实现建管并重,建立完善农村住房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新时代农村社区。

二、目标任务

围绕提升宜居水平,以缔造“共谋、共建、共评、共管”模式,通过2年努力,将镇小区打造成为村民全程参与,有本土特色建筑风貌,有优秀文化传承,有完善公共空间,有现代社区完备功能,有良好邻里关系、居民满意度高、可复制、可推广的村民住宅小区。

三、主要工作

1.保障新时代农村社区用地需求。镇人民政府明确小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需求,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需求做好村庄规划和统筹用地计划指标,县林业局做好林地报批工作,确保落实用地保障。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2.完成新时代农村社区规划设计。镇人民政府精选确定设计单位,委托高水平建造师团队进行规划设计,确保设计质量水平。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3.落实共同缔造成效。村民全程参与共同缔造:

共谋:村民全程参与规划设计过程,尤其是户型、室内功能布局、公共空间配套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会议进行记录,决策过程体现民主。

共建:村落建设过程中的部分工作,如景观绿化等工作可采用村民投工投劳方式,强化主体感,增进邻里和睦关系。

共评:对村民与父母同住的,经村民老人代表评议认定。

共管:成立村民建房管理理事会,承诺建设过程配合、入住后共同管护,并建立相应自治机制。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4.严格实施建设管控。镇人民政府委托高水平建造师团队开展陪伴式服务,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由优秀施工团队或工匠负责施工,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过程中对原有树木、植被能留则留,对环境最小干预。陪伴式服务团队应随时协助解决村庄规划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并总结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设计理念和思路(含室内功能布局、公共空间配置)、材料应用、工作法。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xx年4月上旬前,根据住建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县镇小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方案,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县、乡镇、村分别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镇人民政府需召开1-3次征求意见会,梳理村民需求,形成意见报告。

(二)组织实施

20xx年:完成用地和项目审核、“三通一平”、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定并交付使用。

1.20xx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发改科技局)

2.20xx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挂网,精选高水平设计团队,完成设计合同签订。(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3.20xx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及施工图审定并交付实施。(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4.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林地报批、用地审批,落实用地指标。(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5.20xx年12月前,完成“三通一平”。(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20xx年:基本完成小区一期项目建设,完成40栋房屋主体建设和建筑立面装饰,完善居民停车场等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景观资源接入设施,小区公共空间满足居民休闲、交流、民俗活动和文化等生活需求。(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验收总结

20xx年12月,对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成效要素》对建设成效、共同缔造成效、设计团队成效、居民满意度等成效要素进行自查、总结,迎接省、市住建部门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对接项目具体实施,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镇人民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到人,加强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融合对接,促进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县级支持设计单位探索创新,加强协调服务,并选派1名技术人员常驻现场指导。

2.落实资金筹措。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新时代农村社区资金筹措力度,统筹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资金,县财政配套前期启动资金200万元,镇人民政府自筹100万启动资金。同时,积极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如景观绿化等工作可采用投工投劳方式,强化主体感。

3.严格督查问责。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对镇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督查并通报。

【荐】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积极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广泛调动各村建设秀美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党员、干部、群众在建设中提升素质,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习惯,打造一批乡级秀美乡村示范样板,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激发全乡各村创先争优意识,以建设美丽村庄为主要目标,以美丽宜居庭院、景观点打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工作抓手,以点带面,打造一批秀美乡村示范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二、美丽村庄示范点标准

概括为"五美":

1.整体美:示范点村庄整体形态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村景交融,整体风貌和谐统一;空间布局尊重山形水势,契合地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维护良好,"七改三网"基本到位;村庄农房建筑风格、规模、尺度体现乡村特色,功能齐全,农户房屋"三房两棚一网"(违章房、空心房、危旧房,畜禽棚、铁皮棚,不规范防盗网)全面整治到位。

2.卫生美:示范点村庄容貌整洁、干净、美观,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路平沟通,无坑洼积水,无杂草丛生,无乱堆乱放,无杂乱破败横幅标语。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无污水乱排。人畜分离,村庄可视范围内无鸡鸭猪牛粪便。群众能自觉做好"门前三包"。能常态开展好卫生评比,建立良好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3.庭院美:示范点农户能按照"布局美、设施美、卫生美、绿化美、家风美"(石新农字【20xx】10号)要求,积极参与到"美丽宜居庭院"创建活动中来,并确保60%以上的农户为美丽宜居庭院合格户。在创建美丽庭院过程中,在注意做好房前屋后卫生、秩序、绿化的基础上,要打造好"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与庭院绿化美化相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庭院,发展"庭院经济"。

4.景观美:村庄内的景观节点打造要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因地取材,防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要按照适宜、经济、美观的原则,对集中公共区域科学规划设计,适时进行树木栽植,播洒花籽,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整体协调的绿化美化格局。

5.民风美:村领导班子工作有力,主动积极谋划并动员群众参与到美丽村庄建设中。网格化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并能有序开展工作。乡风淳朴,村民邻里和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村规民约有效。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四、活动地点

各村上报的美丽村庄示范点现场。

五、参与人员

全体机关领导干部、各村书记、党员代表等。

六、活动方式

1.现场参观。采取现场观摩、听取讲解、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村美丽村庄示范点按照"五美"标准进行综合评比。各示范点要由专人进行讲解,每个示范点参观时间安排20分钟左右。(注意:示范点沿途区域的环境卫生也一并列入评分。)

2.评比排名。设定评分表,由参与评比人员对各示范点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进行排名,并根据分数情况确定排名先后。

3.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奖励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七、有关要求

1.各村要及早谋划,结合自身实际和特色,选好点并因地制宜打造好美丽村庄示范点;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形成村书记亲自抓,其他干部合力干、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格局。同时要精心安排好参观现场和参观路线,并由专人进行现场解说。

2.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激发各村比学赶超劲头和干事热情,把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并把它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乡党委、政府也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该项工作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3.各村必须打造1个以上示范点。为保证公平性,列入现场评比的示范点不能为县、乡新农村建设点及乡里重点打造点,同时各村在4月8日前将选好的示范点名单上报至乡。

范文资料: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区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全面开展以"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宣传形式和内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因地因时创新宣传形式,落实好防护措施,流通物品要做好消毒,确保疫情防控、防火宣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一)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村广播、微信群等"线上"手段宣传,减少人员集聚。要引导干部群众一手抓防疫,一手抓防火,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双胜利。

(二)加大设立宣传标识。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识的更新、维护及"加密"工作。在森林公园、旅游景区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

(三)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有五进"活动。即:电视上有影像、喇叭上有声音、手机上有提醒、网络上有互动、墙上有专栏;森林草原防火要采取网络、广播等形式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要突出重点林区、森林草原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实行分片包干,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九个一"活动。

1.搞好一次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说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对维护生态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防火、支持防火。

2.张贴一道森林草原防火令。各乡镇、村要广泛张贴《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

3.开通一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喇叭。在重要时节及高火险天气时,及时森林火险预警信及采取森林草原防火管控措施。

4.开通一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车。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安排,以乡镇、村为单位,每个乡镇出动一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车,巡回宣传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5.举办一期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培训班。尽量采取微信群、视频会议等线上培训形式,组织乡村干部、应急扑火队员、护林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森林火灾扑救和火场脱险自救的基本常识,必须做到应知应会。

6.印制一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单。各乡镇、村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单发到每户农民手中,重点讲清楚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灾扑救避险的基本常识,野外火源管理的基本规定,让广大群众知道在防火期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烧荒、烧草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

7.签订一份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区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依靠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力量,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严格规范农事用火和野外用火行为。

8.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采取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举办森林草原防火征文比赛等避免人员聚集流动的形式,教育中、小学生野外不玩火、不弄火,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增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普及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9.制作一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识、标牌。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悬挂张贴10条以上森林草原防火横幅标语;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村张贴刷写10条以上森林草原防火标语;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风景旅游区、重点林区等重要位置,要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并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时刻提醒群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3月份历来是我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当前,随着气温快速回升,春耕备播等农事活动陆续开展,加之肺炎疫情有所缓解,人员流动逐渐放开,农事生产、踏青旅游等活动将会呈现集中爆发增长,农事、生产、生活、旅游、民俗用火高峰交织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显著加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将持续高位运行,加之林区可燃物严重超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生态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特殊性、严重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保护好全区花费了大量心血和投入,千辛万苦、久久为功得来的森林草原资源。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主管领导和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实抓细。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三)及时上报进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区政府将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乡镇要于每周四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含影像资料),4月10日前上报宣传月专题总结,相关资料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荐】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xx〕136号)《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xx〕7号)《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发展规划(20xx-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20xx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2025年年底前,力争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商贸物流1个特色品牌,打造高铁新城1个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xx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推进5G网络建设和规模组网,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20xx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全覆盖,10000座5G通讯基站具备开通条件。20xx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3000个5G基站,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编制《市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为市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20xx年年底前,争创2个以上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动、联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构建市县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依托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价格体系,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xx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总数继续保持18万路,开展视频监控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20xx年年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公交车视频监控、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年底前,全市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xx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6.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APP分厅、“爱·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xx年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统一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与调度“一网统管”、社会稳定预警“一网统防”、公众服务“一网统办”。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层网格专职网格员移动终端配备率100%,社会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事项流转处置、日常监管考核信息化率100%。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级信用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持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提升信用创新应用水平。20xx年年底前,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管体系,重点建设“一网”“一库”“一图”“一端”“一平台”。20xx年年底前,市级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诉求、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重点应用的建设和拓展,各县区按照市级要求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20xx年年底前,建成市灾害信息预警和信息资源汇聚中心。20xx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提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xx年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12.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数据联网,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停车场“一网运行”。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xx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智慧停车应用优秀案例;实现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20xx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推行“一码就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医疗健康码工程体系,推进健康码在全市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取药等全流程应用。20xx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市电子健康卡(码)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智慧文体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现省市县(区)数字化建设一体化。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建设在线导览展示系统,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xx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省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完成县区级数字博物馆试点建设。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等功能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xx年年底前,主城区及试点县建成智慧社区(村居)18个。20xx年年底前,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30%以上,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50%以上。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智慧社区(村居)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7.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20xx年年底前,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1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VR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20xx年年底前,实现景区非接触式支付体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建特色品牌

20.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

“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20xx年年底前,实现网络零售规模达到380亿元。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专营区20处以上。

“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引进罗滨逊智能化仓储解决方案,建设京东亚洲一号仓,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20xx年年底前,新增标准仓储面积240万平方米,新建仓储50%以上应用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20xx年年底前,培育6家左右网络货运骨干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升智慧化水平,20xx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物流行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及物联智慧云平台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80%本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七)打造区域示范

21.推动高铁新城建设。支持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建设,推进天河产业园建设。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智慧交管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高铁片区推进办,市城投集团)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宣传,《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3月)。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市级自评,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市迎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考核评估、示范推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及主城区(五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实施。各县政府要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突出“一县一品、千城千面”制定建设任务书,细化实施方案,经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智慧应用开发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相关建设专项资金,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财力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人才招引、培养机制,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在各部门和机构增设专业人才岗位,建立高端智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专业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集成、运维,并加强与业内头部企业技术合作,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大数据资源汇聚、大数据创新应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整合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荐】某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二)目标任务。从20xx年12月到20xx年12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建立起“规建管”有序衔接、管理执法高效联动、城乡统筹推进的违法建设查处模式,实现全镇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治违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显著提升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程序

(一)治理范围

镇域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整改项目以及公用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建筑,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范围。

(二)治理程序

1.违法建设的认定

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国土分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对违法建设是否属于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认定。

(1)国有建设用地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法建设的拆除

(1)督促自行拆除。镇城管执法分局对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在社区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帮助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设但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由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社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帮助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镇城管执法分局依法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并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强制拆除预案。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各社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月汇总后报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查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成因、性质和所有人,分类梳理并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档案,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违法建设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抽查、核实,建立全镇违法建设本底资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实时督察、逐一销号。

(二)有序推进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各社区、相关单位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管理任务,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查违、防违、治违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全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镇城管执法分局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一案一卷,建立档案,及时对前期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执法分局,镇分管城市管理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镇党政办、镇治安办、镇司法所、镇国土分局、镇建设办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治理专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考核等,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情监测、应对、引导等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镇治安办负责现场及时制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违法建设拆除政策合法性审核,做好拆违案件行政复议等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保障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经费。镇国土分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标注,暂停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同时将标注信息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暂停该房产的买卖合同网签。镇建设办对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督促自拆,负责对依法承揽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业主违建行为,对失职失责的物业单位,建立相关监管失信名单。镇应急办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疑似违法建设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将违法建设信息移交镇国土分局进行界定,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整改。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法进行违法建设查处。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认定的违法建设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对已经批准发放有关证照的依法责令整改;对违法建设涉及违规加装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情形,依法进行查处。镇信访办负责牵头做好涉及违法建设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负责市民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涉及违法建设事项的受理和转办工作。镇林业站负责国有林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公路站负责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镇水利站负责国有河流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供电公司、水厂、深燃天然气公司对已认定的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工作原则

1.强化属地责任原则,明晰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社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社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落实日常巡查防控和拆除工作。镇治安办要与镇城管执法分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执法保障,对查违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针对可能引发矛盾的重难点违法建设,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对参与鼓动、组织妨碍执法行为或暴力抗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要落实专项经费,违法建设治理所需装备、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2.实行公开举报原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镇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为:,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同时公布违建举报电话并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3.坚持宣传先行原则,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决策部署,指导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解读、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遇重大突发舆情应当及时报告并在宣传、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舆情处置,确保正面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查违执法责任链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处置办法。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确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开展,特别是要依法定程序界定,依法定程序拆除,科学合理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查处工作零事故。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要坚持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对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增加当事人违法经济成本,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相对人的牟利心理。

5.实行联合惩戒原则,强化失信惩戒。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失信惩戒。待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惩戒措施后,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失信主体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惩戒措施。对住宅小区内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切实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建设办收集信息并上报住建物业管理部门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评先评优资格,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现行规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在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上加重惩戒。

6.严肃责任追究原则,落实惩防并举。镇党委、政府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治理进展快、效果好的社区、相关部门予以激励。镇纪委、组织办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主动拆除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在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组织办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涉及县管以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有关管理单位查办。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勤联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标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区域,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2.严格审批监管。镇国土分局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核,切实做好规划管理,强化对批后事项尤其是在建项目的巡查监管,优化部分常见易识别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建立与城管执法分局共享渠道,减少违法建设发生的可能性。

3.强化示范引导。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要带头拆除。对拆违可能引发的维权、上访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协同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4、统筹拆建结合。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着力拆除沿街沿路、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里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拆后建设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开展绿化、景观提升、停车场等民生工程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常态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做到监管常态化,不断提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方案范文: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20xx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高质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决定在各乡镇(街道)开展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测评估指标

(一)任务完成指标

1.低收入人口脱贫巩固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年增长20%以上,脱贫巩固率达100%,“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家庭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开展脱贫质量动态监测预警,所有新增致贫(含新纳入低保、五保)全部脱贫,高质量全面小康路上“一人不少、一户不落”。

2.集体收入达标巩固率。所有村集体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年增幅达10%以上;其中“十三五”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平均收入达4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与公共服务水平均稳定达到省定标准。

(二)帮扶举措指标

3.扶贫项目建成率。建立并完善扶贫项目库,各类扶贫项目立项、设计、招标、建设、验收、拨款、运营、收益、分配等环节规范,并按照方案进度实施完成,无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所有项目和资金均在国扶办与阳光扶贫等监管平台如实反映。

4.扶贫资产管理到位率。全面盘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建设形成的扶贫资产,完成清产核资,产权明确到村,逐个项目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并纳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利用股份经济合作社,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运营,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5.项目资金绩效达标率。全面落实扶贫资金资产绩效与分红,保障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收益。强化扶贫项目特别是产业增收项目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不断探索以就业创业为主的直接带动方式。低收入农户直接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并收益到位率达100%。

(三)政策落实指标

6.教育扶贫达标率。全面落实扶贫助学政策,实现教育资助“六个全覆盖”;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失学情况;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7.健康扶贫达标率。全面落实“三免两减”、家庭医生签约、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代缴政策,开展7-64周岁低收入人口免费健康体检。

8.住房安全保障率。全力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无新发生危房户。

9.饮水安全保障率。加大区域供水管网质量改造提升力度,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饮水安全有保障,区域供水入户率达100%。

10.民政政策落实率。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10元/人/月,强化扶贫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养老扶贫、残疾人两项费用补贴、残疾人托养补贴等政策。

11.金融扶贫完成率。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贴息政策,全面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

12.补贴政策落实率。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主要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代缴,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等费用予以补贴等政策。

(四)改革创新指标

13.试验项目完成率。全面完成贫困申报制、低收入农户激励计划等扶贫改革试验清单项目,低收入农户与经济薄弱村居持续增收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建立起解决相对贫困的体制机制。

14.创新举措达效率。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鼓励以乡镇、村居为单位,围绕产业发展的方法路径、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精准政策的落地见效等方面进行探索,针对农户脱贫、经济薄弱村增收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创新举措并及时总结经验。

二、监测评估方式

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采用年度评估的方式开展,由乡镇(街道)自评、县直部门复评和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三个阶段组成。同时,为全面掌握政治生态扶贫工作指标动态发展情况,由县政府扶贫办负责,在前三季度的每季度末组织开展季度预评估工作,预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

1.乡镇(街道)自评。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逐条对照评估指标,按照评估方法,遵循评估依据,科学采集数据,客观公正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附证明材料报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备案。

2.县直部门复评。12月1日前,评估指标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行业部门数据、平时调研督查掌握数据等资料,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考核的等方式,对乡镇(街道)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后,由县政府扶贫办进行统计汇总。

3.领导小组考评。12月10日前,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整理工作,形成全县政治生态扶贫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相关考评情况报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形成年度评估结果报省市扶贫办。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开展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工作,是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重要抓手,是一项极其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评估质量,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科学采集数据,促进信息共享,共同推动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责任科室与责任人员,部署开展监测评估,抓好业务指导,及时解疑答惑。

2.强化过程督查。县政府扶贫办要会同纪检监察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对数据采集、审核、管理等环节组织监督检查,强化域内协调,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各单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等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3.加强结果运用。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是对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的综合评价,是对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再明确,也是乡镇(街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客观反映。考评结果将作为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扶”和其他党员干部“述扶”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干部提拔任用时,政治生态脱贫攻坚实绩将作为重要参考。

【荐】市场监督局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

(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

1、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及时报备。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4)行业禁令制定。

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5)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6)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2、强化工作执行

(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一招鲜”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营商环境协同力

7、创新监管

(19)明确任务要求。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办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晰。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0)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内至少发出以此软环境建设工作警示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1)投诉举报受理。

考评内容及标准:没有企业和群众软环境方面来电、来信(含网络)、来访受理处理记录的;因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的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2)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8、信用建设

(23)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事实没有查清、纠正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

(24)推进《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

考评内容及标准: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四)营商环境影响力

9、创新监管

(2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2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2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考核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做好修改、弥补和提升工作。

(三)定期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督查,针对考评指标,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局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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